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与赶超:一个对国家竞争行为的新解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竞争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2.6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穷国能否追赶上富国,是经济学中最被广泛讨论的命题。从古典经济学开始,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以及赫克谢尔和俄林就试图采用“比较优势”来解释为什么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国家(穷国)与劳动生产率较高的国家(富国)之间可以进行贸易往来。内生增长理论搭建了新的经济增长理论分析框架,集中讨论了经济增长中的两个核心问题:后发优势(advantage of backwardness)和增长收敛(convergence)。内生经济增长理论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技术往往会变成旧技术(Krugman,1979),因此落后国通过技术模仿和人力资本投资可以维持更高的经济增长率进而实现向发达国家的收敛(Grossman and Helpman,1991;Mankiw et al.,1992;Barro and Sala-i-Martin,1997)。基于发展中国家的立场,林毅夫等(2006)认为通过持续的技术引进和模仿,欠发达国家可以拥有比发达国家更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并最终实现向发达经济的收敛。
然而,“收敛俱乐部”中的成员并不多,增长的收敛现象仅出现在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等少数国家和地区(Nelson,1991)。这就引出了本文的核心命题:先发国家对具有后发优势国家赶超行为的遏制。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使得落后国家有机会参与国际分工,并且在产业链的转移过程中得到学习和模仿的机会。这样一来,具有技术优势的发达国家就有可能面临技术信息外溢的威胁。得益于“干中学”的模式,欠发达国家可以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Chuang,1998),这同时也意味着发达国家的比较优势在缩小。发达国家不可能放任落后国家的追赶,因为只有保持住技术优势,发达国家才有可能在产业链上实现纵向控制,维持高额的贸易收益。所以我们在现实中经常看到,铁矿石谈判、3G标准争夺、农产品规则谈判、贸易壁垒盛行以及在世界组织中话语权的争夺等。很显然,作为理性的经济体,北方国家和南方国家都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一旦南方国家的模仿和学习对北方国家实现了赶超态势,那么北方国家完全有动机巩固自身优势,遏制南方国家的追赶(杜凯、蔡银寅,2009)。既然南方国家实现收敛的根本在于持续的技术模仿和学习,那么北方国家对后发赶超的遏制也最有可能集中于技术扩散和外溢环节,设置壁垒阻碍技术的自由扩散,或者出台利己的规则和制度设计。
大多数学者认为,一项好的制度设计应该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因为减少交易成本会增加消费者的福利(Jarillo,1988;Williamson,2002)。然而,现实中却存在着大量旨在提升交易成本的制度设计。Moe和Caldwell(1993)指出,大部分政治制度不是为了大众而进行的安排,而是赢家以他人为代价追求自身利益的工具。North(1994)的表达则更为直观,“制度并不一定是,甚至经常不是按社会效率来设计的。相反,它们(至少正式规则)是为了服务于那些具有创造新规则谈判能力的利益集团而创造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先国如果可以将本国意志体现在制度设计中,例如通过制度设计有效延缓落后者的赶超,那么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才能够实现增长收敛也就不足为奇了。
需要强调的是,本文中的技术不仅是一项增长要素,更是一种国家间的竞争要素,这就为穷国与富国之间的遏制与赶超提供了博弈基础。当技术成为竞争的手段时,其本身就不等同于内生增长理论中所强调的技术,因为后者对于技术的态度是中立的。本文的主要贡献就是在于回避内生增长理论中关于“技术自由扩散”的强假定,这样一来,落后国家自由模仿先进技术的前提就不再成立,因此这就有可能得到与收敛理论不同的结论。
二、一个关于发达国家遏制欠发达国家赶超的模型
我们对Grossman和Helpman(1991)的模仿模型进行了一个改进,原模型假定“南方国家的厂商可以自由地进入模仿活动,厂商决定多少种类的产品以及仿制何种产品”。①因此,高创新率必然伴随着高模仿率,随着南方国家模仿率的提升,最终南北国家在长期均衡状态下可以实现创新增长率的收敛。然而,技术模仿不是完全自由的,北方国家不可能将所有技术都外溢出去。我们的贡献是将技术壁垒纳入模型,找出稳定状态的均衡。我们首先选取t作为技术壁垒的度量,其含义是北方国家的知识(技术)存量中有t部分不外溢给南方国家。因此,北方国家的知识存量可以表述为:
当t=0时,即技术在南北国家可以实现自由溢出的时候,此时方程即为Grossman和Helpman的自由技术扩散下的模仿模型,即:
三、国家竞争视角下的赶超模式:可能与不可能
上述结论是在技术创新活动全部由北方国家进行,南方国家只负责模仿的假设上得到的。然而,现实中并非如此。即便先导优势国家不断地阻碍落后国家的追赶,但仍有学者发现了收敛现象的存在。一些南方国家在这种技术模仿的过程中,会形成知识和经验的累积,并由此转化为自主技术创新,实现与本国比较优势结构相一致的技术创新体系,例如林毅夫等(1994)强调的“中国的奇迹”。此外,还有一些国家通过大量的技术投资活动争取国际竞争的主动权,甚至实现对技术优势国的技术超越,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日本的奇迹”。由此,我们必须要回答,中国模式与日本模式为什么能够存在?
(一)中国:保持超长期的经济增长
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模型来解释为什么中国可以成为具有后发优势的经济体。假设北方国家和南方国家均有潜力生产一种同质产品,以及多种存在水平差异的产品。在生产差异产品之前,研究部门必须开发出相应的技术,生产和创新的技术表现为规模报酬不变。与传统的理论假设不同的是,我们这里认为,北方国家虽然在技术上具有绝对优势,但是南方国家通过模仿,也会从事高技术产品(X)的生产,只是二者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存在显著差异。同时,传统产品(Z)并非完全竞争市场,具有差异化特征的产品使得传统产品的定价不会遵循边际成本进行③,而是采用加成定价法,但是这种定价能力要远远低于高技术产品的厂商。由此,传统产品和高新技术的定价可以分别表示为:
在(16)式的基础上,根据(8)式和(13)式对m和s的定义,北方国家的利润函数可以进一步表示为:
这意味着南方国家在传统产品部门利润要大于北方国家。因此,当技术模仿收益无法补偿技术模仿成本时,南方国家赶超的一个可能性就是利用传统部门利润来补贴高技术部门利润的缺口,否则技术模仿活动就不得不停止。因此,必然有:
结论Ⅰ:在新技术知识被北方国家完全掌握,且北方国家至少不具备传统部门的生产劣势的情况下,此时北方国家实施技术壁垒将直接导致模仿的收益将无法补偿模仿成本,南方国家不可能实现赶超。
至此,本部分模型解释了为什么一些技术落后国家,例如中国,可以在发达国家的遏制下实现超长期的经济增长。中国是一个拥有着巨大市场和生产能力的经济大国,在传统产品的生产上累积了巨额利润。由于传统部门的保障,中国没有因为技术的制度属性存在而被阻挡在大国竞争的门外,中国可以支付在技术模仿和学习中的成本,弥补高技术部门的技术缺失。当,这意味着南方国家在传统产品上的利润将远远大于北方国家,从而为其技术赶超提供了利润保障。由此我们提炼出结论Ⅱ。
结论Ⅱ:技术壁垒使得技术模仿受到制约,当南方国家的技术模仿对北方国家高技术部门的市场份额造成冲击时,北方国家将会停止技术外溢。但这并非意味着南方国家在与北方国家的竞争中无所作为。由于传统部门大量非超额利润的存在,南方国家可以用传统部门的非超额利润来弥补新技术部门的缺失。
至此,我们可以在图4中将整个分析框架展现出来。在Ⅰ过程中,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即可以自由扩散和溢出。在这种情况下,南北国家的增长必定收敛于某一个固定水平。而在技术的制度属性下,Ⅱ过程中技术是有偿扩散的,北方国家凭借技术上的先导优势,实现了更快地经济增长,并率先成为了领先国家。在新技术的扩散环节,北方国家通过技术壁垒对技术赋予了制度属性,并获得了超额利润。这一超额利润的产生同时也为技术壁垒的实施提供了利润保障。在Ⅲ过程中,由于技术的制度属性的存在,南方国家的收益只能更多地来源于传统部门,实现非超额利润。最终在技术优势和技术壁垒的结合下,南北国家的经济增长出现显著差异。
(二)日本:成长为一个技术大国
关于“东亚奇迹”最重要的两个解说分别为:“吸收假说”(assimilation hypothesis)和“累积理论”(accumulation theory)。“吸收假说”主要强调一系列鼓励创新、学习和培养企业家才能的制度的作用,“累积理论”强调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积累作用(Young,1995; Stiglitz,1996; Nelson and Pack,1999)。但是,Krugman(1994)指出,由于东亚国家的高速发展主要是以大量投资拉动为主的增长模式,因此这种增长的奇迹也必将停滞。进入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与世界经济领头羊美国的差距在进一步拉大(见图5)。“吸收假说”和“累积理论”只能解释日本经济赶超的成功,而无法解释日本经济为什么会陷入低迷。我们这里将利用技术的制度属性,来解释日本经济的成功与失败。
我们仍旧从一个最基本的分析起点开始,考虑进行技术创新的北方国家(N)和技术模仿的南方国家(S)。在技术创新的初始阶段,北方国家可以获得比南方国家更多的利润。在图6中,横轴代表时间t,纵轴代表技术收益,技术收益曲线遵循:
(31)式意味着,虽然技术总收益是随着时间不断增长的,但这种增长速度是递减的。同时,北方国家的技术收益曲线(N)总是高于南方国家的技术曲线(S)。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技术会变成旧技术(Krugman,1979),因此技术创新带来的利润增长速度也是不断减小的,并最终收敛于一个平稳的水平。本文认为,从技术作为一种增长要素来看,任何一项创新技术都存在寿命;从技术作为一种竞争要素来看,技术本身又可以被视为一种竞争的手段。因此,我们称之为“技术门槛”,即:
由此,我们可以提炼出结论Ⅲ。
结论Ⅲ:只有在技术创新系统实现跃迁后,北方国家才能遏制南方国家的赶超。也就是说,北方国家的唯一选择必须是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维持制度设计能力。如果北方国家的创新活动衰竭了,那么其对南方国家的遏制会随着时间效应而逐渐弱化,最终消失。
四、实证观察
(一)几个统计验证
1.关税壁垒的重心转移
在国家竞争最初的阶段中,一国多采用以关税壁垒为代表的手段来限制其他国家。随着多边贸易协定的签订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发达国家不断调整贸易竞争秩序。从图7中可以看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关税税率都维持在比较低的水平,例如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日本以及欧盟等。同时,一些主要的不发达国家,例如埃及、巴基斯坦、菲律宾、泰国、印度以及中国等,关税水平在近十年都明显下降。这进一步表明,国家竞争正逐渐地偏离以关税壁垒为代表的传统贸易竞争手段。
2.技术扩散、技术壁垒与制度安排
贸易壁垒是国家竞争中的制度安排,带有明显的制度设计色彩。技术壁垒已经成为当前非关税壁垒中最为重要的制度设计(Deardorff and Stern,1998)。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可以被用来限制南方国家的要素投入结构(Du and Cai,2009),使得产品标准更加偏向于本国比较优势的要素⑤(Popper et al.,2004)。我们在图8中用平均经济增长率与技术性贸易壁垒进行了拟合,可以看出经济增长较慢的北方国家更加具备出台技术壁垒的动机。荷兰、美国、日本、欧盟、瑞典、丹麦以及法国等,出台了超过250项技术性贸易壁垒,而年均经济增长率一般都低于3%。对于一些南方国家来说,以亚美尼亚、爱沙尼亚和波兰为代表的东欧国家,以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阿联酋为代表的亚洲国家和以玻利维亚、多米尼加为代表的美洲国家,出台的技术壁垒低于100项,而年均经济增长率都超过了4%。世界上其他国家(地区)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和技术性贸易壁垒都非常低,即这些国家(地区)没有显著的制度设计能力。
图8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经济增长的拟合关系
注:这里各国的经济增长率采用的是1995-2007年的平均数据。
资料来源:务国经济增长率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统计数据库,http://ddp-ext.worldbank.org/ext/DDPQQ/member.do?method=getMembers&userid=1&queryId=135,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来源于http://www.wto.org/english/tratop_e/tbt_e/tbt_e.htm。
技术的扩散和溢出是不可避免的,或者说至少是部分的,因为拥有技术优势的北方国家通常需要对R&D投入大量资源以改进产品质量。从图9的拟合曲线可以很清晰地看出,各国对外直接投资与本国设置的技术壁垒存在显著关联,对外投资流出较多的国家,技术扩散和外溢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些国家也就更倾向于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例如,典型的北方国家例如欧盟、日本、美国、德国、荷兰、瑞典、加拿大等,通常都是FDI流出大国。南方国家尤其是落后国家,对外FDI流出量非常少,几乎不存在技术溢出现象。
3.反倾销壁垒:制度设计的有效补充
作为典型的非关税壁垒,反倾销壁垒已经成为了世界各国频繁使用的贸易武器。从表1中可以明显看出,世界大国都是反倾销壁垒的主要使用国。根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1-11月,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特保调查就达23起,337知识产权的案子6起,案件的数量比2008年同比增长了53%,涉案金额增长800%。此外,还有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加拿大等国家都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掀起了一股反倾销的热潮。如果说技术壁垒是一种在长期内产生显著作用的制度安排的话,那么反倾销工具就是短期内对技术壁垒的一种有效补充的制度设计(见表1)。
4.专利制度与技术的制度属性
我们首先对1970年以来世界各国的专利授权总量进行了拟合(见图10),结果发现新兴经济增长国的专利授权量都在迅速增长,一些传统北方国家的专利授权量都在不断下降,另一些北方国家维持着固定的专利水平。专利属性与技术能力的融合最终演变成一种具有制度属性的技术,图11很好地反映了这一点。拥有专利较多的国家,往往是人均GDP比较高的国家,这意味着技术的制度属性亦可以有效区分各国的技术水平和制度设计能力。
(二)一个验证:对日本和美国经济增长差异的解释
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日本经济增长神话的破灭源于1985年签订的“广场协议”。我们认为,将这种外生制度因素归结为日本经济增长神话破灭的唯一因素,是比较勉强的。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率先实现了技术创新系统的跃迁(微电子和信息技术),并给日本树立了“技术门槛”。图12中我们详细列出了世界主要国家交通、电子和通信制造业增加值占美国的比重,可以明显看出,日本在1993年以后在这类产业中与美国的差距越拉越大。日本在技术创新系统上的滞后主要源于内生性的因素,例如当时日本虽然拥有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但是制造业的过分扩张形成扭曲的产业结构。与此同时,与发达的制造业相比,日本金融、信息、创新和知识产业发展滞后。同时,以韩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为代表的新兴东亚增长体同样与美国在电子和信息技术上存在巨大的差距。欧洲地区的德国、法国和芬兰等国家也同样无法与美国的新技术相抗衡,占美国增加值比例最高也只在30%左右。
我们用电子和电气设备、飞机和航天器、光学技术和医疗设备、交通和通信设备这四类新兴行业来考察世界各国与美国的差距。在图13这四类行业中,日本占美国的份额基本在逐年下降。中国在光学技术和医疗设备、交通与通信设备行业发展非常迅速,规模逐渐地向美国收敛。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仅仅是进出口总值的比较。从图14中信息化水平的比较来看,美国在固定电话占有量上并不占有明显的优势,在移动电话占有量上的优势主要体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但是在互联网的使用上则明显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虽然这里的证据不足以完全体现美国信息技术创新系统的跃迁,但至少可以看出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信息和电子技术方面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的重点在于摆脱了内生增长理论中关于“技术自由扩散”的强假设,探究了在北方国家对南方国家实现遏制的前提下,是否还可以得到与内生增长理论的相同结果。本文引入了技术壁垒变量,得到了发达国家设置的技术壁垒将延缓南方国家的技术进步,很可能使得南方国家无法向发达经济体收敛。随后我们放松假定,认为南方国家同时也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其在传统产品上获得的非超额利润将远远大于北方国家,从而能够为其技术赶超提供利润保障。同时,本文既解释了为什么日本可以成长为一个技术大国,又解释了日本的经济低迷。此外,一些统计验证也支持了本文的理论。
我们可以由此推断,如果具备制度安排权力的强势国家在制度设计上能够较大程度地决定规则的设计,使得更多耗散性的交易成本更多地转嫁给竞争弱势的国家,那么北方国家便可以有效地减缓这类国家的经济增长。然而,北方国家并不能持续遏制南方国家的赶超,除非他们可以成功地实现技术创新系统的跃迁。在领先者和追赶者的竞争关系中,如果领先者通过制度设计有效地延缓了追赶者的增长速度,那么这种行为本身就可视为领先者经济增长体系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文的最大贡献在于提出了国家竞争与经济增长的分析框架,并且为理解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之间的竞争与赶超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附录Ⅰ
D为消费指数,我们令D为一个特殊的形式,以便使每两种产品之间的替代弹性为常数且相等。具体地说:
其中,x(j)为对品牌j的消费。这一形式首先是由迪克西特和斯蒂格利茨(1977)提出来的,很明显,在这种偏好形式下,每两种产品的替代弹性为:
注释:
①模型的原始假设和基本推导请见附录Ⅰ。
②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模型假定技术创新活动完全是由北方国家进行的,而南方国家只负责学习和模仿。这就意味着,一旦北方国家实施技术壁垒的力度过大,甚至会出现北方国家“收回”原有已经被南方国家模仿掌握的技术,因此这里暗含着技术扩散具有可逆性的假定。
③传统产品的定价为,这意味着在均衡条件下,南方国家传统产品的利润为零,这显然不符合现实。因为这样的定价条件,将使得南方国家没有任何好处可言。由于传统产品并非是完全同质的,再加上传统产品的需求市场往往是刚性的,所以南方国家仍然可以通过加成定价法来实现传统产品的利润。否则,落后国家根本不具备技术赶超的可能性。
④这里也可以理解为技术壁垒程度的降低,因为在式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m与t的反比关系,即随着模仿率m的增大,技术壁垒t一定是减小的。
⑤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日本的汽车配件市场有着一套复杂的技术管制和标准认证系统,日本交通部对汽车产品配件进行了七种技术分类。为了使得日本国内厂商能够更好地供应配件市场,日本出台了具有差别对待特征的技术壁垒,即主要针对那些无法满足日本国内技术标准的国外厂商。为了进入日本市场,国外出口商不得不改变本国的要素投入结构,并进一步使用满足于日本技术标准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