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机关职业化建设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机关论文,建议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审计职业化是国家审计的发展趋势,当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审计职业化程度普遍较高。在我国,法官和检察官已经启动了职业化进程,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1995年制定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分别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任职条件、任免、回避、等级、考核、培训、奖励、惩戒、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作出了规定,为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化奠定了法律基础。实行审计职业化,可以借鉴我国法官和检察官职业化的经验,通过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审计人员的职业准入、职业培训、职业道德和职业保障等作出规定,从制度上确保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权。
一、建立审计职业准入退出机制
通过职业化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审计人员选任程序,统一审计人员选任标准,从学历、任职资格等方面提高审计人员职业准入门槛,确保审计人员从一开始就具有良好的素质,不合格的人员进不了审计部门。
(1)严格职业准入
实行审计职业化首先要解决审计人员遴选机制的问题。审计工作专业性较强,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审计人员担负着检查监督会计,规范经济运行的重任,因此,在职业准入上要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建立类似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应是确定这一“门槛”的重要参考。目前,我国的国家审计人员大部分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审计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不可能脱离这一制度框架另起炉灶,应在该制度框架下研究审计职业准入。一方面,不能完全依赖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不可能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资格、工作经验等做过多的限制。另一方面,也不能照抄照搬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审计资格考试无论在社会影响力和适用范围上,都无法与国家司法考试相提并论。如果把通过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作为公务员考试的一个基本条件,则有可能把绝大多数人挡在门外,大大缩小了选择的范围,反而降低了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在许多审计体制较为先进的国家,审计人员的受聘专业资格比国家公务员更加严格。因此审计执业资格的认证上岗是今后我国审计职业化发展的方向。
此外,在审计人员的考入机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上级审计机关和基层审计机关设置不同的资格条件。比如,在省级以上审计机关的考试录用中,学历层次可以设定为硕士研究生以上,而对县(市、区)等基层审计机关可以适当放宽,以适应不同层次审计机关的需求。
(2)建立退出机制
建立硬性淘汰制度,将优胜劣汰的竞争理念引入到审计人员考核、选拔、任用、晋升、退出的全过程中。凡是考核排名靠后的人员,应进行交流轮岗,并依法规定硬性淘汰标准促进审计队伍的流动性。建立问责制,引入“引咎辞职”制度。《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都对“引咎辞职”做出明确规定,对于普通审计人员,若违反规定,也可以通过引咎辞职的方式离开审计队伍。对于审计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可以将其责任作明确的规定,若违反相关规定,就应该辞去领导职务。完善退出的配套法规,尽早制定完善审计人员正常退出机制的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考核惩戒的操作细则,依法保障审计人员的陈述、申辩、救济的机会和权利。同时,要营造宽松的“退出”环境,加强审计人员职业生涯规划,为广大审计人员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职业观,以正确的理念和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审计人员正常退出机制的健全完善。通过建立退出机制,将达不到有关标准的人员逐步淘汰出审计队伍,促使审计人员不断进取,在审计队伍内部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
二、完善审计职业培训体系
通过职业化建设,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伴随审计人员职业生命始终的审计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水平,使其胜任本职工作。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关于贯彻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意见的实施办法》都对加强审计队伍培训和建设、提高专业素质等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把职业培训作为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1)科学设置培训内容
围绕培训对象的需求,选择和设置培训内容,使培训内容更有针对性。针对目前审计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求,切实抓好党的理论、上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培训,着力提高审计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整体文明程度。在培训中,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提高能力的关系,把重点放在提高能力上:处理好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新知识、新技能的关系,在吸收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上下工夫。针对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不同的能力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分层次培训。领导干部要着力培养其驾驭全局能力、科学管理能力、统筹兼顾能力、把握机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使其在领导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上不断成熟,不断提高。审计人员则要围绕培养“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的要求,侧重于培养和提高其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战能力,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审计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
(2)改进培训方式
注重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行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教学方法,适当增加现场观摩、参观考察、学员讲学等内容,变灌输式为引导启发式,变传授知识为研究学问,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使审计人员由被动接受培训变为主动学习思考,切实提高教育培训效能。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完善考学、述学、评学制度,审计人员述职时要述学,对审计人员测评时要评学,对审计人员考核时要考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审计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予提拔使用,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指挥棒”作用。比如,可把职业培训的成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基本条件,或在干部选拔中予以加分,这一要求必将大大提高审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要按照不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制定审计人员工作岗位必备知识、能力参照标准,对培训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研究待岗、转岗等处理办法。
(4)突出培训重点
加强审计机关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各地审计机关近年来针对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措施。比如,对缺少系统专业知识的人员,有计划地选派到高校学习财经理论知识,为他们日后的工作奠定必要的专业基础;选派年轻业务骨干出国学习培训,开阔他们的视野,提升业务水平;针对计算机审计人才缺乏的现实,选派业务人员参加审计署的中级培训,等等。这些措施对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下一步,各地审计机关要继续按照专业化建设的要求,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问题,为审计事业的发展储备中坚力量。
三、增强审计机关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监督职责存在的基石,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以我国现行的行政审计模式,国家审计机关的监督力度受到一定影响,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外部监督。解决独立性问题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改为立法型体制,通过修改宪法和法律,确定国家审计直接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或建立一府三院的格局,从根本上解决独立性问题。二是改变现有体制模式,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增加独立性,总体原则是真正把宪法关于审计的规定落实。具体措施有:
一是维护国家审计的宪法地位。审计是一种国家制度,宪法对国家审计的设立、职责、体制都作了明确规定,非因宪法的修改不得改变。任何组织都要自觉维护审计的宪法地位,不得随意改变国家审计的设立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削弱审计监督。维护国家审计的宪法地位,有利于保持国家审计机关稳定,提高审计机关地位,树立审计机关权威,避免和减少行政干预。
二是提高审计机关的行政级别。由于审计是一种综合性、高层次监督,要求监督者比被监督者更具有力量。下级无法监督上级,平级之间的监督力量较弱。通过提高审计机关行政级别的办法增强审计监督的力量,建立一种“上审下”的格局将更有利于增强独立性,提高监督成效。如检察院、法院比同级部门高半格,其执法力度就大,阻力就小。
三是真正确立对行政首长负责的管理模式。现行法律规定,国家审计对同级行政首长负责。实践中,审计机关有的由政府副职分管,而被审计单位的一些重大事项往往是由同级政府副职决定的,这就容易形成审计就是审计自己领导的尴尬局面。实行对同级行政首长负责,就可避免和减少同级政府副职及部门的干扰影响。当与被审计单位出现矛盾的时候也容易解决。因此,真正建立对行政首长负责的管理模式,确定审计机关受行政首长的直接管理,对行政首长负责。
四、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
审计职业道德是在国家审计机关范围内形成的具有一定约束力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习惯的总称,其目的在于在社会公众中提升国家审计的职业形象和公信力。
(1)强化职业意识
审计人员应该形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即发现会计信息系统中的错误或缺陷,在不受外界不正当干扰的情况下做出独立的判断,并且能够顶住外界的压力对其加以披露。这种职业意识是随着职业化规范的健全而逐步强化的。职业化规范的推广实施过程就是强制审计人员规范工作,由行为上的强制延伸到思想意识上约束的过程。我国国家审计准则明确规定了审计行为准则,提出了审计工作应达到的质量要求,为评价审计人员的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解决审计争议提供了仲裁标准。它在赋予审计机关权力的同时也限制了审计人员滥用权力,帮助审计人员建立起一种负责、公正的职业意识,而这正是审计独立所需要的。
(2)提升职业形象
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专业形象。审计中,审计人员既要把握原则又要谦虚谨慎,要充分体现审计专业技能和技巧,以无可辩驳的业务能力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尊重和认可。二是廉洁形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和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积极创新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报送审计、交叉审计、审计业务会议、审计回访等制度,探索审计实施和执行相分离的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八不准”,切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以廉洁的行为维护审计独立,取得公众认可。三是权威形象。在这方面,应该借鉴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APC)的方法,将审计机关的负责人推向前台,参与制定有关的公共关系政策,宣传审计,解读审计,提升其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进而提升整个审计机关的整体形象。同时,应重视审计成果利用,尽可能多采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审计成果,增强审计的社会影响力。
(3)改进职业作风
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把精力更多地用在研究思考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踏踏实实做好工作。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更好地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弘扬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对工作充满热情、充满激情,要强化责任感和坚持力,以持之以恒的奉献提升自我价值。坚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以扎实的作风、优良的业绩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树立严谨细致的作风。审计工作是通过揭示和披露问题来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审计结果关系到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处理和责任追究,不能有丝毫疏忽和半点大意。每一位审计人员都要把严谨细致作为一种职业习惯,增强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循审计质量控制标准,以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待每项审计,不折不扣地履行好职责,切实保证审计质量,尽最大可能减少审计风险。
五、建立审计职业等级制度
审计人员等级应当是表明审计人员级别、身份的称号,是国家对审计人员专业水平的确认。审计人员职业等级的确定,应以审计人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计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为了实现对审计人员的科学管理,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保障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权,建议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职业等级制度,将审计职业等级分为四类十二级:
之所以实行审计官等级制度,首先,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方发达国家中审计人员的地位比较重要,审计人员大都称“审计官”、“审计检查官”等,这是对审计部门独立性、权威性的一种肯定,也是对国家审计人员权利的保障和工作的尊重,而目前我国国家审计人员没有固定的称谓。其次,建立审计官等级制度,从审计实践的角度予以细化,有利于在物质上给审计人员保障,从精神上给予其激励,使审计人员获得荣誉感和满足感,更好地激发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创新审计职业技术手段
手段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对象手段的增强而增强的。只有永远坚持监督的手段强于被监督者,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监督才有成效。在实现职业化的道路上,针对社会的发展和情况变化需要不断提高审计职业手段。当前要重点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增强计算机审计的能力,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作用,使计算机成为审计人员必备的工具和手段。
(1)推进审计信息标准化
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包括法律规范、业务规范、技术规范和数据信息规范等。审计信息化不仅要有信息技术的支持,还要开发多种审计软件应用于各个领域,因此审计信息的标准化显得尤为重要。审计信息的标准化包括两个方面,包括数据采集的标准化与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即建立审计数据的标准形式、数据库存储的标准格式以及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审计信息的标准化是审计信息化推广的基础和保证,只有建立了标准化的数据采集、保存与交换平台,才能保证信息化背景下审计工作的共享化、开放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2)改进审计技术方法
目前审计信息化程度是远远不够,审计软件市场尚不成熟,缺乏功能齐全的通用软件。因此,应当加大审计软件的技术创新,借鉴“金审工程”日趋成熟的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的技术,努力开发普遍适用的现场审计实时系统。同时,也应当在独立审计方面加大投资和扶持,组成技术专家小组,帮助软件开发公司克服通用审计软件开发过程中的瓶颈,并进行相应的测试和检验,进而在数据收集、保存、交互的基础上,加强数据分析和智能决策的功能,借助于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工程、智能算法、智能推理、数据挖掘等相关理论方法不断提升信息化审计效率和效果。
(3)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开展审计信息化工作,人才建设是关键。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工作是会计、审计、信息系统、网络技术与计算机应用等综合交叉的学科。然而,目前我国还缺少足够的复合型计算机审计人员。大多数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审计人员虽然都接受了计算机知识培训,但其水平还不能适应信息化审计的要求。因此,必须大力培养审计人员应用信息技术和审计软件的基本能力,而且还要着力培养具有丰富审计经验和较强信息技术能力的审计人才,构建一支既熟悉审计业务又掌握信息技术的高素质审计队伍,抓好审计信息化骨干和专家队伍的培养,以推动审计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4)防范审计风险
在信息环境下,审计面临许多新的风险,如审计软件风险、人员操作风险、财务数据风险、审计管理风险等,审计人员对此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并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首先,加强审计数据基础控制,保证所收集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其次,进一步加强对所采集数据的有效保障,确保信息资源、应用系统、网络系统、安全系统、环境系统正常运行。
课题介绍:本课题为2012—2013年度山东省审计重点科研课题
课题组成员:
刘均刚
山东省审计厅副厅长
王英奎
山东省审计科研所副所长
彭邵城
山东省审计科研所情报室副主任
刘振锋
山东省审计科研所情报室
黄帅
山东省审计科研所情报室
任少飞
山东省审计科研所科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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