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袁世凯的敌视政策与实践_二十一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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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袁世凯与日本的关系,史学界长期以来争论纷纭,其中较为普遍的看法是袁日二者相互勾结,狼狈为奸[1](p.46),也有人认为日本对袁世凯一贯持打击立场[2](pp.113~118)。对《二十一条》,孙中山说:“袁氏以求僭帝位之故,甘心卖国而不辞,祸首罪魁,岂异人任?”[3](pp.175~176)居正说:《二十一条》的交涉“实由夫袁氏欲称帝,要求日本承认”[4](p.49)。解放后史学界在此问题上更是几乎形成了共识,如粱义群认为,《二十一条》最后得以签订,从一定意义上说,是袁世凯与日本政府都作了某些妥协的结果[4](p.49)。但也有少数人持相反看法,如王芸生[5](第7卷,pp.1~3)等。

笔者认为,袁世凯一向敌视日本,二者关系总体上处于对立状态,至于日本排斥袁世凯,则是袁对抗日本的必然结果。

袁世凯与日本发生关系,可以追溯到袁驻朝鲜时期。中法战争爆发后,袁世凯密禀李鸿章称:“朝鲜君臣为日人播弄,执迷不悟,每向王前煽动,王亦深被其惑,欲离中国而独立。”[6](p.20)随后他又致电李鸿章道:“第思日本既能废琉球,我又何不可废朝鲜改行省,许各国往来通商,各国必不与我为难。所与我争者日俄耳。俄不过欲在太平洋得一不冻海口,可虚与饵之;我之海陆军尚可日本抗衡,日苟与我起衅,尚左券可操。卑职居此日久,密迩东瀛。彼国虽偏小,上下一心,其图谋并吞高丽,形迹已彰。若复数年,羽毛丰满,则难图矣。且此次之变,日本擅自带兵入韩宫,戕杀大臣,其荒谬无理,亦公法所不容。时哉不可失,惟宪台裁之。”[6](pp.24~25)从袁世凯的吞韩之谋可知他对日本的立场。

袁世凯鉴于日本“专力于兴起商务,招集商民,盘根植固,倍蓰中国,其处心积虑固不徒为今日计”[7](p.99),为进一步抑制日本势力在朝鲜扩张,竭力培植亲日派,袁则孤立和排挤打击亲日派。甚至派人到日本刺杀亲日派头子金玉均,“遇事挑唆”日朝关系[8](p.66)。

甲午战争中,袁世凯对日本态度强硬,忧国忧时,他慷慨激昂道:“大丈夫当效命疆场,安内攘外,岂能龌龊久困笔墨间。”[1](p.47)

日俄战争期间,袁世凯力主中立立场。日俄战争时,一艘俄国军舰因机器损毁而驶入“中立”的烟台港后,被两艘日本鱼雷艇追击,数名俄国官兵被击落海,该俄国军舰也被日本鱼雷艇拖走。因此,袁世凯认为,海军总兵萨镇冰对俄舰“保护不力”,有损“中立”立场,请旨将萨镇冰“交兵部议处,以示惩儆”[9](p.9)。

日俄战后,美国与日本、沙俄争夺东北日益激烈,袁世凯采取“以夷制夷”之策,联美、德制日本,引起日本的强烈不满。1908年汉冶萍公司成立,盛宣怀向日本借款,日本要求一部分管理权,袁世凯要将公司收归国有,议不成,日本恨袁刺骨”[1](p.48)。

武昌起义后,袁世凯在外交上依赖英、美等西方列强,对日本仍持抵制立场。英、美等国也公开希望袁世凯出来掌权,并予以财政上的大力支持,而对革命持公开敌对的态度。这引起日本的强烈不满,双方关系十分紧张。《二十一条》的出笼就是这种形势下的产物。

在《二十一条》交涉过程中,袁世凯的总体立场是强硬的,那种认为袁为称帝而向日本妥协的观点值得商榷。

1914年11月初,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奉召回国,外相加藤高明于12月3日训令他再度来华,向中国政府提出《二十一条》说帖。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借口英日联盟对德宣战,出兵占领青岛,此时欧战方酣,列强无暇顾及,于是日本拟乘此千载难逢之机,控制中国,提出《二十一条》。12月15日,日置益回到北京,以新归任为词,要求进见大总统袁世凯,并于1915年1月18日得以入见,将《二十一条》说帖面呈袁世凯,袁“大惊,一时难以答复”[10](pp.653~654),随后应付道:“容详细考虑,再由外交部答复。”

袁世凯对于《二十一条》的态度,当时俄国驻华公使库朋斯齐和驻东京大使马列夫斯基在致俄国外交大臣的电文中有明显的反映。

1915年1月29日《俄国驻北京公使致俄国外交大臣电》:“陆徵祥向我证实,总统仍希望心平气和地顺利解决问题。”[10](pp.310~311)

俄国驻华公使库朋斯齐据来自日本的消息在1915年2月4日第65号电中报告称,日本决定向中国提出最后通牒,并转述了“接近总统人士”的看法,略谓:总统宁愿冒“与日本断交之风险”,亦不对“日本人关于日本顾问之要求”做让步[10](pp.321~322)。

2月24日《俄国驻北京公使致俄国外交大臣紧急报告》说:“如果袁世凯确实决心彻底抵制日本人的某些要求,并表示决不容许朝鲜的遭遇降临到中国头上,那是不奇怪的。大概总统期望他能比较顺利地摆脱目前的困境,然而总统的期望有何根据却很难说。最初他们还期望合众国的帮助,此间传说合众国同其他大国已开始就此问题交换意见,尽管此间美国公使并未得到华盛顿任何训令,证明这一传闻是正确的。然而我认为,很可能袁世凯期望日本人最终会对中国政府准备做出实际上的最大让步而感到满足,从而放弃其最苛刻的要求。”[10](pp.324~325)

俄国驻东京大使马列夫斯基在1915年4月18日第130号电中报告称,日本外相加藤担心,袁世凯在拒绝履行日本要求之后,出于个人考虑,不能不对日本采取断然行动,“欲表明他作让步是迫于压力”[10](pp.341~342)。

在《二十一条》通牒最后期限前的5月6日,袁在《大总统袁世凯致各省电》中称: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可让与或租于他国、聘用日本顾问、中日合办警察、军械等为“其制我死命最要之点”。“在我国不宜因此决裂,蹂躏全局。但应尽心竭力,能挽救一分,即收回一分之权利。”[11](pp.188~189)

《二十一条》签订后的5月14日,袁世凯又在《大总统密谕》中道:“当合并朝鲜之时,现在首相大隈重信已自命为中国将来之统监。盖其兼营并进之图,远交近攻之策,处心积虑,殆非一朝。”“彼为刀俎,我为鱼肉。实逼处此,岌岌可危。厝火积薪,早成险象。前清末造,政失其纲,泄杳成风,人无远虑。加以亲贵用事,贿赂公行,各私其家,何知卫国。迨至武昌事起,举朝失措,列强响应,瓦解土崩。日本浪人,利用此机,秘计阴谋,无所不至。”“苍赤何辜,言之流涕。”“其中最为难堪者,曰切实保全中国领土,曰各项要政聘用日人为有力顾问,曰必要地方合办警察,曰军械定数向日本采办,并合办械厂,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韩视我。如允其一,国即不国。牛马奴隶,万劫不复。予见此四条,曾向在京文武重要各员,誓以予一息尚存,决不承诺;即不幸交涉决裂,予但有一枪一弹,亦断无听从之理。具此决心,饬外交部人员坚持磋商。此外凡损失利权较重者,均须逐字斟酌,竭力挽回。”“予以保全国家为责任,对外则力持定见,始终不移;对内则抚辑人民,勿令自扰。将及四月,持之益坚。”[12](pP.264~265)

接着袁世凯连发申令。5月21日《大总统申令》:“着京外各署按照该都肃政史等所陈各节,实力整顿。人人各尽其责,而毋诿过于他人;事事取法于人,而勿自封其故步。矢尝胆卧薪之志,当救焚拯溺之时,予与文武百僚,责无旁贷,勉旃勿忽。”[13](第1091号)

26日《大总统申令》:“中国自甲午、庚子两启兵端,皆因不量己力,不审外情,上下嚣张,轻于发难,卒致赔偿巨款各数万万,丧失国权,尤难枚举。”“顾谋国之道,当出万全,而不当掷孤注,贵蓄实力,而不贵骛虚声。”[14](第1096号)

除了厉行内政整顿之外,袁世凯还在外交上寻求俄国的支持,以牵制日本。1915年8月11日俄国驻北京公使库朋斯齐致俄国外交大臣函:“总统立刻派其代理人曼德将军前来敝处,询问,关于俄日同盟传闻的可靠程度如何,并奉命转告我,中国驻彼得格勒公使和驻东京公使均认为俄日同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无疑,最近,特别是不久前日本向中国提出如此苛刻的要求,进行公开威胁以后,中国人才开始希望向我们寻求庇护,以防他们的东方邻国对他们进一步施展侵略阴谋。当年李鸿章同俄国签订针对日本的防御同盟表明了那时俄中两国的亲密友谊。袁世凯和中国的其他要员甚至幻想回到那一时期。”[10](pp.372~373)

我们从华盛顿会议期间中外交涉中亦可洞悉袁世凯对日的强硬立场。《刘彦等议员之提案》:查民国四年“二十一条”之中日协约及各换文等,系日本乘欧战方酣,以最后通牒压迫之所成立。此种条约,即为我国亡于日本之先声,亦始终未经我国承认为有效条约。当时袁世凯即向中外宣言:系威迫成立。[15](第3版)

总体上看来,袁世凯对日本持强硬立场,虽然二者偶尔也会互相利用,相互妥协,但这并不能掩饰其对立的实质。

天津市历史档案馆存有一批袁世凯的档案材料,其中袁世凯对《二十一条》说帖的硃批[16](pp.286~333)最为重要,从中我们当可看出袁对《二十一条》的态度,并折射其对日立场。

关于《二十一条》中“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一条,袁世凯批道:此项应候大会讨论后再议。

对于“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袁世凯批道:只可依据条约,之外应不在内,青岛声明交还中国应不在内。并将“或其他关系”五字删除。后袁世凯对这一条内容再次批道:关系太含糊,应“加一条:一、日后政府协商让与等项倘或未能确定,此项预约作为无效。”

关于“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袁世凯批道:由我自造,如借款俟第一条实行后可先尽日本商议。

对于“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袁世凯批道:现在财政困难,经费支绌,东省已开有济南、龙口,某某若干处,无庸再加,如不得已,可在东路再添一二处。

关于“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因中国向认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一条,袁世凯批道:无此“向认”。

对于“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袁世凯批道:“因俄原定期无九十九年之久,展期至多照原订之期不能超越。”

关于“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地可得其须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一条,袁世凯批道:“东部内蒙古”应不在其内;“耕作”超出范围,不行;所有土地有关领土;应删去“或所有权”四字。后日本提出修正案中将这一条改为:“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经营农业可得租赁或购买其需地亩。”袁世凯将“或购买”三字圈去,批道:购买有碍完全领土。

对于“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袁世凯批道:漫无限制,各国援引,尤不可行。

关于“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采矿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一条,袁世凯批道:范围太广,应指名区地数矿章,并将“商订”该为“商办”。

对于“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袁世凯批道:违背条约。

关于“两缔约国互相约定,俟将来相当机会,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并允如未经日本国政府同意,所有属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一条,袁世凯批道:这属商贸之事,并不同意“相当机会”、不得“自行处分”、“任意处分”之类的规定。

对于“中国政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引以外之人开采,并允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对该公司恐有影响之举,必先经该公司同意。”袁世凯批道:“附近”二字“近强”,并对“有影响之举”的提法表示不满,认为这“是不许中国另开矿也”,“此件应召集股董会讨论”。

关于“日本政府及中国政府,为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之目的”一条,袁世凯批道:“保全中国领土”的提法,独立之国不能承认。

对于“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袁世凯将“他国”改为“外国”,认为“此当然之事”。

关于“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袁世凯对“政治、财政、军事”六字加以圈点,认为这是“握政权”。

对于“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病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袁世凯将“所有权”三字重笔点出,表示异议。

关于日本提出的“合办警察”、“整顿福建海口”等事,袁世凯也加了重笔,不予认可。

关于日本政府提出的有关东部内蒙古借款、课税、开埠、合办农工业等方面的要求,袁世凯批道:“办不到”。

在《二十一条》最后,袁世凯批道:“各条内多有干涉内政侵犯主权之处,实难同意。”

袁世凯还另文批示说:“欧战相持不下,法比各有失地,将来大会支配,殊难预计,胶澳能否由强人让交,此时尚无十分把握,订此预约,尤足招强人之恶,他西人亦未必同意,殊属吾谓纵能预交日人交还青岛,亦是空人情。”

从以上天津市博物馆所藏原件中所列内容可知,袁世凯对于日本的《二十一条》说帖总体上认为不能接受,并进行了相当的抵抗,他寄希望于“西人掣制日本”,但由于“一战”,西方列强无暇东顾,故而袁世凯的“以夷制夷”幻想破灭。

袁世凯对抗日本,引起了日本的强烈不满,几乎可以说,在每一个时期日本都对袁采取了报复性压制立场,并进而图谋推翻袁世凯政府。

甲申政变之后,日本对袁世凯“憾之刺骨,百般排陷之”[4](p.47)。1885年袁世凯升任清政府驻朝鲜“总理交涉通商大臣”,日本政府“以执政亲中国,疑朝鲜拒日,皆中国驻朝总办袁世凯所为,殊怨袁”[1](p.46)。以至于同年伊藤博文在与李鸿章交涉时,提出惩办袁世凯问题,成为十年后甲午战争的伏笔。

英美等国在武昌起义后公开支持袁世凯,并在财政上予以帮助,而对革命持公开敌对的态度,惟独日本对袁世凯持两面派政策,一面对袁又打又拉,以“承认”问题和取缔革命党在日本活动问题挟制袁世凯,以便取得更多的侵华权益,一面支持革命党,操纵反袁势力,左右逢源,从中渔利。日本的这种两面对华政策,始终贯穿于辛亥革命时期,继武昌起义以后,在南北议和、二次革命、袁独裁称帝引起护国运动等各个阶段都有明显的表现。就其实质而论,应该说总体上是敌视袁世凯。

袁世凯担任民国临时大总统后,日本一些民间人士和军人中的强硬派,甚至参与反袁阵营,而不久发生的“北军”侮辱日本事件,进一步促使日本国内掀起反袁热潮[4](p.48)。由政友、国民、同志以及中正等各政党议员,加上国民外交同盟会、对支联合会与浪人会等各种团体发起组织“有志大会”(其中有不少企业界人士、新闻记者及其他“有志”人士参加),在日本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倒袁运动。“有志大会”决议指出:中国“各省为了诛除袁世凯之僭窃帝位而举兵,乃中国国民之正当行动,务期尽速迫袁引咎而退。”[7](p.94)

袁世凯联合英国搞南北议和,日本人十分不满,日本外相内田康哉在给伊集院训令中说:“袁的居心诚属费解,若袁果真有意疏远我,竟想利用我,或从中操纵,我自有对付之策。”伊集院认为:“至于我对袁世凯之态度,似宜暂时持旁观不干涉,使彼感到忐忑,然后徐图报复,是为上策。”[2](p.113)

二次革命时,日本政府持中立立场,然而,实际上不仅许多在华浪人参加了讨袁阵营,自日本专程来华献身革命者也不少,至于日本军部,更是跃跃欲试。驻华日军中从事策划反对北京运动者与日俱增。日本驻华公使馆陆军少将青木宣纯于4月底电参谋总长称:“据程德全所发表的秘密文书内容视之,袁世凯、赵秉钧为宋教仁暗杀事件之主谋者已甚明确”,因此,日本“此时无论是站在人道上或道义上,均应同情南方国民党,并尽可能予以援助,至少亦应给予充分方便为是”[17](p.9)。

从外交角度也可看出日本对袁世凯的态度。1914年10月29日黑龙会备忘录(《黑龙会解决中国问题意见书》)中,有一段经典的日本对袁世凯态度的说明:“袁世凯是否会迅速同意日本政府的建议而与我们订立同盟条约。这些问题必须加以彻底的考虑。从袁世凯迄今为止的态度来判断,我们知道他在外交交涉方面往往采取权宜的策略。虽然在表面上可能对我们表示友善,实际上他将依靠不同列强的势力作为对我们最方便的牵制而拒绝我们的要求。单举他从帝国政府对德宣战以来对我们的行为作为例证,大家对他将来的行动就会了然了。”“袁世凯属于喜欢玩弄权术的那一类政客。他一时可以对我们表示友好,但当欧战将结束时他就一定会抛弃我们而与其他列强友善了。从他的过去来判断,将来他会搞些什么,我们是一点怀疑也没有的。”“我们与其支持一个既不能长久保持政权,也不能帮助我们达到目的的中国政府,倒不如支持四亿中国人民革新其腐败政府,改变政府的现有形式。”[18](pp.7~9)

1914年12月3日前,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致日本外相加藤高明“关于对中国提出要求之拙见”,中称:“袁为从困境中拯救自己,利用其惯用手段新闻政策进行排斥运动以及挑起极端排日热潮,甚至或向美国乞求援助,或唆使德国人制造障碍,两国关系及国民感情发生纠纷,甚至可能造成进退维谷不可收拾局面。”[19]

日本参战前夕,内阁就决定设法拉拢、控制袁世凯政权,第五号要求就是这一决定的体现[20](p.68)。待提出《二十一条》后公开声称:“日本人民类皆反对袁总统,彼等相信总统为有力的排日者,其政府亦采远交近攻之政策。”[5](第6卷p.91)

护国战争爆发后,袁氏政府感到日本威胁日甚一日,企图以接受《二十一条》中的第5部分各款为条件,乞求日本放弃倒袁活动。但是这时的日本政府连卖国条件也不接受了,还煽动列强拒付北京“盐税等款”,以财政问题扼杀袁氏政权[7](p.123)。

对于中国国内袁世凯的敌对势力,日本则予以了不遗余力的支持。日本贷款给岑春煊一百万元,使肇庆军务院得以迅速成立。又贷款给孙中山,支持上海和山东中华革命军起义反袁。还派驻上海武官青木中将以及在越南的日本商人协助梁启超从上海经海防潜入广西转赴云南领导护国运动。日本寺内内阁外务大臣后藤新平在《日支冲突之真相》一文中承认日本“出扰乱支那全国之策,卷起支那各地抗袁运动”,“凡上海民党夺取军舰,山东起事,云南举兵”,“无非我国间接左右于其间”[1](p.52)。

日本耿耿于《二十一条》第5号的流产及袁世凯的态度,故而力阻周自齐访日,且扶持反袁势力。对于日本阻止北京特使周自齐访日,陆宗舆于1916年1月16日致电外交部:“其欲倒我政府,计划已非一日。”[5](pp.33~34)

梁启超、李根源赴广东会晤龙济光和革命党参加岑春煊阵营的谈判,都是太田领事从中斡旋的。在北京顺天医院服职的江某,因谋杀袁世凯未遂而被通缉,后在日军的暗助下安全逃往日本。

1916年4月,广东独立,于是日本开始考虑如何扶持袁世凯的接替人黎元洪问题,并于中旬断然拒绝了袁世凯的乞援[2](p.118)。

日本对袁世凯的敌对立场,从侧面也可反映出袁对日本的敌视态度。

【收稿日期】200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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