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现阶段公平对于效率的优先性——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平论文,效率论文,现阶段论文,试论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10)01-0052-05
在历史的长河中,公平和效率构成人类发展所追求的两个不同价值目标和用以评价社会发展的两个尺度。它们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如何从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出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有效地利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1]。在社会结构中,公平和效率作为历史范畴分别属于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为不同的关系形态。改革开放之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被选择为一种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指导性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迅速发展,创造出丰富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社会不公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我们应当重新审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对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作出时代的思考。
一、作为不同价值目标的公平与效率
所谓公平乃是伦理学意义上的公平,是指“普遍存在的一种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合理地享有社会的基本价值如自由、机会、财富、自尊、荣誉等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这种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是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而自发地形成的。”[2]效率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表示的是投入成本与产出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泛指日常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效果的比率。”[3](p3361)投入成本低于产出效益,我们称之为有效率,否则就是零效率或负效率。公平和效率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两个价值目标,同时也是评价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两个尺度。公平体现了人类对自身权利和价值的追求,所评价的乃是该社会的道德合理性;效率体现的是人类对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追求,所评价的乃是该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合理性。
公平作为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形态相联系,为某一社会的经济关系或财产关系所决定。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资料或财产为部落群体所共有,其公平表现为部落、群体成员之间的绝对平等。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奴隶主、封建主几乎掌握着全部的社会生产资料,这里的公平所体现的是奴隶和农奴对奴隶主和封建主的绝对服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由此而攫取剩余价值,其所谓的“等价交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而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观与传统的公平观不同,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公平观: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表现为社会中的每一个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拥有同等的权利。社会主义的公平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条件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所谓条件的公平,即是所有公民都可以受到国家法律、政治等一切方面的同等保护,大家在同一种规则下进行竞争。所谓机会的公平,即是社会提供的生存、发展、享受的机会对于每一个公民都是同样的,也就是说,每一个公民都具有同样的机会来参与社会允许的每一件事情。所谓结果的公平,即不因每个公民的素质、知识、能力、性别以及在依法前提下进行活动的差异,而使其政治地位、经济地位、生活享受等方面产生巨大的或本质上的差异。”[4](P404-405)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实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所以社会主义的公平才具有了实质性的意义,表现为形式公平和内容公平的统一,为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创造了条件。
效率作为人类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也同样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形态相联系。在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其效率也是极其低下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水平较原始社会得到较大发展,效率也因此得到了较大提高。效率真正得到迅速发展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其政治、经济、文化的力量,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实现了资本主义的高效率。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5](P256)但是,资本主义的高效率是通过剥削工人和压迫工人来实现的,可以说,资本家所拥有的每一个铜板都沾满了工人的鲜血。社会主义社会具有以往社会所不具有的道德合理性,同时也在追求更高的效率。效率也是社会主义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
然而,公平和效率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所追求的两个价值目标,在具体的社会发展中,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怎样呢?或者哪一个更具有优先性?对于这个问题,国内经济学界大致有三种观点:[6](P44)第一,效率优先论。这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一对矛盾,效率必须放在优先的地位。“只有把效率放在优先的位置上,兼顾收入分配的协调,才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才能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第二,公平优先论。这种观点认为,公平不是指收入分配的均等,而是指机会的均等。机会均等是一种天赋的权利,因此,相对于效率,公平居于优先的地位。第三,公平效率统一论。这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都是党和政府所要达到的政治目标,服从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实现共同富裕。在伦理学界,普遍的观点认为,人们首先应当从某种纯粹的经济目的论转向一种社会价值论;其次,要坚持公平效率统一观。这种观点认为,公平和效率是一对矛盾,既相互对立、相互制约,又相互统一、相互促进。这种观点主张:“从根本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的公平具有目的的意义,而效率只具有手段的意义。”这是公平和效率的辩证统一论,二者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过程。
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公平和效率之间的优先性总是会呈现出一种波浪式的变化趋势,即公平和效率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现实而交互呈现其优先性,甚至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期,会为了一时的效率而牺牲暂时的公平。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的效率如何,关系到该社会全体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程度,而这种社会制度所体现的公平则是该社会经济效率得以存在的目的性原因,同时也是促进和保持这种经济效率的道德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要实现以前社会所不曾实现的效率,同时也要实现以前社会所不曾实现的公平。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宣称社会主义具有资本主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逻辑与历史的局限性
上述分析说明,公平和效率是人类社会发展所追求的两个不同的价值目标,在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意义上,公平与效率相比具有终极意义上的优先性。改革开放之初,我们面对社会效率低下的严重局面,采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来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引导人们创造高效率,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一种指导思想,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无疑具有其历史的局限性。
首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存在逻辑上的困境,即公平的缺失。
所谓“效率优先”,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一切以效率为中心,把提高效率放在经济活动的首要位置;而“兼顾公平”就是指公平必须从属于效率,即只有在提高效率的前提下才能兼顾公平。否则,如果因为“兼顾公平”而影响效率的实现,那么“兼顾公平”就可能被忽视。这里隐含着这样一个事实:如果不“兼顾公平”也能促进效率,那么,公平就可能永远被忽视。如果我们用E代表效率,J代表公平,那么,在上述原则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可以演绎出如下四种模式:
(1)如果E优先而不能兼顾J,那么,就无需兼顾J;
(2)如果E优先而能够兼顾J,那么,可以兼顾也可以不兼顾J;
(3)如果兼顾J则破坏E优先,那么,就无需兼顾J;
(4)如果兼顾J不破坏E优先,那么,可以兼顾也可以不兼顾J。
从以上四种模式中我们可以发现,其结果都表现出舍弃公平而追求效率的可能性,其中的不同仅在于:如果说(2)和(4)是一种为追求效率而舍弃公平的含蓄形式的话,那么,(1)和(3)则明确告诉人们,为了追求效率、实现快速发展,可以不顾社会公平。因此,从逻辑上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不仅存在只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的可能性,而且存在只追求效率而置社会公平于不顾的确定性。这一原则将公平置于效率的对立面,认为公平与效率之间只存在一种负相关关系,即要实现公平则必然要牺牲效率。如果这种推论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事实上是只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原因是有些人认为“兼顾公平”就可以不“兼顾”。这样一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就成为促进效率提高、创造物质财富的动力源泉,同时也成为社会不公现象屡屡产生的思想根源。这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不相容的。
其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历史的产物,具有特定的时代特征。
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基本上是仿照“苏联模式”建立起来的,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具有突出公平的显著特点。但是,“由于选择了公平优先、舍弃效率的目标模式,所有制关系上实行‘一大二公三纯’的原则,分配关系上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劳动制度上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结果导致了经济活力的丧失和效率的低下。”[2](P131-132)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了全党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央适度调整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确立了符合中国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且在经济运行模式上不断创新,探索并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了处理在新形势下出现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兼顾效率和公平”的思想,十五大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明确指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7](P26-27)从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指导思想和操作性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对于指导当时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发挥了巨大作用,表现出重大的理论价值。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当时提出和确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既有国内经济发展的低效率原因,也有苏东剧变以来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所形成的巨大压力。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为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够在波涛汹涌的世界浪潮中屹立不倒,突出效率是绝对必要的,即使在某种程度上牺牲公平也是值得的。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的公平是一个社会所以具有凝聚力的道德基础。在今天我国贫富差距已经跨越“警戒线”,加之金融危机肆虐、实体经济受损的形势下,重视公平、强调公平的优先性、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应当成为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选择。
其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已与新阶段的战略目标不相适应。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人民群众享受着丰富的物质文明。毫无疑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与我们取得如此骄人的成就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我国社会经济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平问题也凸显出来,成为社会各方诟病的主要对象。在正常的分配领域中,收入差距并不很大,真正的差距表现在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上。这种差距更能动摇人们对社会发展的信心,更能降低人们对社会秩序的支持,它所引起的负面心理将是巨大的。这既不利于社会总财富的增长,也会进一步加剧社会风气的恶化。因此,重新审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将公平摆放在优先的位置,将是新时期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出大量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群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这些矛盾的不断积累导致了今天社会某些不和谐现象的产生并进而危害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事实上,社会中许多不和谐因素都是由于伦理不公造成的。伦理不公主要表现在条件的、机会的和结果的不公平:即在条件公平上,某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遭受一定的损失;在机会公平上,某些人民群众公平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受到了限制或者剥夺,使得他们不能或者不能很好地享有社会提供的生存、发展、享受的机会;在结果公平上,某些人民群众由于其自身的素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原因而在经济分配、生活享受等方面遭受不公正的对待。社会伦理不公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也影响到人民群众从事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最终影响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其实,党和政府早已注意到形势的变化和问题的严重,并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接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8](P8)作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写进了党章。由此可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主张反映了党和政府对社会公平的高度关注。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一定能够尽快消除不和谐、不公平因素,为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
三、现阶段实现公平优先的重要性
在我们看来,无论效率优先于公平还是公平优先于效率,都是促进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面临的问题是公平有余而效率不足,那么,今天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恰恰是公平不足且效率也不足。在新的历史时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应当由“公平优先、追求效率”所取代,以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地解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兴旺发达。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已走过了30的历程。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勤劳、勇敢、智慧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正确道路,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指引下取得了重大成就,跨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具有两个显明的特点:一是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000美元,正在向3000美元的目标迈进;二是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社会财富的分配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许多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这个时期既是一个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时期。在这个时期,如果不顾及历史条件的限制而一味以效率优先、追求高效率,而置社会公平于不顾,那么,社会矛盾就会激化,社会阶层就会对立。如果我们对这种状况不能做出主动调整,这种对立就可能导致社会阶层之间的疏离、隔膜,甚至出现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如此,社会经济必定停滞不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将成为一句空话。这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9](P1)这一切都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夯实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另一方面也要将公平放在优先位置上,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而合理地解决现阶段出现的社会问题,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平稳、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公平优先、追求效率,符合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辩证统一原理。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不是绝对的负相关关系,即高效率必然要以牺牲公平为代价,也不是绝对的正相关关系,即越是公平就越能产生效率。事实上,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既相互独立、相互限制,又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1.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公平和效率作为人类发展所追求的两个价值目标,共同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以共同富裕为基础)这个终极目标。效率创造财富,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而公平彰显权利,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2.它们是相互联系、辩证统一的。首先,公平能让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同样的权利,从而激励人们自觉地认同社会的发展,以饱满的热情创造高效率。在这个意义上,效率有赖于公平,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其次,绝对的公平又会挫伤人们的积极性,导致低效率;相反,拉开一定的差距却能激发人们的竞争意识,提高效率。在这个意义上,不公平又可成为提高效率的手段。3.公平有赖于效率,只有在高效率的前提下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在这个意义上,效率是公平的基础,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实现的物质条件。第三,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呈现出交互优先的动态关系。这就是说,当一个社会的公平呈现出绝对化趋势并严重影响效率时,就要打破这种公平,倡导效率优先;而当一个社会调控效率的手段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时,就应当倡导公平优先,使之回归到正常的轨道上。因此,如果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过去我们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一种指导原则,那么,“公平优先、追求效率”就是新时期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必然选择。
第三,公平优先可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劳动效率。
我们知道,生产力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与自然界的关系,是人类征服、改造和保护自然的客观物质力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进而决定全部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在生产力三要素——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中,劳动者是最主动最活跃并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生产关系三项内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和产品分配方式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其核心内容。这样,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而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就构成了一个社会的上层建筑。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构成社会的基本矛盾,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动态结合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如果说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以及构成生产力的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都是既定的,那么,形成社会发展的动力因素就是劳动者和该社会的上层建筑。劳动者作为个体的人,他所具有的伦理意识对于劳动力的实现与发挥具有直接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作为社会的伦理意识属于上层建筑,同样对于经济基础具有重要的影响力。一个社会为劳动者所确定的公平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然会极大地影响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即公平会激发他们的劳动热情,从而产生高效率,不公平则会挫伤他们的劳动激情,从而产生低效率。在现阶段,历史积累下来的不公平已经从各方面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从根本上影响到效率的提高。我们应当把公平放在优先的位置上,尽快、尽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从而唤起劳动者的社会认同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平是效率之本,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存在的理由。
第四,公平优先能够增强人们战胜金融危机的信心,从而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2008年初,因美国信用危机而爆发的次贷危机已经严重地触及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众所周知,这次金融危机的责任不在中国,然而由于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已使中国不能置身事外去作“桃花源中人”。这次金融危机至今仍未见底,对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危害还无法估计,经济形势有可能进一步恶化。目前,以外向型为主的实体经济所受到的影响已经表现出来,大量工人失业、农民工返乡、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多年积累的社会不公现象将会变得更为突出,成为社会不可承受之重。2008年9月温家宝总理访问纽约时,面对美国经济金融界知名人士斩钉截铁地指出:“在经济困难面前,信心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只有信心才能产生勇气和力量,只有勇气和力量才能战胜困难。然而,信心从何而来?信心的产生不仅依靠巨大的经济投入,更需要人民群众的价值认同。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只有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信任,我们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人民群众的坚定支持才是我们战胜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所在。因此,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我们不仅要增大投入、刺激经济发展,更要注意调整政策、实现公平,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能够得到最合理、最公正的保护。也就是说,保证经济的高效增长固然是中国抗击金融危机,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然而更重要的是维护公平、促进公平,在提高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公平。唯有高度重视公平问题,我们才能使全国人民团结起来,获得最大的社会凝聚力,使这种精神力量变为物质力量,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结语
发展是第一要务,公平和效率均是科学发展追求的价值目标。追求效率,我们的社会才能发展得更快,才能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大实惠;追求公平;才能使人民群众获得最大的价值认同,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公平和效率作为人类发展所追求的不同价值目标和评价社会发展的两个尺度,何者优先,并不是绝对不变的,它们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会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而表现出不同的关系形态。中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矛盾。此外,世界金融危机更是让中国直接面对一场世界性的严峻考验。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审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把公平放在优先的位置上,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劳动热情,从根本上促进社会效率的提高,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人民当家做主,走的是共同富裕的道路。社会主义的公平就是让人民具有平等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参与经济分配,在积极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丰硕成果。所以党和政府一再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公平作为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深刻地影响着生产关系的建立和调节以及劳动者的劳动热情,这两者又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一个社会的效率。因此,在现阶段,确立公平优先地位对于调整生产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收稿日期]20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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