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伦理文化与伊斯兰伦理文化的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伊斯兰论文,儒家论文,先秦论文,文化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1,B9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93(2006)06-0058-04
伦理文化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形成而萌生。“伦”是指人与人的关系,“理”通常指道理,准则。伦理文化属于文化系统中的深层建构,它以道德规范、善恶评价和理想信念展示着自身的传统,并通过潜在的方式推动或制约着社会文化的发展。世界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伦理文化。先秦儒家伦理文化与伊斯兰伦理文化均属于传统伦理道德。比较两种传统伦理文化,深入研究中国传统思想同进入中国的外来文化之间的碰撞和融合的关系,有助于我们构筑当代伦理文化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一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具有强烈的伦理价值取向的文化,其伦理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强烈地影响着传统社会心理。在传统中国文化中,中国的儒家思想始终占有最高地位,影响着人们的社会道德和伦理生活。周秦时期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文化特征形成发展的关键时期,以儒家伦理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也是在这一时期中逐步形成的,并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伊斯兰教不仅是一种宗教信仰,而且也是一种完整的社会制度和伦理道德体系。伊斯兰伦理文化包含人与安拉、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行为规范,“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兰教成为以律法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内容从宗教礼仪、社会伦理、政治模式、经济制度到法律规范,几乎蕴涵了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因此,伊斯兰教不仅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也是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1](P3)
中国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但是又能以宽容的心态接受各种宗教乃至不同文化。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伴随着大批穆斯林来华,优秀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也随之东传,并与中国传统文化互相渗透与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内涵丰富的中国伊斯兰文化。作为意识形态范畴的伊斯兰伦理文化与儒家伦理文化有众多一致,二者相互交融,成为中华文明中优秀思想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人们的宗教行为与现实生活中发挥重要影响。
处于核心地位的先秦儒家伦理文化与伊斯兰伦理文化均有漫长的延续历史,均属传统伦理道德,其伦理规范从本质上反映了人类生存、发展秩序的物质方面需求,具有超越时代的恒久意义。我国现阶段出现一定程度的道德素质下降,如果保留和吸收传统中的有生命力的因素并进行现代转换,对于社会道德文明建设及家庭、社会的稳定,重塑和提升人们的社会责任感、义务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
伦理是调整人与信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从文化类别来看,伊斯兰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属于两种不同质的文化,但在伦理行为规范道德等方面,却出现了惊人的相通,体现了不同文化关于人类基本问题思考的一致性和共通性。
第一,“仁爱”的家庭伦理文化。
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的细胞和最基本的组织,有其相应的规范和准则,起着指导和约束家庭成员的行为举止,协调家庭成员之间及家庭与亲族成员之间关系的重要作用。
先秦儒家主张家庭成员友爱相亲的家庭伦理学说。“亲亲是最根本的仁,爱则是仁的进一步延伸。”[2](P291)先秦儒家的“仁”的思想体现了强烈的重视天命的意识。孔子的“与命与仁”的思想是对周人的“以德配天”观念的继承,而孟子则将孔子的“仁”的观念的根源又回溯到天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3](P211)仁源于亲子之情,人伦是“天伦”,人的生命是由父母赋予的,所以孝顺父母就意味着顺从天命。
先秦儒家认为,对父母不仅要尽心奉养,还要尊敬父母。“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3](P14)“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4](P684)。荀子提出“请问为人子?曰:敬爱而致文。”[5](P251)因而,儒家最为强调的还是对父母要从心中敬爱,努力使父母得到安乐,体现了对父母的人格尊重。同时,孔子认为,入则孝,出则悌,孝悌是“仁之本”。[3](P2)所谓悌道,是协调家庭内部兄弟之间横向关系的伦理规范,在家庭内部尊敬兄长、友爱兄弟,使家庭稳定幸福。
而伊斯兰认为安拉是人类的创造者,供给者,父母是儿女的孕育者和抚养者,父母有着无私的爱。《古兰经》把孝敬双亲和崇拜真主相提并论,孝敬父母就是敬爱安拉。“你们崇拜真主,你们不要以物配主,当孝敬父母。”[6](第4卷)“你应当毕恭毕敬的服侍他俩,你应当说:‘我的主啊!求你怜悯他俩,就像我年幼时他俩养育我那样。’”[6](第17卷)因此,对父母尊敬、热爱、报答是每一个儿女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同时,《古兰经》重视正确处理亲友间相互关系,“你们……当尊重血亲。”[6](第4卷)善待亲属,和睦亲戚,在经济生活方面,也应相互周济。
总之,先秦儒家的孝悌思想和伊斯兰的敬老爱亲思想,体现了人伦亲情和人文关怀。故提倡仁爱、孝道,在家庭内部以优良的道德品质体现和谐与团结,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凝聚力、协调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仍是宝贵的道德力量和资源。
第二,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伦理文化。
“仁”是儒学的核心,“仁者爱人”是孔子仁学的基本精神。先秦儒家“仁”的内涵十分宽泛,先秦儒家的仁爱思想提出一种由亲子之情扩展成的普世之爱。“仁”的核心就是人与人之间要有同情心,懂得关爱他人和友爱相处。“爱人”的基本内容包括“恭、宽、信、敏、惠”。伊斯兰的仁爱互助既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也是一项伦理道德原则。《古兰经》和“圣训”中明确主张用仁爱处理人际关系,提倡人们彼此要同情、友爱、互助。这样,先秦儒家和伊斯兰教都确定了调整人与人之间横向伦理关系的社会伦理文化。
其一,关爱他人。
孔子在处理人际关系上提倡温、良、恭、俭、让,认为“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3](P125)孟子则继承了孔子的这种伦理观念,认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7](P178)由此建立起将人与人之间亲善和睦的关系。儒家的社会伦理主张人们不仅尊重、爱护、奉养自己的老人,抚养孩子,而且要把别人的老人、孩子当作自己的老人、孩子一样的爱护、奉养和抚养。孔子说他愿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3](P52)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7](P16),要求人们“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4](P287)
伊斯兰认为人都是真主造化的,应互助互爱。人们要以仁爱之心对待邻居、亲戚、客人、孤儿、乞丐、寡妇、奴仆,同情和救助弱者,“并将所爱的财产施济亲戚、孤儿、贫民、旅客、乞丐和赎取奴隶。”[6](第2卷),“不能把自己所爱的物给予同胞的人,永不算是穆斯林。”[8]“不慈爱人者,就得不到别人的慈爱。”“不慈爱人者,得不到安拉的慈爱。”[9](P20)
其二,克己守正。
关心爱护他人、为他人做好事、视人如己等,都是先秦儒家和伊斯兰教关于人之爱的共同特征。先秦儒家主张“克己复礼为仁”,是说人要克制自己的利欲之心,为人处事要奉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行为准则,每个人在生活中应不计个人得失,让字当头,宽厚待人,和谐相处。孔子认为“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3](P166),孟子也特别强调说:“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7](P167)“爱人”体现为人与人之间的诚恳、谦和、宽容的良好品德。
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守正、正己、中正。伊斯兰教认为,守正是人类道德发展最有力的原因之一,人们要遵循安拉为世人规定的道路,走上正路。所谓正己,就是自正其身。中正意味着公正、端正、节制。《古兰经》第一章即宣称:“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全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报应日的主。我们只崇拜你,只求你佑助,求你引导我们上正路。”[6](第1卷)“安拉的确不喜爱过分的人”[6](第5卷)。伊斯兰敬畏安拉就是要防止损人害己的行为,以确定人与人、人与造物主之间的关系,经常保持一种敬诫心理,守正自洁,弃恶扬善,不仅可使人在后世得到巨大回赐和无限恩福,而且在今世会使人选择一条正确的解脱道路。
其三,诚实谨慎。
谦虚、诚实、谨慎是东方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建立人与人之间信任关系的基础。儒家认为人生最重要的是待人谨慎讲信用,用亲仁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孔子说:“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3](P5)“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3](P162)“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3](P21)
伊斯兰教要求人们谦虚谨慎,谦虚是发自内心的真诚态度,诚实是安拉对人的命令,是穆斯林信仰的要求。[10](P182)《古兰经》说:“至仁主的仆人是在大地上谦逊而行的”[6](第25卷),“信道的人们啊!你们要敬畏真主,要和诚实的人在一起。”[6](第9卷)先知穆罕默德也一贯倡导穆斯林要诚实守信,他说:“你们要坚持诚实的美德,因为诚实会引导你们走向正义,正义会指引你们步入乐园。”[11](P84)一个人具备诚实可信的美德,不仅可以在今世避免许多麻烦,而且由此“安拉喜悦他们,他们也喜悦他。这确是伟大的成功。”[6](第5卷)
其四,宽容大度。
宽容是世人所称道的美德。宽容、大度、忍耐、豁达、谅解,有利于人际关系的改善与和谐。孔子认为,在与人的交往方面,要宽恕待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3](P39)“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3](P1)“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3](P10)在一切问题上,要多责备自己,而少责备别人,“则远怨矣”[3](P165)。
伊斯兰教把宽容作为一种出世的原则加以应用。伊斯兰教认为宽容是人善良心灵的外在表现,是人生来就有的一种天性,是安拉对人的恩赐[10](P173)。因而,做人应该宽容大度,不要斤斤计较,耿耿于怀。“如果你们恕饶他们,原谅他们,赦宥他们,(真主就赦宥你们),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6](第64卷)“谁愿宽恕而且和解,安拉必报酬谁。”[6](第42卷)穆罕默德也常常教导人们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重别人,和睦友好地相处,“幸福不是多子多财,而是知识渊博,大度容人。”[12](P499)
第三,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自然生态伦理文化。
社会和谐既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先秦儒家和伊斯兰的仁爱思想都有博爱之意。儒家以孝敬父母为中心,将仁爱推之禽鱼鸟兽,主张“天人合一”,构建成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孟子进一步提出了“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7](P322)从维护人类自身生存、繁衍和发展出发,论证了自然界极其存在的价值意义,也显示了对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终极关怀。
伊斯兰的仁爱不仅体现在对真主、对人类的爱,还有对自然万物的博爱。伊斯兰伦理把动植物视为如人类一样的生命存在,认为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协调有序、和谐完美的生态系统,因而也应受到安拉的保护,施以仁爱。人们应把天地万物视,为人类的衣食父母、生命的源泉,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爱护自然界的万物,保护自然环境。《圣训》说:“对任何有生命的东西,仁慈都有报酬。”[13](P35)“见一物就是见真主,伤一物就是伤真主。”伊斯兰生态伦理文化有利于营造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人类与自然界的整体观念和生态意识,维护正常的生态环境。
先秦儒家伦理文化与伊斯兰伦理文化并非孤立的存在,在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后,二者相互作用,相通相融,共同促进民族和谐与团结,为积极营造一种和睦的社会关系、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
由于儒家伦理文化与伊斯兰教伦理传统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所以,既不应该把二者的相似性看成是完全的等同,也不应该把二者的差异看成是一种对立。随着社会的发展,相似与差异都能在文化的共存中找到根源,得到表现。
第一,伊斯兰伦理观是“认主独一”的宗教伦理观。
根据伊斯兰教产生的背景看,阿拉伯民族在信奉伊斯兰教前,连年征战不已,自从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后,用信仰的力量把阿拉伯民族联成了一体。伊斯兰认为,和谐运动的茫茫宇宙也有一个真正的主宰——安拉,自然界的一切存在物都顺从真主的安排,按真主指定的自然法则发展变化。因而,伊斯兰伦理道德要求穆斯林爱真主所爱,恶真主所恶。《古兰经》是判断是非善恶的唯一标准,“认主独一”的信仰不会改变。
第二,伊斯兰倡导无差等的爱,仁爱是平等的,是相互的。
孔子强调的是“爱有差等”,主张有次第的推己及人的“爱人”。而伊斯兰主张平等的爱和爱的回应。伊斯兰认为,真主创造了人类,并为人类制定了根本大法——《古兰经》,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人们共同履行“代治者’”的义务。
首先真主爱人,人也敬爱真主。伊斯兰认为,爱源于真主安拉,真主的爱是世界一切爱的基础,人类的爱是对真主的爱的回应。其次,伊斯兰教提出“穆斯林皆兄弟”的平等观念。先知穆罕默德强调;“信士皆兄弟。”[14](P84)伊斯兰平等观念渗透在人际关系、家庭生活、婚姻生活、财产继承乃至丧葬礼俗各个方面,成为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再次,伊斯兰提出人类不分种族、肤色都一律平等。在伊斯兰教看来,真主创造了人类,真主以公正慈爱对待所有的人,人的价值体现在为真主而进行的工作中,而不在于肤色和出身。“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也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白人不比黑人优越,黑人也不比白人优越;全人类就像真主护佑下的一个家庭。”[8](P189)只要非穆斯林不伤害穆斯林,穆斯林就应与他们友好相处。最后,伊斯兰认为,人来自同一个造物主,每个民族或个人都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应当互相疼爱和关怀。伊斯兰要求对贫穷的、无依靠的人和孤儿给予施舍与帮助,并且尊重他们的权利。
可见,“伊斯兰教的仁爱观是一种肯定人们合理利益基础上的多向对等的爱,这一观念契合了现代社会所亟须的爱的价值”[15](P92),有利于处理利益矛盾,增强自律意识,引导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
第三,伊斯兰极其重视关爱生命。
先秦儒家把自身的身体看作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是孝的表现。然而,伊斯兰认为,珍惜生命和人生,是一种智慧。真主创造了人类以及天地间的一切,生命来自真主,人的生命是宇宙间最宝贵的,自爱即善待自己,不善待自己的人不可能善待他人。因此,伊斯兰尽力维护人的生命权利,享受现实生活。“伊斯兰教重视人生,反对弃绝现实生活,反对出家修行,提倡自食其力,反对独身主义,反对不劳而食。”[14](P13)人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合理满足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正常需求。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轻视、放弃、毁灭生命,反对轻生和自杀行为,“不得真主的许可,任何人都不会死亡;真主已注定各人的寿限了。”[7](第3卷)任何自虐、自残、自杀行为均被教法视为大罪,将在火狱中受难。
伊斯兰的生命伦理使得人们打破视自爱为“禁区”的道德框框,把人从没有能力自爱、不会自爱、不敢自爱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使人们在工作中遇到失败和挫折时,不畏缩彷徨,悲观失望;在面对灾难和不利环境时,不对人生失去信心,逃避生存。伊斯兰教的重生精神体现了生命的价值,有助于遏制破坏人类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枉杀和自杀。
第四,先秦儒家把政治问题归结为伦理问题,讲求仁爱之心,主张仁、义、礼、智是政治生活的首要条件,要求为政者从道德出发,推行“仁爱”之政,认为“仁者无敌”[8](P10),把人伦关系是否调和直接等同于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从而构筑了一个把优良的伦理生活作为政治理想的政治模式。然而,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由于吸纳了波斯、罗马等异族政治文化精华,更表现出它的开放性与灵活性。伊斯兰教视公正为人世间重要的美德,主张统治者对真主负责,对人民负责,凡事“当与他们商议”[6](第3卷),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秉公执法。
综上所述,中国以儒家学说为核心内容的传统伦理道德和伊斯兰伦理文化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都形成了十分成熟的道德价值体系。两种文化从个人伦理、家庭伦理、国家伦理,及至宇宙伦理,都有完备的规范。在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后,团结友善、稳定和谐的仁爱思想更是相通相融。这些道德规范固然有相当成分的糟粕,但其中也有不少的精华及合理的成分。
在社会转型时期,研究先秦儒家伦理文化和伊斯兰伦理文化,为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了理论基础。而弘扬传统文化精华,与人为善、团结协作,既为对家庭、社会和国家之间的潜在矛盾做出较为圆融的解析,也有助于构建公正、和谐的社会政治氛围,积极营造一种和睦的社会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收稿日期]2006-07-10
标签:儒家论文; 伊斯兰文化论文; 文化论文; 中国伊斯兰教论文;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论文; 先秦文化论文; 先秦历史论文; 父母关系论文; 古兰经论文; 国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