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中国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有效模式_计划经济论文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中国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有效模式_计划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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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06)12—0003—06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各自的本质规定以及二者相结合的问题,在理论界是讨论多年的问题,但是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进程。我们应该在吸收西方成熟市场国家经济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创造出一种新型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此有必要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各自的本质规定以及二者之间有机结合问题作一番探讨。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主张的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相结合,并非指两种体制的结合,而是指两种手段的结合。但愿不要对此产生误解

市场经济从其初期的自由放任,进而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大危机,使市场经济完成了质的飞跃,至今成为人类社会解放与发展生产力的最有效的经济形式。它具有高效配置资源和使人的经济行为达到效用极大化的功能,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是近代人类创造的最有价值的软件系统。20世纪90年代以后,包括前苏联和东欧原社会主义国家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几乎最终都选择了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的中国也不例外。其直接动因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种经济方式的对比。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力量导致了如此的结果呢?这是因为,一是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潜藏着一种不可抗拒的、被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学派和以斯密为首的古典学派称为自然秩序的东西;二是市场经济能够解决社会经济高速运行所必需的科学的经济核算问题;三是市场经济运行能够解决组织成本问题。这三种深藏在经济现象背后的力量是巨大的、无形的,它最终促使世界上几乎全部国家都选择了市场经济。

对于什么是市场经济,各国在建设自己国家的过程中有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它由明确的产权,健全的法制,高尚的道德秩序,极强激励的文化,能使人们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资源优势的社会评价体系,新型的平等观念,自由劳动,以及有效率、开明的政府和政治制度结合为一体的经济体系。

根据邓小平的理论原理,市场经济是个中性的东西,它既能和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结合在一起,也能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但不管市场经济与何种政治制度结合,必然有其共同特点。这一点,我们是必须承认的。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毕竟有其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个性(特殊性)。否认了这个个性,共性也就被否定了。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在承认市场经济共性的基础上,重点探索、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固有的特殊规律性,并深刻认识之,牢牢把握之,严格遵循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是什么?我们认为其特殊性之一,就在于它能吸收、容纳计划经济中仍具生命力的、适于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宏观计划机制,这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没有、也不可能做到的。尽管资本主义国家也有计划,但此计划与彼计划不能相提并论。目前学术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即讨论市场经济之时,过度强调其共性,几乎所有立论无不以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作为圭臬。这是片面的。不错,西方发达国家大都搞了一个半世纪的市场经济,在这方面它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老手。有许多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但时代不同了,瓜分资本势力范围的殖民主义时代一去不复返了,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时代,如何搞好世界性竞争的市场经济,对于西方大国而言也是新课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它们也是新手。

因此我们认为,在讨论市场经济问题时,不能限于其共性,不能无视两种不同市场经济的区别;而应当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个性及其特殊规律性。

应当指出,计划经济作为手段,也是个中性的东西,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可以用。只不过,当初资产阶级政治家把它归于社会主义经济范畴而摈弃之。客观地讲,计划经济对于社会主义而言更易于运用,也更适于运用。至于学术界有学者将计划经济与极左思潮等同起来而恶之,实在是误解。我们不能因为极左思潮将计划经济推向极端而将二者等同起来。实际上计划经济走向衰落是国际大环境、新形势以至其自身的矛盾性所使然。再者,计划经济作为体制虽然已消亡,但作为手段至今仍然在运用,政府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就是具体运用的体现。

我们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内涵极其宏大的系统,它本身还在发展和完善。新中国搞了多年的计划经济,加之此前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自然经济的影响,在这一特殊背景之下,可以想象中国搞市场经济难度之大。然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中国率先突破旧体制,率先提出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要突破几十年来形成、两千多年积淀下来的各个方面的层层阻力,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必然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复杂而深刻的社会变迁过程。这一过程也必然是长期的、渐进的并且是独特的,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是必然的。这是中国改革的真正难点所在。但我们又有其他国家所没有的绝对优势,即多年计划经济的经验。所以,我们就要利用这种绝对的优势,使现代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正面效应相结合,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现代化目标。

市场经济的最初发轫要经历一个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都经历了这么一个时期,长达一个半世纪。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如此漫长的时期里,出现了各种各样残酷的、有时惨无人道的现象。但也正是因为有这么一个历史时期,才使得市场经济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扬弃了其非本性的东西,逐渐培育起了符合规律的东西。可以说,没有当初残酷的资本原始积累,就没有现代发达的合乎理性的现代市场经济,也绝不会使得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纷纷选择市场经济。

中国没有经历过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所以在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初期出现各种类似于西方国家原始积累时期的一些非人道的东西,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搞市场经济,在其初期出现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造成中国在短期内不可能构建出来合乎理性的现代市场经济的原因之所在。我们工作的重点应是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负面,研究如何克服当前和今后中国出现市场经济的无序化、经济现象的扭曲化、人们追求利益的狂热化;还应研究计划经济的正面和负面效应,找出这两种经济形式各自的优缺点,找出它们的契合点,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有从这种认识出发,才能深入理解和把握中国经济转型的独特道路和内在逻辑,才能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计划经济的理论与实践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的奇异现象。它为我们留下了一笔珍贵遗产,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图画般的思维载体。它在世界历史上创造过极其辉煌的成就,其所展示的轨迹至今仍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今天重提计划经济与实践的话题,就要从历史与逻辑以及方法论的角度上,全景般地认识它,总结它,反思它,使之为我们正在建设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马克斯和恩格斯曾提出计划经济(尽管无此用语)的最初思想,直接动因是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及其后果寻找解决途径。他们在强调“直接地”、“社会地”、“有计划地”、“自觉地”进行社会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在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因而也就是使生产、占有和交换的方式同生产资料的社会性相适应”。(《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9页)马克思、恩格斯还观察到当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促使企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的现象,预测资本主义的发展存在积聚和集中的趋势。后来,恩格斯晚年又在资本主义运行中看到了这种趋势,因此,一个天才的计划经济思想产生了。

后人得出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预测中概括出了计划经济思想的结论。但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思想是有非常严格前提条件的,而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又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尽管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理论设想是具有科学预见性的,他们指出了社会发展的方向,也为后人运用智慧预留了空间。

列宁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大致轨迹是从“计划经济”构想到“新经济政策”。列宁第一次使用“计划经济”的概念是在1906年6月1日《土地问题和争取自由的斗争》一文中。列宁把“消灭商品经济”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理所应当要达到的基本目标,并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显著特征。十月革命以后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集中体现了以列宁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者当时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在实践基础上的第一次尝试是失败的,但列宁不愧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并没有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僵化的教条,而是致力于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同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实践结合起来,适时地提出了新经济政策。这是列宁晚年留给后人的宝贵遗产:社会主义新体制。可见,列宁在当时条件下就非凡地预见到,在俄罗斯这样的国家里要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对于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而言,无疑是大胆的理论创新。

斯大林在列宁逝世后宣布新经济政策结束,也等于宣布了社会主义新体制的终结。斯大林于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开始逐步建立了计划经济。这种经济形式在战后的格局和背景下,传播到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此后又在一定程度上传播到了中国,成为影响相当广泛、历时半个多世纪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计划经济在斯大林时期的前苏联以及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乃至在中国都取得了相当辉煌的成就。

事实证明,计划经济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定的范围内是适应社会主义的一种经济形式。马克思主义的伟大预见是英明的,战后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实践也证明了它的生命力。但是伴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经济的全球化,世界范围内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计划经济渐渐显示出它的弱点,逐渐从巅峰走向衰落。其内在逻辑显示出它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计划经济的负面开始显现。这是因为,一方面是经济的发展,经济关系的复杂化,生产资料还没有实行全社会所有,计划经济的前提条件不完备;另一方面是,计划经济在经济发展的发达阶段所需要的技术条件也不具备。所以,计划经济走向没落是历史的必然。

苏东各国很早就发现了计划经济的弊病并进行了历时不等的艰难的改革实验与理论探索。这些探索各有侧重,但总体而言,改革思路并未从根本上否定计划经济,而是试图从不同侧面对其加以改善。当然这些改善的想法不会带来现实经济的根本改善,苏东各国经济在经过下滑趋势中的小幅上扬后又急转直下,使人们对计划经济失去了最后的耐心。纵观半个多世纪以来的过程,一方面展示了计划经济是如何一步一步地演进到其极端的;另一方面也展示了一个道理,即现实的运作几乎难以与理论设想相吻合。

笔者以为,把计划经济由盛转衰的轨迹归因于源头的失误是不科学的。值得关注的应该是世界大势的发展变化与过程的逻辑发展。所以,必须对计划经济进行反思,必须对其历史进行梳理,方能显示出其厚重的历史意义。今天,人们的思考已显得相当冷静和理智,人们已有充分的时间对计划经济进行方法论上的思考。透过计划经济从理想到实践尽头的整个过程,可以说,无论是它的起始还是它的终止都是历史长河中经济制度变迁的转折点。当初向计划经济过渡是时代的必然,也是多数人的选择。当时的人们对计划经济前景存在着许多希冀,人们做出的这一选择是有其充分原因的。后来的没落是因为大环境变化所致。经济学家总是根据各种资料预期未来,但未来又总是不准确的。既然实行计划经济的条件变化了,自然要与时俱进。我们的任务就是及时发现并解决新问题,全方位研究计划经济的利弊得失、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使之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也是摆在我们眼前的新课题。

成熟的计划经济形式需要两个前提,一是有一个全方位服务、无所不能的政府,而且这个政府一切行为的出发点都是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共同利益;二是有足够信息收集、整理、优化的手段和能力。计划经济在我国取得巨大成就,正是因为运用了这两个条件。而计划经济走向衰落,也正是因为这两个条件尚不完善。改革至今,我们得到得最大经验是,我国要实行的最佳经济形式应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也就是说,把计划经济的规律与市场经济的规律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发挥最大效率。

计划经济所展示的巨大优越性和生命力是不可能被人为抹杀的。在现代社会,实现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推动生产力最大限度的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但如何结合,采取何种形式结合,是至今仍未解决好的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存在结合问题,但不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结合,而是政府干预与市场经济运行的结合。但是政府干预并不等于宏观调控,更非计划经济,实质上它仍然是单一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

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发挥计划经济内在的职能和作用,这种职能作用包括:第一,按照国家的要求统一配置资源。市场经济配置资源只是起基础作用,在这一基础上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只能是计划经济。任何社会的资源都是有限的。我们要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优势,单单依靠市场经济的规律是不够的,要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最大优势都发挥出来,使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实现有机的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配置好资源,达到效率最高。第二,依靠计划经济按比例配置、生产出全社会所需要的公共物品,以满足现代社会的整体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第三,计划经济能够有效地调节好生产的外部性,避免外部性负效应,充分发挥外部性正效应,产生最大效率。第四,计划经济能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利益,有效地防止垄断、限制垄断,使社会资源发挥最大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的最大需求。第五,抑制市场对生产、国民收入的自发调节功能,有助于实现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所有这些,都是市场经济所不能或无力做到的。

但是在社会层面上,计划经济的这些作用都是通过政府来实现的,表现为政府宏观调控。一般而言,它包含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几乎所有的、旨在克服广义市场失灵现象的法律制度及以法律为基础的微观经济活动和进行某种干预、限制或约束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福利水平。

政府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行政机关。这些行政机关通过立法或其他形式被授予管制权、调控权,通常称为管制者或调控者。而政府宏观调控的客体则是各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通常被称为被调控者;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是各种规则(或制度),明确规定限制被调控者的什么决策,如何限制以及被调控者若违反规则将受到的各种制裁。在这一要素中,关键是作为政府宏观调控依据和手段的各项规则(或制度)。这些规则可能是法律,也可能是法律效率较低的各项规定。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这些政府宏观调控的都是公共产品,但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更深层次的依据则是计划经济。政府的宏观调控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主要表现在,其一,一般的公共产品都是有形的,都处于某种实物状态,而政府的宏观调控则是无形的,只表现为法律制度、规则等。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实施过程中,具有一些灵活性,甚至具有相当的主观任意性。其二,一般公共产品的提供主体可能具有多样性,但政府宏观调控的供应权却具有垄断性,只能由政府独家供应。其三,一般公共产品能为消费者提供基本相同的利益,但政府的宏观调控却要受到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地域专用性”,即在一国或一地区被认为是由政府宏观调控的事务,在另一国或另一地区则就不完全适合,如此等等。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微观层面上,一项政府调控措施对不同的利益集团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对某一些利益集团有利的对别的集团未必有利。再者,政府对企业调控的发展要受如下因素影响:对自然垄断企业的控制;保证提供各种公共物品和公共利益企业的发展;保护私人企业的利益。所以,企业对政府宏观调控的边界具有特殊影响力。因为在竞争市场,企业追求长期利益最大化的主要手段是产品和技术创新,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垄断力量。

企业取得最大利益的另一主要手段则是生产成本的最小化。企业若偏离成本最小化倾向,在不存在企业壁垒的情况下,就会招致竞争者进入市场,抢夺企业的市场份额,同时,在竞争市场上,企业仅仅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所以,在竞争性市场上,市场机制会毫无偏见地制约企业的市场行为,从而只有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消费者、生产者和调控者三方才会有一个稳定的均衡存在。因此,政府调控的终极目的就是模拟完全竞争,实现市场效率的最优化。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既是一种理论创新,更是一种制度设计。笔者认为,在社会层面上,要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必须解决的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自发竞争的市场机制和协调竞争的政府,从市场经济产生的第一天起就相伴相随,只有到了现代社会,到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才有可能真正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自由竞争,自由竞争造就了大机器工业的发展,推动了产业革命。1929年—1933年的大危机,使人们开始认识到政府宏观干预的必要性。政府运用一定的资源配置力量进行干预,而且主要是干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这种干预非常有效,市场经济又获得了一个较大的发展空间。所以,每当协调好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时,社会经济就向前发展;每当这对矛盾激化时,社会经济就停滞。时至今日,我们也未能完全解决好这个矛盾。

第二,必须解决竞争与垄断的矛盾,协调好竞争与垄断的关系。市场经济是以竞争来完成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效率不断提高的。但在实践中必须处理好工业化带来的一个重要的效益现象——规模效益。规模经济是工业化阶段的一个特有现象,是生产力的要求。但问题是成批、大量生产就要求有较大的市场。一家工厂的供应能力可以满足方圆很大一块区域的需求,在工业化理论中叫做“生产集中规律”。生产一旦集中,就会导致垄断。要竞争就得一定程度地分散生产,缩小单厂规模,于是产生了矛盾。竞争产生竞争效益,而生产集中导致规模效益。人们需要在这一两难中作出选择。可以说,整个20世纪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始终和协调这个两难的矛盾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美国人最强调“竞争优先”,说美国的富强就是因为崇尚竞争。日本则选择规模优先。可见在不同的国家,此二者是表现为不同的结合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竞争与垄断的矛盾关系又有了新的特点。消费需求不再满足于成批、大量生产下的价格便宜,而改为要求多样化、个性化。这就要求用新的办法处理这二者之间的矛盾。竞争是市场经济优化配置资源的根本手段,但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实现充分竞争。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必须容忍垄断的合理存在,比如自然垄断。但应强调的是,容忍一定程度的垄断并不等于说政府或者政策应当鼓励垄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厂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总是不断趋向于获取垄断地位,而政府及其政策在什么时候都不能鼓励或纵容垄断。在所有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政府总是站在反垄断立场上的。理论上,垄断是厂商的本能取向,而反垄断则是政府的天然职责。现实中,处理好二者的矛盾,使二者因时因地因情况的不同实现有机结合,则是政府的任务。

第三,必须处理好产权多元化与资源集中的矛盾。市场经济要求企业的现代化必须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使企业的产权主体多元化,能够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制衡的机构。但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本质要求是资源集中,使资源能够在全国范围内集中使用,既能够按照国家一定时期的战略任务要求统一使用,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这样,搞现代市场经济,必须要处理好市场经济本性要求的产权多元化与计划经济本性要求的资源集中使用。资源集中使用还是要借助政府的作用,使用政府这一操作平台,在产权多元化与资源集中使用之间摸索出一个最佳的契合点。

第四,必须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市场经济本性追求的是效率,在一个统一的市场内追求效率的最大化,而不管这种效率是否达到分配公平。而计划经济必须要处理好公平问题,尤其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们要追求公平。我们现在的提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在利用市场经济这一本性最大限度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绝不是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都要把效率放在第一位。所以,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中必须要处理好的问题。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也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

第五,必须处理好局部市场与统一市场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首要表现形式,是愈演愈烈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它始终是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根据常识,统一的大市场是发展竞争的必要条件,地方封锁、地方保护实际上是一种地方的垄断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最终也不利于区域经济自身的发展。进入21世纪,我们还面临一个新的挑战,即中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我们的国内市场与世界市场之间的矛盾关系也在激化。在处理前一个矛盾时,要运用国家的组织形式和力量去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在处理后一个矛盾时,我们又要运用国家的力量在可能的范围内保护国内市场逐渐壮大完善。这也属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一个问题。

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作为一个有机统一体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从社会主义的本质看,此论断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也体现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和实现其目的的途径的统一,还体现了效率和公平的统一。其次,从市场经济的本质看,市场经济是一种决策者自由选择、自我积累、自由发展和自负盈亏的经济。无论它与什么经济形式相结合,其经济活动的首要原则是市场主体选择和决定自由。如果不是这样,经济活动中自己的事情非要服从他人的意志,人们就不会有积极性,经济活动的效率就会降低。此外,由供求规律决定的竞争价格制度,实现自由消费选择的消费者主权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家精神,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的三个重要支点。再次,从计划经济的本质看,现代市场经济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又充分发挥计划经济的作用,使之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运行。

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必须遵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已经对“十一五”期间的改革确定了目标。目前,增长方式粗放和转变的困难,同发展阶段有关,更有深刻的体制和政策的原因。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是改革发展进程不平衡的表现。尤其重要的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改革开放水平的关键。

收稿日期:200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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