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和谐政治和合作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之目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论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民主政治论文,和谐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与目标
从世界政治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出现过不少成功的经验,也不乏失败的教训。一个主要的经验教训就是,因国情的不同,后发国家不能照搬这些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也理应如此,当有其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那么,如何理解有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与目标呢?
政治发展理论(the theory of political development)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进程的研究,它涉及到国家政治发展的动力、阶段、目标和类型,是探讨国家发展规律的一种理论形式。对政治发展进行专门的研究,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而在70年代达到鼎盛时期。由于学者们的认知兴趣、分析框架、参照系统和研究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对于政治发展的理解是各不相同的,有些彼此之间的分歧还颇大。
我们须了解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发展”是如何理解、阐释的,其思路是如何的。早在中共八大前后,中国共产党对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就有了初步的探索,这种探索包括政治建设方面。例如,提出了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明确宣布不搞苏联那样的一党制,确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要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1956年,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我们和苏联不同。我们有意识的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周恩来就曾经形象地说过,“一个党,就是一个鼻孔出气,呼吸就不舒适,会使思想僵化社会发展停滞起来。”邓小平的政治发展观包括政治发展的目标、政治发展的保障、政治发展的途径、政治发展的特征等内容,形成一个逻辑十分严谨的科学体系。① 江泽民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概念,并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我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② 胡锦涛同志曾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作出明确的界定: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事实上,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共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及十六大的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都有所阐述,并且含义不断明确化。中共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概念:“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尤其中国共产党十六大之后,中国政治发展战略思路变得更加清晰起来。“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以及运用新的“治理”理念来探讨政治文明与民主宪政的关系,使我们理解和解释中国政治发展有了新的思路。而新思路的出现与实践的不断探索紧密相关。
从政治现代化和政治发展的相关理论来看,所谓政治发展道路,即是政治发展的形式,主要指在政治发展过程中所采取的手段、途径,以保障其目标的实现。“政治发展”之概念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西方就已经提出并进行过不少的讨论了,但是,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政治发展道路在其内涵上是与之有区别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内涵就是,“这是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政治发展道路,是一条能够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提供根本保障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下去。”③ 它的鲜明特点在于:既能广泛发扬民主又能实现高度集中,既充满生机活力又富有效率;既尊重大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意见。④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进程来看,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选择从追求激进转向寻求渐进,这是一个显著的特点。而政治稳定成为评价政治发展的重要尺度,因此,要求“在政治稳定的状况下实现政治发展”。⑤ 这两个特点构成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所谓“有序发展”模式。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密切关联着的,也就是说政治体制改革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一个基本动力和途径,这又是一个特点。
而政治发展的目标就是国家完成政治任务所要求达到的目的。事实上,目标的制定及是否得当相当的重要,因为这会直接影响着政治发展的方向、政治措施的制定乃至政治发展的成败问题。但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教训表明,在其现代化进程中政治发展面临着相当艰难的目标选择。当然,政治发展的目标之制定通常是由本国的历史背景、政治发展条件、国际政治经济变化诸多因素来决定的。通常来说,政治发展的目标分为两类:基本目标和阶段目标,前者主要规定了政治发展的总的方向与根本任务,后者主要涉及到国家在某一阶段里政治发展的方向性问题。
笔者以为,民主政治、和谐政治和合作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之目标。可以说,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而某种意义上和谐政治和合作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之阶段目标,也就是说,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重要的是推进政治生活的和谐和合作,从而最终建设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民主政治
从世界政治发展进程表明,政治民主化是人类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政治民主是发展政治学家对政治发展目标的最早概括。法国学者托克维尔在19世纪中叶就曾经预言民主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物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⑥ 虽然中间曾经有过质疑,但是,直到现在,绝大多数学者依然将民主视为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
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半个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经验和教训均表明,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正如邓小平所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⑦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开宗明义肯定了民主政治的价值,“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温家宝总理于2007年2月26日发表的文章《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明确地指出,“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2007年6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央党校讲话时表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尽管民主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但是,由于历史和国情不同,各国人民争取和发展民主的道路是不同的,不同类型国家民主政治的内容和性质也是不同的。人类社会的民主发展形式与道路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列宁就曾经指出,“在古代希腊各共和国中,在中世纪各城市中,在先进的各资本主义国家中,民主有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动作程度”。⑧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当然要借鉴人类一切文明的成果,但是,主要的还是依赖于内部生成,中国的民主发展道路,需要根植于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温家宝总理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中也指出,“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要走自己的路”,“我们要立足国情,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规律”。事实上,中共十六大以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部委为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制定、修订和颁发了30多个文件、决定、法律和法规,中国的民主政治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⑨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开宗明义肯定了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各国的民主是由内部生成的,而不是由外力强加的”,“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要与一国的国情相适应”,并明确指出,中国的民主政治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是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进步要求的选择。
那么,到底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列宁从国家形式或国家形态来把握民主,认为民主具有形式与本质两个方面,他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⑩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对“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作了界定:中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中国的民主是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中国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中国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此外,中国的民主是与法制相结合的民主。民主是法制的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保障。
政治民主化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主要目标,对此人们没有什么分歧,已成为一种共识。问题在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模式选择。对此,人们的看法可以归纳为选举民主、自由民主和协商民主、精英民主、多元民主模式和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从政治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民主建设的实践路径主要有两条。
首先,民主选举与民主协商相结合的发展路径。这是由中国基本的政治框架所决定: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两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故的周恩来总理就曾说过,“中国的政治民主就是选举加协商”。早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时候,周恩来就指出,“就是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政协会议还将对中央政府的工作起协商、参谋和推动的作用。”中央统战部官员庄聪生先生也指出,“坚持运用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重要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不断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2006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了选举和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深远意义的一个新论断。两种民主形式的提出,是立足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总体布局,着眼于国家政治制度层面,与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架构相适应的。
选举民主形式是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一大进步,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标志。美国学者亨廷顿就曾经指出过,“选举是民主的本质”,“公开、自由和公平的选举是民主的实质,而且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11)。
而“协商”,从本质上讲,既是中国政治文化的优秀传统,也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的内在要求,因此,建设以协商为特色的民主政治,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一种基本的民主方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广阔的开拓空间,甚至可以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增长点”就在于怎样完善和利用这一民主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就强调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不过,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来看,协商民主不仅限于人民政协,它还包括中国共产党与八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各种协商和互相监督,党内外之间的协商,也存在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等各个领域。当然,协商民主并非中国特有。哈贝马斯就认为,现代协商民主是协商理念的复兴,追溯到古希腊500人大会制度等都可以看到协商的影子。(12)
选举民主加协商民主,构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两者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不可缺少的。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交织在一起的。无论是选举还是协商,对实现我国政治生活的民主化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且不存在高低之分。
其次,扩大基层民主之路径。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以社区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城市基层民主建设、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核心的企事业民主构成了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内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就中国政治发展来说,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建设为推动中国民主政治整体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中国的民主政治需要借鉴人类几千年来积淀下来的政治智慧,同时也需要吸收中国传统的优秀的政治遗产,但是更需要创新。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为世界民主制度贡献出一种新模式是完全可能的,而这种新的政治民主模式,不仅是在中国大地上进行的民主政治之创新,而且是整个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贡献。
三、和谐政治
关于和谐思想古而有之,产生于中国先秦时代的“大同社会”之思想一直是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一个重要的内容,深深地影响了历代中国的政治与社会生活。《左传·襄》就有言“人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玄谐”。《礼记·礼运》恐怕是最能集中地反映中国传统的大同思想而常常为人们所引的典籍:“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不闭,是谓大同。”在西方,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就曾经讨论过有关合谐政治之理想。而中国近代的康有为和梁启超也受西方启蒙思想的影响而提出了改政体、兴民权、行宪政等一系列进步的政治思想,从而折射出近代中国仁人爱国志士对公平正义、法治有序这样一个政治和谐社会的追求。康梁中国式的“合谐政治”之理想体现于他们所提出的三大变革:改政体、兴民权、行宪政。变革政体重要的是“定三权之官,无互用之害”(康有为),具体说来就是“凡行政之事,每一职必专任一人,授以全权,使尽其才以治其事,功罪悉以属之,夫是谓有责任之政府”(梁启超)。而兴民权关系到国家的兴亡:西方各国“人人有自主之权,各尽其所当为之事,各得其政应有之利,公莫大焉。如此则天下平”(梁启超)。立宪代替专制则是人力所无法抗拒的历史必然:“今日之世界,实专制、立宪两政体新陈嬗代之时也。按之公理,凡两种反比例之事物相嬗代,必有争,争则旧者必败而新者必胜。故地球各国,必一切同归于立宪而后已,此理势所必至也。以人力而欲与理势为敌,譬犹以卵投石,以蜉撼树,徒见其不知量耳。昔距今百年以前,欧洲各国,除英国外,皆专制也。压之既极,法国大革命,忽焉爆裂,声震天地,怒涛遂波及全欧,民间求立宪者,各国皆然。”(梁启超)
中国共产党承接了人类历史上优秀的和谐政治之思想,并努力付诸于实践。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中国发展过程中一个主要价值诉求。
促进社会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题中之意。现阶段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变革的广度、深度和难度前所未有,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清醒地认识和准确地把握了中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社会和谐是社会系统及各系统的各种因素的多样性、差异性、矛盾性达到协调、均衡的状态。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要素的和谐共处。在这些要素中,政治和谐是最核心、最首要的因素,对和谐社会的建设起主导作用。因为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大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各政治主体、阶级、阶层和政治力量、利益集团之间存在着差异性和矛盾性;同时,由于宗教、文化等背景的不同,个体间的价值取向也明显有别。只能通过建构起实现冲突各方利益妥协的机制,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愿望都能够充分表达出来,进而借助于谈判、对话、协商等利益整合机制,形成社会价值的基本共识,形成对维系利益共同体的社会共同利益的尊重。和谐社会自然需要和谐政治。构建和谐政治就是寻找一条政治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和谐政治”主要指的是,执政党的权力与社会公共权力的关系的和谐、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关系和谐、党际关系的和谐以及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三者之间的和谐、政治文化和理念、政治行为和政治运作之间的和谐。它实际上指向民主与法治、公平与正义、自由与平等、责任与义务。执政党的权力与阶级社会中的公共权力二者之间是有差别的。这里有一个和谐的问题。在社会主义中国,由于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掌握社会公共权力,并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等内容来影响社会公共权力,能够更充分的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执政党的权力与社会公共权力的关系上能够形成和谐的局面。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关系,涉及到是国家结构的问题,中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就是权力如何配置的问题,但实质上是社会整体利益与特定部分利益关系在权力关系上的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中央和地方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而二者的关系相对来说比较和谐。而现代政治,集中表现为政党政治。党际关系和谐是政治和谐的基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政治和谐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全体人民有共同的理想和信念,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和共同的精神追求,把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汇成一股巨大无比的精神合力。努力实现社会各阶级、阶层在政治上的和谐,使之“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这就是和谐政治。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按照“议行合一”原则,来组成国家机构,即立法机关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都由立法机关产生,并且接受立法机关的监督,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三者的关系应该是和谐的。这种政治的特征就是,“政治目标的持久性、政治制度的稳定性、政治过程的参与性、政治利益的兼顾性、政治能力的驾驭性”。(13)
需要指出的是,在“和谐政治”建设过程中政协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已经成为当下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的共识,如何切实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已成为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议题。在我国,政治发展与和谐社会之间有着极大的相关性,政治协商制度在推进我国政治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重要推动作用。
“和谐政治”更是公正、正义的政治。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政治基础。公平和正义始终与社会和谐相联系,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指出正义原则对于一个社会的首要的和绝对的价值。(14) 公平和正义与社会和谐的关联性,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有了明确的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但是,我们政治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少不和谐之处,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首先是党政关系难以和谐;第二,基层政治的不和谐;第三,党群关系相当不和谐甚至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严重对立状况;第四,党际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此外,还有性别政治之不和谐的问题。
而公正、正义的政治需要化为利益协调机制、法治方能得以保证,而这些在中国,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政治体制的改革。这就是说,“和谐社会”理念或目标的提出,或者本文所提出的作为中国政治发展目标之一的“和谐政治”,都逻辑地指向中国政治改革这个命题。惟有深化政治改革,方能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方能建立“和谐政治”之目标。这正是《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强调的,“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当然,促进政治和谐将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懈的努力。
四、合作政治
合作是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光现代社会中存在,而且古代社会也不少见;不仅见之于经济和文化领域,而且也常出现于政治与社会生活之中。合作的类型既有个人之间的合作,也有小范围的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中等层次的合作,更有国际间高层次的合作。
合作之必要在于冲突在人类生活中的普遍性和不可避免性。合作的价值在于可以使优势互补,形成全力,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只有合作才有创新。古谢伊诺夫认为,通过合作解决争端;通过合作可以真正地集中理智的道德的力量。(15) 可见,合作是一个社会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而政治体制同样需要一个合作框架,“每一个人必须学会成为自己的治理者,学会如何与他人协作,这正是人类选择要这样做的”(16),这就是政治合作的问题。所谓政治合作就是,政治合作是指政治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目标,摈弃隔阂、分歧,达成共识、团结一致的政治行为。政治合作是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没有政治合作就不会有民主,有民主没有政治合作,民主就会不稳定甚至失败。民主政治是被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政治。政治合作的好处就在于,越是允许民众参与合作,征求同意和认同的政治越具有统治的合法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阐述了这样一种思想:“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上,人们的社会关系本身是一种既合作又对抗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在合作中包含着对抗,在对抗中进行合作的关系”,而“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17) 政治合作是与议会、政党和选举等正式民主制度并存的一种政治过程和制度,它是指政治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目标,摈弃隔阂、分歧,达成共识、团结一致的政治行为。
合作政治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作政治的基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这种体制下,政治的民主性不是体现在政党之间的竞选上,而是表现在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合作上,表现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规定,在全国政协和省、市、县各级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上,中国八个民主政党同中国共产党就国家改革、开放、发展、稳定、内外政策等重大事宜,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取长补短,密切合作,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之,合作政治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
平等是多党合作的前提,各个政党的共同发展是多党合作发展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规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目前我国多党合作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全国性的政治机构,是各民主政党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会议的法律地位,肯定政协的国家权力功能,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政党体制、构建社会主义政治和谐的重要方面。
五、小结
民主政治、和谐政治和合作政治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之三大目标。它们互为前提与结果。民主政治是和谐政治的要求和目标,也是和谐政治的基础和保障,而和谐政治的建构既需要民主政治的发展,也有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多党的政治合作所体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党际的和谐,而和谐的政党关系是通过多党合作表现出来的。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正朝着和谐的合作伙伴关系方向发展。而合作使民主成为可能,“如果说冲突产生制度的必要性,那么,合作则产生制度的可能性”,没有政治合作就不会有民主,有民主没有政治合作,民主就会不稳定甚至失败。而民主政治的本质在于调节冲突,强化合作。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正朝着民主合作型方向发展。一句话,从政治发展的角度来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应该是多元一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参与政治生活的各社会群体、政党和阶层能够合作,从而减少冲突,实现和谐和民主。
注释:
① 有关邓小平的中国政治发展思想,请参阅关海庭主编:《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史》,第九章“邓小平理论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第292~324页。
② 请参阅《江泽民文选》,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版。
③ 刘延东:“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日报》2006年5月27日第7版。
④ 庄聪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特征和需要把握的原则”,《安徽统战》2007年第2期,第11~12页。同时请参阅何鲁丽,“坚持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 搞好政治交接”,《团结报》2007年3月15日第1版。
⑤ 关海庭主编:《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史》,第九章“邓小平理论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第302页。
⑥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7页。
⑦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
⑧ 《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23页。
⑨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房宁教授的统计。
⑩ 《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7页。
(11) 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10月版,第6、8页。
(12) 不过,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朱云汉教授认为,欧洲与中国大陆的协商民主是有所不同的,欧洲的协商性民主是先选举然后协商,而中国大陆则是先协商然后选举。
(13) 郭剑鸣:“和谐社会、和谐政治:孕育一种新政治合法性模式”,《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6期,第54页。
(14) 请参阅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的有关论述。
(15) 转引于李景阳的“社会变动时期的俄罗斯冲突学”,《东欧中亚研究》1998年第5期,第67页。
(16) [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复合共和制的政治理论》,三联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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