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若干问题的探讨_会计论文

会计委派制若干问题的探讨_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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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公报关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的决定,全国各地都开展了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几年试点表明,会计委派制对于健全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政府管理职能,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堵塞会计管理漏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推进,在委派制中暴露出的一些重要问题值得进一步分析与研究。本文就此作一些探讨和研究。

一、会计委派制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对会计委派制的认识问题。会计委派制是一项重大改革,它打破了传统会计管理体制,建立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财务监督运行模式,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这项工作更加重要和迫切。但日前在会计委派制的认识上,社会上还没有达成共识,许多同志思想上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人认为,推行会计委派制,只是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的事。特别是一些领导层,考虑到推行委派制,影响到企业和个人自身的利益,影响到对企业权力的划分,因此对会计委派制改革不关心,不支持,从而影响了会计委派制的推行。

2.会计委派人员隶属关系问题。从字意上看,委派会计人员应该是政府或由其委托会计工作主管部门直接向会计核算单位派驻会计人员,监督该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它意味着原来的会计机构中的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不再属原单位,而是属于政府或者某职能部门,会计人员由原来的“内当家”变成了政府的“大管家”,但细一剖析,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统一管派的会计人员是公务员还是企业职工?统一管派部门对他们是否有“编制”?会计机构改革后,有不少在原单位是公务员身份的会计人员,宁愿不当会计也不愿丢掉公务员身份。

二是会计人员今后的升迁会不会有问题?统管统派势必使管用脱节,容易出现会计人员在派出的使用单位超出会计岗位难以晋升。这里,设总会计师的单位比较好办,不设总会计师的单位则比较难办。同理,单位在会计人员满员的情况下,让外单位的会计人员到本单位担任领导也难以行得通。这样一来,会计人员晋升厂长、经理、总裁或其他领导人的机会就相当少,这与国外厂长、经理、总裁大多是由则会(或懂财会知识)人员升上去的相差就更远了。

三是统一管派后,派出的会计人员,在使用单位会不会强调自己的独立性,而忽视企业的一些合理要求或事项?或统一管派后,派出的会计人员会不会成为“摆设”或被孤立?如现在有些“小金库”,会计人员根本就不知道。

3.会计人员工资福利等问题。委派的会计人员主要来源于三种渠道:一是现岗的本单位会计人员,二是从财政部门调用的人员,三是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这些会计人员,有行政类的,有事业类的,有企业类的,如果委派会计人员工资按原所在单位标准执行,那么会造成工资参差不齐。如果统一按会计局的事业单位工资兑现,那么对于效益较好的公司的会计人员或诸如公、检、法等行特殊岗位津贴的会计人员来说,工资明显减少,他们将不会参与会计委派。除此之外,委派会计人员的住房、医疗、子女就业等问题都因其隶属关系的改变带来一系列棘手的问题。

4.会计干部管理及会计局机构设置。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作为会计委派管理结构的会计局,对会计干部队伍的管理,也由原来的间接管理变成了直接管理,会计干部的提拔、任免、培训、交流都需要有专门的班子和人员负责,只有对会计局内设机构和职能重新界定和规范,才能保证会计干部队伍的稳定和会计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目前,在会计委派中,对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考评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措施,考核后对于成绩突出的或没有尽职尽责的会计人员如何奖惩等,也缺少相应的办法和措施。

二、会计委派制的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提高会计委派工作的自觉性。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的供应、生产、销售严格按国家计划执行。国家对企业的管理、监督是通过计划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方式来实施的,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基本是一致的,企业负责人的权力受到较大限制。因此,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监督体制是完备的,也是有效的,不需要再来建立一套新的体制对企业实施监督。建立市场经济后,企业面对的是整个市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相应地,企业负责人的权力越来越大,诸如生产经营决策权、物资选购权、产品销售权、进出口权、产品劳务定价权、联营兼并权、拒绝摊派权等都交给了企业。在这些权力集中的条件下,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问题就显得越来越重要。而现实的情况是,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扩大了,而对这些权力的监督制度并未建立起来,以致于产生了一些腐败行为,导致国家这个“大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建立企业权力约束制度成为客观的、迫切的需要。

会计工作作为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会计秩序直接影响整个经济秩序。在企业内部,会计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企业的供、产、销、人、财、物都要经过会计这个中心环节。因此,通过会计这个环节来建立企业权力约束制度,是由会计工作本身的地位所决定的。因此,从这个环节入手,建立企业约束制度是一个理性的选择。

在会计工作中建立一个约束企业权力的关口,就需要分析会计工作中的主要点。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国会计工作在改革中有了新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计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会计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注册会计师事业日益发展。但是,会计工作在新形势下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从《会计法》执法检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反腐败工作中暴露的问题看,会计信息失真,财经纪律松懈,国有资产流失和违法违纪等问题仍有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还比较突出。事实证明,会计职能弱化,会计监督不力,会计秩序混乱,会计人员法制意识不强是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方面。而更根本的原因在于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缺乏保护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条件和加强监督制约的机制,导致部分会计人员“站得住、顶不住,顶得住、站不住”,会计人员要真正成为约束企业权力的执法官,无论从地位、身份和权限上都是不太可能的。要建立以会计监督为中心的企业权力约束制度,就必须把会计人员的地位和身份作一些调整和改变,这就需要实行会计委派制。

2.加大改革力度,切实解决会计委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计委派制是一项改革力度大、难度大,涉及广大会计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必须慎重研究,严肃对待,认真解决好其中遇到的诸多问题。要真正实行会计委派制,必须对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动大手术。一是成立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管理机构——会计局。按照“三定方案”界定会计局的工作职能,在不增加行政总体编制的情况下,将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编制调整到会计局。将原属财政拨款单位的会计人员工资经费切块、调整到会计局,原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也可按一定比例统筹到会计局,并比照其他委派会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委派会计人员应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实行公务员过渡。二是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住房等问题,建议归属会计局管理,以此来解决委派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进一步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委派会计人员在受派单位代表政府,负责该单位的财务收支,监督该单位正确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会计法》。四是出台对委派会计人员提拔任用的政策,比如凡所有单位提拔分管财务的领导,必须向会计局提出申请,由会计局择优提供候选人,再经组织部门考核合格后履行正常任用手段。

当然,对现行会计干部管理体制实行大改革,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也相当广泛,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中进一步加以探讨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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