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国有企业民主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管理论文,国有企业论文,新形势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在改革进程中强调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意义
1.为企业构建主人。国有企业的许多问题都与主人缺位有关。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其他改革措施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然而,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仅靠实行公司制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还是不够的,构建国有企业的主人离不开民主管理。在现实中,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中的分管人员以及企业经营者等)很难做到时时处处从某一具体企业的根本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另一方面,随着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下岗失业,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开始认识到,企业经营好坏将影响到个人的终生,企业效益和自己息息相关。在此基础上,如果职工能够参与和过问企业事务、能以群体意志形式拥有企业资源支配权、能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大政方针,他们就会把企业的命运和自己的命运结合起来考虑,就会想通过自己的智慧、言行和其他努力使企业更繁荣起来。如果一个企业中代表多数人利益的意志在左右着企业的行为,那么国有企业中一直缺少的那种主人意识、主人行为动机就已经产生了。
我们必须注意到,由于中国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和所处特殊环境,一些西方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效果未必能让人满意。例如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构成的公司制,在西方企业中能在经营者的选择、激励、考评、监督方面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并有效地对企业行为进行宏观监控,而这一制度在我国国有企业推行后的效果却大打折扣。如河北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运行情况表明:仅有30%的董事会成员关心企业的发展,“新三会”在多数改制企业中的作用都很微弱。(注:河北省企业调查队:“河北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运作情况调查”,《信息大观报》1997年6月16日。)这说明, 企业管理制度的实施都是建立在具体国情基础上的。中国国有企业既要遵循现代社会大生产的规律,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又会受到原有体制和传统的影响,有其特殊之处。在这样的情况下,发挥职工的积极作用在国企改革中具有独特的意义。根据经济学的观点,公共选择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越大,决策逐级实现中的成本也就越小。现在甚至在西方也有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忽略职工在企业经营中积极作用的旧意识持批评态度。他们认为职工是企业结构中重要的、甚至高于股东的利益主体。这是因为,由于股权分散化和投资分散化,许多股东对自己持股的某个具体企业的经营并不特别关心。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确定职工的利益主体地位并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是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职工是最关心企业根本利益的人,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讲也没有理由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力。
今后会有更多的职工拥有自己企业的股权。古人云:人有恒产,则有恒心。职工成为企业资产的共同所有者有利于职工切实体会到主人的含义。但是,职工持股仅为职工具有主人信念和主人行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要真正产生主人信念和主人行为,还必须坚持在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中,注意让职工能以合法的方式参与企业的管理和企业决策。
2.充分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当前迫切需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解决人们的内在工作动机。目前企业职工工作态度消极、工作行为怠惰的问题较突出。有人就工作态度问题在企业中进行调查,76.7%的青年工人表示自己对工作并不投入最大的能力和精力,而是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并认为企业中一心一意干工作的人不到30%;有43.6%的青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等、靠、混”的心理,要么就是不多干也不少干,要么就是推诿扯皮出工不出力,(注:张忆平:“企业青年职工思想调查”,《江海学刊》 1994年第3期。)甚至企业科技干部工作态度情况也并不乐观。前两年曾有人对武汉机床厂工程技术人员做过同样的调查,结果表明,有50%以上的人认为在企业中多干少干差不离,多干也白干,认为提合理化建议、搞革新之类的事情最好不沾。(注:雷洪、朱玲:“国营大中型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劳动组织归属感及相关因素分析”,《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3期。 )在职工个人劳动态度存在一定问题的同时,职工反映在对企业感情的向心力、凝聚力也呈现下降趋势。如一些职工在涉及到企业实际问题时表现出“与已无关”、“隔岸观火”的心态。如,某亏损企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扭亏”的活动,结果发放120份建议单,收回的仅有4份。(注:仇宏星等:“当前职工思想状况调查”, 《企业经济》1996年第1期。)更有甚者,有些职工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潦草从事,把废品浪费视为儿戏;有技术的热衷干私活搞第二职业,没门道的甚至靠偷窃企业“致富”。职工对企业这种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的态度实在令人深思。
长期以来,各国的企业界都对增强职工向心力、凝聚力、激励职工积极性非常重视,由此还产生了行为科学等管理分支学科。这些研究表明,要想消除低效率状态,完全激发出职工的潜能,仅仅靠工资刺激和严格制度是不行的,必须要了解和满足职工的多种需求。这里既需要产权激励也需要主人感的激励。通过确定的制度给予职工一定的参与权力,使他们能以合法的身份、明确的途径、有保障的权力参与到企业的发展进程中来,这既有利于职工关心企业、对企业产生认同感,也有利于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发挥其内在创造性和积极性。只有让职工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感到自己的意见、建议、关心会对企业运作发生影响并最终和个人利益直接相关,广大职工才会在企业中充分发挥出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完善企业内部制衡力量。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变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国有企业管理更将面临新的课题。因为,此后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的干预将更少。但是,照目前的做法继续把企业的资源处置权不加制约地悉数交给某一个经营者,企业的前景将很令人担心。从“穷庙富方丈”的现象,可以看到目前这种管理方式所隐含的问题。
二、职工民主管理的实现形式
1.健全、完善和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的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机构。但是,职工会闭会期间,单靠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自发地关注企业显然是不行的。如果没有一个机构对职工意愿进行了解、组织、沟通,职工就无法履行其对企业的主人职能。因此对企业工会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应履行的职能及所拥有的权限要进行必要明确和提供可靠保障。如果工会日常工作有威信,职代会就会对职工和职工代表产生吸引力和凝聚力,这样职工、职代会、工会各自在企业管理中履行自己的责任就能保证经常。围绕着这个,其他民主管理机制才有可能运转起来,才有可能最广泛地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经营管理。现在的问题是,有人想当一个自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老板”,要“工人当家,厂长作主”;也有人认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要规范点,职工就不再是企业主人了,要以“新三会”取代“老三会”,自然要排斥工会和职代会。这些做法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全都被证明有其不可克服的弊病。所以,只要国有企业的性质不变,职代会就必不可少,其作用就要加强。
2.完善企业内部的股份制改造。由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刚起步,企业职工持股中出现了一些与股份制改造初衷不相吻合的现象,致使增强职工对企业关注的意愿未能很好地实现。股份制改造初衷之一是通过让职工持有本企业的股票而增强企业对职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但是,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中相当一部分职工,非但没有因此建立起作为企业主人关心企业经营状况的意识,反而由于炒股票分散了工作的精力;另一方面,有些企业职工持股很不规范,其责权利毫不明确,职工的股票几乎就是不定期的债券;还有一些集体企业的内部积累形成的内部职工股并不量化到个人,职工看不到自己工作态度与个人股份收益之间的量化关系,也不能调动职工对企业的关心和劳动的积极性。对我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应作以下考虑:第一,正确理解和界定职工拥有自己企业股份的意义和作用。应该把职工持股作为让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企业决策的一种途径。通过这一制度给予职工一定的责任和权力,使他们能以企业主人的合法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并对企业发挥积极影响力,也从而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创造性和责任感。第二,适当限定内部职工的权力范围。在股份制改造中,应当赋予企业内部职工收益分配权和参与决策权。要保证内部职工拥有企业股票可以象普通股东一样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和关于重大问题的决策。但是,内部职工股不应该象社会普通股那样任意转让,而只能由企业有条件地(如在职工退休时)按照当时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收购。这就既保证了职工拥有一定的民主权力,又保证了职工对企业发展的关心。
3.尽快在法律等层面上界定“主人翁”应有的各种权力,建立和强化职工对经营者的约束和制衡。自新中国建立以后,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观念就已经深入人心,成为职工关心企业的思想基础,这也可以成为当前情况下职工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认识基础。职工以群体意志形式表现出的民主权力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企业重大问题有发言权。职工应参与和审议企业的重大事务并进行决策,其具体实施可由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班子(或公司董事)一道进行。(2)对高级人员的任免建议权。例如每年职代会可按照一定标准对经营者进行评估并按具体考核项目进行量化打分,对业绩不佳者提出警告,持续不佳或业绩太差者,可提出建议由上级(或企业董事会)改聘。(3 )对涉及职工福利劳保等事项的决定权。(4 )对企业领导人工作的监督权。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由于大多数职工都是以企业为家的,他们的自身利益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息息相关,所以职工的监督权落实了,最能有效制约企业监督可以弥补其他各种监督信息缺乏的固有缺陷。
注释:
* 本文为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