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创意创新发展战略应作根本性调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创意论文,发展战略论文,应作论文,我国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071(2007)06—0083—04
一、当前各地创意创新发展战略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各地决策层对推动创意创新发展都空前重视,特别是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城市地区,不少(特别是那些条件较为优越者)已将其上升到影响当地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并纷纷正式推出相关发展规划和具体对策。此类规划对策尽管各具特色,但有一点却是共同或至少是类似的:即相关政府机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大学、大企业、大研究所等大单位,集中于工作于其中的少数专家,集中于项目特别是少数大项目,并将有限的人财物集中后直接投入其中供他们使用(简称“三集中一直接”模式)。这样做的好处虽然很明显,但存在问题也比较突出:其一,政府职能错位、公众利益受损。众所周知,城市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故其财力使用理应以市民普遍受益为原则。就推进创意创新而言,政府应承担的主要职责应是提供提升创意创新所需硬软条件——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道路交通、义务教育、图书馆、博物馆等)人才环境制度规范等,财力投入因而也主要应集中于这些方面。但“三集中一直接”模式中公共财政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众利益,进而对构筑创意创新发展的长远基础会造成消极影响。其二,创意创新投资主体错位,投资效率难以提高。人所共知,创意创新投资属风险投资范畴,专业性强,风险性大,故理应由自主经营的专业风险投资公司或创投基金等来进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而现在政府越俎代庖,投资效率难以得到保障,这对创意创新发展显然也是不利的。其三,创意创新主体认证错位,创意创新长远发展受损。与上两问题比较,这一问题更具根本性,因各城市决策层之所以不约而同采取上述“三集中一直接”模式,实在是已先验地设定上述大学、大企业、大研究所等大单位内的专家(特别是带项目专家)是毫无疑义的创意创新主力,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因事关重大,故以下特别对此加以深入分析。
二、创意创新主力分析
前已指出,我国多数决策者大都“自然而然”地认定大学、大企业、大研究院所等大单位及在其中工作的专家(特别是项目负责人)是毫无疑义的创意创新主力。但其实,对创意创新理论与实践稍有了解者都知道以下事实,“科技上新一轮的巨大突破很少由传统公司完成。发明收音机的人并没有发明电视机。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并没有创立CNN。Lexis/Nexis(美国著名数据库)也并没有开创Google”。[1] 总之,综合国内外创意创新史实与学界观点可以看出,最成功的创意创新创业主体大都是一些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个人、群体与企业,而以下三类特别重要:其一,刚毕业甚至未毕业乃至退了学的大学生、研究生,以及一些特立独行、屡创屡败却又坚持不懈屡败屡创者(其中一些人甚至已混到了长期吃低保的惨境)——微软创办人盖茨、苹果创办人乔布斯、Google创办人佩吉与布林、you tube创办人陈世骏等一大批人属此类前者;而此类后者中最有名的当属《哈利·波特》作者、英女作家J·K·罗琳女士(成名前曾吃低保长达7年之久)。其二,新移民——过去10年间在美国硅谷创建的高科技公司中,过半公司的领导层至少有一位移民;我国的相关调查也表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的投资创业意识远强于一般城市居民;此外,汇聚北京的大批“北漂”和占广东人口三分之一的流动人口对北京与广东的经济发展和创意创新创业做出的巨大贡献亦早为国人所共知。其三,小企业——有调查表明,小企业的创新投入效益是中型企业的4倍、大企业的24倍;近年来我国大量小企业(多为民办)在创意创新中的优异表现也突出地证明了这一点。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辜胜阻最近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6%的专利发明、74%以上的技术创新、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2] 而身在国有大学、大企业、大研究院所等大单位之中,并囿于传统体制机制束缚的大批人才,尽管素质相对较高,但由于创意创新空间狭小,往往无法在自由创意自主创新,特别是具有开创性、独创性和战略性的自由创意自主创新中获得佳绩,因为那些已功成名就的大教授、大学者、大家大腕们,那些地位高固、声名显赫的大学、大企业、大研究院所等大单位们靠目前的声望美誉、标准品牌产品、专利技术诀窍等资源已能过得很好,因而他们最多只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作些战术性调整与延展性推进,而绝不会丢掉已有的成功事业去另辟蹊径再冒险。于是昔日的成功成为今日的羁绊,全新领域的战略性创意创新主动权遂拱手相让。倒是上述那些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力量没包袱,有闯劲——既然现成资源已被大学、大企业、大研究院所等大单位们瓜分蚕食完毕,只好一心全力向空前广阔的未知领域探索开拓,因而能够在创意创新领域占得先机,并往往最终拔得头筹取得成功。遗憾的是,我国几乎所有城市目前的各种制度战略政策设计等对上述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力量都是轻视忽视乃至歧视,优惠与资助只落实在前述大学、大企业、大研究院所等大单位之内少数专家头上,因而也就难以在创意创新中取得真正令人满意的成果。
导致出现以上问题的直接原因,显然是由于不少决策者对知识经济新时代的创意创新机制及其运作规律缺乏正确认识。而深层的根本原因则是,我国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大学、大企业、大研究院所等大单位等大单位数量多、实力强,且政府一直习惯与他们互动,遂形成极具稳固性和影响力的“政府—大研究机构”的二元体系。在这一体系中,由于政府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故笔者名之为“官体系”。在其强力影响下,产生以上偏差与错误也就不足为奇。实际上,正是由于“官体系”的全面扩张以及与之俱来的压倒性影响,才严重阻遏了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力量的创意创新活力,使许多城市新兴的创意创新事业迄今难有大的突破与成长。
三、创意创新战略的根本性调整与改革
综上所述,我国各城市政府应下决心对既定已行的创意创新战略进行根本性调整与改革——从面向单位、面向专家、面向项目(专业性较强)提供创意创新资金的“重点直接介入型”战略转为面向社会、面向大众、面向普需(通用性较强)提供创意创新服务的“全面间接介入型”战略。具体有三:
其一,加强城市全面建设,提升整体便利水平。中外经验均早已证明,城市是否具备足以培养吸引大量高素质创意阶级(Creative Class)的城市便利性(urban amenity)是能否成功打造创意创新城市的基础和关键。目前学界公认应特别强调五种城市便利性:1.充实的商品市场及服务;2.优美建筑和科学规划等形成的良好城市外观;3.低犯罪率以及良好的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4.便捷的交通通讯基础设施。5.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3] 而我国城市在这些方面(特别是3、4、5三项)与国外一流城市相比差距极大。如英国伦敦一市仅地铁就有十几条线,全长400余公里且早已成网;而我国大陆城市地铁总长2005年底还不到400公里。伦敦全市仅公共图书馆就有三百余个(全英5千余,西欧北欧的平均水准是万人左右拥有—家公共图书馆),且全部免费向所有人(包括外国人)开放,全市近百家博物馆(特别是各种科技博物馆)基本也全免费向所有人开放——全球三大博物馆之一的大英博物馆也是免费的;而我国城市在这方面差之甚远(全国仅2千多家——平均50万人才拥有一家公共图书馆,像北京这样的大都市也仅有区区数家,而服务水准则差距更大)。[4] 此外,伦敦每天仅举办的各种高水平文化艺术活动就多达200多项——这还没算上英国人特别爱看的足球比赛;而我国城市显然差之更远。必须指出,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老是想走捷径奔偏门,于是不肯在上述五项上老老实实花大力气,下苦功夫,以尽快缩小这方面的巨大差距,而是想靠花钱买几个院士专家(最好是带项目的)来搞短平快,大跃进。这样干少数城市也许短期内能有点效果,但从全局和长期来看则绝对行不通。显然,我国城市今后应力戒上述短期行为,扎扎实实抓好前述五项便利性的相关建设工作。
其二,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抓好创意创新社区建设。依据人本理念首先应当明确,创意创新社区的主体是有创意创新能力与活力的高素质人群——目前学界称之为“创意阶级”,因而所谓创意创新社区就应该是一个适合他们的工作生活要求,且有利于他们展开创意创新活动的全新社区,而非我国不少地区主要目的是搞工业因而主体是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但却明显不适合人居的产业园区;而在具体推进此类全新社区建设的工作中,就必须充分尊重住于斯且创于斯的创意阶级的主观意愿,并以他们满意的方式来满足其因从事创意创新活动产生的各类特殊需要。人本以外,还要因地。市区、郊区、郊县;更细一些,市区中的老居民区(有不少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老工业区(有不少保存完好的废弃厂房)、郊县农村中的传统村庄等等,都可因地制宜建设建成各具鲜明特色但却都有创新活力的创意创新社区。具体的,此类社区不管各有何种特色,共同特点则有如下述:
1.多元性与包容性。前者内涵极为丰富。如建筑的多元化——新老并存而非破旧立新,中西共生而非厚此薄彼,大小高矮杂陈而非贪大求高划一,价值高的历史遗存(如名人故居等)等标志性建筑固然要小心呵护、而“价值低”的平常民居等普通建筑——它们才真正永远是一个城市的主体——也要动脑筋花气力保护好,等等;产业的多元化——主体自然是各种新兴创意创新产业——如各种设计(商标设计广告设计动漫设计工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等)、各种研发(成果往往是各种专利与具有特许权的技术成果技术诀窍等)、各种艺术创作(其成果往往表现为具有版权的各种艺术作品,如雕塑、绘画、影视等);此外还有大量直接间接为创意阶级的工作与生活提供服务的如画廊、展馆、餐饮(应特别强调咖啡馆的作用——美国创意阶级目前有很多人经常在咖啡馆工作[5])、美容美发等服务业以及设施完备、服务优良、收费低廉(甚至免费)的交通、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共事业(后者不一定就在社区之内,但社区居民应能方便地享受到它们的服务)。居民构成多元化——各种民族、种族、宗教且收入水平、教育水准各异的人们和睦相处且携手合作。这与社区所在城市的人口大环境密切相关。伦敦居民日常使用约500种语言;纽约人口中英裔新教徒——即人们印象中的美国主体族群在人口中仅占7%,远少于黑人(25%)、犹太人(20%)、波多黎各人(11%)、拉美裔人(包括前述波多黎各人及黑人中讲西、葡语者及其他拉美移民,共24%)以及天主教徒的意大利人(15%)、爱尔兰人(10%),仅与亚太裔(7%)相同。而特定族裔、地区裔或宗教教派聚居的自治社区则遍布纽约市区。[6] 城市人口大环境如此,身处城市之中的创意创新社区的居民构成自然呈现明显的多元性特征——这在纽约的苏荷(SOHO)表现得特别明显。而以上多元性所表现的深层特质,则是创意创新社区的巨大包容性,特别是对不同身份、不同习俗、不同思想、不同信仰的人们的理解与包容——他们既能相互影响,相互碰撞,相互竞争;又能同时相互借鉴,相互汲取,相互帮助——竞争中求合作,碰撞中求协调,创意创新中求发展。
2.动态性与自然性。动态性是指上述诸建筑产业居民构成等都非固定不变而是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据举世闻名的创意社区美国纽约苏荷区的发展实例:最先是一些贫穷的艺术家看中此处租金便宜、房间宽敞(便于生活与创作)且周边大环境不错(毕竟在纽约之中)遂率先入住这一废弃的老工业区中的某些厂房,尔后一些想从这批不知名艺术家(大都是入行不久的青年人)中寻购佳作(此时购进必然便宜)的小规模画廊亦跟踪而至,一些小商小贩小店(餐饮等)自然也随之而来,随后接踵而至的就是喜欢艺术品的国内外游客(人数越来越多人气亦越来越旺),乃至更大更多更好的服务性企业等;街面越来越漂亮,市面越来越繁华,服务越来越完善,于是更多的艺术家等创意阶级蜂拥而来,这就拉来了更多的企业与游客,房屋租金自然随之水涨船高;小艺术家、小创意者、小画廊、小企业等逐渐吃不消,扛不住(他们原有的位置被更知名、更有实力的艺术家、创意者画廊与企业所替代),于是相继向相邻周边转移,创意创新社区也随之自然扩大。必须强调指出,上述动态变动基本是一个自然发展进程,从根本上是体现了众多创意者以及为其服务的大批企业家,乃至更大量的游客等群体的主体意愿与作用(即苏荷实际上是在他们的主导下自然发展的),并完全遵从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而纽约市相关管理部门的作为则最为人所称道的是,尽管在相当时段内对苏荷的这种自主自然发展力图施加压制与扭曲(如曾想全部拆除搞房地产并一度拘捕了抗议的艺术家等),但最终选择了顺从民意、因势利导、良性互动的最佳模式,保证了苏荷这个新兴的创意创新社区的自主自然发展和持续稳定繁荣。由此可以总结出保证创意创新社区顺利发展的第三个共性特点——社区发展的自主性、政府服务的宽顺性(宽:宽松;顺:顺势、顺从)与社区政府两者间的理性理解与良性互动。
其三,转变政府职能,培育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创意创新力量。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能否充分发挥我国城市“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力量”的活力,是能否顺利推进我国城市创意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而能否首先减小“官体系”的过大势力进而彻底改革原来窒碍我国城市“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力量”活力的“官体系”,又是决定前一关键的根本。在这方面,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以及我国某些城市的先进经验值得借鉴。
1.变单专型、管治型管理为综合型、服务型管理。如英国政府1997年成立的文化产业行动小组,其成员就不仅仅是文化官员,而是囊括了多达12个部门的首长及高官;同时在其具体运作中,又特别注意加强与各地方政府的协调合作。又如,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我国北京市的整体思路已有根本转变——将从单纯的治安管理型向综合管理服务型转变,即由以往的公安机关主管模式向党委政府主管模式过渡。另外,国内外不少城市在对创意创新社区的管理中也注意将文化管理、创意管理、产业管理、社区管理等诸多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并在相关的管理服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上注意加以落实。
2.充分发挥创意阶级的专业作用和自主作用。如上述英国的文化产业行动小组,除政府官员外,就吸收了不少与文化产业有关的重要商业公司的负责人和社会知名人士。而同时,与其合作的专业性非官方机构力量强大,影响广泛——诸如准官方的文化机构如英格兰艺术委员会、工艺美术委员会、博物馆和美术馆委员会等,各地区文化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和文化经纪人、彩票发行机构,以及各文化产业(或称创意产业)集团,等等。在各类艺术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中,专家占绝对比重,以加强艺术委员会的学术性、艺术性与独立性,避免政府过多干预。同时专家构成的委员会可以为政府提供咨询。政府与文化艺术团体无直接关系,也不直接参与文化产业的经营。而在对新兴的创意创新社区的管理方面,北京通州宋庄成立了由镇领导和艺术家代言人分任要职的宋庄艺术促进会,并已将众多艺术家确定为“会员”。大到全镇的产业发展,小到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宣传介绍,乃至其饮食起居、子女入学等,艺术促进会都会提供无微不至的服务。而在创意创新社区的规划建设方面,北京市有关部门对著名的北京798、深圳市有关部门对著名的深圳大芬村等展开的规划建设工作都充分尊重了当地居民和众多创意阶级的主观意愿,并注意满足其特殊的客观需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善用市场力量。在这方面,英国经验特别值得借鉴。如对文化、旅游、体育、彩票实行一体化管理,保证了彩票收入在英国文化发展中的充分使用。又如制定“激励企业资助艺术计划”。据此计划,将企业或私人对艺术活动的投资分为“捐赠”和“资助”两类,捐赠可享受相应的免税优惠;对于资助,政府则采取“共同投入制”,即政府和企业按照1∶1的比例共同出资,大大激发了企业参与文化艺术产业的积极性。而在创意创新社区的建设乃至管理中,我国不少地方政府通过灵活多样的各种合作方式(包括必要的招投标等),将相关的建设工作管理工作交给信誉高、资质好、专业性强的公司企业来具体操作,取得了不错的综合效益。
4.打破垄断,大兴民营企业。综上所述可以发现,推动创意创新发展的“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力量”天然地与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关系密切甚至是水乳交融——特别是每年新增的数百万大学毕业生及上千万离土离乡进城务工的农民(这两大群体构成了“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力量”主力),其中绝大多数将投身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中讨生活——而自立自主自强的创意创新创业则是其中特别优秀者的必然选择。前一群体中的特别优秀者将会成为新兴创意阶级中的创意核心群(creative core);而前一群体中的大多数人以及后一群体中不少人将会成为新兴创意阶级中的创意专业群(creative professionals)——他们的主要职能是为创意核心群提供与创意创新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专业性服务。[7] 显然,有效实施这一对策将大大增强“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力量”的活力,进而有力推动创意创新的迅速发展。
从宏观放大的时空尺度看,非主流逐渐变为主流、边缘走向中心、体制外成为体制内,同时新的体制外、边缘化、非主流力量又渐次发育成长,如此生生不息、更替演进,本是科技进步、社会嬗变与文化发展的普遍规律,处于时代潮头与社会前沿的创意创新领域自然不会例外。不仅如此,由于当今科技进步加快,全球化扩张迅猛,加之创意创新发展特别迅速,故上述规律在创意创新领域表现得最为明快鲜活,影响也特别剧烈深远。我国的城市管理者,应深刻理解领会此点,并能在相关实际操作特别是创意创新管理中加以落实,争取做到既能有效维护主流、中心、体制内力量的相对稳定;同时又能大度包容乃至积极促进(而非扭曲甚至打压)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力量的正常成长;并能切实保证主流、边缘化、体制外力量与非主流、边缘化、体制外的力量之间替代转化的平和有序,以达成创意创新事业的持续进步和积极发展。
[收稿日期]200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