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必须冲破的几个思想障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公有制论文,障碍论文,多种论文,形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党的十五大,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上有许多重大突破,不仅为我们指明了深化国企改革的方向,而且也为取得国企改革的新突破,提供了无比广阔的空间和舞台。目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思想解放还不到位,在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上还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和思想障碍,这些问题不解决,国企改革就难以深化。
障碍之一是认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但在实践中,常常错误地理解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认为国有经济的比重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性质。在实践上片面追求国有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结果企业改革不能突破国企传统形式的局限,国有企业改革难以进一步深化。这个问题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已经讲得很清楚,“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今后我们在统计国有经济总量时,不仅要把国有企业、区街集体企业、农村乡镇企业包括在内,还要把经过股份制改造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三资企业乃至一些民营企业也考虑进去。同时还应明确,一个地方无需苛求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十五大报告指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这就说明国家在宏观上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各地区、各行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微观经济的变化不会影响国家的经济命脉。事实上从我们大连市来看,能够决定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并不多。但长期以来,我市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很多人没有从大连实际出发,总认为我市国企的改革会影响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这种错误的认识,束缚了我们的思想,影响了我们发展民营经济的速度,特别是影响了一些经营情况良好,发展前途广阔的民营企业在企业改革改组中的作为。根据十五大的上述精神,只要国有资产能保值增值,就应大胆鼓励集体、私营、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之间进行资产流动和企业重组。
障碍之二是认为:国企股份化就是私有化
国企股份化就是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目前,股份制改造在我国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然而,有些人则认为,我们是借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之机达到私有化的目的。搞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造不是搞私有化,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虽然改变了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但没有改变公有制的性质。股份制是公有制一种有效的实现形式。国企股份制改造,特别是在国有股处在控股支配地位的前提下,完全可以促进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参股的股份制企业的发展,使有限的国有资产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发挥出更大的支配作用。国企通过股份制改造,不但可以使公有制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保持更大的数量优势,而且可以使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增强。这种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改变,正是企业所有权关系调整的表现,是对公有制经济的完善和发展,更有利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公有制经济结构的优化。只有这样,原国有企业的体制才能理顺,机制才能搞活。而传统意义上的国有制形式将被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以投入多元化和产出一元化相统一的市场竞争主体和生产经营法人实体所取代。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只是改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不会动摇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不是搞私有化。
障碍之三是认为: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就是公有制性质的变样
所有制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认为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是公有制性质变样的症结就是混淆了公有制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概念。所有制是指财产的最终归属,它反映了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社会性质。所有制实现形式是资产的具体运作方式。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动态看,所有制必须有具体的实现形式和实现机制,这样才能在剩余产品和生产资料收益等生产成果方面体现出所有者的利益。所以,所有制实现形式是为具体所有制形式服务的。如果具体所有制形式缺乏相应的实现形式,那么必然导致所有者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我们讲国有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际上指的是国有资产存在形态的转换,而不是归属性质的变化,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决不会改变公有制的性质。从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竞相发展,不仅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而且给公有制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助于充分发掘和发挥公有制的优越性,有助于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从表面上看,为了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的企业被兼并,被出售,被嫁接,有的企业搞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有的企业搞境内境外合资,形式多种多样,企业内部各种所有制兼容,似乎公私界限不清,但实际上,企业经过这样的战略重组,不仅使公有的真正姓了“公”,同时也扩大了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推动了公有资本的扩张,提高了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比例,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上一个新的台阶,进而使公有制更加稳固与优化。
障碍之四是认为:国有资产的转让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最大障碍就是担心国有资产的产权转让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放开中小国有企业,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会造成公有制支配地位的削弱。事实上,不从根本上调整和改革所有制结构,国企改革就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国有资产像撒芝麻盐式地遍布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实践证明,国有资产过于分散,难以保证重点产业和关键企业的发展,不利于实现保值增值,甚至会必然地造成流失。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就是要从产权制度这个最根本的问题人手,做好中小国有企业放的文章。通过产权出让,把国有资产从国民经济的非关键领域里撤出来,把过于分散的国有资金集中起来,重点扶持和发展那些能够决定国家经济命脉的大企业,以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质量和支配能力。在国有资产的战略重组和产权转让过程中,完全可以不必担心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公有制支配地位的削弱问题。因为产权制度改革只是国有资产由物质形态向货币形态的转化,国有资产的总量并没有减少,其归属性质并没有改变,所以,根本不会影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相反能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支配作用,扩大国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国有资产如果长期处于凝固状态,不能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而灵活地实现形态的转变,必然会变相流失。这已成为不可辩驳的事实。与其被动地等待国有资产的流失,倒不如面向市场积极地进行产权出售和转让,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以实现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推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实践表明,中小国有企业的资产转让是企业改革的最佳形式。至于国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所出现的人为低估国有企业的资产而造成的流失问题,那只是工作中的失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突破了这个思想障碍,我们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运作就可以采取联合、并购、租赁、承包、股份制、出售、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的改革。
障碍之五是:企业隶属关系上的门户之见
就我们大连市来说,国有企业相对集中,而且基础也比较好。如造船、机车、华录、石化、渔业、海洋运输等一批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都占有明显的优势。但由于它们分属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在全市整体改革和经济发展中难以与市属企业融为一体,统盘考虑,因此在企业改革、改组和发展中尚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对相关企业的带动作用也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究其原因,企业主管部门怕削弱自己的实力,企业经营者怕联合给自己背上包袱,职工怕影响收入。这种门户之见造成国有企业的发展资金短缺,空间受制,规模受限,难以取得突破性扩展。十五大报告提出要“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对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极为重要。对于我们大连来说,深化国企改革,就不要把视线仅仅停留在市属企业上,要立足于从整体上搞好搞活整个国有经济。在当前,尤其要注意发挥中省直企业对地方经济的牵动作用。在我市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中,只有破除这种隶属关系上的门户之见,确立中省直企业是一盘棋的整体观念,充分发挥中省直企业的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联合、兼并我市相关的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中省直企业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和竞相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搞好我市的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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