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合作”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论论文,党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党内合作的组织形式,是充分肯定的。他们强调:“共产国际关于国共合作的决定是正确的”〔1〕。 说党内合作“是当时能够为孙中山和国民党所接受的唯一合作方式”;只有实现两党的党内合作,“就能够在孙中山这面颇有号召力的革命旗帜下,通过国共两党的共同努力,广泛发动群众,发展革命力量,加速推进民主革命”〔2〕。对于这些观点, 我们认为有重新讨论〔3〕的必要。
一
党内合作是共产国际首先提出来的。共产国际之所以坚持党内合作,中国共产党中央后来之所以同意党内合作,首先是基于对国民党性质的错误分析。
共产国际认为国民党不是一个资产阶级政党,而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政党。1921年冬,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到广州、上海等地对国民党进行考察后,向共产国际报告说:“国民党是一个多阶级联合的松散组织”,它的成员有四种人,其一是知识分子,在党内“取领导作用”;其二是华侨,“是国民党内的资本主义因素”,但“没有自己明确的政治目标”;其三是“南方军队中的士兵”,是一些“社会地位低下的人”;其四是工人,国民党“支持工会,在罢工中常站在工人一边”〔4 〕。因此,马林的结论是:国民党“不是一个资产阶级政党,而是多阶级的联盟”〔5〕。共产国际完全接受了马林的意见, 认为国民党“既依靠自由资产阶级民主派和小资产阶级,又依靠知识分子和工人”〔6 〕。指示中国共产党以党内合作的形式,和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
共产国际对国民党性质的分析,和陈独秀的意见基本相同。陈独秀说:“从中国国民党分子说起来,知识者居半数以上,华桥及广东工人居十之二三,小资本家约十之一,无职业者约十之一”。因此,“国民党是一个代表国民运动的革命党,不是代表那一个阶级的政党;因为它的党纲所要求乃是国民的一般利益, 不是那一个阶级的特殊利益”〔7〕。这样,陈独秀和马林、以及共产国际犯了同样的错误,脱离了国民党的实际情况,把国民党看做是几个革命阶级的联合政党。第一、他们把党员的成分和党的性质混同起来,只看到国民党内有不少出身于工人的党员,就认为国民党代表了工人的利益,是工人阶级的政党。第二、他们没有看到国民党内的成分除了几个革命阶级外,还有一部分党员来自官僚、政客、军阀的队伍,甚至出身于地主、买办阶级,而且这部分人还掌握了国民党的许多权力。如果仅就成分而论,国民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组织。
由于上述错误,共产国际认为国共两党建立党内合作关系是理所当然的。也就是说,要通过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加入国民党的办法,扩大国民党的工人成分,增强国民党中的左派力量,“促使国民党发展成为真正的人民党。既无产阶级、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其他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及其代理人的被压迫阶层的坚实的革命联盟”〔8〕。 进一步使国民党成为能更多反映工农利益,坚持革命到底的“人民党”、甚至“工农党”。
其实,改组前后的国民党,都是一个资产阶级的政党,一直代表着中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至于其党员成分的复杂,这是所有政党特别是资产阶级政党的通病。在封建社会末期,必然有大批各阶级和阶层的人士,都到资产阶级政党中来寻找出路。因此,决不能仅仅根据党员的成分,来判定党的性质。恩格斯说:“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9〕。可见, 要判断一个党的性质,主要是看这个党的纲领、及其政治斗争与政治生活。只要稍微研究一下国民党的纲领,就能明白它的资产阶级政党的性质。
国民党从一出世,就代表中国资产阶级的利益。中国同盟会成立时,孙中同提出了国民革命的概念。所谓“国民革命”,就是资产阶级革命。同盟会采取了资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形式,有详尽的章程;将当时各革命团体和各自分散活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于同盟会的统一领导之下,克服了各立门户、各自为战、目标不一等会党的色彩;有明确的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有鲜明的资产阶级革命口号:“自由、平等、博爱”〔10〕。孙中山所提出的三民主义,也正是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关于民族独立,政治民主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要求。是中国资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资产阶级专政,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纲领。
改组以后的国民党,仍然是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重新解释的新三民主义,仍然是资产阶级的纲领。所谓民族主义,实质上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反对帝国主义的竞争和欺压的政治要求,强调反帝斗争对于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重大意义。孙中山说:“今日中国已经到了民穷财尽的地位了,若不挽救,必致受经济之压迫于国亡灭而后已”〔11〕。特别是在行动上,却对帝国主义寄予了较多的幻想,表现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所特有的软弱性和动摇性。所谓民权主义,则是要求建立代议制政体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思想,孙中山所提出的“权能分开”、“五权分立”、“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等原则,其实质就是要仿效欧美各国的民主政体,“在中国领域之内构成——民有、民治、民享之国家”〔12〕,即资产阶级共和国。所谓民生主义,孙中山提出了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经济纲领。前者是资产阶级为了冲破封建主义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束缚而防止土地所有者垄断土地的经济主张,列宁认为是“纯粹资本主义的、十足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13〕。后者是孙中山企图用“发达国家资本”的政策,使中国迅速富强起来,实际上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国有化政策。
从以上分析可知,国民党始终是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它和共产党分别代表不同阶级的利益。中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在反帝反封的问题上,有着基本一致的要求,因此,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是完全可能的,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中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又是两个对立的阶级,有着不同的政治目标和经济利益,存在着根本利益冲突的矛盾。由于这个矛盾,决定了它们之间的统一战线只能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在统一战线内部也会出现不断的磨擦和斗争。在这种情况下,统一战线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就显得十分重要。特别是当时国民党人多势众,力量强大;而共产党在人少力弱、影响较少的特殊情况下,采取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党内合作组织形式,就只能有两个结果:或者共产党为国民党所吞并;或者国共合作关系破裂。历史的事实,是出现了后一种结果。可见,党内合作形式导致国共合作关系的破裂,是必然的,是两个不同阶级政党的根本利益冲突的结果。
二
有的论著认为:“如果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根据当时的具体的历史环境来考察和分析”,“那么我们就会看到,第一次国共合作采用党内合作的组织形式,既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策略原则,也符合中国各阶层人民的共同的革命利益,它是中国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这种合作方式应是肯定的”〔14〕。确实,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讨论党内合作形成的原因和过程,来正确评价党内合作的组织形式,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我们也会发现,上述所引的观点,是离开了实事求是原则的。
第一、党内合作形式是单方面地服从孙中山需要的产物。早在1921年,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建议孙中山和共产党建立联合战线,孙中山没有同意;反而要求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随后,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帮助下,孙中山提出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这是孙中山先生一个伟大的进步。但是,孙中山提出“联共”政策的根本目的,却是为了挽救国民党。他对宋庆龄说得非常清楚:“国民党正在堕落中死亡,因此要救活它,就需要新血液”〔15〕。即企图依靠朝气蓬勃的共产党人,整顿和挽救组织松散的国民党。而且,孙中山的联共政策,并非真正联共,而是要共产党服从自己领导。他曾向国民党人士表示:绝不容许共产党人“自树一帜与吾党争衡”,共产党“如不服从吾党,我亦必弃之”〔16〕。同时,孙中山的“扶助农工”政策,也是要工农群众跟着他走资本主义道路。他曾多次要求工农“明白三民主义、实行三民主义”,强调“服从我的主义,奉行我的办法”〔17〕。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孙中山主张‘唤起民众’或‘扶助农工’,谁去‘唤起’和‘扶助’呢?孙中山的意思是说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18〕。至于孙中山的“联俄”政策,他更说得明白:“共产党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19〕,即共产主义不适用于中国。孙中山所谓“以俄为师”,也不过是一种争取苏联援助的外交手段。总之,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和党内合作主张,都有非常明确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其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说得好听一些,是要共产党在三民主义的旗帜下,放弃共产主义,服从国民党的领导;说得确切一点,则是打着三民主义的旗号,通过党内合作的形式,吞并共产党。
第二、党内合作形式是共产国际为了维护苏俄利益的产物。世界资本主义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短暂困难后,开始进入相对稳定时期。欧美工人运动暂时转入低潮,资本主义各国开始形成对苏联的包围: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威胁。在这种形势下,苏联政府为了打破帝国主义的包围,比较重视东方各国民族解放运动,需要在东方特别是和苏俄毗邻的中国寻找朋友。1920年直系军阀控制北京政府后,苏俄政府实行联合直系的政策,中苏关系有所改善。但是,直系军阀依靠英美帝国主义支持,同苏俄的接近是有限的。同时,苏俄政府也不愿意放弃中东铁路的权益,特别是出兵外蒙,北京政府不能接受。因此,中苏关系很快陷入困境。苏俄先后派出以优林、斐克斯、越飞为首的外交使团赴华谈判,均未打开僵局。于是苏俄政府转变策略,联合孙中山反对北京政府。苏俄外交政策的转变,促使共产国际实行联合孙中山的政策。1923年初,共产国际代表越飞和孙中山会谈成功,发表联合宣言。共产国际拿原则作交易,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全部加入国民党,建立党内合作,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换取孙中山对苏俄的支持。
第三、党内合作形式是共产国际重视国民党,忽视共产党的产物。共产国际关于党内合作政策的提出,还出自对国民党的过高估计和对共产党的过低估计。马林在1922年向共产国际报告说:“国民党与工人之间的联系是多么紧密”,香港海员罢工的“全部财产资助都来自国民党”;批评共产党“不和罢工工人联系,也不支持罢工”〔20〕。共产国际所发的指示和文章中,也明显地表现了这种偏见。他们说孙中山是“当代中国最光辉的人物”,“他的思想就会同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的思想一致”〔21〕。要求“共产党人必须支持国民党,特别是支持国民党内代表无产者和手工业工人的一翼”〔22〕。他们认为“中国唯一重大的民族革命集团是国民党”;“而工人阶级又尚未完全到成为独立的社会力量”〔23〕。甚至说中国共产党,“不能把它称做一个政党。在这个组织中只有很少几个工人,同工人组织的联系,只存在于极少几个工会工作的中心”〔24〕。因此,马林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仍然作一个宣传团体会更好些”〔25〕。共产国际还要求中共中央“必须立即把地址迁到广州”〔26〕,以便就近接受共产国际代表领导,实现和国民党的联合。党内合作关系建立以后,共产国际更加重视国民党,所有政治、经济、军事的援助,都是给予国民党。特别是国民党右派夺取领导权、进行反共阴谋活动时,仍然是采取纵容右派、压制共产党的政策。
根据上述三方面的分析,党内合作政策并非“从中国国情出发”,而是共产国际根据苏俄政策和孙中山妥协的结果,也是对国共两党实际情况不够了解的结果。
另外,有人认为,恩格斯、列宁在论述统一战线时,曾经肯定过党内合作的组织形式,并在英国、印尼等地实行过这一政策。确实,根据当时当地实际情况,统一战线可以灵活地采取多种形式,当然也包括党内合作的形式。1920年,列宁在讨论英国共产党是否可以加入工党时,曾说:工党“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党”,“所有加入它的政党都有相当的自由”〔27〕。因此,“共产党是可以加入工党的,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共产党要有充分的自由,要能够实行自己的政策”〔28〕。显然,国民党不是工党,它不是几个政党联盟的组织,没有工党那样的“自由”;共产党加入国民党后,更难以实行“自己的政策”。可见,说党内合作策略“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的说法,只不过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词句生搬硬套到中国来。
第四、党内合作形式是共产国际强迫中国共产党接受的。许多学者在谈到党内合作时,都说“只有张国焘等少数人持反对意见”〔29〕。这一说法是不符合实际的。早在马林提出党内合作主张时,1922年4 月6日,陈独秀就代表中国共产党,致信共产国际,表示了坚决的反对。 他认为:“共产党与国民党革命之宗旨及所据之基础不同”;“国民党联美国,联张作霖、段棋瑞等策略和共产主义大不相容”;广东以外人民认为国民党“是一争权夺利之政党”;国民党中陈炯明派和孙中山派矛盾激烈;国民党“对新加入分子,绝对不能容纳其意见及假以权炳”。最后,陈独秀明确表示:“广东、北京、上海、长沙、武昌各区同志对于加入国民党一事,均已开会议决绝对不赞成,在事实上亦已无加入之可能”〔30〕。但是,共产国际没有理采中国共产党全党反对党内合作的一致意见,反而于是年8月,再次派马林来华, 召开杭州西湖会议,强行贯彻党内合作政策。陈独秀说:“当时中共中央五个委员:李守常、张特立、蔡和森、高君宇和我,都一致反对此提议。其主要的理由是,党内联合乃混合了阶级组织和牵制了我们的独立政策”。但是,马林以共产国际的决议相要挟。因此,“中共中央为遵守国际纪律,遂不得不接受国际提议,承认加入国民党”〔31〕。会后,陈独秀等中央领导人加入了国民党。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虽然通过了党内合作的决议,但却存在不同意见,发生了激烈争论。张国焘、蔡和森等人提出“应保存党的独立性”,“以为产业工人是党的基础,而不应加入国民党”〔32〕。这一提案以8票赞成,9票反对而被否决。包惠僧说:“中共(三大)是服从第三国际,地方是服从中央的,个人是服从组织的,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建立是从上而下决定来的”〔33〕。可见,党内合作并不是中国共产党自觉自愿的决定,而是在共产国际组织纪律的强大压力下,违背全党意愿,而被迫接受的。
三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正确评价党内合作,就必须实事求是地分析党内合作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党内合作所起的积极作用,学术界几乎一致地作了充分肯定。主要之点,就在于加快了革命统一战线的建立,促成了大革命高潮的出现。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中国的革命,自1924年开始,就由国共两党的情况起着决定的作用。由于两党在一定纲领上的合作,发动了1924年至1927年的革命。孙中山先生致力于国民革命凡40年未能完成的事业,在仅仅两三年之内,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这就是广东革命根据地的创立和北伐战争的胜利”〔34〕。此外,党内合作的建立,也在一定时期壮大了国民党左派的力量,扩大了国民党的政治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共产党组织,提高了党在工农群众中的威信。
至于党内合作形式的消极作用,却很少有人指出。但它也是显而易见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一、党内合作形式妨碍了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争取领导权的斗争。中国共产党在国共合作中的策略原则,是争取无产阶级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但是,党内合作却束缚了共产党的手脚,无法争取领导权。首先,如前所说,孙中山坚持党内合作,就是要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员,必须服从国民党的领导,否则,“我必弃之”。可见,党内合作的前提,就是共产党服从国民党的领导。事实上,国民党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国民党人手中,先是孙中山,后是汪精卫、蒋介石。其次,党内合作中,国共两党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是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成为国民党员;而不是两个党的平等联合。两党之间没有协议,没有领导职务的分配方案。共产党对国民党的政策没有决策权,亦无否决权,除了服从和执行外,连制约的方式也没有。一些共产党人曾进入国民党中央领导核心,掌握了一些权力;但国民党中央的一次会议、一纸决议,就可轻而易举地将共产党人免职,剥夺其权力,甚至被投入牢房。可见,两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而不是平起平坐,共产党只有服从的义务。再次,国共两党的实际情况,使共产党不可能争取领导权。当时,国民党有几十年历史,十多万党员,共产党成立不到三年,仅约400名党员。 在这种力量对比下,共产党加入国民党,无异为国民党吞并,根本不可能有领导权。更次,共产国际提出党内合作政策,就意味着将中国革命的领导权交给了国民党。国共合作一实现,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就提出“一切工作归国民党”的口号,处处迁就国民党,压制共产党。最后,党内合作形式,也导致陈独秀等领导人放弃无产阶级领导权,由看不起国民党,转变为过份相信国民党,自甘处于“客人”、“帮助”、“在野”的地位。遇事妥协,不思进取。正如毛泽东所说:“当时大家的根本观念都以为国民党是人家的”,“始终无当此房子主人的决心”〔35〕。中共四大虽然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但党内合作的组织形式,始终束缚着共产党人的思想,限制了共产党的独立行动。到1926年底汉口会议时,竟连“无产阶级领导权”的字样也没有提了,右倾机会主义思想统治了当时的党中央。
第二、党内合作的形式限制了中国共产党独立活动的开展。列宁关于统一战线的理论的根本原则,是坚持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独立性。他说:“共产国际应当同殖民地和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民主派结成临时联盟,但是不要同他们融合,甚至当无产阶级运动还处在萌芽状态时,也绝对要保持这一运动的独立性”〔36〕。可是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是以服从国民党的党纲、党章,遵守国民党的纪律为条件的。李大钊代表中共党员在国民党一大保证:“我们既然参加本党,我们留在本党一日,即当执行本党的政纲,遵守本党的章程及纪律。倘有不遵本党政纲、不守本党纪律者,理应受本党的惩戒”〔37〕。这样,共产党员就有了两重身分,同时受两个不同性质的组织的制约。而且在公开的场合下,在公开的活动中,只能打国民党的旗号,喊国民党的口号,执行国民党政策,服从国民党的纪律。而不能打着共产党的旗帜,来独立地组织工农群众,开展革命活动。在这种情况下,陈独秀的牢骚:“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独立性,此时是鬼话”〔38〕,是有一定道理的。当时,共产党中央制定的政策,要由国民党批准;中共五大提出的土地政纲,为国民党所否决。由于党内合作形式的制约,共产党没有参加各级国民政府,而处于在野党地位;共产党未能建立自己的军队,在国民革命军中没有领导权和指挥权。就是大革命失败后,我党独立领导的八一南昌起义,也是打着国民党的旗号,而没有公开亮出共产党的旗帜。
第三、党内合作形式有利于国民党右派篡夺革命领导权。国民党的改组,只纳新,未吐故,代表地主、官僚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党右派,仍然留在党内。他们多次发动进攻,反对国共合作,反对共产党。孙中山逝世后,右派分子公开结成西山会议派,企图夺取国民党中央大权。另一方面,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右派,则打着国民党的旗帜接连在国民党二大、暗杀廖仲凯、中山舰事件、整理党务案等阴谋活动中,向共产党发动了猖狂进攻,夺取了国民党的大部分权力。共产党不仅不能组织有效的反击,反而只能事事妥协、退让,进而提出要反对共产党的“左稚病”,批评共产党人“包办太多”、“过于负责”,甚至公开宣称:“无产阶级独裁制……依中国国民革命发展之趋势,现在固然不发生这样问题,即将来也不至发生”。“中国所需要的,不是什么无产阶级独裁”〔39〕。就这样,国民党右派利用国民党的旗帜,先后夺取了国民党的党权、军权、政权。
第四、党内合作形式必然导致国共合作统一战线的破裂和革命的失败。任何不同阶级、阶层以及各种政治力量的联合战线,都不可能永久维持,而只能是一种为了实现某一共同目的的暂时现象。但是,联合的组织形式,对联合的长短和结果,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而且,由于不同的阶级利益和政治纲领,在联合战线中的冲突和矛盾总是不可避免的。同样,联合的组织形式对矛盾的调整,对不同利益的协商,是能发挥巨大作用的。国共两党采取党内合作的形式,不仅不利于调整双方的冲突,反而会使矛盾容易激化。对于国民党来说,自然以领导者自居,只是把共产党看作自己组织的一员,要求共产党放弃自己的独立和主张,处处服从自己的领导。对于共产党来说,由于双重约束,难于二者兼顾。强调独立性,则容易发生“左”倾错误;强调合作,则容易出现右倾错误。因此,党内合作的形式,加深了两党的矛盾,导致了两党内部的混乱。仅仅三年半时间,国共合作关系就彻底破裂。相反,如果采用党外联盟的形式,国共双方各自独立,双方活动各自独立做主,在对敌斗争中可以互相支持,共同行动;发生矛盾也可以互相批评,平等协商。如第二次国共合作,虽然磨擦不断,却维系了8年时间, 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综上所述,党内合作所产生的消极作用,要大于其积极作用。国共合作关系的迅速破裂和革命的最后失败,用事实说明:党内合作的组织形式,应基本上作出否定的评价。
注释:
〔1〕《中共党史大事年表》第23页。
〔2〕《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第92页。
〔3 〕对这一问题笔者曾有专文讨论, 请参见《益阳师专学报》1992年第1期、第3期、第4期、1993年第4期。
〔4〕〔20〕〔25〕马林:《给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报告》, 《马林在中国的有关资料》。
〔5〕道夫·宾:《斯内夫利特和初期的中国共产党》,同上书。
〔6〕〔23 〕《共产国际执委会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关系问题的决议》1923.1.12。
〔7〕陈独秀:《国民党是什么》。
〔8〕《共产国际关于中国形势的决议》1926.12.11。
〔9〕恩格斯:《给奥·倍倍尔的信》1875.3.18—28。
〔10〕孙中山:《〈民报〉发刊词》。
〔11〕《孙中山全集》卷9第208页。
〔12〕《中国国民党党纲草案》。
〔13〕列宁:《中国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
〔14〕《〈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若干问题的说明》第51页。
〔15〕宋庆龄:《为新中国而奋斗》第87页。
〔16〕《孙中山全集》卷8第458页。
〔17〕《孙中山全集》卷10第150页。
〔18〕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
〔19〕《孙文越飞宣言》1923.11.26。
〔21〕威廉斯基·西比利亚科夫:《中国革命之父——孙中山博士》。
〔22〕《共产国际执委会给驻华南代表的指示》1922年8月。
〔24〕马林·越飞:《我们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特别是在中国工作的有关问题》。
〔26〕道夫·宾:《对〈是否有一个斯内夫利特战略?〉一文的答复》,《马林在中国的有关资料》。
〔27〕列宁:《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加入工党的发言》。
〔28〕列宁:《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共产党作用的发言》。
〔29〕李践为主编:《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册第85页。
〔30〕陈独秀:《致吴廷康的信》。
〔31〕陈独秀:《告全党同志书》。
〔32〕蔡和森:《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
〔33〕包惠僧:《大革命时期回忆录》。
〔34〕毛泽东:《国共合作成立后的迫切任务》。
〔35〕毛泽东:《在中共紧急会上的发言》。
〔36〕列宁:《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
〔37〕《北京代表李大钊意见书》。
〔38〕转引自《蔡和森文集》第810页。
〔39〕《汪精、陈独秀联合宣言》。
标签:孙中山论文; 陈独秀论文; 中国近代史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无产阶级政党论文; 英国政党论文; 历史论文; 资产阶级革命论文; 中国共产党论文; 孙中山全集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统一战线论文; 国共合作论文; 第三国际论文; 国民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