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一种可能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导言
在本文中,经济发展被理解成一个经济体系中存在的剩余劳动力被逐渐消除的过程。消除剩余劳动力的方式,不是马尔萨斯—李嘉图的劳动供给减少型,而是刘易斯型的,即通过高生产率部门的扩张来吸收剩余劳动。已经完成这一过程的国家的历史表明,这一过程至少需要几十年。所以,经济发展过程具有长期性。所谓中国长期经济发展,指的是通过经济增长,把目前中国经济中严重存在的剩余劳动全部吸纳入高生产率的现代部门的经济过程。因此,本文所讨论的中国经济发展的机制,是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基本作用、显现为主要趋势、带有较强规律性的经济发展方式,是一种长期起作用的机制。这一机制与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又不断消失、在短期和中期里发挥作用的特殊趋势、特殊现象不同,与短期经济周期亦缺乏明确的联系。或者说,本文对经济机制的讨论,不以解释常见的经济周期为目标,而企图说明超越周期波动的、有关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动力、方式、条件,即机制或在某种意义上如马克思所说的“经济运动规律”(马克思,1975,第11页)。
在经济学历史上,出现和流行过若干重要理论,解释在以剩余劳动为特征的低生产率的经济体系中,通过何种方式或机制,发展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消除剩余劳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解释当今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机制的学说中,刘易斯的模型成了标准理论。这个理论把经济体系分成传统和现代两个部门。本文把它简化成农业和现代部门。刘易斯认为,在农业部门内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由于人多地少,农业工资将是制度决定的不变生存工资。如果现代部门在劳动市场上的开价高于农业部门的生存工资,大量农业劳动力就会涌向现代部门的劳动市场,这就是他所谓的无限弹性的劳动供给。在这种形势下,现代部门的工资也将降低到生存水平。现代部门的资本家把获得的利润用来投资,并继续在生存工资水平上雇佣工人,吸收剩余劳动,然后再把利润投资于生产并增雇工人。通过这样的机制,剩余劳动将逐渐减少并最终消除,经济发展将最终实现(刘易斯,1984)。
刘易斯模型曾经被视为解释当代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过程的“运动规律”的唯一理论(赫尔斯曼,1982)。胡景北(1994)发现,刘易斯模型的有效性,建立在他对农业部门社会结构的特殊假定上,即农业部门存在着占有全部耕地的地主和耕种这些土地的农民两个阶级,因此,刘易斯模型对研究经济发展和剩余劳动转移并不具有一般的效力。胡景北假定了一个一阶级社会结构的农业部门,农民既是土地耕种者,又是土地所有者。在一阶级模型内,即使存在剩余劳动,农业从而现代部门的工资也可能高于生存水平,并且工资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而上升。而工资高于生存水平并呈现上升趋势,表明了工资储蓄的可能性(胡景北,1994、1997)。这样,从康替龙到刘易斯200 多年来流行的古典的不变工资和工资无储蓄的命题受到动摇。对本文来说,新模型意味着,任何一种经济发展模型将只适用于它所赖以成立的特殊情形,而不具有普遍性。因此,人们有可能根据所考察的某一具体经济体系的特点,选择相应的模型,对该体系经济发展的机制作出特定的解释。
对于以吸收剩余劳动为特征的长期经济发展过程在中国大陆的表现形式及其运动规律,在中文文献中有若干重要的研究成果(例如,邓宏海,1989;蔡昉,1990;李克强,1991; 李溦, 1993;王光伟,1993;周天勇,1994;袁志刚,1995;张守一、葛新权,1995;郭熙保,1995;王建,1996;李实,1997;徐庆,1997)。这些研究大量地讨论了中国的经济发展问题,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中国长期经济发展的特点。其中一部分研究,以刘易斯理论作为分析的出发点(李克强,1991;李溦,1993;袁志刚,1995)。另一部分研究,否定了刘易斯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周天勇,1994;单少杰,1995;徐庆,1997)。不过,这些研究没有同时提出能够替代刘易斯理论的模型。此外,上述这些研究,几乎都没有以价格机制为中心,考察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迄今为止,关于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机制,中文文献中似乎还没有系统的讨论。
中国农业的现行社会结构,似乎不象刘易斯假设的那种二阶级类型,而比较类似于胡景北假设的一阶级类型。因此,在考察中国经济长期发展时,首先应当选择的理论模型,似乎是一阶级的,而不是二阶级的。本文将在一阶级模型的基础上,尝试提出并讨论中国长期经济发展的一种可能的机制。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本文将不直接从中国经济表象出发,而是在比较抽象的层次上着手,从中国经济的一种“纯粹状态”(马克思,1975,第8页)出发来考察中国经济。因此, 本文不但假定在中国经济中,既不存在政府,也不存在与外国的经济关系,而且假定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就是说,本文将在一个完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内,研究本文所理解的中国经济长期发展可能具有的某一种特定的运行机制。所以,与具体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关的生产关系和制度变革的问题,超越了本文的研究范围。
二、中国经济发展机制的简要概括
本文提出的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机制,能够简要地概括为:中国的国民经济可以分为农业部门和包括工业与第三产业的现代部门。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心环节在农业和现代部门的相互联系。中国农业的两大特点是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与劳动力的大量过剩。在完全不考虑国家作用的前提下,前一个特点保证了,在劳动力过剩的前提下,中国普通农民仍然能够获得高于生存水准的生活,并且可能随着生产的增长提高自己的收入。后一个特点则突出了农民在农业内部改善自己收入的困难,和农民向现代部门转移的必然性。然而,如果一个农民要完全离开农业,现代部门给他的工资,就不能低于他在农业内取得的收入。由于这个农民的农业收入高于生存水平,所以现代部门付出的工资,也将高于所谓的生存工资。由于农民的收入会随着农民数量的减少而增加,一个农民只有在现代部门提出的工资,不低于因为他离开农业而上升了的农业工资的情况下,才会完全脱离农业,所以,现代部门以及整个中国经济的工资水平将随着农民向现代部门的转移而不断上升。由此推论,第一,工资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将呈现上升趋势;第二,劳动者高于生存水准并不断上升的工资表明,他们能够储蓄。因此,中国的资本积累过程,将不再仅仅是“利润资本化”的过程。中国劳动者的一部分工资收入也将资本化。在此基础上,中国可能利用资本市场和利息工具来调节消费、储蓄和投资。利润和工资的储蓄将被用来扩大生产,进一步吸收剩余劳动。所以,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将是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在现代部门和农业部门投资,不断扩大就业,吸收剩余劳动力,提高工资和利润,从而进一步积累和吸收剩余劳动力的过程。这个过程将延续到全部剩余劳动力被现代部门吸收和农业部门也转变成现代部门为止。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工资的上升趋势,现代部门必须相应地提高劳动生产率。现代部门对更高劳动生产率的追求,将使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成为技术进步的过程。另一方面,由于工资的上升趋势,劳动者能够直接参与资本积累并取得资本收益。劳动者参与资本积累和他们劳动与非劳动收入的不断提高,将使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受益的过程,从而也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比较和谐的过程。
三、农业用地的集体所有制
中国目前实行的农业用地制度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其具体形式是土地由农民组成的一个个集体组织所有,而组成集体的农民则以家庭的形式,个别地使用或者耕种土地。在完全不考虑政府的情况下,土地产品将在使用这一土地的农民和其所属的集体之间分配。分配的程序大体是:集体的提留是固定的数量或者比率,其余归农民。
在这一生产关系下,中国农业制度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农民进入生产过程,不需要经由土地市场和劳动市场。这个特点的基础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当然,在中国农村,所谓的集体,不是个体的总和,而是另一个更高层次上的总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不是全部个别成员所有的总和。简单地说,土地是属于集体“公有的”,而不是集体成员“共有的”。集体成员的身份,与农民居住的地域相联系,因此中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可以被视为农村社区居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所以,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集体,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土地所有者。第一,集体只能或者首先必须让其成员使用土地。第二,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以外,集体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的权利,取决于它的所有成员,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取决于土地使用权获得者的决议。第三,农民生来就有权利使用本集体组织的土地。这样,当一个农民希望进入生产过程,也就是说希望和土地相结合来获得土地产品时,他不需要经过劳动市场,不需要先经过对他的劳动生产率和他提出的工资要求之间关系的审查;他也不需要经过土地市场,不需要先经过对他的劳动生产率和他人提出的土地产品要求之间关系的审查。
2.农民使用土地,不需要缴纳地租。农民使用土地所得的土地产品中,有一部分要交给其所属的集体。但这些向集体的付费,与经济学上通常理解的地租不同。第一,这样的费用不是通过劳动市场或者土地市场决定的。它们是集体成员即土地使用者协议的结果,或者是法律在承认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规定的费用。第二,集体获得的这些土地产品,只能用于集体成员共同使用的生产、生活设施和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也就是说,集体掌握的产品,来自于其成员,又用之于其成员。可以想象的是,即使中国农村实行了土地私有制,这样一类集体的公共产品,也会通过税、公共产品付费、农户出资等方式来支持。所以,它们不能视为地租。进一步说,由于农民的集体组织规模很小,农民向其集体的付费,直接为自己带来了公共产品,所以,农民经营土地是无偿的。这里,无偿不但指农民无须为使用土地缴纳地租,而且土地在农民之间的配置,不是一个市场过程。如果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分配土地使用权,分配的标准就是土地需求者提出的租金。谁出的租金高,土地将归谁使用。此时,不管这笔租金以后如何由集体开支,开支的结果是否也会给土地租用者带来好处,对土地租用者来说,他使用土地显然都是“有偿”的。无偿则表明,市场过程没有成为中国农村土地配置的基础。
在具有上述两个特点的土地制度里,农民的个人收入,或者说他们的“工资”,显然是他们从自己使用的土地上取得的全部产品。如果把全体农民视为一个整体,每个农民的工资,便可以看作这一整体的平均收入。从这个意义上,农民的收入是由他们的平均生产率决定的。
如果我们设想,在这样一种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内,农民的平均生产率已经超过了其生存所必须的水平。就是说,在给定的资源和技术条件下,中国农业能够生产出超过社会所有成员生存所需要的农产品。所以,中国农业的生产能力,不但能够支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而且也能够支持土地的地主所有制。在后一种情形下,地主可以雇佣农民耕种土地,或者把土地租给农民耕种。这里我们仅仅考虑租佃制。假设在一个完全的租佃制下,只有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农业中存在剩余劳动。此时,土地的收入在保证农民生存之后,还有一部分作为剩余上交给地主。在土地租佃制下,土地产品的分配可用下式表示:
土地产品=农民生存收入+地租
显然,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同一数量的土地产品,将全部归农民所有,分配公式是
土地产品=农民收入>农民生存收入
这样,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的收入不再等于生存收入,而是高于生存收入,高出的部分便是土地租佃制下将出现的地租。同时,根据第二个公式,如果生产发展了,农民的收入便将上升。而在两阶级的租佃制里,由于劳动力过剩,地主将把农民收入压低到生存水平。生产发展的一切好处,将为地主所得。所以,在集体所有、个人长期使用的土地所有制关系下,农民收入或工资不变这个刘易斯根据两阶级社会结构所提出的著名命题,将不再适用。可能适用的,将是根据一阶级社会结构提出的工资上升的命题。
但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能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因素吗?或者说,它会在中国经济发展的长过程里稳定地存在吗?本文对此的回答是:土地集体所有制也许不会存在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中,但是,中国农业的工资上升趋势并不依赖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它能够成立的前提是农业的一阶级结构,而不是这一结构的某种特定形式如集体所有制。实际上,只要中国农业不实行导致农业部门两阶级或者多阶级社会结构的地主所有制或者其它所有制,只要不实行排除了市场的计划经济制度,本文在上面得出的工资上升结论就可能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生效。即使中国农村目前实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将会改变,但只要中国保持着市场经济,只要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基本保持着一阶级类型,本文第二节概括的经济发展机制对中国就可能是有效的。我们设想这两个条件在中国是存在的。
四、剩余劳动和现代部门
剩余劳动是一个难以确切定义的概念。我们规定,如果一个劳动力进入生产过程,产量保持不变或者产量的增加,不能大于该劳动力维持生存所需要的产品,这个劳动力就是过剩的。一个劳动力为从事生产而要求的工资,至少是其生存工资。但对一个以利润为目的的现代部门的企业来说,它因增加一个劳动力而增加的产量,至少不能小于它付给这个劳动力的最低限度的工资,否则,该企业就会为增加这个劳动力而蒙受利润损失,企业就不会让这个劳动力进入生产过程。所以,剩余劳动也可以定义成这样的劳动者:他们愿意在生存工资水平上接受工作,但是,由于资本或者技术等等的限制,以利润为目的的企业不愿意向他们提供就业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剩余劳动是个历史的概念,是和一个社会所选择的特定经济制度相联系的。
中国农村或者说中国经济是否存在着这样的剩余劳动;如果存在,它的规模有多大;它对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演进的影响有多大,是几个更加难以取得确定答案的问题。本文在这里只是假设,第一,中国经济尤其是中国农村存在着剩余劳动;第二,中国剩余劳动的规模在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里还很大,它对中国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将发挥着基本的影响,从而使中国的经济发展打上了转移和利用剩余劳动的烙印。
中国的剩余劳动主要出现在农业部门。它是中国农业除了土地集体所有制以外的又一重要特点。中国农业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或者说农业的一阶级社会结构,虽然使农民取得了较“高”的收入,使得农民的收入能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不断提高,但是,剩余劳动的特点,又突出地表明了农民在农业内部发展生产、提高工资的困难。如果设想农业技术没有重大突破,农用土地不能显著增加,那么,农民工资的提高,便几乎只能依赖于农业人口的减少,亦即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出农业。否则,农民工资就很难提高。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中国已经有了一个使用资本和技术的现代部门。这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很高,它的产品有着日益扩大的市场,因此,它是一个正在扩张的部门。现代部门的扩张需要增加劳动力。它所需要的劳动力将来自于农业。所以,剩余劳动从低生产率的农业向高生产率的现代部门的转移,不但对于转出方有必要性,对于转入方也有必要性,这就使得现代部门的扩张过程,同时成为剩余劳动被消化的过程。
这样一个过程,也许可能在非市场经济的其它经济形式下展开。如果这样的话,本文第二节提出的发展机制将失效。但是,如果这样一个过程在市场经济形式下展开,这个过程就将是一个由价格机制调节和引导的过程。离开价格机制,我们也许无法从经济学上理解这个过程。由于我们从劳动力转移角度研究经济发展,那么,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及其作用机制,就可能成为经济发展机制的核心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就象没有价格理论就没有经济学一样,没有劳动力价格或者工资理论,也就没有研究剩余劳动和经济发展的“发展经济学”。因此,为了理解中国剩余劳动转移的机制,我们必须先理解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和工资机制。
本文第三节曾经指出,在中国现行和可能长期延续下去的一阶级农业社会结构里,农民的工资由其平均生产率决定,因此高于生存水平,并且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提高。在剩余劳动存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工资提高的条件是劳动力不断离开农业。因为,如果一个农业劳动者是剩余的,那么,他离开农业,农业产量虽然可能降低,但降低的幅度会很小,从而仍然留在农业中的劳动力的平均产量即他们的工资会上升。如果一个劳动力离开农业的目的是纯经济性的,即仅仅为了更高的工资,那么,在他完全离开农业、进入现代部门劳动市场的时候,他虽然可能提出高低不一的许多供给价格,但他的最低开价,至少不会低于因为他离开了农业,而提高了的农业工资,否则的话,他将宁愿滞留在农业。另一方面,追求利润的企业虽然需要增加劳动力,但它在劳动市场上开出的需求价格,将会尽可能地低,最高也不会超过农业部门的工资。劳动市场的价格机制,将使供求双方最后达成的现代部门工资,正好等于因为现代部门又吸收了一批农业劳动力而改变了的农业工资(胡景北, 1994)。这样,经由价格机制, 现代部门取得了自身扩张所需要的劳动力,而转移到现代部门的劳动者和仍然滞留在农业的劳动者,则实现了增加工资的目的。
对企业来说,它需要劳动力,是因为它的资本增加了,希望扩大生产。它用农业工资取得一个追加劳动力,这个劳动力为他增加的产量,至少不能低于他为这个劳动力付出的工资。而总产量超过总工资的部分,就将成为企业的利润。企业将把利润再一次投资,扩大生产,从而产生了新的劳动需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它又一次来到劳动市场,并仍然希望以最低的出价获得劳动力。但对农业来说,如果又一位劳动力离开农业,留下劳动力的平均生产率又将上升,从而农业工资将高于上一期的水平。所以,企业不再能以原有的工资来取得劳动力。为了扩大生产,增加劳动投入,现代部门工资必须相应上升,以便和上升了的农业工资保持一致。因此,在中国,由于农业工资特定的决定方式,现代部门工资不可能保持不变,所以,中国资本积累和现代部门扩张的过程,将同时是工资上升的过程。它意味着,在中国,不但农业工资将超过生存水准,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提高,而且现代部门从而整个经济体系的工资水平,超过生存水准,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提高。这就是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的工资上升趋势。
五、技术进步
在市场经济下,技术进步在广义上指的是发明新产品、新工艺,开辟新市场、新需求。就本文所说的现代部门而言,技术进步的动力,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和保持优势,取得更多的利润。狭义的技术进步,指的则是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和资本的投入比率,向着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向变化。一般而言,与劳动投入量相比,资本的投入量愈大,劳动的生产率便愈高。所以,如果把经济发展视为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劳动生产率较高的现代部门的过程,那么,至少就整个经济体系而言,资本劳动比将逐渐上升。
但是,在市场经济内,资本对劳动投入比的变化,是经由价格机制调节和引导的。没有价格机制,技术进步也就很难从经济学上得到理解。如果从价格角度考察技术进步,就必须研究资本和劳动的价格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变化及其相互关系。一般来说,资本价格在经济史上的长期变化比较小,而劳动价格的变化比较大。因此我们这里只进一步考虑劳动价格。企业实现技术进步的目的是利润,为达到利润的最大化,企业所付出的劳动价格,将与新增劳动创造的产量或新增劳动的生产率相一致,而一定的劳动生产率又与特定的资本劳动比有关。如果象刘易斯理论表明的那样,工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稳定不变,那么,企业对新增劳动力所要求的生产率也将稳定不变。这表明,尽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现代部门的资本和劳动将大大增加,但它们之间的比率将保持不变,也就是说,现代部门里将不会出现因价格变化而导致的技术进步。但是,在中国,由于工资呈现上升趋势,企业要从农业中增雇一个工人,就得将工资开价提高一点。为此,企业将要求这个工人相应地提高生产率。但在纯粹的状态下,从企业的角度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只能通过提高资本劳动比。只有当劳动力在生产中平均使用的资本量增加时,劳动生产率才可能提高。而资本劳动比的提高,意味着技术进步。因此,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工资的上升趋势,企业必然不断地提高资本劳动比,提高劳动的生产率。所以,通过价格机制,通过与利息相比较,工资不断地提高,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将同时是一个技术进步的过程,是一个生产趋向于资本密集型的发展过程。
六、资本市场
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资本密集型趋势,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中国剩余劳动转移的困难。这是因为,同一数量的新增资本所能吸收的劳动力,将随着资本劳动比的上升而不断减少。因此,中国为完成剩余劳动转移的任务,需要比在其他情况下积累更多的资本。如果我们再考虑到中国人口增长的因素,那么,中国的资本积累任务将更重。同时,与工资不变的模型相比,中国的工资上升趋势,又减缓了企业利润增长的势头。如果把利润当成是资本积累的唯一来源,那么,中国的工资上升趋势,减缓了资本积累的规模和速度。
但是,中国工资高于生存水平和其上升趋势表明,中国的工资可能有储蓄。实际上,工资一旦高于生存水平,就没有理由继续假设工资收入没有储蓄。而工资一旦能够储蓄,经济发展理论中原有的资本积累模式,即工资消费、利润储蓄的两分法,就被突破了。收入分配和资本积累也被分离开来。单靠收入分配,就不再能解释资本积累。资本积累现在不但依赖于收入分配,而且也依赖于影响利润和工资收入的储蓄行为的其他因素。这里的原因是,即使我们仍然假定利润全部用于储蓄,我们也必须考虑工资储蓄的作用。所以,工资一旦超过生存水平,一旦能够有储蓄,资本积累过程,就不再仅仅是利润再投资或者利润资本化的过程,它同时也将是一部分工资收入资本化的过程。
在刘易斯的发展理论范围内,利润所得者是企业家。如果不考虑麦金农(1988)所提出的利润储蓄分散等问题,吸引利润收入成为投资基金的资本市场可能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追求利润的企业家将自动地再把所有利润投资于生产过程。因此,使用“动物血气”概念,可以大致解释资本的积累过程。但是,工资一旦可能储蓄,由于工资所得者很可能不是投资者,由于经济学上不可能假定他们也普遍具有“动物血气”,至少“动物血气”概念不再够用,因此,必须引入经济学概念来调节工资的储蓄,来联系社会的总储蓄和总投资。这个概念就是通常所说的资本市场。因此,资本市场是中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通过资本市场,中国是否就能动员起相当于不变生存工资情况下的储蓄量,是一个现实意义不大的问题。对讨论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机制来说,中国的经济现实在这里所显示出来的限制条件和可能性是,第一,中国资本积累已经不可能依赖不变生存工资;第二,资本市场对于调节储蓄已经具有必要性;第三,利用资本市场,中国将能动员起更多的储蓄,而不必仅仅依赖于上升工资条件下的企业利润收入。
在资本市场上起作用的是利率机制。在收入分配给定的情况下,利率的变动,将能够影响利润收入者和工资收入者的储蓄愿望,尤其是影响他们进行金融储蓄的愿望和数量。同时,利率的变动,还将影响企业的投资意向,并把投资分配到经济效率较高的企业去。因此,中国的资本积累过程,将是一个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资本市场和利率机制不但影响到现代部门的参与者的储蓄和投资行为,也将直接影响到农业部门的行为。农民不但可能从自己超过生存水平的工资部分里取出一些去储蓄,而且由于他们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特点,他们还完全可能直接利用自己的储蓄来投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投资领域将包括了农业部门和现代部门。他们在农业部门的投资,将直接提高农业的产量和劳动生产率,从而奠定了农业劳动力进一步转移的基础。他们在现代部门的投资和利用这些投资而取得在现代部门的就业,则直接意味着剩余劳动的转移和利用。所以,在中国,农民的收入一旦超过生存水平,农民的储蓄和投资或者说农民的积累,就可能成为中国整个积累过程中的显著现象。这样,经由资本市场,通过利润收入者和工资收入者的储蓄和投资,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将成为一个不断积累,不断扩大生产和就业,吸收剩余劳动力,提高工资和利润,从而进一步积累和吸收剩余劳动力的过程。
七、经济公平
在本文里,经济公平指的是在市场经济内,每个市场参与者依靠自己正常的努力,能够满足自己的基本生活需求,并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准。这里,本文侧重于从绝对量的角度理解经济公平。在中国,以一阶级的农业社会结构为基础,在完全的市场经济中,中国的经济发展,将伴随着工资的上升。工资的上升趋势说明,中国的劳动者不但能够获得基本的和高于基本需求的生活,而且也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这样,中国的劳动者将能够从经济的发展中获益。由于利润收入者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增加自己的收入,所以,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将可能成为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受益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一阶级模型也许证明了,一个同时实现经济公平的市场经济,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内,理论上是有实现的可能性的。
另一方面,在中国,由于工资的上升趋势和工资的储蓄可能,劳动者在经济发展和资本积累过程中,将不再扮演被动的角色。他们将直接参与资本积累过程,并通过这一参与,成为社会总资本和社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因此,劳动者参与经济过程,不再仅仅是因为他们作为利润生产的人力要素对企业是不可缺乏的,而且也是因为他们能够作为资本的供给者。所以,劳动者也将成为推动和影响资本积累的活跃因素。进一步说,他们还将分享资本的收入。这样,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可能使劳动者从两个方面得益。一方面,他们的工资将随着经济发展而提高;另一方面,他们的储蓄和非工资收入也将随着经济发展而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也许不再是一个给社会和公众造成巨大痛苦的过程。中国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也许会拉得很大,但本文理解的经济公平仍然可能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主导趋势。因此,中国劳动者对资本积累的参与和其工资的提高,将可能使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成为一个经济社会学意义上比较和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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