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当代解读与运用_科学社会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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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0;A8;D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2426(2008)07-0003-05

党的十七大报告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某些人们所想象的是所谓实质上的“民主社会主义”,而是属于科学社会主义。报告所说的“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特别重要。那么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怎样将其同中国实际与时代特征结合?本文试图探讨这两个问题。

一、站在当代,解读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又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之后,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为了合乎逻辑地研究“科学社会主义”,需要简要地回顾一下马克思恩格斯对于自己的无产阶级解放的学说所使用的名称。在创立他们的这一学说的时候,他们把这一学说称为“共产主义”,而不称为“社会主义”。原因在于“当时所谓的社会主义者是指各种空想社会主义体系的信徒,……另一方面是指形形色色的社会庸医”,“社会主义意味着资产阶级的运动,共产主义则意味着工人的运动。”[1]到了1875年4月,马克思写作《哥达纲领批判》一书时,把共产主义社会分成“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仍未用“社会主义”指谓其“第一阶段。”[2]过了两年,恩格斯应威·白拉克的请求,为《人民历书》写马克思传略,才明确指出:马克思是“第一个给社会主义、因而也给现代工人运动提供了科学基础的人”,这一社会主义是“现代科学社会主义”。[3]恩格斯的这一提法得到马克思的确认,他在1880年同恩格斯商量好之后,为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法文版写了前言,正式称他们的学说是“科学社会主义”。[4]由以上的回顾可以说明:“科学社会主义”概念的提出有一个过程,其学理内涵在《共产党宣言》中确立之后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今天提出“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建立与不断发展之中,找出其具有贯通意义的并且具有实践指导价值的原则。有学者认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邓小平讲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实现共同富裕”。我认为: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构建的原则,而不是科学社会主义作为揭示社会发展客观规律、论证革命建设道路、阐明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科学在整体上的基本原则。依我的理解,这种意义上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应包括以下四个:

1.科学社会主义的第一个原则是科学原则,要求揭示并遵循关于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发展客观规律。

15年前,弗朗西斯·福山在苏联解体之后写了《历史的终结》一书,宣告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是人类历史的终极状态;15年后,福山不满意美国的“新保守主义”,在德国《世界报》上撰文说:《历史的终结》一书把美国模式看作终极模式,而在今天,他认识到:“与其说当今的美国,不如说欧盟才符合世界在历史终结之际的样子”,[5]而欧盟中有许多国家是用“社会民主主义”即“民主社会主义”来主导的。这样,福山就同主张“民主社会主义”的人们达成了基本一致的理解。

其实,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不承认什么“历史的终结”,更不认为改良的资本主义已经达到了人类的终极状态。在发展规律的原理上,它指出三点:一是资本主义终将扬弃自身,转变为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二是这种扬弃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其基本前提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这就是马克思指出的:“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死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6]三是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转变,是一场根本性质变。这场质变有其准备过程,这就是在它的内部发生适应生产社会性的局部质变。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的这一层面的内涵是马克思恩格斯在较晚的时候,随着这种局部质变的客观地发生而在学理上作出论断的。列宁曾经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在封建社会中就已形成;而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却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7]实际情况不完全如此,资本主义各国在其演变过程中,吸纳或生长出各方面的社会主义因素。

以上三点,既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本有含义,又是我们依据新的实践条件加以解读与阐发的理论观点。对于第三个观点,我们是在对马恩较为分散的各种论述作了概括之后作出表述的,更属于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当代解读”。让我对马克思恩格斯这一观点再作一些引述:一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提出:“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8]在资本主义制度内的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同时又是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它是资本主义内的社会主义因素。有学者认为《资本论》第三卷的上述观点是主张“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这是不合文本原意的。因为通过股份制之“桥”走进社会主义,达到“全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按:此点是马克思恩格斯多次论述的社会主义最重要特征,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89页)仍是一场深刻的根本性质变。何况,伯恩斯坦们所说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乃是“民主社会主义”,是改良的资本主义。二是恩格斯在“批判爱尔福特纲领”的文章中提出:在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它内部发生了计划性,这与《资本论》关于股份制经济的分析在逻辑上有着结果与原因的关系。“在股份公司那里,不仅没有了个人生产,而且也没有了无计划性”。[9]此后的发展表明,不仅大企业有了计划性,而且国家也有了计划性。这使有无计划经济不再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界限。三是恩格斯进一步指明:资本主义制度的吸纳社会主义因素的演变,根本原因在于生产社会性对资本演变提出了决定性的要求。恩格斯写道:“猛烈增长着的生产力对它的资本属性的这种反作用力,要求承认生产力的社会本性的这种日益增长的压力,迫使资本家阶级本身在资本关系内部可能的限度内,越来越把生产力当作社会生产力看待。”[10]这一具有局部质变性质的过程,开始于19世纪末,至今仍在进行。

2.科学社会主义的第二个原则是人本原则,要求向最终建立“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奋进[11]。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作了两方面的批判:一是科学的批判,指明它是人类社会历史中的一个暂时的阶段,它代替封建制度是极大的进步,它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从而证实着自己的合理性;同时,它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基本矛盾,这使它势必转化为新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二是人道的批判,揭露它所实现的进步是靠了对劳动者的剥削。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失去自由自觉的本性,异化为资本的存在形态。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最终必定扬弃劳动异化,实现向自由自觉的劳动的复归。马克思所说的这一“社会形式”是扬弃了资本主义、进而超越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之后出现的更高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只是实现这一社会形态的准备阶段。如前所述,代替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基本上消灭了阶级,人性在最大限度上取得共同性。因此,社会主义应当以为每个人提供生存与发展条件作为本质要求,应当致力于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应当有比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自由”更高的自由。更重要的是“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地发展”的社会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社会,是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逐渐缩短、休闲时间日趋增加的社会,是人在休闲时间从事自由自觉的活动的社会。社会主义应致力于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创设“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社会形式最终形成的条件。

3.科学社会主义的第三个原则是实践原则,要求具备了一定条件的各国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从客观实际出发,通过实践走出一条实现社会主义的道路。

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规律是在人民创造历史的实践过程中展开与实现的。这里,有两大实践主题:一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由工人阶级掌握政权;二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在工人阶级政权的自觉活动之下,发展生产力,建设比资本主义制度更发达更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对于第一个主题:马克思较晚的理论概括是:“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以便建立一个新的劳动组织;……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12]这就是说:各国工人的革命的道路要按照历史造成的环境和条件,由工人自己在实践中选择和创造。迫于反动政权的残酷镇压不得已而开展武装革命,只是一种选择;也有非武装斗争的和平变革的选择。

对于第二个实践主题,马克思恩格斯讲得很少,因为他们没有直接面对这样的实践任务。苏联搞了72年的社会主义,试图走出一条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之下,通过劳动者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完成工业化,进而建成社会主义发达社会的道路。但是,这一计划经济在有效实行了一段之后,逐渐失去活力,资源配置效率逐渐下降,尤其是没有解决好执政党的建设和监督问题,最后陷于失败。中国由1978年开始,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建设,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取得巨大成功。既然马克思承认革命道路的多样性,合乎逻辑的是他也必定是承认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多样性的。

4.科学社会主义的第四个原则是创造原则,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制度是克服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而产生的新社会制度的原理,构建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创造社会主义模式。

改革开放的今天,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建构三原则,即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遭到批判。殊不知,这三原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对传统资本主义制度三大基本矛盾的解决方案。既然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不适合生产社会性的要求,那么,公有制必取而代之;既然个别企业生产有组织性而全社会生产则处于无政府状态,那么,计划经济必取而代之;既然资本剥削劳动造成劳资势不两立,那么,按劳分配必取而代之。列宁说到科学社会主义在制度建构上的方法论原则:马克思考察未来社会“所根据的是,共产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正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已经知道某一新的生物变种是怎样产生以及朝着哪个方向演变才提出该生物变种的发展问题一样”。这段论述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社会是怎样的,代替它的社会主义也就会怎样;若问“什么是社会主义?”必先回答清楚:“什么是资本主义?”在这里,“马克思没有丝毫空想主义,就是说,他没有虚构和幻想‘新’社会”。[13]

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上述学理,今天讨论社会主义制度建构必须以现代资本主义为参照系。现代资本主义在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革命深入的新条件下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与调整,形成了新的经济形式:第一,股份制经济成为主体经济。在股份结构中,不但资本家将他们的投资组合起来,而且劳动者也以其收入的一部分转化为投资。这就预示着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将以股份制这种新公有制形式为主体。在新社会主义制度中,由于股份被人民群众占有,没有一个投资者足以控制企业,因此,不再存在强大的资产阶级,阶级斗争基本上结束。第二,以股份制为基础,企业取得了计划性;以克服无政府状态为目标,国家承担起了宏观经济调节的职能。这就预示着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将是有国家计划性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进一步提高,而它的自发性和由此导致的“经济周期”现象将得到缓解。第三,由于劳动者越来越多地进行投资,实际上取得资本收益与劳动力报酬的两份收入,这就预示着社会主义的分配将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分配,由此克服劳资对立,逐步达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

在这样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过程中,社会主义制度建构和全面建设均是一个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创造性活动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改革、不断完善的实践过程。

二、立足中国,实践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实践,是根据中国的特殊历史和国情,运用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逐步发展起来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道路的。产生于欧洲、以部分地解决资本主义制度的矛盾、使这一制度得到改良、有利于工人生活改善和社会公平的实现的“民主社会主义”,在以下两个层面上与中国国情不合。第一,不适合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业已完成的状况。中国革命的第一步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是一场十分激烈的阶级战争,根本谈不上什么“和平长入”。中国革命的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由于通过革命战争已经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国,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是和平地进行的,但同“民主社会主义”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根本不是一回事。第二,不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体制构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基本上“成型”[按:制度体制“成型”或“定型”是邓小平提出的要求,参看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72页]的情况下,要中国向经济上“私有化”、政治上多党制的“民主社会主义”转变,无疑是要来一次社会大变动、断裂式的“格式塔转换”,这是行不通的,硬要“行”,必定使我国人民失去多年奋斗和改革开放获得的全部成果,付出长期动乱的沉重代价。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当代实际是如何结合的呢?

1.贯彻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原则,探索并掌握近代以来中国社会、中国革命、中国建设实践的特殊发展规律。

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揭示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找到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根据为首要内容。更重要的是,由此确定了对待这一大历史阶段社会实践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坚持这种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的一个集中表现是承认各民族社会运动和革命实践有其特殊性。马克思晚年对东方社会的独特性和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可能走的特殊道路作过深入地研究。马克思分析了俄国与西欧的区别: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而言,在西欧,“问题是把一种私有制形式变成另一种私有制形式,相反地,在俄国农民中,则是要把他们的公社变为私有制。”[14]根据这种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作出判断说:“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相互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15]我以为:问题不在马克思作了什么具体结论,问题在于马克思所使用的科学方法论,即同时承认人类社会的一般发展规律和各地域,各民族社会运动的特殊规律。

我以为: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邓小平研究中国社会运动规律的最重要成果就是认识和把握它的社会结构的中介性和社会运动的过渡性。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生动地描述了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二元性或中介性,他写道:“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微弱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严重的半封建经济同时存在,近代式的若干工商业都市和停滞着的广大农村同时存在,……若干的铁路航路、普通的独轮车路、只能用脚走的路和用脚还不好走的路同时存在”。[16]这里,从生产力或技术结构、生产方式或产业结构、经济关系或产权制度都指明了两种历史结构的同时存在,这就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二元性或中介性。毛泽东在从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到1949年的《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的一系列著作中,科学地规定了取代半封建半殖民地旧社会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中介性。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基本上是获得解放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与靠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中介并存。而在建国以后的著作中,则深入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既有稳定性又有过渡性的特点,规划了向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前进路线。在1956年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鉴于过分一律的公有制并不符合中国近现代社会的中介过渡的规律,毛泽东提议:“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发展个体工商业、私营经济,吸引华侨投资,甚至办“私营大厂”多少年不没收。[17]此项被毛泽东称之为中国的“新经济政策”就是把中国刚刚进入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仍然看作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而以社会主义为主体的阶段。把这些历史地展开的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看,中国近现代社会实际上走着一条从封建社会解体,经过半封建的旧社会、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以社会主义成分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三个前后相继的中介过渡型社会,走到比较完整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道路,这条道路有其相对的客观必然性,我称之为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的“中介过渡”的规律。(参看拙作《19-21世纪中国的命运》,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18-220页)

1978年以后,我们党以邓小平为代表,纠正“左”倾错误,重新认识中国国情,掌握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示出中国社会依然必须走中介过渡的道路,逐步创设条件,过渡到更高阶段的社会主义。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对此作了新的总结:江泽民在报告中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向成熟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九个“逐步过渡”的历史阶段的论断,(参看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编:《中共中央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87-388页)进一步展示了中国近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律和中国共产党全部活动的实践规律。

2.落实科学社会主义的人本原则,在中国实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逐步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引出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结论;但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又不能归结为阶级斗争学说,归结为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原因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一经建立,阶级斗争就基本结束,人本原则就凸显出来,使每个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任务就提到了人们的面前。中国共产党在2002年后正式提出“以人为本”,它的历史根据正在这里。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人学界定“以人为本”,它显然有三义:第一义,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现代历史靠中国人的自主奋斗才有今日之成就。我们根本上是靠人,而不是靠非人的其他力量以至神秘力量。第二义,人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人所创造的一切归于人,人改造了客观世界,也提高了自身的素质,享受创造的成果。我们根本上是为了人,而不是为了GDP,GDP的意义在于它创造出来是为了人,损害人的以至“滴血的GDP”是违反我们的根本目的的。第三义,社会历史进步的指归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是终极性的,但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中国,现在就要起步向这个目标迈进。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都提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方针。这里的“全面”,主要是指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健康素质的全方位发展,同马克思所说的“未来社会”中在“自由时间”里自由地变换着地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特别是创造性活动,是有历史性区别的;然而今天的“全面发展”接近并为之创设条件,却是毫无疑义的。

3.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原则,在时代状况和中国国情的双重约束下,由人民在实践中走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道路来。

邓小平1982年在中共十二大的开幕词中最好地说明了中国贯彻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原则,走自己的革命、建设之路的经验和做法。他说:“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搬照抄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8]

中国的历史是中国人自己创造的。这种创造活动要获得成功,必须坚持:一是从中国特殊国情出发,也从中国所在的时代特点出发。为什么中国走成了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最根本的原因和根据就在这里。二是以中国人民历史地形成的需要为导向。伟大的实践是为了平凡的目的——人民当家作主,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只有这样,实践才有正确方向,才能有人民最广泛的,最热情的参与和支持。三是制度体制究竟哪一种形式合理,要由人民来比较、选择、创造,根据于世情、国情和人民需要的选择才可以是成功的选择。四是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选择——再实践——再选择,终于会克服盲目性,达到自觉性,走上正确道路。

邓小平所批评的“照搬照套”就是教条主义,就是在建设问题上,在制度与体制的问题上,盲目追随外国的做法。建国之初的一段时间,我们搬“苏联模式”,实践证明不成功,站不住脚;又有一段时间想搬南斯拉夫的、匈牙利的,也不行。最近有人提出向“民主社会主义转变”,因为也是教条主义,所以,是不能搬的。我们可以也应当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政治文明成果,可以也应当学习瑞典等西欧国家的“民主社会主义”的经验,但学习是为了创造,为了更好地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建设新路。“民主社会主义”在整体上不能照搬,因为它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改良自己的“主义”,而中国所需要的是对已经建立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进行改革、促成发展。这是两种不同构的主张。换句话说:“向民主社会主义转变”,根本上脱离了中国的历史和当下实际,脱离了中国人民业已形成的十分强烈的既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又促进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的价值目标,脱离了中国人民自主创造的现代潮 流。

4.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创新原则,参照现代资本主义已经实现的制度体制演变,选择和创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经济、政治、文化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人民的实践不是关门进行的,而是开放地展开的。最重要的开放就是研究世界大势,研究当代文明的发展方向,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制度演变的原因、经验和做法,由此创造出合乎人类社会发展潮流的新经验、新体制、新文化。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进入了以股份经济为基本经济形式的年代,而股份经济又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欧美人民的实践创造了股份经济,股份经济所实现的法人财产所有权和最终所有权的分离,恰恰使它能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结合。因此,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就体制来说,就是以股份制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经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提供了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可能性;中国制度体制创新在于将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把自由市场经济改变成为有一定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在西欧一些国家更成为“社会市场经济”。中国的把股份制当成公有制实现形式的体制,更使我们的市场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但我们有条件也有信心使它完善起来,使它能较好地克服市场经济的三大弱点:即经济周期性波动、市场负外部性的发展、分配在结果上的不公平现象,达到社会主义的“善”的市场经济。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注重建立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用公共资源为全体人民谋福利。我们可以认真地学习这一条。但是,我们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要超出西方资本主义的局限性,主要的努力在于:一是我们在所有制建构上就考虑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努力保障这种权利的实现。我们的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是全民所有的经济,必须努力地把它办好,提高效率,多为国家提供税与利,用于造福全体人民;我们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是人民集体占有的经济,必须以新的方式把农民以及有关的城市居民组织起来,创办好各种新型合作经济;我们的私有经济,至少其中的一部分,在做大做强的同时逐步实行股份制,让普通百姓向它投资。二是我们努力探索社会主义的劳动理论,论证劳动力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在它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中占得应有份额的可行性,使劳动者有两份收入:一份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价格收入,另一份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收入。三是我们要建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主义国家要多方面筹集保障基金,包括从税收、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先富起来的社会阶层用适当方式贡献等方面,扩大保障基金来源,提高其数量和质量。

在中国主张“向民主社会主义转变”的人们,他们的最大“理由”是共产党一党执政不民主,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必须转变成为西方式的“多党制”。这里需要讨论的有三个问题:一是现在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不是民主制度啊?回答是肯定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制度。重要的是,这种制度具有民主生长的巨大潜力。我们完全可以在这些制度的框架中,完善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民主,建设起更高程度的民主。二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真的就是那么神圣、那么美好,那么表现人民真实意志吗?毫无疑问,这种民主是对封建专制的扬弃,是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是具有学习与参照价值的。然而,就实质而言,这种民主仍然不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我认为:奥地利政治思想家约瑟夫·阿·熊彼得对西方民主的分析是一针见血的:这种民主的“功能是将‘由选民决定政治问题’替换为‘选举作出政治决定的人’”;“民主政治的意思只能是:人民有接受或拒绝将来统治他们的人的机会”;“民主政治并不意味也不能意味人民真正的统治。……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19]三是要求从现在中国的人民民主转向西方式民主。请问,如何转呢?在我国既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着巨大民主发展潜能,能够建设起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情况下,强行放弃此路,搬来西方民主,它所造成的危局与动荡是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承担不起的,这足以证明此种选择是反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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