中国政府经济行为变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政府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方不同派别的经济理论围绕着政府的经济行为,都进行过极为细致的研究,并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了积极影响。我国虽然没有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在世界上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理论体系,但在几十年的经济发展中,也形成了一套较适合于中国国情的政府对经济管理办法及手段,并在推动中国经济不断强大的过程中,引起世人的重视。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中国政府的经济行为如何形成更好的适应一流的世界经济行为的格局,也正在不断为政府官员及理论界所重视。
一、政府经济行为理论的历史验证
政府的经济行为始终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们对驾驭经济的手段的认识而不断发生变化。验证西方经济学理论,政府经济行为可分为以下几大体系。
1.以经济自由主义为前提的理论——“守夜人”
对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首先进行比较深入和系统研究的,是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亚当·斯密,亚当·斯密从他的自由放任主张出发,要求废除一切特权和限制,建立一个“最明白最单纯的自然自由制度”(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不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52页。)。在这种实行充分自由放任的状况下,政府职能只有三项:第一,保卫本国不受其他国的侵犯;第二,保护社会成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他人侵犯;第三,建设和维护一些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可见,亚当·斯密把政府的经济行为限制在窄小范围内,政府象一个“守夜人”,其职责仅是为防止外来侵犯,并维护公共治安,没有必要干预经济活动。亚当·斯密的“守夜人”理论之所以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为人们所普遍拉受,关键就在于这种理论适应了17世纪中期以后资本主义发展的现实,适应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和重商主义限制经济自由发展的要求。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正是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相继完成了产业革命。但随着西方国家产业革命的完成及其对社会生产力产生的巨大推动,到本世纪30年代,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经济危机,人们才开始对亚当·斯密的“守夜人”理论提出挑战,并重新构思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行为。
2.强调政府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理论——“道德人”
1936年出版了后来被人们称为“凯恩斯革命”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提出与经典理论截然不同的经济政策,即主张放弃自由放任原则,扩大政府功能,实行政府对经济的全面干预和调节。凯恩斯认为私人经济制度的自发调节,很难实现充分就业,为此需要政府出面,运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实行管理。在凯恩斯看来,国家是社会的合法代表,政府是民选的结果,能代表全社会利益。政府的活动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器,增进社会福利,并认为政府官员是公正的“道德人”,他们的动机和行为与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政府行为目标就是社会福利函数的最大化。按照凯恩斯理论,当市场失效时,政府实行干预不仅是必要的,且总是合理的。
3.主张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弗莱堡学派——足球裁判
弗莱堡学派主要观点是主张“社会市场经济”,指的是一种在国家和法律保护下的完全竞争,以达到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经济秩序,可见社会市场经济既非亚当·斯密时代的完全自由经济,也非凯恩斯主张的政府全面干预的经济活动,而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从本质上说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在受政府行为有力控制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好比足球比赛的裁判员,而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则好比运动员,政府作为经济活动中的“足球裁判”,其责任是不偏不倚地执行“比赛”规则,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新中国政府经济行为的变迁
新中国政府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和主导的经济社会,决定了新中国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将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自1949年新中国诞生至今,中国政府经济行为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1.以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前提的理论——万能中心
新中国诞生后,按照苏联模式迅速建立起生产资料公有制(或集体所有)的经济体制,使政府在经济运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产生了极为深刻变化,并按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和计划经济的纯理想模式,赋予政府经济行为,具体表现在:
(1)政府既是行政机构,又是经济组织,既是全民财产所有者,又是全民财产的管理者和实际经营者;政府既直接控制、掌握和分配资源,同时还直接分配安排和管理消费;既是国家经济行为法规的制定者,又是执行和被执行者。总而言之,政府决定着一切,包办一切,处于统治地位,其他企业、居民和社会组织则处于从属地位。
(2)政府不仅代表着全民利益,而且决定全民利益,政府的目标就是全社会各组织的目标,政府利益与全社会的企业、居民和各社会团体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
(3)政府是全民利益的集中代表和全社会经济行为的统一指挥者,全面掌握社会经济信息,因而同时全面实行资源分配和产品调配,实行高度的计划管理。政府的这种经济行为不但是合理的,而且是必需的。
2.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理论——双重体制
当政府意识到商品经济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经营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能提高国民经济运作效益,但又对传统计划经济的弊端尚未有全面清醒的认识时,便引入一种折中的中庸经济思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即在政府总体计划体制下,有限地实行商品经济的双重体制,政府对重大物资分配、重要产品调拨、企业投资以及大中型国有企业等,仍然实行计划经济,对一些小型企业、集体企业或地方性国营中小企业,逐步实行计划指导下的商品经济,这种双重体制是经济要逐渐倾向进一步发展与改革的必然选择。传统体制下的国民经济低效有序排列运转,其对社会经济活动和人们思维方式等的影响,都决定着改革的分步走,政府必须在不断摸索中前进,并不断降低计划功能,强化商品经济活动范围,并逐步地在解放自己中分离行政与经济职能。以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为契机,中国经济开始朝市场经济为主要运行方式的方向发展。
3.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
中国社会是直接超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进入社会主义的,因而在生产力上,在社会结构上,在国家构想运作上,必然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要求产生种种不协调,甚至是相反的行为,其结果必然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而就产生对社会主义发展历程的再认识。邓小平提出了符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伟大认识,即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历程中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起步阶段,因而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经济的一些方式办法,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同样适应。但是,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因而在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设计和管理方式上,政府行为又有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政府的经济行为是非完全行使计划职能,不直接和全面行使对企业经济的管理,而是间接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主要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三、两种经济体制下政府行为的差异分析
1.从相逆到相容 从以上分析不难发现,政府的经济行为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社会形态有很大关系。在生产资料私人所有的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行为,从亚当·斯密时代的完全放任自由的市场经济,到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的凯恩斯时代,再到目前持二者相容的观点;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则从政府拥有绝对指挥权,完全否认市场经济作用,到承认市场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有一定作用,再到目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采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者逐步削弱市场调节作用份额,强调政府调节的作用,后者反之。但两种体制的发展的共同特点都走向一种相容性,即政府的适当调节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两种手段相互调节,相互补充。
2.干预方式不同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决定着政府干预只能通过订立法规和政府来规定企业不能干什么,如政府可以通过某种政策来限制企业对环境污染,或限制企业滥用资源,但都不能限制企业采用某种手段减轻污染从而达到生产目的;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传统政府干预经济方式是规定企业必须干什么,如可以规定企业要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企业缺乏选择自主权。两种干预方式生产不同结果,前种方式没有剥夺企业自主权,引导企业活动是靠市场机制,企业在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框架下,从事自主经济活动,后种干预方式对企业活动范围限制较大,企业缺乏应有自主权,企业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力受到压抑。
3.干预手段不同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经济的各种手段为宏观经济政策,主要为财政及货币政策,财政是通过调节税收、财政支出、投资调控等,使消费与供给达到均衡状态。而政府的货币政策则以利息、准备金、货币投入与回笼等为工具,达到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从而达到间接影响企业经济行为。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干预经济,是用行政手段,并以指令性下达生产计划,调拨生产物资和产品,以及任命企业经营者。这种行政管理经济的手段虽然能产生上下高度一致的结果,但却是在几乎处于盲目指挥状态下进行的,导致物权使用与产权报效之间严重脱离,造成整个经济运作中微观与宏观双重低效的结果。
4.政府干预经济主体不同 市场经济体制采用的是一种截面式社会职能机构,通过社会检查监督机构,如财政、税收、银行等达到干预经济的目的。这些机构不单独属于某个部门,而是面向社会同类性的企业。行政体制则垂直地自上而下划分一定层次,下级服从上级,如部、厅、局等各级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干预只能起到监督、引导作用;而在行政体制经济下,市场经济只能作为一种辅助作用,有时甚至完全失去作用。
由此可见,在两种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同,其对经济运行产生的结果也不一样。因此,对我国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进行必要调整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要求,必将促进政府对经济的有效和高效的管理。
四、优化我国政府经济行为的设计
我国正在由双重运行体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在这过程中,政府虽然不应直接管理企业,但也不能不管,市场经济非万能,当社会各利益集团出现利益冲突或某些行为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或因过于垄断而造成市场失效时,必须由政府出面干预,来实现市场功能再造,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此,必须对政府目前的职能经济行为功能再设计。
1.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制 在传统体制下企业为政府附属物,政府的行为对象是企业;而在市场经济体系下,企业是独立的经济行为主体,企业不受政府直接领导。但两者对市场环境都有强烈依赖性,政府必须为企业培养良好市场环境,扫除市场成长障碍,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打破地区分割封锁。在目前情况下,要加快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如资金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劳务市场等,并利用政府行政手段,确保市场体系的开放性。
2.减少市场失效 经济发、社会结构的为断变化,必然会引起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变化,原有的适应于旧市场体系的一些规章、法规及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就会成为新市场体系发展的阻碍因素,尤其是一些退出市场的利益集团,必然会维护自身利益,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来竭力维护旧市场的存在,削弱新市场的发展。这时政府就要出面进行适当的干预,以减少市场失效。另一方面,随市场发展,必然会出现经济主体的再组合,形成经济集团或大集团,这些集团在市场竞争中必然会依仗其资本实力雄厚,或与政府间的特殊关系,在市场中形成一定的垄断局面,损害市场效益和效率的提高,此时政府也必须出面进行干预,以难持市场的公平与公正。
3.提供公共产品以弥补市场不足 市场经济体系确立后,企业就成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其活动的动机与目的是在国家法律规定允许范围内,争取最大利润。然而,在市场经济中,一些必不可少的微利企业、事业如铁路、公路、桥梁、邮电、公园、环卫、教育、医院等,则必须由政府承担。政府不宜再次介入竞争性大的行业或产品生产,否则政府便会有意无意地利用自身的权力,干预市场去获得非市场利益,损害其他竞争者利益,从而导致市场运转失效。
4.用经济取代政治 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发展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要向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使得我们国家经济得到迅速起飞,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地位得到确认,然而几十年的传统思维方式仍然在某些政府官员中产生作用。政治与经济在一个国家发展中有着截然不同的运作机制,不宜过份用政治干预企业的经济活动。一个政治觉悟很高的干部,由于不懂经济,不懂管理,不可能成为一个良好的企业家。如果继续以某种政治标准来对企业经营者进行评判,并不一定是一种理想的科学的做法。此外政府应维护市场公平,防止不正当的竞争。尤其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更要注意防止腐败行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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