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失真危害的成因及对策_质量监督论文

统计数据失真危害的成因及对策_质量监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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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是监测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情况的“晴雨表”,是制订政策和长远规划的“指示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这决定了统计数据必须保证质量,保证其客观性和准确性。可以说,准确的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和灵魂。

改革开放以来,统计工作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统计数据质量也有了较大提高。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统计数据的质量仍不能很好地保证国家科学管理与决策的需要,特别是统计数据失真仍然存在,甚至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这已成为当前统计工作的主要问题。例如:在1995年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中,据全国30个省、市(区)统计,共查出统计违法案件7万多件,是1994年的3.5倍。1993年,国家统计局在各级统计局挤水份的基础上对乡镇及村以下工业总产值挤水份3700多亿元,占当年乡镇工业总产值的16%,1994年国家统计局又在乡镇工业总产值中挤掉水份7000亿元。湖南邵阳市曾抽查448个单位,统计工作中有违法行为的占55%。该市某县抽查12家企业的工业总产量,有7家虚报。职工工资总额检查23家,有16家瞒报……。以上情况表明,统计数据失真的现象是比较广泛的,它对统计工作的影响是具有普遍性的,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统计数据失真的危害性

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经济结构日趋复杂,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统计调查工作难度大大增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现象屡有发生,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受到严重威胁。部分统计数据所反映的情况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上,许多人大代表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各大新闻媒介也纷纷发表社论、评论或专题报道,揭露和抨击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歪风。一些人指出:当今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已不是一般的思想作风或单纯的统计业务技术问题,其实质是一种十分严重的腐败行为,这种腐败行为已经危及到了党风、民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1、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严重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败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造成了人们思想的混乱,腐蚀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助长了本位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封建权欲思想的蔓延,致使社会风气每况愈下。一些基层干部不是脚踏实地抛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发展经济,而是靠浮夸虚报,欺上瞒下过日子。

2、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严重地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地方保护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等歪风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中滋长起来。多年来一些部门过分追求高指标,高指标压出了浮夸风,当目标难以完成时,有些党政干部或企业负责人便打着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谋利益、争名誉的幌子,不惜以身试法,默许、暗示甚至公开怂恿、授意、胁迫下属虚报、瞒报,并得到一定好处。于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些人把弄虚作假作为求得名利官位的捷径,“吹而优则仕”,形成了“数字出官、官升数据”的恶性循环机制。

3、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建设。“以产值论英雄,以速度评政绩”的偏面用人原则,致使领导干部“荣辱升降,系于一数”、“政绩看数字,数字出干部”,有些领导对那些不干实事,吹虚弄假者大加赞赏,认为有能力,有魄力,从而得到提拔重用,而对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据实上报情况者,往往被贬为工作无起色,思想不开放,而备受批评指责。正所谓“报喜得喜,报忧得忧”,于是一些“老实人”也在吸取教训中学会了以假乱真、投机取巧,久而久之,会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工作积极性受挫。

4、虚假的统计数据会严重影响国家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和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增加宏观决策的风险,甚至会导致宏观决策的失误,增加虚假“价值”,以至酿成“泡沫经济”,直到造成经济和社会全面混乱,给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1958年“大跃进”时期,一时以虚报、浮夸为特征的“工农业生产放卫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亩产万斤粮、千斤棉”一类虚假统计数字应运而生,铺天盖地,加上严重自然灾害,导致我国1959-1961年陷入经济大滑坡的灾难深渊之中,历史的沉痛教训至今在无数人的心灵上仍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而且严重脱离实际的统计数据,使广大人民群众无法了解到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真实情况,无法充分行使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力,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影响中央决策的权威性。

统计数据失真的成因

根据近年来统计执法的实践活动看,统计数据失真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统计制度不完善是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主要内在因素。(1)统计部门内部各专业在统计方法、指标涵义、口径上不统一,造成重叠或遗漏,使汇总数据过高或偏低。(2)专业间统计方法改革不同步,使统一汇总的数据出现“真空”,也使原本可进行对比使用的配套指标失去可比性。(3)统计范围、口径的理论值与实际值出入较大,造成一些不确定数据。(4)统计与财会在核算周期上的差异迫使基层统计人员编造数据,应付上报,增加了汇总数据的水份。(5)现行统计调查方法费时费力,又不科学。我国现行的数据采集方法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主要采用全面报表的方式,给基层单位造成了很大负担,又不符合实际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分化、组合相当频繁,企业的经济活动空间极为广阔,这种统计调查方法难以准确反映实际。

(二)各级统计部门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没能完全把好统计报表质量关。(1)基层填报单位统计人员素质较低,身兼多职,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衔接不上。而且统计基础工作薄弱,台帐、原始记录不全,历史资料混乱,使统计工作缺乏准确的依据。(2)目前各级综合统计部门的部分专业人员知识面窄,除懂得本专业的业务知识外,对金融、财会、税收、计算机等相关知识知之甚少,甚至是门外汉,因而对报表中有关数据逻辑平衡关系不清,对数据的基本走势不明,根本无法进行审查把关。(3)地区统计部门力量不足。这几年,统计部门的业务量逐年加大,各种专项调查接踵而来,还要参与不定期的如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等。面临着专业报表起报单位多,通讯不畅,经费紧张,上报时间紧等诸多问题,部分县(区)统计部门实际只能收齐70%左右的企业报表,造成部分单位漏报、漏收和漏汇。

(三)各级统计管理部门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力度不够,缺乏过硬的执法手段,形成人为统计数据失真。现行统计管理体制使统计机构无法摆脱行政干预,面对违反《统计法》的行为有的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不敢理直气壮地进行抵制、处理,出现了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不仅削弱了统计部门自身的威信,而且纵容了虚报、浮夸等不正之风。特别是一些非正常行政干预、政绩考核及用人制度上的弊端等成为影响统计数据失真的人为因素。(1)不少地方、部门搞经济强县、强乡、强企的排序评比活动,以统计数字为依据制订出一系列评比办法,使统计数字与干部的政治荣誉、物质利益、职位升迁紧密结合起来。在这种用人制度的刺激下,一些人追求“荧屏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名,领导心中有数”,玩数字游戏,求“轰动效应”,弄一些人造数据,使统计数据为自己的个人目的服务。(2)一些领导的官僚主义为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提供了土壤和温床。有些领导好大喜功,讲空话,为自己树碑立传,下达考核指标时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硬性的“天文数字”,并以“干得好加长凳,干不好就下台”的方法给下级施加压力,下级在难以完成这些高目标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便在统计数据上大动脑筋,往往以计划数顶替实际完成数,被迫弄虚作假。

(四)对统计机构缺少制约与监督。现行的作为政府一个部门的统计机构垄断了统计信息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集信息采集、汇总、发布于一身,各级统计局不仅统计数据,而且定期发布数据,并作出经济形势分析。这一点从信息业的分工与相互制约来看有其先天的局限性,不利于统计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高。信息商品与物质商品一样,应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其生产、流通任务,实行分工既可提高效率,又可以互相制约。

此外,全社会对统计工作地位及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县(区)在机构改革时,干脆撤消了统计局或归并在计委中,使各级统计部门人力、物力、财力严重不足,统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下降,使统计队伍的凝聚力减弱,队伍不稳定,相应地影响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根除统计数据失真的对策

根除统计数据失真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反对弄虚作假,制止虚报浮夸,杜绝统计数据失真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

(一)在统计改革的指导思想上,坚持面向市场经济完善统计指标体系。(1)在统计指标设置和计算上坚持与市场经济需求相适应的原则,剔除旧的传统计划经济中形成的不适用指标。(2)在考核指标设计上要体现科学性,从统计制度上防止造假,用严格的考核指标引导人们正确运用统计指标,实现旨在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公平竞争。(3)在统计调查方法上,凡是有条件、有可能进行抽样调查的都采取抽样调查方法,逐步实现由全面调查为主向抽样调查为主的转变。目前,我国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的目标模式已经确立,这就是建立一个以必要的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的抽样调查为主体,同时辅之重点调查、科学推算和全面报表的综合运用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多个方法相互配套,互相补充。

(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从统计机构上看,我国在人力、财力、物力和人员素质分布上是上重下轻、上高下低,省、部级队伍庞大,人员素质高,各方面力量都较强,而地、市、县(区)级编制少,人员缺乏,资金紧张,难以保质保量地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因而经常出现统计工作的“中梗阻”现象。所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特别是中、下级统计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势在必行,这是遏制统计部门内部因工作上失误造成统计信息失实的主要措施。首先,要提高业务水平,使统计人员经常参加统计业务培训,更新知识,掌握科学的资料采集方法,善于对统计信息进行深层加工,从而提供高质量的统计资料。其次,各级统计部门要完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统计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凡是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人都应先到统计部门登记,确定企业统计人员,并对其进行上岗培训。其三,加强统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教育,把制止弄虚作假,放到端正党风政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高度来认识,增强制止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培养他们端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坚守统计职业道德,自觉抵制统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要反对“唯权”。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在权势面前,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敢于坚持真理;二要反对“唯上”。我们要尊重领导,但不要盲从领导,尤其是有些领导企图修改客观真实的数字时,要敢于以事业为重,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三要反对“唯我”。在执法过程中,关系到个人荣辱升迁时,要排除私心杂念,秉公办事,讲究无私奉献精神。

(三)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刹住虚报浮夸歪风,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关键是用法律武器保证正常的统计秩序。因此,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应积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全民族统计意识,强化广大群众的统计法制观念,特别是各级政府领导的统计法制观念。同时各级统计部门要在政府支持下与法院联合成立统计经济法庭,在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加大力度,强化手段,维护法律尊严,增强法律约束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查处违法案件,切实使统计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统计监督职能,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建立联检联审制度,形成联合监督、互相制约的局面,为统计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同时要切实改进和完善干部的考核任用办法,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方法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政绩。

(四)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依据旧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起来的,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暴露出来的弊端也十分明显。最突出的是:《统计法》规定的统计监督和统计法律监督职权难以有效行使,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难以得到切实保证。统计监督和统计法律监督虽然内容不同,但这两种监督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各级领导的,前者是对领导人政绩的监督,后者是对领导人执行统计法规的监督。从实践来看,监督机构,监督者不宜置于被监督机构、被监督者的直接领导之下,否则,监督就难以奏效。我们认为,在政府统计系统内应实行分级垂直管理体制,使统计工作相对独立,以减少来自各方面的干扰。(1)国家成立部一级统计机构,代表国家领导全国的统计工作。国家统计机构在省、市、自治区设置派出机构,实行编制、干部、业务、经费垂直管理。(2)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地方统计机构。在遵守《统计法》的基础上,履行同级政府赋予的统计职能。可以在地、市、县、区一级设置派出机构,实行编制、干部、业务、经费垂直管理,亦可在重点县(市)派驻人员,委托派出机构代管。

(五)加强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统计基础建设是开展统计工作的前提条件,是保证统计基础数据质量的物质基础,各级统计部门要逐级建立统一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只有抓好统计基础建设,才能使统计数字有据可查,有据可依,不重不漏、准确无误。同时要强化统计系统内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在统计指标设计、调查、整理加工阶段实行分级负责制,形成责任到人,人尽其力,确保质量,争先创优的竞争局面。同时,形成主要数据评估及进度统计(月、季)报表检查通报制度。拓宽统计服务领域,加快统计信息公众化、商品化的建设进程。

总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计系统内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内外结合,依法统计,狠刹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在全社会形成“统计统计,法制威力,上报数字,反映实际”的浩然正气。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不断优化,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对统计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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