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自勒案件法医学分析1例论文

特殊自勒案件法医学分析1例论文

特殊自勒案件法医学分析1例

方 博 崔 瑶 崔晓光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广东 广州510290)

摘 要 在日常的法医工作中,对于自杀他杀的界定是案件的关键。自勒死亡案件相对少见,此类案件由于作用方式特别,难以被家属理解,常常引起争议。现报道1例特殊的自勒死亡案件。

关键词 自勒死亡(self-strangulation) 勒沟 损伤过程重建

1 案例资料

1.1 简要案情

死者陈某,男,22岁,因家庭纠纷和母亲及哥哥争吵,于某日14时20分许离开家里,20分钟后其哥哥出来找他,在旁边的巷子内发现陈某仰卧于地面,颈部缠绕一黑色布条绳索,双手置于身体两侧,绳索的两端位于尸体的项部两侧。其哥哥随即将绳索解开并报警,120到场证实陈某已死亡。

文体交融性:裕固族传统体育不仅有力量和智慧,舞蹈更是一种体育美的体现。因此,裕固族民族传统体育不仅仅是一项项体育活动,也是促进体育与体育文化发展的动力,更是心、力与美的和谐统一。

1.2 现场勘查

现场位于某书院横街四巷3号门口,尸体仰卧,头北脚南。上身盖着一件深蓝色外套,下身穿黑色长裤,脚穿深色运动鞋。书院横街一巷靠近河涌边的五号门前地上有一根黑色布条。布条宽2.5cm,长59cm。死者住所为书院横街二巷9号101房,房间无异常。现场其他部位未发现异常痕迹物证。

因为她的妹妹订婚了,怕是她一旦的结了婚,忽然会剩下她一个人来,使她难过。因为她的家里并没有多少人,只有她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祖父,再就是一个也是寡妇的伯母,带一个女儿。

1.3 尸体检验

尸表检验:尸长167cm,尸斑、尸僵未出现。瞳孔透亮,面部瘀血严重,可见较为密集的针尖状出血点,以双侧眼睑严重。双眼球睑结膜出血,可见较为密集的针尖状出血点。唇粘膜根部有大量出血点,双侧颈静脉怒张。颈部的左前侧经颈前部至右前侧见两条索沟,前侧索沟有明显的表皮剥脱,两侧索沟至项部并在项部交叉。项部两侧的皮肤可见两条成角的索沟。指甲紫绀严重。左手食指有1cm×0.5cm的甲床下出血,左手背近腕处有0.5cm×0.3cm的表皮剥脱。

死者面部瘀血严重,可见较为密集的针尖状出血点,双眼球睑结膜出血,唇粘膜根部有出血点,双侧颈静脉怒张。颈、项部有明显的索沟。解剖检验见脑组织弥漫性肿胀,脑沟变浅,项部有少量肌肉出血,心、肺表面见针尖状出血点,心血暗红色流动性。分析死因系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尸体解剖:头皮下无出血,颅骨未见骨折,脑组织弥漫性肿胀,脑沟变浅。颈部肌肉未见明显出血,项部右侧夹肌表面有少量肌肉出血。心脏表面见多处针尖状出血点,心血暗红色流动性。右侧肺膜下多处点状出血,以肺叶间严重。胃内可见成形的饭粒、菜粒,量约200g。

《世说新语》对陆游的影响几乎贯穿其成年直至去世前不久,其作品中的《世说新语》“元素”丰硕,《世说新语》对陆游的创作产生了较大影响。

2 讨论

2.1 死因分析

2)采集套管气的技术路线。对于正在生产的抽油井,回油干线的压力称为回压。一般情况下,回压取决于原油集输系统的流动阻力。一旦建设完成原油集输系统,回压波动将是一个稳定值Ph。

2.2 现场分析

2.2.1 关于案发时间

2.2.2 关于案发地点

案发时间是当天14时许,若发生打斗及争执,易于被人发现。另据其家属讲述,陈某离家至被其哥哥发现只相距20分钟,案发过程时间非常短。

原料:大米 25 g,黑米 25 g,大豆 25 g,红豆 25 g,核桃仁 25 g,花生 25 g,红枣 15 g,桂圆 10 g(2人份)。

2.2.3 关于致伤工具

(2)研究推动我国关键科技领域的会聚计划规划和政策部署。建议根据我国自身特点和优势领域,明确若干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开展跨机构、跨领域的会聚试点,加强各层次会聚项目的组织协调,探索总结会聚模式在体制机制、资助政策、综合评价及人才政策等方面的经验。

2.2.4 损伤过程重建

尸体的损伤部位主要集中于颈项部,也是其致死的主要原因。颈部的左前侧经颈前部至右前侧见二条索沟,前侧索沟有明显的表皮剥脱,其中一条索沟呈水平状,另一条索沟和它在颈部左侧呈25度角,在颈部右侧呈30度角,并沿着左右两侧向后上方延伸,在项部形成交叉,在项部中央呈三条索沟。经过对颈前部锁沟表皮剥脱的形态进行分析比对,发现表皮剥脱呈条索状,有明显的斜行花纹,与死者颈部所佩戴的金属项链表面花纹一致。可以推断是由于布条在缠绕颈部的时候将项链裹进绳圈内,在颈部皮肤形成表皮剥脱。

现场地面有一黑色布条,布条宽2.5cm,长59cm。据介绍,当时布条缠绕在颈部,未打结。在死者住处发现大量与之类似的黑色布条,不过宽度稍宽,而且弹性较好,现场所留的布条,弹性稍差,而且扭曲、稍窄。经过现场实验,取其家中的布条,予以捆绑缠绕,加力拉扯,恢复平直后,会产生和现场布条类似的扭曲变形。

案发地点位于城中村主干道旁的一条小巷。主干道人来人往,小巷虽然相对僻静,但是如若发生打斗也会引起他人的注意。另外发现尸体地点就在其住处旁的巷子内,离住处直线距离50m左右,而其家属及周边住户一直没有听到任何打斗或是呼救的声音。

2.2.4.1 颈部损伤成因分析

2.2.4.2 死者体位分析

颈部的表皮剥脱集中于颈前侧,而项部的项链却没有卷入绳圈。若人体处于直立状态,颈前部垂顺下来的项链,应该位于胸前,颈部的布条难以将项链卷入绳索内,相反项部的项链紧贴皮肤,更易形成具有项链花纹的表皮剥脱。而当人体处于仰卧位时,项链由于重力作用,在颈前部会紧贴颈部的皮肤,项部的项链则会远离皮肤,这时采用颈部缠绕的方式进行勒颈的话,则容易在颈前部形成拥有项链花纹的表皮剥脱。所以死者是处于仰躺位置时,采用绳索缠绕颈部的方式进行勒颈的。

2.2.4.3 尸体的状态分析

颈部索沟处的表皮剥脱,可以清晰地看到项链的花纹,说明颈部并未发生剧烈的扭转挣扎,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在现场地面发现的黑色布条两端较宽,中间部分稍窄。将其家中的黑色布条进行拉伸,所形成与现场布条类似的中间窄,两端宽的状态。另将其家中的布条进行打结实验,打结后将其解开,然后与现场发现的黑色布条对比。现场的布条较为平顺,在布条的两端窄宽交接处,未发生扭曲变形。而将其家中经过打结加工的布条解开后,在打结的部位,可以看到明显的扭曲变形,和经过拉扯的部位,可以看出明显的区别。所以证明现场的绳索只发生过拉扯,而两端并未进行打结。这和其哥哥所描述的情况相符:发现尸体时,其哥哥看到绳索缠绕在尸体的颈部,就找剪刀过来剪,结果扯动时发现,绳索未打结,经过活动将绳索从颈部拉扯了下来。这也印证了当时现场尸体的状态未发生过改变。

2.2.4.4 案件性质分析

颈部的左前侧经颈前部至右前侧见二条索沟,其中一条索沟,呈水平状,另一条索沟和它在颈部左侧呈25度角,在颈部右侧呈30度角,并沿着左右两侧向后上方延伸,在项部形成交叉。这样的索沟形态说明了绳索在颈部进行了两圈完整的缠绕,然后在项部发生了交汇。交汇后绳索的两端分别运行到颈部的对侧,从项部的左、右后上方,对颈项部施加了力的作用,造成颈部绳索收紧,从而导致其由于缺氧发生机械性窒息死亡。据此可以推断,死者陈某从家中出来,到达案发现场后,是躺在地上然后才进行勒颈。在勒颈的过程中身体状态比较稳定,未发生过激烈的打斗,绳索勒颈的力量主要来源于颈项部双侧的外后方。一般正常的站立或是坐姿的自勒,双手由于重力的作用,会向前下方,远离颈部的方向运行,以加重颈部的压力,造成死亡。但是由于陈某是采用仰卧位勒颈,双手向颈前部远处运动就需要抵抗更多的地心引力。这个位置,采用双手位于项部后侧,以肘部为中心,向远离项部的方向运动更加省力。当其由于颈部受压,大脑缺氧产生意识障碍的时候,攥着绳端的双手自然放开,在肌肉的作用下,会以肘部为圆心继续运动至肌肉松弛状态。而颈部的绳索,在弹性的作用下,发生回缩,在项部受到挤压,交叉位置的绳索发生锁死,因此分析陈某是自勒造成窒息死亡。

标签:;  ;  ;  ;  

特殊自勒案件法医学分析1例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