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资本与个人财产权——从产权逻辑看中国经济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产权论文,劳动力论文,逻辑论文,产权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试劳动力资本化命题为线索(注:参见王珏、李涛:《企业激励结构比较制度分析——劳动力资本化研究》。),探讨中国经济体制基础性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并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和方向,提出我们的见解。
一、劳动力资本与按要素分配
当代西方经济学,正在广阔的理论框架中展开对人力资本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成果。这些学术成果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人力资本当作物权来研究,作为商品所有权关系来分析,局限于在流通、分配、消费过程中探讨人力资本的效率特征。显然,以这种方式研究人力资本,存在着很大的改进余地,在我们看来,关于人力资本的研究,最重要的工作,是把人力资本置于直接生产过程中研究,这一点恰恰是现代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没有理解的关键之处。因此,我们提出了劳动力资本范畴(注:参见王珏、李涛:《劳动力资本与国有经济产权改革》,《特区经济》1997年8月号。),借鉴《资本论》逻辑传统,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研究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探讨的是人力资本的资本所有权关系。
概括起来说,劳动力资本,就是用资本所有权界定的人力资本,是参与企业所有权分割的人力资本,是转化为财产权的人力资本,在人力资本没有用资本所有权定义的场合,人力资本与古典经济学劳动力商品范畴没有什么不同。
此外,劳动力资本范畴所概括的劳动形式,是一种平均劳动,即劳动价值论所界定的平均劳动,它是特定经济中一切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基本换算单元。根据劳动力资本化逻辑,不仅仅那些专门提供判断性决策的企业家劳动,必须转化为资本,那些普通劳动者提供的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熟练劳动、非熟练劳动等,也必须转化为资本,就劳动力资本进入企业所有权分配的权利而言,“蓝领职工”和“白领职工”应该是平等的(注:参见王珏、李涛:《劳动力资本与股份合作制》,《环渤海经济了望》1997年第5期。)。当然不是平均。
劳动力资本化命题的核心内容是,把企业职工的劳动力资本所有权,转化为对企业的股权,企业职工根据股权法则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从而为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利奠定坚实的合议制基础,企业也成为劳动力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联合体结构,真正成为以资本权力为原则、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统一的公有制经济组织。这是在传统体制的核心地带激发的一次产权制度的创新,由此引发的制度变迁效应,将具有根本的、全局的意义,从经济体系的基层组织到政治体系的上层组织,都有可能发生结构性的变革。
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若从形式上看,固然是逐步市场化的过程,若从深层次的产权内容看,却是劳动者对产权主体地位逐步确立的过程。劳动者的财产权利,可以归结为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权利。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从其财产权内容考察,可以总结为,以劳动者为财产权主体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资本化改革。并且,劳动力资本化改革,就其逻辑含义来说,具有更为根本的意义。
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劳动力价值资本化改革设想,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在现代公有制经济内部产权安排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必须作为资本计算,进入企业的资本存量,这部分资本同样采用股本的形式,企业职工的劳动力资本股权,参与企业产权结构的内部治理。
在这里,企业职工是以自己具体的技术性劳动,实现对企业的投资,劳动力资本的流通因而也与金融资本的流通不同,劳动力资本股权也表现出与金融资本股权完全相反的特征:
1.劳动力资本股权含量的大小,反映的是职工前期的劳动记录,但在现期的劳动剩余中参与分配,以此激励职工现期和预期的劳动供给。
2.劳动力资本与金融资本在企业所有权的分配过程中,机会均等,一股一票,按股分红,金融资本以资本额承担有限责任,劳动力资本以剩余额承担有限责任。
3.劳动力资本股权,反映的是劳动者本人具体劳动的质和量,其价值形态在职工劳动力资本的生产和供给中已经消耗掉了,劳动力资本股权本身,已经不包含任何价值量,它仅仅是职工对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单纯凭证,是一种身份股权,只能由职工本人行使,不能上市交易。
4.资本化的劳动力,其价值含量的大小,唯一可能的评价机制,必定是劳动力市场,为此,可以假定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是完善的,一个人所拥有劳动力资本的价值含量,应该体现在工资上,更高的工资只能依赖于劳动力资本的改良。
由此可见,现代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劳动力的资本化过程,在消费和流通领域开始,在生产领域完成,在分配领域结束,连续的循环,形成劳动力资本的周转,每经历一次循环,劳动力资本都发生质的改进和量的积累,不断的循环和周转构成劳动力资本的进化和发展。
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在这里表现出二重的属性:一方面,在消费和流通领域,劳动者的劳动力是商品,服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一般规律,这是它的外观;另一方面,在生产和分配领域,劳动者的劳动力是它自己的资本,服从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一般规律,这是它的内核。商品所有权规律和资本占有权规律,在劳动者劳动力资本化过程中,就统一起来,并恢复了它们的实际内容。
劳动者的劳动力转化为资本,它创造的是全新的公有制生产关系体系——现代公有制,同时也创造了全新的公有制分配关系——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有机结合(注:参见王珏、李涛:《劳动力资本与按要素分配》,载于《分配制度十人谈》,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考察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历史过程,我们得出结论,中国劳动者,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从无产者转变为有产者,实现共同富裕,唯一可能的制度化途径,就是把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化为劳动者自己的财产,参与对企业剩余价值的分配,由此可以彻底改变劳动者作为劳动力出卖者,即无产者的经济地位。理由是:
1.社会主义革命剥夺的剥削者的私有财产,已经转化为国有财产,这重转化是当时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的理性选择,因而是必要的,也符合中国经济历史演化的内在逻辑。
2.社会主义革命的无产者,不能通过剥夺其它劳动者的财产,使自己转化为有产者。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在原则,排除了这一重转化的可能。
3.社会主义革命的无产者,要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从无产者转化为有产者,实现共同富裕,唯一可能的途径,就是把自己的劳动力资本化为自己的财产,并通过劳动力资本要素收入的积累,进而成为“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这是劳动者自己解放自己的道路,也是真正革命化的道路。
4.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中国劳动者已经找到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有财产实现形式——以劳动者股份制为特征的现代公有制,劳动者的劳动力财产,也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实现资本化。
作为现代公有制生产关系的“反面”,现代公有制分配关系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是按劳动者劳动力的价值分配——按劳分配;另一方面是按劳动者投入的劳动力资本要素分配——按要素分配,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构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本质内容:
1.劳动者劳动力的价值收入——工资,这是按劳分配的机制。现代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的劳动力,在流通领域仍然是商品,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大小,以工资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工资作为劳动者劳动力价值大小的尺度,自然地成为劳动者的收入来源之一。
2.劳动者劳动力资本要素收入——劳动股息收入,这是按要素分配的机制。劳动者的劳动力作为现代公有制经济直接生产过程的要素投入,作为生产资本的特殊构成,也应该和其它形式的生产要素一样,分割一部分剩余价值,劳动力资本要素收入,因而社会地成为劳动者的收入来源之一。
随着现代公有制经济再生产过程的进行,资本积累规律必然发生作用,初次分配必然向再次分配和资本积累转化,劳动者从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中得到的收入,将形成自身独特的循环和积累,作为结果就是:
3.劳动者金融资本要素收入——资本股息收入。由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基本原则的作用,劳动者的财产积累已经是现代公有制经济内在逻辑的结果,他们由此也成为“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股权所有者,资本股息收入也成为劳动者的收入来源之一,并且在相当长时期内,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的壮大,这部分收入将会越来越大。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把全部国民收入分割为三个部分:工资收入——按劳分配收入,劳动股息收入和资本股息收入——按生产要素分配收入,这种划分对于每一个社会主义方式劳动的劳动者个人,也同样适用。现代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者,已经不仅仅是劳动力商品的所有者,他们还是劳动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所有者,有产者已经成为他们经济关系的本质特征。
通过劳动力资本化逻辑,我们把以劳动者为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关系,总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关系的一般基础,作为必然的结果,以劳动者为主体的收入分配权,也同样成为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一般基础,劳动者个人的财产权利就合乎逻辑地成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体系的本质要件。
二、劳动力资本与个人财产权
根据我们的探讨,正是劳动力资本化命题,成为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扬弃的关键性过渡点,劳动者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首先成为有产者,即成为自己劳动力资本的所有者,并通过劳动力资本要素收入的积累,进而成为“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劳动者成为有产者,应该是,也必然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劳动者成为有产者,也同样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规定,就是有产者的劳动者之间联合劳动的关系。
劳动力资本化逻辑的最后结论,概括为一个命题,就是马克思的那句名言,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技术成就和制度成就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在联合劳动和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之上,重新建立劳动者个人所有的财产制度。
前资本主义时代,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业者是自己运用自如的工具的自由私有者,这种与小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劳动者所有制,成为劳动者劳动能力自由发挥必要的制度条件,因为它制度化地促成劳动者向商品经济的交换当事人转化,自发地激励劳动者为交换而生产,劳动者就是从这里开始摆脱各种自然的、地域的、传统的束缚,开始建立与其它地域、其它民族、其它文化传统的历史交往,部落的、地域的、民族的历史,就是从这里转化为世界的历史。
但是,与劳动者小私有制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劳动和生产资料各种形式的联合;同时也排斥自然和社会的科学研究,排斥人类对自然力的自觉应用,从而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这种生产方式必定要被消灭,而且,在所有的现代文明国家,已经被消灭了。与此相适应,靠自由劳动挣得的劳动者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被剥削他人,但形式上是以自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
支配资本主义私有制演化的根本规律,就是雇佣劳动制度,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使劳动者的无产者经济地位制度化。随着资本主义再生产的不断进行,一方面是无产者被再生产出来,并且是越来越多的无产者;另一方面,是剩余价值,即资本家的财富积累被再生产出来,并且是越来越多的财富积累和越来越少的资本家。
随着劳动过程分工和协作形式的日益发展,科学技术日益被广泛应用于生产的工艺学过程,生产资料日益转化为只能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劳动者的劳动力日益转化为联合劳动过程的结合劳动力,生产资料的劳动力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就日益成为不必要的了,作为这一过程的自然历史产物,就是重新建立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
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首先,就是要废除雇佣劳动制度,恢复劳动者的财产权利,这一过程就是重新建立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过程,我们把它概括为劳动者劳动力资本化的过程。
劳动者劳动力转化为劳动者自己的资本,是生产和再生产自由联合劳动制度的根本条件,也是废除雇佣劳动制度的根本条件。
首先,劳动者的劳动力转化为劳动者自己的资本,劳动者就合乎逻辑地成为劳动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所有者,成为全部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如果没有劳动者劳动力的资本化过程,即使以某种形式暂时恢复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直接劳动过程将仍然是资本雇佣劳动的形式,劳动过程的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异化的性质没有改变,古典资本主义私有经济是如此,传统的国有制经济也是如此。
其次,随着扩大再生产的重复进行,资本积累规律将不可避免地发生作用,一部分劳动者有可能转化为无产者,另一部分劳动者也有可能转化为资本家,就象我们已经观察到的事实那样,“私有化”也是以这种方式提出问题的。我们还没有足够有效的内在原则,阻止这种二重的转化。只有劳动者劳动力的资本化,才能制度化地保证劳动者不会被重新剥夺,再次转化为无产者。没有劳动者劳动力的资本化过程,仅仅明确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权利,并不能从根本上扬弃雇佣劳动制度,也不能彻底解决“私有化”问题。
再次,我们把劳动者劳动力资本化界定为劳动者个人财产权利的制度化根据。劳动者劳动力的资本化,可以很好地说明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也可以很好地说明不发达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历程,而仅仅明确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却并不能提供相应周延的解释。
最后,我们得出结论,劳动者劳动力资本化,是建立自由联合劳动制度的根本要件,恢复劳动者的财产权利,最重要的是要恢复劳动者对自己劳动能力的资本所有权,否则,劳动者暂时恢复的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即使不是私有化,也是没有制度化保证的所有权。
劳动者劳动力财产权的本质特征,就是个人所有。
劳动力资本产权,具有和它的所有者不可分离的属性。既不能象金融资本那样,可以当作典当的附属物被抵押,也不能用强制的方法从劳动者那里夺走,它天然地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由劳动者个人支配。
由于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资本的积累、使用、储备,都具有别人不可比拟的信息优势和控制权优势,它只能被激励,也可以被欺骗,但就是不能被剥夺。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发明了资本雇佣劳动的制度,用一种文明的方法,剥夺了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资本的财产权利,并进而剥夺了劳动者对金融资本的权利,使劳动者制度化地处于无产者的经济地位。
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是一种隐蔽的、文明的,但却是最彻底的奴隶制,它把劳动者剥夺得干干净净,却并不破坏劳动者对自由、平等形式上的追求。劳动者只能感受到一种异常严厉,无处不在,但却是无影无踪的制度化压力。这种压力,不仅使劳动者的驱体紧张起来,而且使劳动者的每一根神经都紧张起来,法律体系、官僚机器、学术权威、传统习俗、道德规范、思维逻辑、日常语言等等,都被雇佣劳动制度改造成传统这种无形压力的有效工具,使劳动者自己强制自己从事奴役劳动,完成剥夺自己的目的。只有彻底批判的经济科学,才能揭穿这种制度欺骗的性质,也只有彻底革命化的劳动者实践,才能消除这种制度无形的压力,雇佣劳动制度废除的历史,就是以这种方式说明问题的。
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资本所有权的直接经济后果就是,劳动者成为有产者,生产资料成为社会使用即公共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和生产要素的结合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
劳动力资本化逻辑,把劳动者个人合乎规律地转化为有产者。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一旦进入联合劳动过程,劳动者的个人财产权,就必然转化为联合的财产权——企业所有权。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共同占有,使用的权利,就在企业所有权中有机地结合起来,劳动者和生产要素的结合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劳动者个人所有的经济秩序,最终得到以确立。我们就是从这里出发,来追溯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
三、个人财产权与中国经济改革
前文已经分析过,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资本,拥有不可剥夺的个人所有权,在现代公有制经济中,它只能由劳动者个人所有,但可以通过有限责任制度,转化为企业所有权。在这里,劳动力资本的劳动者个人所有与企业所有权的共同占有和使用,正好构成现代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完整内涵。由此可以进一步解释,全部生产要素的劳动者个人所有,与联合劳动者的法人共同占有,也可以通过法人财产制度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形成重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完整产权体系。
企业内部以劳动者为财产权主体的产权关系的结构性变革过程,必然要求一个外部运行环境的改革相配套,这两个过程的统一,就是现代公有制性质的市场体系。我们始终认为,以劳动者为财产权主体的生产要素的资本化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面。我们同时还认为,只有在直接生产过程内部,重新确立劳动者个人的财产权利,才能造就彻底多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和彻底开放的所有制格局,市场配置资源所必需的生产要素的流动性质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才能产生,以价格改革为目标的企业运行环境的配套改革,才有可能取得最终的确定性成果和完成形态。所以说,重建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劳动者股份制,就中国经济改革的最后成功而言,既是充分条件,也是必要条件。
为了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把劳动者个人的财产权利确立起来,我们认为,必然按照劳动力资本化逻辑,对现行《公司法》界定的公有制企业产权结构进行改造。在现行《公司》界定的金融资本权力原则的基础之上,我们对现代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力资本股权,作如下赋义:
1.现代公有制企业,在这里被理解为劳动力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体结构,劳动力资本股东大会和金融资本股东大会,联合行使企业所有权,劳动力资本董事会和金融资本董事会联合组成企业董事会,作为职工和股东资本权力的代理机构。
2.为了防止资本权力行使过程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劳动力资本董事、监事和金融资本董事、监事,可以参照企业资本构成中劳动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比例事先确定,单独选举。这里的不规范行为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下,投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劳动力资本股东针对金融资本股东的合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条件下,可能发生的金融资本股东针对劳动力资本股东的合谋行为。
3.劳动力资本股东大会、金融资本股东大会及其联合代理机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行使企业的法定治理权力。现有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工会的职能,可以交割于劳动力资本股东大会及其代理机构执行,机构撤销,这是解决现行公司制度中“新三会”与“老三会”矛盾的根本途径。
4.如果把企业公积金界定为金融资本在市场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改良基金和保障基金,公益金的提取和使用,应该在公司法的规范下,由劳动力资本股东大会决定。
5.企业家经营管理劳动,代理行使的既是劳动力资本的权力,又是金融资本的权力,因此,企业家劳动力资本的投票权,也应该分解成两部分,其构成比例相同于企业资本构成中劳动力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比例,可以分别称之为劳动力资本投票权和金融资本投票权,分别参加劳动力资本股东大会和金融资本股东大会的表决。
这样,在劳动力资本化逻辑中,劳动力资本与金融资本,就以资本权力为原则统一起来,形成现代公有制经济中劳动与资本的合作关系、联合关系。这同时也意味着,不仅要彻底检查古典和新古典的私人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模式,而且,也要彻底检查传统公有制经济中国有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模式(注:参见王珏、李涛:《企业激励结构比较制度分析——劳动力资本化研究》。)。我们也是以此为线索来追溯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
我们根据直接生产过程中劳动者财产权制度演化的内在逻辑,将现阶段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归结为从管制经济向激励经济的转变。
管制经济是指这样一种经济,这种经济中,企业所有权集中于政府,所有企业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控制和管理,企业管理层属于一级政府官僚,行政权力支配企业的运行,政府以计划为工具管制整个经济。
激励经济是指这样一种经济,这种经济中,公有制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已经得到清晰的界定,劳动者已经决定性地成为企业财产权的所有者,因此,国有产权的改革已经完成,劳动者个人的财产权利,已经处于支配地位和稳定状态,规范的企业产权结构已经建立,企业管理层按照劳动力资本化理论改造过的《公司法》的法定程序产生,市场法则成为经济运行的内在原则,公有制企业真正成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和统一的联合体结构。
界于这两个经济的中间状态,就是现阶段的过渡经济,这种经济中,企业所有权已经取得法人财产权的形式,国有企业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公司化改造,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还有待于进一步清晰的界定,企业管理层仍由政府任命产生。但是,企业职工的财产权利逐渐得到事实上的强调,计划工具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已经消弱,劳动者个人对自身财产权利的要求和重申,实质性地推动着过渡经济向激励经济的转变。
本文探讨劳动力资本产权关系及其实现形式,其目的就是要确立劳动者个人的财产权主体地位,劳动者个人的经济主体地位。劳动者个人的财产权利,不仅是劳动者个人自主、自由劳动的需要,也是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变革和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中国过渡经济最后的市场化定型,需要劳动者个人财产权主体地位的最终确立。
四、结论——资本化改革与市场化改革
从劳动者个人财产权的逻辑,考察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可以发现一条清晰的线索,即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质性内容是,以劳动者为财产权主体的全部生产要素的资本化改革(注:参见王珏、李涛:《劳动力资本与国有经济产权改革》,《特区经济》1997年8月号。)。
全部生产要素,根据《资本论》的逻辑,可以区分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因此,资本化改革,可以进一步分解为两个互相补充的命题,即,劳动力资本化和生产资料资本化。结合市场经济的时代条件,以劳动价值论为理论基础,我们已经讨论过劳动力资本化与生产资料资本化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注:参见王珏、李涛:《企业激励结构比较制度分析——劳动力资本化研究》。),所以,我们认为,现阶段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部理论内容,概括为一个命题,就是劳动力资本化。
如果说市场化改革早已成为现阶段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它回答的是传统经济体制即管制经济的去向问题,那么,中国的管制经济将按照什么样的路径演化,支配这一演化过程的基本规律是什么,则是一个有待于回答的问题,我们认为,资本化改革逻辑提供的答案更有说服力。
资本化改革逻辑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揭示现代公有制经济直接生产过程生产关系的结构,辨明雇佣劳动制度与自由联合劳动制度本质性的产权构成要件,从而为重新构造现代公有制生产关系体系,为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性质和方向,提供一套比较彻底的理论化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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