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期间我国林业发展情况综述——A summary on forestry development in quot;the 8th five yearquot;,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林业论文,八五论文,情况论文,我国论文,summary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造林绿化与林业生产
(一)全国造林灭荒工作取得重大突破,造林质量稳步上升
据统计,“八五”期间,全国预计完成造林面积2954.40万hm[2](超额完成“八五”计划的40.22%),比“七五”时期增长11.69%,年平均增长2.9%。在全部造林面积中,人工造林完成2527.32万hm[2](超额完成“八五”计划的39.50%),占全部造林面积的85.54%,比“七五”时期增长17.44%;飞播造林共完成427.08万hm[2], 占全部造林面积的14.46%。到1994年底,已有广东、福建、湖南、安徽、湖北、 江西、浙江、山东、广西等9省、区消灭了荒山, 进一步改善了广大华东、中南地区的生态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在造林灭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造林质量亦呈稳步上升趋势。据全国抽样调查结果显示,1990年全国人工造林合格率为77.5%,到1993年达到88.4%,提高了10.9个百分点。
(二)林业生产结构进一步调整,以林果业为主的经济林迅速发展
“八五”期间,在加大造林绿化力度的同时,注意调整林种结构,特别是以林果业为主的经济林迅速发展。据统计,“八五”期间,共营造经济林807.02万hm[2],比“七五”时期增长107.73%,上升了12.63个百分点。“八五”期间,由于几项大的防护林工程相继启动并实施,防护林建设进展迅速。据统计,“八五”期间共营造防护林650.37万hm[2],比“七五”时期增长55.16%,上升了6.17个百分点。 用材林建设在“八五”期间速度相对放慢。 据统计, “八五”期间共营造用材林1339.73万hm[2],(其中速生丰产林264.93万hm[2]), 比“七五”时期减少172.47万hm[2],下降了17.94%。 用材林占全部造林面积的比重比“七五”时期下降了16.37个百分点。
(三)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1.为期10年(1986—1995年)的“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于“八五”末期提前1年顺利完成规划任务。据统计,到1994年底, 共完成人工造林900万hm[2],其中“八五”时期完成605.15万hm[2], 封山封沙育林433.33万hm[2],零星植树近40亿株。 这一生态工程建设, 使2000多万hm[2]农田和牧场得到保护。
2.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自1989年试点、启动以来,在“八五”时期有了较大的发展,据统计,“八五”时期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70.75万hm[2],从而使100多个县的水土流失得到了初步控制。
3.“八五”时期开始启动并实施的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进展迅速,据统计,“八五”时期已累计完成造林97.92万hm[2],在1.8万km的海岸线建起了1.4万km的海岸基干林带。
4.于“八五”时期启动的治沙工程到1995年底可完成375.9万hm [2],占治沙工程总规模的52.31%。
5.“八五”末期,平原绿化工程将使724个县实现平原绿化, 占全国918个平原、半平原县的78%。
(四)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国家造林项目即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
据统计,“八五”时期,全国有16个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协议金额3亿美元,国内配套9.4亿人民币)共营造137万hm[2]速生丰产林, 提前1年超额完成135万hm[2]的规划造林任务,被世界银行评为在中国执行情况最好的项目之一。
(五)加速幼林、成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切实提高林分质量
据统计,“八五”时期,全国共完成幼林抚育面积4840.83万hm[2],成林抚育面积2450.88万hm[2],分别比“七五”时期增长17.90%和36.95%,“八五”时期年平均分别增长5.72%和3.19%。“八五”时期,全国共完成低产林改造面积356.24万hm[2],比“七五”时期增长67.35%,力度最大。
(六)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八五”时期各种主要林产品产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据统计,“八五”时期,全国油桐籽产量为205.6万t,油茶籽产量306万t,核桃产量80.2万t,板栗产量90.70万t, 分别比“七五”时期增长18.03%、17.29%、10.32%和57.74%, 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3.86%、5.73%、6.96%和12.80%。
(七)迹地更新建设稳步发展,种苗培育有所下降
“八五”时期,全国迹地更新面积共完成352.96万hm[2],比“七五”时期增长6.69%;全国育苗面积在“八五”时期完成124.71万hm[2],比“七五”时期下降4.78%,绝对值减少6.23万hm[2]。
二、森林工业
“八五”期间,我国森林工业在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的同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积极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各项工业生产继续保持平稳发展。
(一)工业总产值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八五”期间,全国林业系统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按现行价格计算)1013.64亿元,比“七五”期间的567.65 亿元增加445.99亿元,增长78.6%(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0.1%)。其中,木材采运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44.36 亿元, 比“七五”期间的413.34亿元增加231.02亿元,增长55.9%(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0.8%);木材加工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201.79亿元,比“七五”期间的94.43亿元增加107.36亿元,增长113.7%(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6.7 %);林产化学企业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2.43 亿元, 比“七五”期间的28.09亿元增加34.34亿元,增长122.3%(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0.2 %)。
(二)11种主要森工产品产量中,有8种增产,3种减产
1.木材产量,“八五”期间,全国预计完成木材产量31288.24 万m[2],比“七五”期间增加787.64万m[2],增长2.6%,说明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取得了成效。
2.“八五”期间,竹材产量全国预计完成213388.55万根, 比“七五”期间增加133655.17万根,增长167.6%,平均每年增长21.7%。
3.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产量在“八五”期间全国预计完成分别为994.94万m[2]、835.88万m[2]和702.26万m[2], 分别比“七五”时期增长168.9%、32.0%和261.9%。统计数字表明,我国“三板”工业在“八五”期间发展较快,特别是胶合板和刨花板工业。
4.木片产量增产近2.9倍。“八五”期间, 我国的木片生产由于木片加工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先后打开了日本、韩国等市场,产量上升很快。“八五”期间,预计完成1022.53万m[2](实积m[2]), 比“七五”期间的262.91万m[2]增加759.62万m[2],增长288.9%,平均每年增长27.7%。
5.主要林化产品产量中,松香、松节油增产,栲胶、紫胶减产。“八五”期间, 全国预计完成松香、 松节油产量分别为 2153753t 和270600t,比“七五”期间分别增长17.3%和8.9%;“八五”期间,全国栲胶和紫胶产量预计分别完成170731t和4540t,比“七五”期间分别减产10379t和2174t。减产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路不畅。
6.锯材产量逐年下降。“八五”期间, 全国锯材产量预计完成6155.80万m[2],比“七五”期间的7123.71万m[2]减少967.91万m[2],下降13.6%。导致锯材连年下降的原因是由于加工原木价格提高后, 生产锯材效益差所致。
三、林业系统劳动情况
(一)林业系统单位个数、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
据1994 年底统计, 全国林业系统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个数将达52068个,其中,国有单位为47255个,比“七五”期末增加9233个,增长24.3%。在国有单位个数中,企业单位4717个,事业单位39824 个,分别比“七五”末增长5.2%、29.2%;机关单位个数为2714个, 仅比“七五”末增加4个。
预计到“八五”期末,林业系统全部职工年末人数将达259万人,比“七五”期末约增长4%。其中,长期职工将达到241万人,比“七五”末约增长13.7%。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在“八五”期间,合同制职工人数以平均每年16.3%的速度增长,“八五”期末将达到65万人,占长期职工的比重将由“七五”末的14.4%上升到27.0%;固定职工人数则以平均每年1.5%的速度减少,到“八五”期末预计减少到168万人,占长期职工的比重将由“七五”末的85.6%下降到69.7%,下降15.9个百分点。从结构上看,在国有单位中, 第一产业职工年末人数将由“七五”末的79.8万人增加到“八五”期末的85.2万人,增长6.8 %;第二产业职工年末人数将由“七五”末的139.8 万人减少到“八五”期末的139.3万人,减少约5000人; 第三产业职工年末人数将由“七五”末的29.3万人增加到“八五”期末的34.5万人,增长17.7%。
“八五”期间,由于国家工资制度的改革,林业系统职工年均收入明显提高,但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拉大。据统计,到“八五”期末,全国林业系统国有单位年工资总额将达到99亿元左右,比“七五”期末净增53.3亿元,年平均增长13.3%。按产业分,第一、二、三产业职工年工资总额占全部职工年工资总额的比例(以全部职工年工资总额为100)“七五”期末为29:58:13,“八五”期末为34:48:18, 第三产业职工年工资总额增加较快,年平均增长24.7%。
(二)安全生产有喜有忧,形势依然严峻
据统计,1994年全国林业系统共发生职工伤亡事故4528起,比“七五”期末下降37.6%。其中:轻伤减少2666人次,下降了40.3%;重伤减少95人次,下降了24.2%;但死亡人数却增加了31人,上升了12.7%。
(三)劳动生产率
1.价值劳动生产率。预计“八五”期末,林业系统工业企业的价值劳动生产率按工业总产值(90年不变价)计算,将达到13400元/人·年,比“七五”期末增长21.8%。按企业类别分,木竹采运企业为9600元/人·年,与“七五”期末基本持平;木材加工企业为26000元/人·年, 比“七五”期末增长44%;林产化学企业为37000元/人·年,比“七五”期末增长50%;机械制造及修理企业为49000元/人·年,比“七五”期末增长189%。
2.实物劳动生产率。“八五”期间,特别是1994年以来,由于国家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导致基本建设生产资料销售量下降,库存积压,致使部分林业企业出现减产或停产的现象。在林业企业主要产品实物劳动生产率中,木材、锯材在“八五”期间分别以平均每年2.7%、18 .8%的速度逐年下降;胶合板、木质纤维板、刨花板的实物劳动生产率则出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四、林业固定资产投资
“八五”期间,由于国家在投资政策上向大农业(包括林业)、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倾斜,因此,我国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八五”期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并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效益。
(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增长较快
“八五”期间,我国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205.2亿元, 比“七五”期间增加77.8亿元,增长61.1%,平均每年增长18.0%。其中,国家投资预计完成74.9亿元,比“七五”期间增加27.4亿元,增长57.7%,平均每年增长9.4%。
(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在调整中发生变化
“八五”期间,我国林业(包括营林81.7亿元与森工75.3亿元)基本建设投资预计完成157.0亿元,比“七五”期间增加76.2亿元, 增长94.3%,平均每年增长18.4%;更新改造投资预计完成26.0亿元,比“七五”期间增加11.2亿元,增长75.7%,年平均增长20.3%;其它投资预计完成22.2亿元,比“七五”期间减少9.6亿元,下降30.2%。 “八五”期间,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与其它投资占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分别为76.5%、12.7%、10.8%,与“七五”期间相比,分别增加13.1、11.2和-9.6个百分点,说明在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上, 占首位的是基本建设,其次是更新改造,其它投资的位置,已由“七五”期间的第2位下降到“八五”期间的第3位。
“八五”期间,在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中,营林基建投资预计完成81.7亿元,比“七五”期间增加41.6亿元,增长103.7%, 平均每年增长17.4%;森工基建投资预计完成75.3亿元,比“七五”期间增加34.6亿元,增长85.0%,平均每年增长19.6%。营林基建投资完成额占林业基建投资完成额的比重,已由“七五”期间的49.6%上升到52%,提高2.4个百分点;森工基建由“七五”期间的50.4 %下降到“八五”期间48%,降低了2.4个百分点, 说明基建投资的重点逐渐向营林基建倾斜。
(三)新增固定资产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但固定资产投资交付使用率有所下降
“八五”期间,我国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产为126.6 亿元,比“七五”期间的81.4亿元增加45.2亿元,增长55.5%,平均每年增长17.9%(比“七五”期间增加11.6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交付使用率为61.7%,比“七五”期间的63.9%下降2.2个百分点。其中, 基建投资新增固定资产91.3亿元,更新改造投资新增固定资产16.9亿元,比“七五”期间分别增加42.2亿元和5.6亿元,分别增长85.9%和49.6%,年均分别增长21.9%和8.7%; 基建投资与更新改造投资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分别为58.2%和65.0%,比“七五”期间分别减少2.6 和11.4个百分点。
(四)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主要工程实物量与实现效益
据初步统计,“八五”期间,我国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房屋施工面积为1817.08万m[2],竣工房屋面积为1133.36万m[2],房屋竣工率为62.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为787.04万m[2],竣工面积为532.22万m[2],住宅房屋竣工率为67.6%;用营林基建投资完成的造林面积为995.5万hm[2],比“七五”期间增加361.9万hm[2],增长57.1%,平均每年增长13.1%。刨花板新增生产能力39.4万m[2], 胶合板(包括竹胶合板)新增生产能力28.0万m[2],新增木材生产能力131.7万m[2](平均每年增长3.1%);新增公路里程预计为8811km,通讯路线3634km。
五、林业教育
(一)林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基础
到1994年底,全国林业企事业单位共有小学(教学点)2000多所,普通中学400多所,共有在校生50多万人。“八五”末期, 全国拥有普通中等林业专业学校59所,共有在校生4.45万人,在校生人数比“七五”末期增长61.9%。“八五”期间,共培养毕业生4.45万人,比“七五”期间增长34.7%。
(二)普通高等林业教育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普通高等林业教育体系
到“八五”末期的1994年,全国共有11所普通高等林业院校,20所农业大学、 农学院设有林学系(院), 在校本科生、 研究生分别为28103人和 696 人。 “八五”期间, 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共培养毕业生27900人,其中研究生898人。
(三)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林业成人教育进一步发展
“八五”期间,由我部直接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共培训各类林业干部职工达1.5万人次,而林业行业每年培训的林业干部职工近900万人,且平均每年以200万人的速度增长,“八五”前3年林业行业全员培训率达到26.24%,比“七五”期间的19.06%提高7.18个百分点。
六、林业科技
(一)完成了一批重大科研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幅度提高
“八五”期间,全国共取得重大林业科技成果1300项,在全国部分省、区组织实施了210个林业科技开发推广项目,开发新品种48种, 并形成了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八五”期间,我国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率为34%,比“七五”期间的25%上升了9个百分点, 科技成果在适宜地区的覆盖面达20%,比“七五”期间提高了5个百分点。 由于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八五”期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21%,比“七五”期间的15%上升了6个百分点。
(二)形成了科研、推广、技术监督三大科技体系,为林业科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到“八五”期末,林业系统拥有国家教委重点试验室1个, 部级重点试验室29个,11个生态定位站。拥有县以上科技推广站2100处,并建立了185个技术监督机构。截止到1994年底统计, 全国地区以上的林业科研机构有248个,拥有职工2万人,其中科技人员1万人; 林业高等院校建立研究所(室)81个,科研人员达1万人; 各级林业企业单位拥有科技人员达20万人,形成了我国林业科技的基本力量。
(三)智力引进工作有了很大发展
我国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始于“八五”初期,但发展速度很快,到1995年,已执行(含正在执行)引进人才项目47项,先后聘请了10多个国家的70余位林业专家、教授来我国进行技术指导和讲学,加强了我国同国外的林业技术交流。在此期间还派出(含正在派出)培训项目21项,培训中高级技术人员422人, 提高了林业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
“八五”期间,我国林业生产建设和科技教育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林业的形势十分严峻,林业的现状还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及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人们对林业的认识滞后与林业的客观地位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对林业的重视和支持;林业基层机构薄弱和不稳定与林业管理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林业的健康发展;对林业投入偏少与加快林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影响了林业的快速发展;林业经济结构单一和经营粗放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持续林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林业效益的提高,等等。“九五”期间,我国林业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围绕林业两大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加快实施科教兴林战略,使我国林业在“九五”期间持续、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
全国林业生产建设主要指标“八五”时期与“七五”时间比较
说明: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增减为百分点。
来稿日期 199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