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环境社会学--论社会学在环境科学中的应用_生态系统论文

重视环境社会学--论社会学在环境科学中的应用_生态系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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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问题在最近十几年当中得到国际社会的特别关注。“绿色和平组织”在许多国家特别是欧美国家民众中得到广泛的支持。由于人口增加、城市化和工业发展,许多国家的大城市面临着严重的空气、水源、垃圾和噪音污染,人类的开发活动引起许多地区森林植被的破坏和江河湖海的严重污染,导致了一系列使科学家们十分担忧而且一般民众也都可以感受到的全球性和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地沙化、水质恶化、空气污染、气候变暖等等。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不仅威胁到人类社会整体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威胁到部分人口的基本生存条件。在非洲和其他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相当规模的“生态难民”。特别是1994年在巴西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并通过大会宣言之后,环境问题成为新闻报道和政界竞选的主题之一。“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成为新的流行词汇,人们已经开始逐步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联系在一起来进行考虑了。

对于人类生存环境中物理、化学成分的变化,最早予以关注的是自然科学家(如物理、化学、气象、生物、地理等领域),他们针对地球环境生态的变化从气候、植被、水文、物种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使我们今天对于生态环境的认识具有了一个科学的基础。由于环境的污染(水质、空气、放射物等)开始影响人的生理和心理,医学和心理学家开始从环境的角度来分析患者的病因。

相比之下,社会科学在环境研究方面所做的工作起步较晚,也较少受到政府和有关环境保护部门的重视,从事环境方面研究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人数和研究成果也都相应较少。但是在某种意义上,社会科学在环境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方面,实际上非常重要,甚至比自然科学的研究更为重要。有些知识和技术已经被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所证实或发明出来,但在应用中则受到国际政治、社会体制、经济效益、传统习俗等因素的制约,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这些方面正是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所以在下一个世纪的人类社会发展中,很有必要重视和加强社会科学的环境研究,并且提倡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结合的环境研究。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人与社会,研究人们的观念行为,研究社会组织及其动作。而人(社会组织)与人(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与互动是完全可以放到人(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与互动这样一个更大的背景中来加以研究与分析的。当人类的科学技术手段尚不发达时,一个地区文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自然地理条件(临海、山地等),所以在历史研究中有“地理决定论”。即使在科学技术发达的今天,自然环境仍然制约着许多地区和国家的发展。一方面对于人类社会的研究必须考虑自然环境因素;另一方面又必须研究人类社会对环境的能动作用。人们的观念意识、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等都会对环境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组织形式的改变,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因为如此,社会学作为研究人类社会及其活动的一门学科,可以在环境研究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美国和日本的一些学校已经开设了“环境社会学”课程,由于中国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的阶段,开展环境变迁方面的社会学研究也是急需加强的工作。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从1990年以来一直在开展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正在准备开设“环境社会学”研究生课程。本文介绍的是我们对于“环境社会学”课程与研究工作的一些基本思路。

在确定环境社会学的基本框架时,我们认为可以从社会学在环境变迁研究中所处地位分几个层次来加以考虑。

一、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

第一个层次是基本观念意识方面的分析。

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或者说是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从单纯的理论意义上讲这是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争论、宇宙观、自然哲学以及认识论等都与这个基本问题相关。中国的传统思想在这个问题上与西方的哲学和思维方式有着明显的不同。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注:参见《老子》第25章有关论述。)尽管“这里所谓天、地、人、自然诸观念虽然蒙混,但是人的社会秩序适应物的自然秩序,这种关系却表示的十分明白”(侯外庐等1957:298)。人本来是动物的一种,是地球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不可能脱离自然界而独立生存的,应当与自然界和其他生物保持和谐的关系。在中国古代哲学中这种“天人合一”思想与强调人与自然界之间和谐关系的观念之下,中国的传统农业、畜牧业都十分重视环境生态的保护和各种自然资源(耕地、草场、水、森林、野生动植物、鱼类等)的可持续性利用,并发展出了一套相应的生产技术(如农家肥的使用)。中国传统的医药学也是从这样的自然观来看待生理和药理(如阴阳五行和中草药)。

在西方,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逐步把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分离和对立起来,把自然界与各种自然资源看作是外在的、供人类利用各种技术去“榨取”的对象。科学的目标是穷极自然物质的构成与变化,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具有取得并利用自然物质的手段,但是很少考虑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最终结果会对自然界以及人类自身产生什么影响。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欧洲人在科学和军事技术上的先进,使得他们可以在几个世纪的长时间中从非洲、美洲、亚洲的殖民地和落后国家充裕地榨取、掠夺当地尚未开发的丰富资源。殖民地开发的商业性(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有的甚至以商业公司为组织形式)和殖民地的不稳定性(欧洲人之间争夺殖民地的战争和当地民众的反抗)使得欧洲殖民主义者和帝国主义者在经济活动中偏重短期效益,而不顾长远的“可持续性”。

随着各个殖民地的解放和独立,随着各国人口的迅速增长、科学技术的传播和经济的发展,人类可以利用的主要自然资源的开发达到了某种极限,甚至超越了资源的再生能力和“可持续性”。科学研究发明出的一些在短期内有利于得到经济利益但长期使用会损害生态环境的技术(如一些种类的化肥、农药),也在应用后暴露出了它们的负面后果。在科学技术大发展之后,人类社会的生产能力和富裕程度迅速增长,但是也随即出现了全球性的环境生态问题。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在相当的程度上打破了自然状态下人类与自然界的平衡。在工业化初期,一些工业发达国家认为生态破坏和污染可以从工业化国家转嫁并将其保持在不发达国家,但是近年来全球性生态问题的严重性使得西方人发现污染和大气层破坏是不能用国界分隔开的,所以开始重新考虑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提出“地球只有一个”、“地球村”和“可持续发展”这些观点,表示承认环境问题是全球性而非局部地区的问题,人与自然界最终是不可分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在如何看待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方面,人的认识经历了类似辩证法中“否定之否定”的三个阶段:(1)人类从动物进化而来,起初自然地认为自身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科学技术不发达,人们崇拜自然界的力量,这种认识反映在原始宗教中的自然崇拜和哲学观念中;(2)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开始把自己与自然界分离开来,把后者看作是外在于人类而被利用和开发的对象,这是第一个“否定”;(3)人类对自然界资源的开发达到了威胁自然界的持续性的程度,继而反过来威胁到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因而人类再次认识到自己仍然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完成了“否定之否定”。但在这个阶段,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已经不是第一阶段中的关系,人类对自然界有了相当的了解并掌握了发达的技术手段,对人与自然界关系的认识达到某种“自觉”的和成熟的阶段。(注:当然,第三个阶段仍会带有第一阶段的某些特征,但是是在更高的层次上。所以西方农业专家对中国的传统耕作方式曾经一度具有十分浓厚的兴趣,认为能够从中得到启发。)

以上这一过程在西方工业国家反映得比较明显。而在中国,“天人合一”的传统观念、相应的农业耕作方式、传统医学和以自然物质(动植物、矿物等)为主的药物、在农村中对山神、土地、龙王(水神)等自然界代表的崇拜等等,一直持续到近代。只是在西方科学技术和“工业文明”的影响下,中国农民才开始使用化肥、农药。从获取由这些技术带来的经济利益,到认识到其长期使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从而自觉地保护生态环境,这需要一个过程,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民大致完成了这个过程。在中国农村,还需要在使农民解决温饱问题的同时逐步普及有关环境知识和环境保护技术。

在这一层次,社会学可以对城市、乡村、少数民族居民的自然观和环境保护意识的现状进行系统的调查,分析它的起源、形成和传播、延续的过程,并与其它国家进行比较研究。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找出能使人们顺利地从第一阶段(通过尽可能短暂的第二阶段)过渡到第三阶段的思想观念上的桥梁与中介。

在中国传统农民眼里,土地是他们祖祖辈辈的命根子。而在现代农民眼里,土地的用处就在于能不能变出钱,能在多短的时间内变出多少钱。同样,现代经营者在如何看待草原、山林、湖泊、河流、海洋等资源方面,也与传统的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不同。而在目前的一些宣传中,把接受这种短期功利性的观念当作农民的“进步与现代化”来提倡,认为这就是接受并进入了“市场经济”,这是值得认真思考的。社会学家需要研究人们对于这些自然资源的观念随着现代化进程如何在不断地变化,这些观念上的变化又如何影响着他们的日常行为,这些零星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行为又如何汇集在一起并最终影响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系统。

人们在认识观念上对环境的重视是保护环境行为的先导。社会学家可以与其他社会科学家们一起在这个方面做出在学术上有价值、在应用中有积极社会意义的研究成果。

二、人口规模与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

第二个层次是人口与环境之间的宏观关系,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人均自然资源拥有量

近年来环境生态问题之所以急剧恶化,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口的急剧增长。1950年世界总人口约为25亿,1994年为56亿,增长了1.24倍(世界银行1984:2;1996:197)。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关系中最为本质的就是人口与自然资源之间的比率,如人均耕地、人均草场森林面积、人均可利用能源、人均可利用淡水、人均矿藏等等。当人口数量迅速增长时,这些基本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就迅速减少。如我国1949年人口为5.4亿,人均耕地2.8亩,1996年为12亿人,人均耕地减为1.5亩(曲格平、李金昌,1992:IX)。人们为了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断增加对这些自然资源的开发与消费,而这些资源并不是“造物者之无尽藏”,如空气似乎是无所不在取之不尽的,但是在许多大城市中,人们已经在为所呼吸空气的质量而担心了,而这种担心为呼吸道疾病的增长率所证实。许多资源(矿藏)是无法再生的,对资源的开发不当(如小煤矿的乱采乱掘)则会对今后的长远开发利用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人口学的基础研究是人口数量的增加(生育)、减少(死亡)和人口的地域流动(迁移)和聚居形式(城市化)。这些专题可以与地区自然资源数量及其变化联系起来研究。一个地区人口数量的增长和减少直接改变该地区人均自然资源(耕地、草场、淡水、森林、矿产)拥有量;区域间的人口迁移会改变迁出地区和迁入地区的相应人均拥有量。从我国的历史记载看,有许多历史上的大规模迁移活动就是直接因为自然资源的变化所引起的。

(二)不同资源消费模式的比较研究

一个地区人口对当地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与当地的经济及产业结构是分不开的,如主要依靠自然资源的产业结构(如农业、草原畜牧业、林业、采矿业、捕捞渔业等)与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制造业、服务业的经济产业结构就很不一样。所以不同地区由于其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条件会形成很不同的经济结构,形成不同的资源利用模式(包括区域间不同资源的交换与购买),这里的关键是考察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分布与地理交通条件)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各个地区之间、省份之间、国家之间、以经济或政治地域因素形成的国家集团之间,都存在着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资源交换,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资源交换网络。对各区域的资源消费模式的比较研究和对各层次资源交换网络的研究,是理解资源利用现状及其发展前景的一个关键。

由于城市人口的自然资源(土地、水、能源)消耗模式与农村人口明显有所不同,所以一个地区的城市化程度是分析人均自然资源拥有程度和消费模式时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三)影响人均自然资源拥有量、资源消耗模式的各种因素

除了与人口有关的因素之外,经济、地理、政治等方面的因素也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一个地区人均自然资源的拥有量和实际消费模式。区域经济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该地区地理条件(平原山地、土壤植被、气温降雨、河湖港湾)的影响,这些地理条件无疑将直接影响自然资源的数量和开发成本,这些地理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发展交通的条件)对该地区取得其他资源(如运进外地资源、吸引外来投资)以改变当地产业结构也可能有一定影响。国内与国际政治因素(地区的战略意义、当地的民族关系、与中央政府和境外力量的历史关系等)对于一个地区从国内和国外得到其他资源也会有影响。毫无疑问,直接与人口增长有关的政策(如计划生育政策或移民政策)及其效果对于人均资源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主要从人口与自然资源之间的关系来对人口规模、聚居形式及其变迁进行研究,同时分析其他政治、经济、地理等因素对这一关系的影响,是环境社会学的第二个层次。

三、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界关系的专题研究

人类社会活动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两个层次来分析。个体行为反映着社会的整体性行为规范,二者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实际调查中可以分别进行或结合起来。

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分析人类社会对环境生态的影响:

(一)人们的传统文化信仰、传统生产与生活习俗对环境生态的影响

人们的观念意识受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文化规范的影响,社会主导文化(价值体系、行为规范)又是在自然条件制约下从历史中发展而来,在这种传统的文化影响下,形成了系统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如中国主要使用有机肥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和北部草原地区畜牧业的传统游牧方式,都是在几千年的生产实践中,在对自然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的不断探讨中逐步总结形成的。这些生产方式对于我们今天探讨一些生产活动的“可持续性”,仍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如化学肥料与农家肥(有机肥)的结合使用、草原畜牧业中游牧与定居方式的优缺点的讨论、渔汛期与禁渔期的安排等等,我们可以结合古人的智慧经验与当今的科学技术两个方面来分析在20世纪中有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区行为规范对环境生态的影响

许多传统文化观念与行为规范是通过社会基层组织来推行与贯彻的。在农村牧区的基层社区,有许多与自然资源(荒地、水源、采薪林等)有关的“不成文法”,防止对这些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根据一些不成文法或传统习惯,在一个社区遇到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时,邻近的社区有责任提供自己的部分资源以帮助它渡过难关。社区成员如违反这类行为规范,就会受到社区全体成员的非难并有可能受到社区权威的惩罚。这些传统的社区规范在“现代化”过程中有些已经被削弱或破坏。对各个地区、各类社区这些传统行为规范的研究,既有助于理解传统社会有关资源利用的观点和传统组织贯彻这些观点所采用的法则与手段,又可以分析如何使新的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观点被农民、牧民、渔民所接受,如何在新体制的条件下形成新的“社区不成文法”来保护资源与生态。应当说,在有些地区,这种传统的“社区规范”在约束社区成员行为方面,有时比政府法令更加有效。

(三)当前生产活动、生活方式对环境生态的影响

这一方面研究工作的基础是地区性生态系统(regional ecosystem)的具体调查研究。地球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可以根据各地区的自然地理、植被、气候条件和社会经济结构而进一步区分成许多地区性生态子系统(Harper 1996:20)。如我国也许可以大致划分为:(1)北方草原生态系统(内蒙古草原、新疆北部部分地区),(2)东北森林地区生态系统,(3)华北华中华东平原农业生态系统,(4)西北黄土高原生态系统,(5)南疆沙漠绿洲生态系统,(6)青藏高原生态系统,(7)华南水田农业生态系统,(8)华南西南山区生态系统,(9)沿海及岛屿生态系统,(10)大都市生态系统,等等。以上这一划分是否合理,当然还需要进一步从地质、气候、植被等方面进行讨论和调整。我们需要研究的,就是每个生态系统的地域在自然资源分布、主要经济活动、面临生态问题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和特点。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自1990年以来,在北方草原生态系统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这是一个国际合作研究蒙古草原生态系统课题的组成部分(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1992)。主要的调查地点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锡林郭勒盟和赤峰市。调查的重点是人口迁移与牧区体制改革对草场使用、畜牧业管理的影响(马戎、李鸥1995;麻国庆1995;李建东1995)。这样的调查工作可以逐步积累对于地区性生态系统各要素和互动机制的基础资料,对该系统发展变化及影响因素提出理论上的总结,这些理论归纳可以在不断的跟踪调查中得到验证和纠正。希望其他研究机构也对其他地区性生态系统开展类似的调查研究。此外还会有相互影响、发生在这些地区性生态系统之间,对各个地区性生态系统的个案研究,将有助于对这种系统间相互影响的理解和分析。

(四)政府政策法规(包括直接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政策法规,可能对自然资源利用的方式程度发生影响的政策法规)对环境生态的影响

1.政府近年来颁布了一些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土地法》、《森林法》、《海洋法》等等,但是这些法规的完善程度、可操作性、执行组织、监督办法、惩罚的实施等等,都需要结合实际案例的研究来加以分析。许多国家(如日本、美国)利用政策法规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进行管理,取得不少的经验与教训,这些案例也都值得我们借鉴。

2.自80年代以来我国进行的体制改革中,有些直接涉及到资源性生产资料(耕地、草场、水面、矿藏、森林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些涉及生产活动的管理体制(从国营转为集体或股份制,从集体转为家庭或个人经营),有些涉及交换、贸易活动的管理体制。这些方面的重大变化,对于我国城乡经济活动增添了活力,但是也刺激了对自然资源利用的程度,增加了政府在管理方面的难度。而且有时地方政府或社区为了局部的眼前利益,可能违反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在这种复杂的形势下,十分需要系统地分析这些重大体制改革对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的影响,分析新体制在相应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劣势,提出在新体制下对自然资源实施管理的新手段、新方法。

从大量研究事例来看,我国政府部门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对资源的利用和对环境的保护。以我国的农村体制改革为例,对耕地实行不同的承包方式(是三年一调整,还是一定十五年不变),对草场实行不同的承包方式(是只分打草场,还是把全部放牧场都分到户),对农民、牧民在耕地、草场上的投入与行为有着实质性的影响,决定了他们对待土地是掠夺式经营的短期行为,还是可持续性经营的长远性投资。政府对土地使用、森林、湿地、湖泊、河流等等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政策和法规,但效果并不理想,群众为什么不遵守这些法规?地方政府为什么对这些政策不予坚决执行有时甚至公然抵制?这里的原因和道理需要由社会学家们去调查研究。政府有一些并不直接涉及资源所有权和管理制度的政策,如对于部分农产品(粮食、羊毛、木材等)的价格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这些产品的生产活动,并间接影响着这些生产活动的生态条件。这些也应当是环境社会学研究的专题。

在一个个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和利益集团之间的互动是十分生动的画面,并且这种互动在实际运作中逐渐形成某种协调机制。这些互动与其运行机制需要通过个案调查来加以分析。如中央政府的法规、中央政府的环保机构往往强调环境保护,地方政府和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的地方企业则因其实际的经济利益(环保设备及其运转将提高企业经营成本、减少地方政府税收)对污染治理不愿投入,地方政府下属的环保机构受当地政府的约束有时难以有所作为,社区民众则因对污染危害缺乏知识和缺乏强有力的社区组织,对污染往往抗争不力,新闻机构(特别是不受地方政府制约的中央级新闻机构)在污染的“曝光”与对地方保护主义的揭露方面有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会及其他组织也发挥着他们各自的作用……这些典型案例的调查分析将向我们揭示,以当前的环境问题为切入点,我们的社会实际上是在如何运作的,这将是一幅幅十分生动的社会动态画面。

为了保护环境,各级政府与社区组织也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活动(王俊秀1994:57-78),如何评估这些宣传活动的实际社会效果,如何了解民众当前的环境知识状况和环保意识,仍需要做大量的实地调查。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自1996年以来在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开展了上千户的问卷调查,正是为了在这个方面积累基础资料,以便进行比较与跟踪分析。

以上是我们考虑在中国建立与发展环境社会学时的基本思路,以及我们认为首先要调查研究的主要专题和领域。我们计划不久即在北京大学开设“环境社会学”课程,并围绕这些主要专题来组织具体的研究课题。我们相信,在这些领域的研究成果,将会推动我国社会的环境意识、环境知识和对环境问题的研究工作,并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随着区域性和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的不断恶化,开展对环境现状和影响因素的研究已经提到各个学科的面前,作为研究人类社会活动的社会学也应当考虑如何充分利用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和它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上的特点,发展出“环境社会学”这样一个既迎合社会需求、本身又有学术价值的重要分支领域,这个分支领域的创立与发展,将会为人类社会今后能够在一个更健康、可持续的生态环境条件下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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