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研究与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业银行论文,个人理财论文,业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使商业银行纷纷推行以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为主要内容的战略转型,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环境的日臻完善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有利于熨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提升同业竞争综合实力,拉长盈利成长周期。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并受到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本文首先总结了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的进程及特征,进而对当前理财市场中值得关注的重点问题展开分析,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及思路进行探索。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历程及其动因
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200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改革外币利率管理体制,为外币理财业务创造了政策通道,其后几年外汇理财产品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是总体规模不大,没有形成竞争市场。2004年11月,光大银行推出了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阳光理财B计划”,开创了国内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先河。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成为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发展先锋的直接原因是,在当时信贷投放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占比较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而发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能够增强其吸储能力,缓解资金趋紧压力(张兴胜、钱金叶,2005)。
2006年以来,随着客户理财服务需求的日益旺盛和市场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的态势。特别是面对存款市场激烈的同业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开始持续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和发行力度,不断丰富和延伸理财品牌及价值链上的子产品。以工商银行为例,2005~2007年分别(发行)销售个人银行类理财产品190亿元、755亿元和1 544亿元,年均增速达185.3%;而2008年仅上半年即累计(发行)销售个人理财产品5 4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5倍。凭借网点资源、客户资源、综合实力等优势,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已占据国内理财市场的主导地位。可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是内在需求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面对转变经营模式、拓宽收益渠道的压力,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唯有加快理财业务发展的创新步伐,通过负债结构与收益结构的转变,形成理财产品与储蓄存款的联动效应,才能在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运作模式的演进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与初期的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应该说,这一时期的理财产品属于商业银行熟悉、专注并具有传统优势的领域,依靠银行自身的平台就可以完成产品销售、资产配置、投资决策、清算分配等职能。
此后,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的走低以及资本市场的走强,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是借助信托平台进入股票市场、产业投资市场。银行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股票和实业投资。在此种投资路径打通后,理财产品形式上的创新层出不穷,比如新股申购、信托受益权转让以及由债券、股票、信托融资等产品组合而成的资产配置产品等。二是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实现覆盖全球市场的投资管理。尤其是QDII的推出,打通了人民币海外投资的通道,扩大了资源配置的半径,理财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与利率、汇率、股指挂钩的产品。
回顾理财产品的发展运作模式,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经历了由自身独立操作逐步转向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由固定收益产品市场向风险收益产品市场扩张,由单一操作平台向多个操作平台跨越的探索过程(刘毓,2008)。
二、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特点分析
(一)信托贷款类产品成为理财市场的主导
2008年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保持快速增长,但受资本市场大幅下挫、投资者风险意识增强以及银监会加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整改力度等因素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品种结构普遍发生显著变化。自2008年2季度开始,风险相对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信托贷款类产品大幅增加,并保持迅猛增长的态势,在各类银行理财产品中已占据主导地位。如招商银行全年累计发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理财计划”和“金葵花招银进宝之票据盈理财计划”两种信托贷款类产品共674只,在其各类理财产品中的占比达73.8%(见图1)。其他各行也纷纷将信托贷款类产品作为理财业务推广的重点加以集中发行。如工商银行的“稳得利系列”、中国银行的“平稳收益计划”等。信托贷款类产品普遍具有投资标的明确、结构简单、期限多样、收益相对稳定等特点。从根本上讲,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内在特性符合当前阶段投资者、商业银行、借款人和信托公司等各方主体的利益。
图1 2008年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品种结构分布
资料来源:根据招商银行网站披露信息整理而得
(二)公益性、专属性创新产品彰显理财业务价值
针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部分银行迅速反应,推出了具有公益性质的创新理财产品。例如,建设银行在震后第5天就发行了“财富·爱心公益类08年第1期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的8%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定向捐赠于四川灾区,并且该产品不向客户收取认购费、管理费等任何费用。此外,在教师节期间,招商银行还特别发行了“金葵花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教师专享理财计划”,在原有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基础上赋予了“尊师重教”这一更具意义的内涵。此类以慈善、关爱为主题的理财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思路,打破了以往理财业务同质化的常规,深化了理财品牌的内涵与价值,增强了客户的认同感和忠诚度,有效地提升了银行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形象,对于理财业务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三)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更趋规范合理
各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普遍趋于规范合理,与以往部分银行对新股申购类、结构挂钩类等产品动辄给出40%或50%的预期收益率,甚至“上不封顶”的情况形成鲜明反差。例如,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同升21号”挂钩类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分为8.0%、4.5%和1.45%三档;中信银行投资于新股申购和信贷资产的“全面配置计划0807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4.38%;而农业银行的“本利丰08年第15期基金精选型产品”、招商银行的“金葵花新股申购22期新股与套利理财计划”等均没有给出具体的预期收益情况。究其原因:一方面,受资本市场低迷以及“零收益”事件等因素影响,各银行给出的预期收益水平更加实际与客观;另一方面,按照银监会要求,对于无法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各银行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不得给出“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尽管有所回落的预期收益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客户吸引力,但从根本上讲,科学的、与实际收益情况吻合的预期收益率将对商业银行及其理财产品的美誉度和客户信任度产生积极影响。
(四)产品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期限结构日臻完善
与以往同类型产品相比,各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化趋势更为显著。以招商银行为例,其2008年所发行的全部理财产品中,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的产品数量占比达36.8%,期限在3个月至1年的产品占比达59.7%,而1年期(含)以上的产品仅占全部产品3.5%。此外,其他各银行也注重短期化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如工商银行“2008年第65期稳得利增强型信托投资理财产品”的期限为16天;中国银行的“博弈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分为14天、21天或1个月。在产品不断短期化的同时,各银行也注意产品期限结构的完善。以工商银行11月份发行的“稳得利”系列产品为例,其包含了29天、75天、90天、12个月等各种期限结构,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偏好。
(五)理财业务分层服务体系逐步构建,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
2008年以来,针对中高端客户的专属产品不断增加,银行理财业务更加注重客户细分,财富管理职能日益凸显。举例而言,交通银行“得利宝新蓝58号产品”和“得利宝海蓝31号产品”对普通客户、交银客户和沃德客户进行了分层定价,产品预期收益与客户层次成正比。在交通银行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中,“交银理财”定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万元以上的客户;“沃德财富”定位于季日均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的目标客户,并提供专属客户经理、专属理财网点、专享服务价格和专享增值服务等。同样,工商银行也全面升级了“理财金账户”服务品质,定期推出“理财金账户”专属理财产品,并通过贵宾理财中心、贵宾客户服务专线、贵宾网上银行等各种专属通道,为客户提供全新的理财服务体验。各银行对中高端财富客户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升,市场细分能力的增强和分层服务体系的构建将成为商业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石。
三、我国银行理财市场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当前,理财产品已成为商业银行推进综合化经营战略的重要载体及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手段,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然而,银行理财产品在迅速扩张的同时,也暴露出了“零收益”、风险揭示不足、品种结构不合理以及粗放式发展等问题。此外,受创新机制、衍生品交易平台和分业经营等因素制约,理财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还面临着众多的挑战。
(一)理财产品“零收益”问题的启示
2008年初,理财市场爆发了“零收益”事件。尽管这一事件已经逐渐淡出了投资者的视线,但从中得到的启示应予以铭记。从根本上讲,“零收益”问题归根到底在于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与客户的风险偏好不匹配,也就是说没有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人群。
在各类理财产品中,暴露出“零收益”问题的主要是挂钩股票的结构性产品。以2008年2月1日到期的深发展“聚财宝飞越计划2007年1号”产品为例,其产品说明规定:产品收益=MAX[15%-(最好股票的表现-最差股票的表现),0],并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三大国有银行H股挂钩。只有当3只挂钩股票涨跌幅度完全相同时,投资者才能获得最高收益率15%。最终,观察期结束后上述3只股票涨幅分别为4.8%、19.22%和-17.09%,其中表现最佳的建设银行与表现最差的中国银行的变动幅度之差明显高于15%。按照合同公式计算,该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为零。事实上,只要涨幅最高的股票与涨幅最小的股票相差大于或等于15%,实际收益就是零。这类产品的共同特征是获取最高收益率的条件相当苛刻。
可见,银行的理财产品是依附于特定市场条件和产品结构的,由于与不断发展变化着的金融市场联系紧密,因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理财产品天然具有收益的不确定性,而不同客户在不同时期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又具有差异性,这就要求商业银行首先对不同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和标识,进而在销售过程中配备专业人员对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损失承受能力以及投资预期等进行审慎的识别与评估,通过进行必要的分层,辅助客户选择与其风险收益特性相匹配的理财产品,防止由于错误销售损害客户利益。当前,在大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都对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了明确的划分。例如,建设银行强调投资者应充分理解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增加了以“警示灯数量”作为参考的内部风险评级情况,使每种产品的风险特征显而易见(见表1)。由此,投资者能够对每种产品的风险特征一目了然。
(二)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爆发式增长的原因
如前所述,2008年信托贷款类产品取得爆发式增长,并已成为国内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主导。究其原因,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内在特性符合当前阶段投资者、商业银行、借款人和信托公司等各方主体的利益。其一,在经历资本市场大幅下挫和理财产品“零收益”事件洗礼之后,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普遍得到增强。从根本上看,信托贷款类产品存在借款人违约风险,在理论上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但以银行谨慎的信贷审查作为保障,该类产品的现金流相对稳定,实际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因而符合投资者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其二,在信贷规模紧缩时期,商业银行借助信托平台实现了对企业的变相贷款,即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合作,盘活了存量贷款或分流了增量贷款,间接地使信贷规模得以扩大;其三,信托贷款类产品的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部分企业流动性紧缺的问题;其四,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设立信托计划,既扩大了自身资产规模,又拓展了业务渠道,提升了收益水平。
但值得关注的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累计下调已达1.89个百分点,并且仍然存在进一步下调的可能性,这将对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水平直接形成压力。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借款人无法或不愿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将会增大,此时信托贷款类产品可能出现低收益甚至亏损的现象。此外,2008年12月,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规定“银行不得为银信理财合作涉及的信托产品及该信托产品项下财产运用对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信托公司投资于银行所持的信贷资产、票据资产等资产的,应当采取买断方式,且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回购”。在商业银行不再为信托资产提供担保的条件下,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成为各利益主体中最终的风险承担者。
(三)我国银行理财市场未来发展的瓶颈制约
纵观2008年理财市场的发展过程,不难发现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仍处于粗放式发展的初级阶段,产品同质化、大众化特征较为突出,甚至存在产品发行“蜂拥而上”的情形。例如,当资本市场形势大好时,新股申购类和综合投资类产品大量涌现;而当资本市场持续低迷时,以上产品又难觅踪迹,代之以信托贷款类产品的爆发式增长。可见,对于我国银行理财业务而言,各类产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还有待加强。
进一步来看,目前我国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中仍存在瓶颈。一方面,理财产品的创新平台尚待建立和完善。首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创新机制、研发流程上都需要有所突破。即变革现有自上而下的产品创新模式,赋予真正贴近市场、了解客户需求的基层行自主创新的权限和空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推出针对性强、适应性强、反应迅速的产品。其次,理财产品的持续发展还需要具备强大的基础性衍生产品交易平台以及相应的市场交易能力。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还缺乏在国际市场进行衍生品自主交易的经验,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理财业务自主创新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和产品竞争优势的持续提升。
另一方面,理财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合规性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受制于分业经营的限制,国内商业银行无法通过直接渠道进入银行间市场以外的市场进行投资,这使得理财产品投资组合范围受到限制,而进入资本市场只能借助信托平台。2007年,银监会颁布实施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了源于信托制度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范并促进了银行信托理财产品的发展。然而,银信合作模式也存在一定弊端。一是银信合作理财产品通常仅以产品为导向,而并非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操作环节的增加导致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从国内实际情况来看,信托公司提供的项目主要是贷款类产品。在某种意义上,这仅仅是一种制度性安排,增加了理财产品运作的环节和投资者的资金成本(刘毓,2008)。二是银信合作的风险控制问题。投资人购买一定金额的理财产品,将资金委托给银行,银行作为委托人又将理财资金交付信托公司,理财资金存在着双重委托关系,资金要经过两个节点才能投入项目运作,这对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首先,银行必须将自身承担的、需要转嫁的对投资人的受托义务无缝转嫁到信托公司,否则将对投资人承担未尽受托义务带来责任风险。其次,银行在理财产品设计中应加入信托公司委托银行对信托资金进行监管的环节,要求信托公司在银行开立信托财产专户,银行按照资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信托财产专户以及信托资金的收付进行严格管理(张渝,2008)。此外,尽管理财产品背后的运作采取银信合作模式,但客户在很大程度上仍将其视为银行行为,因此一旦信托公司不按照信托协议管理、运用信托资金而出现问题,银行则会面临极大的声誉风险。
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启示与展望
从长远来看,由于理财业务将国内居民财富迅速扩张而引发的对金融服务的外在需求,与商业银行利用金融创新实现战略转型和多元化经营的内在需求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因此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拓展空间。
(一)理财业务对银行经营转型及客户关系管理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对商业银行推进经营转型与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一方面,大力发展理财业务有助于熨平经济波动的负面影响,有助于应对利差收窄的挑战并拉长盈利周期。首先,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能够提高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有利于商业银行实现收益来源的多元化和收入结构的优化;其次,利用理财业务平台,商业银行能够实现与多个市场、多种业务的对接,并使之成为综合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和有益探索。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若能与客户关系管理有效结合起来,与客户建立持久信任关系,成为客户完全可信赖的金融顾问,不仅能够极大地降低优质目标客户的流失率,还将促进理财业务与储蓄存款、银行卡、电子银行等不同业务类别交叉销售和协同效应的实现,进而提升零售银行业务对经营利润的贡献度,增强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
当前,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和可复制性。在这一背景下,只有依靠卓越的理财品牌以及超越客户预期的特色创新产品及服务,提高客户的认知度和美誉度,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产品和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在品牌建设方面,需要商业银行持续地对自身核心理财品牌加以塑造,通过准确的服务定位和文化内涵,与客户建立情感,从而赢取客户的忠诚和持久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以招商银行为例,其全部理财业务均冠以“金葵花”之名,经过持续不断的培育,“金葵花”已体现出较好的品牌形象,以此为基础,当招商银行推出新产品时,不仅能够减少宣传营销成本,更使客户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信任感,这种品牌形象是难以被同业复制的。
在特色产品及服务方面,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更新理念,针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热点和焦点,必须增强响应能力,及时推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产品和新服务,从而获取同业竞争主动权。理财不仅是一项规划、一个系统、一种过程,更是规避经济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当金融市场繁荣时,需要通过有效的理财手段实现财富增长;而当金融危机到来时,则更需要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把握机遇,平衡实现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
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场方向,加大创新力度,为理财市场寻找新的加速器。货币政策的转向、相关监管政策的推出和调整以及一系列刺激经济措施的实施,都为理财业务的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近期,银监会相继发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很多投资对象的价值将被重新发现,更多的市场品种将被发掘。例如,并购贷款类产品可能成为银信理财业务新的增长点。与传统的信贷资产类产品相比,并购贷款类产品将在投资方向、收益模式以及风险控制手段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此外,股权投资及PE类产品预计也将成为优化银信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银信合作层次的重要领域。此类创新将私人股权投资等纳入银信业务合作范围,打造个性化较强的高端理财产品,有利于银行与信托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品牌,进一步开创理财市场新的发展空间。
(四)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
从国外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来看,理财业务并不局限于为客户提供某种单一的金融产品,而是根据细分目标市场以及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预期、风险偏好等为客户量身订制理财规划方案。尽管近年来国内银行理财业务取得了迅猛发展,但仍处于“关注产品胜于关注客户”的初级阶段,与理财业务全方位、差异化、个性化的本质内涵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长远看,国内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应遵循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由单纯的产品销售向以金融顾问、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综合投资理财服务转变。
(五)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既包括商业银行在提供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险,也包括理财计划或产品包含的相关交易工具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银行进行有关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其他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方式和所开展的理财业务特点,制定具体而有针对性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之中。
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中,市场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对于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首先应根据自身理财业务发展的特点,建立并完善理财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商业银行研发、销售和管理有关理财计划,必须配备相应的资源,具备相应的成本收益测算与控制、风险评估与监测、内部价格转移等能力和手段,对需要对冲处置的风险要有具体的技术安排。在进行相关市场风险管理时,应对利率和汇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进行充分的压力测试,评估可能对银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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