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效率优先、公平优先”的根本价值标准_社会公平论文

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效率优先、公平优先”的根本价值标准_社会公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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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03)02-0053-04

20世纪末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小康目标,但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 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所谓“全面”的 、“更高水平”的小康,都是为了强调要“惠及”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的根本价值标准是最大多数人利益。为此,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 则时,我们必须既要保护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人们的发展活力,更要高 度重视和关心更多的欠发达地区和比较困难的群众,使最大多数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 社会的温暖。

一、“根本价值标准”的哲学根据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区别于并超 越于以往旧历史观的根本点之一。唯物史观、群众史观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哲学世 界观基础,所以,《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 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 动。”因此,我们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的价值导向应以人民的利益为本位,真实地反映 和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正是基于经济必然性与历史必然性的社会主义经济制 度的科学性和道义力量之所在,也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伦理的根本价值取向。为此 ,在解决效率与公平相互关系这一经济制度和经济伦理的主要问题时,必须以人民大众 这一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着眼点。

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因而,任何正确而有生 命力的理论、路线和政策都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先进生产力的解 放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 者,因此,充分调动、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始终是我们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 力发展要求所必须履行的第一要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确立正是我党代表 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具体贯彻,正是生产力标准的具体体现。

以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着眼点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客观要求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大体 现。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之所以能比前一种社会制度优越,是因为新制度能为生产力的发 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余地,使生产力能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也就是,这种新制度最 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新制度成功的秘诀在于它为人与物提供了 最佳的结合方式,进言之,它因更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更有效率,又因更有效率 而更有条件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 ,而之所以要发展生产力,就是为了共同富裕,因此,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 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P364)1986年,邓小平 在回答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提问时说:“我们讲的致富不是你们讲的致富。社会主义 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 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 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我们不会容许产生 新的资产阶级。”

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步走”的战略也是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标准的,邓小平 在论及如何计算第二个翻番时提醒说:“这个要老老实实地计算,要最终体现在人民生 活水平上。生活水平究竟怎么样,人民对这个问题感觉敏锐得很。我们上面怎么算账也 算不过他们,他们那里的账最真实。”[1](P354-355)因此,邓小平断言,不坚持社会 主义,不改革开放,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拥护 你,否则就会被人民所打倒。我们之所以能闯过“六·四”关,确保了稳定与发展,就 是因为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1](P370-371)中国人民跟着中国共产党闹革命,搞建设 ,图的啥?图的就是翻身做主人,过上好日子。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要表现在它能比资本主义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 产力,更要表现在它能够使这些生产力成果真正为提高劳动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服务 。党的十六大所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一个最重要的指标就是“人民生活 更加殷实”、“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由邓小平开创的改革开放事业的目的是怎样使广大人民群众摆脱贫穷,以体现社会主 义共同富裕这一最大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所以富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前 途,就是因为,它能够保证人民群众这一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最终也是其享受者,用邓小 平的话说,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就是 要通过发展生产力而使人民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始终坚持把人民这一大多数人的“拥 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党制定路线方 针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他认为,判断政策正确与否的标准应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 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 活水平”。“三个有利于”都是着眼于人民群众的利益。江泽民的“三个代表”也以代 表人民利益为根本,因为其核心是执政为民。江泽民说:“八十年来我们党进行的一切 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所有的政策“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 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 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2](P161)。

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坚持效率原则,然而,效率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为人民服务是社 会主义经济效率所特有的价值规定性。效率是个极务实的概念,即讲利益原则,但务谁 的“实”,讲谁的“利”是个原则问题,我们必须将功利追求坚定地定位在广大民众的 利益上,牢固地坚持还利于民的价值导向和舆论导向。江泽民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 况下,党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衡量标 准。这是观察和处理问题的一个根本原则。”[3](P82)我们党和政府做任何经济工作都 要看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因为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和根本任务所 决定的,也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基本要求,马克思的生产力概念是以确认劳动者、尤 其是工人阶级之主体地位为其价值前提的。因此,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不允许借马克思 主义之名去损害人民主体地位而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任何生产关系的变革,都是人民 群众生存状况的改变,群众的情绪应当成为我们科学决策的第一信号。历史唯物主义的 真正基石是人民整体利益的现实性及其历史必然性,而不是任意的私人利益。因此,讲 效率、效益决非一个无党性、甚至是个人主义的口号,而是坚持人民大众立场和采用科 学世界观的结果。如果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时忘记了最大多数人根本利益这一着眼 点,必然要产生一个新的资产阶级,百分之几的富裕以牺牲百分之九十几的利益为代价 ,就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失败。

总之,社会主义的一切,归根到底都是人民的,我们之所以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 所以要追求高效率,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我们的 经济之所以能以高速度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之所以能蒸蒸日上,也还是因为我们 的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与公 平之所以能够实现有机统一(即社会越是公正就越是有效率,越是有效率就越是公正), 就是因为效率与公平有着同一个主体即人民群众,效率与公平有着共同的宗旨或目的, 即都是为了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需要。

二、“根本价值标准”的经济学依据和现实紧迫性

一种合理的社会制度必须得到效率和道义上的双重辩护,即它应该既是高效的,又是 公正的。人民对一个社会制度的认同,从根本上说就是对利益分配制度的认同。诚如丹 尼尔·贝尔所言;“归根到底,任何社会都是一种道德秩序,它必须证明它的分配原则 是合理的。”[4](P309)社会主义经济的高效率离不开公正的分配。正如没有效率作物 质基础的公正是粗陋的,在现代社会是无以实现的空想一样,没有公正分配支撑的效率 也是不可设想的,或是难以持久维系的。这已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史所证明,资本主义制 度虽然曾经创造了以往社会所无可比拟的高效率,但是,由于严重的两极分化和由此形 成的种种特权对公正原则的侵害,不仅大大降低了其效率,也使其社会制度遭到普遍的 怀疑、批判和谴责,最终成为革命的对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使效率与公平的矛盾 成为非对抗性的矛盾,换言之,二者的统一、一致和相互促进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因 为有了公正的分配制度一一按劳分配和在此基础上普遍的公正感受,才最大限度地调动 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出了资本主义所没有的高效率;又因为有了高效率,使公正分 配的理想逐步变为现实。

合理的分配是提高效率的制度要件。从纯经济学上看,效率决定分配,分配也制约着 效率。合理的分配(包括机会的均等和结果相对公正的分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提 高生产效率;不合理的分配打击劳动者的积极性,降低生产效率。资本主义之前的阶级 社会里,赤裸裸的、由政治暴力所规定的分配特权,不可能有高效率;资本主义社会分 配理论与分配实践的脱离,即理论上的自由平等和实际上的不自由不平等,也不能带来 持续的高效率;新中国改革开放前的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分配模式打击了勤劳 者的积极性,导致了低效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按劳分配为主 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新型分配模式的确立,它从总体或根本上确保了有效劳动付出 与成果获得的正相关性,因此,它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动力机制,促进了社会整体效率的 提高。这种分配体制是符合我国目前实际的、最有生命力和最为合理的分配制度。不过 ,这种分配制度的优越性还主要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和理想的价值判断。由于按劳分配 还以承认“资产阶级法权”为前提,兼之其它分配方式都会自发地拉大分配结果的差距 ,产生贫富分化的趋势,这种趋势又因客观存在的其它腐败性、邪恶性的分配不公(像 以权谋私、以钱谋权、行贿受贿、制假卖假、以次充好等)而扩大。这势必要导致两种 结果:一是弱势群体因收入低微和相对贫困而挫伤其积极性,引发其对社会的不满甚至 仇恨。二是“成功人士”容易满足现状,“小富即安”,丧失拼搏进取的精神。同时, 过度的富有(相对意义上的)又会养成他们的特权观念和寄生思想(特别是其后代)。

我国经济分配领域的最大问题是由政策允许的分配原则和不允许的非正义性的分配, 导致了广大群众相对贫困化的趋势加剧,它不仅造成了效率的下降,也影响到了社会稳 定的大局。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测量收入分配不均的重要指标,2001年3月15日,朱 总理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值得我们 认真注意”,1999年的基尼系数为0.39,虽然不很严重,但已“接近于国际认为的警戒 线的水平”。因为这一系数已明显超过国际中等不平等程度(0.3-0.4),处于差距偏大 状态。这显然是有悖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广大群众纵然基本上摆脱了绝对贫困,但是 又不同程度地陷入了相对贫困的窘境。相对贫困化是工业文明时代贫穷的主要特征,也 是社会不公和由此引起人民不满和引发社会动荡的主要诱因。马克思曾用一个形象的比 喻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相对贫困化:“一座房子不管怎样小,在周围的房屋都是这样 小的时候,它是能满足社会对住房的一切要求的。但是,一旦在这座小房子近旁耸立起 一座宫殿,这座小房子就缩成茅舍模样了。……并且,不管小房子的规模怎样随着文明 的进步而扩大起来,只要近旁的宫殿以同样的或更大的程度扩大起来,那座较小房子的 居住者就会在那四壁之内越发觉得不舒适,越发不满意,越发感到受压抑。”[5](P349 )贫富分化已成影响我国稳定的大问题。

当然,我国贫富分化加剧原因很复杂,既有政策鼓励和允许的原因,如,在打破平均 主义实行按劳取酬的过程中,因个人能力、机会等差异而形成不同收入;如,按生产要 素等政策允许的非按劳分配方式的分配而产生的差距。但也有是政策不健全或政策执行 中的偏差所导致的(如,国有企业税收大大高于其它性质的企业;农民的税收高于城市 居民;事业单位人员的税收高于自由职业者,等等。现在看来,这是非常重要的却又未 引起足够重视的因素)。而税收政策执行中的不力和少数税务人员假公济私是国家税收 流失的主要原因。

贫富分化趋势加剧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以下三个重要因素:一是违法乱纪(如“权力 经济”和“黑色经济”),二是干部特殊化,三是对弱势群体人道关怀不力。

首先是少数人的违法乱纪。中国贫富分化的特点不是以大多数人生活水平下降为特点 ,而是以少数人暴富为特征。这些高收入者中,又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合法甚至是违法 致富,如偷、漏、逃税,制造假冒伪劣以及对雇员的过度剥削等,(例如,1992年7月23 日《中国统计信息报》披露,个体和私营经济偷税面达90%以上,它们实交税款占应交 税款的比例一般为10%-20%,高的也不过30%;1993年10月13日《光明日报》报道,我国 每年被个体户非法截留的税款达260亿元。)有学者曾作过粗略计算,各种非法收入使我 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上升了31%。也就是说,我国贫富差别中大约有31%是由各种 非法收入所造成的,如果减去这一部分,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就会降至0.322 左右,基本上处于国际公认的合理区的下限。[6](P277)

其次是少数干部特殊化。干部特殊化至少有两种情形,情形之一是人们所熟知和深恶 痛绝的以权谋私即“权利经济”或“权力资本”。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的社会问卷调 查中,问及“先富起来的人主要是靠什么手段致富的”时,在十种手段因素中,回答靠 权力致富的比例居第一位,高于“劳动”和“知识”等因素。[7](P210)情形之二是受 官本位思想影响而形成的政策允许的干部待遇特殊化。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曾指出:“ 一些脱离群众的制度,包括那些特殊待遇在内,文化大革命前有的已经有了,但远没有 现在这样厉害。”[8](P228)干部享受特殊待遇不只是在我国相当贫困时期存在,在经 济水平提高了的今天,似有被更进一步强化的趋势。从现行的工资、住房和交通等待遇 政策看,不仅干部间等级鲜明,而且干部们普遍地优于本部门的群众。干部利益上的特 惠产生了极坏的示范效应,首先,它强化了落后的官本位意识;其次,它扭曲了公正的 社会价值评价标准;再次,它使大公无私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流于空乏的道德说 教。最为严重的还在于它使党脱离群众,降低了党的威信,削弱了党的号召力和战斗力 。

其三是对弱势群体的人道关怀不力。不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只要是市场经济都无一例外地要以效率为指针,以激烈而残酷的竞争为杠杆,实际遵 循的是优胜劣汰的沙漏原则。市场看上去是公平而公正的,但它的公正合理性主要是形 式上的而非实质内容上的,即起点平等。由于人与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条件差异,在长期 的市场竞争的淘汰中,必然导致后果的巨大差异和事实上的极大不平等。

党的十六大指出,我们既要保护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人们的发展活力, “更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以及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特别要使困难群众的基 本生活得到保障,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使他们切实感受到社 会主义社会的温暖”。在描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党和政府已把扭转工农差别 、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作为重要的任务。

奥肯说:“如果平等和效率双方都有价值,而且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没有绝对的优先权 ,那么在它们冲突的方面,就应该达成妥协。这时,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 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然而,……无论哪一方的牺牲都必须是公正的。尤其是, 那些允许经济不平等的社会决策,必须是公正的,是促进经济效率的。”[9](P80)他得 出结论,“在一个有效率的经济体中增进平等”。也就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社 会主义公正的分配原则有两大基本特征:一是维护社会成员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或对等; 二是保证公平与效率的相互促进。具体要求是,首先要确保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竞争的机 会均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条件设障;承认在机会均等的竞争基础上由于个人努力 的不同而产生的对社会的物质、精神利益占有量的差别,即结果的不平等,反对平均主 义,体现公正;同时,要把结果不平等限制在大多数社会成员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体现 相对平等。保持高效率,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公正的分配制度的两大目标。

20多年来的改革实践证明,在我国整个现代化进程中,我们既要破除小农平均主义观 念,又必须防范和克服其它形式的社会不公,特别是要防止破坏机会均等和权利与义务 分离的不公,坚决铲除“黑色经济”和“权力经济”两大毒瘤。不仅公平的着眼点是人 民群众的利益,效率同样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其价值导向的。效率作为资源的一种配 置方式并不是纯经济概念或纯技术的过程,它总是在一定的经济制度下进行并反映这一 制度的价值目标,换言之,效率不是事实判断而是价值判断,它承载着资源配置的价值 与目的。真正的效率并不是它现象上所显现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上的增长,而是通过物来 满足人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的本质,完善人的本性的过程,提高效率的过程是以人 为尺度来处理人与物、人与人的价值关系的过程。一个真正有效率的社会制度一定是代 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制度,从而一定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 当为最大的道德,因此,道义力量一定是效率所固有的内涵,是效率的内在价值目标。

收稿日期:200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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