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1]2001年在《论域名与商标纠纷的法律调整》文中认为域名是指国际互联网上一种方便用户使用的计算机地址,它通常以易于记忆或识别的形式存在。电子商务是这一时代的大势所趋,而由于域名在互联网浏览中不可替代的导向作用,其一般被认为是“电子商务的第一站”。由于网络环境最初是无序的,域名纠纷随着互联网的商业化急剧爆发,严重影响电子商务的顺利开展。所以,本文选择“域名与商标纠纷的法律调整”进行研究,希望能对这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所帮助。本文的写作以对网络上的商标权的保护以及必要的限制为两条主线,分别结合以普通商标保护法、驰名商标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域名抢注法不同角度进行论述。在具体论述中又采取横向、纵向的比较法,对于各主要域名争议法律规范的发展过程、世界主要国家的域名争议解决实践进行比较。文章通过以上的分析,最后评价了现行中国对于域名争议的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并且就其进一步改善提出了建议。全文共约六万字,分五章完成,每一章的主要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域名的特征、性质及其与商标的关系。本章分四节,第一节简要介绍了域名的发展历史、结构及主要的域名管理组织;第二节分析了域名法律性质<WP=4>的各种学说,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第叁节阐述了域名的特征及其与商标发生纠纷的主要原因;第四节指出解决域名与商标之间纠纷所要坚持的几个原则。第二章:域名与商标纠纷的法律调整(一)--从商标法的角度。本章共分两节,第一节从普通商标法的角度,分析了传统的商标侵权要件在域名纠纷中适用存在的一些偏差,并就这些偏差提出在网络环境下对于商标法应该进行必要的发展;第二节从驰名商标保护的角度,首先介绍了驰名商标的扩大类别保护和反淡化保护,然后就如何适用这些特殊保护方法于域名纠纷之中做了实证分析,提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方法是域名纠纷中驰名商标保护的重要武器。第叁章:域名与商标纠纷的法律调整(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域名抢注法。本章共分两节:第一节在分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质上可以用来制止域名纠纷的同时,也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新形势下也需要就其适用要件做必要的修改;第二节分析了传统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不能完全适合对域名抢注行为的规范,提出了作为全新部门法的反域名抢注法正在发展中,并通过对其与传统解决域名抢注方法的对比,肯定其在解决域名抢注中的积极意义。第四章:域名与商标纠纷中商标权人权利的限制。本章共分两节:第一节通过对传统的商标合理使用以及现行域名争议政策中关于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拥有合法权利或正当利益规定的分析,得出域名使用不侵犯商标权的情形;第二节就一些大公司利用现行对其有利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和法律向域名正当的持有人发起反向抢夺,经过分析后指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权人对商标权的一种滥用。第五章:中国法律对域名与商标争议的解决。本章共分叁节:第一节介绍了我国域名争议诉讼现状及现行相关法律的不足;第二节将目前中国已经审结的域名争议案件分为叁类:域名不侵犯商标、域名对驰名商标的侵犯以及恶意抢注域名,通过分析法院的判决研究法院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是如何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并就这些判决一一做了评析;第叁节在前面论述的基础上,建议完善我国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解决一般的域名纠纷,并提议就恶意域名抢注问题在商标法中或者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形式专门加以规范。
王玫[2]2006年在《试论网络域名与商标纠纷案的解决》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迅速增长和互联网的商业化,网络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网络域名与商标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显着的区别,域名与商标的争议是近年来涉及网络发生最突出、类型最新、适用法律最为模糊一类纠纷,域名抢注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这类纠纷的产生纯粹是伴随着国际互联网、万维网等信息技术的产生和高速发展而产生的。它是网络技术新产生的权利与现实的民事权利以及这些新权利之间产生摩擦、碰撞而产生的纠纷,是法律应当调整的对象。中国网上着作权纠纷诉讼发生于1998年1月,中国网络域名纠纷案件发生于1999年4月。涉及网络域名争议的案件,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我国首例域名与商标权争议案件以来,北京、上海等地法院已受理域名纠纷案件40多起,未起诉到法院的纠纷就更多了。“tide”(汰渍)、“ikea”(宜家)、“safeguard”(舒肤佳)等域名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认为法院域名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对我国网络产业及网络经济的发展往往也有重要影响,因而人民法院不得不对此类纠纷的处理十分慎重。加之其他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本文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与分析的,全文共分五个部分进行论述:首先前言介绍了作者提出研究问题的背景及选题意义;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网络域名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法律性质等,并对域名与商标、商号在法律上的联系与区别进行了简单的比较;第二部分主要是对国内外网络域名的现状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本文研究特色;第叁部分对目前域名与商标的争议和纠纷进行综述,并以实证研究的方法,列举了国内外发生的一些网络域名与商标纠纷的案例及审判的结果;最后一个部分是对域名与商标纠纷案所涉及几个问题的思考,CNNIC当前采用的法律责任模式及对其完善的初步建议,及对域名的恶意抢注的法律保护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最后指出研究的结论、政策性建议与研究局限,以及我国相关法律完善的必要性。互联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其为人类的工作、生活带来全新的改革的同时,也相应地制造出不少麻烦。而这些“麻烦”随着互联网络的无地域性的传播,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幸免,中国也不例外,到目前有关域名与商标争议的现象大量存在,这些纠纷正考验着现行的商标法、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体系。通过本文的论述,希望能对互联网中域名纠纷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用的意见和建议,更加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
吴莉[3]2006年在《域名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本文首先对域名的概念、特征及法律性质等基本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得出了域名是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并构建了域名权人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接着,文章分析概括了域名纠纷的各种情形,其中主要分析了域名与商标的纠纷。随后,文章还进行了域名与商标争议解决的比较法研究,对WIPO、ICANN解决域名与商标纠纷模式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中国在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时面临的问题。希望尽快出台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域名特别法,为日益增加的域名纠纷案件的审理提供更完善的司法依据。在域名防范机制和域名争端解决机制上提出建议,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域名纠纷的发生,并完善事后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
刘欣[4]2016年在《域名抢注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网络经济以惊人的成长速度在不断地向前发展。正当我们享受着信息高速路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诸多网络问题随之喷涌而出,特别是域名抢注问题,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势头并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域名抢注行为的频频发生,是由内外因综合作用所致,我们只有找到病因才能药到病除。域名的身价日益上升,价值较高的域名数量有限,这是造成域名抢注的外在因素。但我们更应关注的是造成域名抢注的内在因素。域名抢注行为之所以会屡禁不止,关键在于我们规制域名的法律体系和行政体系中都存在着一些漏洞。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对域名抢注行为的明确规范条款和严厉惩罚机制,让抢注者敢于逆流而早;另一方面是由于当前域名的行政管理制度中存在漏洞,域名注册门槛较低,相关机构采取形式审查机制,给抢注者以可乘之机。本文针对域名恶意抢注行为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大体分为叁部分,分别从域名抢注的基本理论、我国规制域名抢注的法律现状和完善我国域名抢注法律调整机制叁个角度进行阐释。第一部分阐述了域名及域名抢注的基本理论。该部分从域名的概念、基本特征入手,重点是对域名抢注行为进行定性,并阐述了该行为的构成要件、出现原因及表现形式,为后文分析如何规制域名抢注行为做了铺垫。第二部分是我国规制域名抢注的立法及解决机制现状。该部分重点阐述了我国《商标法》、《反正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域名抢注的规定,并从法律机制和行政机制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域名抢注解决机制中存在的局限性。第叁部分是完善我国域名抢注调整机制的具体建议。一方面是制定专门的域名保护法,完善现有法律中的不足之处,从而形成以专门的域名保护法为主,以其他法律为补充的域名保护体系;另一方面是借鉴相关国际组织的先进经验,提出完善我国规制域名抢注行为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系的建议,主要包括提高域名准入门槛,建立实质审查机制,完善域名注册后的管理工作,取消域名注册终身制,增加关于闲置域名注销的规定等方面。
李波[5]2005年在《互联网域名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国际互联网潮水般的迅速席卷全球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域名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域名与商标等传统知识产权的纠纷不时出现,对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由于域名的性质在法律上没有清晰的定位,再加上相关法律在制度层面上的缺失,域名的注册,管理和保护进行的举步维艰。本文通过比较和案例的方法,力图通过对英美两国以及相关国际组织在解决互联网域名问题法律实践上的分析,对域名(包括我国独特的中文域名系统)的管理和法律保护等问题展开分析和探讨。除序言外,全文共七章。 第一章域名的产生和发展。本章由介绍域名的技术特征肇始,简单介绍域名的产生和注册、管理相关问题,并对域名的发展趋势给予粗线条的勾勒。 第二章域名的法律性质分析。本章通过对域名和商标、商号等传统知识产权的对比分析,详细阐述了域名具有经济稀缺性,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基于以上分析和对比,域名的法律属性并没有游离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窠臼之外。 第叁章域名争端概述。本章从域名争端的产生入手,全面分析了域名争端发生最为频繁的两种形式——抢注和盗用。结合上述理论和我国的当下域名争端解决的实践,分析了我国域名争端解决实践中的不足,进而提出了改善的个人意见。 第四章域外法视野中域名管理及域名纠纷的解决。本章详细述评了英美两国在域名的注册、管理和争端解决方面的先进之处,特别推介美国《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和《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在域名争端方面所作的努力。在本
侯敬屏[6]2011年在《域名抢注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域名作为互联网络上电子地址的一部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域名已经成为新的区别于商标、商号等的重要的商业标识。本文通过全面而综合的分析,对我国域名抢注纠纷进行深入探讨。在介绍国外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总结各方的优缺点,罗列分析我国域名抢注规制不足之处,并分析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办法。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域名的基本属性和域名抢注行为;第二部分主要评析国外组织及国家有关域名保护的法律规制及发展趋势;第叁部分深入介绍和分析我国反域名抢注的法律调整状况;第四部分提出对完善我国相应法律调整机制的建议。由域名与现有知识产权之间的权利冲突而引起的纠纷已经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解决此类纠纷。因此,将域名归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范畴是科学合理的,也是符合社会发展和法律进步的趋势。互联网是无国界的,域名的保护也是需要国际化的合作。因此在不久的将来,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域名保护法势在必行。但是一部法律的产生需要专家探讨研究,有其自身产生的必要环节和程序。目前亟须解决的问题是:建立驰名商标域名检索机制;限制“注而不用”的域名注册;对注册域名进行公示;完善公共利益保留机制,以及对域名纠纷民间解决机制加以完善。为了节省司法资源,更加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应当鼓励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以降低解决经济成本。
杨艺文[7]2009年在《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运用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并结合时代特点,综合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典型问题进行研究: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趋势、网络时代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商标权保护遇到的特殊问题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限制性商业惯例、技术转让中跨境问题分章进行研究讨论。本文第一章对TRIPS协议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讨论。本文第二章从微软“黑屏事件”为切入点,回顾了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发展历程,总结归纳了计算机软件作为着作权保护客体的性质,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模式进行了对比分析,进而从盗版问题探讨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合理性方式,最后,联系中国实际,分析了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在立法与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第叁章探讨了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保护问题。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的技术性和无域性使传统商标法理论在网络世界日益遭受剧烈的冲击。一方面,传统意义上商标的权利在网络中呈现扩张趋势;另一方面,网络中其他权利如域名权的兴起也使得商标和其他权利的冲突日益激烈。传统的商标保护法律制度已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网络商标纠纷,因此,在新型的网络环境下,如何对商标进行国际保护,就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本章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网络视角下商标功能的变化出发,分析了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的商标保护所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在网络环境下,商标国际保护制度应该采取准公共性制度体系的模式,并提出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即《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体系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关于在因特网上保护商标权以及各种标志的其他工业产权的规定的联合建议》。第二部分围绕着商标和域名的冲突对《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体系进行具体分析。第叁部分则围绕着商标在互联网上的使用问题对WIPO《关于在因特网上保护商标权以及各种标志的其他工业产权的规定的联合建议》进行分析。第四部分通过对《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体系和WIPO《关于在因特网上保护商标权以及各种标志的其他工业产权的规定的联合建议》的分析总结出网络环境下对商标权保护扩张的趋势,提出应对商标权利有所限制,以建立一个利益平衡的商标保护体系。本文第四章探讨了国际技术贸易中的限制性商业惯例问题。限制性商业惯例在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中普遍存在,对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产生了阻碍作用,不利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功能的发挥。由于牵涉竞争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合同法和国际贸易法等领域,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惯例所涉制度和利益众多,对其规范的角度多、所应考虑的因素也更复杂。本文试图从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惯例出发,通过学理分析、立法比较、历史回顾、分析建议提供调整有关限制性商业惯例的一些看法。本文第五章探讨了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法律制度。近年来,国际贸易迅速发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数量也呈上升趋势。据世界海关组织(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于2004年“世界海关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地区论坛”披露的数据,每年全世界假冒货物贸易额超过5000亿欧元,占世界贸易额的7%。1侵权产品贸易不仅破坏国际贸易秩序,而且随着假冒伪劣产品逐渐渗透到航空、航天、汽车、食品、药品的制造和流通领域,对各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健康都构成很大的威胁。为了制止国际贸易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活动,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不仅在立法层面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而且在行政执法方面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尤其是加强了海关的边境执法工作。本文对TRIPS协议及各主要贸易方的“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政策”进行综合的考察,以期总结出一些实践性的规律,对我国的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工作提供建言。
杨娜[8]2009年在《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解决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Internet的迅速发展,域名已远超出最初的网址作用,其标识性和价值性逐步得到人们的认可。在利益的驱动下,国内外域名侵权现象随之产生,主要表现为域名与商标之间的冲突。从传统知识产权基本特征的角度来分析域名的法律属性,本文认为域名作为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但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相比有其特殊的内涵,因此,应当将域名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加以保护。解决域名与商标的冲突问题,应遵循公平竞争、利益平衡、保护在先权利、驰名标识特殊保护等基本原则,给予域名与商标适当而合理的法律保护;完善域名注册程序,实行域名注册检索、异议、续展等注册制度,明确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阻止域名与商标冲突的发生,建立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事前预防机制;从给予域名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出发,借鉴美国《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等先进立法成果,修改、完善我国现有相关法律,在立法时机成熟时制定有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专门法律,吸收驰名商标反淡化理论,明确“域名恶意抢注”的认定条件,引入法定赔偿金、对物诉讼等先进法律制度,为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提供实体法保障;充分发挥诉讼和域名争议专门解决机制这两种解决域名与商标冲突的传统途径的作用,同时,亦应灵活运用协商、仲裁、行政处理等纠纷解决途径的作用,逐步构建多样化的域名与商标冲突解决途径。
蒋霞[9]2006年在《域名法律保护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网络商业化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大量有关域名的纠纷,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今,解决域名纠纷、完善域名的法律保护制度已成为网络时代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创作的。除序言外,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域名概述。本章主要对我国独特的中文域名系统进行了重点的介绍。第二章域名的法律性质分析。通过域名与传统商业标识的比较分析,得出结论:域名是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客体,域名权包括独占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第叁章域名纠纷类型评述。本章是本文的重点之一。从域名纠纷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域名纠纷的原因,在逐一分析域名争端主要类型的同时,介绍了各国关于域名纠纷的司法实践。第四章国外域名保护及其评析。本章评述了美、英在域名争端解决方面所作的努力及WIPO《最终报告》和ICANN的《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并对运用《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解决域名纠纷的若干案例进行了评析。
赵金英[10]2005年在《国际互联网域名纠纷及其法律解决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域名技术原本是为了解决在网络上方便地识别网络用户而出现的,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域名技术与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发生冲突,大量的域名纠纷发生在域名注册人与知识产权在先权利人之间,其主流是“域名抢注”行为,从法律上确立域名的法律地位,在法律制度领域开展域名立法已经成为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本文从域名的产生、域名与在先权利的差异及域名的价值等方面分析域名的法律性质,认为域名是一种民事权利是毫无异议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域名都具有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只有具有显着性的域名应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重点分析域名的恶意注册和域名盗用两种域名侵权行为认定及界限区分。通过研究世界有关域名争议解决的解决方式,指出域名争议解决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与司法解决域名纠纷的利弊,提出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机制解决域名争议将成为发展的主流趋势,对其应不断进行改革,同时应进行域名立法,为域名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 论域名与商标纠纷的法律调整[D]. 陈江. 华东政法学院. 2001
[2]. 试论网络域名与商标纠纷案的解决[D]. 王玫. 四川大学. 2006
[3]. 域名法律问题研究[D]. 吴莉. 南昌大学. 2006
[4]. 域名抢注法律问题研究[D]. 刘欣. 中央民族大学. 2016
[5]. 互联网域名法律问题研究[D]. 李波. 四川大学. 2005
[6]. 域名抢注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D]. 侯敬屏. 北方工业大学. 2011
[7]. 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比较研究[D]. 杨艺文. 中国政法大学. 2009
[8]. 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解决机制研究[D]. 杨娜.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09
[9]. 域名法律保护问题研究[D]. 蒋霞. 上海交通大学. 2006
[10]. 国际互联网域名纠纷及其法律解决机制研究[D]. 赵金英. 中国海洋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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