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涵与机制:感性活动视域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域论文,生产关系论文,生产力论文,感性论文,内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12)06-0014-10
自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草构唯物史观基本理论框架、尤其是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经典性地表达了社会结构的动态演进机制后,历经150多年的理论研究,国内外理论界普遍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内在作用机制已经得以充分并深刻的揭示。但是,我们认为,其中至少有三个关键性问题至今依然值得思考:第一,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何在?第二,生产力是如何决定生产关系的?第三,如何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机制中生成出异化的生产关系,或者说如何从封建生产关系中生成了以资本原则为基础的现代生产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有一段至今未引起人们充分关注的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思考的重要切入点:“当市民等级、同业公会等等起来反对农村贵族的时候,他们的生存条件,即在他们割断了封建的联系以前就潜在地存在着的动产和手艺,表现为一种与封建土地所有制相对立的积极的东西。”①
一 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唯物史观中,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既不是在人类发展的初始阶段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人口数量或新开垦土地数量的增加,也不是在历史发展的比较发达或高度发达阶段中处于重要地位的科学技术。从历史哲学高度而言,生产力发展的普适性的内在动因乃是历史性的“分工”因素。正是发生于一定历史时期的“分工”,推动了人口、土地数量的增加,而科学技术不过是一定“分工”的表现与产物。
第一,在现代生产力解释系统中,存在着鲜明的技术主义倾向,而生产力技术化的诠释路径是不可取的。在推进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上,马克思的确曾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示我们去关注非技术性因素,比如,马克思谈到“这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也谈到“开垦土地”在“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中的作用②。然而,为了阻止由此可能引发的“生物学唯物主义”或“地理环境决定论”倾向,马克思即把思路引向了对“交往”与“分工”的分析路径。然而,在现代生产力诠释系统中,我们却逐渐背离了马克思的这一唯物史观的分析路径,走向了单纯技术主义的歧途。理论界之所以陷于这一误区,本源于对《资本论》有关生产力理论的误解。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生产力解释为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能力,并把劳动者、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作为生产力的实体性构成要素③时,所有这些判断的形成(按照《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说法④)都是以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为前提的,而按照“资本论”研究时期的说法,它们都是以作为“异化劳动”现代形式的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生产”和作为“私有财产”当代表现的“资本逻辑”为前提的,《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⑤。但是,我们却随意抛弃了这个根本性前提,把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这一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生产力”判断,扩大为一个适用于一切人类历史时期的普适性论断;把只有在“资本逻辑”成为整个社会生产根本逻辑的前提下才成为征服改造自然之能力的生产力,放大为唯物史观意义上的生产力;把只有在资本与技术联姻历史背景下的生产力要素构成的技术分析理解为唯物史观的历史本体论分析,从而把劳动者技能的提升、生产工具的发明创造和劳动对象范围的扩大与品质改进等完全归结为单纯的技术因素,最终走向生产力的技术主义诠释路径:不论是生产工具的改进与劳动对象范围的拓展,还是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归根到底都不过是技术水平提高的结果,以此满足资本无限增值的生命本质。当我们沿着这样一条基于当代生产力发展的技术体系,把科学技术与管理作为生产力的渗透性要素,并进而作为第一生产力时,我们显然已经愈益背离了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唯物史观分析路向,并在技术主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这样的诠释系统中,西方理论家们对马克思作为一个“普罗米修斯主义者”、“技术决定论者”⑥、“强制进步论者”或“虚无主义者”⑦的指责就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了;在这样的诠释系统中,已经内在地蕴含着严重背离唯物史观的思辨逻辑——如果我们继续追问技术进步得以可能的根据,那么,只要我们不愿意陷入技术推动生产力进步、而技术进步有赖于生产力发展的循环论证,那答案只有一个,即技术进步的动因只是由于人类或某一部分精英群体的智力水平的提高与创造。生产力的发展,乃至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因,最终被归结为人类智力水平的进步,这就在逻辑上跌落于唯心史观的理论窠臼。
第二,生产力不是纯粹的技术规定,它本质上是特定社会交往方式或“感性交往”的力量。正像我们必须承认人口或土地数量的增长在人类发展初始阶段推进生产力增长的历史作用一样,我们也不否认科学技术在当下人类社会发达时期已经成为推进生产力增长的第一要素。但同样毋庸置疑的是:科学技术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生产力”,直接地说来,有赖于它实际地渗透到作为生产力构成的实体性要素中;间接地但却是本质地说来,它不仅有赖于特定的社会交往方式,而且它本质上就是一定社会交往的力量。据此,我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技术”本身不过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一个经济范畴,它是资本主义时代人的对象性本质力量基于“资本逻辑”的现代性的异化表达:不仅由于在技术已经潜在地把对象设定为可以自由处理的质料这一点上,它和“资本原则”是一致的,也正是“资本原则”所要求的,而且它本身就是现代人的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因而,归根到底,“技术”之作为现代生产力,不过是“资本原则”本身所展示的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正如商品与财富的现象学本质不过是现实个人的劳动产品一样,当我们剔除掉现代技术本身基于“资本原则”的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笼罩,即去除掉经济范畴对技术本质的遮蔽,我们将会看到技术的存在论本质不过就是特定的“技艺”而已,它是人们在同自然进行交往时所表现出来的现实个人的感性力量。当然,准确地说,这样的“技艺”也还是一种抽象,因为它抽象掉了“技艺”得以可能的条件,即人在同自然发生关联时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特定交往方式。“技艺”实际上是这种特定交往方式的产物,并因而本质地表现为特定的社会交往方式。正如“汉犁”不仅是以“汉朝”为标志的小农经济时代的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产物,同时也是其象征一样,“汉犁”之作为一个特定时代的生产力,本质上不过是小农经济时代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⑧。只有当我们把这个特定的社会交往方式抽离,留下的才是以个体形式表现出来的对于自然界的力量,这就是抽象的“技艺”。因此,我们显然应当把这种特定的交往方式引入生产力分析的理论框架内。在这样的理论框架内,所谓生产力就是处于一定社会交往方式中的现实个人在与自然发生关联时所表现出的社会力量,它不仅取决于特定的人与人之间社会交往的方式,而且它本身就是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因此,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就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人们在特定的社会交往中表现出的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它既是由一定历史时期社会交往的特定形式所决定的社会力量,同时也是这种特定社会交往方式本身的力量。在这里出现的乃是生产力与社会交往方式之间本质性的感性对象性关系;马克思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表达了似乎令人费解的两个“又是……”判断的,即“这种生产第一次是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开始的。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⑨。当我们围绕这一论断,纠缠于究竟是交往决定生产、还是生产决定交往时,恰恰说明我们还处于经验层面上的生产与交往的“二元对立”;而在马克思看来,生产与交往已经不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感性的对象性关系。
第三,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既是由分工水平所决定的,也最明显地表现在一定分工的发展程度上。马克思曾经指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⑩马克思这一论断的完整逻辑包含以下两个层次:如果我们排除掉“通过新开垦土地量的增加推动了生产力发展”这样一些在人类历史发展初期可能带有普遍性、而后来则只能表现为偶然性的情况,那么推动并决定了生产力发展的普适性和本质性的因素只能是“分工”。因此,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但是,如果我们对马克思关于生产与交往的感性对象性关系的理解没有问题,即不仅一定的交往方式是一定水平的生产力得以可能的根据,而且它本身就是生产力,那么在这一判断与“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之间显然还存在着一个逻辑跳跃;这个不可跳跃的必经逻辑环节显然应该是:社会交往方式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分工”。由此出现的乃是如下思想逻辑:(1)生产力既不是纯粹的技术规定,也不是人口与土地数量的阶段性或偶发性的自然规定,它本质上乃是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2)社会交往方式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分工”;(3)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一定分工的发展程度上。
社会交往方式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分工”。对于这样一个命题,我们虽然在马克思那里不能找到直接表述,但是我们却可以发现大量间接论断。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之所以做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这一论断,正是由于在马克思看来,各个民族之间以及任何一个民族内部的关系与结构,都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即取决于生产与交往的“分工”形式。(11)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以协作为例(“分工”与“协作”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比较直接地表述了“分工”之作为社会交往基本形式的思想。马克思指出:“协作本身倒是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固有的并表示其特征的历史形式”;“……协作仍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形式”;随着分工的扩大,“不同的共同体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12)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作为社会交往基本表现形式的“分工”,只是指称作为生产组织形式的“分工”,它并不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占有与支配关系,后者乃是生产关系层面的交往关系。(13)因此,它与国民经济学中的“分工”是不同的。国民经济学混淆了生产力层面与生产关系层面的分工的界限,“分工”范畴不仅意味着不同的个体分别承担着生产过程中的某个环节,而且意味着每个个体的活动被固定在这个环节上。于是,一方面,这个环节的活动本来只是由于外在的原因才交给一个个体来完成,但现在却成为这个人的生命特征;另一方面,每个个体都成为庞大的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零件而依附于整个生产过程。从这样一个所谓的当然事实出发,国民经济学家甚至从来没有、当然也不可能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个体同生产过程中的某个环节相联系,是否可以一定归结为某种自然缘由因而一定是必然的?
第四,一般而言,分工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动因,而分工实现自我发展的根据在于“动产和手艺”的积累。如果生产力本质上乃是特定社会交往方式的力量,社会交往方式的基本表现形式是“分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而最明显地表现在一定分工的发展程度上,那么,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历史动因显然就是发生于一定历史时期的一定形式的分工。现在的问题是:分工是何以发生并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曾把这一根据归结为“商品交换”。马克思指出:“在以生理分工为起点的地方,直接互相联系的整体的各个特殊器官互相分开和分离,——这个分离过程的主要推动力是同其他共同体交换商品……”(14)然而,如果仅仅停留于这个论断,我们不仅无法透析其中的历史细节,而且还会在形式上陷入分工产生商品交换、商品交换导致分工的循环论证。摆脱这一循环困境的出路就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动产和手艺的积累”理论。我们知道,在历史的原初逻辑上,没有分工的发生就没有交换,但在一定的既有分工前提下,即在经验层面上,交换反过来又成为推动新的分工的动力。然而,交换之作为这一推动力的根据则潜藏于马克思所说的动产和手艺的积累中,作为社会财富的“动产和手艺”总是在持续地积累着。于是,一方面,积累起来的动产可以为购置更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虽然它们最初可能仅限于锄头、镰刀等基本用具)提供可能;另一方面,当积累起来的动产不断继续购买新的生产资料(比如土地)时,土地价格将不断提高。在土地租金不变的情况下,土地收益率必将急剧下降。于是,积累起来的动产就可能寻找其他出路,比如投资于商业活动和手工业生产活动。所有这一切看起来似乎与分工和生产力水平没有任何关系,但实际上,真正的秘密却正在这里:在一定分工水平下,不断积累起来的更大的社会财富(动产和手艺)本身就为新的分工、新的生产力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因为,新的积累起来的动产意味着除了满足既有的生活需要和生产规模外,还可以在原有生产形式下投入扩大再生产;但是,如果这种生产所需要的成本不断升高从而导致收益率不断降低,那么这部分新增动产和手艺就要寻找其他出路,即试图去生产新的产品。这就开辟了一个新的生产领域,并推动新的生产分工的出现,从而创造出新的生产力。(15)
现在,我们就可以理解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那段话的含义了。农奴的“在他们割断了封建的联系以前就潜在地存在着的动产和手艺”,即在封建社会内部积累起来的动产和手艺,实际上正是促进封建社会变革的根本要素,即“表现为一种与封建土地所有制相对立的积极的东西”。(16)正是那些在原有生产领域和分工体系内不断积累起来的“动产和手艺”,为了寻求新的出路以获取更高的收益率,推动了新的生产分工形式和新的生产领域的出现。这个过程的发生当然与“同其他共同体交换商品”密切相关:没有“同其他共同体交换商品”这一事件,所有这一切将都是不可能的。如果说“同其他共同体交换商品”是新的分工过程的主要推动力,那么不断寻求新的出路的“动产和手艺的积累”则是这一动力背后的动力。作为不断发生的历史过程,我们将会看到:新领域的开辟同时意味着新行业间分工的发生;当积累起来的“动产和手艺”进入这个新领域之后,它必将催生新的行业内部的分工,并通过这种分工形成一定的规模经济;当这种规模经济的所有潜能都发挥出来之后,新的积累起来的动产和手艺又会催生新的行业间的分工和新的生产领域,从而再度创造出新的生产力。由此可见,新增产品和手艺成为联系既有分工和新的分工形式、旧的生产力和新生产力的“中介”;正是既有分工和旧生产力积累起来的新增产品和手艺,为新的分工提供了可能,从而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在论述工场手工业如何摆脱了旧的生产形式时,马克思给我们提供的正是如上基本理路:“织布业是最早的工场手工业,而且一直是最主要的工场手工业。随着人口增长而增长的对衣料的需求,由于流通加速而开始的自然形成的资本的积累和运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并由于交往而日益增长的对奢侈品的需求,——所有这一切都推动了织布业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发展,使它脱离了旧有的生产形式。”(17)
二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内在机制
如果说生产力就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人们在特定社会性交往中表现出的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它既是由特定交往形式所决定的社会力量,同时也是特定社会交往方式本身的力量,如果说这种特定社会性交往的基本形式是“分工”,因而分工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动因,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一定分工的发展程度上,那么,生产力究竟又是如何决定了与其相适应的特定生产关系呢?尽管传统教科书对此多有论证,但生产关系从生产力中生长出来的内在机制依然是一个语焉不详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赖于对以下问题的澄清。
第一,何谓交往或社会交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最早比较明确使用了“交往”或“社会交往”概念,集中体现在两个“又是……”的论断中,即“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18)在传统的理解中,我们常常把这里所出现的“交往”看作是马克思“生产关系”概念的初始表达。但是实际上,马克思所说的“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从外延上看,它是一个涵盖了生产与生活的宽广领域,发生于经济、政治与文化等各个层面的关系概念;从内涵上说,它指称的则是从事不同生产或生活活动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即基于“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的不同而存在的那些个人或个人从属于其中的不同群体(如民族)之间的关系。由于“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实质上是发生于个人或民族彼此之间的生产性分工问题,因而发生于他们之间的交往本质上乃是不同生产性分工形式之间的交往。犹如没有分工就没有协作一样,没有分工也就没有交往;一个人以捕鱼为生他就是渔夫,另一个人以狩猎为生则是猎人,渔夫与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捕鱼与狩猎这两个不同的生产分工形式(它的群体性表现形式还可能是两个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一方面谈到“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19),另一方面则迅即转入依据他们之间“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的不同,即依据他们之间不同的生产性分工,来解释各民族之间、每一个民族内部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交往关系。(20)至于他们之间交往关系的其他政治性或文化性层面,则无不是由这种基础性的生产性分工所决定的。
因此,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由生产决定并作为生产前提的“交往”,尽管也可以在广义的理解上涵盖生产关系,但它主要是针对生产中的分工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生产与交往的关系,就可以理解为生产与分工的关系,分工是社会交往的根本表现形式,社会交往就是通过“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表现出的分工关系,它与马克思后来的“生产关系”概念是有很大不同的。需要注意的是:它们之间的不同,不单纯是范畴序列的不同,即似乎交往与生产(分工)相对应,而生产关系则与生产力相对应。实际上,根据马克思的如上基本思路,交往或分工不仅是生产力得以实现的前提,而且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动因,因而它们本身就是生产力。因此,交往与生产关系的区别显然应是内涵上的不同。
第二,何谓生产关系?在传统教科书中,“生产关系”被界定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包括三个方面: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一般而言,这个界定是正确的,但严格地说,这个定义的第一句就是不准确的,它包含着对生产关系的误解。因为从严格意义上说,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未必就是生产关系。正如我们上面分析的一样,人与人之间的分工、协作等交往关系在本质上是生产力,而不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核心是谁拥有分配剩余产品的权力,即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关系所决定的产品分配关系或分配权力。
如果说生产力是感性交往的力量,那么生产关系则是一种感性的支配力,即感性权力;其感性性质的根据在于:这个权力并非来自理性的法权,而是从活生生的感性活动中产生的(21)。感性活动是理性法权的基础,是所谓资本主义社会各种权力产生的基础。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22)
作为感性的支配力,生产关系的实质是感性的类力量对个体力量的关系。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阶段,它表现为类力量对个体力量的支配关系。当然,这种类力量一定会具体化为一种人格,从而类力量和个体力量之间的支配关系就表现为人对人的支配关系。但问题在于:为什么从作为生产力的交往关系或从作为交往关系基本形式的分工中,必然地诞生出对剩余产品的支配权,即诞生出人对人的支配关系?这个问题同时也是生产关系何以从生产力中诞生出来的问题,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内在机制问题。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之谜,但马克思用一句话道出了这个谜底:“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23)
第三,生产关系从生产力中生长出来的内在机制。按照马克思的基本判断,对这一内在机制的求解仍然必须从剩余产品和分工切入。实际上,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关系问题包含着逻辑与经验两个层面。在逻辑层面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犹如“与其说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还不如说它是外化劳动的结果”(24),乃是一个不争事实一样。换言之,当马克思基于对“异化劳动”四重规定性的分析得出“通过异化劳动,人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25)这一结论时,马克思已经在逻辑层面上做出了一个唯物史观的重大发现,即劳动创生社会关系。这一重大发现展示了劳动既是人类历史得以开启的根据和人类历史的起点,也是稍后草创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这乃是唯物史观理论视域中的一个不争的事实,否则,整个唯物史观就无从建立。但是,马克思同时也在经验层面上明确指证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相互决定关系,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犹如在异化劳动创生出异化的私有财产关系之后“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即“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一样(26),经验层面上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也是这样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对此,马克思在两个“又是……”的判断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说明:当我们把此处的“生产”理解为“生产力”,把“交往”理解为既包括“分工”又涵盖了“生产关系”的广义社会交往、社会关系时,所谓“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不过就是在经验层面上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关系。我们可以从这种经验层面上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借助于产品剩余和分工因素,来分析生产关系从生产力中生长出来的内在机制。这一内在机制的历史性作用必得经过如下环节:
第一个环节,在“自然分工”与几乎没有产品剩余的历史时代,与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是互相依存的无差异的实体关系。个人劳动能力的差异是一个自然现象,这一现象生成了基于性、天赋、需要、偶然性等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的分工”(27)。在这一自然分工体系中,个人劳动对劳动效率的影响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个体对于自己劳动在总劳动中的贡献也有一定程度的感知,因而任何一个个体都有依据自己的劳动来分配劳动产品的愿望。但是,由于社会生产力如此低下,以至于人们必须在生产活动中紧密依存才能获得满足自己基本生命存在的产品。因而,劳动产品必须在各个劳动者之间进行无差异的公平分配。对于挣扎于死亡边缘的每一个个体而言,劳动能力的差别已经显得无关紧要,每一个个体都能均等地获得一部分消费资料,而他获得消费资料的理由仅仅在于他的劳动对他人是必不可少的、是整个共同体不可缺少的部分。此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被表述为“互相依存”的“无差异”关系,这就是实体关系。马克思在所有制层面上把作为如此实体关系的生产关系表述为“部落所有制”和“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28)。
第二个环节,随着人口的增多、新开垦土地数量的增加或劳动活动区域的扩大等,生产力在缓慢发展着,剩余产品的出现逐步成为可能,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即社会性分工开始出现,以产品支配关系为核心的生产关系也就逐步生成。在历史发展的初期,虽然个人“改善生活”的愿望会刺激着人们提高生产能力,但生产力开始走上革命性发展的轨道,则是从人口的增多与有限资源的矛盾开始的:新开垦土地的增加等虽可以缓解这种矛盾,但生产能力的低下必然造成资源的事实性短缺。此时共同体必将面临着一个抉择:要么杀死“多余”的人口,要么提高生产能力(或者借助于土地数量的增加或劳动活动区域的扩大,或者通过劳动技艺的改进发明)。无论如何,在历史发展的某一个时期,剩余产品的出现与积累已经成为一个经济事实,它也必然导致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两个事件的发生:“分工”和“私有制”。具体过程如下:(1)剩余产品的出现,打破了类力量与个体力量的直接统一,为“根据不同的劳动能力进行劳动产品的差异分配”提供了可能。(2)当差异分配实现的时候,那些既直接参与生产劳动又担负管理责任的个体,就可以从劳动领域脱离出来而专事管理活动。这就意味着分工开始由“自然分工”成长为“社会分工”。当然,这种分工还不是后来才出现的包含着占有关系的分工,故或可称之为“过渡式的分工”,因为脱离了直接劳动的管理者之获得较多劳动产品,仍然是根据自己的劳动分配产品,而并不真正拥有支配他人劳动产品的权力。(3)伴随着产品分配差距的拉大、过渡式分工的继续,在生产的各个环节的劳动性质的差异同个体的个性相结合的“特征”会进一步得到强化,整个生产链条的力量本来是在各个环节上进行劳动的劳动者的共同力量,但它却在人们的意识里日益形成了一种脱离个体而独立存在的“假象”;如果说这种力量一定还和劳动者有联系的话,那么它就仅仅同生产链条中的最关键环节相联系(这个最关键的环节一般来说就是管理者),表现为这个最关键环节的力量。于是,生产链条的力量的独立化就同分工各个环节的劳动者对这个力量的依附意识相伴随,并进一步衍生为对某个关键环节的依附意识,并最终转化为生产的最关键环节(管理者)对整个生产链条的其他各个环节(直接劳动者)的全面支配。(4)当管理者实现了对生产链条其他环节的支配之后,生产者开始不再遵循“差异劳动取得差异产品”的原则,而是根据自己所拥有的权力尽可能多地获取劳动产品的份额,管理者所占有的产品将以远远超出总产品增长的速度积累着。(5)为了保护自己占有他人产品的权力,强化或巩固既有强制性分工体系从而把每个人捆绑在固定生产环节上的制度开始建立。于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发分工”形成了,私有制诞生了,新的生产关系也就出现了。马克思把这种以对他人劳动产品的占有支配关系为本质特征的生产关系表述为“国家所有制”(仅在“奴隶制”的意义上)和“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29)。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分工包含着所有这些矛盾,而且又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会分裂为单个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产生了所有制。……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30)马克思还指出:“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31)这就是马克思对“生产力为何决定生产关系,或者说生产关系如何从生产力中生成出来”的最精辟论述。
三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对于当今时代哲学的症结,海德格尔曾经明示为它“满足于跟在科学后面亦步亦趋”,“误解了这个时代的两重独特性现实:经济发展与这种发展所需要的架构”(32)。应当说,海德格尔的这一诊断是准确的,“进步强制”已经成为时代性主题,而这种进步强制被单向度地还原为经济进步并因而表现为经济主义。作为经济主义技术支撑的则是现代科学和现代哲学,由此出现的乃是:就前者而言,经济主义本质地表现为并依赖于科学主义与技术主义;就后者而言,经济主义本质地表现为并依赖于思辨哲学。因此,当今哲学的症结直观地表现为经济主义、科学主义和技术主义的现实导向,而内在地表现为近代形而上学的思辨品质。
正是基于这样的分析,海德格尔一方面指证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技术主义倾向,因为它把“进步强制”、“生产强制”、“需求强制”作为“规定了整个大地而统治着当今”的原则,而“强制的存在论规定”则是“支架”,是“可订造性的时代”的降临(33);另一方面则进而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归结为黑格尔思辨哲学的支脉,即“对于马克思来说,存在就是生产过程。……生产之实践性概念只能立足在一种源于形而上学的存在概念上”。那么,马克思的生产概念何以具有形而上学的品质呢?对此,海德格尔给出了如下分析:“在马克思那里谈到的是哪样一种改变世界呢?是生产关系中的改变。生产在哪里具有其地位呢?在实践中。实践是通过什么被规定的呢?通过某种理论,这种理论将生产的概念塑造为对人(通过他自身的)生产。因此马克思具有一个关于人的理论想法,一个相当确切的想法,这个想法作为基础包含在黑格尔哲学之中。”(34)
海德格尔的诊断与其说指向的是马克思本人,不如说是教科书中的马克思;因而,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乃是传统教科书有关生产与实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理论的误区——它把本质上已经超越了整个思辨哲学境域的马克思唯物史观重新诠释为又一种思辨哲学,而陷入这一理论误区的途径则是通过把关于“生产者”的“理论想法”作为生产活动的先决前提,把生产活动诠释为具有一定生产理念的生产者与作为客体存在的生产对象的“二元对立”而发生的征服改造自然的活动,生产力就表现为这种征服与改造的能力,其能力水平的提高则取决于生产者的生产理念(其核心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在这里出现的不仅是唯物史观生产力理论的技术主义路径,而且是生产技术主义的思辨哲学取向;基于这一路径和取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已经不再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是生产、技术、科学理念的发展史,是科技理性、工具理性的发展史。
因此,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作用机制中,我们必须重建人类历史演进的自然历史过程,必须严格遵循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35),从现实个人的实际生活过程出发,即从作为人类历史前提与根据的现实个人的劳动活动——“感性活动”出发,把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力的逻辑前提,把生产力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人们在特定社会性交往中表现出的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作为特定社会交往方式或“感性交往”的力量,把作为社会交往基本形式的一定分工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动因,并借助于产品剩余、动产和手艺的积累推动新的分工的发生,从而感性地呈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作用机制。这时,我们将会发现:历史的演进不再是意识观念、经济范畴、科技理念、精英群体的历史,而是现实个人的感性活动、感性交往的历史,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作为社会基础性自然历史过程的感性作用机制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过程中,即使出现了人对人的奴役,如异化劳动与异化的社会关系,也不能归结为理性的迷误,而应该归因于历史的必然性,归因于“自发分工”。正是“自发分工”的出现和演进(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必得从产品、动产和手艺的剩余与积累中去分析),导致了感性活动的分裂和异化劳动的生成,导致了异化的人与人的关系,即私有财产关系的历史性呈现。这正是马克思如下判断“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所告诉我们的历史真相,即自发分工作为一种活动它所指代的不过就是异化劳动(36),而作为活动的产品则是私有财产关系,即以产品的占有分配权力为核心的生产关系(37)。也正是通过这一重大理论发现,马克思不仅破解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已提出但未得解决的异化劳动何以发生的历史之谜(38),而且据此展开了一部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宏大叙事。
让我们基于这一宏大叙事,再次回到本文开头所引用的作为思考切入点的马克思的论述,去展示这种自然历史过程。农奴逃离庄园而向往自由劳动,这种现象本身就代表着封建生产关系的解体。但是,农奴所向往的是何种自由劳动呢?对此,我们应当注意到农奴逃亡时的背景:(1)那些逃亡的农奴,是手里已经积累了一些动产的农奴,动产为他们提供了自由劳动的可能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单是维持农奴生存的必要性和大经济的不可能性(包括把小块土地分给农奴),很快就使农奴向封建主缴纳的贡赋降低到各种代役租和徭役地租的平均水平,这样就使农奴有可能积累一些动产,便于逃出自己领主的领地,并使他有希望上升为市民,同时还引起了农奴的分化。可见逃亡农奴已经是半市民了。由此也可以清楚地看到,掌握了某种手艺的农奴获得动产的可能性最大。”(39)(2)行会中小规模的手工业生产,是封建城市中主导的生产形式。(3)发生在海岸及个别大城市之间的贸易、商品交换,在西欧封建社会中一直存在着。这三点足以决定了逃亡农奴寻求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自由劳动。
首先,农奴是以个体形式逃亡的,这决定了他们“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解放出来的,而是零零散散地解放出来的”,因而他们寻求的必然不是所有人的自由,而是个体的自由。换言之,逃亡农奴向往的仍是小生产者的个人理想,“只是想自由地发展他们已有的生存条件并让它们发挥作用,因而归根结底只达到了自由劳动”(40)。其次,这种个体自由必将通过商品交换得以安顿,因为商品交换承诺着个体的独立性,承诺着个体的平等与自由,承诺着个体作为抽象人格而对物的占有。最后,逃亡农奴手中拥有的动产只有以小规模手工业的方式投入生产才能得以保存和发展。这本身不仅意味着新的分工体系的出现,而且同时意味着由于小规模手工业生产常常不再是个人能单独完成的活动,必须有一定的分工与协作。当动产大到足以供别人使用时,他就会组织他人参与到生产活动中;而动产不足或后来失去动产的人就被拥有足够动产的人组织到生产环节中来。这三点因素最终导致了这样一个后果:生产组织的方式只能是雇佣!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所有物将自己承诺为个体,即个体的利益只有通过所有物来保证,而简单的交换本身已经提供了一个至尊的东西,即交换价值或货币,所以通过所有物来保证的个人利益本身决不再局限于有限的可感的使用价值,而必然是抽象的无限的交换价值。有限的动产怎么可能会成为雪球,越滚越大?雇佣别人的劳动为这一点提供了可能。雇佣他人或受别人雇佣一方面为滚动的雪球提供了雪地,能满足雇佣者对无限交换价值的渴望;另一方面它也承诺了被雇佣者的自由,因为它不是以强权的方式、而是以交换的方式确立起这种关系。这样我们看到,以交换价值为依托的自由劳动直接表现为雇佣劳动,它直接产生了作为雇主的资本家和作为雇员的工人,产生了资本或私有财产的关系和运动。在这里出现的正是唯物史观视域中的社会形态变化的感性进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自然历史机制。
注释:
①②④⑤⑨⑩(11)(16)(17)(18)(19)(23)(25)(26)(27)(28)(29)(30)(31)(35)(3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72页;第520页;第167页;第8、10页;第520页;第520页;第520页;第572页;第560-561页;第520页;第520页;第536页;第165页;第166页;第534页;第521页;第521、522页;第535-536页;第536页;第525页;第572-573页。
③(12)(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07-215页;第388、389、407页;第408页。
⑥福斯特:《马克思的生态学——唯物主义与自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第149页。
⑦(32)(33)(34)F.费迪耶等辑录:《晚期海德格尔的三天讨论班纪要》,《哲学译丛》2001年第3期。
⑧对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明确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10页。)
(13)马克思所说的“消灭分工”,是消灭“自发分工”,即把个人的生命活动固定在生产过程中的某个环节上的分工,但马克思从来没有反对过不同的生产环节应该交给不同的人去做这种生产力意义上的分工。比如,他一直强调“大机器生产”是生产力的巨大进步。
(15)当然,即便是在原有的生产形式下扩大再生产已经不再具有经济性(即收益率非常之低),如果不具有一定的条件,这些艰难积累起来的动产也同样很难进入新的生产形式中。这些条件就是其他的生产形式没有处于被极端“歧视”的地位。而古代中国恰恰不具备这个条件,因为当时除了农业生产以外的商业活动和手工业活动都是在意识中被贬低和诋毁、在实现中被打压和摧残的。马克思在分析商业和生产的分离时就谈到了作为意识观念的“文明程度”的影响:商业和生产的分离不仅“取决于现有的交通工具的情况,取决于政治关系所决定的沿途社会治安状况”,还“取决于交往所及地区内相应的文化水平所决定的比较粗糙的或比较发达的需求”。(《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59页。)
(20)马克思指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这个原理是公认的。然而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在交往比较发达的条件下,同样的情况也会在各民族间的相互关系中出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20页。)
(21)卜祥记:《马克思“感性活动”理论境域中的“生产力与交往方式”理论》,《哲学研究》2007年第2期。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91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100页。在新版本中,这句话被翻译为“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66页。)这一翻译尽管没有改变马克思的本来思想,但却使这句话更为费解。因此,我更愿意采用原来的译法。
(36)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分工立即给我们提供了第一个例证,说明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37页。)
(37)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产生了所有制,它的萌芽和最初形式在家庭中已经出现,在那里妻子和儿女是丈夫的奴隶。家庭中这种诚然还非常原始和隐蔽的奴隶制,是最初的所有制,但就是这种所有制也完全符合现代经济学家所下的定义,即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36页。)
(38)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是这样提出问题的:“我们已经承认劳动的异化、劳动的外化这个事实,并对这一事实进行了分析。现在要问,人是怎样使自己的劳动外化、异化的?这种异化又是怎样由人的发展本质引起的?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外化劳动对人类发展的关系问题,就已经为解决这一任务得到了许多东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68页。)
(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72、573页。与此不同的是:“而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迄今为止的社会的生存条件,即消灭劳动(异化劳动——引者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