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与国民素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础教育论文,国民素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具体剖析了基础教育和国民素质的内涵,分析了中小学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的必要性及其应采取的措施,还对“素质教育”提法的科学性、个体素质与群体素质的关系、升学竞争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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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谈到基础教育时提出,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这为在新形势下进行教育改革,发展基础教育指明了方向。
一
近10多年来,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以很大的精力和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对外部关系进行调整,求得教育事业的生存条件和发展出路。同时,在教育内部关系上,调整学校布局,提高规模效益,改革教育结构,适应社会需要,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宏观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从中小学实际出发,转变教育思想,采取实际步骤,改革教育教学,向提高国民素质的转轨也迈进了一大步。但当前基础教育的不足,失误和编差现象确也存在,这既是基础教育自身主观因素的反映,又是社会诸多因素在基础教育上的反映。
基础教育通常是指中小学教育,受教育的对象是儿童、少年和青年初期。基础教育突出特点是它的基础性、全民性和普及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对基础教育作过一个定义性的论证,认为:基础教育是向每个人提供并为一切人所共有的最低限度的知识、观点、社会准则和经验,其目的是使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的潜力、创造性和批判精神,以实现自我的抱负和幸福,并成为一个有益的公民和生产者,对所属的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因此,基础教育可以说是人生之本、民族之本、国家之本,也是教育之本。
素质本是生理学的概念,是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指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素质教育”所说的素质,则是发展了的泛指的概念,不但具有生理学的观点,而且包括了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观点,即认为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具备多种素质因素,人的素质因素是在后天的社会实践(包括教育活动)中通过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而逐渐发育和成熟起来的相对稳定的身心发展因素、结构及其水平。
当今世界各民族都很重视民族素质的提高,研究当代社会对青少年学生的素质要求和未来社会人才素质的变化。1986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人的素质是历史的产物,努力改善全体公民的素质,必将使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使人和人之间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新型关系不断发展,使整个社会面貌发生深刻的变化,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获得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任何社会和国家的民族素质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社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任何教育,包括现代教育和以往时代的教育,本质上都具有完善和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目的与职能,如我国的所谓应试教育,从隋炀帝创科举考试至清末废科举,历1300多年,虽经种种改革,终未能脱离旧轨道,然也还是使受教育者的某些素质有了提高,只是这样的教育不是面向全体公民,素质结构不合理,不和谐,是短视的,功利化的和片面的。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能界定哪种教育是素质教育,哪种教育是非素质教育;也正因此,我认为“素质教育”同“升学教育”,或者说“非素质教育”,都不是很科学的概念。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没有用“升学教育”的概念和“素质教育”的提法,也没有把两者对立起来;但又要“转轨”,这是针对“应试教育”模式的弊病阻碍了全面提高国民素质而提出的申明大义的命题。我理解,一是不能用“左”的观点将其看成是政治方向的转轨,似乎过去没有提“素质教育”就是犯了方向性错误;二是旧的应试模式确是在旧的教育思想和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指导下阻碍了人的和谐与充分发展并进而影响社会发展,非改不可;三是转轨的要点是把“手段”与“目的”的错位颠倒过来。所谓“素质教育”,并不是不可以运用考试和经过考试升学,但考试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提高国民素质;而“应试教育”却是把考试这种手段当成了教育的目的,把提高素质局限在应付考试的能力,以争取更多的成功者和更高的升学率为目的。这里需要澄清,教育“手段”和“目的”的错位表现出两种教育思想的对立、办学模式的对立,提高国民素质是一种公民的养成教育,而应试教育是一种人才的选拨与淘汰教育。虽然应当承认人的自然素质确有差异,发展结果也有差异,但重要的是经过良好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可使国民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和个体素质差异得到缩小,从而有效地提高民族素质。
突出强调基础教育转向全面提高民族素质的轨道,理所当然地要搞清楚素质的内函。这不仅是理论问题,也是实际问题。现代教育需要教育科学理论赋予国民素质一个准确的、纲要性的、内函丰富的、能完整地体现人的身心发展的因素、质量、水平和个性特点的科学概念,以表述、引导和规范教育活动。特别是面对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增强,人们政治热情的淡化,个人功利主义的得势,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存在,教育承受着各种狭隘而实用的素质目标的强烈冲击,因而科学地进行素质内容、结构和层次目标的科学建构,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和人的身心、个性发展的需要,显得尤其必要和重要。没有这些基础性的根本认识,我们的提高民族素质的教育都不可避免地带有盲目性和经验性。
关于基础教育的素质目标建构,近几年教育理论刊物发表了很多探讨文章,提出一些假设。如有一种生理、心理、文化三层次说,认为生理素质是基础,心理素质包括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在结构中起中介作用,而文化素质包括德智体美劳体现素质的社会功能;一种五层次说,认为体是生理基础层次,智、德、美是心理发展层次,劳则是各种能力的综合运用,是实践力的层次;一种四层次说,认为第一层次是生理素质,第二层次是一般心理素质,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素质,第四层次是个性心理素质;还有一种二维结构主张,认为德、智、体、美、劳五方面的教育内容是横轴,认知、情感、技能、行为、习惯的心理内容为纵轴,等等。这些假设,需要进一步研究,但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所说的基础教育必须提高全民族素质,即青少年学生的素质,是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广义的素质,有着社会性、内在性、稳定性、基础性、层次性、个体性和群体性等诸多特性。作为较高层次的基础教育的人才素质,即通常教育界公认的共性规律的诸方面,思想品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文化科学素质和劳动技术素质等,这是社会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提出的一般性目标,并不是对每个个体的具体要求。事实上,对于个体来讲,由于先天基础和后天条件所限,其发展只能是以其个性特点表现出素质的特殊结构和独特倾向。作为各种专门人才的素质,除了具有国民应有的基本素质之外,还应当具备某种专门人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基本素质。即使高级人才的素质,也是指比较基础、基本的素质,而不是把一个人的一切不稳定的认识、能力、技能、行为等都当作其素质,不是把素质与素质作用外化的诸多功能相混淆。否则,或搞繁琐哲学而忽视基本素质的培养,或按轻车熟路而因循旧轨道滑下去,都可能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帜,引入岐途。
二
影响人们身心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生理遗传因素。它决定着人的主要形态特征以及机体内外器官的组织机构与功能,它是人的身心发展的物质前提。但是,人在生理遗传素质上的差别一般是不大的,且这种差别并不能决定人的一生身心发展水平。二是社会环境因素,它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外部条件,包括自然环境,家庭和社会的生活方式、人际关系、公共场所和社会教育机关的风尚习惯,社会的意识形态等等,对人的生理,特别是心理发展产生着经常的、广泛的、复杂的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种影响即人对外部环境的反映是一种功能的反映,对不同人是有很大差别的。对于未成年的中小学生,消极被动地受社会环境影响大些,他们主动地消除环境不利影响的能力很弱。正因如此,我们要争取社会和家庭同学校共同创设优化的、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规范环境,使之对青少年学生发生积极的影响。三是学校教育因素。这是特殊的环境,也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外部社会条件,这种因素在学生身心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因为学校教育是由一定的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组织一定的内容,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对学生身心发展施加一定影响的过程,能够利用学生的生理遗传因素,选择良好的社会环境,创造性地把握学生身心发展的方向、速度和水平,即学校教育可以排除发展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增强发展的自觉性和目的性。四是主观能动因素。这是学生身心发展的内部条件。学生是受教育的主体,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必须按照教育对象生理、心理、知识和能力等的水平和特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循序渐进地促进学生身心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
基础教育是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中首要的教育阶段和重要的基础环节。每个人从出生到青年初期是由一个软弱无能、无知无识的状态,转化成为一个具有一定思想觉悟、文化科学知识、劳动技能和健康体魄等素质的独立社会成员状态,这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个全部过程正是从学前教育到中小学基础教育的阶段。这是一个人生可塑性大的时期。因此,基础教育是为提高整体国民素质和公民个人素质打基础的最重要阶段。
从个体素质与群体素质的关系来看,基础教育实施着协调与提高的职能。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消除个体素质与群体素质之间的不平衡状态。而基础教育旨在削减个体素质与群体素质发展间的差距和不平衡性。所以,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无二致地重视发展和提高基础教育。一般说来,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缺的主要是文化素质高、受过精良训练的优秀工人、农民。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我国工人素质低,创造同样价值的产品的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高得多,单位时间内的效益低得多。广大农村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中素质较高的蜂涌地向城市和第三产业转移,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人口呈老龄化、女性化和智能弱化的趋势,这对我国仍然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国民经济,是潜在的威胁。在一些发达地区的先富起来的农民,相当一部分不是靠科学技术和勤劳致富,而是通过商品流通政策的“剪刀差”从另一部分人身上“剪”过来的钱而致富;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不是把钱主要用在发展生产和提高教育科技水平的投资上,而是用于肆意挥霍、显示虚荣和表现愚昧上,这些农民物质的富有和精神的贫困形成强烈反差。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是加快基础教育的大发展,提高新一代工人、农民的整体素质。因此,党和国家高瞻远瞩,突出地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一再提出要把大力加强基础教育,强化义务教育,作为全党、全国和全社会的历史责任。
三
各级各类教育都负有提高民族素质的职责,比较而言,基础教育所负的责任更重大,且“提高”是动态的,非静止的。为使基础教育能够切实成为提高民族素质的教育,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和强化改革措施。
首先是必须澄清对基础教育目的和功能的认识。长期以来,我们主要是以两个尺度来衡量基础教育的,一是把基础教育纳入升学竞争的轨道,主要地甚至唯一地看它为高一级学校输送新生的多寡。每一级学校每年招生数是个变量,不同学校的办学水平又不可能是一个层次,因此这个尺度是不科学、不公正的;二是以浅显的经济决定论和社会决定论的眼光来剪裁基础教育,期待它能直接地、富有成效地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确保地方社会繁荣与稳定,这也是偏颇的。当然,成功的基础教育必然作用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但基础教育的功能、价值还有超越经济和社会功利层面,即人的全面发展,出发点和归宿表现为旨在提高一代人的基本素质,包括身体、心理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素质。现在又出现一种把基础教育纳入市场经济的倾向,尤须在转变教育观念中对教育的本质和功能进行再认识,以避免误导。教育的人文内函、教育的非功利性,这是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教育除了教给学生谋生手段和职业技能而外,它还具有其他方面的功能,如促进和实现人的社会化的社会整合功能,摆脱个体间出身局限、缩小社会差距的平等化功能,通过教育促进人的心智发展和道德发展从而促进社会整体进步的发展功能。尤其是义务教育,它不直接承担培养有一定职业技术和专业技术的专门劳动力的任务,也主要不承担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任务,不直接生产科技产品,因而基础教育成果不具备商品性。所以,基础教育基本上不依靠市场手段配置资源,不宜运用市场调节,而是要求国家和全社会予以保证。还因为基础教育不能商品化,所以也不宜提出面向市场经济,防止把基础教育又引入与应试轨道所不同的另一岔道上去,而背离提高民族素质的轨道。基础教育有多种功能,而根本的是育人,是为提高民族素质打基础的,不论是为升学还是就业的,都应该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结合起来。
其次,按照科学价值取向重构素质目标,改革和完善基础教育制度。我国兇0多年来形成的社会主义学校教育制度,不但有我国教育的优良传统的弘扬,而且有属于全人类的教育规律的肯定,特别是基础教育的教育制度,同发达国家有较多的可以沟通和相仿的共同特点。我们现在所说的教育制度的改革,是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陈腐观念、旧的模式和落后方法,而不是全盘否定,改弦易辙。我国的中小学课程,建国后进行过多次改革,也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主要表现为:一是重视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根据“五育”要求设置课程,反映了人类社会基本事务需要;二是重视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通过专门的学科课程教学,课外实践活动和社团活动得以完成;三是重视系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课程体系是直接从知识体系推演而来的学科体系;四是强调发展学生的智能,力争学生的智能的发展与基础知识的吸收同步进行,而不是割裂开来;五是重视实施劳动技术教育,中小学的劳动技术教育主要是培养劳动观点,热爱劳动的情感,掌握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不同于职业技术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因此,我们认为突出提高素质不是对我国中小学教学的完全否定,而是进一步强调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素质是教育目的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或倚轻倚重,或残缺不全,或不明确具体,特别是或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被排斥了的,或在新形势下缺乏适时要求的,现在却必须作出调整,充实、加强,克服可能产生和扩大的偏差,避免造成历史性的失误。
第三,基础教育由应试模式转向提高全民族素质的轨道,是教育领域内深层的、核心的改革,为使之顺利进行,必须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的四项基本建设,即教育思想理论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建设、中小学教材建设。
第四,改革招生考试和分配制度。考试是一种教育的手段,本无可厚非,而“应试教育”模式以“应试”为目的,特别是以应试升学、招生考试为目的,其弊端就显现出来了。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须阐明:一是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越来越明显地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吸引和影响着人们对自身发展的追求。我国城乡不少居民给子女入学主要动机是要升入高中阶段及其以上学历的学校,这种欲望是正常的,国家和社会有责任尽其能满足人们自身发展的需求。但经济、教育发达程度与个人切身利益是紧密相关的,不能片面强调人自身发展的需求而不顾及经济和教育可能提供的条件。升学竞争因此不可避免。二是升学竞争归根结蒂是就业竞争,这特别表现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生存是“第一需要”,所以,在农村不发达地区的初中毕业生中成绩好的报考高一阶段学校第一志愿是中专,其次是有希望通过三年普通高中教育考入大学的重点高中。这种情形与“应试”相交织着,驱动着学校教育以“升学”和“考试”为目的,出现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扭曲了基础教育的实质性内容。现在这种以考中专为中心,普高、职高都跟着参加升学考试,甚至技工学校还单独考试,不但考试弊端多,而且严重影响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若不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将对基础教育成为提高民族素质打基础的教育极有妨碍。我认为,不但小学毕业升初中取消升学考试是完全必要的,同样,初中阶段也是义务教育,初中毕业生升高中阶段的学校也可以取消升学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选拨性大些,就文化课成绩而言,也是可以由各市、县组织初中毕业会考,考试题加附加题的办法来解决。高中毕业生能升入高校的比例更小,高校招生的选拨性更大,实行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后,应以会考成绩为选择的重要依据,实行高考分类,结合考试相关学科。
现在的用人分配制度也是对基础教育成为提高素质的教育一大障碍。长期以来,中专、中技毕业生由国家分配,职业中学毕业生也可以择优录用,用人单位给以干部、技术工人待遇,而普通高中毕业生除了可以作民办教师外儸则别无其他可分配、可择优录用的门路,只有到农村“广阔天地”、到部队“革命熔炉”去锻炼成才了。现行职业教育发展的机制是依靠“分配”、“录用”,如果今后不包分配,失去了这个机制的作用,职业教育的发展又将如何?教育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无疑是正确的,但我们不能视这种作用仅仅是显性的。我们的教育为受教育者打下好的素质基础,蓄有一定的潜能,在一定条件下必然会发挥其“潜能作用”。经济发达的江苏苏南地区、安徽宁国县等乡镇企业招工要求的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高先于职高,他们认为普高毕业生基础扎实,潜力大,易转轨,而职高毕业生文化科学知识基础单薄,技术单一,不利发展,由此可见,经济发达地区的人们更看重的是隐性功效、潜在功能,普通高中办学的教学质量优势是被社会承认的。但是,不合理的用人制度是没有把普高同中专、技工、职高毕业生一视同仁,因此,改革用人制度,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毕业生一视同仁地参加就业和享有同等待遇,这将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在较高层次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打好基础。当然,作为普通高中既不能靠应付高考,“提高升学率”,也不能靠开职业班追求就业率,而仍然应是以普通教育的高水平的素质基础为社会各方面选拨人才和国家培养专门人才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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