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地区唐、吐蕃的争夺战与赵朝兴衰的再分析_历史论文

唐蕃在洱海地区的争夺与越析诏的兴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洱海论文,兴亡论文,地区论文,越析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8世纪前期,与唐蕃均有密切关系的南诏先后击败包括越析诏在内的五诏,统一了洱海地区,力量因此而迅速得到增强,为下一步并东、西两爨奠定了基础。越析诏的兴亡是纳西族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南诏与吐蕃、唐王朝关系中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但参阅以往有关这段历史的论著,大多只一般涉及,未作进一步研究。本文根据汉藏文史籍与文献记载,拟对唐蕃争夺大背景下的越析诏兴亡作一初步的探讨。

越析诏与蒙嶲、蒙舍、邆赕等诏均是7世纪中叶起逐渐出现在云南洱海(即史书记载的西洱河)地区的民族政权,史称“六诏”。①有关越析诏的较多的记载,最早见于唐人樊绰所著《云南志》。《云南志》卷三《六诏》载:“越析,一诏也,亦谓之磨些诏。部落在宾居,旧越析州也。”去囊葱山一日程。有豪族张寻求,白蛮也。开元中,通诏主波冲之妻,遂阴害波冲。剑南节度巡边至姚州,使召寻求笞杀之。遂移其诸部落,以地并于南诏。波冲兄子于赠提携家众出走,持天降铎,东北渡泸,邑于龙河,方一百二十里,周回石岸,其地总谓之双舍。于赠使部落酋杨堕,居河之东北。后蒙归义隔泸城,临逼于赠,再战皆败。长男阁罗凤自请将兵,乃击破杨堕,于赠投泸水死。数日始获其尸,并得铎”②《新唐书·南诏传》中的有关记载基本上为抄录这段文字,仅略作删改。这段文字仅是集中了一些越析诏的材料,重点记载了越析诏的灭亡。《云南志》中由于不少资料为第一手记录材料,撰写时又参考了早已散佚的袁滋《云南记》、韦齐休《云南行纪》等唐人著作,因而其史料价值极高,具有公认的权威性,为中外有关研究者所重视。但《云南志》有的部分由于文字过简,加上今所见《云南志》实为清初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的本子,存在不少讹误与脱文,所以一些记载显得含混不清或文字不全。因此,书中的一些记载还需要结合其他史籍材料作综合分析,有关越析诏的一些记载也是如此。

根据樊绰的以上记载,可知越析诏得名于其中心区域所在的旧越析州(其地在今云南洱海以东的宾川一带)。关于越析诏诏主和主要居住者的族属,樊绰书中虽未明言,但“亦谓之磨些诏”一语,说明诏主与主要居住者应为磨些人(今纳西族的先民)。对于这一问题,方国瑜、马长寿、王忠、邓少琴等学者在其论著中已有明确的结论。[1]学术界多数学者赞同以上看法,但也有一些学者持不同观点。笔者几年前在一篇论文中曾谈及越析诏的族属问题,因不是专门研究,只是依据“磨些诏”这一名称作初步分析。[2]

细观樊绰书中记载,除“磨些诏”这一名称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此诏的族属外,还有两条值得注意的与越析诏族属相关的材料。樊绰在记越析诏名称、位置后称:“有豪族张寻求,白蛮也。”樊绰在记越析诏时明言张寻求为白蛮,实际上表明冲突的另一方即诏主波冲非白蛮。因此,结合越析诏“亦谓之磨些诏”记载来看,波冲就只能是乌蛮中的磨些蛮。在记波冲死后,樊绰又记波冲兄子于赠“东北渡泸,邑于龙佉河,方一百二十里,周回石岸,其地总谓之双舍”。据《云南志》卷六《云南城镇》载:“铁桥上下及昆明、双舍至松外以东,边近泸水,并磨些种落所居之地。”“双舍”,据方国瑜先生考证,在今盐边县一带,马长寿先生则认为在永胜至盐边一带。[3]双舍本为磨些蛮分布之地,“地并于南诏”后,于赠过金沙江逃至双舍聚居力量以图再起,这就说明波冲、于赠佉本应为来自双舍一带的磨些人。

在唐以前的汉文史籍中,没有磨些部落在宾川一带活动的记载。许多学者因此认为,建立越析诏的磨些部落是从今四川盐源一带渡江南下的。笔者基本赞同这一看法,但同时认为此看法还应作一定补充。实际上,分析纳西族的传说、汉文史籍记载及考古资料,今云南丽江一带唐以前亦早有么些人分布。[4]因此,笔者认为,进入宾川一带的磨些人,也有部分当来自丽江一带。《云南志》卷四《名类》中,有关于磨些蛮(包括今丽江一带的磨些部落)与越析诏姻娅的记载。这种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越析诏与今盐源、盐边及丽江的磨些部落原均有一定联系。

由于缺乏记载,来自不同地区的磨些部落何时进入宾川一带并建诏,是学者们长期讨论的问题之一。有学者认为,越析诏建诏时间约在麟德元年(公元664年)前后。[5]马长寿先生认为,越析诏磨些部落“应是在公元652年以后从么些部落集中之区迁来的。此族之原住地何在,……当即松外城以南之双舍。”在其著作中他还进一步写道:唐永徽初即650-652年以后,“双舍乌蛮么些首领亦趁势南下,占据越析州和宾居,这种情况想来是很自然的。所以越析诏之建立应当在650年以后不久的时期之内”。[6]笔者基本赞同这一看法,但同时又认为,马长寿先生这一看法也存在一定问题。

唐贞观年间,嶲州都督刘伯英曾上疏:“松外诸蛮,暂降复叛,请出师讨之,以通西洱、天竺之道”。[7]648年(贞观二十二年),唐右武侯将军梁建方奉命率巴蜀十三州兵入嶲州讨松外蛮。这一军事行动的结果之一是“开松外蛮,置牢州及松外、寻声、林开三县”。[8]松外等县的具体位置史书记载中虽不明确,但结合《云南志》卷六《云南城镇》中的记载,可知其辖地部分应在今四川盐边一带,而且,这一带的所谓松外蛮中,有大部分就是磨些部落。更值得注意的是,梁建方军事行动不仅迫使松外蛮归附,与松外蛮相邻的西洱河蛮酋帅亦“大骇,具船将遁。”梁建方遣使“谕以威信”,西洱河蛮酋帅“遂请降”。[9]因此,即使不考虑丽江方向的一些磨些部落何时迁到宾居,至少也可将盐边一带磨些部落迁入宾居一带的时间前推到648年。到赵孝祖出兵后,盐源、盐边的磨些部落又可能再次出现南迁,最后于652年后建立越析诏。

分析波冲被害和南诏吞并越析诏时的一些十分有限的材料,可以认为越析诏不但在建立之初能与唐王朝经营洱海地区的战略相适应,而且在吐蕃势力南下进入洱海地区后的一段时间内,也能处理好与这两大力量及各诏的关系,并借机在各诏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的势力。诸葛元声《滇史略》在记越析诏时称:“越析诏,地最广,兵最强,素为南诏畏忌。”此记载,与《云南志》卷三《六诏》中“蒙嶲一诏最大”的记载存在矛盾。出现这一矛盾的原因可能是在不同时期越析、蒙嶲二诏势力有所变化,这在六诏势力发展过程中应是很自然的事。越析诏在波冲为诏主时,力量应比较强大,即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越析诏“部落组织甚强”。[10]如果说明代成书的《滇史略》其记载不足为据,那么,从《南诏德化碑》“越析诏余孽于赠,持铎骗泸河,结彼凶渠,扰我边鄙,飞书遣将,皆辄拒违”的记载来看,南诏当时的确视越析诏残余势力为强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波冲在世时的越析诏势力应比较强,是洱海以东地区的引起各方重视的一大地方势力。③

分析各方面的材料,可以发现越析诏建立后,其发展与强大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因在唐蕃争夺洱海地区的形势变化下未能审时度势,失去唐王朝的信任与支持,而内部矛盾又被同在洱海地区的竞争对手南诏利用,于是一步步走向败亡,终被南诏吞并。

从7世纪中期建诏到8世纪30年代波冲被杀,“地并于南诏”,越析诏在70-80年间当不会只有波冲一个诏主。根据《云南志》中的记载并结合唐蕃争夺洱海地区的形势变化分析,可以肯定的是,波冲在位时只是越析诏未能审时度势,应对失误,从强盛迅速走向败亡的时期。

前已指出,越析诏在吐蕃势力南下并进入洱海地区后的一段时间内,能在唐蕃争夺洱海地区的复杂多变形势下处理好与两大力量的关系,并借机在各诏竞争中发展壮大自己。分析史籍中的相关记载,可以认为,越析诏建诏不久,吐蕃势力就已开始影响洱海地区了。

吐蕃于7世纪上半叶崛起于青藏高原,主要呈东向发展,而向滇西北及洱海地区的扩张则是其东向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汉藏史籍中,吐蕃王朝南下滇西北及洱海地区的具体时间均无明确记载,只能依据一些相关材料进行分析、推测。分析相关的记载,有学者指出,吐蕃南下对洱海地区造成威胁当在7世纪50年代初。更多的学者分析了洱海地区7世纪50-60年代形势的变化后认为,唐王朝664年决定将姚州府升为姚州都督府,这一战略性举措就是为了打击洱海地区亲吐蕃的部落势力,以加强与吐蕃在洱海地区的争夺。[11]笔者赞同这一看法。

如果以上看法是正确的,那么,越析诏建诏时或建诏后不久,吐蕃势力就已南下。从有关的材料看,南下入侵的吐蕃势力当时能控制的主要应为洱海以北地区。另一方面,越析诏虽然地处洱海以东并偏南,此时有可能与南下的吐蕃势力已有一定关系,不过这种关系还未影响到越析诏与唐王朝的关系。此时越析诏与唐的关系,仍是所谓“六诏同为唐臣”;“天子每有恩赏,各颁一诏”的关系,唐对越析诏等六诏,仍是一视同仁的。[12]当唐蕃激烈争夺,洱海地区的形势开始出现重大变化时,越析诏可能仍持这种态度。

672年(唐咸亨三年),洱海地区“姚州蛮寇边”,唐将梁积寿为姚州道行军总管率军征讨。[13]在此之后,阳瓜州刺史(今云南巍山北)蒙俭与部分洱海地区部落首领又合兵进攻姚州。此战规模较大,唐军虽胜,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亲吐蕃的洱海部落,但洱海地区形势已受重大影响。之后,唐不得不暂罢姚州。根据这一记载,有理由认为,姚州所领的越析诏,此时至少在政治态度上已有新变化,极有可能已附吐蕃。唐垂拱年间(685-688年),唐王朝再置姚州,重新加强与吐蕃在洱海地区的争夺。在这种形势下,689年(唐永昌元年),原依附吐蕃的“浪穹州蛮酋傍时昔等二十五部……至是来降。”[14]在此之后,唐在洱海地区的争夺中虽然又取得了一些胜利,但唐王朝内部对设姚州以加强与吐蕃争夺洱海地区的争论却公开化。蜀州刺史张柬之公开主张“废姚州以嶲隶”,建议唐王朝作战略收缩。[15]唐王朝内部的这种激烈的事关战略走向的争论,又不可避免地对包括越析诏在内的洱海地区各诏及部落产生一定影响。

吐蕃这一时期在洱海地区的攻势被遏制之后,并没有因此而罢休。据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记载,703年“冬,赞普赴姜地(六诏),并攻陷之。”都松芒布杰赞普“夺取六诏之疆土,征白蛮之赋税,收乌蛮为属民。”[16]吐蕃的军事胜利和对这一地区的控制虽以赞普死于此地为代价,但从《大唐新语》的记载来看,其势力此时确已深入到洱海西南部地区。④这一时期吐蕃在洱海以东地区的进攻虽缺乏记载,但也应有所行动。面对吐蕃王朝新的大规模进攻,唐王朝同样不会放弃经营洱海地区的战略。707年(唐景龙元年),唐九征奉命率唐军深入洱海地区打击吐蕃,拆掉了吐蕃架在漾水、濞水上的铁索桥,烧掉了吐蕃建在这一地区的城堡,并在其地立铁柱刻铭纪功。[17]唐九征的胜利并不是决定性的胜利。吐蕃败后,也仅退到洱海以北的浪穹一带,同样未放弃争夺,很快又使洱海地区出现群蛮附吐蕃的局面。唐睿宗即位后,李知古又率军进入洱海地区征讨。在唐军获胜、叛附吐蕃的部落纷纷投降后,李知古又请筑城,欲置州县,“因是诛其豪杰,掠子女为奴婢。”此举引起各部落怨怒,于是“引吐蕃攻知古,杀之,以其尸祭天。由是姚嶲道绝,连年不通。”[18]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地理位置看,越析诏距离“引吐蕃攻知古”的部落不会很远,甚至也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卷入。李知古败后,唐王朝被迫在战略上又进行调整,即加大扶持洱海以南的南诏的力度,以此来对抗吐蕃在洱海地区的扩张。

洱海地区形势在唐蕃争夺下的反复变化必然要对越析诏的政治态度产生进一步影响。在唐九征、李知古的两次征讨后,尤其是李知古被杀后,越析诏与吐蕃的关系极有可能得到加强,对唐王朝的态度则开始疏远。对两大力量关系的这种变化,很快就给越析诏带来负面影响。尽管史籍中缺乏这方面的直接的记载,但我们从唐王朝对越析诏态度的变化中可以发现越析诏政治态度的变化及其后果。

有学者认为,唐王朝在李知古失败后之所以扶持南诏以对抗吐蕃,除南诏与唐王朝关系一直较密切外,还因为南诏在六诏中地理位置处于最南边,离南下的吐蕃势力最远,但距唐王朝的统治据点又最近,易于指挥。这种看法有一定理由,但实际上是欠说服力的。南诏即蒙舍诏,因在六诏之中确处于最南边,故被称为南诏。吐蕃势力南下后,在漾水、濞水上架桥、建城堡,其势力所及地区距南诏不是最远,而是很近了。南诏与唐王朝在这一地区的统治据点距离也并非最近,相对而言,最近的或差不多的应是越析诏。唐为何不扶持距离自己较近而距吐蕃也较远,并且是“同为唐臣”的、兵力也较强的越析诏呢?关键原因是在对唐王朝和吐蕃的态度上。南诏尽管暗地里也与吐蕃长期有往来,皮罗阁甚至亲自到吐蕃去发展这种关系,但公开场合仍是率种归诚,与唐保持密切关系。⑤唐王朝决意扶持南诏,实际上也就证明越析诏与唐王朝的关系出现了较大的裂痕,唐王朝对越析诏已不再信任。这种裂痕的出现,虽然与南诏同越析诏矛盾可能有关,但更有可能与越析诏同吐蕃关系的加深有关。

越析诏诏主波冲被白蛮豪族张寻求“阴害”后,唐剑南节度巡边至姚州,仅仅是“使召寻求笞杀之”,并没有采取按惯例应及时采取的措施,即确定新的越析诏诏主。波冲虽有妻,但史籍中没有其有子的记载,只是称于赠为“波冲兄子”。按惯例,作为侄子,于赠也可继任诏主,六诏之中,这种继承方式也并不鲜见。可是,剑南节度并没有这样决定,而是“移其诸部落,以地并于南诏”。剑南节度的这种不按惯例的处理办法,实际上是将内部冲突之后的越析诏置于群龙无首的状态,并进而让南诏如愿以偿,借此机会将其吞并。剑南节度的决定应非个人的行为,而是代表了唐王朝的意图。唐王朝这种看似反常的偏爱南诏的态度,当然首先说明南诏与唐王朝的密切关系已达到空前的程度,南诏与越析诏矛盾呈白热化,同时也证明越析诏此时对唐王朝而言不仅已无任何利用价值,而且让其灭亡,“地并于南诏”,更有利于唐王朝在洱海地区的争夺。需要强调的是,唐王朝对越析诏之所以采取这种任其灭亡,甚至促其灭亡的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越析诏可能与唐的对手吐蕃有着较深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可能又为唐王朝所知。⑥

于赠在越析诏“地并于南诏”后,“提携家众出走”。所谓“持天降铎”,实际上指自立为越析诏主。这支力量的存在,使南诏感到不安,于是蒙归义“隔泸城,临逼于赠”。蒙归义几次进攻失败后,阁罗凤又率军出击,最后才取得胜利。从史籍记载来看,唐王朝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加以制止。这也清楚地表明,越析诏此时在唐王朝争夺洱海地区战略中已无任何存在必要。

越析诏与唐王朝关系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应是越析诏在唐九征、李知古两次军事行动之后,尤其是李知古失败后对唐王朝及吐蕃态度的变化。仔细分析有关文献记载,可发现相关证据。在蒙归义被封为云南王之前,唐诏书能送达的只有南诏蒙归义与浪穹铎罗望。[19]马长寿先生等认为,其余几诏之所以不能送达,是因为此时已附吐蕃,政治态度已发生变化。王忠先生更认为,“是时诸诏皆通吐蕃,惟南诏最为忠顺。”[20]越析诏也在不能送达之列。失去唐王朝支持的越析诏无法抵御野心勃勃的、一面与吐蕃往来一方面又与唐关系越来越密切的南诏的进攻,即使不发生张寻求“阴害”波冲事件,越析诏的灭亡也是不可避免的了。

分析《云南志》等史籍的有关记载,还有必要指出,越析诏的灭亡应为两个阶段,波冲之死与地并南诏仅为第一阶段,而于赠之死才是最后灭亡。据《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及《南诏德化碑》的记载,其最后灭亡时间应在唐开元末年至阁罗凤即位之前,即8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⑦

唐代磨些分布在三大地区,即以今四川盐源为中心的东部地区、以今云南丽江为中心的西部地区和以今云南宾川为中心的南部地区。越析诏灭亡之后,磨些分布的南部地区不再存在,这是唐代洱海地区民族史和纳西族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

基金项目:本文为四川省社科重点研究项目“南诏与吐蕃关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六诏之中,有几诏的名称在史书中有不同记载,本文从樊绰《云南志·六诏》。

②《云南志》流传中出现不少脱漏与讹误,本文引文据赵吕甫《云南志校释》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98-100页。

③《南诏德化碑》碑文见道光《云南通志·金石志》。

④刘肃:《大唐新语》卷十一载:“吐蕃以铁索跨漾水、濞水为桥,以通西洱河蛮,筑城以镇之。”此记载未明确建桥时间,从形势发展来看,应在703-704年。

⑤吐蕃历史文书大事编年中,有“蛮罗阁等前来赞普王土致礼”的记载。学者多认为,此罗阁即南诏皮罗阁。见黄布凡、马德:《敦煌藏文吐蕃史文献译注》,甘肃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52页。

⑥《全唐文》卷二十四,《封蒙归义为云南王制》中,有“或有奸人,潜通犬戎”语,即指洱海地区一些部落(也包括越析等诏)通吐蕃。这说明唐王朝对越析诏等与吐蕃的往来应是有所知的。

⑦阁罗凤于唐天宝七年(748年)即位。见樊绰:《云南志》卷三《六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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