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国际负责中国问题的组织机构的历史演变(1920-1935),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共产国际论文,组织机构论文,中国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问题,是国际共运史、中共党史和中苏(俄)关系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是,关于共产国际负责中国问题的组织机构的历史演变这样一个基础性问题,中苏(俄)学界长期以来没有弄清楚。这既有共产国际组织机构本身的繁杂性和多变性的原因,也有档案资料严重缺乏的原因。由俄罗斯科学院远东所和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等单位联合编辑的《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①大型档案文件集陆续出版,首次披露了相关资料。本文主要以这部文件集公布的档案和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为基础,同时参考俄罗斯科学院远东所И.Н.索特尼科娃教授2004年撰写的《负责中国问题的共产国际组织机构(1920-1931)》一文②和其他相关资料,试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中国共产党创立时期
1919年3月,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宣布共产国际的成立。1920年4月,俄共(布)远东局派遣维经斯基来华。其后,共产国际正式设立指导中国革命的下属机构,即1920年5月在上海成立的共产国际东亚书记处和1921年初在伊尔库茨克成立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书记处。这两个机构在中国共产党创建过程中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共产国际东亚书记处(Восточноазиатский секретариат коминтерна)(上海,1920.5-1920.8)
共产国际实行民主集中制,其各种组织机构是按照共产国际的性质和组织原则陆续建立起来的。其中,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是共产国际代表大会在休会期间的领导机关。共产国际成立时,由于条件不成熟,没有选举执行委员会。共产国际初期的全部活动,实际上是由俄共(布)代表负责主持。1920年8月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共产国际章程》,并按照这个章程的规定选出了共产国际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共产国际对各国共产党实行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1920年5月,为在东亚(中国、朝鲜和日本)直接进行活动,“领导业已展开的工作”,在上海成立了“临时的集体中心机构”——共产国际东亚书记处。该处下设中国、朝鲜和日本三个科。书记处全会选出三人临时执行局,维连斯基-西比里亚科夫任东亚书记处临时执行局主席。中国科的工作任务是:进行党的建设、工会建设,开展共产主义宣传、组织出版工作等。
1920年9月1日,维连斯基-西比里亚科夫向共产国际执委会汇报了东亚书记处在中国的工作情况:在组织共产主义组织方面,中国科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汉口、南京等地为共产党组织打下了基础,“最近要为最终成立中国共产党举行代表大会”。在学生运动方面,整个中国被学生组织网覆盖,共有学生组织193个。在宣传工作方面,出版中心有海参崴、哈尔滨、北京和上海,主要出版莫斯科原版书籍的中文、朝文和日文版,已出版了《俄国共产党纲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等书籍,还进行了报道活动。维连斯基-西比里亚科夫还汇报说:他于1920年7月4日和几名助手来到北京,并于7月5日至7日,召开了在华工作的俄国共产党员第一次代表会议,就“即将举行的中国共产主义组织代表大会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等问题交换了意见③。
在维连斯基-西比里亚科夫向共产国际汇报前的8月,也就是俄共(布)中央西伯利亚局东方民族处在伊尔库茨克成立前后,共产国际东亚书记处即自行解散。
(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书记处(ДВСК-Дальневосточный секретариат ИККИ)(伊尔库茨克,1921.1-1922.2)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和不受远东共和国政府的干预,1921年1月共产国际执委会决定,在设立于伊尔库茨克的俄共(布)中央西伯利亚局东方民族处基础上,成立“机动的和临时性的机构——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④,东方民族处遂被取消。
共产国际二大通过的《共产国际章程》第九条规定:“在必要的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应在各国设立专门的或其他辅助性的机构,此类机构完全隶属于执行委员会。”⑤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便是此类机构,其任务为:第一,向共产国际汇报远东各国工人运动和革命运动的状况及性质,向这些国家的工人和革命组织介绍共产国际的方针任务。第二,帮助这些国家的工人和劳动群众寻找建立阶级组织的最佳形式和进行革命斗争的有效方法。⑥
远东书记处同俄共(布)中央西伯利亚局东方民族处一样,下设地区科,还成立了远东书记处主席团,其主要领导成员有:共产国际驻远东全权代表舒米亚茨基、副代表明斯克尔、责任书记维经斯基和鲍得里茨基等。10月初,“根据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书记处的决定,或更确切地说,根据舒米亚茨基同志的安排”,利金作为“在华工作全权代表”被派往中国。关于联络问题,据利金讲,按照远东书记处的方案,建立联系要集中在一个特别的联络站。但这仅仅是方案,而实际上不是这样,因为远东书记处指派的联络员,由于种种情况根本无法完成这项任务。结果联络站的全部工作被简化为把电报译成密码和有时到电报局去发密电。实际上,同俄国的联系是通过全俄合作社中央联社驻上海办事处主任会计维尔德进行的,同朝鲜和中国的联系是由朝共中央和中共中央负责的,同日本的联系在利金在华期间中断了⑦。
远东书记处在1921年3月至1922年3月的工作总结中指出:“远东书记处在远东国家开展这些工作完全依靠当地的人力和组织,而在那里根本没有建立相应的执行机构。”远东书记处存在的一年中,对中国工作的最大成果是:“将中国各个分散的共产主义组织组合成统一的共产党,以及建立了大量同从前落后的行会组织不同的中国无产阶级(新型工人阶级)的工会。”⑧
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存在一年,到1922年2月,即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结束之后,它作为已经完成在东方国家建立共产党和筹备、召开远东各民族代表大会任务的辅助机构被取消。
二、大革命时期
大革命时期是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最密切的阶段。1922年7月,中共二大作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决议,中国共产党从此成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这标志着共产国际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正式确立。20世纪20年代初,共产国际开始实行世界革命的“东方战略”。1922年初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后,东方工作的领导中心从伊尔库茨克转到莫斯科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1922年底,共产国际执委会成立东方部(后下设海参崴远东局),而后改组为远东(地区)书记处。1926年4月又在上海成立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就近直接领导中国革命。
(一)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部(Востотдел-Восточный отдед ИККИ)(莫斯科,1922.12-1926.3)
从1922年1月起,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书记处领导人处于待分配状态,只有舒米亚茨基、维经斯基几个人奉命去莫斯科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原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中国科的工作人员,由于群龙无首和缺少经费不得不中止工作。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结束后,共产国际代表利金来到上海,但到1922年6月也不得不中止工作。
东方工作的领导中心从伊尔库茨克转到莫斯科和共产国际执委会以后,实际上在共产国际四大以前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⑨1922年12月共产国际四大后,共产国际执委会决定成立东方部,萨法罗夫、拉荻克、拉斯科尔尼科夫等先后任东方部主任⑩,维经斯基任副主任。东方部又被分成3个部分,即近东部、中东部和远东部。其中,远东部由3人组成:部长维经斯基、副部长斯列帕克和中国问题顾问考夫曼。该部的工作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编辑《远东通讯》,按名单寄给各国党的最高领导人;二是成立外文图书出版社,建立编辑室,出版科教刊物,开办“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者图书室”。
1923年1月,根据维经斯基的建议,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决定,“为在日本、朝鲜和中国开展运动的需要”,在海参崴成立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远东局(又称共产国际海参崴局)。该局的任务是:“1.向这三个国家的共产党和工会提出建议;2.向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提供关于这些国家的运动形势和总的政治形势的情报;3.针对这些国家发生的重要政治事件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制订决议;4.就出版工作和政治运动给予指示;5.建立日本与中国的紧密联系;6.把革命工会置于工会国际的旗帜之下:7.监督这些国家的青年运动与妇女运动。”(11)
1923年1月11日,共产国际执委会颁发委任状:“根据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决定,任命维经斯基同志为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海参崴远东局成员。”(12)为了把远东各共产主义组织的活动联合起来,并协调各地共产党、工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的工作,维经斯基建议让红色工会国际和青年共产国际的代表参加海参崴局的工作,进而在远东建立一个有威望有工作能力的共产主义工作机构,并计划设立一个三人委员会来领导该局工作(共产国际、红色工会国际和青年共产国际各出一名代表),而全盘工作要由共产国际的代表来领导。除维经斯基之外,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决定任命马林和片山潜为该局成员(13)。但实际上不管片山潜还是马林,都从未在该局工作过。
远东部及设在海参崴的远东局的工作重点在中国。1923年6月中共三大召开前后,共产国际驻华代表马林不断地将有关中国的情况汇报给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和远东局(14)。然而,海参崴远东局虽被寄予厚望,却只存在了半年。7月,海参崴局被取消,仅保留一个收集情报和进行联络的共产国际代表机构。
1926年2月3日,时任东方部部长的拉斯科尔尼科夫写信给季诺维也夫,报怨东方部“由于不能及时得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等)就与该部工作有关的问题作出的决定而一直处于不正常的工作条件下”,提议“有必要让该部主任(或主任不在时让他的副手)出席中央(政治局等)相应机关讨论与东方部工作有关的问题的会议”(15)。但是,拉斯科尔尼科夫没有等到相应的改变,一个多月后,东方部被改组为近东(地区)书记处和远东(地区)书记处。
(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地区)书记处(ДВ секретариат-ДальневосточнЫй секретариат ИККИ)(莫斯科,1926.3-1927年底)
1926年3月24日,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作出改组共产国际机构的决定,把所属各支部所在国家按地理位置划分为11个地区,每个地区设立一个书记处,由共产国际派一位主管书记和该地区支部的代表组成,故称为“地区书记处”。“这些地区书记处都是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书记处的机构,在它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每个书记处有责任系统地研究和分析该地区的国情和共产党的情况,为共产国际所有执行机关准备问题,执行这些机关的决议,并且监督共产国际所属各支部执行这些决议的情况”(16)。实际上,每个地区书记处等同于共产国际书记处的一个分部。
这样,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被撤销,取而代之成立两个书记处,即近东(地区)书记处和远东(地区)书记处(17)。维经斯基被指定负责远东书记处的工作。书记处的领导成员有:维经斯基、别达赫特、谢马温、蔡和森等。
1926年4月9日,远东书记处举行第一次会议,专门讨论了维经斯基关于中国局势的报告。4月27日,维经斯基、罗易、片山潜、金成树、蔡和森、谢马温、福京、太洪、袁庆云和多比索夫参加远东书记处会议,听取蔡和森关于中国目前形势的通报,建议共产国际应当加强在中国的领导工作,并提出“尽快成立远东局”,以加强这种领导。(18)其后,拉斯科尔尼科夫任远东书记处主席(又称主任)。1927年1月18日,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书记处举行会议,讨论决定关于中共五大的准备工作和关于国民党向共产国际执委会派驻代表等问题,并批准瓦格纳为远东书记处书记。(19)
(三)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Дальбюро-Дальневосточное бюро ИККИ)(上海,1926.6-1927.4)
为了加强共产国际在中国的影响,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书记处1926年4月27日决定,紧急成立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设在上海)。4月29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批准远东局以下组成人员在华工作:维经斯基(主席)、拉菲斯、格列尔、福京和中朝日三国共产党代表同志。”
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应当隶属于远东书记处,但事实上,远东局及其俄国代表团的最高领导机构,通常不是远东书记处,而是联共(布)驻共产国际执委会代表团、共产国际执委会小委员会,还有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中国委员会。
维经斯基、格列尔、拉菲斯和福京等远东局成员于1926年6月18日“在上海聚集并立即着手工作”。他们组成的“俄国代表团”是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的领导核心。远东局很快又吸收青年共产国际执委会派到中国工作已近1年的纳索诺夫参加工作。在19日的远东局俄国代表团会议上,主要讨论并确定以下问题:(1)远东局的组建:“中共中央应当选派一名常任代表和一名常任副代表参加远东局工作。”(2)远东局总的工作性质:“以共产国际执委会驻中国、日本和朝鲜代表团的身份作为集体机构领导这些国家共产党的政治、工会和组织活动。”(3)远东局的基本工作准则:吸收各国党的代表参加讨论党的问题,对于中国,“只限于根据中央向远东局所作的报告进行总的领导”。(4)远东局与中共中央的联系:维经斯基作为共产国际执委会代表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中共中央的代表同志应定期报告中央的工作,必要时还应就主要的政治问题同远东局预先进行协商。(20)
由于中国事态的发展和其他一些原因,“解决中国运动的问题自然占据着远东局整个工作的中心地位”。陈独秀代表中共中央执委会正式参加远东局,远东局主席维经斯基则参加中共中央执委会的工作,实际上是共产国际驻中共中央执委会的代表。
远东局下设地区科,除同各国党进行联系外,还从事党建工作和帮助解决工会和青年问题。中国科的工作还有确定国共关系范围、收集和整理中共中央资料、帮助解决各种问题等任务。远东局的核心是其中的俄国代表团,其工作同远东局的活动是同时并行的。在远东局同中共中央举行的吸收党的地方代表和工会领导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上,俄国代表团成员讨论党的所有政策问题,听取党的领导人的报告和通报,对重要文件作出修改,并为中共的会议起草决议。代表团成员还考察了广州、汉口、长沙等地的党组织。
1927年3月10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关于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人员组成问题》的报告,批准远东局新的组成人员:鲍罗廷、罗森贝格、罗易和中国共产党、朝鲜共产党及日本共产党各派1名代表,并拟由列普赛任远东局书记。
4月9日,共产国际执委会驻中国代表团作出了解散远东局的决定。(21)
虽然远东局与另一位共产国际驻华代表鲍罗廷之间、远东局与陈独秀之间、远东局内部始终存在着种种矛盾,但是,远东局在存在的一年时间里,还是取得了一些比较明显的成效,如对三二○事件进行新的分析、对广东局势进行全面的政治考察、就中共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作出比较正确的判断、指出“资产阶级倾向”有在中国得逞的危险,等等。而且,远东局同中共的联系是非常密切的,其间,中共的许多重大决策是在远东局与中共中央执委会代表团的联席会议上讨论和最终决定的。正如远东局在其报告中总结的:“可以说,在党的政治生活和活动中没有一个问题不是在远东局俄国同志的参与下解决的。”(22)
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共产国际再次改组机构,执委会下属的地区书记处由原来的11个减为8个,并成立了东方(地区)书记处。1929年3月至1931年夏和1932年底至1934年10月,共产国际执委会在上海恢复了远东局。在共产国际执委会领导下,东方书记处和远东局共同领导中国的革命运动。
(一)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地区)书记处(Восточный секретариат ИККИ)(莫斯科,1927年底-1935.8)
1927年底,共产国际执委会成立东方(地区)书记处(23),领导人是库西宁。1928年3月,为了指导中共中央军事部的工作,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成立军事委员会,选举别尔津为主席,米夫、布留赫尔、赫梅廖夫、马马耶夫、苏兆征、向忠发曾在该委员会工作。(24)
6月12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小委员会会议决定,建立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常设中国委员会。11月12日,米夫在中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明,该委员会的任务是:“预先仔细研究与中国工作有关的材料,以便于共产国际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经常性的、定期的和系统的指导。”(25)在不同时期参加中国委员会工作的人员有:米夫、阿尔诺特、瞿秋白、张国焘、黄平、邓中夏、罗登贤、王若飞、余飞等。
有关中国的一些问题,也在东方书记处处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决定。如1930年11月10日,东方书记处处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中共中央关于召回张国焘和任命黄平为中共驻共产国际执委会代表的报告等事项。11月15日处务委员会会议又决定,批准黄平为中共驻东方书记处代表。(26)
1931年10月3日和7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会议两次讨论关于东方书记处领导工作的问题,决定:由东方书记处三位副主任米夫、马季亚尔和萨发罗夫组成东方书记处领导委员会,集体决定一切重大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米夫负责对东方书记处机关日常工作的总的领导,萨发罗夫负责中东和非洲黑人国家的问题,马季亚尔负责近东和所有阿拉伯国家的问题,米夫负责远东的问题。而东方书记处扩大处务委员会“只作为咨询机构保留下来”。(27)1932年2月,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会议再次讨论东方书记处的领导问题,决定:东方书记处处务委员会应由米夫、萨发罗夫和处务委员会候补委员弗赖耶尔组成,批准弗赖耶尔在马季亚尔不在时为正式委员。“库西宁同志应像以前一样对东方地区书记处的工作实行总的领导”。(28)
中共六大后,共产国际执委会及其东方书记处在实施恢复中共组织的计划方面,在组织苏联为中共培养干部方面,在分析党的领导层、中共驻共产国际执委会代表团以及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和中国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的状况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关于东方书记处的工作,1933年12月,时任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候补委员的康生作了较高评价。他说:“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地区书记处在红军的斗争中、在反帝斗争中和在伪满洲的工作中帮助了中国党。东方地区书记处很少给中国党发长篇的决议,但经常发简短的指示,在实际工作中给以帮助。”同时,他还指出东方书记处的一个“不足”,即:“中国党很少收入到关于国际问题的材料。这里有国际性质的困难,但东方地区书记处提供不够”。(29)
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的工作到1935年七八月共产国际七大召开时结束。《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关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活动的决议》要求,共产国际执委会要“把活动重心移向世界工人运动基本政策和策略方针的制定”,同时“避免直接干预各共产党的内部组织事宜”。(30)会后,共产国际采取具体措施,改变过去那种过分集中的领导方式,停止召开共产国际执委会或执委扩大会,解散各区域书记处和区域局。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随之取消。
10月2日,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会议通过《关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书记处机关结构的决议》,并于10月13日在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会议上获得批准。从该决议中可以看出,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不再分成多个地区书记处,而改成由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统一“研究单个国家共产党和工人运动的问题”。为此,书记处重新进行了分工。其中,季米特洛夫任总书记,同时“还负责处理中国问题”。该决议还列出“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机关的组成人员”名单,其中的“季米特洛夫同志书记处”共12名工作人员,米夫任中国问题政治助理,杨松和郭绍棠任中国问题顾问,康生任秘书,“季米特洛夫同志直接与中共代表(康生同志)联系”。(31)
(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Дальбюро-Дальневосточное бюро ИККИ)(上海,1929.3-1931.8)
从1928年春到1929年春,几乎有一年的时间,共产国际执委会没有向中共中央委员会派驻正式代表。共产国际执委会国际联络部驻上海的代表阿尔布列赫特,以及太平洋工会书记处书记兼红色工会国际代表乔治·哈迪实际担当这一角色。1929年初,共产国际执委会向联共(布)中央领导机构汇报了已选定的共产国际代表人选,随后决定在上海建立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该局包括共产国际驻中共中央委员会代表(代表团),以及红色工会国际和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远东局在与中国共产党、工会和共青团保持联系的同时,也关注朝鲜、日本、印度支那和菲律宾共产党的问题。
1929年3月,上海远东局开始工作,成员有:雷利斯基(领导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驻中共中央代表团代表埃斯勒、红色工会国际代表乔治·哈迪、青年共产国际代表马西。1930年3月至8月,雷利斯基去莫斯科期间,远东局的工作由埃斯勒主持。1930年7月29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决定:任命米夫为远东局书记,雷利斯基、罗伯特斯(埃斯勒)、斯托利亚尔、别斯帕洛夫和米林(盖利斯)为远东局成员(32)。
从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和中共中央二者关系的性质以及远东局对中共立场影响的角度来看,远东局从1929年到1931年的活动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29年3月至12月。这一时期,远东局在恢复党、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工作中曾给予中共领导层一定的帮助,还积极参与中共中央各项决议,特别是1929年6月中共六届二中全会决议的起草工作。第二个时期是1929年12月至1930年8月末。这一时期,远东局最大的贡献是向共产国际执委会汇报和肯定了毛泽东及其领导的红军。第三个时期是1930年8月末至1931年8月。这一时期,远东局对中共的影响大为加强,尤其在1931年初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王明等人在米夫支持下进入中央领导层,中共中央同远东局的关系更为密切。
1931年1月,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会议决定:“建议远东局承担对中国共产党活动的实际领导工作,与中国共产党领导机关建立密切联系并按照不同方向分配远东局一些成员的工作。”同时强调:“这些想法应该以东方书记处建议的形式转告远东局。”(33)但由于苏区、红军部队与上海的中共中央严重隔绝,中共中央政治局和远东局得到的消息有限,而且时断时续,在上海的中共中央和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只能监督苏区在政治上和干部问题上比较重大的决定,谈不上从上海对地方党组织的活动和红军的军事行动进行有效的领导。
远东局1931年工作的最活跃时期持续到五六月份。1931年1月,由于面临暴露的危险,埃斯勒被迫返回苏联。4月,也由于同样的原因,米夫、盖利斯和别斯帕洛夫相继返回莫斯科。同月,中共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被捕叛变。6月,接替阿尔布列赫特任上海国际联络部代表一职的鲁德尼克和中共中央主席向忠发相继被捕。这样,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在华活动几乎陷入瘫痪状态。6月和8月,斯托利亚尔和雷利斯基相继离开上海。至此,远东局实际停止了工作。(34)
(三)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Далъбюро-Дальневосточное бюро ИККИ)(上海,1932年底-1934.10)
在1931年6月鲁德尼克被捕和8月雷利斯基离任赴莫斯科以后,直到1932年夏,只有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茨维伊奇1人在上海。1932年春,新的国际联络部代表格伯特来到上海,在中国一直呆到1935年5月,恢复了国际联络部的机构。1932年9月,新任共产国际代表、德国共产党员阿图尔·埃韦特开始在上海工作。
1932年11月,德国共产党员奥托·布劳恩(李德)被从满洲调到上海工作,成为中共中央的军事顾问,1933年10月初到中央苏区。1933年4月,美国共产党员曼弗雷德·施特恩到上海,被任命为总军事顾问。1933年10月,根据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的建议,美国共产党员赖安来到中国,奉命在中国和东南亚国家为共产国际的学校招募学生,并帮助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共上海中央局组织工会和反帝工作。1933年12月27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政治书记处政治委员会会议决定,派遣美国的贝克作为红色工会国际代表“到上海从事工会工作”。他于1934年5月到达上海,直到1935年4月离开。
目前还不能确定远东局重新开始工作的具体日期。1932年9月“业已到任的共产国际执委会代表”埃韦特来到上海后,不知是否立即恢复远东局的名义。但两个月后的11月29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中共苏区中央局第一号军事指令》,表明远东局机构的正式恢复。在这项指令中,远东局要求苏区中央局:“请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向我们提供有关我方部队和地方部队的准确信息。只有这样你们才能指望得到具体的指示。”(35)1933年底至1934年初,埃韦特、施特恩和赖安成为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的核心。
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在上海活动的将近两年时间里,其成员向共产国际发回大量电报,但他们对中国事态发展的描述、分析和预测,并没有超出莫斯科的相应评价和其对华方针政策的范围。从远东局的文件看,很少提出修改既定策略的问题。甚至1934年9月3日,当中央红军已经决定要转移时,赖安在给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的信中竟然还说:“现在的局势对中央苏区和红军是更为有利的”。(36)
在远东局和中共中央领导人的来往电报中,讨论最多的是军事问题,很少涉及中央苏区的内部政策问题。例外的只有中共六届五中全会的政治决议草案。该草案是1933年10月远东局起草后寄给中共中央的,尔后埃韦特又给中央写了一封信,对草案进行了个别补充修改。这个决议草案中笼统地探讨了有关中央苏区的内部政策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时期的共产国际执委会及其远东局,与大革命后期共产国际执委会及远东局相比,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在对待中共及其领导层的态度上日渐变得平和,对中共中央发布的更多的是“建议”,而非“指示”。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前共产国际执委会在讨论中国问题时特别强调:关于给全会的指示草案,其实“不是指示,而只是建议,最后决定应由[中共]中央自己作出”。(37)
1934年3月,施特恩返回莫斯科,被安排在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负责军事工作。6月,鉴于有遭到破坏的危险,远东局领导人埃韦特不得不返回莫斯科。8月,时任中共中央上海局代理书记的盛忠亮(化名米茨凯维奇、盛岳)致电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皮亚特尼茨基,对埃韦特(其实也可看成是对远东局)在上海期间的工作进行了总体评价。他说:“总的说来,尽管他在自己的留驻期间遵循了共产国际的路线,[然而]他常常犯了一些很严重的错误”,“低估了苏维埃运动对于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性”,“在大多数关于军事问题的指示中,他都没有向中央苏区作出政治性的指示”。(38)10月,赖安也回到苏联。至此,远东局实际上停止工作。
综上所述,在中共创立、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0-1935),共产国际负责中国问题的组织机构经历了共产国际东亚书记处(上海)、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书记处(伊尔库茨克)、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地区)书记处和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地区)书记处五个大的发展阶段。期间,共产国际执委会还间断性地在上海设立了远东局。
共产国际和其负责中国问题的组织机构及其代表们对中国革命进行了许多正确的指导和帮助,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他们并不真正了解中国的情况,也作出过许多错误的指示,出了一些错误的主意。幼年的中国共产党,还难以摆脱共产国际的错误指导,这对党内历次“左”、右倾错误的形成有直接影响。
1935年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后,共产国际执委会各地区书记处取消,直到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共产国际执委会没有再专门设立领导东方和中国革命的组织机构,也没有再向中国派常驻代表。此间,由于各国共产党的抵制,共产国际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逐渐松动,各国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独立发展的机会。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译:《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17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和中共党史出版社分别于1997年、2002年和2007年出版。
②И.Н.Сотникова:《Организационные структуры Коминтерна,занимавшпиеся проблемами Китая(1920-1931гг)》,[俄]И.Н.索特尼科娃:《负责中国问题的共产国际组织机构(1920-1931)》,该文入选2004年9月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的“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国际学术研讨会。尽管该文作者对负责中国问题的共产国际组织机构历史演变的梳理还有些杂乱(且只讲到了1931年),一些问题或有遗漏或有待商榷,却是中苏(俄)学者中首位尝试对这一问题作比较全面和深入研究的人。
③以上参见《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第36~41页。
④《Итоги исполненной работы/март 1921 года-март1922 года/》,Архивы из российско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Архива социалъно-поллитической истории.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495,目录154,卷宗135,第13页。
⑤《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资料选辑(1919-1924)》,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6页。
⑥《Итоги исполненной работы/март 1921 года-март1922года/》,Архивы из Российско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Архива социалъно-политической истории.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495,目录154,卷宗135,第13~14页。俄文打字稿。
⑦《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卷,第82~83页。
⑧《Итоги исполненной работы/март 1921 года-март 1922 года/》,Архивы из Российско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Архива социалъно-политической истории.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495,目录154,卷宗135,第14、16~17页。俄文打字稿。
⑨需要说明的是,在1922年2月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书记处撤销后,直到12月共产国际四大后正式成立东方部,共产国际没有明确和固定负责中国问题的组织机构。但少量档案文献中有“远东部”的字样,只是其名称很乱,有时叫东方部,有时又叫局或书记处,其领导有时叫部长,也有时叫主任,但大部分情况下还是称远东部。例如,1922年1月30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出具的证明中,称维经斯基为“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部部长”,《МАНДАТ》,Архивы из Российско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Архива социалъно-политической истории.见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495,目录154,卷宗142,第6页;利金1922年5月发往莫斯科的电报写给“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部”(ВОТДЕЛ ДАЛЪНЕГО ВОСТОКА ИККИ),但其在文中又称“无论东方部针对本报告作出什么决定”,见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495,目录154,卷宗135,第86页。
⑩《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卷,第233、253、560页。
(11)《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第3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78页。
(12)《МАНДАТ》,Архивы из Российско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Архива социалъно-политической истории.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495,目录154,卷宗142,第4页。俄文打字稿。
(13)《МАНДАТ》,Архивы из Росси йско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Архива социалъно-политической истории.马林的委任状见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495,目录154,卷宗209,第1页。俄文打字稿。
(14)《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2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第450、492页。
(15)《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3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第35页。
(16)《真理报》1926年4月4日,转引自黄修荣《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史》(上)(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7页。
(17)《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3卷,第222页。
(18)《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3卷,第227页。
(19)《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4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第68~70页。
(20)《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3卷,第298、350、304~306页。
(21)《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4卷,第151、180页。
(22)《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3卷,第532页。
(23)关于东方书记处成立的确切时间目前还不能确定。索特尼科娃教授认为,东方书记处是1928年七八月共产国际六大后成立的。但根据共产国际档案,1927年底至1928年六七月中共六大召开前,已有东方书记处的称谓。见《罗易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国形势的报告》(1927年9月17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4卷,第440页。
(24)《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87页。
(25)《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8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38页。
(26)《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449、454页。
(27)《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40、42页。
(28)《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第122页。
(29)《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第645页。
(30)《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第3辑,第313页。
(31)《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5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45~46页。
(32)《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第231~232页。
(33)《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第583页。
(34)本节内容参考了[俄]A.М.格里戈里耶夫著,范晓春译、王福曾校:《共产国际远东局在中国的活动(1929-1931)》,《中共党史研究》1999年第6期。
(35)《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第204、251~252页。
(36)《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4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第225~226页。
(37)《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3卷,第496页。
(38)以上参见《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4卷,第173~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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