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来社会主义的几点思考_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对未来社会主义的几点思考_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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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亚当·沙夫教授生于1913年,曾任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研究,发表过多部著作。50年代的不少著作曾是当时高等学校的教科书。60年代因发表《马克思主义与个人》,被批判为修正主义者,80年代初又在国外出版《处在十字路口的共产主义运动》一书,再次受到批判,并开除出党。波兰制度发生剧变后,沙夫教授不但恢复了党籍,而且被一些政治组织誉为“思想之父”。波兰统一工人党解散后,他再未参加任何政党,但始终认为自己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他说:“如果我有第二次生命,我仍将选择这条道路。”

本文是沙夫教授1995年底在波兰出版的新著:《困惑者记事》的片段摘译,标题和文内小标题为译者所加。

沙夫的观点仅仅是他的一家之言,本刊发表的目的是供学术界了解和研究之用。

现实社会主义在经济领域的弊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波兰实行的现实社会主义是由苏联强加的,因为它背离了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设想。波兰共产党(1938年被共产国际强行解散,领导人大多被杀——译注)若干领导人,特别是阿·兰普曾经提出警告:如果靠苏联红军手中之枪在波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那么波兰的社会主义事业将被推迟3—4代人的时间。可是出于苏联领导人的军事帝国需要,波兰实行了这一制度。

事实上,不仅波兰是如此,在东欧其他国家,也都是如此。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阻碍了这些国家的发展,并使社会主义本身遭到了歪曲。这是一种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从我们切身经验知道,没有民主,就像一个活的肌体失去氧气一样而会窒息。今天我们已经看到,实行这一模式的国家里,社会主义已经崩溃。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学说,当生产资料私有制被消灭以后,能够得到有计划发展的国民经济,首先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令人遗憾的是,在这场“竞赛”中,社会主义遭到了失败。当然只是现实社会主义的失败,而不是社会主义的总体失败。

无须举出特别详细的例子来论证现实社会主义模式的错误,因为它在事实上的的确确使实行这一制度的国家在经济上处于瘫痪状态,在有的国家甚至造成了灾难性后果。在现实社会主义国家中这一现象如此普遍,如此明白无误,无须用过多的言辞来加以说明。这样,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在新的科技革命中,首先赢得了通向21世纪的入场券。

让我们来看一看,哪些因素在现实社会主义的经济领域中起了最坏的作用?

首先,过分夸大生产资料国有化的作用,结果使国营企业占垄断地位,从而——不仅与健康的经济学理智相反,而且也与马克思主义的正统理论相反——一笔抹煞了多种成分经济的积极性。这种状况必然导致经济生活的官僚主义化,导致市场作用被取消。而市场的作用在每一种文明社会里,是国家经济生活所不可缺少的。

第二,实行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窒息了经济积极性。我要说明的是,我是主张明智的计划经济的,例如日本所实行的经济。我所反对的是自由市场经济。某些社会主义国家中一些经济学家,在看到计划经济进入死胡同后企图全盘否定计划的作用,把自由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形式的积极作用不恰当地进行夸大宣传,从而又滑到了经济发达国家早就放弃了的、主张实行19世纪式的经济模式。实际上,这些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原来的设计就是不正确的。

第三,教条式地认为只有以牺牲第二部类(即农业和其他消费品工业)为代价来重点发展第一部类(即重工业)的经济,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这是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已经导致居民的贫困化,机器的转动只是为了机器本身的需要,至于人的需要,那是可以不顾的。这种忽视人的需要,正是迄今为止社会主义革命犯下的一条原罪。当然,必须考虑的一个客观事实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这些国家,其经济都不发达,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这些国家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后不得不大力发展军事实力,以求赶上高度工业化国家的水平,于是只好把其他需要暂时搁置一边。

第四,经济越落后的国家,起点越低,上述矛盾就越突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早在工业社会运转初期就以掠夺殖民地的方式解决了原始积累问题。对于后来出现的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不可能采用那种办法来搞原始积累。为了在一个象俄罗斯这样的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革命成功以后的原始积累不得不依赖自身的能力。可以指望的阶级只有农民,所以可以理解的是,当时的苏联对农民采取了可怕的政策,实行强制性农业集体化就是一例——这种做法恰恰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出口到东欧国家的,正是这种模式的社会主义。然而,这个问题在波兰比其他社会主义国家要好一些。这是因为哥穆尔卡于1956年重新成为党的领导人后,允许农民自动解散合作社,于是波兰成为社会主义国家(除了南斯拉夫)中唯一一个实行农业个体经济的国家。

未来社会主义的经济问题

波兰和其他中东欧国家现实社会主义的崩溃不是孤立的偶然现象。因此,这种模式社会主义的垮台,我们不必为之痛心落泪。相反,值得欣慰的是,它为建设真正的、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扫清了道路。

大家知道,每一种社会政治制度的出现,都是由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决定的,都要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为其服务。社会主义制度当然也不例外。马克思本人早在1847年《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指出,当实行社会主义的条件尚未成熟时就实行这种制度,那么旧的东西就会自然而然地复出。他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不允许超越阶段的,所以社会主义是不能“随便”实行的。很明显,波兰在实行社会主义时,既缺乏客观条件,也缺乏主观条件。这样,波兰的社会主义制度自然得不到人民的拥护。经过这么多年后,我们终于尝到了苦果。

未来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们,应当记取现实社会主义崩溃的教训。在探讨新型社会主义时,我们要触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采取教条式的态度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故意掩盖起来使之成为禁区的做法,显然不符合科学原理,就会在实践上后患无穷。

在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的新形势下,我认为,新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应当允许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某种形式的存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与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相联系的,而一个国家实行何种社会制度又取决于该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在文明社会里,对于现代人来说,大家都能理解的是,任何人无权把别人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我们不要忘记,还在上个世纪中叶,美国发生的南北战争,其实质恰恰就是维护还是反对这一权利的问题。如果一个社会制度允许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那么就是在法律上允许实行人剥削人的制度。生产资料私有制也是属于这一范畴。在资本主义制度出现以前,谁也不会批判生产资料私有制。因为否则就无法从事生产。只有土地是例外。为此,不断发生农民造反和起义。直到出现工厂,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之间发生了分化,生产资料问题成为一个争论的问题。所以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成为现代世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这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必要的。如果我说在新型社会主义中,这一论断也要发生变化,这并不是说这一论断是错误的,而是说由于新的工业革命之后,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在全新的时代里实行社会主义时当然必须考虑当时的现实。

我在坚持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为什么要对生产资料公有制问题提出疑问呢?简言之,那是因为科技革命改变了迄今的竞赛原则。在一个工人阶级行将灭亡的国家里,把劳动力作为商品的资本主义性质也将发生变化。这并不是说要否认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而是要考虑新的客观事实。特别要看到,传统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其消亡速度将随着科技革命迅速发展,特别是微电子学的迅猛发展,也将不断加快。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机器人化和自动化将以各种不同的形式逐渐代替工人传统的劳动形式,从而带来两大变化:

第一,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剩余价值将不复存在。剩余价值是剥削人的产物,而不是“剥削”机器的产物。生产自动化后,走下自动化生产线的成品,不再包含剩余价值。因此马克思勾画的资本主义剥削公式不再具有现实意义。马克思的《资本论》应当作为令人尊敬的大师的杰作而束之高阁。在变化了的条件下实事求是地对待祖先的遗训,对此我们不必怀有恋旧心理和内疚,相反我们作为马克思的学生,能够顺应变化了的客观事实,采取马克思的科学态度来处理,应当感到欣慰。须知,马克思从来没有要求人们把自己的著作当作一成不变的“圣经”来对待;

第二,我们也是资本主义消亡的见证人。因为,根据我们对资本主义实质的了解,劳动力作为市场商品是资本主义存在的“必要条件”。这个条件的消失,也意味着资本主义的消亡。我们应当从中得出结论。

结论可以有许多,但我们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是新型社会主义中生产资料私有制问题。根据上面论述,我们应当同意在新型社会主义中允许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因为它不再具有人剥削人的特性。同时,当我们向信息社会过渡时,生产资料的含义也在发生急剧的变化,它越来越不再具有物质的形式(至少是传统意义的物质概念),例如电脑的软件程序。整个精神财富领域,在现代化生产中变成或直接或间接的必不可少的东西,发挥着生产资料的作用。实际上正在导致一场什么是生产资料的概念革命。社会要发展,就必须有促进发展的激励机制,激励其主体作为新的生产资料的创造者——脑力劳动者去创造物质财富。没有社会财富,要发展是不可能的。如果限制这种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势必导致窒息社会总体的发展。而这一领域发展的正常激励机制乃是鼓励个人在这方面获得成就。这一成就是某个个人的,换句话说私有的。没有这种激励机制,就不会有发明创造,也不会有社会的进步。这里我要补充一条决定性论据:在这方面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不会导致人剥削人,相反会增加人们富裕起来的机遇。

与此同时,在谈到未来的社会主义时,人们又会提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计划经济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支柱,有了计划经济才能消灭市场的混乱。诚然,马克思是计划经济的主要提倡者,被认为是一切形式市场经济的敌人。然而客观形势迫使我们对马克思的观点进行审慎的分析。这不仅为了挽回马克思的名誉,而且也为了澄清围绕这个问题的混乱思想。

在马克思生活的历史条件下,他对市场经济判决了死刑。因为那是一个野蛮的曼彻斯特资本主义时期,其特点是不但市场关系混乱,而且生产过剩危机困绕着社会生活。马克思当时在一封信中指出:假如资本主义能够克服生产过剩危机,那么它作为一种制度是不必予以消灭的。当然在那个时代他认为资本主义是无法克服生产过剩危机的。实际上,马克思没有预计到资本主义的适应能力,例如今天的资本主义尽管名称依旧,其特性与曼彻斯特资本主义相比已经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今天,新自由主义者出于同社会主义作斗争的意识形态的需要推崇自由市场经济,我们有必要揭示新自由主义者对市场经济的歪曲。

关于自由市场经济,我可以坚定地指出:这是大骗局。在当今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存在这种经济形式,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是如此。我们需要摈弃错误地理解的中央计划经济,并用另一种经济生活的形式来取代它。可以肯定的是,不是要用自由市场经济形式来取代。指手画脚要别人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也没有实行自由市场经济, 而是实行跨国公司的垄断型独裁经济。 这样的公司在全世界有500多家,其中大部分的总部都设在美国,是它们决定着经济政策, 控制着物价。更令人感到惊叹不已的是,最近出现一种被它们视作禁区的现象,那就是跨国财团控制跨国公司。它们不但指手画脚,而且当有人一个劲地攻击计划经济时,它们就“有计划”地组织这种攻击。

因此,象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决定经济生活的力量是跨国大公司,在跨国公司之上又有跨国财团,此外还有直接或间接发挥干预作用的国家机构(借助税收制度和产品订货机制)。这一切都在干预经济生活,甚至制订经济的发展计划。

在西方没有自由市场经济(小商小贩除外),只有跨国公司控制的市场经济。这已经不是国家干预经济,而是国家也在“计划”经济行为。这种情况也不止日本是如此。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是社会市场经济,国家或多或少监视、控制经济进程,其中包括保护本国经济免遭外国竞争。

围绕市场问题和国家干预经济问题展开的争论,对未来社会主义的面貌具有伟大的意义。这里又将涉及新型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职能问题。市场是需要的,自由市场是不行的。不能排挤市场,也不能排挤国家对经济的计划职能。就我个人的意见来讲,我是主张实行社会市场经济的。凡是有可能的地方就应当有计划,正象当年波兰著名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1902—1965)提出的“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市场”。

未来社会主义的国家职能和民主问题

在政治领域的两个关键问题是:国家问题和民主问题。

除了经济问题外,未来社会主义,不管将来具体怎么称呼,关键问题之一是国家问题。人们经常重复的观点是,社会主义将是一个没有国家的制度。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除了无政府主义学派外,在社会主义者中间,谁也不提这一观点。无论如何,这个观点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毫无共同之处。恩格斯提出的国家作为管理“人”的职能的消亡,一直是一个普遍认同的观点,后来列宁加以大力推广,可是他同时又可笑地主张必须大大强化国家作为镇压机器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作为管理“物”的机器,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谁也不否定它的必要性。列宁在大加宣扬旧的国家在新社会中将消亡的观点时,也不否定这一点。

国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述得最不明确的问题之一。马克思本人本来准备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进行深刻阐述,遗憾的是,他的逝世使这个计划无法实现。在马克思主义各学派中,谁也没有怀疑国家作为管理“物”的机器的职能。在现时代,国家及其衍生机构极其庞杂,许多新的职能的出现是与现代生活的内容比以往复杂得多密切相关的,例如生态问题,人口问题,南北问题等等。如果用原来列宁的概念来理解国家的职能,即“镇压的工具”,那么就无法理解国家在现代条件下的作用。

我们知道现实社会主义的经验(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可能知道这种经验),以及今天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但我们也不可能回避国家的这种职能。国家的防务职能没有变,因为民族国家依然存在,经济犯罪有增无减,同时还出现了新的犯罪形式例如贩毒,出现了国际性犯罪集团——这在那个时代是连做梦也不会想到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只有想入非非的人才会否认国家的镇压职能。列宁在1917年曾大谈国家消亡,可是当他必须同外来干涉和内战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时,就很快改变了态度。

所以,用德国人爱用的术语“长话短说”来概括就是:目前形势下出现的国家形式,将来在新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也将存在,至少在我们能够预见的未来是如此。因为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不是漂浮在空中的彩云,而是现实生活的社会制度。它与科学幻想小说完全是另一回事。这一观点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也有实际意义,尽管从社会主义思想史来讲似乎是新鲜东西。必须指出,从上述观点中不能得出未来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们必须接受今天国家形式这一结论。

与国家问题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是民主问题。

在我看来,对于未来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问题是发展民主。在现实社会主义国家里,这是一个敏感而有争论的问题。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来说,不言而喻的结论是:社会主义民主、无产阶级民主应当是民主的高级发展阶段,它既要保留以前制度行之有效的一切民主形式,又要增加新的、社会主义的必然内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不否认资产阶级民主所具有的某些优良特性,而且要把这些优良特性提高到新的水平,即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后民主应当具有的新内容。即使在巴黎公社受到反革命包围和镇压的情况下,马克思仍然维护民主原则。而恩格斯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议会民主统治。这也不妨碍他们对资产阶级民主的批判,例如资产阶级民主口头上说得好听,实际并非如此。我们要求的是在摆脱资本主义的阶级桎梏之后赋予民主真正的内容。我们对现实社会主义的切身体会是,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而要使社会主义建立在民主基础上,也只有在大部分公民一致同意制度变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这个观点不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已有阐述,而且后来葛兰西根据苏联的经验进一步加以阐述,当时他只能从意大利法西斯监牢中观察和分析这个问题。

我们可以向未来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们提出的警示是:第一,社会主义不能没有如马克思所阐述的包含两种重要职能的国家;第二,新型的社会主义必须有实实在在的民主,而不只是形式上的、口头上的民主。

这个道理看起来十分简单明白,但它却有突破性意义。因此,不是那些持有传统理论观念的人都能心悦诚服地接受的。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可我们为了认识这一真理,却付出了多少鲜血和流了多少眼泪呀!不错,地心引力这个道理也十分简单明了,但直到伟大的科学家牛顿观察到苹果落地之后才揭示了它的法则。

这里有一个根本问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如何把个人的利益同社会的利益融为一体。在这方面缺乏具体的切实措施(尽管口头上是说了),正是现实社会主义的试验遭到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新型的社会主义制度中,这个问题还会重新出现,要找到切实的措施,需要考虑许多制约因素。我不是预言家,因此具体的解决办法,还是留给我们更加聪明的后代人去探讨吧!

未来社会主义的社会阶级问题

有关未来社会主义中的社会问题,我只想谈谈对阶级问题的看法。传统的社会主义思想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阶级逐渐消亡的社会。那么我们能够预见的将来,新的社会主义的社会结构会是什么样的呢?

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将是没有阶级的社会,这种说法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社会主义革命在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同时,也消灭各种阶级存在的根基,结果就自然而然地出现无阶级的社会。那么我们感兴趣的未来社会主义阶级结构的变化会带来什么结果呢?

在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消失以后,传统的无产阶级也将消失。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样,老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即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两个基本阶级的观点也将失去意义。因为将要消亡的不仅是劳动阶级——无产阶级,与此同时,即使生产资料私有制依然存在,资产阶级也要消亡。即使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由于前面说到的原因,谁也不能靠剥削他人而生活,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剩余价值不再存在,有的只是剩余产品。

那时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不会再有传统意义的资本主义特性,不会使生产资料拥有者成为今天概念的资本家。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并不是传统意义的物质型生产资料,而是智力型生产资料,即各种电脑软件程序等。

那么这些人是否形成阶级呢?也许会。特别是各种中间阶级成分依然存在,例如从事艺术创作的手工艺者、各种各样的服务人员等。当然,在自动化程度很高和信息社会所拥有全新生产方式的情况下,那时的社会将比现在标准的社会要富裕得多。因此,那时的阶级与现代概念的阶级也完全不同,其社会职能也完全不一样。到了那时,即使发挥某种社会政治作用的集体,甚至其名称是否称为“阶级”也是一个问题。但可以大胆预料的是,那仍将是阶级社会,只是具有新的含义、不同于今天的阶级社会。

社会主义建设者无论如何不能忘记的一点是——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够多了——社会主义是为了人,而不是人作为建设哪怕是最完美的社会制度的工具。那种赞同建设社会主义而忘记人的情况不能再重新出现。社会主义要爱人,人是社会主义的心脏,没有“心脏”是不能建设社会主义的。我们的根本目标是致力于造福人,为每个人的幸福创造基础,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都必须服从于“爱人”这个基本原则。谁要是忘记这一点,或者是说一套做一套,即使他是某种社会党或共产党党员,他也不是(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者。我必须重申的是,没有心脏是建不成社会主义的。

新型社会主义不能再犯现实社会主义已经犯过的错误。现实社会主义尽管也叫社会主义,但它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事实上真正的社会主义根本没有出现过,有过的社会主义并不是理想的社会主义,而是一种坏的社会主义。由此可见,如果原来没有设计好,社会主义也可能比资本主义更坏。但是,我们大家都曾经是这个运动的参加者,并为之忘我地工作,它产生的后果,我们也应该承担实实在在的一份责任。我们要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而且我坚信它一定能建设起来。只有政治虚无主义者才无法理解这一点。

至于“前”人,即使那些没有直接参与前制度的工作,为了在历史转变时期,不失去自己的尊严——如果年龄允许的话,也有责任参加纠正以往错误的工作。毕竟我们都是这个群体的成员,我们有责任把今天所犯的错误告诉后代人,以便今后再也不要犯有可能危害未来社会主义的错误。

(郭增麟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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