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
(一)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实现党的十六大所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基本原则
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努力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
(1)政府规制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依法管理和政策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中介组织和消费者的积极作用
企业是经济运行的主体,发展循环经济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必然会把过去视为“公共物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纳入“生产要素”和“资本”范畴,在使用、交易、定价和监管方面都面临大量的新问题,客观存在着“市场失灵”和“外部性”现象,这就要求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有效发挥政府的规制作用和引导作用。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各种激励政策,运用价格、税收、补贴等经济杠杆,使企业的利润目标和企业经营行为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方向,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鼓励各类社会中介组织进行宣传,提供各类服务(如信息服务、废旧物资回收服务、社会监督等),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的循环社会。
(2)发展循环经济和发展知识经济相结合
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全面提高我国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前提。无论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还是引导绿色消费、发展环保产业,都离不开科技进步的支撑,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产生日益迫切的战略需求。国家科技中长期规划把支持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三大战略方向之一(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也应把加大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投入作为重要内容,设立技术攻关专项,并在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运用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各行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大技改力度,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节能和综合利用技术。新的投资项目要着眼于采用综合利用新技术体系。坚持引进先进技术和消化吸收相结合,支持重点企业、科研单位自主开发研究,逐步形成完善的资源能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回收利用的技术体系。
(3)要以系统工程的思想指导循环经济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是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要根据系统工程的原则,提出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目标、步骤和对策措施等,指导全国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快循环经济的立法步伐,完善政策配套,强化政策导向,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循环经济宏观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4)实行渐进发展和跨越发展相结合的循环经济推进策略
在建设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应体现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实行试点先行,典型带路,逐步推进的方针。在微观层次上,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的,努力构建全新的循环经济微观体系。在中观层次上,以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为重点,以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为主要途径,以实现资源在不同企业之间和不同产业之间的最充分利用为主要目的,建立起以二次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循环经济机制。在宏观层次上,以社区、城镇为重点,以绿色消费为目标,以生态设计为主要手段,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要途径,建立起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标志的循环经济社会体制。
(5)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
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重要指导原则;在编制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过程中,都要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重要位置。要借鉴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从国情、省情出发,编制地方规划。要根据地方特点,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城市作为突破口,力争在“十一五”时期获得若干项重大突破,创造出符合国情省情的循环经济新模式。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应在以下四个领域:(1)资源瓶颈领域、战略矿产领域、优质资源领域;(2)高耗能、高污染、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的领域;(3)参与国际竞争的生产领域;(4)对公共生活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领域。
具体说来,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重点分布在如下行业和领域中:(1)工业生产的重点行业。冶金(钢铁)、电力、化工、煤炭、有色金属、建材、造纸、食品。(2)再生资源领域。废旧汽车、废旧机电、废旧家电、废旧橡胶、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水回用。(3)农业领域。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战略目标是用50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建成人与自然、社会和谐统一的资源节约的循环型社会,资源生产率、循环利用率、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等循环经济的主要指标以及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达到当时世界先进水平,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并整体改善生存空间,全面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和措施
(一)促进观念转变,大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把发展观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上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起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要将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内容,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二)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循环经济只有通过法制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才能将其从一种发展理论变为一种大众都要遵守的行为规范。要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尽快进行循环经济立法,构建起完整、系统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
建议首先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核心法律——《循环经济促进法》,根据这一基础性法规抓紧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法规。包括《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落实。
(三)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
从制定“十一五”规划开始,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在编制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重要位置,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要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加快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转变单纯追求GDP的政策目标,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目标及分阶段推进计划。各地区、各行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
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有关统计指标能够充分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探索建立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评价的重要参数。加快研究建立以资源生产率、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回收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废弃物最终处置降低率等为基本框架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并把主要指标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深化改革,建立配套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1.政府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通过运用价格、税费、消费拉动、政府采购等政策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1)价格改革。研究并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调整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发改委在2004年已陆续出台了旨在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发展的水价电价政策,下一步应该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政策:适时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创造条件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加大实施峰谷电价和丰枯电价的力度,扩大执行范围;对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耗能企业,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实行差别电价。
(2)补贴改革。利用符合世贸组织法律框架的补贴改革来推动规划的实施。取消扭曲能源、资源价格的补贴,利用“绿箱政策”和《反补贴协定》,对农业的科研服务和结构调整、对企业技术改造进行补贴。利用“黄箱政策”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生态农业投资给予补贴,对从事资源收集和回用的中介机构和环保产业给予一定扶持。
(3)税费改革。其一,建议国家提高企业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实行多因子收费,促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行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减少污染排放。其二,建议国家对企业征收新鲜材料税和产品包装税,促使企业少用原生材料。其三,建议国家征收特别消费税。对散煤、含铅汽油等不利于环境的能源,以及一次性木筷、塑料包装袋等征收特别消费税。其四,推动居民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其五,建议全面实行电池、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非日光灯管、饮料容器等的押金返还制度,促进产品的安全处置和循环利用。
(4)政府采购。建立循环经济产品的标示制度,鼓励公众购买循环经济产品,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推动企业进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和媒体,定期公布通过认证的企业和产品名单。
(5)生态环境有偿使用制度。通过政策调整,使得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使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
2.结合投资体制改革,引导社会投资向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倾斜,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并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引导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3.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建立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组织结构。打破企业间单向式线性生产方式和“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结构,鼓励企业根据社会化分工和产品生产的内在联系,研究制定有利于建立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生态工业网络的经济政策,增强关联度,提高资源效率,减少废弃物,延长产品使用周期的产业链条,促进企业间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
(五)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和布局
1.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结构升级。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高技术产业化,积极推进信息化,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工艺,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技术。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加快低耗能、低排放产业的发展。限制高物耗、高能耗、高水耗的产业,限制或禁止那些未取得绿色标准认证、对人民健康有害的产品生产。
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制定和实施各行业取水量标准,重点抓好火力发电、纺织、石油化工、造纸、冶金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建立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能源。
2.根据资源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和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调整。开发区建设要按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建设和改造,综合控制企业的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发挥产业集聚和产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建设集中供热和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鼓励加工工业集中的沿海发达地区,重点发展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低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中西部资源富集地区,重点发展能源、原材料工业,并根据技术经济条件逐步发展资源深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在西部大开发中应加强环保措施,特别要防止东部污染企业向西部转移。引导乡村企业向工业小区适当集中连片。
3.对中小企业加强指导,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环保技术服务,建设废物处理的公共设施,集中处理废弃物。在环保领域重点发展烟气脱硫、机动车尾气治理、城市废水资源化、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城市垃圾资源化、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装备、环境在线监测仪器仪表、环保材料和药剂等。建立环保产业服务体系,规范和培育环保产业市场。引入“谁投资、谁收益”的环境治理原则;积极鼓励外资企业和私人资本向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投资;政府从直接提供环境物品、直接投资治理环境,转变为社会投资的促进者和协助者,并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竞争等方式,提高公共事业的效益。
4.开发国际资源。以补充那些国内勘探投入大且又十分稀缺的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探索建立石油等资源可持续供应体系,对东部中晚油田和新疆石油实行保护性开发。大幅度降低高能耗高污染强度原材料(如钢材、化工原料、合成纤维、化肥、纸浆、水泥等)进口关税税率,提高进口比率。
5.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建立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大幅度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
(六)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循环经济的绿色技术支撑体系
1.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瓶颈。首先要借助现代高新技术,重点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
2.大力开发废弃物重新利用处理技术和装备。包括废塑料、废玻璃、废电器等的处理设备,以及城市生活污水原位再生利用技术和海水淡化技术等。
3.研发适合国情的工业污染防治成套技术。重点安排高浓度、难降解的工业废水治理、燃煤除尘脱硫、汽车尾气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等重大关键技术的开发。
4.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重点扶持企业与科研单位开发研究,逐步形成完善的能源循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体系。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以政策推动和机制创新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多领域融通资金,确保资金需要,特别应探索利用创业板的形式来推动循环经济科技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5.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的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清洁生产中心的作用。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推行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
(七)加大示范试点和典型企业的推动和辐射作用
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应尽快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和部分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提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完善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明确回收处理技术路线,树立先进典型,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并为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计划提供参考。
(八)加强领导,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管理机制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协调行动,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强化政府在循环经济建设方面的综合协调能力,切实解决地方保护、部门职能交叉造成的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执法不统一等问题。
1.成立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委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应是:负责组织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研究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国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起草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政策,指导和协调示范企业、园区和省、市的工作,筹建并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等。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循环经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促进规划实施的综合决策与管理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委和经贸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要把循环经济建设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目标,纳入各部门、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
标签:循环经济论文; 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论文; 经济论文; 中国资源论文; 环境保护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