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看周代妇女的地位

从《诗经》看周代妇女的地位

吴玲玲[1]2002年在《从《诗经·国风》看周代妇女的婚姻生活状况》文中研究说明《诗经·国风》中最集中是以婚恋、妇女为题材的诗篇 ,从中可对周代妇女的婚姻生活状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文将从周代妇女享有的婚恋自由及限制、社会地位、妇德要求叁个方面对周代妇女的生活状况进行阐述。

杨准[2]2002年在《从《诗经》看周代妇女的地位》文中研究指明凡谈及女性,人们总会想起婚姻恋爱、生育子女、家庭生活等。其实,在不同的社会领域,女性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她既是一个独立的人,也是家庭的成员,更是社会的一份子。而且,不同历史时期,她们也演绎着不同的故事。本文将周代妇女定位于这叁种角色,掀起历史的面纱,透过《诗经》这一文本来解读她们复杂的生存状态。 第一章:女人是情感型的动物。将她们视作独立的生命体,必然要关注她们的情感世界。所以本部分将着重从婚恋生活这一角度来揭示周代妇女的地位。 1、女性自出生之日起,即被打上了性别歧视的烙印。如《小雅·斯干》所反映的“弄璋”、“弄瓦”之分。 2、爱情让女人如此美丽。在对爱情的大胆追求中,女性的魅力得以充分散发,女子的个性及情感得到空前张扬。但由于所处时间、地域的不同,我们的爱情女主人公地位也有所不同:一类拥有自由的婚恋地位,大胆主动的追求自己的幸福;而另一类女性,她们的情感意识被忽视,自主权利被剥夺,在礼法制度的约束下,不得不承受来自家庭社会的压力。 第二章:恋爱的归属是婚姻。嫁作他人妇后,女性的角色发生了变化,因家庭不同,因人而异,她们的地位也有所不同。 1、从《诗经》的新婚诗、农事诗中可看出,女子在家庭中占有一席之地。她们或新婚燕尔,其乐融融;或男耕女织,夫唱妇随。生活美满。 2、在《诗经》所反映的婚姻悲剧中,一些女性不幸所托非人,境遇凄惨,成为婚姻悲剧的牺牲品,处于弱势地位。 原因分析:<1>婚姻的实质及男女性心理的相互契合。<2>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下,两性完整意义上的平等不可能真正实现。这使得婚姻悲剧的产生带有其必然性。(3}导致悲剧的原因有极大的偶然性。它因家庭而异,因人而异。 第叁章:政治是男人的专利,而且周代社会提供给女性表演政治才干的舞台犹为狭小,但仍无法抹去她们活跃的身影。 l、男人作为家庭的代言人出现在公共集会场合,军事与战争的独特性确立了男性的政治地位,宗法制的出现标志着男性政治地位的最终实现和全面巩固。《诗经》中的战争诗及思妇诗反映出男女政治地位的不同。 2、然而,一部妇女的被压迫史,也是一部女性的抗争史。周代女性也以各种方式,从不同途径证实自我的存在。一类主动参政。而另一类女性则是无心被动的卷入政治。 综上所述,本文以《诗经》文本为重要依据,参证其他历史文献,从个人、家庭、社会叁个方位详加探讨后认识到:“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 随着历史的必然,女性地位的全面衰微是不争的事实。但从《诗经》所描绘的实际状况来看,周代妇女因其活动领域不同,因其生活时间、地域不同,因人而异,也曾拥有较为自由的生存空间。

焦杰[3]2010年在《《易》《礼》《诗》对妇女的定位》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从《易》、《礼》、《诗》等儒家经典对妇女的定位来探讨西周礼乐制度和儒家思想的妇女观,兼论西周至两汉时期妇女观的变化。全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绪言,介绍选题的原因与意义,评述当代妇女史研究的状况、妇女观研究和《易》、《礼》、《诗》中性别观念的研究现状,同时还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意义。本文认为,在世界多元化的时代,妇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潮流,为了适应这一时代的要求,我们必须正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从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学科探讨妇女发展滞后的原因。从历史学角度讲,探讨传统妇女观是非常有意义和有价值的。第二部分、第叁部分和第四部分是文章的主体部分,分别以《易》的经传、《礼》的经传和《诗》的经传为核心,从男阳女阴、男尊女卑、淑女形象叁个方面分析探讨了这叁部典籍对妇女的定位,并进而说明了西周春秋和战国两汉时期的妇女观的基本内容。本文认为从经义到传义,妇女观有一个明显的从族权到夫权的变化过程。在第二部分的《<易经>确立的传统性别观念》一章中,着重探讨了乾坤观念与性别之间的关系,以及《周易》经传中所表达的妇女观。本文认为在经本义中,乾和坤的取象无高低贵贱之分,也与男女两性无关。在《彖传》中,乾和坤有了主从之分,但两者互补,缺一不可。在《象传》中,乾和坤都是君子观象修省的对象。虽然《乾》《坤》两卦的本义与性别无关,但由于卦爻辞编排者的性别立场,因而《易经》也反映出西周时代男性至上的妇女观念,如男大女小、男主女从,以及尊父轻母和一夫多妻的家庭模式,以及要求妇女主中馈无攸遂、婚姻期间守贞等观念。在《文言》和《系辞》中,乾和坤与男女两性扯上了关系,乾成为君道、夫道、父道,坤成为臣道、妻道、子道,因为君臣、夫妻、父子有尊卑的区别,所以乾和坤也有了高低贵贱的区别。秦汉以后随着阴阳思想的广泛流布,男为阳、女为阴就成为传统性别观念的基调,男尊女卑也就成了合理的存在。在第叁部分的《(礼经)构建的性别等级制度》一章中,着重分析了《仪礼》中的《士冠礼》、《士婚礼》、《丧服》和《礼记》中的《内则》一篇所表达的性别等级与妇女观念。本文认为,冠礼赋予男性社会性成人的地位,而笄礼却剥夺了女性社会性成人的权力;婚姻是构建“合两姓之好”的媒介,但却是通过控制女性的身体和意识来实现的;丧服制度排斥母系亲属关系,提高父权和夫权,贬抑母权和妻权;《礼记·内则》强调妇对舅姑的柔顺和夫妻之间男女有别的身份。这些礼制虽然表现出了男尊女卑的差别,但对妇女的控制并不是很严,主要限于许嫁以后,其目的是确保丈夫家族血缘的纯洁。成书于战国至秦汉时代的《礼记》,其妇女观与先秦礼仪有很大的不同,阳唱阴和、男主女从、夫死不嫁、从一而终成为婚礼的主题,女性的服丧原则——叁从——成为女性的道德规范,叁从中的从夫成为汉代礼学家重点强调的内容,妇事舅姑并顺于舅姑变成了妻事夫顺于夫,夫权超越了族权。在第四部分的《<诗经>中的传统女性观》一章中,着重分析了淑女形象从《诗经》本义到《毛传郑笺》的变化,并分析了《诗经》时代的女性观和毛郑对妇女的定位。本文认为在《诗经》本义中,淑女是具有君子之德的女性形象,她知礼守义、精通女工,虽然矜持而不失温柔多情,虽然温良恭淑而不失活泼开朗。由于宗法制度的需要,人们不仅期待淑女相貌美丽,勤劳能干,也期待她们高大健美,具有多生多育的能力。但是在《毛传郑笺》中,淑女的形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温柔可爱的少女一变而为贤良内敛的后妃,其貌不求美,其德必求佳。她们不但持礼知义、非礼不行不言,而且贞专守一、宽容不妒,一心一意为君子着想,全心全意为丈夫服务,精神与意念完全系于丈夫身上,变得拘谨呆板而缺乏个性。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的总结,首先总结了西周春秋礼乐时代和战国两汉时代儒家的妇女观的具体内容,并且指出了其中的不同点。其次,从社会结构变迁和主流思想文化的演变分析了造成妇女观变化的两个基本原因。在最后的余论里,针对现实社会依然流行的不利于女性的传统观念,本文指出,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改变文化体系中单一性别(男性的)标准,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两性平等的有效途径。

高兵[4]2004年在《周代婚姻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主要是研究周代婚姻制度和婚姻礼仪的内容与特点,探讨其形成、发展、变化的原因;分析周代的婚姻制度与社会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概述婚姻伦理观念的特点。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在追溯商代婚制的基础上,主要探讨西周时期的同姓不婚制度,周王室嫡庶妻等级婚制的发育程度,以及西周时期的媵婚制度。商王室已妻分嫡庶,但因未形成宗法制,故其嫡庶妻婚制不具有嫡长子继承王位,余子分封的功能。商王室在一定程度上还实行族内婚制。《诗经》和金文的内容反映出先周经历过由母系婚制向父系婚制的转变,周人不避与异性亲属通婚的主要原因是,母方交表婚有较强的隐蔽性及保证本族的婚配资源。周王朝建立前的嫡庶妻等级婚制亦无嫡长子继承王位和余子分封的功能。周初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和余子分封制,从而使周王室及诸侯公室嫡庶妻等级婚制的功能得到了发展。从50余例西周媵器铭文得知,西周时期作器者分别以七种名义为出嫁女作媵器。列国间以两国通婚为主。第二章主要探讨春秋时期婚姻形态的特点,婚姻制度,婚姻礼仪及其特征。春秋时期君权对异辈婚的形成具有强烈的干预作用;政治联姻随客观形势和主观需要的变化而变化;春秋时期原始婚俗尚存,但出现了贞女烈妇,强调男女有别,以及谴责惩治婚外性关系等社会观象。春秋时期的社会矛盾及其特点导致了“流亡婚姻”的出现;由晋国君臣率先实行的华戎通婚是春秋时期民族融合的产物。春秋时期的媵婚制度是西周媵婚制度的继续与发展,诸侯媵婚制最为盛行,出现了数国联姻的政治同盟。媵婚制最本质的特点,一是陪嫁性质;二是等级性。春秋时期的婚姻礼仪主要在贵族阶层中使用,主要内容有成婚、纳币、亲迎、叁月庙见等,其主要特征是等级性。<WP=232>第叁章,主要探讨春秋时期齐、楚两国的婚姻制度,婚姻礼仪等以及春秋时期的婚姻伦理观念。齐国婚制,主要对所谓“血缘婚”、“巫儿婚俗”等内容进行考辩, 并概述齐国实行的周文化的婚姻礼制。楚国婚制与中原国家不同处是:楚王虽然妻分嫡庶,但往往不是由嫡庶妻产生嫡庶子,而且在确立嫡庶妻名分后很长时间不立太子。春秋时期的婚姻伦理观念是,一方面出现了贞节观念,另一方面妇女改嫁较自由,庶民中由恋爱择偶成婚的较多。择偶注重门当户对,重子嗣,重英武有勇力。孔子主张情感婚姻,其择偶标准具有多重性,但鄙视妇女。第四章,主要探讨战国时期婚姻形态的特点,秦国、中山国婚姻制度以及战国时期的婚姻伦理观念。战国婚姻形态的特点是:社会制度的变化导致了嫡庶妻等级婚制的变化和媵婚制的消失;聘娶婚逐渐普遍;以“七出”为内容的离婚礼规的出现。秦国嫡庶妻等级婚制的特点是,宗法制不严格导致其嫡庶妻等级不严格和太后生活淫乱。庶民婚制特点是,一夫一妻等级婚制一般只能产生中、小型家庭而不能产生东方国家的大家庭。婚姻伦理的特点是重功利,轻伦理。中山国婚制特点是,王室贵族受华夏族影响而实行嫡庶妻婚制;中山妇女“游徙而嫁”的婚俗是因游牧民族的习性和逐水草而迁徙的生产、生活方式所致。战国时期以孟、荀为代表的儒家的婚姻伦理观念有较大的影响,主要是“有后”、“传宗接代”的婚姻观、聘娶婚姻观和夫尊妻卑的婚姻观。儒、法、管、墨诸家婚姻伦理观念的共同特点是都提倡“男女有别”。

孙芳辉[5]2006年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文中提出《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具有很高的文学和史学价值。《诗经》展现了距今叁千年至两千五百年间的上古社会生活画卷。为我们认识那个时代,研究那段历史提供了丰富而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诗经》对当时的女性生活透露了不少细节,这对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的女性世界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本文即以《诗经》内容为蓝本,综合先秦典籍,辅以社会学、民俗学、民族学的知识,采用考据法、史料互证的方法,对诗经所反映的女性生活进行一次较为系统的研究。本文分叁个大的方面探讨女性的物质、精神和婚姻世界,系统地介绍了女性的生产以及恋爱、婚姻和精神生活,全面分析了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以及女性对于这些要求所做出的反映。 通过论文的协作与研究,笔者认为: (1)周代是中国古代女性性别角色发生转变的一个重要时期。本文的研究对于理解周代以后的女性世界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2)女性解放并不能一蹴而就,而是有着一个缓慢变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探索的前提,就是对已知的历史进行科学系统的解读。《诗经》所展现的女性世界,虽则丰富多彩地再现了历史,但它仅仅只是女性发展历史的一个侧面和局部。研究和解读整个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历史,才能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由此而言,本文只是抛砖引玉,希望有更多优秀的学者投身这一课题,为女性的真正解放和两性社会的永久和谐提供足够的史学依据。

韩英超[6]2010年在《西周前期贵族妇女地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殷周之际,是中国历史上政治与文化一大变革时期。西周前期正处在这样一个转型时期,无法规避地进入到社会的过渡阶段。然而,我们注意到,这一时期虽然对殷商时期规章制度在进行变革,但是也保留了许多对殷商时期的因袭,并为后代礼法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样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对西周前期的贵族妇女地位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先秦文献中,对西周前期贵族妇女地位多有掩饰,认为她们是服侍周王的宫廷角色。然而,通过更深入地研究表明,她们积极地参与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祭祀等,这与传统观点截然相反。因此,本文试从王室、公室及其他贵族妇女诸方面进行探讨,运用大量金文资料、辅以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在前辈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这一时期的贵族妇女地位加以分析探讨。论文主要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对西周前期贵族妇女地位的研究成果、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方面进行综述。第二部分:王室妇女地位。通过研究周王后妃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活动范围,包括军事、政治、经济、祭祀、燕飨及婚姻等方面,可以看出她们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占有重要的地位,以揭示她们在社会生活中的真实情况。特别是王后能赏赐臣下土地,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西周前期显示了她们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折射出她们崇高的社会地位。第叁部分:公室及其他贵族妇女。通过研究公室及其他贵族妇女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活动范围,包括政治、经济、祭祀及婚姻等方面,揭示她们在国家社会中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在西周宗法制度确立,“男权至上”观念形成的西周前期,这些贵族妇女受到周王的赏赐方面,凸显贵族妇女的社会地位。第四部分:结语。对西周前期的贵族妇女地位进行总体概括,笔者认为西周前期贵族妇女拥有非常显赫的社会地位。

郑民令[7]2013年在《《诗经》家庭伦理诗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也是一部上古社会的百科全书,它全面地反映了《诗经》时代也即周代社会的人间百态。《诗经》中有许多涉及到家庭伦理关系的诗歌,体现了周代社会的家庭伦理观念,可以把这些诗歌统称为家庭伦理诗。家庭伦理关系必然内在地包涵了男女关系,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诗经》家庭伦理诗也可据此大致分为反映男女关系的家庭伦理诗、反映夫妻关系的家庭伦理诗、反映亲子关系的家庭伦理诗以及反映兄弟姐妹关系的家庭伦理诗四类,本文依据《诗经》文本,结合周代相关历史资料,对这四类关系的具体表现进行详细解读,并分析出其背后蕴含的家庭伦理观念。《诗经》家庭伦理诗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家庭伦理观念,这些家庭伦理观念大致包括:在家庭生活中强化男权、父权、夫权;在男女关系上强调男尊女卑;在夫妻关系上倡导夫妻和睦、相亲相敬;在亲子关系上倡导父慈子孝、亲子和谐;在兄弟姐妹关系上倡导兄友弟恭、兄弟姐妹亲和等。《诗经》家庭伦理诗广泛而深刻地反映了《诗经》时代的家庭伦理关系及观念,展现出了周代的宗法制度与礼乐文明,也折射出了周代的社会变革,对后世家庭伦理观念的形成和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孝经》是儒家有关孝道理论的集大成之作,也是我国第一部系统阐述伦理道德思想的专着。《孝经》十八章中有十章引用了《诗经》中的文句,于此可见《诗经》对《孝经》的直接影响;《诗经》对《孝经》的深刻影响主要表现在《孝经》中的理念许多都是从《诗经》家庭伦理观念发展而来,《孝经》所阐发的孝道思想深刻地打上了《诗经》家庭伦理观念的烙印;尤其是《孝经》极力弘扬孝治思想,倡导由小家至国家,移孝为忠,孝治天下,也是与《诗经》中的理念一脉相承的。

高林如[8]2013年在《《诗经》婚姻诗与周代婚礼婚俗文化》文中研究表明《诗经》是中国诗歌的源头,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因其杰出的艺术成就,也因为其反映了周代社会面貌和人民的思想感情。《诗经》中的婚姻诗反映出的周代婚礼婚俗文化,大至婚姻形态、婚姻制度,再到婚礼婚俗具体礼仪,甚至于某一名物的文化内涵,可谓是异彩纷呈。婚礼因其在昏时举行而得名,起源于周代以前。周礼所规定的婚姻“六礼”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经研究发现,《诗经》时代,“六礼”已通行于贵族及平民阶层。婚姻仪式于贵族称为婚礼,于平民称为婚俗,婚礼与婚俗虽于繁简程度上有所差异,但由于二者在实际生活中关系紧密,又因春秋时期为社会大变革时期,礼崩乐坏,社会流动性大,二者关系应较其他时期更为复杂。《诗经》中虽多有描写亲迎场面的篇章,却未见用乐。此外,《诗经》中尚有贺婚诗叁首,可以看出,此时婚礼虽不举乐但相祝贺。《诗经》中的婚姻诗首开中国爱情主题诗歌诗旨多义性的先河,其诗旨比其他诗歌更为含混,解诗分歧也更大。我们只能依据当前较好的《诗经》注本对其进行划分。可以看出,40首婚姻诗不仅覆盖地域较广,反映的周代婚礼婚俗也多种多样。从《周南·关雎》、《周南·汉广》等诗篇可以看出周代适龄男女要受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约束,但超过一定年龄的大龄男女,不论贵族还是平民,便可以自由择偶。研究还发现,政治对贵族婚姻的影响在《诗经》时代已肇其端。在婚姻过程中最重要者莫过于结婚,而《诗经》反映出的结婚季节以及适婚年龄等皆是学者们争论比较多的问题。仲春时节是农耕之始,农人于此时开始一年的野外田间劳作,再加上国外相关材料及出土文物的参证,可以得出,仲春应为婚姻正时。周代社会动乱,统治阶级为了富国强兵,为了早日定下继承人,规定男子结婚年龄不得超过叁十,女子不过二十,若有大龄单身男女,官方还有掌媒一职负责组织他们聚会和合。《诗经》中的弃妇诗,是让人觉得颇为沉重的部分。经过研究发现,《诗经》中妇人被弃的原因除弃妇年老色衰以及男子喜新厌旧之外,尚有无子,但《诗经》时代“七出”的婚制尚未产生,无子见弃与当时的生殖崇拜以及男尊女卑的社会观念有关,盖此时“七出”观念已萌芽。春秋时期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社会动荡与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再加上远古时代婚俗的遗留,必然会导致婚姻形态的多样化。研究发现,此时存在媵妾制、“烝”、“报”等婚制、专偶婚以及群婚等多种婚制。《召南·鹊巢》、《邶风·泉水》、《卫风·硕人》、《大雅·韩奕》4篇所反映出的媵妾制是《诗经》时代的主要婚姻制度,媵妾制就是娣(妹)随姊嫁,侄(侄女)随姑嫁,姊妹姑侄共事一夫的婚姻制度。若为两国联姻,则媵不仅有本国同姓女陪嫁,还可以由别国配送,所以媵有同姓和不同姓两种。从这些诗篇还可以看出,媵妾制为贵族婚礼所独有之制,陪嫁的不仅有女子还有男子,且侄娣数量极多。《诗经》中还表现出了众多婚恋隐语,而以“鱼”及“束薪”较为多见。《周南·汝坟》、《召南·何彼秾矣》、《邶风·新台》等12首诗篇反映了“鱼”为《诗经》时代的婚恋隐语,此源于鱼的多产、初民的卵生意识、当时尚鱼的风俗以及农人创作方式。而《周南·汉广》、《郑风·扬之水》、《王风·扬之水》等7篇诗歌则体现了用来照明的“束薪”亦为此时的婚恋隐语。

马国妮[9]2013年在《简论《诗经》中的女性思想》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诗经》不仅是一部传承千古的经典文学着作,同时也是一部承载周代历史信息的珍贵资料。《诗经》中的女性人物众多,多姿多彩的女性形象丰富了《诗经》的人物画廊,异彩纷呈的女性世界深刻了《诗经》的思想内涵。从女性形象的解读,感情生活的聆听以及社会地位的分析叁方面入手研究《诗经》中的女性思想,不仅可以了解那个时代女性的生活状况,还可以帮助我们领略《诗经》时代女性独特的精神气质与人格魅力。本文主要以解读《诗经》文本为基础,结合相关的文献典籍,从个人、家庭、社会叁个方位洞悉《诗经》时代的女性世界。本文主要分为叁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回顾了目前学术界对《诗经》女性研究的概况。指出对《诗经》中女性的探究尚需深入,且有广泛的研究空间,深感有进一步探究的必要。第二部分为本文的主体。共分为叁章。第一章主要通过对《诗经》中女性人物群像的梳理,直观的描绘了处在恋爱和婚姻阶段的女性整体形象,进而深入体味她们的情感生活和精神世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和把握女性的婚恋观。第二章,主要透过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意识形态对女性审美的评价和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职责要求,反映《诗经》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和女性家庭观。第叁章主要从社会经济、家庭生活和祭祀活动叁个方面评价了周代女性在当时的社会地位。第叁部分为结语,是对本文观点的概括总结,同时阐述了《诗经》时代的女性思想对现代女性的启发。

韩玫[10]2012年在《从《诗经》看周代婚姻礼俗》文中研究指明《诗经》中有关周代礼俗的诗历来为各代学者所重视,而婚姻礼俗作为周代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向我们展示了特定条件下的特定婚姻状态、形式及礼仪规范。本文拟从文学的视角,通过对《诗经》中涉及周代婚姻的85首诗的研究,把分散在各个诗歌中的同一礼俗进行总结归纳,并按其发生的先后顺序将其分为婚前,婚时,婚后之礼,勾勒出周代社会生活中人们婚姻的全景,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周代的婚姻礼俗制度已经具备了“六礼”的基本框架,且在婚姻的各个阶段都有比较详细的礼节要求。通过这些礼俗,笔者总结出当时先民已经形成了天命观、择偶观、生育观的婚俗观念。此外,本文对弃妇诗中“婚后无子”导致婚姻悲剧结局进行了论述,认为这才是弃妇被弃的最主要原因。通过本文的论述,力求真实反映当时的社会风貌,还原当时的婚姻礼俗状况。

参考文献:

[1]. 从《诗经·国风》看周代妇女的婚姻生活状况[J]. 吴玲玲.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

[2]. 从《诗经》看周代妇女的地位[D]. 杨准. 湖南师范大学. 2002

[3]. 《易》《礼》《诗》对妇女的定位[D]. 焦杰. 陕西师范大学. 2010

[4]. 周代婚姻制度研究[D]. 高兵. 吉林大学. 2004

[5].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D]. 孙芳辉. 辽宁师范大学. 2006

[6]. 西周前期贵族妇女地位研究[D]. 韩英超. 河北师范大学. 2010

[7]. 《诗经》家庭伦理诗研究[D]. 郑民令. 山东大学. 2013

[8]. 《诗经》婚姻诗与周代婚礼婚俗文化[D]. 高林如. 郑州大学. 2013

[9]. 简论《诗经》中的女性思想[D]. 马国妮. 鲁东大学. 2013

[10]. 从《诗经》看周代婚姻礼俗[D]. 韩玫. 西藏民族学院.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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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经》看周代妇女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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