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视野中的主观幸福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观论文,视野论文,幸福感论文,跨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SWB)研究一方面要回答“幸福是什么?”另一方面要回答“幸福从哪里来?”,即回答幸福感的本质与影响因素。近年来主观幸福感的跨文化研究已经显示了主观幸福感的文化差异,那么,文化在主观幸福感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回答这个问题不仅需要理解幸福感的一般含义,而且要更精确地理解文化在幸福感中扮演的角色。这有赖于主观幸福感跨文化研究的展开与深入,并在此基础上对主观幸福感的理论与模型进行文化整合。
一、主观幸福感的理论模型
(一)主观幸福感的自我决定模型。
Ryan,Sheldon,Kasser和Deci提出幸福感的自我决定模型,这个模型认为有三个基础性的心理需要,即自主需要、能力需要、关系需要。这三个因素的满足是形成主观幸福感的关键因素。此模型认为内源性的目标追求(例如个人成长、自主、他人的赞美、社交)可以给人们提供很大程度满足感,而外源性目标追求(例如经济成功、生理吸引力及社会声望)不能够给人们提供这样的满足感。Kasser和Ryan发现,自我接纳(
selfe-acceptance)、社会情感(community feeling)、友谊(affiliation)与自我实现及生命活力有重要关联,而与行为问题负相关。他们研究发现,经济成功、名誉、生理吸引力与抑郁、焦虑与生理症状正相关,而自我接受、社交情感、友谊则与这些心理异常显负相关。最近Kasser和Ryan的研究发现:外源性目标与低自尊相关,其表现为过度迷恋电视、更多的滥用药物、滥交朋友、情人(注:Austin,J.T.,Vancouver,J.B."Goal Constructs in Psychology:Structure,Process,and Content,"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96,120,pp.338-75.)。目标决定模型认为:个人行为的动力类型、行为的原因、趋向目标的过程,对个人的幸福感有极其深远的影响。Sheldon和Kasser1998年研究发现:趋向内源性目标的进程与生活满意感正相关,而外源性目标与生活满意没有相关,当人们以内在价值(如亲密感、归属感、成熟感)而不是以外在价值(如地位、金钱、形象)为导向时能够体会更多的幸福感。Ryan和其他学者总结这些研究认为:增加人们的幸福感,必须重视个人成长、自主、良好的友谊和社会服务,不断努力追求内源性目标,换句话说,根据自我决定理论,“好的生活”就是个体为其个人成长、独立、与他人深厚的友谊和社会服务的努力过程(注:Brrunstein,J.C.,Schultheiss,O.C.,Grassmann,R.,"Personal Goals and Emotional Well-being:The Moderating Role of Motive Dispositions."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998,75,pp.494-508.)。
(二)主观幸福感的多维模型。
Ruff根据人类发展提出主观幸福感的多维模型。她批评了传统幸福感研究对情感的过度关注,认为情感的评估不能够明确地回答主观幸福的涵义,幸福感的心理机能应该包括自我接受、个人成长、生活目的、良好关系、情境控制、自主。这就是Ruff和Keyes从研究数据中发现的主观幸福感结构六个因素,在各年龄段总体幸福感水平大体相似,但各个因素则有不同。幸福感的各因素平均水平随发展而有变化,幸福感的突出方面在整个生活空间也会有变化。例如,生活目的和个人成长分值随年龄增加而逐渐下降,而情境控制和自主分值逐渐增加。更具体说,对目标的追求和自我完善使得年轻的人们具有更加成熟的性格特征,因此,在未来的生活中变得更加能够自控。Ruff通过对中年与老年(包括男性与女性)访谈发现,对中老年来说,与他人良好的关系是幸福感构成中最重要的方面(注:Ryff,C.D.,Keyes,L.M."The Structure of Psychological Well-being Revisited."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1995,75,pp.494-508.)。虽然经验的研究表明,在不同的生活空间中“幸福生活”的标准与性质有差异,Ruff更强调对生活目的的追求以及与他人有良好关系的普遍意义。Ruff和Singer注意到对生活目的的追求以及与他人有良好关系是人的健康中最重要的特征。“部分是由于其多方面的渗透力——渗透到哲学、道德、社会科学,并影响人的心理和生理。”(注:Ryff,C.D.,Singer,B.The Contours Positive Human Health Psychological Inquiry 1998,9,pp.1-28.)
(三)主观幸福感的目标模型。
前面两个模型主要涉及积极的自尊、社会服务、生活目的、友好关系的普遍意义,而目标模型则关心幸福感的个体差异与发展性的变化。目标被看作情感系统重要的参照标准,检验它可以很好地了解人的行为。目标种类、结构、向目标接近的过程和目标达成,这些均影响到个人的情感和生活满意度。所谓目标,就是个体行为的内在目标状态,而价值,就是生活的取向原则,可以视其为高层次的目标,个人成长则是指日常生活个人的努力,最低层次的目标。目标是幸福感模型的调控装置。这个模型的基本假设是:目标和价值取向决定人的幸福感,是人们获得与维持幸福感的主要来源。个人目标与价值的差异导致了人们幸福感的不同(注:Oishi,S.,Diner,E.,Suh,E.M.,Lucas,R.E."Value as a Moderator in Subjective.Well-being"Journal of Personality 1999,67,pp.157-84.)。生活目标使人感生活有意义,并产生自我效能感。同时,努力实现目标的过程帮助人们应对各种日常生活问题,使人在社会和困境中保持良好状态。Brunstein认为:当一个人能以内在价值和自主选择的方式来追求目标并达到目标时,幸福感才会增加,目标必须与人的内在动机或需要相适宜,才能提高幸福感。与个人需要不一致的目标,即使达到也不能增加主观幸福感。
二、影响主观幸福的文化变量
(一)自尊与幸福感。
跨文化研究的大量证据表明,积极的自尊与生活满意正相关。积极的自尊对幸福感的影响在很多文化中显现出来,特别是在个体主义和集体主义文化中。根据从31个国家49所大学收集的数据,Diener检测了特定范围的生活满意和总体生活满意,与Triandis的个人主义-集体主义理论相吻合。Markus和Kitayma认为:文化中的自我、自尊在个人主义文化中要比集体主义文化更好地预测总体生活满意程度。例如,在印度妇女自尊与生活满意的相关为0.08,而在美国则为0.60。类似地,Oishi,Diener,Lucas等测量了个人主义-集体主义文化在区域性与总体的生活满意中的作用,根据从39个国家大学生样本发现,个人主义文化中,自我与生活满意的相关程度要比集体主义文化高,即使在控制了国家间收入差异后也是如此(注:Oishi,S.,Diner,E.,Suh,E.M.,Lucas,R.E."Cross-Cultural Variation in Predictors of Life Satisfaction:Perspective from Needs Value."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1999,25,pp.980-90.)。
(二)关系满足与幸福感。
在自我决定理论和幸福感的多维决定模型中,幸福感的层面还包括与他人积极的友谊(Ryff & singer)。以往,有关的关系满足的证据在预示总体生活满意程度是复杂的。使用简明和项目反应量表研究(Diener;Leelakulthanit & Day)发现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文化与家庭满意和生活满意相关程度是相同的。Kwan和其他学者发现和谐的友谊或个体与他人关系协调的程度,对幸福感具有较强的预测能力(注:Kwan,V.S.Y.,Bond,M.H.,Singelis,T.M."Pancultural Explanations for Life Satisfaction:Adding Relationship Harmony to Self-esteem."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1997,73,pp.1038-51.)。
(三)生活意义与幸福感。
Markus和Kittayma关于规范行为的满足和幸福感的研究提出了另外的问题,也就是关于幸福感与生活意义的区分问题。尽管Markus和Kittayma认为:规范性行为与生活意义的概念密切联系,与幸福感没有关系,当个体实现其个人目标时就体会到幸福。然而,如果仅仅为了个人自私的欲望,个人目标不一定激发生活意义观念。换句话说,实现社会目标和父母的愿望并不一定产生幸福感,但是,正是这些规范最可能产生生活意义观念。亲社会行为(prosocial behavor)和道德行为(moral behavor)不一定产生“幸福”,但会赋予生活意义。因此,生活意义是协调个人目标与文化规范的一个有用的概念(注:Sheldon,K.M.Kasser,T.1998."Pursuing Personal Goals:Skill Enable Progress,but not All Progress is Beneficial."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1998,24,pp.1319-31.)。
(四)规范、父母期望与幸福感。
前述的关系满足本质的研究,评估了家庭作为外部存在的价值和个人自己的价值的相关程度,特别是从关系中内化的个人(例如实现期望)在集体主义文化中要比个人主义文化中扮演更为核心的角色。应用目标结构作为框架,Radhakrishnan和Chan的研究发现了支持这个观点的证据,在他们研究中(54个印度大学生和55个美国大学生)发现:自我设计的目标在美国的生活评价中扮演一个核心角色,而父母目标则在印度起着重要的作用。正如Markus和Kitayama假设的那样,集体主义文化中的人,内化了家庭与朋友的期望,而个人主义文化中的人则建立了自己的期望。因此,虽然在跨文化研究中,对家庭的满意程度与总体生活满意度存在相关,但是,父母的期望在集体主义文化中要比在个人主义文化中扮演着更为核心的角色,对生活满意具有更多的影响(注:Markus H.R.,Kitayama,S."Culture and the Self:Implications for Cognition,Emotion,and Motivation."Psychological Review.1991,98,pp.224-53.)。另外,集体主义文化中外在规范的重要性被Suh,Dinener,Oishi和Triandis的研究所证实。这些研究调查了不同文化中的生活满意判断的内部与外部标准的关系。他们评估了39个国家大学生情绪体验的频率和生活满意的关系,发现在个人主义文化中,情绪因素可以很准确地评估生活满意程度;但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不能够作为生活满意判断的可靠标准,而规范则可以预示生活满意程度(注:Suh,E.,Diener,E.,Oishi.S.,and Triandis,H.C."The Shifting Basis of Life Satisfaction Judgments Across Cultures:Emotion versus Norm.."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98,74,pp.482-93.)。Radharkrishman和Chan的研究也发现,在个人主义文化中,生活满意程度可以根据情感体验判断;而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个人的生活满意与外部规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种外部规范明显地与主观幸福的自我决定模型对立(Ryan和一些学者),在自我决定模型中,个人生活“好”的标准是由内到外,即取决于他们的生活与其内在标准的吻合程度。
三、主观幸福感模型的文化整合
文化变量与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揭示了个体获得与维持幸福感因文化不同而有差异,同时,也阐述了从跨文化结构的视野中再检验主观幸福感模型的重要性。Triandis指出:大多数主观幸福的心理模型是根据个人主义文化国家的研究建构的,但跨文化的幸福感的研究却发现不同文化中存在着差异,未来的幸福感理论框架不仅应该能够解释西方的个人主义,而且也必须解释非西方国家人的幸福感(注:Triandis,H.C."Individualism and Collectivism."Boulder,CO:Westview.1995.)。
主观幸福感的结构和内容在不同文化背景中都存在,但某因素在一种文化中对主观幸福感重要,在其他的文化中则不然。文化背景通过选择的目标和达成目标的资源,对主观幸福感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生活各方面对主观幸福感影响大小是不同的。许多被心理学家视为对主观幸福感有重要作用的因素,可能受到文化因素的制约与影响。某些基本生理需要,如饥渴具有跨文化一致性,在不同文化背景中都是主观幸福感的指标。但在基本生理需要满足之后,闲暇活动就成为影响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这又可能出现个体差异和跨文化差异。在幸福感描述的系统模式中,与目标作为主观幸福感的调节器一样,自主的程度与幸福感的相关因文化的差异而有不同,取决于文化的优势价值观。由于文化渗透到人们的价值与目标,在个人主义文化与集体主义文化中幸福感影响因素是不同的。个人主义文化强调个人的重要性、个人的思想、选择和感觉,而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人们更愿意牺牲自己的欲望服从于群体的意志。Diener发现,自尊在个人主义文化中要比集体主义文化中与生活满意有更明显的相关,是西方文化中幸福感的重要变量;而在其他文化中,与生活满意并没有很高的相关(注:Diener,E.,and Diener,M."Cross-Cultural Correlates of Life Satisfaction and Self-esteem.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1995,68,pp.653-63.)。Suh等也发现:在个人主义文化中,人们对生活满意判断源于他们的情感,经常感受到愉快情绪是生活满意的重要源泉;相反,集体主义文化中的人更着重家庭和朋友对他们生活的评价。在个人主义文化中,幸福感水平高,但自杀率也高(Diener),婚姻满意程度高,但离婚率也高。人们宣称对自己生活满意,但又频繁变化自己的生活,在这种社会中,当人们满意他们的职业和婚姻时,他们就会维持这种状态,而对其处境不满意时就会转换他们的环境。在集体主义文化中,由于规范作用或其他原因,人们可能维系低质量的婚姻或职业,因此,平均婚姻与职业满意度低,离婚率与职业转换率也低,人们可能为了义务牺牲个人的幸福。
为了建构幸福感的社会背景理论,首当其冲的就是理解幸福感的文化角色。目前跨文化幸福感研究的结果,导致了对两个主观幸福感模型新的思考。
幸福感描述的系统文化变量揭示了不同文化和社会环境特有的行为、价值、态度类型,以适应特定的社会模式。文化研究所提出的问题是:个人行为与文化规范是否有一致性?如果有,个人目标与文化规范协调与冲突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生活满意?这个问题是理解文化与个人主观幸福交互作用的关键。从文化心理学的视角,Markus和Kittayama认为“幸福感”在不同文化有不同的涵义。根据自我概念的结构,Kitayama和一些学者的研究发现,在日本,“幸福感”,涉及良好关系,履行义务、期望;而在美国,则包含自尊与自我实现。因此“规范性的行为表示‘好的’与‘正确’的感觉。”(注:Markus,H.R.,& Kitayama,S.,and Heiman,R.J."Culture and'Basic'Psychological Principles."New York:Guiford,1996,pp.857-913.)
另外,目前的研究结果也可从其他角度解释。个人目标常常受文化规范影响,在个人主义文化中,儿童在成长中学会了独立而不是依赖,成人则倾向于个人奋斗。相应的,在集体主义文化中,儿童在成长中学会了合作以及对其所担负的角色负责,成人则倾向于社会义务与团体和谐。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文化的特定角色是不同的。Markus和Kittayma的模型假定文化决定个体适宜的行为,个人在进行这些文化规范下的适应性行为时感受到幸福。目标模型则假设文化影响个人追求目标的形态,在趋向个人目标时他们感觉到幸福。虽然目标调控模型与Markus和Kittayma的社会规范理论均能够揭示主观幸福感的文化变量,但在文化角色的理解上有重要差异。在Markus和Kittayma模型中,文化限制了可接受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个人在遵循这些行为规范时感到幸福,但个体进行规范性行为要比进行非规范行为更能够体验幸福。由于文化规范被特定文化阶层成员定义和分享,这个模型没有涉及到同种文化的个体差异。而目标模型假设文化影响个体追求的目标类型,在很大程度上,他们趋向目标时感受到幸福。尽管在同样文化中,人们倾向追求同样的目标,目标调控模型允许同一文化中幸福感的个体差异。这个模型的核心假设是当个体趋向目标时要比没有趋向目标更体验到幸福。Markus和Kittayma模型偏重于解释了文化水平的变量,而目标调控模型则偏重于解释个人水平变量,这两个冲突模型的整合,提供了一个有希望的框架,它将使我们更加清晰地理解文化在幸福感中的作用和机制。尽管有关的跨文化研究提供了关于主观幸福感的丰富图景,但这个图景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未来的幸福感跨文化研究应该从一般调查深入到描述主观幸福感的各个层面,并逐渐转移到主观幸福感的功能与内部过程,转向鉴别跨文化中主观幸福感的规律性变量,同时也检测主观幸福感模型的普遍性,从而更加深入理解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