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反对帝国主义分裂西藏的历史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民政府论文,西藏论文,帝国主义论文,南京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27年4月18日,在北伐胜利的基础上,以蒋介石为首的中华民国政府成立于南京。南京国民政府在其统治中国的22年间,同帝国主义侵略和分裂我国西藏的阴谋进行过斗争,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这些斗争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27年至1945年,斗争的主要对象是英国政府和英属印度政府;第二阶段从1945年至1949年,斗争的对象是美国政府和英国政府。
第一阶段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不仅宣称奉行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并且做出了某些表示,如宣布要经过正当手续废除“前北京政府与各国所订各种不平等条约”,考虑废除领事裁判权,酝酿收回列强在华强占的租界等等。(注:石源华:《中华民国外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4页。)对于西藏问题,南京政府非常重视,甫经成立,就为改善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即噶厦)的关系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是设立相应的负责边疆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以法律形式确定西藏的地位,建章立制。南京政府建立之后,在宪法中重申西藏、蒙古均为中国领土。1929年2月在行政院下设立蒙藏委员会,专职管理蒙古、西藏行政事务,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治理。而后,南京政府于1929年认定清朝的《理藩院则例》为民国之特别法,“在未经颁布新特别法令以前,得酌予援用。”1931年6月,南京政府制订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其中第一章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各省及蒙古、西藏”。其后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规定了国民大会的代表及立法院、监察院的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应有来自西藏的人选。(注:西藏社会科学院等编:《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第478-479页。拉萨,1986年。)这样,南京政府就建立起了负责处理边疆蒙藏地区事务的中央机构,以立法形式进一步明确了西藏的政治地位,保证了中国中央政府治藏立法的历史连续性。
其次,是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和建立培养蒙藏人才的学校。南京政府注意到了培养边疆少数民族人才的意义。蒙藏委员会成立后,在南京、上海等地建立了蒙藏学校。为示重视,由蒋介石亲自出任南京蒙藏学校的校长。后来藏族中出现的平措旺杰等一批最先接受内地进步思想的藏族青年,其中多人就曾在这所蒙藏学校读过书、国民党的一些理论家,如戴季陶等人,也在宣传汉人、蒙古人、西藏人同在帝国主义压迫之下,应该团结反帝;要解决国内的民族问题,就要唤醒与联合国内蒙古、西藏、新疆和青海的弱小民族,一同奋斗,等等,提醒国人注重边疆民族问题。(注:戴季陶:《革命的知识与革命的工作》、《我们要怎样宣传主义》,见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1983年编《戴季陶主义资料选编》,第206、339-340页。)
再次,是与以达赖喇嘛十三世为首的噶厦加强联系,采取种种措施努力增进西藏方面对于祖国内地情况和局势的了解。以达赖喇嘛十三世为首的噶厦政府和当时已经在内地的班禅九世同样高度重视南京政府的成立,并主动与之进行联系。1928年冬,达赖喇嘛指示西藏派驻山西五台山的堪布罗桑巴桑到南京晋见蒋介石,探询新的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态度。蒋介石致函达赖喇嘛,明确表示“西藏为我中华民族之一”,(注:蒋介石致达赖喇嘛函(1929年1月),载《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第485页。)对达赖喇嘛积极与中央联系的作法予以肯定。1929年9月,达赖喇嘛又派出西藏驻北京雍和宫堪布棍却仲尼和译员楚臣丹增赴南京面见蒋介石,表明“达赖不亲英人,不背中央,愿迎班禅回藏。”(注:棍却仲尼代表达赖声明三事(1929年8月16日),载《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第486页。)蒋介石于一个月内两次接见棍却仲尼一行,并且决定委派其为“赴藏慰问专员”,将新的中央政府处理藏事的方针政策转告达赖喇嘛。南京政府还派出刘曼卿女士,以南京政府文官处书记的名义取道西康入藏,派出蒙藏委员会专门委员谢国梁偕部属谭云山经由海路取道印度入藏。
在西藏方面与中央关系开始好转之后,班禅九世返藏一事提上日程,而英国政府则多方干预。围绕班禅九世返藏问题,发生了南京政府与英国政府的一场斗争。
达赖十三世与班禅九世有师徒之谊,早年两人曾经共同抗击英国对西藏的侵略,后因英国的挑拨离间及清朝政府错误的民族政策,双方发生龃龉。民国初年,达赖疏远祖国,奉行亲英政策,对坚持反对英国侵略、亲向祖国的班禅不能相容。班禅被迫于1923年底逃离自己多年住锡的西藏日喀则扎什伦布寺。到达内地后,班禅四方奔走游说,呼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唤起国人关心藏事,但时值中国外遭列强欺压,内部军阀混战之际,西藏问题无从解决。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使班禅受到鼓舞。1930年尼泊尔与西藏发生冲突,加之达赖已有欢迎班禅返藏的表示,班禅即向南京政府提出返藏要求。(注:班禅请求回藏弭止尼藏战争事致蒙藏委员会呈(1930年4月17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九世班禅内地活动及返藏受阻档案选编》,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5-17页。)班禅返藏,不仅可以重新确立他本人作为西藏佛教格鲁派两大领袖之一的地位和威望,解决藏事中悬搁多年的一个问题,而且有助于建立起南京国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正常关系。南京政府乃于1931年7月册封班禅为“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又于1932年4月特派班禅为“西陲宣化使”,批准成立西陲宣化使公署,拨发经费,任命专使,拟由中央派卫队300人护送班禅返藏。(注:国民政府明令册封班禅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之册文(1931年7月1日)及以下各件,载《九世班禅内地活动及返藏受阻档案选编》,第33页及以下各页。)
1933年恰于班禅积极准备返藏之际,达赖十三世圆寂,形势发生变化。一方面,青、康地区和后藏的僧俗群众要求班禅早日返藏的愿望更为迫切;一方面,英帝借此机会在拉萨当局中挑拨离间的活动也更为猖獗。
班禅返藏纯属中国的内政问题,但因其不利于英国的侵藏政策,遭到英国的多方阻挠和破坏。得知南京政府将派员护送班禅返藏的情报后,英属印度政府立即决定派出以锡金行政官威廉逊(F·Williamson)为首的代表团入藏。1935年8月,威廉逊使团抵达拉萨,先在拉萨造谣称“中国内地未平,不能西顾”,挑拨噶厦以武力抗拒班禅返藏,继而鼓动噶厦致电蒙藏委员会,提出“中央直派汉藏官兵护送,民众深滋误会,佥认中藏和好绝望”,要求中央护送班禅官兵一概不得入藏。(注: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等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12-2713页。)1935年11月、1936年2月,英驻华大使贾德干(Alexander Candogan)两次亲往南京政府外交部交涉,反对南京政府派员护送班禅返藏。威廉逊病死于拉萨后,英属印度政府旋即派出以新任锡金行政官古德(Basil Gould)为首的另一个代表团,于1936年8月赶赴拉萨向噶厦政府施加压力,要其以书面声明的形式“抗议”南京政府护送班禅返藏的卫队入藏,并请英国驻华大使馆代为转交。其时,英国没有理由、也不便公开反对班禅反藏,所以只是在班禅返藏路线和南京政府所派卫队问题上做文章,以达到阻挠班禅返藏的目的。这是因为英方认为:“英王陛下政府在中国本部的巨大商业利益,使得她有必要使其在西藏的政策服从于她在中国的一般政策。任何可能被南京政府视为旨在将西藏从中国分离出去,从而引起其敌意和怀疑的措施,均应予以避免。”(注:印度外交秘书致国务秘书(1935年6月28日),英国东方与印度事务部资料档案馆档案:L/P&S/12/4175,转引自【英】阿拉斯太尔·兰姆著:《西藏,中国与印度,1914-1950》,罗克斯福特出版社1989年,赫特福德,第242页。)
在班禅返藏问题上,南京政府虽然对英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斗争,但却不够坚决。1936年10月,当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K.Hugessen)向南京政府外交部转交噶厦政府反对中国政府卫队入藏的声明时,外交部以“中央政府与西藏当局时常乐于直接通讯,何必多此转折”为由拒绝接受,但是后来又由蒙藏委员会收下了同一份文件。(注:《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2727页。)西安事变发生仅仅一周之后,英人就在拉萨宣扬蒋介石已经被共产党监视,中国已无希望,离间西藏当局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而南京政府竟无任何抗议或交涉之表示。至12月下旬,当英方就班禅返藏问题提出种种要求时,南京政府外交部对此公然干涉我国内政的举动非但不加驳斥,反而在拟就的复照中向英方表示:“中国政府不欲西藏有任何局势发生,致影响藏印边境之安宁。……不使因班禅喇嘛之回藏而在西藏境内引起任何纠纷,致令英国政府或印度政府因地理上之接近而感受何种不安也。”(注:《九世班禅内地活动及返藏受阻档案选编》,第362、367页。)
英国见南京政府态度软弱,于是得寸进尺。七七事变发生后,竟然提出倘若中国政府护送班禅返藏的仪仗队人藏,无论藏方意见如何,英方也不能同意。(注:《九世班禅内地活动及返藏受阻档案选编》,第441页。)由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南京政府需要仰赖英、美的财政和武器援助进行抗战,只好下令班禅暂缓入藏。班禅大师羁留于青海、西藏交界处,抑郁成疾,1937年底在青海玉树圆寂。在中英之间关于班禅返藏的交涉中,英国干涉我国内政的阴谋得逞,班禅大师赍恨而终,西藏内部的一小撮亲英分裂势力也得以在日后不断坐大。
1942年滇缅公路被切断后,中国失去了自西南方面获得外援的唯一陆上通道,愈加需要开辞一条从印度到中国西南抗日后方的运输线,保证外援能够运抵中国内地。南京政府迁都重庆,地理上也与西藏更为接近。这些形势的发展变化,使得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政府萌生了相机解决西藏问题之念。(注:唐纵:《在蒋介石身边八年——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第314页。)在达赖十四世的寻访认定和坐床典礼过程中,西藏摄政热振曾与南京政府配合,使南京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有所恢复。但在亲英势力的压力下,达扎继热振出任摄政,西藏亲英势力抬头。1942年7月,噶厦突然宣布成立“外交局”,并逼迫南京政府驻藏办事处与该局联系,这无异于以中国中央政府为外国政府。部分上层贵族策动西藏独立的阴谋已经日益公开化,对于南京政府提出的筑路计划,噶厦也以种种借口表示坚决反对。为了制止西藏上层当中少数人的分裂活动,蒋介石部署军队在青藏交界处进行了一些集结和调动。当时的气氛变得十分紧张。
对于事态的发展变化,英国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南京政府实际上无力在西藏推行政令的现状,符合其将西藏作为中印之间的“缓冲国”的愿望。英国政府不愿看到西藏地位的现状有所改变,不愿见到中国政府恢复辛亥革命以前在西藏有效地行使主权的局面,英国政府中的某些官员甚至想借中国抗日战争最为危急之际,压中方在西藏问题上作出让步。(注:罗家伦:《揭开中印间有关西藏问题内幕》,载包遵信等编纂:《中国近代史论丛》第2辑,第7册(边疆),台湾正中书局1997年版。)而另一方面,从印度向中国内地运送一定数量的战争物资,也同样符合英国支持中国抗战的既定政策,符合英国在亚洲维护其殖民体系的利益。因此,英国一面力劝噶厦同意经过西藏现有道路运输部分物资,(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第281页。)一方面指示驻华大使薛穆爵士对青藏边境的军队调动表示关切。1943年5月初,薛穆约见南京政府外交部次长吴国桢,对于青藏边境的局势表示关切,要求南京政府承诺不会对西藏用兵。蒋介石得知此事后,在吴国桢的报告上批示:“西藏为中国领土,我国内政决不受任何国家预问。英国如为希望增进中英友谊,则勿可再干涉我西藏之事。……”明确表示反对英国在西藏问题上千涉中国内政。(注:《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第6册,第2850-2051页。)数日后,蒋介石在蒙藏委员会秘书周昆田的陪同下,召见西藏驻重庆办事处的负责人阿旺坚赞,责令西藏同意修筑中印公路,同意南京政府驻藏办事处不经外交局仍照从前直接与噶厦接洽,并表示如果藏方不能做到,中央将派军队进藏。(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第368页。)
与此同时,南京政府展开了外交攻势。1943年3月,在华盛顿参加中、美、英三方会议的中国外长宋子文向英国外交大臣艾登提出了西藏问题,要求英国政府明确表态。当时,英国外交部中存在着一种不再继续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公开承认西藏浊立的意见。1943年5月中旬,英国外交部、印度事务部和英属印度政府的负责人在伦敦开会以确定英国的西藏政策。会议要点总结了在制订对藏政策时英国需加以考虑的四个基本因素:(1)英国有义务支持西藏”维护其实际上的自治”;(2)但英国不必在当前向西藏提供任何有效的物质支持,因为当其与中国结盟而共同进行一场更重要的战争时是不合时宜的;(3)此事势必会受到美国态度的影响,而美国的态度我们还不清楚;(4)我们不能给中国提供明显的借口,使其利用来反对我们重新控制缅甸、马来亚和其他地区。鉴于以上考虑,英国政府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现在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如果中国要求承认西藏是其整体的一部分,则按以下原则予以答复:(1)绝不无条件承认中国的宗主权;(2)指出西藏已经在实际上自治了30年并保持了这种自治;(3)申明英王陛下政府与印度政府除了希望保持同西藏的睦邻关系外,绝无任何野心;(4)重申英国的一贯态度是愿意在中国尊重西藏自治的前提下承认中国对西藏的宗主权,以上态度没有改变。(注:《西藏,5月18日印度事务部讨论会要点》,英国东方与印度事务部资料档案馆藏,L/P&S/12/4194。)
这次会议的要点,成为后来《艾登机密备忘录》的基本内容。在递交宋子文之前,艾登将该备忘录的内容通知华盛顿的英国驻美大使,指示他探询美国政府的态度。英国驻美大使于1943年4月向美国国务院递交了一份备忘录,通报英属印度政府对于西藏的地位和经由西藏运输战争物资的态度。英国政府借印度总督之口宣称:“印度政府一贯坚持西藏是一个……充分享有地方自治权的单独国家。中国和西藏的关系不是一个中国单方面所能决定的问题。……西藏有权与之谈判,而且如果需要,可以期待英国政府依据上述立场所给予的外交支持。”
美国政府于5月15日以国务院的名义复照英国驻美大使馆:“国务院感谢英国大使在其1943年4月19日的备忘录中将印度政府对于西藏问题的态度……惠告本政府。……关于西藏在亚洲的地位问题,承蒙英国政府善意地将其历来的态度予以说明。就美国而言,美国政府深知中国政府一贯坚持对于西藏拥有宗主权,以及中国宪法将西藏列入中华民国版图的组成部分等事实。本政府对于上述事实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美国政府相信,此时就西藏的地位问题进行任何详细的讨论都是没有益处的。”(注:英国大使馆致美国国务院(1943年4月19日);美国国务院致英国大使馆(1943年5月15日),载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对外关系·1943年·中国》,第626-630页。)
尽管英美两国政府此次就西藏问题交换备忘录的详情至今还不十分清楚,但是南京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关键时刻,利用《中美新约》和《中英新约》刚刚签订的有利时机,在西藏问题上赢得了美国的支持。在围绕西藏的地位问题与英国进行的这一场斗争中,南京政府态度坚决,比较有效地维护了中国对于西藏的主权。
第二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美国奉行与中国结盟、提高中国国际地位的政策以及美英之间的矛盾,美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南京政府反对英国分裂中国西藏的斗争。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政局急剧变化,南京政府走向崩溃。美国政府开始考虑改变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传统立场,以免当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后,实现中国的统一,在亚洲形成一个强大的敌对势力。而西藏噶厦政府出于反共的立场,也在积极从事西藏独立的活动。
但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政府并不认为在失去大陆之际,应该放弃中国对于西藏的主权。南京政府在这一阶段反对帝国主义分裂我国西藏的斗争,正是在上述复杂的背景中展开的。这场斗争颇为独特,斗争的对象居然是在内战中给其以大力支持的美国政府,同时也包括依然坚持帝国主义思维方式的英国政府和刚刚独立、希图继承英帝国主义侵藏遗产的印度政府。南京政府中具有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意识的一批高级官员,在这一阶段的斗争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
斗争的第一个回合是反对英国和印度分裂西藏的阴谋活动。
1947年印度宣布独立之前,印度大资产阶级中的某些人就已经准备继承英帝的遗产了。1946年9月间,由印度社会团体印度世界福利会(India Council of World Affairs)出面,筹备召开一次半官方的会议。与会代表来自亚洲及世界有关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会议名义上是准备讨论印度独立后与毗邻国家的关系,实际上,以尼赫鲁为代表的印度国大党领导人想要借此次会议,向亚洲各国表示其继承英属印度在亚洲的特权地位;而英国也要在正式撤离印度之后,尽量维持它在亚洲的影响,因而支持印度筹备此会。这次会议后来被中国媒体称为“泛亚洲会议”。
会议组织在邀请南京政府的同时,也邀请了西藏当局。当时身为英国驻拉萨使团负责人的黎吉生(Hugh Richardson)在转达邀请函的同时还对噶厦称:“如果西藏政府这次派代表出席会议,就能体现出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从目前的世界形势来看,如今正是搞西藏独立的大好时机……。”黎吉生还建议西藏代表团带上一面“国旗”备用。噶厦于是赶制了一面藏军打仗时使用的雪山狮子旗,派人追上业已启程的代表团带往印度。(注:桑颇·单增顿珠、贡嘎坚赞:《“西藏代表团”出席泛亚洲会议真相》,载西藏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西藏文史资料》第2辑,第12-14页,1984年。)
获悉西藏代表团也将应邀参加泛亚洲会议的消息后,已经接到印方邀请、时任南京政府考试院院长的戴季陶认为,他自己不便参加,建议南京政府另外选派代表出席,并为此事两度上书蒋介石,向有关方面提出应对意见。后来,戴季陶的学生郑彦棻出任中国代表团团长,戴季陶要他力争把西藏代表团列入中国代表团,并准备妥善应对会议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中国代表团于1947年3月抵达新德里后,立即向印度当局表明中方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严正立场。由于中方态度坚决,印方未能将西藏列为独立国家,只将其作为地方代表列席会议。但是正式会议召开之前,郑彦棻发现预备会议会场上悬挂的亚洲地图竟然把西藏画在中国版图之外,显然,印度当局中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企图造成西藏是“独立国”的既成事实,进行分裂中国西藏的活动。郑彦棻立即与印方进行交涉,后来又派叶公超直接向尼赫鲁表示,如果印方不予更正,中国代表团将拒绝参加开幕式。尼赫鲁见中方立场坚定,只好同意由叶公超亲自将地图作了更正,把西藏包括在中国国界之向。在此次斗争中,戴季陶、郑彦棻和叶公超等人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斗争的第二个回合是与夏格巴使团的较量。
1947年中,噶厦政府又组成了一个由孜本·夏格巴率领的“西藏商务代表团”。为了宣传“西藏独立”,噶厦政府给该团的成员印发了西藏的“护照”,指令他们在旅途中尽量使用这种护照,并由西藏“外交局”出面,提前致函美国驻印度大使,请其将夏格巴一行准备访美之事转告美国政府。(注:夏格巴·旺曲德典著,刘立千、罗润苍等译:《藏区政治史》,中国藏学出版社1992年内部版,第221-224页。)
该团于当年11月自拉萨启程,12月初抵达印度,旋即与驻德里的美、英使馆进行联系,以便获得前往美、英两国的签证。一年多前,噶厦政府派出的一个“慰问同盟国代表团”在德里拜访美国驻印度大使时,就曾经向美方提出派员访藏的邀请。美国驻印度大使馆代办乔治·米勒克(George Merrek)为此建议华盛顿,应该派遣一个使团前往拉萨,但美国国务院出于慎重,拒绝了这一建议。(注: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对外关系·1947年》第7卷,第594页。)此次夏格巴来,美国的态度却发生了微妙变化。在接到西藏“外交局”的信件后,美国驻印度大使立即致电国务卿,提出:“西藏作为亚洲巨大的‘安全岛’的地位不容忽视,……在未来10-15年之内,作为战略后方的西藏可能会得到开发,到那时西藏高原就会成为极为重要的军事基地……。”10月底,国务院通知其驻印度大使,可以允许“西藏商务代表团”访美,但是,“应该想到,中国声称对西藏拥有宗主权,而本政府从未对此提出过怀疑。相应地,除非该代表团得到了中国政府的正式批准,本政府只能以非正式的礼节接待预定来访的西藏代表团成员。假如该代表团成员只携带有西藏旅行证件,那就应当按照‘257表格’而不应当按照他们的护照向他们发放签证。”(注:美国国务卿致美国驻印度大使的电报,第46号,1947年10月28日;美国国家档案,693.0031Tibet/8-2147;转引自【美】梅·戈尔斯坦著,杜永彬译:《喇嘛王国的覆灭》,第596页,时事出版社1994年版。“257表格”通常是美国在对访美者所出示的护照不予承认时发给来访者的一种签证。)
西藏商务代表团于1947年12月30日面见美国驻印度大使馆官员,为其美国之行作准备。该团逗留印度期间,英方在夏格巴等人所持的西藏护照上签发了他们进入香港的签证。于是,这个代表团只好先到中国内地来。他们虽然可以利用噶夏政府的“护照”及英方的签证前往香港,却不得不用国民政府驻加尔各答领事馆为其签发的中国护照从香港进入内地。抵达南京后,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官员劝告夏格巴等人不要自行前往美英。(注:《喇嘛王国的覆灭》,第600页。)夏格巴后来也假意表示拟由上海经香港、印度返藏,但是他们离开南京之前却私下获得了英国驻华大使馆签发的赴英签证。抵香港后,又获得了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签发的赴美签证,于1948年7月初离港赴美。
多年来,英国从未明确承认中国对于西藏的主权,在西藏当局中培植起一股亲英分裂势力,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因此,英国驻华大使馆给持有噶厦政府护照的夏格巴等人签发赴英签证的做法,并未引起南京政府的惊讶。(注:国民政府曾就此事对英提出交涉。据国民政府驻英国大使郑天锡的报告,接到政府指示后,他即派使馆段参事向英方指出,英国驻南京大使馆不应给夏格巴等人签证。英国外交部主管官员答称“以英国惯例,对于国籍不明者如请求签证,不需当地政府之护照,只需其本人之宣誓书即予以签证。”段参事当驳以西藏为中华民国领土,绝非国籍不明者可比,该氏亦无言以对,仅云事已如此,微示歉意。后来,英国当局承认其驻南京大使馆签发此项签证是“出了技术性差错”。参见《喇嘛王国的覆灭》,第605页。)但是美国则不同。近代以来,美国政府一直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南京政府尽管已经行将覆灭,但对美国对于西藏的立场和态度是否发生变化仍然十分重视。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给夏格巴一行签发赴美签证一事,引起南京政府的迅速反应和不满。南京政府外交部立即向美国进行交涉并指出,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在未事先征询中国政府意见的情况下,即行签证西藏当局自发证件,不仅违反国际通例,而且有损于中国对西藏的主权。1948年7月12日,外交部次长叶公超就此事向美国驻华大使馆提出口头声明与质询,并要求美国政府澄清其在西藏问题上的立场。叶公超称:“美国政府对于西藏素以承认中国之主权为原则。此次接受西藏地方当局所发证件,中国政府颇为诧异。如此非美政府驻香港总领事私人之错误,是否为美政府变更其对西藏态度之表示?此点盼美政府予以说明。”美国驻华大使馆当即表示,美国向来承认中国在西藏之主权,并无变更立场之意,并答应将南京政府所询各点向美国国务院查明后予以答复。
与此同时,外交部密电驻美大使顾维钧,指示他与美国国务院联系,查明夏格巴等人在港所获签是否系经美国国务院核准发给,并随时报告夏格巴等人在美国的行动。7月15日,顾维钧向美国外交部递交了一份内容与叶公超所提口头声明与质询基本相同的备忘录,随后又为此事面见美国国务卿马歇尔(George Catlett Mashall)。马歇尔向顾维钧保证,“美对西藏,拟完全尊重中国意见办理”。数日后,美国国务院通知中国驻美公使谭绍华:美国“并没有以某种方式对中国在西藏的法律上的主权表示怀疑的意图”。马歇尔还为此指示美国驻华大使,可以向中国外交部次长指出,“当签证申请者不能出示有效的护照或某个国家所签发的护照不被美国承认时,通常在签证申请表格上签字核准”。后来美国国务院又曾向顾维钧解释,称此事系美国驻香港总领事对发给签证规定的误解,“因此不必过于认真”。(注:参见《国民政府外交部政务次长代理部务刘师舜报告》,1948年9月17日,载顾维钧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6分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09、411页。7月28日,在同中国驻美公使谭绍华的一次会谈中,美国国务院强调指出,尽管美国“并没有以某种方式对于中国在西藏的法理上的主权表示怀疑的意思”,但是中国也应当“意识到,中国在实际上没有行使对于西藏的权力这一事实,乃是造成目前局面的根源”。见《喇嘛王国的覆灭》,第590页。)由于南京政府态度坚决,美国政府在接待夏格巴一行和美国总统杜鲁门(H.Truman)接见西藏代表团的问题上,被迫尊重了中方的意见。夏格巴在美国为西藏独立奔走游说而未获任何结果。
就在撤离大陆前后,南京政府在西藏问题上还做了两件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事。第一件是认定了班禅十世的转世灵童。1937年班禅九世圆寂后,班禅堪布会议厅于1941年在青海循化找到了一个名叫官保慈丹的三岁幼童,经过各种宗教手续,确认了班禅九世的转世。但因与噶厦方面发生争执,上报蒋介石后,蒋一直未表态。1949年3月,代总统李宗仁发布命令,承认青海灵童,并准免于掣签。1949年8月10日,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作为专使,代表中央政府在塔尔寺主持了班禅十世的坐床典礼,完成了班禅转世在政治上和宗教上的法定手续。此事的意义在于,它继承了历史的定制,用特殊的方式明确了中国中央政府对于西藏的主权。
第二件是再次正式否认《西姆拉条约》。1948年9月,南京政府通知英、印、巴三国,在1908年的《中英修订藏印通商章程》期满后,重订新约。印度政府拖到1949年3月才照会国民政府,称其只以1914年的《西姆拉条约》为有效。在驻印度大使罗家伦的催促下,南京政府(其时已经迁至广州)于11月照会印度政府,在印度政府尚未正式断绝与南京政府的外交关系之前,再次否认了《西姆拉条约》的有效性。
南京政府在其统治中国的二十二年中,执行民族压迫政策,甚至不承认中国有少数民族。但另一方面,在西藏问题上,南京政府与帝国主义,特别是英、美帝国主义,也进行过多次斗争。南京政府中一批具有民族意识的官员出于爱国主义的立场和感情,利用可能的机会同从事和支持“西藏独立”活动的国内外分裂势力进行斗争,维护了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对于南京政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进行的斗争,我们今天应当予以实事求是的评价。
标签:达赖与班禅论文; 美国护照论文; 台湾护照论文; 南京国民政府论文; 中国近代史论文; 国民政府论文; 喇嘛王国的覆灭论文; 护照论文; 拉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