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贸易体制“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的演进:双重博弈视角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边贸易论文,视角论文,市场经济论文,体制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64[2006]01-050823-0733
自中国加入多边贸易体制以来,该体制及其主要成员针对中国出口产品贸易救济措施中的“非市场经济”待遇问题引起了国人的广泛关注。尽管这一待遇确实源于多边贸易体制及其主要成员与反倾销有关的国际、国内立法,但事实上其涵盖的范围更为广泛,而且也并非针对某一特定国家,而是多边贸易体制在接纳计划经济和转型经济国家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两类体制外条款:一类是计划经济国家加入时,围绕着贸易问题本身所制定的歧视性条款,即数量限制、进口承诺、特保措施、反倾销替代国价格机制、加入议定书的定期审议与磋商等。由于这类条款在处理与计划经济国家贸易关系时单方面修改和偏离多边规则,允许市场经济缔约方采取比多边规则的纪律与约束更加宽松,甚至缺乏法律依据的措施,从而削弱计划经济国家在体制中的正常待遇与权利。因此,可以称之为“弱规则”(GATT/WTO-minus)条款。另一类则是转型经济国家加入时,围绕着贸易问题和加入国国内政策和制度制定的歧视性条款,主要包括经济转型、私有化、国内立法和司法、地方政府行政和诸边协定的加入等。由于这些条款要求加入国作出超出多边规则范围的承诺,因此,可以称之为“超规则”(GATT/WTO-plus)条款。
由“弱规则”和“超规则”所构成的“非市场经济”条款使多边贸易体制形成了一个双层体制:市场经济国家间的多边合作加上市场经济与计划/转型经济国家间的双边合作(图1),从而一方面使计划/转型经济国家无法真正融入多边贸易体制,另一方面造成扩展了的多边贸易体制在两类成员间待遇的歧视性和标准的双重性。
本质上,多边贸易体制“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是市场经济与计划/转型经济国家在冲突中合作的一项国际机制,而国际机制的建立是国际行为主体经反复讨价还价,在相互妥协、计算得失和承担风险之理性选择基础上博弈的结果①,因此,从两类国家博弈的视角可以从根源上剖析这一制度安排演进的轨迹及其内在逻辑。
一、两类体制国家及其博弈的双重性
认识多边贸易体制有关“非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首先应从经济体制的角度认识“非市场经济”本身。
比较经济体制理论认为,经济体制指的是在特定地理区域内进行决策并执行有关生产、收入和消费决策的一组机制和制度,它包括对稀缺资源的配置进行决策并执行决策的各种机制、组织安排和规划②。尽管经济体制的多元属性和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导致国与国之间经济体制的多样性,但是,依据其4个基本属性,即决策结构、信息结构、产权结构和动力结构,现代各国的经济体制可分为两大类: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在多边贸易体制初期,这两类经济体制在前3个主要属性上均存在着根本对立,即前者是分权决策、市场机制和私有产权,后者则是集权决策、计划机制和国有产权。因此,社会主义从一开始就被视作以自由市场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的对立物③,若以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为基准,“非市场经济”便成为基于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代名词。
因此,“非市场经济”不仅是一个经济概念,更是一个政治概念。这一点可以从多边贸易体制主要成员美国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中进一步得到印证。在其著名的《1974年贸易法》中,美国建立了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最惠国待遇的授予程序,即402条款。尽管该条款本身未明确“非市场经济”的定义,但从其产生的背景和条款的内容看,“非市场经济国家”指的是“共产党国家”④。
于是,当“非市场经济”国家开始寻求融入多边贸易体制时,其在体制内的待遇就不可能仅由经济因素决定,而是取决于两类体制国家间政治经济的双重博弈。
政治经济双重博弈的含义是在参与人(即决策主体)博弈的总体框架内同时存在着两个维度(dimension)的子博弈(subgame):政治博弈和经济博弈(图2)。前者指的是博弈双方,即两类体制国家在国家领土和主权安全、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合作与冲突,后者则是指双方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利益上的合作与冲突。由于这两个子博弈均属非零和博弈,双方出于自身政治和经济利益的理性战略选择必然是对抗而非合作⑤。
尽管如此,政治博弈和经济博弈又有各自自身的特点。政治博弈的主体是民族国家,而民族国家是有疆界的,其利益的不可调和性决定政治博弈双方的最优战略是抵制对方有损自身主权和意识形态独立与完整的任何企图。因此,在双方均试图对对方提出政治要求、施加政治影响的情况下,不仅对抗是最优战略,而且只有对抗才能维护自身利益,即对抗的利益大于合作。这意味着,政治博弈是一僵局(deadlock),对抗不仅是均衡战略,而且是一帕累托最优状态,其支付排序为T>P>R>S(图2上半部分)。而经济博弈的主体是资本,资本及其逐利的场所——市场是不分国界的,也就是说,彼此对对方开放市场才能增进本国的资本利益。因此,经济博弈是一囚徒困境式博弈:尽管博弈双方的理性战略是对抗,但是,双方合作的利益大于对抗,即经济博弈的均衡状态并非帕累托最优,其支付排序为t>r>p>s(图2下半部分)。
而且,围绕囚徒困境模型进一步的实证研究⑥ 表明,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合作依然可以在对抗的双方中产生:一是双方存在长期的相互关系,即博弈的重复性;二是任何一方在重复博弈中的策略是模仿对方上一步的选择,即博弈策略选择的互惠原则,或称“一报还一报”⑦。由于“非市场经济”与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博弈总体上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因此,一旦任何一方通过对双方有利的可能性的试错学习或通过选择成功策略剔除不成功策略的盲目过程,走出合作的第一步,合作就可以在双方间建立起来,并能抵御非合作策略的侵入,从而使合作的进化具有不可逆性⑧。
由此可见,一方面,两类国家的经济博弈往往比政治博弈更容易达成合作,另一方面,在经济博弈与政治博弈的策略上两类国家又处于一个两难困境,即经济博弈倾向于合作,而政治博弈则优选对抗。
二、大国博弈:两类体制国家双重博弈的核心
既然博弈战略指的是参与人在博弈某个时点的决策选择⑨,政治经济双重博弈的战略就应具备两个层面:一是在低级层面上两个子博弈内部各自的行动选择,即在政治博弈和经济博弈中分别对合作与对抗的选择;二是在高级层面上对两个子博弈在总体博弈中的关系选择,即两者是分离还是合并的策略选择⑩。
在高级层面上,政治经济博弈的分离策略认为,经济博弈可独立于政治博弈,不受后者的影响,这样,随着两类体制国家经济交往程度和范围的拓展,尽管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存在差异,甚至冲突,经济利益和经济体制上的合作依然可以实现。而政治经济博弈的合并策略则认为,政治博弈优先于经济博弈,即经济博弈中合作与冲突的策略选择应服从和服务于政治博弈,只要政治利益上存在冲突,经济博弈中的合作就无法真正实现。而决定博弈双方采取何种策略的主要因素有二:一是在不同时期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相对重要性。在意识形态和安全冲突占主导地位时期,政治博弈往往决定经济博弈,但随着安全威胁的缓和和意识形态冲突的淡化,经济利益的地位上升,经济博弈独立于政治博弈的可能性逐渐增加;二是博弈双方的实力对比。由于安全的威胁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主要来自大国,同时,大国间经济博弈中的利益消长又会反过来对政治博弈中双方的力量对比产生影响,而大国生存的首要目标就是“力图维护自身领土的完整和国内政治秩序的自治”(11)。因此,大国之间不仅存在政治博弈的长期性和政治经济双重博弈的交叠性,而且,大国在两个层面,尤其是高级层面上的策略选择往往会影响甚至决定两类国家总体的博弈战略和结果。
在市场经济国家建立多边贸易体制之初,正值两类国家意识形态和安全冲突占主导地位的冷战时期,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的两个大国——美国和苏联随着共同敌人的消亡而从政治合作走向对抗。对抗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均试图巩固和扩展各自的势力范围(12),而围绕东欧领土和意识形态的争夺恰恰是两大国冲突的首要问题(13)。正如斯大林1945年对前南斯拉夫领导人米洛凡·吉拉斯所言:“无论谁占领了领土,都会在那里强加它自己的社会制度,每个国家都把自己的制度强加于其军队所能达到的地方”(14)。因此,领土和意识形态扩张中的严重冲突决定大国间的经济博弈必须服从于政治博弈,而且鉴于“非市场经济”小国(即东欧国家)在大国冲突中的地位,它们与市场经济大国间的双重博弈必然服从于大国间的博弈。
因此,尽管“非市场经济”小国与多边贸易体制及市场经济大国的合作更早,但多边贸易体制及其市场经济大国与“非市场经济”大国的双重博弈战略决定了两类体制国家间博弈的总体战略,也决定了多边贸易体制“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的总体格局和演变趋势。
三、大国双重博弈下“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的演进路径
青木昌彦认为:“制度作为共同信念的自我维持系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15)。也就是说,博弈规则并非博弈之前就已存在,而是博弈的结果,是由参与者的策略互动内生的,但同时,既有规则又成为下一轮博弈的起点。制度或规则便是在这一动态过程中螺旋式演进的。作为一项国际制度,多边贸易体制“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正是“非市场经济”与市场经济两类体制国家围绕前者体制内待遇问题双重博弈动态过程的产物,并沿“形成-弱化-强化”的" U" 形轨迹演进(图3)。
冷战之初,大国间的政治冲突导致唯一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前苏联)拒绝参与由市场经济大国(美国)创建和主导的多边贸易体制,致使多边规则最终删除了酝酿中的试图兼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合作性”条款,即进口承诺条款。
在整个冷战时期,“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主要是在大国间政治博弈约束下“非市场经济”小国与市场经济大国的双重博弈中演进的。首先,体制中原有成员捷克斯洛伐克转向社会主义阵营,政治上的对抗促使市场经济大国对多边规则作出调整,结果是多边贸易体制有关“非市场经济”的一项主要“弱规则”条款——反倾销替代国价格机制的诞生。其次,前南斯拉夫、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加入多边贸易体制的进程及前四国在体制中的待遇受制于这些国家与市场经济大国合作或摆脱“非市场经济”大国控制的程度,即在政治上摆脱前苏联控制的力度越大、在经济上对计划体制改革的力度越大,多边贸易体制给予的待遇越优惠。“弱规则”条款正是在波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与市场经济国家有限的经济合作以及在两类体制大国政治博弈战略调整的过程中得到发展的,而前南斯拉夫之所以能在尚未建立有效关税制度的情况下享受多边谈判的关税减让成果和市场经济待遇,就是因为它摆脱前苏联的控制和影响最为坚决(16)。第三,“弱规则”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对波、匈、罗三个小国的特定约束呈弱化趋势:加入议定书定期审议与磋商机制被多边化和一般化(17),特保机制因小国因素而无实际操作意义,数量限制因经济转型而取消。然而,与此同时,反倾销替代国价格机制却在市场经济大国国内立法和实践的基础上逐步演变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并于特保机制一起在与体制外“非市场经济”大国之间日益扩大的双边贸易关系中逐渐强化起来。
冷战结束后,在由计划经济进入转型经济的过程中,“非市场经济”国家内部出现了以下变化:一是小国基本上摆脱了前苏联直接的政治经济控制,与市场经济大国走向政治经济的全面合作;二是作为前苏联解体后继承国的俄罗斯,实力大大下降,为寻求重新崛起,同样积极推进与市场经济大国的政治经济合作;三是中国作为另一个“非市场经济”大国,采取的是趋而不同、有限合作的博弈策略,在寻求与市场经济大国政治经济体制合作的同时,一方面努力探索自己的道路,另一方面更强调经济的合作。对此,市场经济大国尽管也认同安全冲突的缓和和经济博弈地位的上升,但为了维护长期霸主的地位,其总体的策略依然继承了冷战的思维:通过经济博弈中的合作与冲突来支持和推进“非市场经济”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进一步转型,同时阻止和防范大国因经济的崛起而重新威胁其政治的安全。正基于此,多边贸易体制在转型经济小国的加入进程中,在剔除适用计划经济小国“弱规则”条款的同时,增加了推动其国内政治经济改革的“超规则”条款,而在转型经济大国中国的加入进程中,则进一步延伸和强化“弱规则”与“超规则”条款,以遏制这一在经济体制上已对市场经济高度认同,但在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上依然与既有大国存在冲突的新兴大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利益和行为。
四、小结
中国在加入多边贸易体制的过程中仅强调争取发展中国家地位,却忽视了自身转型经济的特点。尽管绝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或转型经济国家同时拥有发展中国家身份,但是,随着这两类国家参与数量的增长,多边贸易体制却分别形成了两套不同的机制。对于前者,总体上是基于“非互惠性”的特殊与差别待遇,而对于后者却是基于特定互惠的歧视性差别待遇。正是由于我们对多边贸易体制“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以往在处理与计划经济、转型经济国家政治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缺乏全面了解和深入研究,导致在参与体制过程中不仅缺乏从根本上考虑的应对策略,反而使之强化为削弱自身作为体制正式成员应享权利和待遇的工具。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多边贸易体制“非市场经济”制度安排的形成过程、演进逻辑、计划/转型经济在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做深入研究,以全面揭示“非市场经济”国家与多边贸易体制政治经济关系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势,不仅有利于清醒认识当前中国因“非市场经济”地位所受不公正待遇的本质和根源,更对中国今后如何处理与多边贸易体制(及其主要成员)的政治经济关系以及如何最终获得市场经济国家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04~405页。
②[美]保罗·R·格雷戈里、罗伯特·C·斯图尔特:《比较经济体制学》,林志军、刘平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7页。
③[波兰]格泽戈尔兹·W·科勒德克著,刘晓勇、应春子等译:《从休克到治疗: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政治经济》,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第14页。
④有关美国《1974年贸易法》402条款的产生背景可参见John H.Jackson and William J.Davey," Legal Problems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Cases,Materials and Text" ,2nd ed.,St.Paul/Minn.:West Publishing Co.,1986,第1187~1190页。
⑤与参与者的效用(或支付)之和总为零的完全冲突型博弈——零和博弈相反,非零和博弈是一既合作又冲突的博弈。在不同的策略组合下,参与者的支付水平不完全相同,从而意味着博弈策略的多重性和结果的多解性。在非零和博弈中,达到一个效用总和相对更高的结果是符合参与者共同利益的,但是,在总效用份额的分配问题上,参与者的利益存在冲突。
⑥这方面研究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著作是美国密执安大学杰出的政治学和公共政策教授罗伯特·艾克斯罗德(Robert Axelrod)于1981年出版的《合作的进化》(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一书。该书已成为行为科学、国际关系、政治学、生物学、经济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众多领域的重要参考书。
⑦[美]罗伯特·艾克斯罗德著,吴坚忠译:《对策中的制胜之道——合作的进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2~133页。
⑧[美]罗伯特·艾克斯罗德著,吴坚忠译:《对策中的制胜之道——合作的进化》,第135页。
⑨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7~48页。
⑩Liu Xinsheng," Dimension Manipulation and Choice Strategy in US-China Relations:a spatial game-theoretical analysis" ,Journal of Chinese Political Science,Vol.3,No.2,Sept.1997,p.10.
(11)[美]约翰·米尔斯海默著,王义桅、唐小松译:《大国政治的悲剧》,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4页。
(12)有关冷战原因的争论和分析参见[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8页。
(13)[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第176和198页。
(14)转引自[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第171页。
(15)[日]青木昌彦著,周黎安译:《比较制度分析》,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11页。
(16)正如小约瑟夫·奈所指出的:“在冷战初期,从遏制的意识形态角度来看,美国不应该支持南斯拉夫,因为后者是一个共产党国家。而从遏制的均势角度看,美国应该支持南斯拉夫,以此削弱前苏联的权力。”参见[美]小约瑟夫·奈著,张小明译:《理解国际冲突:理论与历史》,第190页。
(17)即1989年建立的多边贸易体制贸易政策审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