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现代传承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云南论文,民族宗教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3)06-0096-05
我们将云南各世居民族自古传承并延续至今的,经过长期发展演化而与人们日常生活和传统习俗密切相关,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各类原生、次生型宗教或信仰,统称为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所谓原生型宗教,主要指本民族的原始宗教,如纳西族的东巴教、藏族的苯教、彝族的毕摩教等;所谓次生型宗教,是指在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吸纳、改造或置换本民族原始宗教并成为民族文化传统重要组成部分的外来宗教,如傣族的南传上座部佛教、藏族的藏传佛教、瑶族的瑶传道教等。实际上,在民族内部,原生型信仰和次生型信仰一直交织并存。近代以来,基督宗教传入云南,并对苗族、彝族、傈僳族、怒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产生较大影响。相对于原生型、次生型宗教信仰,基督教对云南少数民族而言可谓是一种后生型信仰。[1](P97)事物的发展并不总是先入为主,而是常常后来居上,宗教的发展也是如此。宗教镶嵌在社会整体之中,宗教文化是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宗教信仰在思想、仪式、制度、载体等方面也不断发展变化。我们不可能为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复制传统社会的生活场景,也不能任其在现代社会中自生自灭,而应深入挖掘阐释其现代价值,例如,敬神利人的宗教伦理观念、法天济物的宗教生态哲学以及内涵丰厚的宗教文化艺术等,集政府、社会、市场与宗教四方力量,推动云南少数民族多元宗教文化在现代社会中更好地传承发展。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生存困境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宗教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共同困境,因而本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广意义。
一、多元和谐共生的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
宗教蕴含着人类文明的基因,是一种重要社会文化现象,世界各国各民族都有宗教的存在。梁漱溟先生指出:“人类文化都是以宗教开端,且每依宗教为中心。人群秩序及政治,导源于宗教,人的思想知识以至各种学术,亦无不导源于宗教。”[2](P23)人们将自我与心灵、个体与他人、个体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等方面的关系,集中表现为人与神的关系并曲折地反映在人类的宗教里,用以指导从日常生活直至社会生产的各种活动。宗教是人类思维具有抽象概括能力、社会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能出现的社会现象。宗教其自身发生、发展和演化的规律与过程,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形态。学术界对于宗教形态的分类很多,如按人为因素的多少分为自发宗教、人为宗教或自然宗教、神学宗教;按演化顺序分为原始宗教、古典宗教、现代宗教;按影响范围分为民族宗教、国家宗教、世界宗教;按制度因素的强弱分为制度性宗教、分散性宗教等。
多元性是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显著特征。历史上,云南相对封闭但又地处连接中南半岛民族走廊的特殊自然人文地理环境不仅带来了众多民族,也舶来了多元宗教文化。相对独立但又在经济、文化、婚姻等方面交往密切的众多少数民族群众是云南多元宗教文化的信仰载体。宗教之间的和谐与民族之间的和谐相互促进,形成云南独特的宗教文化生态,使云南以“植物王国”、“动物王国”、“民族文化宝库”、“宗教博物馆”著称于世。在这块美丽神奇的红土高原上,繁衍生息着55个少数民族。云南宗教形态纷繁复杂,从原始宗教到世界宗教,种类齐全,内容丰富,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俱全,包括汉族在内的26个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世居民族都不同程度地保留着自己的传统宗教信仰。有些民族几乎全民信仰某一种宗教,如藏传佛教之于藏族,南传上座部佛教之于傣族,伊斯兰教之于回族。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过程中,这些宗教已成为各民族历史文化、现实生活以及社会心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观念、思维模式和行为规范。
云南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具有典型的多元和谐性与重叠共生性。在某一特定区域或社区,一种宗教为多个民族信仰,一个民族信仰多种宗教的现象非常普遍。一般而言,这些地区存在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相对先进的主体民族,在政治、文化、风俗习惯、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诸多方面,都对本地区其他民族产生了极大影响。随着民族之间频繁的交往,主体民族的宗教形态必然也为其他民族所接受。例如处于云贵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地带的丽江地区,藏传佛教为生活在这一地域的藏族、纳西族、普米族所信仰,同时纳西族、普米族还保留着本民族的东巴教、韩规教;在亚洲内陆向中南半岛过渡地带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怒江下游与缅甸接壤的德宏傣族自治州,南传佛教不仅为傣族所信仰,也为居住在这里的布朗族、德昂族、阿昌族所信仰,泼水节亦是上述民族共同的节日。由于各民族之间相互通婚,家庭内部成员具有多种民族成分和宗教信仰。在怒江丙中洛地区,我们可能不经意间邂逅这样的家庭:祖父信仰怒族宗教,祖母信仰傈僳族宗教,父亲信仰藏传佛教,母亲信仰基督教,儿子又信仰天主教,儿媳没有宗教信仰。在人际和谐的基础上,安立着神际和谐。与世界民族宗教冲突频仍的局势相比,云南多元宗教、多民族、多元文化和谐共处的美好图景,弥足珍贵。从普洱拾阶而上经大理、丽江、香格里拉直达拉萨的茶马古道,不仅连接了农耕和游牧不同的经济生态,更串起了十余个少数民族璀璨多姿的宗教文化,茶马古道途经的重镇,随处可见多民族宗教和谐相处的画面。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化,云南各种宗教都拥有相对稳定的信仰群体,彼此之间形成了一种动态的结构平衡。
云南诸多少数民族的宗教活动具有鲜明的集体性。所谓集体性是指,以村寨、社区甚至整个部落、氏族为单位,所有成员参与某项宗教活动,而祭祀对象也多为村寨、社区、部落或氏族的保护神,久而久之演化为本民族共有的宗教节庆。生活在滇南、滇西南的哈尼族、傣族、阿昌族、德昂族、布朗族等民族,每个村寨都有寨神,定期集体祭祀。集体活动也从宗教生活延伸到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全寨成员相互帮助,提高了集体凝聚力。
二、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发展趋势
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诸多方面如音乐、舞蹈、器物制作等不断偏离宗教的载体与场景,走向舞台和市场,呈现世俗化、民俗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第一,世俗化趋势。随着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绿色经济强省战略的实施,少数民族宗教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大多数人关注的目光却聚焦于少数民族宗教的神秘色彩,甚至有人将其作为一种商品进行开发,在满足人们好奇心的同时大发其财。现有对少数民族宗教的关注,不但没有从根本上抓住少数民族宗教生存和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还将少数民族推向商品化、表演化、形式化的悬崖。尤其是以宗教文化为旗号,进行粗俗的旅游开发活动破坏最大。一旦离开了培育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土壤,抽空了信仰内涵和神圣内涵,就徒具宗教的外壳,而成为被把玩、被欣赏的对象。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保护,我们就要到民族博物馆中借助各种法器、经籍、照片或学术著作、文艺作品等去建构、浮想少数民族宗教了。
第二,民俗化趋势。在社会发展日趋多样化、世俗化的背景下,宗教对少数民族的影响已远远不如过去强大。宗教已从中心走向边缘。在政治、经济形态中,宗教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宗教领袖干涉政治、宗教禁忌制约生产的现象已经成为历史。但是在民族习俗文化、民族心理意识甚至日常生活中,宗教仍有重要影响,而且少数民族宗教融入民俗的步伐正进一步加快。实际上,没有哪一种宗教不曾与民俗相结合,世界宗教如此,民族宗教更是如此。伊斯兰教以宗教的形式引导穆斯林的生活习俗,基督教也以宗教形式涉足教徒人生礼仪的各个主要环节,佛教对其传播地区人们的衣食住行、行为举止、婚丧嫁娶等方面影响甚巨。民族地区的调查经验启示我们,在少数民族的婚姻、丧葬、农事、建房、生育、节庆等每一方面每一环节的风尚习俗中,都包含了相应的宗教观念或宗教活动的内容。
第三,多元化趋势。云南少数民族宗教的多元化特征非常显著,而且在社会多元发展的影响下,这一趋势仍将持续。世界五大宗教云南都有,尤其是同时具足汉传、藏传、南传三大佛教部派,而成为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地方。本来是世界宗教,但传入云南后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融入民族文化的中心,反而成为民族宗教,如傣族的南传上座部宗教,藏族的藏传佛教,壮族、瑶族、布依族等民族的道教形态同样如此,甚至基督教会民族化的趋势也很明显。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个民族同时信仰好几种宗教,一种宗教同时为好几种民族所信仰的现象将成为一种趋势。比如彝族群众既有信奉毕摩教的,又有信奉佛教、道教的,近代以来也有信奉天主教、基督教的;南传上座部佛教既为傣族信仰,也为布朗族信仰,还为德昂族信仰。
三、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云南少数民族宗教的发展,不仅面临着现代化、全球化、世俗化的整体挑战,也面临着基督宗教“后来居上”的挑战。前者使少数民族宗教的信仰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后者使少数民族宗教的信仰生态产生危机。恰如《道德经》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3](P235)云南少数民族宗教发展面临的挑战,正是其提升自身信仰素质与文明素质,融入现代社会的契机。
(一)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环境变化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使任何民族都不可能闭关自守,民族宗教也将在现代化进程中有所扬弃。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设立和云南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战略的实施,云南少数民族宗教将受到外来宗教和文化的巨大冲击,而云南少数民族社会文化的脆弱性结构,使其宗教在与外来宗教的博弈中极易处于下风。与云南为邻的东南亚地区,历来是民族众多、宗教复杂、文化交流十分活跃的地区。特别是处于前沿的跨境民族地区,传统宗教的生存和发展将面临日益严峻的压力。云南跨境民族地区与周边国家同民族同宗教现象十分普遍,境内外同一民族宗教信仰状况的任何变化必然会传导至国内。尤其是基督教的传播使少数民族成员越来越脱离传统信仰而走进教堂,代代传承的信仰逐渐淡化了宗教色彩,而转化为一种民俗活动,有些甚至直接消亡。与制度型的世界宗教不同,少数民族宗教是扩散型的宗教,缺乏统一的组织、严密的教义、固定的活动场所等。若不采取有力措施,任其在世俗化、多样化的社会中自由发展,少数民族宗教必将进一步扩散,最终结果很可能是信仰色彩越来越淡,淡之又淡,以至于消散,飘荡为历史和文化的云烟。
世俗化的每一步发展,都将使宗教的神圣领域有所减少。云南少数民族传统宗教具有明显的功利性色彩,之所以信仰不计其数的鬼神,是因为所有鬼神都有其各自不同的专司职能,人们为了自己的现实利益对其献祭。宗教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有其安立之上的经济基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极大变化,原始社会、农业社会中的很多神祇在现代社会中丧失了用武之地,一些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功能性信仰必然为人们所放弃。云南少数民族宗教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中一些反映农业社会甚至原始社会的内容不可避免地在现代社会中消失,而一些曾经与农业生产、狩猎活动、渔牧活动有关的祭祀仪式,或者衰退,或者融入民族风俗。比如,彝族历史上曾流行图腾崇拜,植物中有竹、松树、葫芦等,动物中有虎、牛、羊、鸡等。新中国成立后,局部地区仍有一些图腾崇拜的遗迹,但现今已不复存在了。但彝族婚丧嫁娶等活动仍由毕摩来主持,其风俗习惯仍与其宗教信仰紧密联系在一起。
涂尔干指出:“任何宗教都是对既存的人类生存条件做出的反应,尽管形式有所不同。”[4](P2)社会性是宗教的本质属性,宗教的变迁与社会的变迁同步进行。社会发展已经使少数民族宗教面临着迥异于传统社会的生存环境。对此,我们或可用“脱域化”来形容: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少数民族传统宗教不得不面临从其原生环境中脱离出来的危险。少数民族是其宗教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如果没有信仰的主体,少数民族宗教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离开少数民族来谈民族宗教的发展,无异于离开物质而谈运动。在现代社会背景下,面对世俗化和基督教传播的双重挑战,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对于本民族的传统信仰出现偏离倾向。在一些民族地区,我们经常看到大批青少年出入于网吧、歌厅、电影院,热衷于现代娱乐方式,对本民族的宗教文化缺少了解,缺乏兴趣。成年人忙于生计,无暇顾及传统宗教活动,同时受到历史上“极左”思潮的影响,将传统宗教视为“封建迷信”而不愿参加。而本民族宗教的巫师、祭祀虽然有较为丰富的传统宗教知识,但大都年事已高,面临后继无人的危险。虽然有些民族地区如西双版纳,几乎所有的村子都重修了佛寺,但很多是有寺无僧,更缺乏高级僧才,重要的宗教活动要到缅甸去请佛爷来主持。众所周知,宗教作为一项社会建制,其基础不在天国而在人间。一旦失去信仰环境,信徒和教职人员数目锐减,宗教即陷入巨大的生存危机。面对多元化、世俗化、现代化的客观信仰环境,少数民族宗教已无力回天,也不可能再重返原始社会。所能改变的只是宗教自身的结构、素质以及态度。少数民族宗教必须与社会发展同步协变,才能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二)市场经济发展的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云南少数民族也加入了打工的洪流,在为当地带来开放理念和经济收益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例如,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仅仅留下老人、小孩,形成所谓的“空巢村”;尤其是大量女青年外出打工并远嫁他乡,大量当地男青年无法找到对象而出现“光棍村”。一些本民族自己的节日以及过节的仪式在年轻人中几乎得不到呼应。例如,双江县邦丙乡南直村的插花节,过去有专门的人组织,青年男女一起庆祝,跳帕节舞、蜂桶鼓舞等,寨内非常热闹。而现在南直村的青年人,已经很少有人会跳这些舞蹈了。同样,在布朗族聚居的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忙怀村,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传统的祭祀活动基本没有人参与,布朗族的音乐、舞蹈、口头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濒临失传的危险,一些古老的祭祀仪式也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视野。由于布朗族只有语言没有本民族文字,相关的仪式和口传经文随着祭司和民间老艺人的去世而失传。许多少数民族的宗教祭司同时也是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者,民间宗教的衰落,一定程度上是传统文化的衰落。
笔者曾经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布朗山乡拉祜族村寨访谈,发现寨子入口处用于祭祀的公房已经破败不堪,村子中的人们都热火朝天地搞经济建设,例行的宗教仪式也很久没有举行了。这种现象,我们可以概括为宗教在现代社会中的“文化剥离”,“精神抽离”,“人员逃离”,“行为疏离”,“社区脱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境遇面临进一步恶化的风险。
(三)基督宗教传播的挑战
云南向以多民族、多宗教、多种文化形态并存为世人瞩目。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化,各种宗教都拥有相对稳定的信仰群体,彼此之间形成一种动态的结构平衡。近代以来,基督教传入云南,对包括少数民族宗教在内的云南宗教带来不小的挑战,很多传统宗教信徒都改信了基督教,苗族、彝族、傈僳族、怒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受基督教影响尤深。[3]基督教传播的主要原因,固然与西方国家的支持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基督教的文明素质高、信仰素质高、社会服务功能强,而且信仰成本低。宗教事业与社会事业紧密结合,是基督教能够冲破由政治、社会、风俗、心理等因素设置的强大障碍获得传教成功的重要原因,客观上也促进了少数民族的现代化进程。这些少数民族历史上深受汉族和大民族的欺压剥削,社会发展水平低,生活在贫困、短缺和边缘化的处境中。传教士紧紧抓住他们生活中的苦难与不幸,抓住他们寻求拯救和关怀的心理需要,通过创立传教文字、创办教会学校、设立医疗机构和慈善机构等举措,赢得了他们的信任,为传教成功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也使这些民族的社会面貌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5](P1)由于基督教与少数民族传统宗教发展水平的差异,基督教在传播过程中基本上没有吸收传统宗教的因素,信奉基督教的少数民族群众,是在放弃他们传统宗教基础上获得新信仰的。其客观结果是,这些少数民族群众日渐分为信仰传统宗教的和信仰基督教的。每增加一个基督教徒,就会减少一个传统宗教信徒。基督教每向前一步,少数民族宗教就向后一步。民族文化的整体性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长此以往,极有可能扩大同一民族内部基督教徒和传统宗教信徒之间的差距,促成民族文化的解体。
四、云南少数民族宗教文化的发展策略
相应于基督教的荣神益人,少数民族宗教必须做到敬神利人。不可否认,对神灵保持应有的敬畏,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等具有重要作用,但不能因此走向极端,成为束缚民族社会发展进步的精神枷锁。
第一,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宗教的管理和引导
少数民族传统宗教具有发散性的信仰特征,致使其未完全纳入我国宗教政策法规管理的对象和范围,对其活动场所的认可与确定、实施管理的范围与权限等,既无具体的法规可依,也无系统的政策可循,影响了少数民族传统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依法管理。此外,在思想认识上对少数民族传统宗教还存在明显误区,或者放任自流、不闻不问,或者人为强化其社会地位和文化作用,极易激发少数民族传统宗教热、封建迷信热。我们必须将少数民族宗教纳入宗教管理的全局,积极引导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迈出制度化、规范化、理性化的发展步伐,走向时代化、现代化、文明化的美好前景。
第二,提升云南少数民族宗教的自身文明素质和信仰素质
社会性是一切宗教的根本属性,宗教之所以能够从一个千年走向另一个千年,其重要原因是宗教总能伴随社会的发展而调适自己的教理教义、信仰模式、功能作用等,积极融入社会,进而赢得现实社会中个人、群体的顶礼膜拜。不仅个体需要社会化,作为社会组织的宗教同样也需要社会化。实际上,少数民族宗教作为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核,它之所以能从过去延续至今,必然包含诸多有价值的文化因素,这也是它迎接现代化挑战,从现在向未来发展的内在保证。在人类面临生态环境破坏、伦理道德沦丧、民族凝聚力淡化带来众多灾难的今天,从少数民族宗教中恰恰可以提炼出救治现代文明综合征的解药。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中,少数民族宗教蕴藏的积德行善、保护生态、助人利他、宽容和谐等价值理念将进一步为人们所珍视。
第三,建立少数民族宗教作为社会性和精神性资源推动民族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
少数民族宗教深深地镶嵌于民族社会的实体之中,在各民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宗教不仅在精神层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还能带来直接的物质利益。一些民族地区改革了耗资巨大的繁琐的祭祀仪式和丧葬仪式,把更多资金投入到改善生活和扩大生产之中,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高。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少数民族宗教的“世俗化”加快,传统的宗教活动逐渐演变为民俗活动甚至民族歌舞大会,与民族地区旖旎秀美的自然风光相互交织、渗透,吸引着大量中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一些濒于失传的宗教文化又借助旅游开发再度兴盛,如丽江旅游之于东巴文化,大理白族的本主信仰也借旅游开发之机热闹起来;彝族积极筹划为“毕摩”文化申请世界遗产。随着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传统宗教中的歧视性因素和排外性因素得到弱化,民族团结、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少数民族宗教也将获得更为积极、健康、合理的发展道路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