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的终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64年,马丁·海德格尔的巴黎演讲《哲学的终结与思的任务》提出了两个当代哲学的基本问题:1.哲学以何种方式在当代进入了其终结?2.哲学的终结为思想留下了什么任务?(注:海德格尔:《向思之事》,Niemeyer图宾根1976年,第61页。)这不啻于将哲学置于历史的审判席之前,忧心忡忡的哲学家们不得不面对哲学本身和现代历史之间的尴尬处境。但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也许是第一个对哲学本身权威提出挑战的理论,而马克思也许是第一个以非实证主义的方式批判哲学思维本身有限性的思想家,甚至可以说,对哲学的批判构成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真正的理论前提。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的关系只是一个未被考察的直接前提:历史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思想的真正理论形态(注:本文无意在辩证唯物主义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因为这种理论实际上是将马克思的学说形而上学化,它已经成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一个障碍。在这一范式内的任何思考都不可能对马克思思想的当代化有所帮助。),一直被当作马克思的“哲学”,而历史唯物主义对哲学的批判显然被忽视了。而且迄今为止,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对哲学的批判,仅仅被简化为对哲学中的唯心主义的批判。
本文将对历史唯物主义与哲学的关系加以考察。因为历史唯物主义也同样需要面对当代哲学批判的一个问题,即“哲学的批判”是否真正超越了哲学思维?它是否同样必然以某种哲学为前提?这种似乎包含着内在循环的处境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而言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究竟在什么意义上完成了对哲学的批判,它又如何使自身与哲学相区别?
一、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哲学,还是作为社会科学?
历史唯物主义最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出现,并不仅仅意味着对某一哲学形态的批判,而是更多体现为对作为意识形态的一般哲学的背叛。《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马克思显然已经失去了哲学的信任,他似乎更倾向于“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而这一“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注:《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82版,第21页。)。虽然我们几乎很难将历史唯物主义当成“真正实证的科学”,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出现的新历史观(我们称之为“历史唯物主义”)确实被马克思当作与哲学和意识形态相对立的抽象,由此所确立的历史前提甚至可以通过“纯粹经验的方法”(注:《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山版社1982版,第13页。)而达到。因此当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代表威廉姆·肖将历史唯物主义当作“一种以经验为基础的科学理论”(注:威廉姆·肖:《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2页。)时,他确实拥有一个看起来很难反驳的权威来源。
然而问题显然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无可置疑。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与成熟实际上经历了双重的批判:对哲学的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对实证社会科学的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由此它才使自身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哲学和社会科学。虽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所体现出的对哲学的疏远和对科学的亲近不可否认,但是在科学中真正吸引马克思的并不是科学方法的实证性,而是科学在工业中所体现的物质力量。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的“现代性”规定中主张,科学通过工业进入人类生活的物质力量是真正占有现代史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分析马克思主义完全从经验和实证的角度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当然是对马克思所谓“新的历史科学”(历史唯物主义)的误解。而哈贝马斯显然是更为清醒地看待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门历史科学所蕴含的意义。他指出,马克思总是有意无意地将新历史观的科学性与自然科学联系在一起,并且曾经以物理学为例子,要求把“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规律”作为“自然规律”来表述(注:哈贝马斯:《认识与旨趣》,学林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41页。)。他同时指出,马克思并没有确切地区分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自然科学的逻辑和批判的逻辑,因此“是按照生产的模式来理解反思”(注:哈贝马斯:《认识与旨趣》,学林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9页。),也就是说把反思过程归结到工具活动的层次。这实际上意味着在马克思哲学中批判和反思也不过是一种知识性的工具,和自然科学一样遵循“以知识增长促进生产增长”的原则,批判的独立性在工具活动中消失了或者说为一种技术知识所取代,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成了能够控制和支配社会生活的知识。
当然,哈贝马斯所继承的仍然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工具理性批判的传统,他对马克思的批评也有一定的意义。马克思确实在相当肯定的意义上看待自然科学在现代史中的地位,他几乎从来没有真正意识到需要一种与工具理性意义上的自然科学相对立的关于意识形态批判的科学。在《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也确实将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当作一门科学,他甚至认为自然科学已经成为人的生活的基础(尽管是以异化的形式),也将成为“人的科学”的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
但是,是否可以就此推测马克思认为批判的逻辑和自然科学的逻辑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意识形态批判和自然科学一样是社会生产的一个环节?我认为哈贝马斯曲解了马克思在《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表述,当马克思认为“自然科学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时,他根本不是指在“关于人的科学”的研究中可以同样遵循自然科学的知识增长模式,而社会理论也因此只是自然科学在社会领域的继续。虽然哈贝马斯正确地看到了工业生产实际上是将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联系在一起的基础,但是这并不是因为自然科学作为技术以及人的科学作为社会控制的知识共同参与了社会生产,也不是因为它们对社会生产共同的工具合理性方式,而是因为工业一方面“是自然界同人之间,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同人之间的现实的历史关系”,另一方面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也就是说工业以现实的、公开的方式将人和自然之间的本质联系展示出来。因此人的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工业中真正实现的统一是感性的、现实的统一,它们的一致不在于思维的逻辑和方法的共同之处,也不在于对生产过程的合理性方式的一致,而在于它们共同的感性形式。马克思指出,“科学只有从感性意识和感性需要这两种形式的感性出发,因而,只有从自然界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这是马克思“科学观”的真正独特之处,在马克思那里,现实的科学的力量在于感性的、因而也是公开的展示。同样,马克思对于自然科学的重视也并不在于它的“启蒙、有用性和某些伟大的发现”,而在于自然科学“通过工业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实际上,马克思的意图似乎与哈贝马斯所批评的有所错位,马克思之所以没有将意识形态批判当作独立的科学,是因为如果批判只是社会意识的自我反思,那么批判就只是停留在哲学的思想内部,因而同样也是意识形态的领域。没有得到公开展示的批判仍然保留着它的神秘性,没有物质力量介入的批判永远只是和它的批判对象困守在一起。马克思对科学性的强调从根本上说是针对哲学批判的神秘性,针对那种试图在哲学批判中解决世界问题的倾向。因此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的相互包容也并不是如哈贝马斯所言,意味着在马克思那里严密的经验科学和批判之间的差别被掩盖了,而是意味着无论经验科学还是所谓的意识形态批判都必须回到现实的、感性的领域。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实际上解释了他在《手稿》中提出的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之所以为“一门科学”的意图,他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注:《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0页。)也就是说,马克思所建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历史科学”或者“新的历史观”),既不是传统的哲学,也不是实证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而是与人的感性存在和物质基础相关的“人的科学”。而也只有在现实和感性的历史科学基础之上,哈贝马斯从历史唯物主义中阐发的意识形态批判才不会重新回到哲学式的观念批判。
二、哲学:作为批判,还是作为批判的对象
虽然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人的科学”的理解发生了一定的偏差,但是哈贝马斯和马克思的真正分歧,实际上并不在于马克思认为经验科学和意识形态批判的区分是不必要的。它们的观点差异集中体现在:在哈贝马斯看来,之所以要明确区分经验科学和意识形态批判,是因为意识形态批判作为反思本质上是交往活动,它独立于作为工具活动的物质生产;而在马克思那里,无论经验科学还是意识形态批判都以物质生产的社会实践为前提。哈贝马斯因此批评马克思“在社会实践的一般前提下把相互作用归之劳动,即把交往活动归之工具活动。”(注: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和科学》,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页。)不过,当哈贝马斯认为只有在对话和交往的伦理辩证法中,反思和批判才具有它们的权利。我们不禁要问:那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性来自何处?如果马克思的科学观仅仅只是局限于工具理性,又如何解释历史唯物主义这样一门“唯一的科学”自身的批判性?
我们注意到,在哈贝马斯的阐释中,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性还存在着另一个来源。从哈贝马斯的另一段论述中,我们也许可以找到可能的答案。哈贝马斯指出:“在科学中,哲学是作为批判被保留的。……确切地说,哲学的遗产转变成了决定着科学分析方法本身的意识形态批判观”(注:哈贝马斯:《认识与旨趣》,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也就是说,哲学有可能转化为意识形态的批判。
理论之间的错位就是这么奇异,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哲学的遗产”有可能成为决定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分析方法的批判力量,但是在马克思那里,哲学恰恰是被批判的对象。马克思从来未曾把历史唯物主义当作一种哲学,甚至可以说这一理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最初出现就是以对作为意识形态的一般哲学的批判为前提的,他明确将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的抽象与哲学作出区分(注:《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1页。)。马克思根本不愿意在哲学的基础上谈论问题,他曾经指出,立足于哲学基地上的批判,“不仅它的回答,而且连它所提出的问题本身,都包含着神秘主义。”(注:《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页。)而经过哈贝马斯的诠释,哲学又近乎神秘地重新包容了批判。(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哈贝马斯而言,恢复批判力量的哲学仅仅是以“遗产”的方式保留的哲学。)
现在的问题是:在马克思那里,哲学的遗产究竟是什么?究竟什么样的哲学可以承担批判的任务?这也许决定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哈贝马斯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差别所在。
因此,重要的是确立在马克思对哲学的批判之后,哲学的形态究竟是怎样的?因为马克思对哲学的批判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他确立“哲学遗产”的过程。以下,我们将首先对马克思的思想发展与他对哲学批判的关系加以考察;其次,在下一节中,我们将对这一批判所可能导致的哲学遗产加以分析。从马克思的思想历程来看,这一批判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段:
1.《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哲学作为与无产阶级相结合的力量。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对哲学的否定体现在他对德国实践派和理论派的批判中:一方面,他认为“德国的实践派要求否定哲学是正当的”,但是“它的眼光的狭隘就表现在没有把哲学归入德国现实的范围”,因为关键的问题在于“你们不在现实中实现哲学,就不能消灭哲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59页。);另一方面,他认为“从哲学中产生的理论派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因为它从哲学的前提出发,没有超出这些前提得出的结果”,“它的根本缺陷可以归结如下:它认为,不消灭哲学本身,就可以使哲学变成现实。”(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59页。)于是这种关系可以表达为:“哲学的现代化”和“哲学的消亡”互为对方的充分必要条件。但是当“哲学的现实化”仅仅表达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0页。),那么很难说马克思已经离开了黑格尔逻辑与历史同一的思想范式。“哲学的消亡”似乎成了它扬弃自身的前提,它最终将以“精神武器”的方式在无产阶级那里复活,因为哲学同时也将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7页。)。可以说在这一时期,马克思对哲学的否定还没有脱离“思想外化为现实”的黑格尔藩篱,因为马克思在思想和现实的关系上依然认为,“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取向思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02页。)。这时,马克思对哲学的批判仅仅是以思辨的方式完成的,他还没有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形式。
2.《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哲学作为人的异化的本质。
在《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一节,当马克思肯定了费尔巴哈对哲学本质的发现,即哲学“不过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另一种形式和存在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58页。)时,他对哲学的谴责已经建立在异化和外化的区分之上,也就是说哲学理论的对立仅仅停留在异化的范围内,它所能达到的现实性只能是虚幻的现实。哲学理论作为观念活动只是单纯的、与现实生活失去联系的抽象,复杂的社会联系以及人的现实的存在都不可能在哲学中得到反映。而“哲学的实践”也不可能实现对现实的具体的否定。
3.《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哲学作为被决定了的意识形态的精神生产。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表述了哲学意识的虚幻性转化为存在的被决定性的思想,他认为意识摆脱世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的前提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是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注:《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页。)。也就是说,意识形态作为想象的特征只不过是“关于经验的束缚和界限的观念”(注:《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6页。)。实际上,无论是存在决定意识,还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都意味着哲学和其它精神形态在形式和内容上所不得不承受的束缚。只有在这一被决定和被束缚的意义上,哲学的虚幻性才不会被当作与现实世界相对立的虚假描述,而是被当作被决定的、不具有自身合法性的存在(而不是意识)。因此,《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实现对哲学的彻底批判的前提,而《一八四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指出的“哲学的内在的虚幻性”不过在形式上接近了批判。因为,一个被直接达到的否定的结论而仅仅是“作为否定的否定”。与历史唯物主义相比,异化理论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实现,它还不是真正的批判,它还没有指出虚幻性的真正来源,没有找到批判的中介。也就是说,它还没有找到那个将“虚幻性”包容在内的现实的充分描述。而一旦这种描述是充分的,哲学以及其它意识形态对于现实的功能性关系也就同时被决定了。实际上,历史唯物主义的坚实基础就在于它的决定论形式,或者按照G·A·柯亨的说法是它的“功能解释”(functional explanation)(注:G·A·柯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295页。)模式(Allen Wood也持相同观点(注:Allen W.Wood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马克思思想的发展中,哲学一直是作为批判的对象出现的。但是,对哲学的批判的根据却经历了几次转变,而最终哲学确立为“被决定和被束缚的存在”,哲学批判的虚幻性的来源是它的“被决定性”。因此,哲学的遗产是否可以被继承,根本的问题是“被决定的存在”是否可以承担批判的任务。
三、哲学的遗产:普遍,还是综合
从某种角度看,在对待哲学的态度上,马克思和哈贝马斯似乎又一次发生了对立:在哈贝马斯那里,哲学的遗产可以转化为意识形态批判观;在马克思那里,哲学本身就是意识形态,从它自身中不能展现对自身的批判,也很难谈上什么“哲学的遗产”。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二者理论间的关系,就会发现真正的分歧在于这样一个问题:作为反思的批判是否可能?这个问题同样也意味着:哲学作为被决定的存在是否可以在自身内部克服自身的有限性?
这里涉及到当代西方哲学的一个相当核心的领域,即对反思限度的讨论。也就是说,反思是一种理论思维还是一种实践策略;是以普遍性为目标还是以历史合理性为目的(注:关于反思的争论主要集中于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之间。见《对解释学和意识形态批判的答复》,《伽达默尔全集》第二卷,Mohr图宾根1986第251-276页。)。哲学作为被决定的存在,究竟是否可以承担批判的任务,事实上取决于它所采取的态度。如果哲学只是与普遍性相关,那么它的反思只能是无力的。但如果哲学以历史的合理性为标准,放弃普遍性光环,那么它的反思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有力的。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显然对反思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持反对的观点,因为抽象的普遍性只是关于特殊利益的虚假表述。(虽然哲学的阶级性在马克思的后继者那里被不恰当地强调了,但是对马克思的哲学批判而言,指出普遍形式的客观性之下所掩藏的特殊利益仍然是有相当创见的。)任何一种抽象观念,无论是哲学还是法律都不能仅仅站在关于普遍性的光环中自我辩护。他所言及的哲学批判的虚幻性是相对于普遍性和客观性的理想而言的。而当他一再强调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无产阶级(世界历史的综合与完成)的精神武器时,他实际上也肯定了一种理论形态的批判功能和一种历史性的综合意识。
而在哈贝马斯那里,他为了在避免关于普遍性的指责,同时为了维护哲学的批判性,引入了交往理性的概念。他将阶级对抗的伦理辩证法看作一种反思活动(注:哈贝马斯:《认识与旨趣》,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52页。),对抗双方之间是相互争取承认的关系。因此社会主体之间的客观性也无需停留在没有任何暴力压制的对普遍性的幻觉中,批判的意识当然是显现出来的阶级意识,但它也不仅是阶级意识,而且是再现出显现的意识(注:哈贝马斯:《认识与旨趣》,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页。)。也就是说,客观性立足于再现的综合,而不是纯粹认识论的普遍必然性。从这一角度看,哲学的反思意识也必须被理解为综合意识,由此哲学才可以真正称之为批判的。而与之相反的真正的惰性存在不过是固定了的制度框架,哲学作为反思的、承认的综合,完全有可能对惰性的制度框架起解放的作用。当然,经过哈贝马斯诠释的意识形态批判已经独立于社会劳动的综合,更多体现为关于阶级对抗的相互承认的综合。社会主体的产生是以上两种综合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与马克思强调生产劳动对建构社会主体的优先性确实已经有很大的差别了。
不过,虽然在对待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性这一问题上,哈贝马斯作为后来者的批评虽然与马克思有所不同,但是马克思对一般哲学的批评所着力之处也基本上与哈贝马斯相类似,即对一般哲学的普遍性立场和自我辩护倾向的怀疑。真正值得注意的是,在马克思以及被哈贝马斯发展了的对一般哲学的批判中,历史唯物主义自身批判性的合法来源得到了保护,避免了将作为“科学抽象”的历史唯物主义与实证的社会科学相混淆。它实际上表明,对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三位一体的历史唯物主义而言,任何非批判的科学(因而也是非哲学的科学)都将是不合法的(注:西方马克思主义关于哲学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地位问题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哲学是基础性的,如马尔库塞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中的表述;另一种观点认为哲学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是有害的,如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中的论述。);同样,任何非批判的哲学也是不合法的。科学和哲学并不是区分批判性和非批判性的标准,马克思对哲学的批判以及他对哲学性的强调,实际上都是为了克服理论的惰性和非批判性。而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性和科学性的重新解释,则为批判性的独特来源奠定了基础。
事实上,历史唯物主义所继承的“哲学遗产”就是综合性的反思,它通过对一般哲学的批判保存了一种批判的哲学的可能性。在我们这个“作为哲学的哲学”(注:《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1卷,第459页。)已经丧失了合法性的年代,纯粹的哲学已经很难设想,我们的唯一处境似乎只能是面对哲学的批判形式,而马克思和他的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为我们指出了“哲学”在当代社会的两种可能形态:哲学,或者追求普遍性的虚幻而作为“意识形态”的惰性存在,或者追求历史的合理性而作为“意识形态的批判”的综合性的反思。正如哈贝马斯所言,“除了批判之外,哲学没有任何权利”(注:哈贝马斯:《认识与旨趣》,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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