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钱荒”成因再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因论文,宋代论文,钱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08)02-0046-07
一、问题的提出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写过一本《中国经济通史(第五卷)》,其中谈到宋代钱荒的诸般成因[1]797~806。在该书中,我认同刘森、乔幼梅等先生的看法,认为“宋代钱荒的根本原因是商品经济高涨,交换规模扩大与细碎性金属货币支付能力有限这样一个矛盾”[2]。但同时认为宋朝所铸铜钱持续流向辽、夏、金辖区,并大量流向海外;民间销钱铸器以谋利现象的屡禁不绝;大量铜钱积贮于官府(含中央和地方政府)与私家地主、商人,也是钱荒的重要成因。根据袁一堂、高聪明等先生的研究,宋代货币流通体制是一种垄断性的货币投放体制,在这种体制下,铜钱不断向官府集中,则加剧了民间钱荒的程度[3]。高聪明认为,宋代“钱荒”的根本原因是商品经济发展中的内在矛盾,即商品经济一定程度的发达与商品生产不发达这一矛盾:货币只是单纯的财富象征,没有以生产资本的形式进入生产领域,因此不断被作为一般财富贮藏,而退出流通领域。[4]340汪圣铎则认为钱荒是“封建国家财政收支促成的钱币大循环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的”[5]249。这些研究极富教益,深化了学界认识。这些成果均被采入拙著,这代表我当时的认识水平。
近年来我在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唐宋之际的经济变迁与政策转轨》之过程中,广泛研读学界新成果,在深受学界诸贤启迪的同时,不免又产生了新的疑惑。如我原先认为,贱金属铜币可以满足当时细碎性日常贸易的需要,但无法满足规模日益扩大的中长途贸易的需要。然而宋代历史实际表明,长途贩运性贸易可以使用交子、钱引等纸币,还有银锭和钞引等有价证券,“钱荒”主要还是体现在日常细碎性贸易中,这该如何解释?又如,袁一堂在考察北宋钱荒时认为,铜钱币值高于币价,亦即铜钱的币面值低于币材值[6]。汪圣铎亦指出,宋代“铜钱的实际购买力即市场价格,大大低于其实际价值”[5]243。但高聪明却认为上述判断“难以使人信服”[4]336。究竟何是何非,殊难一概而论。我在研读史料的过程中,不免稍加留心,并将宋钱的币值问题与宋代的钱荒问题联系起来加以理解,故以“再探”为名,撰成此文,以俟学界同好教正。
二、分析宋代“钱荒”现象的两个前提性认识
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商品经济正常运行的润滑剂。诚如高聪明先生所说,“钱荒”问题确是我国传统社会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此阶段之前,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程度很低,或者在完全没有商品经济的社会中,当然不会出现“钱荒”;此后,在较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商品转化为货币的困难也不会存在。(应当补充一句,至少不会因为货币的缺少而造成商品转化为货币的困难。)就我国的历史实际而言,“钱荒”主要出现在中唐至明中叶这一段时期内,尤以两宋最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市场上可以流通的铜钱不足,特别是民间“钱尤难得”,下层百姓倍感困窘并深受其害。到明中叶,白银货币化完成,贵金属货币体系取代贱金属货币体系以后,“钱荒”现象方得终结。
分析宋代的钱荒,我们首先可以得出两点认识:一是钱荒现象主要发生在东南地区;二是钱荒并不是当时所生产并拥有的铜钱总量真的无法满足市场上商品流通的需要。对于第一点,我们可以从众多宋代的史料记载中看出来。早在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即已出现“是时,以福建铜钱数少,令建州铸大铁钱并行”(《宋史》卷180《食货志下》)的记载。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据田锡所云,江南、两浙等处,“彼中难得钱”(《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46,咸平三年三月丁未条)。北宋中叶,欧阳修说:“今三司自为阙钱,累于东南划刷,及以谷帛回易,则南方库藏,岂有剩钱!闾里编民,必无藏镪。故淮甸近岁,号为钱荒。”(《欧阳修全集·奏议集》卷三《论乞不受吕绍宁所进羡余钱札子》)历仕仁、英、神三朝的大臣张方平说:“东南六路……农民困于输钱,工商窘于射利,谓之钱荒,人情日急。”(《张方平集》卷二六《论讨岭南利害九事》)苏轼说:“浙中自来号称钱荒,今者尤甚。”(《苏轼文集》卷三十《乞赈济浙西七州状》)在众多议论中,所提到的“钱荒”多发生在东南地区。这既是因为东南地区是宋代财政赋税的重要征收地区,每年都会向中央政府上供大批铜钱,更是与当地的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紧密关联。相形之下,在北宋都城开封和西北沿边诸路,是没有钱荒现象的,因为这些地区每年都会有大量的钱币汇聚而来。这说明前引袁一堂、高聪明、汪圣铎等先生对宋代垄断性货币投放体制的批评是有道理的。
第二点认识是:钱荒并非因为铜钱数量短缺所致。北宋中叶李觏曾经说:“朝家治平日久,泉府之积尝朽贯矣。而近岁以来或以虚竭,天下郡国亦罕余见。夫泉流布散通于上下,不足于国则余于民,必然之势也。而今民间又鲜藏镪之家,且旧泉既不毁,新铸复日多,宜增而却损,其故何也?”(《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一六《富国策第八》)李觏所说的“旧泉既不毁,新铸复日多”,反映了宋代可使用的铜钱在数量上是惊人的。宋代是我国历史上铜钱数量最多的一个时期。宋太祖开宝九年(976),仅升州(建康,治今南京)铸铜钱30万贯(《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一),与中唐鼎盛时期的铸币量相差无几。到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饶、池、江、建四大铜钱监全部建立,铸钱量达到每年135万贯(《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一之一)。稍后到景德末年(1007),增至岁铸183万贯的水平(《长编》卷九七,真宗天禧五年岁末附记)。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更创下年铸300万贯的记录(《梦溪笔谈》卷一二)。到铸造铜钱最多的宋神宗时期,每年铸造量高达五百万贯以上,用铜约2千万斤(《文献通考》卷九《铸币考二》)。据日本学者宫崎市定1943年的考证,有宋一代仅官铸铜钱就有二亿贯。我国著名货币史专家彭信威估计,北宋自铸钱币,连同前朝旧币,“全部货币流通量当在二亿五六千万贯”[8]541。汪圣铎认为,若不考虑铜钱被销毁的情况,到北宋末年政府铸行的铜钱总共约有三亿贯。以当时有一千万户计,平均每户可支配30贯[8]128~129。因此宋代的铜钱在数量上并不少,应该能够满足民间细碎性日常交易的需要。显而易见,认为钱荒就是铜钱不够使用的观点自然是站不住脚的。
关于钱荒的成因,南宋时有人分析说:“今日之钱,鼓铸不登,渗漏不赀,鉟销日蠹,私家藏匿,叠是四弊,固宜铜钱日少而无以济楮币之流行。”(《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四三)这个认识,比较完整地勾勒出导致钱荒局面的直接原因。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就会产生新的疑惑。为什么政府铸造铜钱的数量会减少?为什么铜钱会大量外流?什么原因促使民间居然冒死犯禁去销毁铜钱?又是什么原因导致民间持续贮藏铜钱,使其沉淀下来而退出了流通?
事实上,这些表面原因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更为重要的深层原因,那就是铜钱的钱面值(名义价值)小于其币材值(实际价值),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基于以下几个因素的考虑。
三、从民间销钱铸器看铜钱币材值的低估
民间冒死犯禁,销钱为器取利,是宋代历朝面临的棘手问题,法禁再严,都难以禁戢。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如果能够获取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家甚至会践踏世间的一切道德与法律去追逐它。相形之下,宋代销钱铸器的利润更为诱人。“销熔十钱,得精铜一两,造作器物,获利五倍”(《张方平集》卷二六《论钱禁铜法事》)。“江浙之民,巧伪有素,销毁钱宝,习以成风。……计一两所费不过十数钱,器成之日,即市百金。奸民竞利,靡所不铸,一岁之间,计所销毁,无虑数十万缗。两司所铸未必称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六,绍兴五年十二月辛亥条)。“一钱之毁,鬻利十倍”(《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一四八)。“且以铜钱一百文足为率,变造成器物十两,卖钱(仅)[近]一贯,获利至厚”(《筠溪集》卷三《户部乞禁铜器札子》)。“[绍兴二十一年]十有二月,尚书司封员外郎王葆言:‘民多销铜钱为器,利率五倍,乞禁约。’诏申严行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二,绍兴二十一年十有二月条)。上引各种不同的史籍都说明宋代销钱为器可获利五倍至十倍,这样高的收益,当然会使不少人铤而走险去从事盗铸。但是,为什么销钱铸器会得到这么大的利益回报呢?销熔钱币与铸造铜器这两道程序当然会增加所铸铜器包含的物化劳动,还有,因法律禁止增加了铸造铜器的风险成本,这也可以使其价值增加。然而,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所铸铜器的新价值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比原材料的价值高出五倍以上,因为若是两者价值大致相等,就不能说明在政府的严刑酷法下为何还有那么多的盗铸现象发生。所以,对此现象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作为原料的铜钱,其币面值即实际购买力大大低于币材值即其实际价值。
四、从铜钱“泄于四夷”看宋钱境外购买力的高扬
拙著《中国经济通史(第五卷)》中辟有专节“一国所铸,四朝共用”,叙述宋钱乃是辽、夏、金等并立政权的通用货币,认为若从货币角度看问题,则宋辽夏金俨然处在一个货币体系中,北宋所铸的巨额铜钱为这个货币体系构筑了坚实的基础。更有甚者,宋钱大量流向东亚地区的高丽、日本,东南亚地区的交趾等国,以及印度半岛和波斯湾阿拉伯地区。宋朝虽然屡次严申铜钱出塞下海之禁,但宋钱“散诸四夷”的情况却愈演愈烈。对于这种情形,时人刘挚上疏感慨:“使四夷不劳而获中国之利以为利,三边之所漏,海舶之所运,日积一日,臣恐竭吾货财,穷吾工力,不足以给之,而区区之算税,权其得失,何啻相万哉!”(《净德集》卷一《奏乞放免宽剩役钱状》)对于政府从松弛钱禁与铜禁中获得的利益不以为然,认为是所得远小于所失。
南宋时期,已经出现了“头枕东南,面向海洋”的海洋发展路向,社会经济对海外贸易非常倚重,政府的财政收入与繁荣的海外贸易密切相关。但是,海外贸易的繁荣,同时也引发了铜钱的大量外流。当时不仅外来蕃商和本地商人以及一些权贵势要透漏铜钱邀利,就是普通百姓,也多想从中获得收益。“海上人户之中下者,虽不能大有所泄,而亦有带泄之患。而人多所不察者,盖因有海商或是乡人,或是知识,海上之民无不与之相熟。所谓带泄者,乃以钱附搭其船,转相结托以买蕃货而归,少或十贯,多或百贯,常获数倍之货。愚民但知贪利,何惮而不为者。又有一等,每伺番舶之来,如泉、广等处,则所带者多银,乃竟赍现钱买银,凡一两止一贯以上,得之可出息二贯。此乃沿海浙东、福建、广东之民无一家一人不泄者,此一项乃漏泄之多者也”(《敝帚稿略》卷一《禁铜钱申省状》)。铜钱的大量外流,成为政府的一大心腹之患,相关的法令频频出台。“[乾道七年三月]乙酉,立沿海州军私赍铜钱下海船法”(《宋史》卷三四《孝宗纪》)。为了使法令受到民众的重视,要求“诸禁铜钱出中国条制,州县每半年一晓示”(《庆元条法事类》卷二九《榷禁·铜钱金银出界》)。“诸以铜钱出中国界者徒三年,五百文流二千里,五百文加一等,徒罪配三千里;从者配二千里。流罪配广南,从者配三千里。三贯配远恶州,从者配广南。五贯绞,从者配远恶州。知情引领停藏负载人减犯人罪一等,仍各依从者配发。以上并奏裁,各不以赦降原减”(《庆元条法事类》卷二九《榷禁·铜钱金银出界》)。所谓出界,离开海岸五里外就算出界。为了有效地禁止铜钱外流,法令中还规定了官员搜捉铜钱下海的职责,对于勤于职守,能够捕获罪犯者予以赏赐,对玩忽职守、怠于政事者予以惩处;奖励举告;禁止用铜钱与蕃商交易;甚至要求打造海船时要将政府的禁令雕刻在船梁上,违者杖八十(《庆元条法事类》卷二九《榷禁·铜钱金银出界》、《榷禁·铜钱下海》)。这些严苛的法令,正可以从反面说明当时铜钱的透漏现象是非常严重的。
严厉的法禁之下,却是铜钱持续大量外流。铜钱不仅流向辽、西夏与金等国内各少数民族政权,而且通过海路输送到今天的日本、朝鲜、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阿拉伯各国等东亚、东南亚和西亚各地。黄纯艳指出,宋代所铸的铜钱,在当时的海外诸国作为通行货币使用,需求量很大。如在高丽、日本和交阯,宋钱均作主货币行用,即使在实行金银本位制的东南亚(交阯除外)以及印度南部沿海和阿拉伯地区,宋钱也担当着辅币功能[9]。应该看到,这时的铜钱外流,是在平等的商品贸易中实现的,因此,虽然有政府法令的干预,铜钱到底是流入还是流出,主要依据的还是商品价值规律。同样的一贯铜钱,远涉重洋到海外贩运货物来华后,可以获得惊人的利益回报。“每是一贯之数,可以易番货百贯之物,百贯之数,可以易番货千贯之物,以是为常也”(《敝帚稿略》卷一《禁铜钱申省状》)。这样大的利润差距,只能说明宋代铜钱的价值被大大地低估了,于是它才会源源不断地流向海外。如果我们拿宋代铜钱的大量外流与明代白银的大量涌入进行对比,就更能说明问题。《白银资本》一书的作者贡德·弗兰克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在中国以及其他大部分印度市场上……用10盎司,至多12盎司白银就能购得1盎司黄金;在欧洲则需要用14到15盎司。”[13]187他还引用中国学者全汉昇的研究成果说明,“中国的银价是西班牙银价的两倍”[10]192。正是因为明代中国银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所以虽然有西班牙政府的掣肘,但是产自美洲的大量白银还是通过菲律宾岛进入中国。同样的道理,宋代铜钱的大量外流,亦是因为其国内价格即市场购买力远远低于其国际市场的价格,因而虽有政府严苛的法禁牵绊,其势仍不可抑遏。
五、从铜钱积贮沉淀看民间对铜钱实际价值的认同
一种情形是铜钱在各级政府的沉淀。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知益州凌策讲:“诸路钱岁输京师,四方由此钱重而货轻。”(《宋史》卷一八○《食货志下》)宋神宗时吕陶说:“现钱大半入官,市井少有转用。”(《净德集》卷一《奏乞放免宽剩役钱状》)苏辙也说:“官库之钱,贯朽而不可校;民间官钱,搜索殆尽。市井所用,多私铸小钱,有无不交,田夫蚕妇,力作而无所售。”(《栾城集》卷三七《乞借常平钱置上供及诸州军粮状》)这些议论,所反映的都是赋税货币化程度提高后,导致铜钱进入政府库房沉积而退出了市场流通的现象。但是,这种铜钱沉淀的情形,在数量上不可能很多,因为政府有收有支,事实上宋代政府的财政开支往往是捉襟见肘,又会将征收来的货币赋税通过各种渠道返回民间。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征收货币赋税,反而有可能推动货币流通速度的加快,减少钱荒的压力。因此,更需要关注的是另外一种情形,民间贮藏铜钱导致的沉淀。
宋代富家积贮铜钱的情况非常普遍,史料中此类事例俯拾即是,而且学界论及钱荒成因的论著亦多所称引[4]313~316,为人熟知,故此处不再重复罗列。需要强调的是,两宋官僚、地主、商人,特别是高利贷者泰半具有积贮铜钱的惊人偏好。这种偏好对于纡缓钱荒困境极为不利。因此,政府多次采取措施予以干预。譬如,南宋高宗绍兴年间曾立法规定民间持有铜钱的数量,力图减少沉淀,加快铜钱的流通。“[绍兴]二十九年立为限制:命官之家存留见钱二万贯,民庶半之。余限二年,听变转金银、算请茶、盐、香、矾、钞引之类。越数隐寄,许人告”(《文献通考》卷九《钱币二》,考九七下)。为了缓解铜钱不足的局面,政府强令民间不得储存大量的铜钱,逼迫其在两年内将其使用或变换为金银、钞引来贮藏。这一法令的立法意图是明确的,但是它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可避免地遭遇尴尬,因为执法的成本太高,而民间亦可千方百计地规避,实际效果有限,徒然扰民。因此马端临不客气地评价这种作法为“末策”(《文献通考》卷九《钱币二》,考九七下),殊不足取。宋人张义端曾记述过发生在南宋都城临安的这样一件事情:“京下忽阙见钱,市间颇皇皇。忽一日秦桧之呼一镊工栉发,以五千当二钱犒之,谕云:‘此钱日间有旨不使,早用了。’镊工亲得钧旨,遂与外人言之,不三日间,京下见钱顿出,此宰制天下小术也。”(《贵耳集》卷中)铜钱的沉淀是宋代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政府也曾采取了多种手段,希望能够解决。但像这种诱骗的方式真是令后人齿冷!当然,稗官野史所载,未足凭信,但是,两宋时期与此相类的政府对市场的野蛮干预,确实不在少数。这样的情况,足以说明当时民间贮藏铜钱引发通货沉淀现象的严重。民间大量地储存铜钱使其沉淀,一方面是因为楮币泛滥,劣币驱逐良币所致,另一方面也与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实际价值不无关系。
六、从政府的铸造成本看铜钱实际价值的低估
政府把持铸币的管理权,能否从中取利,这是我们比较铜钱名义价值即购买力与其实际价值关系时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政府垄断钱币铸造权以后,民间违法盗铸与私销的行为就没有中断过。“钱重则私销,钱轻则私铸”,这是足值货币通行时期的一般规律。钱材值若高于钱面值(此即“钱重”),民间就会销钱以铸器来争利(此即“私销”)。反之,若钱面值高于钱材值(此即“钱轻”),则民间就会铸钱来牟利(此即“私铸”)。只有钱面值与钱材值大致相当,私铸现象才会减少,社会经济生活也能够平稳运行。因为金属铸币本身即是一种商品,这就需要政府铸造足值或基本足值的钱币,所以,铸钱是不应该有盈利的。北宋中叶苏辙说,宋初“官铸钱大率无利”(《文献通考》卷九《钱币二》,考九七上)。而据宋徽宗朝蔡京之子蔡絛所著《国史补》中的一则记载,直到北宋末年,政府铸钱业仍是一个不赚钱的行业。“盖昔者鼓冶,凡物料火工之费铸一钱凡十得息者一二,而赡官吏、运铜铁悉在外也。苟稍加工,则费一钱之用始能成一钱。而当十钱者其重三钱,加以铸三钱之费,则制作极精妙,乃得大钱一,是十得息四矣”(《文献通考》卷九《钱币二》,考九七上)。蔡絛的目的是为其父蔡京铸行当十钱攫取民间财富辩护,因而其内容是可信的。依照“铸一钱凡十得息者一二,而赡官吏、运铜铁悉在外”来分析,北宋时期铸币在表面上或可略有收益,这是因为政府垄断了矿山的开采和冶炼,并且所用工匠往往是服役的厢军和服刑的罪犯,这样自然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但是必须强调,这里尚未计入管理成本(“赡官吏”)和运输成本(“运铜铁”)。若计入这两项成本,政府收支账面上的微薄盈利将立即化为乌有。宋神宗时期大举鼓铸,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国库财富,因此推想当时的铸币不至于亏空或亏空很多。至于政府人为铸造不足值的钱币如当十钱,固然能够迅速取利,但是这些不足值的钱币与原先较重的钱币并用,反而导致私铸四起,激起社会各阶层的反对。
进入南宋以后,一方面政府掌握的铜矿资源减少,另一方面铸钱完全成为亏本的事情,使得政府缺乏铸钱的积极性。据史料记载:“绍兴初……每铸钱一千率用本钱二千四百文。”(《文献通考》卷九《钱币二》,考九七下)这使我们想起了中唐时期铸钱亏本之事。据《旧唐书·食货志》的记载,天宝年间(742-755)每千钱费七百五十,似稍有盈利,估计亦未计入管理成本和运输成本;而到建中元年(780),江淮监铸钱“度工用、转运之费,每贯计钱二千,是本倍利也。”即计入运输成本后,钱材值超过钱面值的一倍。及至南宋中后期,“今冶司一年所铸,不过一十五万贯,而费近二十文之本方成得一文之利”(《敝帚稿略》卷一《禁铜钱申省状》)。铸币亏空这么大,或许有经办机构挥霍靡费的可能,但20:1的悬殊比例,应该可以说明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是低于其实际价值的[5]382~384。
要言之,即使北宋时期铸币稍有盈余,也不能说明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与其实际价值基本相当,而是因为政府对铸造铜钱的成本的估算没有依照市场法则;及至南宋,铸币大亏的事实更是确定不移地说明了铜钱真实价值的低估。
七、从铜的生产看铜钱实际价值的相对稳定
判定宋代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还需要对宋代铜的价值变化进行分析。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它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关系。随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商品的价值呈现下降的趋势。就宋代铜的生产来说,生产技术确实得到一定的提高,据记载,宋仁宗景祐二年,“[许]申在三司,乃建议以药化铁与铜相杂铸,轻重如铜钱法,而铜居三分,铁居六分,皆有奇赢,亦得钱千,费省而利厚。因入内都知阎文应以纳说,朝廷从之,即诏申用其法铸于京师”(《长编》卷一一六,景祐二年春正月壬寅条)。这是宋代开始使用胆水制铜法的开端。胆铜的质地不如以前冶炼方法生产出来的铜,因此宋仁宗朝实行胆水制铜一段时间以后就停止了,直到宋哲宗朝,才恢复用这种方法制造铸钱用的铜材[14]。由此我们可以说,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宋代铜的价值会呈现出下降的趋势。那么,该如何看待这种趋势呢?据此能够否定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的判断吗?我认为,宋代铜的价值下降的趋势当然会对铜钱的价值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足以弥合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之间的差距。因为宋代基本的冶炼技术没有发生变化,而宋哲宗朝以后用胆水制铜法生产出来的铜材数量有限,特别是南宋时期各钱监多有废弛,每年产铜和铸钱的数量更少。据王菱菱考证,宋代可考的胆铜最高年产量是北宋徽宗政和年间的187万多斤,但是到了南宋高宗绍兴末年,胆铜的产量锐减到21万斤,以后更是每况愈下[12]104~105。因此,我们可以谨慎地推断,宋代提炼铜的技术进步虽然对铜的价值有影响,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事实。所以我们可以说,宋代产铜技术的进步不能成为否定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的理由。
事实上,宋人叶适已经觉察到了铜钱购买力的改变。他说:“方今之事,比于前世,则钱既已多矣,而犹患其少者,何也?古之盛世,钱未尝不贵而物未尝不贱。汉宣帝时,谷至石五钱,所以立常平之法。唐太宗新去隋乱而致富强,米斗十钱以上为率。何者?治安则物蕃,物蕃则民不求而皆足,是故钱无所用。往者东南为稻米之区,石之中价(财)[才]三四百耳,岁常出以供京师而资其钱;今其中价既十倍之矣,不幸有水旱,不可预计,惟极南之交、广与素旷之荆、襄,米斗乃或上百钱为率耳。然大要天下百物皆贵而钱贱,瓜(匏)[瓠]果蓏,鱼鳖牛彘,凡山泽之所产,无不尽取。非其有不足也,而何以至此?且以汉、唐之赋禄较之于吾宋,其用钱之增为若干?以承平之赋禄之于今日,其用钱之增又若干?东南之赋贡较承平之所入者,其钱之增又若干?昔何为而有余?今何为而不足?然则今日之患,钱多而物少,钱贱而物贵,明矣。”(《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二《财计中》)叶适通过从汉唐到宋代的物价比较,看出宋代较之汉唐“钱多”而又“钱贱”这一社会现实,仍然反映了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低于其实际价值。
八、明中叶以白银为本位的贵金属货币体系的确立导致“钱荒”现象的终结
既然说宋代钱荒的根源是铜钱的名义价值长期低于其实际价值,那么,我们不禁要继续追问,这一矛盾何时凸显?何以凸显?
这就需要我们能够用长时段的视野,将中唐以来至明代中叶的“钱荒”现象作一个通盘的考察。中国古代的钱币制度,虽然很早就有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和以刀布为下币的传说,但直到汉代才真正使货币内容制度化,确立了铜钱本位的贱金属货币体系[16]14,中央政府将铸币权收归已有,铸造发行了足值的铜钱——五铢钱。五铢钱行用的数百年时间里,因为它是足值的钱币,所以其名义价值与其实际价值大体上是相称的。
从东汉直至唐代前期,中国的货币经济进入一个相对不活跃的时期,大致就是全汉昇先生称之为“中古自然经济”的阶段。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支配下,民间的商品交换活动不仅较少而且每次交易的数量不大,商品流通的细碎性决定了贱金属的铜钱适合担当交易的媒介。正如宋人张方平所描绘的图景:“彼穷乡荒野,下户细民,冬正节腊,荷薪刍入城市,往来数十里,得五七十钱,买葱茄盐醯,老稚以为甘美,平日何尝识一钱!”(《张方平集》卷二六《论率钱募役事》)普通的小农家庭,每年能够用于商品交易的收入有限,因而价值较低且适合储藏的铜钱就成为民间使用的主要货币。在较为偏远的农村,还多有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对钱币的依赖程度不深。因此,在这个阶段,即使因为政府对铜钱的铸行进行管制而导致其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发生背离,对民间经济的影响也是微小的——谷帛都可以充当交易的媒介,积蓄谷帛比占有钱币更重要,因此,铜钱的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矛盾还没有条件凸显。
唐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开始繁荣,随着工商业城市的兴起,海外贸易的扩展,需要越来越多的钱币参与商品流通,铜钱开始出现一定程度的短缺。铜钱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交易手段的不足,就出现了“钱荒”的苗头。五代时政权分立,每个政权都会从经济上排挤竞争对手,垄断铜钱的行用,禁止铜钱出界就成为当时各个分立政权采取的经常性措施。政府对铜钱的严格管制,使得铜钱和铜器不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无法决定其价格,于是其名义价值开始持续地背离了它的实际价值。再加上宋代政府赋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每年有大量的铜钱在各地和各级政府间进行周期性地流转,往往会出现铜钱供给的周期波动。这样,北宋中叶以后,在商品经济发展最快的东南地区,钱荒现象就不可遏抑地出现了。
与宋代不同,明代的钱荒不是铜钱供给的缺乏,而是白银的短缺。因为本国白银矿藏有限,明代的商人通过海外贸易将欧洲殖民者在美洲攫取的大量白银源源不断地输送回国。最终,明代实现了白银的货币化,确立了白银为主币的贵金属货币体系。也就是说,中唐至明中叶持续七八百年的“钱荒”现象,在商品货币经济不断繁荣的背景下,恰与以铜钱为主币的贱金属货币体系逐渐让位给以白银为主币的贵金属货币体系这一历史过程相重合。在贱金属货币体系向贵金属货币体系的转进过程中,一个耐人寻味的插曲就是宋代纸币的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金银货币化的进程,虽然宋代金银的使用在增多[14]586~593,特别是白银的货币化进程实际上在宋代已经开始,当然其程度估计在学界尚有分歧[15]。然而,宋代纸币的行用经常受到来自政府的各种干扰,往往变成政府榨取财富的工具。当纸币承载了太多的政治功能,必然导致滥发滥用,丧失了信用而夭折[16]。
回到前文的问题,钱荒现象是宋代铜钱的名义价值长期低于其实际价值的外在表征,而它正是由于中唐以降商品货币经济的日益繁荣而诱发的。这一矛盾的最终解决,就是贱金属货币体系向贵金属货币体系的转变。明中叶以后铜钱不再是商品流通中的主币,于是其名义价值与实际价值之间的矛盾就失去了爆发的基础,不再凸显。
综上所述,宋代铜钱的名义价值即实际购买力长期低于其实际价值,结果导致铜钱的销熔、外流和沉淀等痼疾不仅不能舒解,反而愈演愈烈,而政府赋税的货币化与严厉的“铜禁”和“钱禁”法令,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加剧了流通中铜钱的缺乏。宋代各朝不断出台“铜禁”与“钱禁”法令,虽然日甚一日地严密和苛刻,甚至直接干预具体的市场活动,但法禁愈烈,货币违禁现象愈严重,说明这些法令从根本上不符合历史发展要求,因而其制定与施行是错误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熙丰变法时期松弛铜禁与钱禁有积极的意义。不管这个政策背后的意图何在,但这些措施符合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趋势,在实施中有助于铜材与铜钱自由进入市场,作为商品在竞争性交换中实现其市场价格与自身价值的统一。惜乎王安石变法遭遇“元祐更化”之重挫,其所推行的种种举措,不管是具有正面效果还是反面效果的举措一概废罢,给后人留下多少感叹和思索!
[收稿日期]2007-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