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人“三农”问题探析_三农论文

中国共产党人“三农”问题探析_三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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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又是一个农村和农业经济十分薄弱的国家,在这样一个国家如何实现现代化,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课题。为此,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长期不懈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一、中国共产党人历来重视我国的“三农”问题

农民是我国国民的主体,农业是中华民族经济的支撑,农村则是中国版图的最大区域。中国是“三农”地位十分突出的国家,这是我们最大的国情。中国共产党从它一诞生,对这一问题就有较清醒的认识。在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对于“三农”问题都予以高度的重视。在《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中规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这里的劳动阶级除工人阶级外,还包括广大的农民。大革命时期作为党和军队的缔造者之一的毛泽东,在对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阶级状况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的基本国情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有了深切的认识。1927年毛泽东亲自深入湖南的长沙、湘潭、衡山、湘乡、醴陵五县农村,步行一千四百多里,作了长达32天的实地调查,在全面调研中国社会各阶级状况的基础上,写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这篇光辉论著,毛泽东在全面总结湖南农民运动经验的基础上,揭示了中国革命的对象和反帝反封建的性质和任务,提出了解决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问题的理论和政策。

在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关于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问题,工农武装割据、依靠农民群众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等方面作过大量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在全国解放战争时期,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会议制订并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这是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的战斗纲领。这一纲领保证了土改运动的健康发展,为实现贫苦农民的翻身解放并团结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加人民解放战争创造了条件。

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年10月至1956年9月),中央曾先后四次召开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的决议(草案)》、《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并对农业互助合作的成功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提出下一步发展的大体步骤。这一时期还三次召开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和一次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主要解决对农民、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

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是我党对农业地位重要性开始认识的时期。党的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没有我国的农业,便没有我国的工业,忽视农业方面工作的重要性是完全错误的。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必须实行工业与农业同时并举,逐步建立现代化的工业和现代化的农业”。接下来的郑州会议提出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的方针。八届九中会议,通过了《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1961年5月召开的北京会议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这一时期我党工作的重点放在抓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对农业的生产关系的调整上,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展农村的生产力。

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我党对“三农”问题忽视的时期。由于工作的重点已转向阶级斗争,正常的经济秩序被打乱。但即便在那样一种政治局势下,在1975年9月15日至10月19日期间召开了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会议讨论了农业学大寨、在全国普及大寨县的问题,同时研究了农业机械化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是我党对“三农”问题最为关注、也是改革步伐最大的时期。1978年11月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会议除解决历史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关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问题外,还讨论了关于发展农业方针的问题,揭批了农业战线上的一些“左”倾错误表现,提出应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尽快把农业生产搞上去。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全会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制订了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全会认为,目前全党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搞上去。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关系到我国政治形势的稳定。为此目的,必须在农村进行改革,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调动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政治上保障他们的权利。1981年10月5日至21日,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就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改善农村商品流通问题、农业科技问题、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生产条件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问题进行了讨论,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从1983年开始,中央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工作会议,并将会议的主要精神,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地要求贯彻执行。这一时期的农村工作会议,主要解决农村经济改革、经济发展中的若干问题。诸如: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问题,进一步改革农村管理体制的问题,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问题,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问题等。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六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的讲话要点是:必须坚定不移地牢固树立农业是基础的思想;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积极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从1993年至今,中共中央、国务院都有做好当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这些意见既是对当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也是对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央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我们比较好地完成了“九五”计划,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进入新世纪,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由长期短缺转变为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业的发展不仅受资源和自然条件的约束,而且越来越受市场约束的实际情况,党中央及时作出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判断。新阶段要有新思路,新决策。要继续发挥农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切实解决农村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从我党对“三农”问题的认识轨迹看,中国共产党历来关注农民、农业、农村问题,依据不同历史时期的特征,提出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并以相应的政策措施予以保证。这从我党在不同时期所作的决议和文件中可以得到佐证。中国共产党人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不仅写进了不同时期的历史文献中,也贯穿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以及改革开放的实践中。

二、中国共产党人在“三农”问题上的理论和政策贡献

中国共产党人在“三农”问题上的理论和政策的突出贡献主要有:

1.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在理论上阐明了“农民问题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找到了一条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下解放出来的道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农民问题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广大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农民反封建的土地革命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要内容,没有农民起来在乡村中打翻封建势力的革命斗争,中国民主革命就不会成功。”毛泽东还指出:农民问题,实质上是农民同盟军问题,就是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的关系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无产阶级如何领导农民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问题,是如何引导、联合和依靠农民同盟军这一伟大力量进行革命和建设的问题。我国农民长期在封建的土地关系下,没有或很少占有土地生产资料,因而土地归农是农民的迫切愿望和要求。我党依据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指出在民主革命时期“农民问题的中心是土地问题”。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现阶段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和建立农村的革命民主政权,提出了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纲领”,后来形成一条依靠贫农和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革命路线。基于对农民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对我国国情的深刻了解,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红色政权——农村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性和可能性。从而找到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从而取得革命在全国胜利”的武装革命道路。武装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政权的确立,推翻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农民彻底摆脱了封建制度的压迫,千百万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下解放出来,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土地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表明中国共产党从理论和政策两方面出色解决了民主革命时期的农民问题。

2.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这一科学规律,并将“农业是基础”作为指导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之一。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实践,重视调查研究。正是在对农村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揭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的科学规律。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寇残酷进攻,国民党严密封锁,解放区的财政经济遇到了极大的困难,我党开展的大生产运动中,坚持了以发展农业生产为主的方针。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农业是基础”的命题。他说:“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就给发展工业生产、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的任务奠定了基础”。建国之初,周恩来在谈到工业与农业发展的辩证关系时,就提出过“农业是工业的基础”的思想。把农业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是在经济严重困难时提出的。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下,我党的领导人从理论上对工业发展规模受到农业生产状况制约这样一种规律开始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刘少奇说:“工业的发展规模,必须与农业能够提供的农产品和能够腾出的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相适应”。农业是生产最基本生活资料的产业,是人们从事其他社会事业和创造性劳动的前提和基础。农业发展的根本任务就是不断地向人们提供基本的生活资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始终是一种战略性的特殊商品,直接关系着人民和国家的安危。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就不可能有工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自主。因此“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的思想在全党形成共识,成为发展我国经济的重要指导方针。

3.在如何发展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上,我党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解决了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制度创新和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创新。建国前的漫长历史中,我国农民或租种地主的土地或自己拥有小块土地分散耕种,这种私有制下的土地分散经营使得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缓慢。要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下解放出来,必须打破封建的生产关系,由生产者组织政府、以铲除国内的掠夺阶级。因此将土地归还农民还是发展生产力的第一步,这在民主革命胜利时已经实现。第二步是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为此我党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在领导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明确地提出自愿互利原则、采取了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第一步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第二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三步组织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这些步骤和形式,使农民逐步走上了集体化的道路。这种联合的合作经济克服分散小农经济的弊端,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遗憾的是,我党领导人对这种顺利发展作出错误决策,搞“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组织。结果,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进一步发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渐趋缓慢。农业的生产关系再一次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为此,中国共产党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将安徽小岗村的经验在全国推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率先改革、在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形式,实行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把家庭承包这种经营方式引入集体经济,形成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户既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又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必要的统一经营。这种双层经营体制,在统分结合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容纳不同的生产力,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这是我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是集体经济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经营体制的改善,极大地调动了我国几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村的劳动生产力,使得我国农民很快解决了温饱开始向总体上的小康迈进。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11月5日下发了《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指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下发文件,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开垦荒地、营养耕地,治河改土等从事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中央的这一政策、给农民吃了定心丸,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我党从基本制度和经营体制两个方面解决生产力发展的动力问题,特别是在集体经济的内部找到一条不断发展的、能够调动劳动者主体积极性的经营体制,是我党在探索已经走上了集体化道路的农民如何保持不竭的生产热情的成功范例。

4.在探索中国农民如何增加收入,走上富裕的途径方面,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探索完成了从集约经营——无工不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小城镇——税费改革等一系列理论创新和政策创新的过程。传统观念认为:农民生活的改善来自于农业劳动率的提高,来自于土地产出率的提高。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曾深入江苏南京、浙江杭州、辽宁沈阳、吉林长春、河南封丘等地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科技工作者调查研究,系统总结了农民增产的经验,提出了“土肥水种密保工管”的农业八字宪法,从中概括出中国农业的发展必须走“科技兴农、集约经营”的道路。提高集约化水平的基本途径和前提条件是逐步采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依靠科技,集约经营等,这表明我党对农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科学的。走“依靠科技”“集约经营”的道路,我国用占世界7%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吃饭问题。

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基本上解决了粮食问题,但并没有解决增加农民收入,使他们尽快富裕起来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个任务摆在全党的面前,70年代末80年代初苏南农村兴办乡镇工业,作为城市经济的拾遗补缺,即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力,又增加了农民收入。中国共产党对来自农民的创造给予支持,在1984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其中有“对乡镇企业实行信贷、税收优惠。鼓励农民发展采矿和其他开发性事业。”1985年12月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把“无工不富”与“无农不稳”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对乡镇企业应该坚持“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使之健康发展。以工补农,以副养农、以工业副业支持种植业,以经济作物支持粮食作物将是我国长期实行的一个方针。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弥补了城市工业的不足,而且为农民提供了一亿多个就业岗位,增加了农民收入并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和资金支持。但乡镇工业的发展和城市工业一样遇到了需求结构变化的挑战。这引发了我党对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考。从提高土地产出率到发展乡镇企业以工补农,我们的探索仍在传统的农业和工业框架内进行。现代经济的发展是工农一体,城乡融合。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致富问题,需多渠道、立体式地思考农业发展问题,中央依据我国农业和整个经济发展的现状,适时提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发展小城镇的思路,这是我党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需求不断发生变化,要求农业结构要相应变化。农业结构的调整要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要和我国人民食物结构改善相适应。大力发展优质品种、特别是增加优质小麦、大豆、棉花和其它农产品生产。中央要求要有计划地在不同地区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实行科技,资金、物资等生产要素的综合投入,在品种和质量方面进行深度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通过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结合,使原来只有低附加值的农产品在加工和销售环节上增值、即通过加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也是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和现代化转变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有效途径。在领导我国农民迈向现代化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农民致富的关键在减少农民,减少农民就是一部分农民离开土地,由农民变为市民。为此中央提出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需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增加产品的竞争力。积极发展小城镇让农民变为市民,这是减少农民的根本途径。在小城镇发展上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置,明确发展重点,防止一哄而起。现阶段主要发展县城和少数有基础、有潜力的建制镇,充分发挥这些中心城镇的作用。发展小城镇要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在加工、贸易和旅游等方面形成有特色的主导产业,使其与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市场扩大的良性循环,增强小城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

农民的富裕,不仅在于增收渠道的拓宽、还在于减轻农民的负担。为了解决好农民反映强烈的负担过重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人积极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通过费改税的方式,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关系,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它涉及农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起全面责任。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测算,制定好方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我党对农民致富的认识经历了由集约经营的单一途径到发展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小城镇,税费改革的多元途径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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