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A:东亚合作的新浪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新浪潮论文,FTA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的谈判与签订在全球形成一股潮流。据WTO统计,从1983年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首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到2002年7月,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缩写为RTA)的总数已达到220个。其中90%是FTA,60%为双边性质。这些协定大部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签的。东亚地区FTA的兴起与1997年金融危机及亚太经合组织推动部门提前自由化(EVSL)失败等特殊因素有关。这些因素使得东亚地区FTA到20世纪90年代下旬才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东亚地区的FTA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逐渐呈现出纵横交错态势。这其中既有本地区各国之间签署的FTA(如日本—新加坡),也有本地区国家与区外国家签订的协定(如新加坡—美国),还有国家与地区组织间的协定(如中国—东盟)。FTA为何在近几年不断出现?它与东亚合作关系又如何?这将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一、FTA是推动东亚合作的现实需要
FTA在东亚地区成为一股浪潮绝非偶然。从经济一体化演进的一般规律看,FTA是一个初级阶段,也是东亚合作的一个起点。
1.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阶段
自由贸易协定是指两个或多个经济体为消除他们之间现有的贸易壁垒,促进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而缔结的协定。自由贸易协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它包括特惠贸易区(PTA)、自由贸易区(FTA)、关税同盟(CU)、共同市场(CM)、经济同盟(EU)等。他们依次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同阶段。在特惠贸易区中,成员之间实行部分特惠关税减让,在自由贸易区中,成员间取消所有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每个成员有权对非成员设定各自的关税税率。关税同盟也是自由贸易区,但成员对所有非成员采取共同对外关税。共同市场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级形式。除拆除成员之间所有贸易和投资障碍外,还允许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经济同盟(CU)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它包括各成员国经济政策的一体化。最后甚至可能导致政治一体化,出现经济、政治同盟。
许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都是从初级的FTA起步的,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皆是如此。FTA也是通向更高层次一体化和深度整合的一个奠基石和必然阶段。
2.东亚合作的现状分析
国际政治理论中分析国家之间互动关系的主要有多边主义、区域主义和国际制度(international regime)等理论。所谓多边主义是指两个国家以上,通过长期制度性的合作方式,并拟定普遍性的行为规范来解决共同性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政治、经济与军事议题,而根据John Reggie的看法,多边主义具有不可分割性(indivisibility)、普遍性的行为原则(generalized principles of conduct)及扩散性的互惠性(diffuse reciprocity)。(注:John Gerard Ruggie,"Multilateralism:The Anatomy of an Institut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6,No.3,Summer 1992,P.569.)因此多边主义是一种多边性的合作机制,它并不受到地理位置性限制。所谓区域主义是指国家之间因为地理位置的相近而在共同区域内进行政治、经济与军事议题的整合与合作。(注:Edward Mansfield,and Helen Milner,"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ism:An Overview,"in Edward Mansfield,and Helen Milner,ed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ism,NY: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7,P.3-4.)而根据哈斯的新功能主义(neo-functionalism)的看法,区域性的国家容易在议题上具有扩散性,而从一个议题扩散连结到其它议题,最后终于成为一个整合及相互依赖的区域性共同市场。(注:Edward Mansfield,and Helen Milner,"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ism:An Overview,"in Edward Mansfield,and Helen Milner,ed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ionalism,NY: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7,P.3-4.)因此区域主义通常是以区域上的相近性为合作的主要考虑。所谓国际制度,(或者叫国际机制)是指国家之间因为面临共同的议题而组成一种具有共同性的规范(norms)、规则(rules)、原则(principles)与决策过程(decision-making process)。(注:Stephan Krasner,International Regime,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2,P.4.)FTA就可视为一种国家间达成的制度性约束。
从三者的区别来看,多边主义下成员国数目最多,成员国间的差异最大,同时资源共享性也最大。但在这种体制下比较难达到一致而且容易出现霸权国家的强势主导,比如世贸体制就是一种典型的多边主义。它往往容易造成“议而不决”,且美国等强国对该体制的主导也是显而易见的。相比之下区域主义成员国数目较少,容易达成一致,但其资源共享性则不如多边主义那么多。“10+3”机制就是一种典型的区域主义机制。而FTA中成员数量少,差异性也相对较小,成员自主性较大,政策效果也最好。
从东亚合作的现状来看,主要分布在三个层次上,亚太经合组织(APEC)属于多边主义的层次,它包括了东亚几乎所有国家。其21个成员可谓是千差万别,这也使得APEC制度化建设严重滞后,在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合作方面步履艰难,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国家对APEC的离心力日渐增大,纷纷转向FTA的签订。“10+3”机制则是属于东亚地区的区域性合作机制,主要由东盟10国与中、日、韩三国组成。相比于APEC,成员数目较少,成员自主性有所提高。但“10+3”机制实际上包含着四个层次的合作,第一是“10”,即东盟10国;二是“3”,即东北亚三国;三是“10”和“1”,即东盟分别与中、日、韩开展合作;四是“10”和“3”,即13国的大范围合作。从这个意义上讲,“10+3”机制包含的内容也是比较复杂的,因此开展合作具有一定难度。自从1997年首届“10+3”领导人会议以来,整个东亚范围的合作成果还不多,主要是通过了关于货币互换的《清迈协议》,并由东亚展望小组(EAVG)提交了东亚合作的展望报告。而“10”与“1”的双边合作进展较为迅速,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例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等。纵观东亚合作的进程,多边主义及区域主义下的合作机制,有其不可克服的弱点与障碍,这使得合作往往是“议而不决”或者变为仅仅是陈述各自观点的论坛。相比之下,以双边合作为主的FTA机制,则因其成员少,差异性小,约束性强而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正逐渐为东亚各国所认识,并成为东亚合作的主要方向。
二、FTA是实现东亚区域经济利益的客观要求
通常认为,两种力量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整合,包括“市场驱动”和“制度驱动”的整合。市场驱动的整合是指运输成本下降或产业的自然分工所带来的经济版图扩大或改变,而制度性的整合则着眼于“贸易体制”(trading regime)的和谐化(harmonization),涵盖面除了传统的商品与服务贸易以外,也涉及新兴的电子商务与自动通关,以及跨国性的投资与相互认证等相关事宜。
1.东亚地区的市场整合已基本完成
东亚区域经济利益是随着区域市场的统一而逐步形成的。东亚形成区内市场的主要原因,是全球战略格局的变化所引起的东亚与外部经济关系的相应变化,以及东亚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后形成的内部市场扩张实力。冷战结束,使东亚区域市场趋向统一。由于东亚地区在冷战时期的战略作用下降,对美国来说,与东亚经济矛盾造成的利益冲突开始超过东亚在美战略格局中所具有的战略利益,因而美国对东亚政策进行了调整,迫使日元升值,取消“四小龙”的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优惠待遇。导致日本和“四小龙”的竞争力特别是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它们不得不寻求包括东亚在内的其他市场作为弥补。这样,20世纪90年代以来,整个东亚内部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关系基本打开,影响发展相互经济关系的非经济障碍也逐步消除。东亚区内市场此时应当说是基本完整了,它涵盖了东亚所有的重要的双边市场关系。而在此之前,尽管东亚内部有比较密切的经济联系,但上述一些重要的经济体之间却没有正式的经济关系,因而没有形成比较统一的东亚区内市场。
从贸易上看,1985年东亚的区内贸易仅占贸易总额的38%,而1997年这一比例已上升至50%。从贸易依存度上看,近十年来,东亚各国(地区)彼此间的贸易依存度都显著提高。利益相关导致整合意识提高。以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为例,日本的东亚区域内进口(出口)依存度从1989年的28.48%(28.33%),提高到2001年的40.26%(38.68%);而台湾的东南亚区内进口(出口)依存度从1989年的43.3%(34.30%),提高到2001年的52.10%(49.30%)。(注:洪财隆:“美丽的错误?—解析‘自由贸易协定’(FTA)现象”,(台湾)《亚太经济合作评论》,2002年12月号。)这一走势也和东亚地区直至20世纪90年代末才显露出整合意愿的态势相吻合。
2.制度性整合亟待推进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区域统一市场及区域经济利益逐步形成的过程中,东亚地区的贸易制度体系开始发生重大变化。总的趋势是与地区市场逐步开放相适应,区内贸易与对区外贸易的相关制度体系趋向融合,特别是区内经济体己开始合作寻求建立区内贸易的相对独立的制度体系。具体说,就是旨在将四个层面上的贸易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并衔接起来,从而改善地区的贸易制度体系,为地区经济利益的实现提供一个较好的区域制度环境。首先是WTO的层面,它为整个东亚建立区域贸易制度体系提供了一个完整的背景框架,各种区域性或双边性贸易制度都要在此框架内运作,不能违反其基本方向。其次是APEC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的渠道。第三是东亚区内各种多边贸易制度体系。其中最早建立起来的是东盟自由贸易区,经过一再提速,东盟老成员已在2002年基本达到了其初始目标。与此同时,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也作为向东亚领导人会议的建议由东亚展望小组提出。第四,东亚内部的双边自由贸易关系。目前发展最快的是日本与新加坡完成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同时日本、新加坡、韩国、泰国等东亚国家在近两年都已向各自不同的东亚目标国发出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
可以说,以上四个层面的合作都旨在推进东亚经济的制度性整合,但如前面所分析的多边主义及区域主义所面临的困境,使得制度性整合的步伐仍然大大落后于东亚整个区域市场的要求。因此,以双边合作为代表的制度性整合仍待推进。
三、近年来东亚国家纷纷加入FTA的原因
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地区的FTA出现了快速增加的趋势。尽管各国参与FTA的动机各不相同,但大致上都可以归入以下几点:1.发展经济潜能;2.安全考虑;3.特定政治目的;4.解决双方潜在冲突;5.促进自由化、平等化与流动性。(注:林家如:“区域贸易协议的发展与影响”,见“知识台湾”网站。www.homo,kimo.tw)从这几点来看,其原因不外乎经济与非经济两个层面。
1.经济因素:
FTA对区域内经济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区域内成员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措施之后直接对各成员贸易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第二类是指缔结FTA之后,由于区域内的生产效率提高和资本积累增加,导致各成员经济增长加快的间接效果。二者也分别称为静态效果和动态效果。
静态效果中最具代表性的影响是所谓“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贸易创造主要指区域内成员之间由于交易成本下降和贸易限制取消,导致本国内高成本产品被区域内其它成员低成本产品所替代以及过去受到双方数量和高关税限制的本国低成本商品出口扩大,从而给区域内进出口双方带来更多贸易机会和利益。通过FTA,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相互之间的交易成本,刺激贸易需求增长,使各国之间的产业分工进一步趋于合理。
“贸易转移”是指原有与区域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由于区域内交易成本的降低可能被区域内成员之间的贸易所取代。目前东亚区域内贸易的比重只有30%左右,远远低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等主要FTA高达50%~60%的水平。这也是各国对区域外经济依赖程度居高不下,容易受到外部经济波动影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FTA伙伴之间的贸易关系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对外贸易的稳定性和增长潜力。
动态效果主要包括“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前者是指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将产生生产和流通的规模效益,并带来产业集聚效果。后者是指随着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将促进区域内垄断行业的竞争,提高生产效率。对于FTA成员而言,贸易创造效应、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会带来许多正面影响,但是贸易转移效应也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原因在于区域内的低效率产品可能会取代非成员的高效率产品。一般来说,需要通过吸收高效率成员和扩大区域覆盖范围才有可能防止这一负面影响。
FTA对于吸收直接投资也会产生积极作用。一是因为多数情况下FTA协定本身包括了促进相互投资的内容,有利于区域内的资本要素流动。二是从贸易与投资的关系来看,随着贸易扩大效应的显现,跨境投资活动也会增加;三是由于区域内商品跨境流通成本降低,区域外企业在区域内投资生产的产品有利于进入整个区域市场。墨西哥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
2.政治与安全因素
FTA属于经济协定的范畴,但它却包含着深刻的政治、安全意涵,决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现象。例如,Jeffrey Schott就认为日本之所以积极推进与新加坡缔结自由贸易协定,美国之所以愿意接受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以及台湾之所以积极提议与美国订立自由贸易协议,主要是基于政治性的考虑。(注:Jeffrey J.Schott,"More Free Trade Areas",in Jeffery J.Schott (ed.),Free Trade Areas and US Trade Policy,Washington,DC:IIE,1989.)此外,近年来FTA中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政治性条款。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自由贸易区仅仅要求成员间相互取消贸易壁垒,但是,近年来美国签署的和准备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美国与约旦、以色列、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区协定,以及未来的美洲自由贸易协定)都有许多非贸易条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FTA共同应对全球性和区域性问题。在全球化时代,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越来越多地交织在一起,全球性和区域性问题越来越多:从环境保护到贸易中的环境条款,从劳工权利到贸易中的劳工条款,从知识产权保护到WTO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从艾滋病及其它传染病预防到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的“知识产权与公众健康”,从打击金三角贩毒到遏制东南亚恐怖主义活动,诸如此类的问题既超越了纯粹的贸易领域,也超越了整个经济领域。每个国家(即使是最封闭的国家)都不同程度地面临全球性问题和区域性问题的冲击,东亚也不例外。
这些问题的性质决定了单个国家、政府应对策略的局限性,如果通过FTA的渠道开展合作,则可以有效地协调各方立场,提出共同的应对方案。2003年春季,非典型性肺炎(SARS)肆虐东南亚,中国与东盟各国通过CAFTA的渠道开展了有效的合作,对遏制疫情蔓延起了重要作用
二是通过FTA推动国内改革,减少政治上的阻力。任何一个国家在谈判FTA时,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保护本国产业的问题。还会遭到某些国家的特定产业部门的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这成为政府谈判中的一大障碍和棘手问题。以日本为例,农业部门一直是日本重点保护的部门,日本农业部门也极力反对对外开放,日本选择几乎没有农业的新加坡作为第一个FTA的谈判对象也是想回避农业问题的谈判。然而一个国家要融入FTA浪潮不可能不开放其农业部门,FTA就为政府谈判提供了例外条款,使政府可以在缓冲期内,逐步开放其保护产业,同时,也使政府可以在较小的阻力和正当的名义下完成对这些产业部门的调整,提高其效率。(注:杜巧霞:“台湾对于RFA与FTA兴起之因应对策”,载台湾“中国经济研究院”主办的“东亚区域发展论坛”,2001年9月。)
三是通过FTA增加参与多边谈判的筹码,影响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注:李向阳:“新区域主义与大国战略”,载《国际经济廉政论》,2003年7~8月号。)对于一些小国而言,如新加坡、泰国,其自身经济实力十分有限,要想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取得有利地位,一个简易快捷的方法就是通过缔结FTA使得自身成为“轴心”(hub,Hufbauer,Schott,1994)。通过与大国签订FTA,小国可以成功地提升自身的谈判筹码(Bargaining),新加坡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注:Linda Low,Singapore's RTA Strategy.PECC TPF's Seminar on RTA.www.pecc.org.)
和全球多边贸易合作一样,每个国家都希望通过影响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而获益。无论大国与小国都希望在自由贸易区内获得主导权或发挥重要作用。大国力求获得区域内的主导权不仅仅是为了获得区域合作的内部收益,而且更重要的是获得区域合作的外部收益,即扩大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筹码,进而获得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过程中的主导权。单个小国不可能对此有所作为,除非他们联合起来采取一致行动。在国际贸易领域,一国对国际经济规则的影响力取决于该国能够向世界提供多大的出口市场。一国进口的规模越大,它对规则的影响力也越大。而FTA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扩大了一国的市场规模。尽管自由贸易区的成员之间没有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但只要大国能够拥有自由贸易区的主导权,自由贸易区就可能成为主导国家与其它大国讨价的筹码,最终把区域内规则转化为多边贸易规则。这被称为有序的谈判(Sequential Negotiation)。
四是通过FTA解决国际关系及安全领域的争端。南海地区一直是一个地区性热点,对于相关各方也是个十分敏感的问题。然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对稳定双方的政治关系,保证国家政治、经济安全有重大意义。通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制,有利于双方改善其地缘政治环境,促进南海主权纷争的解决。在2002年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与东盟各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是中国与东盟关系的一个重要进展,不仅标志着中国与东盟政治互信的深化,也有利于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此外,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中国—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以此为契机,启动了我国与东盟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