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如何理解经济学的哲学贫困--以“哲学贫困”为例_哲学论文

马克思如何理解经济学的哲学贫困--以“哲学贫困”为例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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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11)05-0018-07

马克思如何看待经济哲学?这似乎是一个早已解决了的问题。然而遗憾的是,人们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往往抛开马克思本人的系统论述,专门去寻找马克思的片言只语,对于众所周知的事实,却反而忽视了。比如马克思的《哲学的贫困》第2章的标题就是“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如果考虑到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形而上学”其实是“哲学”的代名词(下文均在这一意义上使用“形而上学”概念),那么,这一章的标题所说的恰恰是“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因此,为了从思想资源上夯实经济哲学的学科基础,有必要重新解读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所表述的经济哲学思想。

一 经济的哲学与经济学的哲学

众所周知,近代英国、法国和德国各有其特点:如果说英国是一个经济民族,法国是一个政治民族,那么德国就是一个哲学民族,这正如马克思一开始所讲的:“现在我们是在德国!我们在谈论政治经济学的同时还要谈论形而上学。”① 这意味着,在德国有着实现经济学与哲学结合的特殊条件。遗憾的是,作为法国人的蒲鲁东未能实现经济学与哲学的结合:他有实现结合的意愿,但没有实现结合的能力,其主要原因在于他不懂辩证法。对于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蒲鲁东认为其中包含着某种“财富的哲学”;同时,他跟斯密不同之处在于,在他看来,产生财富的原因同时也产生贫困,因此他要研究“贫困的哲学”。由于马克思认为蒲鲁东根本不懂哲学,才针锋相对,把自己的著作命名为《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接着说:“如果说有一个英国人把人变成帽子,那么,有一个德国人就把帽子变成了观念。这个英国人就是李嘉图,一位银行巨子,杰出的经济学家;这个德国人就是黑格尔,柏林大学的一位专任哲学教授。”② 所谓“把人变成帽子”,是说李嘉图把现实的个人同商品同等看待,以此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所谓“把帽子变成观念”,是说黑格尔把商品变成了商品概念,以此作为哲学的研究对象。蒲鲁东则试图把两者结合起来。对此,马克思认为,如果说魁奈医生是科学的经济学的创始人,那么蒲鲁东实际上是把自己当成了经济哲学的创始人了:“蒲鲁东先生是另一个魁奈,他是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方面的魁奈。”③ 我们知道,要确立一门科学,既要有独特的研究对象,还要为这种研究对象确立专门的研究方法。蒲鲁东恰恰未能做到这点。马克思的批判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对于马克思来说,所谓“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或经济学的哲学,应当从对象和方法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从研究对象方面而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④ 也就是说,在经济学中,生活与意识的关系表现为经济生活与经济学的关系,在经济学本身的范围内则表现为经济关系与反映经济关系的经济范畴之间的关系。蒲鲁东的经济哲学却不是这样:“经济学家的材料是人的生动活泼的生活;蒲鲁东先生的材料则是经济学家的教条。”⑤ 可见,马克思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生活,经济学哲学的研究对象则是经济学。而蒲鲁东的经济哲学并不是“经济的哲学”,即不是关于经济生活本身的哲学;而是“经济学的哲学”,即关于经济学家眼中的经济生活的哲学,是二阶的经济学。由此,蒲鲁东的出发点就错了。

经济学家混淆了生活与意识的关系,从而陷入了唯心主义的非历史观点;蒲鲁东一方面赞同经济学家的唯心主义,但却试图超越他们的非历史观点,这从蒲鲁东关于“我们论述的不是与时间次序相一致的历史,而是与观念顺序相一致的历史”⑥ 这句话中可以得到证明。对此,马克思分析说:“经济学家们都把分工、信用、货币说成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范畴。蒲鲁东先生有了这些完全形成的范畴,他想给我们说明所有这些范畴、原理、规律、观念、思想的形成情况和来历。”“经济学家们向我们解释了生产怎样在上述关系下进行,但是没有说明这些关系是怎样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由于蒲鲁东先生把这些关系看成原理、范畴和抽象的思想,所以他们只要把这些思想(它们在每一篇政治经济学论文末尾已经按字母表排好)编一下次序就行了。”⑦

按照马克思“生活决定意识”的观点,经济学的哲学不过是经济的哲学的认识论反映而已。这包括两个层次:其一,经济学是经济学家对经济的认识。马克思反对把经济范畴仅仅看做是观念,看做是“不依赖现实关系而自生的思想”,认为经济范畴只是生产关系“在理论上的表现”,也就是生产关系的抽象。马克思认为,蒲鲁东同经济学家一样,把事情弄颠倒了:“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真正的哲学家蒲鲁东先生把事物颠倒了,他认为现实关系只是一些原理和范畴的化身。”⑧ 其二,经济学的哲学是哲学家对经济学的认识。如果说经济学家是对生产关系进行抽象,那么哲学家则是对经济学家的抽象、对经济范畴进行再一次抽象,直至“最后的抽象”:“在最后的抽象……中,一切事物都成为逻辑范畴……所以形而上学者也就有理由说,世界上的事物是逻辑范畴这块底布上绣成的花卉;他们在进行这些抽象时,自以为在进行分析,他们越来越远离物体,而自以为越来越接近,以至于深入物体。”⑨

其次,从研究方法而言。如果把经济学家的方法论视为经济的哲学,把哲学家认识经济学的方法论视为经济学的哲学,那么就可以看到,经济学家的方法论表现出“非历史”的特征,蒲鲁东的方法论表现出“伪历史”的特征。

马克思在批判经济学家的方法论时说:“经济学家们的论证方式是非常奇怪的。他们认为只有两种制度:一种是人为的,一种是天然的。封建制度是人为的,资产阶级制度是天然的。……经济学家所以说现存的关系(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是天然的,是想以此说明,这些关系正是使生产财富和发展生产力得以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的那些关系。因此,这些关系是不受时间影响的自然规律。这是应当永远支配社会的永恒规律。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⑩ 为了批判经济学家们的这种观点,马克思不仅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封建的生产关系内部产生出来的过程,而且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界限,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必然会实现自我否定。

与经济学家们不同,蒲鲁东强调历史。但他的历史既不是经济关系自身的发展过程,也不是经济范畴的发展过程,而是从外部人为输入的。在他看来,经济关系的发展史就是“平等”观念的实现史,“平等”原理应当成为整个经济史所围绕的核心。在此,他实际上是认为:不是历史创造原理,而是原理创造历史。“但是,如果为了顾全原理和历史我们再进一步问一下,为什么该原理出现在11世纪或18世纪,而不出现在其他某一世纪,我们就必然要仔细研究一下:11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18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他们各自的需要、他们的生产力、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是怎样的;最后,由这一切生存条件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难道探讨这一切问题不就是研究每个世纪中人们的现实的、世俗的历史,不就是把这些人既当成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吗?”(11)

按照马克思的看法,把人们“既当成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正是历史辩证法的要求。按照这种辩证法,“平等”原理不过是18世纪的原理,正如权威主义不过是11世纪的原理一样。不能要求11世纪的人超越自己的历史条件,提出18世纪的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平等”原理。因此,从经济的哲学与经济学的哲学之间的关系来看,蒲鲁东不仅提出了一套“伪历史”观点,而且提出了一套伪辩证法的观点。对这套伪辩证法,马克思同样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二 辩证法与伪辩证法

按照马克思的看法,在经济生活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上,经济学家不仅是唯心主义的,而且缺乏历史观点,更不懂辩证法。蒲鲁东虽然意识到辩证法的重要性,并试图以历史观点来看待经济范畴,但由于他对辩证法的理解是错误的,因此难以建立起真正的历史观点。那么,蒲鲁东是如何看待辩证法的,马克思又是如何批判蒲鲁东的呢?

在马克思看来,辩证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历史辩证法,二是逻辑辩证法。后者是前者在思想中的抽象表现。马克思指出,对于黑格尔来说,逻辑辩证法表现为正题、反题、合题的理性循环运动:“理性一旦把自己设定为正题,这个正题、这个与自己相对立的思想就会分为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即肯定和否定、‘是’和‘否’。这两个包含在反题中的对抗因素的斗争,形成辩证运动。‘是’转化为‘否’,‘否’转化为‘是’。‘是’同时成为‘是’和‘否’,‘否’同时成为‘否’和‘是’,对立面互相均衡,互相中和,互相抵销。这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这个新的思想又分为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而这两个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题。从这种生育过程中产生出思想群。同简单的范畴一样,思想群也遵循这个辩证运动,它也有一个矛盾的群作为反题。从这两个思想群中产生出新的思想群,即它们的合题。”“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出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出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出整个体系。”(12)

按照传统的逻辑学,“是”与“否”是不相容的。“是”就“是”,“否”就“否”,不能既“是”又“否”或既非“是”又非“否”,这叫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这种逻辑只能理解知性抽象,不能理解理性具体,只能理解静止,不能理解运动,更不能理解发展。只有黑格尔的辩证逻辑和思辨逻辑才能理解理性具体,理解运动和发展。在他的“逻辑学”中,黑格尔划分了“是论”(通译“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认为只有通过这三个环节,绝对概念才得以生成和实现。在“是论”部分,黑格尔明确提出“是”(存在、有)向“否”,(非存在、无)的转化,以及双方的相互转化(“变易”)。这其中蕴含的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扬弃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

然而,尽管蒲鲁东试图“把这种方法运用到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上面”,以建立自己的经济哲学;“可是他从来没有超越过头两级即简单的正题和反题”(13),也就是说,蒲鲁东仅仅满足于分成“是”和“否”,而没能达到“是”与“否”的相互转化,更不要说“是”向“是”和“否”的同一的转化,以及“否”向“否”和“是”的同一的转化。因此,蒲鲁东不仅不懂历史辩证法,而且不懂辩证逻辑和思辨逻辑,他实际上是按照传统的知性逻辑来理解辩证法的。由于他不理解“理性具体”是从知性抽象通过自我否定发展来的,因此把社会有机体的共时性环节当成了历时性环节。对此,马克思批判说:“每一个社会中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蒲鲁东先生把种种经济关系看做同等数量的社会阶段,这些阶段互相产生,像反题来自正题一样一个来自一个,并在自己的逻辑顺序中实现着无人身的人类理性。”“这个方法的唯一短处就是:蒲鲁东先生在考察其中任何一个阶段时,都不能不靠所有其他社会关系来说明,可是当时这些社会关系尚未被他用辩证运动产生出来。当蒲鲁东先生后来借助纯粹理性使其他阶段产生出来时,却又把它们当成初生的婴儿,忘记它们和第一个阶段是同样年老了。”(14)

由于蒲鲁东把所有观念看成“是同样简单和普遍的”,他就不认为从“是”到“本质”再到“概念”这种观念的运动是有生命的,而是把辩证法当成了“脚手架”,认为“我们只有靠我们的观念搭成的一种脚手架才能达到科学境地。但是,真理本身并不以这些辩证的图形为转移,而且不受我们思想的种种组合的束缚”(15)。因此,同黑格尔把辩证法当做理性自身的内在生命力不同,蒲鲁东只是把它当做一种外在的研究方法。为了解决自己提出的问题,蒲鲁东甚至设想出一种“十分特殊的理性”,“这种理性最初间或写作‘社会天才’、‘普遍理性’,最后又写作‘人类理性’。然而这种名目繁多的理性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被人们认出是蒲鲁东先生的个人理性”。(16)

马克思承认辩证法是生命力的体现,但并不认为它仅仅表现为理性的生命力,或绝对精神的生命力,而认为它是“现实的个人”的生命力。他主张把社会经济形态当做“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依存的社会机体”进行研究,而不是把它们割裂开来,不是“把社会的各个环节变成同等数量的依次出现的单个社会”(17)。应当说,这不仅是蒲鲁东的伪辩证法的缺陷,也是一切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缺陷。它们都是只抓住经济关系的某个片断或某种抽象,然后由此出发建立体系。如果脱离社会有机体,单纯从体系自身来看,每个经济学家都可以振振有词地宣称自己体系的真理性,但是社会有机体是否允许被这样任意分割呢?对此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拒绝考虑。

蒲鲁东的伪辩证法的第二个方面表现在他对“矛盾”的理解。在他看来,矛盾就是一分为二,然后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蒲鲁东先生认为,任何经济范畴都有好坏两个方面。……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益处和害处加在一起就构成每个经济范畴所固有的矛盾。……应当解决的问题是:保存好的方面,消除坏的方面。”(18) 对此,马克思在分析了蒲鲁东的伪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区别后指出:“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谁要给自己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问题,就是立即切断了辩证运动。”(19) 而蒲鲁东的做法却是:“抓住第一个到手的范畴,随心所欲地给它一种特性:把需要清洗的范畴的缺陷消除。例如,如果相信蒲鲁东先生的话,税收可以消除垄断的缺陷,贸易差额可以消除税收的缺陷,土地所有权可以消除信用的缺陷。”“这样,蒲鲁东先生把经济范畴逐一取来,把一个范畴用作另一个范畴的消毒剂,用矛盾和矛盾的消毒剂这两者的混合物写成两卷矛盾,并且恰当地称为《经济矛盾的体系》。”(20)

由此,马克思在批判经济学家的非历史观点时指出:不能用好与坏的道德划分来看待历史。按照黑格尔的看法,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道德标准本身是历史地形成的,因此也会历史地被改变。马克思分别以封建主义的“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资本主义的“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的斗争来说明这一道理:“封建主义也有过自己的无产阶级,即包含着资产阶级的一切萌芽的农奴等级。封建的生产也有两个对抗的因素,人们称为封建主义的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可是,却没想到结果总是坏的方面压倒好的方面。正是坏的方面引起斗争,产生形成历史的运动。假如在封建主义统治时代,经济学家看到骑士的德行、权利和义务之间美妙的协调,城市中的宗法式的生活、乡村中家庭手工业的繁荣,各同业工会、商会和行会中所组织的工业的发展,总而言之,看到封建主义的这一切好的方面而深受感动,抱定目的要消除这幅图画上的一切阴暗面——农奴制度、特权、无政府状态,那么结果会怎样呢?引起斗争的一切因素就会灭绝,资产阶级的发展在萌芽时就会被窒息。经济学家就会给自己提出把历史一笔勾销的荒唐问题。”“资产阶级得势以后,也就谈不到封建主义的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了。资产阶级把它在封建主义统治下发展起来的生产力掌握起来。一切旧的经济形式、一切与之相适应的市民关系以及作为旧日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政治制度都被粉碎了。”(21) 从此,资产阶级确立了新的“好”、“坏”标准。在他们看来,有助于促进现存生产力已经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秩序的方面是“好的方面”,而破坏、推翻现存秩序的方面则是“坏的方面”。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必将推翻资产阶级,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和与此相适应的新的社会秩序。这同样将是“坏的方面”战胜“好的方面”。因此,恰恰是阶级对抗成了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既然如此,就应当同时既从肯定的方面、又从否定的方面理解现有的生产关系:“资产阶级借以在其中活动的那些生产关系的性质决不是单一的、单纯的,而是两重的;在产生财富的那些关系中也产生贫困;在发展生产力的那些关系中也发展一种产生压迫的力量;这些关系只有不断消灭资产阶级单个成员的财富和产生出不断壮大的无产阶级,才能产生资产者的财富,即资产阶级的财富。”(22)

由此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辩证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联系的观点,应当把社会视为一个有机体进行研究,而不是满足于研究其中的某一个方面,或者是满足于研究几个方面之间的机械联系。二是发展的观点,应当从社会经济形态的自身矛盾、从代表不同经济关系的阶级对抗中,而不是通过消除对立面的办法去理解社会有机体的发展。在这两方面,蒲鲁东同马克思的看法都是相反的。

三 经济学的哲学贫困

经济学家研究的是经济生活,经济生活只是全部生活的一个方面。经济学家要使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就应该把经济生活当做全部生活的一个方面、至少要把经济生活置于全部生活的背景中来考察。但是很少有经济学家这样做。相反,在马克思之后,西方经济学日益专门化,彻底局限于研究如何以最少投入获取最大产出,这样的经济学连“政治经济学”都谈不上,更不要说“经济的哲学”了。经济学家不仅日益丧失了对哲学的兴趣,而且试图用阉割了的经济学来规范生活本身。

就此而言,蒲鲁东试图创立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其用意值得肯定。但经济学与哲学的结合需要既懂经济学,又懂哲学,这要求研究者做大量艰苦细致的研究工作,决不能浅尝辄止,满足于经济学和哲学的表面词句的“结合”;更不可抱投机心理,一方面拿半生不熟的经济学吓唬哲学家,另一方面拿半生不熟的哲学吓唬经济学家。蒲鲁东不仅这样做了,而且取得了戏剧性的效果:“在法国,人家认为他理应是一个拙劣的经济学家,因为他在那里以卓越的德国哲学家著称。在德国,人家却认为他理应是一个拙劣的哲学家,因为他在那里以最杰出的法国经济学家著称。”(23) 马克思揭穿了蒲鲁东的“画皮”,指出他既是一个拙劣的哲学家,也是一个拙劣的经济学家。

哲学与经济学要实现结合,就不能把辩证法仅仅当做是一种外在的“方法”,强加于经济学家的研究。相反,从“经济的哲学”和“经济学的哲学”的关系来看,经济学和哲学的结合必须深入到社会有机体的细胞层次,从根本改造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入手,然后逐步扩展到社会有机体的组织层次和器官层次,最后建构起整个社会有机体。马克思正是这么做的。

“资本”是资本主义社会有机体的细胞。从表面看,资本是由货币转化来的。因此,要研究资本的本质,就必须研究货币的本质。马克思发现,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这就要求研究商品的属性。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因此,它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交换价值,必须从商品的二重性角度研究商品。通过对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的研究,马克思得出了“价值实体”的概念:价值是抽象劳动的凝结,而抽象劳动则表现为特定时代的社会必要劳动,它是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结果。然后反过头来,马克思把资本规定为“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研究了剩余价值的生产和流通(《资本论》第1卷和第2卷),以及作为生产和流通的统一的资本生产和再生产总过程(《资本论》第3卷),试图在此基础上建构起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有机体。

当代绝大多数经济学家甚至包括一些马克思主义者都不能理解马克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没有从普遍联系的观点研究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比如,尽管马克思早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著名《导言》中就明确提出,他要研究的是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在内的全部生产关系,但绝大多数人一提起马克思的研究成果,就认为是“劳动价值论”或“剩余价值理论”,不知道这仅仅是马克思建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有机体的细胞层次。相比之下,罗莎·卢森堡就深入得多。她在《资本积累论》等著作中明确指出: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仅仅是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的基石,马克思要研究的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只有从这种生产关系再生产条件的不可持续性这一方面,才能理解马克思全部研究成果的革命意义。

马克思不仅从总体上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生产、发展过程和灭亡条件,而且在每一个细节上都贯穿了辩证法。以“价值”问题为例。劳动价值论其实并不是马克思创立的,在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那里,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形态已经具备。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重大贡献在于,他并不把“价值”看做永恒的现象,而将之与交换价值的历史发展联系在一起,交换价值的历史发展又与劳动的抽象化联系在一起。马克思正是从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关系入手,才真正弄清了价值的主体本质。

如果说人们常常不懂生活的辩证法,经济学家常常不懂经济生活的辩证法,那么蒲鲁东则既不懂经济生活的辩证法,也不懂经济学的辩证法。这使他对价值的理解仅限于交换价值,无法理解价值实体,而对交换价值的理解则没有超出想当然的“假设”水平。对此,马克思批判说:“交换有它自己的历史。它经过各个不同的阶段”,“曾经有这样一个,例如在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产品,即生产超过消费品的过剩品”,“也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时期,当时不仅剩余产品,而且一切产品,整个工业活动都处在商业范围之内,当时一切生产完全取决于交换。对于交换的这个第二阶段,即二次方的交换价值应该怎样说明呢?”“最后到了这样一个时期,人们一向认为不能出让的一切东西,这时都成了交换和买卖的对象,都能出让了。这个时期,甚至像德行、爱情、信仰、知识和良心等最后也成了买卖的对象,而在以前,这些东西是只传授不交换,只赠送不出卖,只取得不收买的。这是一个普遍贿赂、普遍买卖的时期,或者用政治经济学的术语来说,是一切精神的或物质的东西都变成交换价值并到市场上去寻找最符合它的真正价值的评价的时期。”那么,“对于交换的这个新的和最后的阶段,即三次方的交换价值又该怎样说明呢?”(24) 蒲鲁东的回答是:假定“个人”开始“向别人,即向各行各业中他的合作者建议”建立交换,并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区别开。马克思批评说,蒲鲁东“总还应该把这个建议的‘起源’讲给我们听听,此外也应该给我们讲讲这位单独的个人、这位鲁滨逊怎么会突然想到向‘他的合作者’提出这种建议,而这些合作者又怎么会毫无异议地就接受了这个建议”(25)。蒲鲁东显然把“交换”当成了自始就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而没有考虑它的历史起源,因此,他也不可能理解交换价值和“价值”的历史性。

在确立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之后,如何确立价值实体即抽象劳动的地位呢?像一切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样,蒲鲁东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他没有对劳动的抽象过程进行历史的考察,而是诉诸自由的购买者和自由的生产者双方的自由意志,断定“正是人的自由意志才引起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对立”(26)。为此,他去掉了生产费用和竞争,从而“使抽象到达极端,把一切生产者化为一个唯一的生产者,把一切消费者化为一个唯一的消费者,然后使这两个虚构的人物互相斗争。但在现实的世界里情况并不是这样。供给者之间的竞争和需求者之间的竞争构成购买者和出卖者之间斗争的必然要素,而交换价值就是这个斗争的产物”。(27) 一旦把生产费用和竞争因素考虑进去,就可以看到,交换价值绝不是由两个单一的买者和卖者的自由意志决定的,而是由所有同一行业的生产者的生产费用的平均化决定的。供求关系只是使商品的价格围绕这个平均的生产费用上下波动,而无法不顾及这个平均的生产费用。

同样,交换价值背后的价值实体也不是单个工人的劳动时间,而是抽象化、平均化了的劳动时间。这个“抽象化”、“平均化”同样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对蒲鲁东主张的“任何一个劳动日和另一个劳动日都是相等的……在劳动量相等的前提下,一个人的产品和另一个人的产品相交换”(28),马克思批判说:“我们把劳动时间当做价值尺度,那么这至少是不是假定各个劳动日是等价的,这一个人劳动日和另一个人的劳动日是等值的呢?不是。……你每小时的工作和我每小时的工作是不是等值?这是要由竞争来解决的问题。”(29) 马克思还引用了“一个美国经济学家的意见”,指出:“竞争决定着一个复杂劳动日中包含多少简单劳动日。把复杂劳动日化为简单劳动日,这是不是假定把简单劳动当做价值尺度呢?如果只把劳动量当做价值尺度而不问它的质量如何,那也就是假定简单劳动已经成为生产活动的枢纽。”这正是现代工厂的情况:“由于人隶属于机器或由于极端的分工,各种不同的劳动逐渐趋于一致;劳动把人置于次要地位;钟摆成了两个工人相对活动的精确的尺度,就像它是两个机车的速度的尺度一样。所以不应该说,某人的一个工时和另一个人的工时是等值的,更确切的说法是,某人在这一小时中和那个人在同一小时中是等值的。时间就是一切,人不算什么;人至多不过是时间的体现。现在已经不用再谈质量了。只有数量决定一切:时对时,天对天……这不过是现代工业的一个事实。”(30)

正如同在自然经济时代劳动产品没有交换价值从而也无所谓“价值”一样,那时候的劳动产品尽管有使用价值,而且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本身同样是“体力和脑力的耗费”,但并不存在“抽象劳动”。这是因为,劳动的“抽象”首先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单纯的思维活动;并不是由于我们能够把一切劳动的具体特点抽去,所有劳动就都可以视为抽象劳动。当马克思讲到“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31) 的时候,他指的并不是一切形态的社会,而是“在某些社会形态下”,特别是“在我们资本主义社会里”(32)。有的学者随处套用劳动价值论,甚至套到自然经济社会,不管用意是为马克思辩护,还是为了“驳倒”马克思,都是一种十分不当的做法,说明这些学者根本不善于运用辩证法。

马克思之所以把自己的理论称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而不是政治经济学,恰恰表明他对待政治经济学如同对待资本主义经济一样,并不是从肯定的方面,而是从否定的方面,即从辩证法的角度去理解的。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经济关系还是经济学,都只能适用于特定历史时代。经济学家应当对经济理论的时代性有着明确的自觉。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136页;第136页;第137页;第74页;第138页;第137页;第137-138页;第141页;第138-139页;第151页;第146-147页;第140-141页;第141页;第142页;第145页;第148页;第143页;第144页;第144页;第145页;第152页;第153页。

(23)(24)(25)(26)(27)(28)(29)(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0,第75页;第79-80页;第79页;第86页;第87页;第94页;第96页;第96-97页。

(31)(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第60页;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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