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发展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_小城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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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涵义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指可以从农业部门抽走,而不至于影响农业总产量的那部分农业劳动人口,也就是超出种植一定数量的耕地所必需的劳动力数量的劳动人口供给量。这是广义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也称农业剩余劳动力。狭义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则是指农业剩余劳动力再扣除被农村其它产业吸收的劳动力而剩下的那部分劳动人口供给量。本文所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广义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2.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生的原因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一个国家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必然出现的社会经济现象。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既有一般性,又有其特殊性。概括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农业劳动力自然增长量大于转移量,沉淀在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渐趋增多,而农业资源却不断减少,农村劳动力被农业资源排挤出来,累积在农村而形成剩余劳动力。

(2)长期以来经济结构不合理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滞存。不合理的经济结构首先表现在,在农村内部只重视发展农业,尤其是种植业,在种植业内部又只重视发展粮食,人为地缩小了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的就业领域;其次,就城乡结构而言,城乡分割,户籍制度限制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再次,原有单一的公有制结构形成了明显的所有制结构刚性,封闭了可以大量吸收劳动力就业的个体私营经济领域;最后,低素质的农村劳动力供给结构也使很大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向非农产业转移。

(3)技术进步的转换作用。由于农业机械、技术和能源的大量采用,置换出了农业劳动力;而工业部门用工业合成方法生产出农产品代用品,替代了用土地栽培方法生产的农产品,又使一部分农村劳动力游离了出来。这些劳动力很难得到及时的转移,形成了积存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4)季节性剩余。农业生产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结合的过程,具有明显的劳动的周期性,出现分明的农忙和农闲季节,一到农闲季节,常有大量劳动力闲置形成剩余。在中国农村,每年农闲时间一般为3至4个月。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性

从劳动力的属性、劳动力的资源特点,以及劳动力转移对农产品成本、农村产业结构和对农村人口素质的影响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来源于多方面内在的需要和外在的现实压力。

(1)劳动力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属性决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必须转移。从生产者的属性看,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剩余,使其生产能力得不到发挥,边际生产率几乎为零,发挥不了生产者的职能。但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剩余劳动者不能不消费,就剩余劳动力的数量看,其消费是巨大的,长此以往,剩余劳动人口消费的压力会成为社会经济的沉重负担。

(2)从劳动力资源的特点看,剩余劳动力也应该转移。劳动力资源具有流失性特征,也就是劳动者在进入适龄期后,如果没有适当的生产资料和自然资源与之相结合,则该时期可供利用的劳动能力随时间的推移会自行消失,不再复存,这种不可逆的性质和不能恢复的后果要求人们必须珍惜现有的劳动力资源,及时加以利用。另一方面,劳动力资源的延续性特征决定了新增长的劳动力将源源不断地加入剩余劳动力的大军中,更增加了转移剩余劳动力的紧迫性。

(3)农村劳动力剩余使农业产品成本居高不下。剩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引起对农业技术投入的排斥,而农业技术落后使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每单位农产品的边际投入递增,如果劳动成本不降低,则只能由价格上升来抵消报酬递减。而且过多的农业劳动力剩余人口也促使农业成本提高,在农业劳动力日趋增加而土地日益减少的情况下,单位土地生产要容纳的农业劳动力增加,意味着农业生产的活劳动成本从单位土地投入劳动的数量上讲是上升的,同时,农业人口增加,家庭生活费用也增加,传导给农业劳动力成本,同样促使农业活劳动成本上升。这些原因都促使农产品成本的提高。

(4)没有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的规模经营、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都无法实现。首先,中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小,分散的土地上滞存着大量剩余劳动力,而土地的分散经营,又制约着土地的集中使用,只有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才能让出一部分农业自然资源,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其次,在农业劳动力剩余的条件下,人们不可能广泛应用农业机械,农业现代化是以农业劳动力转移为前提的。再次,没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可能形成新的农村产业,农村就无法摆脱产业单一化的局面,向多种产业发展。

(5)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如果剩余劳动力不转移,长期禁锢在狭窄的地域范围里,对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接受会比较缓慢,甚至加以抵制;由于没有择业竞争,又会抑制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的愿望和积极性。因此,剩余劳动力的滞存会使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素质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如果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城镇或乡镇企业转移,可以使他们接受工业文明和城镇社会的熏陶,择业的竞争会使他们努力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实际上便潜移默化地提高了人口素质。

4.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国际比较和借鉴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面临的共同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全球性历史进程。在发达国家,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进程后,目前大都完成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史任务;而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却呈现出较大的非均衡特征,其中韩国、中国台湾省都是成功的范例,而印度和中国大陆则进展比较缓慢。尤其是中国大陆,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一直比较大,说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滞后的。

纵观世界各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历史,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有益的启示: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具有明显的长期性和阶段性。就长期性而言,如果将农业劳动力份额从75%下降至10%看作基本完成转移,那么英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长达4个世纪,始于15世纪末,一直到19世纪中叶;美国从19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大约用了一个半世纪的时间;即使转移速度最快的日本也用了近一个世纪时间,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末。就其阶段性而言,可以把各国劳动力转移划分为四个阶段。在停滞阶段,由于农业生产率水平低,转移异常缓慢,大部分保持在75%以上;启动阶段,其份额大都由75%下降至55%;加速阶段则由55%迅速降至10%;而当农业劳动力份额降到10%以下的水平,则进入稳定的缓慢的转移阶段。

(2)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劳动力转移的基本动因和前提条件。农业发展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上,农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剩余产品,释放更多的劳动力。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达到很高水平,则务农劳动力比重降至很低水平,英国之所以率先启动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历史进程,与农业革命和农业生产率在当时为最高有密切联系;美国19世纪的农业大发展,也是转移劳动力的关键原因之一;日本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顺利启动及50年代后农业劳动力向加速转移阶段的过渡也离不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较也证明了这一点。台湾在经济发展初期确立了优先发展农业的战略,促进了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为农业劳动力快速转移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印度则相反,长期忽视农业,农业相对于人口的增长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使得转移速度异常缓慢。

(3)资本形成能力制约农业劳动力的快速转移,显然与其农业部门所发挥的资本积累功能和很高的内部储蓄率有密切关系。韩国农业劳动力的快速转移,也与其较高的资本形成能力有关,不过韩国农业的资本积累功能有限,内部储蓄率很低,较高的资本形成能力是依靠大量利用外资来实现的,在积极利用外资,弥补国内资本积累能力不足方面,韩国模式有其可借鉴之处。

(4)工业化战略的选择对农业劳动力转移至关重要。农业劳动力转移是工业化的产物,工业化战略的不同选择,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台湾和韩国的农业劳动力快速转移的关键都在于:工业化初期实施了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核心的面向出口的工业化战略;而巴西直接由劳动密集型产品的进口替代阶段,进入了资本密集型重化工业产品的进口替代阶段,虽然后来也经历了资本密集型工业品出口的显著扩大,并没有获得像台湾和韩国那样的转移速度;印度由于工业化的发展直接起步于资本密集型重化工业的进口替代,严重影响了工业部门对劳动力的吸收,从而导致就业结构呈凝固状态。

二、乡镇企业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的地位与作用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所面对的共同难题。相比之下,由于背负着巨大的人口压力,中国在这方面的处境要严峻而复杂得多。截止到1994年,中国人口总数为12亿,其中农村总人口为8.55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1.38%。这一人口规模对全社会形成了很大的就业压力,更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难度。

1.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测算

中国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剩余劳动力人数究竟为多少,由于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不同,有多种不同的测算结果。

第一种测算方法是按照寇尔的人口学说所作的推算。寇尔认为,到2020年中国的农业人口将达12亿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如果中国在2020年前后步入工业化成熟阶段,对照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人口变化情况,可以判定,在2020年以前中国的人口增长态势基本符合寇尔人口转变的现代阶段特征。按此标准计算,考虑随着农业综合开发的展开和多种经营的拓宽的因素,在今后的20多年里,中国林、牧、渔业等部门的农业劳动力也只达到1个亿左右(年均增长3.22%)。整个大农业也只容纳2.5亿劳动力,依据人口与劳动力的比例推算,大农业也只能容纳4亿农业人口,有8亿左右的农业人口要转移出大农业。(注:李国虎、刘颖慧:《关于顺利实现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战略研究》,载《迈向21世纪的中国农业》(蒋和平等编),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第二种测算方法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在苏南调查研究后得出的结论进行换算。费孝通先生认为,每个劳动力耕作0.66-1.0公顷耕地时收入可超过务工收入,这样,我国14.3亿亩耗地只能容纳1-1.5亿个劳动力。即使不考虑农业劳动力的耕作能力由于技术进步而有所提高,仍按解放初期农村人均耕地6亩左右的标准计算,现在仍只需2.5亿个劳动力。但1995年中国乡村劳动力为4.47亿,不管用什么标准计算,剩余劳动力都将超过2亿。(注:李国虎、刘颖慧:《关于顺利实现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战略研究》,载《迈向21世纪的中国农业》(蒋和平等编),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

第三种是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测算方法。该中心对8个省区进行了定点调查,以1989年劳动力平均剩余率为40%计算,加权得出1995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为2.99亿人。

上述三种测算方法得出的数据有所差异。相对而言,第二种测算方法比较保守。然而,即便是这一保守的数字,也已经超过世界上98%的国家的人口,几乎是日本全国总人口的2倍、德的3倍、英国的4倍。因此,如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寻找适当的出路,同时又不至于加重全社会的就业压力,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是中国必须正视的重大现实问题。

2.乡镇企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

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是通过向城市流动实现转移的。但是在中国,这种转移模式是行不通的。因为中国城市也正在面临日益加重的人口压力,譬如沿海12个省市占有全国14%的土地面积,集中了50%的特大城市和53%的大城市,总人口占全国41%(注:吕世平、丁虹:《略论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载《江西社会科学》,1997(4)。)。这种状况显然加剧了中国城市基础设施资源的稀缺程度,直接排斥了更多的人口去享用。同时大城市的生存成本也大大高于小城镇和农村,多数农民受到自身素质等方面的限制也难以在城市获得稳定而满意的收入。不仅如此,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从国有企业中排出的富余人员数量会逐渐增多,劳动力就业压力比任何时候都大,外地民工原有的部分就业岗位被这些下岗职工所取代,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余地逐渐减小。在这种情况下,乡镇企业和中小城镇就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场所。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以区域等级、加工制造程度和产业门类为坐标,设计了一个简单的三维示意图(见图1)。图中表明,在三个不同的序列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按照这样的次序进行的:按区域等级:乡镇→中小城市、县城→(特)大城市;按产业门类:农业→加工制造业→第三产业;按加工制造程度:初级产品→精细制成品→高新技术产品。

乡镇企业发展到今天,其产业门类已覆盖了农业、制造业、建筑业以及交通运输、商业、饮食等第三产业;其加工制造程度虽集中在初级产品和精细制成品上,但也有不少乡镇企业已跻身高新技术产业部门。不过总的看来,目前从事加工初级产品和精细制成品生产的乡镇企业仍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力量,这部分乡镇企业占中国乡镇企业总数的绝大部分。

根据中国农业部门提供的数据,乡镇企业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起直接的作用。截止到1996年,乡镇企业的职工人数已达到1.35亿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8%(注:《人民日报》,1997-07-04。),几乎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半。

3.小城镇的兴起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乡镇企业不仅直接吸收了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且由于乡镇企业集中连片的发展,形成了一批批非农产业区,从而促进了农村小城镇的建设。小城镇的发展又吸收了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也就是说,乡镇企业还以间接的途径吸收了另外一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是通过小城镇的发展实现的。

城镇是城市工业和工商服务业发展的物质载体,更是承载农村人口就业转移和居住的基本空间。有了城镇的出现和扩大,才有人口的迁移和人口城镇化的可能,而人口向城镇的汇集,又必须具备一定的向心力,同时城镇的出现和规模的扩大可能又会衍生出新的城镇和城市群,使一部分原农村地域空间被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乡镇企业起到了主导性的作用。

因此可以认为,农村城镇化是农村人口伴随生产要素或产业集聚向城镇集中的过程。这种集中主要是通过进入新城镇来完成,农村城镇化实际上就是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转移,更是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种转移包括了两个层次:一是农业劳动力从传统农业(种植业)向大农业其他部门转移;二是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在这里,借助乡镇企业的发展而兴起的城镇催化出了新兴的城市型工业、交通运输、旅游、商业、餐饮甚至金融等服务性行业,提供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使得这两个层次的转移成为可能。

来自中国官方的统计数据证实了这一结论。1990年,全国建制镇的个数为11392个,到1994年发展到16433个,全部小城镇同期从1万多个发展到5万多个,小城镇人口已占到全国农村人口的15%左右。在城镇每年新就业人数中,来自农村劳动力的人数每年都在150万左右,1993年和1994年,这一数字更达到185万人和195万人。

三、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

1.制约乡镇企业进一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若干因素

乡镇企业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继续依靠乡镇企业来解决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是经过10多年实践摸索出来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既定的路径选择。

但是,乡镇企业职工人数经过80年代的高速增长,现吸收新增劳动力的速度已经明显放缓。虽然1992年新的市场经济改革再次给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但其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方面没有明显的提高。实证研究对这种趋势给予了证实,1984-1988年乡镇企业平均每年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1260万人,而1989-1992年间,平均每年只吸收260万人,下降了约80%;农村非农产业产值每增长1%,相应的就业增长率在1978-1984年为0.65%,1985-1992年下降至0.39%,同期农村工业产值的就业弹性由0.57下降至0.24;1978-1984年间,乡村两级企业每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提供的就业机会为3.35人,而1985-1993年平均只有0.22人。造成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1)资本形成能力不足,资金严重短缺。研究表明,乡镇企业自身积累能力差,一些乡镇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不再将资本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用于挥霍性消费、内部成员高福利等。此外,国家贷款倾斜度不足,乡镇企业贷款在全国贷款总额中所占比重过小。目前,乡镇企业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已经呈“三分天下”的态势,部分省市甚至已经达“半壁江山”,但是这种局面并未在贷款上得到相应的体现。根据金融部门提供的数据,1994年中国农业银行向乡镇企业贷款的总规模为158亿元,仅占国家信贷规模的2.2%;1995年为160亿元,即使加上信用社和其他银行对乡镇企业的贷款,该年度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中的比重也只有8%左右。这种不合理的贷款倾斜和麦金农教授的分析是相吻合的。由此而加剧的乡镇企业资金短缺制约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创造,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布局分散,产业结构不合理。目前全国80%以上的乡镇企业分布在自然村中,分布在县城以上的不足1%。分散的布局不仅意味着乡镇企业存在严重的内部不经济,制约了乡镇企业资源集聚和对外能量辐射的功能的发挥,同时意味着投入的分散以及资源和信息的分散利用,各投资主体都只在自己的投资能力和资源限度内兴办企业。由于各农村社区的资源条件常常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这就决定了乡镇企业投资方向的相似性,表现为各社区乡镇企业同时选择那些投资少、见效快的加工业项目,形成工业孤军深入的雷同的产业结构。乡镇企业狭小的规模和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排斥了劳动力和人口的进一步集聚,更不能对发展第三产业形成足够的需求拉动,乡镇企业的工业偏重的产业结构也很难迅速调整。1978年,全国乡镇企业产值中工业份额为78.1%,到了1994年才下降到75.9%,可见其结构调整之缓慢,同时也隐含着第三产业发展不足的事实。1992年乡镇企业中交通运输、商业等服务业产值份额才占到13%,然而这一份额却吸收了将近1/4的乡镇企业劳动力(注:王钊:《略论乡镇企业布局结构对农村城镇化的制约影响》,载《迈向21世纪的中国农业》(蒋和平等编),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这充分说明了发展第三产业对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着巨大的潜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而现有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对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劳动力形成了相当的制约。这种产业发展的格局不仅直接限制了乡镇企业发挥吸收剩余劳动力的功能,减缓农村人口非农化和城镇化进程,而且还会反过来制约生产要素的合理集中,刚化企业布局的分散性。

(3)剩余劳动力素质有待提高。在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由于缺乏内在的动力和外界的压力,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长期低下,这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形成了矛盾。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初期,这一矛盾还不突出,大量低水平的劳动力尚可为乡镇企业所吸收。而当乡镇企业进行第二次创业时,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要求有较高素质的劳动力与其相适应。而与此同时,乡镇企业自身还会排放出一部分剩余劳动力。所有这一切,都与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的质和量的现实发生尖锐的矛盾。

我们认为,上述制约因素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适当的制度创新得以克服,乡镇企业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空间依然是广阔的。

2.调整产业与地区结构分布,推动乡镇企业发展

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因资金、技术等资源的限制,主要是根据短期效益来选择投资领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在同一市场空间的平等竞争,必将使资金、技术上先天不足的乡镇企业处于不利的地位,这很容易导致乡镇企业结构性动态萎缩。并且,城乡结构雷同,加剧了整个国民经济原有的结构性矛盾。

与城市工业结构的趋同,反映了乡镇企业的产业选择与农业之间缺乏紧密的产业关联,表现在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特别是为农业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第三产业发展不足。服务业发展不足,与农业关联不紧,使乡镇企业无法发挥对农业的连带效应,也失去了带动农业增长并利用其资源优势的可能性。

对于绝大多数乡镇企业来说,其立足点是在农村,农业是其母体产业。农村能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大量具有相对价格优势的各种要素,特别是丰富的低廉的劳动力。脱离了农业和农村,乡镇企业几乎毫无优势可言。

因此,调整乡镇企业的产业发展方向,强化与农业的产业联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资源优势,应是乡镇企业未来产业结构变化的重点。乡镇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应改变过去局限于一般加工工业领域的态势,而把涉农产业作为自己主要的发展方向,逐步与农业融为一体,中西部后发的乡镇企业更应如此。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业转移。这里所说的涉农产业除了一部分是第一产业即直接经营农林牧副渔以外,主要是与农业紧密相关的第二、第三产业,特别是直接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第三产业。进入这部分产业领域的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将是巨大的。

从宏观上,中国区域经济具有明显的东部与西部发展不平衡的特征,乡镇企业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缩影,因而也同样存在着严重的东西不平衡。以1993年的数据为例,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29022亿元,但整个西部地区乡镇企业总产值却不足全国的1/10,仅相当于东部乡镇企业较发达的一个省的乡镇企业产值。在西部地区,约87%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因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的限制,大量劳动力处于低效的劳动状态,就业于乡镇企业的农民在农村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不及全国水平的一半。而在东部地区,乡镇企业职工队伍已逐步成为农村劳动力的主体,在一些农村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乡镇企业职工已占农村劳动力75%以上(注:彭心安:《东西部乡镇企业发展差距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载《贵州社会科学》,1996(6)。)。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中西部地区对于解决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更为迫切,而政府在政策导向上也有意识地扶持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农村的开发和发展。只有坚持这一政策才可能有效推动中国工业化进程,妥善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作为一种政策支持,国务院于1995年批准了《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落工程》的方案,促进了乡镇企业的东西部合作,已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两年来,各地共签订东西合作协议项目近3万个,协议引进资金350亿元,协议总投资700亿元。1996年,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工业增加值分别比1995年增长18.7%和30.1%,均高出东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增长。并且农村剩余劳动力也得到大量转移,到1996年底,通过东西合作已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约200万人。(注:《人民日报》,1997-04-18。)

3.促进农村小城镇集聚规模化,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增长中心

在推进农村地区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乡镇企业发展与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近20年来,中国农村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基础上,推动了小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但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在东西部有明显的快慢之分。新增小城镇的主要部分都集中在东部,其中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长江三角洲、山东半岛、辽东半岛已成为我国小城镇最密集的地区。而其他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小城镇的建设却出现脱节现象,或者两者的发展都较为缓慢。

仔细分析其中的原因,不难看出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较慢的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都处于弱势,无法形成集聚效应,而乡镇企业不能集聚又不能引起小城镇的发展,如此形成恶性循环。在东部乡镇企业较发达地区,乡镇企业已形成相当的规模,人口逐渐向乡镇企业所处的城镇集中,同时分散的生产要素也随着人口而向城镇集中,使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建设获得进一步的投资推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发展反过来又能提供大量新的就业机会。

由于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可能全由现有的城市所吸纳。并且中国农民对土地仍有相当的依恋心理,这就需要发挥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点和生长点的作用,挖掘区域内部潜力,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同时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步发展。

但在中西部地区目前已不能单纯依靠乡镇企业的自然发展来促进小城镇的建设。应以东南沿海地区的大城市为中心,充分发挥其在科技、生产力和工业化等方面的龙头作用,向中西部地区城市输送科技、文化、信息、资金和先进的管理方式,给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注入活力,进而带动城市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再以中西部地区的城市为中继站,充分发挥其在城市网络中“承东启西”的作用,将东南沿海的科学、技术、文化向中西部地区辐射,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地广人稀、资源富庶的西部地区转移,形成适度的人口规模,促进西部地区建立一些充满现代气息的大城市,又发展起一大批中小城镇。而在这一过程中,承上启下的重担就落在乡镇企业的身上。

4.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式构想

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农业现代化、农村地区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都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在探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时候,必将将这些因素充分考虑在内。全国经济总体格局中,不同的经济区域和经济单元的资源禀赋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差异性的存在意味着互补性的存在,这种互补性是通过农村和城镇、城市之间的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所呈现的逆向流动关系来体现的。基于这种考虑,我们设计了两个模型,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地域转移模型,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产业转移模型,如图2、图3所示。

图2表明,①②③④表示科学技术、文化、信息、资金、管理资源的流向和辐射方向;⑤⑥⑦⑧表示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向;⑨⑩表示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人口和资源的集聚,从而推动了中小城镇的建设和农村经济中心的形成。在图3中,①表示乡镇企业的发展依托的是农村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又直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对农业的持持和其对传统农业部门的渗透,推进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也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释放出来。而转移的方向主要是:②表示中小城镇经济容量的扩大,城市型工业和其他围绕着为农业部门服务的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将成为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力量。③表示乡镇企业的发展,尤其是进入传统农业部门经营的乡镇企业吸纳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④表示乡镇企业的规模效应促使小城镇的兴起和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推动了城市型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对就业人口的需求,同时促进了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⑤表示乡镇企业发展的产业方向,其中应加强对大农业部门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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