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课堂教学评价的一个思路——美的标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课堂教学论文,素质教育论文,思路论文,评价论文,标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课堂教学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要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性转变,就必须狠抓课堂教学这一环节。如何对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质量进行评价,是教育评价理论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
在当前教育评价中,基本上都采用目标参照评价方法。但在实际评价中,目标参照评价很难取得预期效果,特别是在课堂教学评价中更难以进行,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其一,要运用目标参照评价方法,就必须对教育目标进行分解,但我国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却难以用具体的指标分解出来,在具体的一堂课中更是难以分解,课堂教学目标标准很难具体化为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
其二,在实际课堂教学评价中,评价指标的制定往往是围绕教师是否很好地完成了“双基”等教学目标进行。根据这一目标进行评价,只能评价目标规定的内容(有时甚至难以做到),而对于课堂教学对学生身心素质全面发展中所起的其它作用很难得到反映。这种评价在某种程度上会导致课堂教学刻板化,势必影响教师充分发挥教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美国教育评价专家斯克里芬就曾针对目标参照评价的不足,提出一种“目的游离”(Goal Free)的评价模式。他认为:“根据教育目的进行评价,往往只注意目标规定的预期效果,非预期效果很难得到反映。因此,进行评价结论的依据、准绳不是方案制定的预定目标,而是活动参与者的意图”(注:张玉田等《学校教育评价》,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笔者认为,课堂教学评价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教学目标的完成,或者说,教学目标是广义的,它不仅体现于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目标,还应该包括对学生人格、态度、情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可以这样认为,很好地完成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并不一定是成功的,只有那些既完成了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目标,又能够使学生身心素质得到和谐健康发展的课堂教学才是成功的教学。这是符合当前素质教育的评价思想的。
其三,在“应试教育”模式下,由于学生的分数是衡量教师学成败的惟一因素,因此课堂教学连大纲规定的目标也很难完成。课堂教学所设定的目标只是如何让学生在考试中获得高分数,课堂教学成为教师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去传授,学生不惜一切代价去接受与考试有关的知识的填鸭式的教学过程,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课堂教学评价相应也就成了名符其实的“分数目标”评价。这对于充分发挥教师劳动的创造性,对于有效地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是极为不利的;对于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功能,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也是极为不利的。
二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教育规律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以开发人的智慧潜能,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形成学生健康个性为根本目的的教育活动。《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素质教育实质就是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进一步体现,但素质教育比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更具体,更具有现实性。素质教育特别强调学生的综合素质;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强调学生身心的和谐发展和健康个性的形成。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教学任务必须紧紧围绕以上目标来进行,这就要求教师要转变教学观念和行为,从为了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为了教而教的单一目标教学转到教是为了学,教是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多目标教学上来。同样,素质教育课堂教学评价也应转变评价观念,评价课堂教学的标准不应再是仅仅依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目标,更不是仅仅依据学生学科考试分数的高低。课堂教学的评价应采取全方位、多目标、多视角的评价标准,因为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目标是多样化的。评价课堂教学成败的关键不仅要看课堂教学完成大纲所规定目标的情况,更重要的是要看课堂教学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全面素质提高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课堂教学评价方案的设计必须紧紧围绕以上思想来进行。这就要求我们摒弃传统的只以教学目标实现为评判尺度的做法,采取创新的评价方法来对课堂教学的质量进行评价。笔者认为,从美学角度,采用美的标准来对素质教育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可以很好地评价出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多目标性,能够有效避免教育目标参照评价方法的不足。
三
为什么说用美的标准可以评价出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多目标性呢?
1.从美的本质及其评价标准看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观,美的本质有两个基本要点:
第一,美的根源在于社会实践。美只存在于人类有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劳动中,一方面获得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另一方面从中看到自身的力量、智慧,从而产生精神上的愉悦,后者就是最初的美感。劳动作为一种主要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也就具有了多种功能,作为具体劳动,它要创造出使用价值;作为抽象劳动,它要创造出交换价值;而作为人类支配自然的创造性的自由活动,则要创造出审美价值,美广泛存在于人类的社会实践中。马克思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来塑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注:转引自杨辛、甘霖《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马克思主义美的本质观为我们从美的角度来正确理解课堂教学及其评价提供了理论依据。课堂教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果说任何一种社会实践都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的话,课堂教学活动尤其应该如此。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因此,评价课堂教学活动不仅要评价其社会功利价值(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通过传授知识,发展能力,培养思想品德等来完成)更重要的是要评价其审美价值,评价教师是否应用“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自由创造的活动,是否“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学生完美的人格,形成学生健康的个性品质。这就是说,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评介不能仅用一种固有的尺度、一个固定的目标,评价应该充分体现教师劳动的创造性和复杂性,应该鼓励教师进行个性化的课堂教学,用美的规律来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评价。
第二,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人的本质力量是指由人的本质所体现出来的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自由创造的能力,它具体表现为理想、智慧、愿望、才能、情感等,当人的本质力量在实践过程及其产品中以感性形式表现出来,人便会“在他所创造的对象中直观自身”(注:转引自杨辛、甘霖《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当对象以直接或间接的表现创造活动内容的感性形式特征出现而引起人情感上的无比喜悦时,美也就因此而产生。课堂教学作为一种人类特殊的自由创造的实践活动,它必然体现人类的本质力量即自由创造的才能。从这个角度出发,课堂教学评价美的标准就是要评价课堂教学中教师所选择的内容,所采取的方法等是否反映出人类的理想、愿望、智慧等本质力量;是否体现了教师劳动的自由创造性;是否有宜人的教学形式体现;是否引起学生情感上的愉悦;是否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等。这种美的评价标准可以有效地避免那种为了完成单一的教学大纲要求而拘泥于教材内容,采取教条的甚至是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教学方法的做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教学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从而有利于学生身心素质全面健康的发展,这是与素质教育思想的要求相一致的。
2.从真、善、美之间的关系看
真、善、美之间的辩证关系为我们正确理解课堂教学评价中的真、善、美的标准指明了方向。
首先看美与真的关系:美学中的真是指客观世界自身的变化、发展规律以及人类对这一变化、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也即“合规律性”。真是美的前提和基础,美离不开真,人类只有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自身的目的,才能体现人的本质力量。但是,美并不等于真,真只有在以生动的形象反映出人类自由创造的才能之后才能成为美。
再看美与善的关系:美学中的善,包含了伦理学中的善,它指包括人的道德行为在内的客观事物符合社会要求,也即“合目的性”。善是美的前提,美同样也离不开善,只有那些与人类社会活动目的相一致的事物才能成为美的事物,才会成为人类的审美对象,与人类社会活动目的相违背,对人类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事物是不会使人产生美感的。同样,美也不等于善,善与社会功利直接联系,衡量善的标准是对社会有利或对社会无害,而美与功利是间接联系,社会功利是潜伏在美的形象中的。
从上面的关系可以看出,真、善是美的前提与基础,美是真、善在对象上的统一。课堂教学作为一种审美的社会客体,课堂教学中的真、善是课堂教学美的前提,课堂教学的美必须建立在课堂教学的真和课堂教学的善以及二者高度统一的基础上。如果用真的标准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要求教师所选择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符合人类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传授真理性的知识,进行高效度的技能训练和能力培养,这在教育评价中可以理解为智育目标的实现。如果用善的标准进行评价,就要求课堂教学的内容要与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相一致,要能够反映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要求,具有社会的功利价值;课堂教学的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我国的教育目的来进行,重视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发挥课堂教学的教育性,真正做到教书育人,这在教育评价中可以理解为德育目标的实现。而如果用美的标准进行评价,因为美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所以它不但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传授真的内容,达到善的目标,还要求教师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之上,以生动形象的内容,以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饱满热情的教学情感来组织课堂教学,做到学生乐学,教师乐教,使课堂教学具有审美性,成为促进学生身心素质全面健康发展的场所,以达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的要求。从教育评价的角度看,它不仅实现了智育目标和德育目标,还实现了体育目标和美育目标。美育在素质教育中起着综合、协调的枢纽作用,美育目标的实现,会推动学生认识的深化和道德的完善,反过来促进智育目标和德育目标的实现,从而实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在课堂教学中的有机统一。由此可见,采用美的标准进行评价是全方位的,它可以评价出素质教育课堂教学的多目标性,也可以评价出课堂教学的非预期目标这是教育目标参照评价所不能达到的。
四
运用美的标准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可以给教师充分发挥教学的创造性提供一个良好的评价导向,同时也对教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不再仅仅局限于大纲内容的完成、学科分数的高低,它要求教师注重课堂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充分挖掘教学过程中的审美因素,显现美的教学内容,选择美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美的教学语言,表现美的教师仪态,创设美的教学氛围等,全面构建一个丰富的审美心理场所,让儿童在审美的愉悦中获得素质全面和谐的主动发展。
运用美的标准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可以丰富教育评价理论,为现代教育评价注入新的活力,可以使我们站在一个新的高度来重新审视课堂教学的内涵,它必然促进课堂教学向着多样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使课堂教学真正成为实现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目标的主渠道,它对课堂教学的发展是具有深远意义的。
应当指出,应用美的标准对素质教育课堂教学进行评价,还需要从理论和技术上进一步丰富和论证,需要进一步寻找美的评价标准和教育评价标准的有机结合点。如何运用美学的有关规律和法则来设计出一套美的素质教育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极有价值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