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对外经济区域一体化的圈层战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汕头论文,对外经济论文,区域论文,战略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八十年代末以来,区域性经济集团化正成为世界经济中的一种全球性趋势。根据“圈层式”模式,汕头自身可直接向不同的圈层发展经济合作关系,也可通过不同圈层的渗透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汕头正处在西太平洋新月型“繁荣弧线”经济增长带的中间地区:优势的海港战略位置,优势的资源,优势的特区政策;更重要的是,亚洲太平洋次地区的经济合作正掀起浪潮,所有这些都使汕头的对外区域经贸一体化战略获得了千载难逢的实施机遇。因此,汕头的“圈层式”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的重点在第一圈层。汕头特区在有意识地、适时地加速“圈层式”区域一体化开放的进程中,需要在经济体制、产业组织、一体化政策等方面实行“一揽子”的彻底改造。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特别在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新一轮加快改革开放大潮中,如何集中汕头力量,激发和利用国际市场对汕头特区经济发展的巨大拉动力量,同时,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和正确有效的方式搞活汕头特区市场,打入国际市场,这是汕头特区的一个严峻而又现实的课题。笔者认为,如何将开放空间和开放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并且通过开放空间的扩大引致开放内容的拓宽,最终导致汕头区域经济结构在迎接当今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的挑战中的最优化,这将是汕头今后对外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走向。圈层式开放将是适应国际新环境的开放战略。
“圈层式”对外经贸区域一体化
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全球三个区域经济集团,即欧洲经济圈、美洲经济圈和亚太经济圈的形成,对世界经济走向将产生下列重大影响:(1)集团内商品贸易往来扩大,集团外商品贸易缩小。(2)集团内生产要素流动扩大,集团外生产要素流动缩小。(3)集团内国际经济分工扩大,集团外国际经济分工缩小。鉴于国际经济环境的这一新变化,汕头对外区域经济应该顺应世界经济区域化发展的潮流,一方面协调和处理好与集团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关系,通过自身努力,保持和扩大与世界区域经济集团各成员国的国际交换和分工合作;另一方面应自觉、主动参与周边亚太地区经济集团的联系和合作,想方设法将自身置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产业协作系统内,通过集团抗争方式,扩大对欧洲经济圈、美洲经济圈和其他地区性的经济开放。为此,笔者认为,汕头应采取“圈层式”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以迅速扩大汕头的对外经济开放,加速实现汕头的发展战略目标。
“圈层式”对外区域经贸一体化模式,是以本地区为圆心,由近及远,将世界所有国家分成若干圈层,然后研究如何向各个圈层国家开放和协作的问题。汕头区域经贸一体化的对象国,按照地区位置远近可划分为三个圈层:第一圈层包括周边国家和地区(如东南亚、东亚、南亚、西亚等);第二圈层包括北美和欧洲国家(如北美自由贸易区、欧洲共同体、澳新经济圈等);第三圈层包括南美和非洲各国。
第一圈层国家,除经济发达国家日本以外,大部分为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和发展中国家。它们同汕头地区隔海相望或毗邻接壤,在历史、文化传统上有相似的地方,在经济上有密切的联系。而且,九十年代和下世纪初,在汕头周边国家(地区),尤其是东南亚地区,将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鉴于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发展潮流,汕头应尽快与周边国家(地区)组成区域经济集团,实行国际经济分工,发挥区域组合优势。因此,与周边国家(地区)的区域经济整合,在汕头经济发展战略中显得越来越举足轻重。
第二圈层国家,大部分为经济发达国家,它们主要是正在形成中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过去十多年来,汕头的国际经贸活动一半以上都与北美、欧洲国家相关联。今后,引进北美、欧洲国家的富余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仍然在汕头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鉴于北美、欧洲两大区域经济集团保护主义倾向加强,以往促进对这两个区域经济开放的各种有利因素均在不同程度上弱化。尽管这样,巩固和进一步扩大和这些国家的经济合作,仍是今后汕头对外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圈层国家,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过去,汕头对南美、非洲国家的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严重不足。南美国家主要是指阿根廷、巴西、秘鲁、委内瑞拉、智利等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一般都具有极丰富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贸易对象主要是北美、西欧及日本等国。出口货物为原料及初级产品。近年来,日本及台湾都加紧步伐参与开发南美国家资源和市场。今后,汕头与这些国家进一步扩大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的潜力很大。目前,汕头的生产技术水平,在发展中国家属于中上,某些机械设备,特别是农用机械设备、轻纺产品、加工食品、家用电器等比较适合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需要。而且,汕头技术引进经过消化、吸收、创新,比较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具有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的优势。加快扩大对南美、非洲国家的经济区域合作,将是汕头在九十年代新经济战略中调整对外开放国别结构的方向之一。
这样,汕头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基本上可以沿着下列两条路线动作:一是直接的区域经济合作,也即汕头自身分别向第一圈层国家、第二圈层国家和第三圈层国家发展经济合作关系。二是间接的区域经济合作,即汕头通过参与由第一圈层国家组成的区域经济集团,并假以区域经济集团力量分别向第二圈层国家和第三圈层国家进行渗透。
显然,汕头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别构成,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既是世界经济区域化发展的要求,又是汕头对外开放深层次发展的归宿。这是因为,全世界约80%以上的高新技术发明、对外直接投资都集中于发达国家,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是世界自然资源的主要集中地区,其中一些国家还是世界劳务资源大国。这种生产要素分布的广泛性,决定了汕头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在国别结构上的完整性。同时,汕头对外经济开放,一般是向比自己先进的国家引进生产要素,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再向比自己落后的国家,出生产要素,做到有进有出。这种状况决定了汕头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地区)构成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别结构,称为广度一体化结构,它是对外经济一体化空间存在形式。汕头与越多的国家(地区)实行经济合作,就越反映了这些国家(地区)对汕头生产要素的需求种类相应也越少。而对发达地区和发展中地区各占有一个合理的区域经济比例,可能有助于汕头形成一个合理的外向型经济结构。
汕头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对象国家(地区)越多,汕头在国内与其横向一体化的客体相应也越多。作为一个发展中区域的汕头,如果其区域经济一体化对象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那么,从发达国家(地区)大量输入资金、技术、智力将是对外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而汕头显然并不具备向发达国家大量输出资金、技术、智力的对等优势。为了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只能采取向发达国家输出初级产品的形式。如果对外一体化国别中既有发达国家又有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可以从经济发展水平比自己高的发达国家输入资金、技术、智力,另一方面又可以向经济发展水平比自己低的国家输出资金、技术和劳务。这样,汕头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将会由单向流动变为双向流动。长期下去,汕头与各种客体之间的经济合作将形成一个固定且又合理的比例关系。
如果汕头对外经济一体化的对象主要是一些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国家,那么,就总体流量来看,从这些国家输入的越多,汕头输出的也就越少。如果对象国主要是一些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国家,那么,就总体流量看,向这些国家输出的越多,输入的也就越少。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都会导致经济合作上流向结构的失衡。因此,只有将各类对象国家组合起来,形成一个合理构成,才会实现一体化过程中流向构成的合理化。这一合理构成既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并且,就数量而言,两大类国家之间最好形成一定数量的比例关系。从过去十多年汕头对外经济开放看,我们不难发现,国别构成虽然已包括了上述两类国家,但是,其中一些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少数几个国家的开放几乎囊括了整个发达国家,经济合作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里。根据统计原理,在一定条件下,在某一类别国家集中系数越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别构成越趋于合理。因此,在对外经贸区域一体化中国家类别构成较全面的情况下,汕头还应该力争扩大每一类别中的国家数目。
一体化重点:与周边国家(地区)“圈层式”产业协作
如上所述,第一圈层,也即汕头与周边亚太国家(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其对外经济一体化中的重要性已越来越突显了出来。除了具有地利人和等方面的条件以外,第一圈层还有较强的经济优势。其中下述两个方面的经济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汕头既有的对外区域经济结构,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向第一圈层国家和地区的开放。八十年代以来,汕头对外向型经济作了大幅度的倾斜,其中,在开放的国别和地区结构上,第一圈层的诸多国家(地区)是汕头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倾斜的主要对象。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出来:
1、商品进出贸易的倾斜。八十年代以来,汕头与国际很多国家(地区)发生贸易往来,但是,在商品进出口市场上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尤其是香港、日本、新加坡和美国,其中绝大多数是第一圈层的国家(地区)(据岭南美术出版社,1990、1991、1992年《汕头经济特区年鉴》)。可以认为,今后十年里,乃至2000年内外,汕头商品进出口贸易国别高度集中的格局基本不会有多大变化。
2、外商直接投资国别结构的倾斜。到九十年代初外资来源单一化的状况虽有了改观,在140多项外资的引进项目中日本、台湾、泰国、新加坡、美国、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投资项目已达引进项目总数的22%或30宗,但集中港资的状况没有根本得到改变。1989年,在接触的157批客商中,台商69批,日商18批,港商45批(据岭南美术出版社1990年《汕头经济特区年鉴》)。据有关材料表明,1991年汕头签订利用外资项目174项,投资者来自香港96项,台湾30项,还有澳门、巴拿马、日本、瑞典、法国等国家的项目(据岭南美术出版社1991年《汕头经济特区年鉴》)。显然,在这些对汕头直接投资的外商地区和国家中,“主力军”又是第一圈层中台港澳、日本等地区和国家。
3、技术引进国别结构倾斜。日本作为这一圈层中的经济发达国家,在汕头技术引进的国别中占重要地位。
二是未来“亚太经济圈”将形成新月型“繁荣弧线”经济增长带,汕头正处于这一增长带的中间地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巨大变化,从个别大国的统治变为多级化地区集团化。今后国际生产、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模将急剧扩大。为了相互协调和合作,国际组织的作用将加强。继第一圈层内日本提出了“亚太经济圈”的设想之后,又出现了若干个次区域经济圈的并列和串联。这些经济圈自北而南主要有:(1)“环日本海经济圈”,(2)“黄渤海经济圈”,(3)“海峡两岸经济圈”,(4)“华南经济圈”,(5)“泰币经济圈”,(6)“金三角计划”,(7)“黄金半岛”等,这些次经济圈正在迎来西太平洋沿线的新的经济高速增长态势。汕头正处在这条得天独厚的新月型“繁荣弧线”经济增长带的中间地区,优势战略海港位置,优势资源,优势特区政策。更重要的是,亚洲太平洋次地区的经济合作热潮,使汕头的对外区域经贸一体化战略获得了千载难逢的实施机遇。只要汕头实行更加开放的经济政策,大力吸收外资,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地区)的经贸关系,汕头未来的经济发展将无可限量。
第一,在北部,汕头与“东北亚跨国产业协作系统”和“长江三角洲跨国产业协作系统”的关系。
在“东北亚跨国产业协作系统”里,第一层次的协作是以汕头和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等省市沿海地区、南北朝鲜的经济协作作为核心形成的一个国际型经济协作圈和三角经济互补关系。这种协作需要各方政府决策的支持,各方都应相应地调整地区政策。汕头可以以特区身份向这一层次进行开放。目前中国政府正在考虑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和山东享有一定的特殊开放政策,同时,也在考虑将一些三角洲地区建成经济开放区,如辽宁的大连、营口,山东的烟台、威海和青岛。这些三角洲地区几乎覆盖了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的全部。建成开放区即可成为国际合作的重要的前沿阵地。随着中韩的建交,两国贸易由间接地通过香港变成直接贸易。鉴于中国外汇短缺和资源丰富,地区间通过直接签约进行补偿贸易,达到迅速扩张的目的。
第二层次的产业协作是指汕头与上述第一层次的协作范围向北扩展,在中国、南北朝鲜与日本之间开展的经济协作,主要以中国的资源、市场和劳动力与日本的资金、技术相结合,带动中国、南北朝鲜和日本各方的产业协作。
第三层次产业协作是将协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实行包括日本、朝鲜半岛双方、俄罗斯远东地区、蒙古和中国东北地区的东北亚产业协作。主要以中国的劳动力、俄罗斯的资源、日本的资金相结合为主要条件,推动整个东北亚地区的产业协作。对于东北亚产业协作系统,各方态度积极,且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交流,现已进入各国学术界和实业界共同商讨实施方案的阶段。为促进东北亚产业协作,中国正在急需发展与东北亚国家双边经济关系的同时,做好产业转移和建立协作特区的工作。
从发展前景看,东北亚地区很有可能是组成一个高科技为龙头,实行梯变产业转移和技术转让体系的区域协作结构。中国东北地区既可以从日本、韩国承继转移出来的相当部分产业,又可向蒙古、朝鲜以及俄罗斯远东地区转让某些技术,是东北亚理想的合作中心。所以,汕头参与东北亚产业协作,应以集团的形式打入东北亚产业协作区内的东北地区,应将主要战略目标确定为:利用日本、韩国的先进技术和俄罗斯远东的自然资源,把汕头在东北的集团公司变成双向进出口加工基地,一方面,引进日本和韩国的先进技术,利用东北地区的原料和劳动力,进行加工返销日本、韩国,向俄罗斯、蒙古、朝鲜出口;另一方面,引进日本、韩国的技术和进口俄罗斯原料,在中国东北地区加工,再向日本、韩国出口精料、半成品和成品。
在“长江三角洲跨国产业协作系统”里,第一层次的协作包括汕头与长江三角洲,即江苏、上海和浙江等省市和部分长江流域地区与韩国、日本(九州及关西地区)的合作。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面向亚太地区的主要窗口,也是中国沿海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经济技术力量比其它地区雄厚,最有条件扩大对外产业协作。因此,汕头应审时度势地“抢滩”长江三角洲,利用长江三角洲的外向型经济的优势,首先与韩国和日本(九州及关西地区)发展多元化经济关系,吸收韩国和日本的资金、技术。除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之外,多发展一些资金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以及高科技产业。
第二层次产业协作,是将协作范围扩展到整个日本以及台湾地区,开展经济合作,促进经济的共同发展。
第三层次的产业协作,是将合作范围扩大到北美自由贸易区,形成汕头在太平洋东西两岸都有产业合作网络。北美自由贸易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之一,而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参与这两者之间的产业合作,对汕头的经济结构的提升无疑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在华南和南部,汕头与“中华经济协作系统”和“南中国海周边国家和地区协作系统”的关系。
这是以中国人经济圈为基础的向南扩展的经济合作网络,汕头本身就处在这一中国人的经济圈内。第一层次的产业协作是汕头在东南沿海地区的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与港澳台地区之间进行。主要是汕头的资源、劳动力和市场与港、澳、台地区的工业品、资金和技术等的交流协作。
第二层次的协作是在上述第一层次基础上,将合作范围扩大到南中国海地区。它同东南亚地区,即“南中国海周边国家(地区)发展协作系统”(包括东盟和印支)国家而进行的合作。汕头与东南亚国家在历史上就有密切的来往,虽产业结构有些类似,但经济贸易活动发展较为顺利。在此基础上,可能最终形成一个以金融、贸易、投资、科技、信息及产业的分工合作为纽带的,连接福建、海南、广西、湖南、江西、澳门、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越南等的梯次有序的环型分工协作架构,完成真正意义上的泛南中国经济合作作圈—一“南中国海经济协作和圈”。
第三层次将协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澳大利亚、新西兰经济圈(包括澳新两国自由贸易区及南太平洋诸岛)的产业协作。澳新两国为亚太地区发达国家,又是资源大国,在亚太经济合作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向西则以“华南经济圈”为桥梁,以中国西南省区为腹地,打通和“亚洲西南大陆桥发展协作系统”的关节。
第一层次,汕头可参与由香港、台湾、澳门以及华南省区(闽、粤、琼、桂)及“华南经济圈”等组成的“中华经济协作系统”;
第二层次将把上述在华南区域协作的范围扩大到“北部湾经济区”(琼、桂、滇)和“大西南经济区”(桂、滇、黔、蜀、藏),这一经济区和周边中南半岛国家(地区)(即泰、老、缅、柬、越),开展各种合作,建立“湄公河流发展系统”的产业协作关系。
第三层次将通过“西南丝绸之路”进入孟加拉湾,与孟加拉国、印度东北等地区进行产业协作,构成一个“亚洲西南大陆桥发展系统”。这一系统由北部湾的北越和广西的海岸向北延伸,从广西进入云南,通向缅甸,迄于孟加拉湾的一个交通网络,联结太平洋和印度洋,从而促进亚洲最后一个未开发地区的现代进程。
上述跨越边疆或国界的产业系统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首先,从与汕头协作的周边国家(地区)状况来看,可以说是世界上地区结构最为复杂的地区。在这一广阔的区域内,既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又有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还有长期坚持中央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存在着对立和分歧。这种状况不象欧共体的成员国,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在地理上基本连成一片,不但社会制度相同,就是历史文化背景、宗教习惯也有许多共同之处。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无论在综合国力、人均收入,还是技术优势上,汕头特区都处于较低的水平,从而这种产业协作是南方向北方的开放。与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合作,汕头属于南南合作的范围,这就决定了汕头与周边国家(地区)的产业协作,必须是一个渐进的、缓慢的过程;也反映了产业协作的多元化、多形式:既有贸易合作、投资合作、劳务合作,又有资源开发、金融合作;既有官方合作,又有民间合作;既有多边合作,又有双边合作。
其次,它是汕头对以往十多年来“改革开放”政策的修改。从开放面的广泛性上看,它把开放对象扩大到正在与汕头合作或者可能合作的世界各国的极广范围。过去十多年来,汕头对外经济开放高度集中在北美及欧洲工业发达国家。实行周边跨国(地区)产业协作,首先强调了扩大与周边亚太国家和地区的开放,并与这些国家(地区)组成区域经济集团,作为进一步向外开放的根据地和桥头堡。
从开放面的基础来看,参与跨国产业协作系统战略,首先把构筑与次区域经济合作作为今后汕头扩大对外经济开放的先决条件,它包括“东北亚经济协作系统”、“大中华经济协作系统”、“长江下游发展圈”、“南中国海经济协作系统”、“亚洲(西南)大陆桥发展协作系统”等经济圈。
就开放面的重点性看,参与跨国产业协作系统对于指导汕头对外经贸区域一体化取向具有一定意义。今后,汕头参与东北亚经济协作系统、中华经济协作系统和长江下游发展圈,将向北美经济圈实行渗透开放;参与亚洲(西南)产业协作系统将向南亚次大陆和非洲国家实行开放;参与南中国海周边国家(地区)产业协作系统,将向大洋洲和南美洲国家实行开放。汕头在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进而又可把“主方位开放”和“全方位开放”有机结合起来。
从开放面的一致性上看,汕头参与跨国产业协作系统,不仅要求汕头进一步扩大对沿海实行联合与开放,而且也要求与沿边地区省份的联合纳入对外区域经贸一体化进程的轨道上。也就是说,加速扩大与汕头周边国家(地区)的合作,已同时内涵着汕头与沿海地区和沿边地区省份实行横向产业协作。这样,利用沿海地区大扇面开放优势将和内陆边境大扇面的开放结合起来,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汕头将形成广袤的对外区域经贸开放的前沿地带。
“圈层式”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因应对策
“圈层式”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开放,应是九十年代乃至下世纪间汕头经济发展的基本取向。汕头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有意识地、适时地加速“圈层式”区域一体化开放的进程。与此相适应,需要在经济体制、产业组织、一体化政策等方面实行“一揽子”的彻底改造。
第一,建立和健全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开放体制。
汕头对外经济开放,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吸收现代经济信息,参与国际交换与国际分工,改善汕头地区资源配置,改进经济运行机制,促进汕头特区社会生产力的尽快发展。今后,汕头的经济体制改革,应从扩大对外经济开放的需要出发,服从和服务于对外经济开放,从而使汕头的经济体制能够适应对外扩张的长远要求。汕头在过去十多年来,发展外向型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然应当说,汕头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不单是产业水平和技术水平的差距,而且更重要的是与参与国际交换和国际分工地区经济体制的差距。汕头以往的经济体制改革还没有完全把本地区纳入国际经济体系这个大背景里,从而去构筑其地区经济体制。笔者认为,汕头经济特区开放体制,是建立在利用两种资源(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两种生产(国内生产和国际生产)基础上的运行机制。它主要由产业经济集团、市场经济运作和当局宏观调控等内容所构成。
第二,发展产业经济集团。
长期以来,无论是整体中国还是汕头,对外开放往往是企业或者公司,它们分属不同的“条条”或者“块块”。由于条块分割,一个企业或者公司的对外开放优势完全被肢解了。为了加快汕头企业今后“走出去”的步伐,必须按照产业规模经济分工协作的原则,在本地区范围内重构产业组织体系,走一条产业经济集团化的道路。产业经济集团形成以后,汕头特区通过建立地区——产业经济集团——单位企业这样的组织关系,可以比较理想地解决企业微观搞活和地区宏观调控的矛盾。
产业经济集团的形成,使汕头单体企业除了接受国内市场的自行调节外,将按照产业性质差异,分别归属不同产业经济集团,接受产业经济集团的统一协调。由于产业经济集团具有产业组织的功能,因而可在集团内部从事高度的分工、协作以及规模经营,单体企业可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说产业经济集团是对单体企业的集中统一的话,那么这种统一的产业经济集团还要接受来自汕头特区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从而使整个产业经济活动处于一种可控制状态之中。在对外经贸活动中集中力量,“用一个声音对外说话”,以便在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取胜。而且,采取“产业经济集团”形式涌进国际市场,它还要接受国际市场的自动调节,产业经济集团由此成为国内、国际经济活动的主体。
汕头在发展产业经济集团时,必须在内部建立如下一些开发中心:
1、信息开发中心。汕头应有自己在国外的派驻机构、商情网络,负责收集、反馈各国、各地区产业系统生产供给、市场需求的现状及其趋势,并与国外信息中心联网,就国际经济活动和跨国产业协作圈走向做出预测,而这也只有产业经济集团这种庞大的产业组织形式才能去实现它。
2、技术开发中心。其中包括研究与开发中心技术输出入中心和教育中心。因此,必须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科研和生产两张皮的状况。把独立科研机构纳入产业经济集团内部,使其直接围绕对外区域经贸一体化这个中心进行定向活动。
3、产业开发中心。一个完整的生产体系是产业经济集团的基础,这个生产体系由汕头不同地区,甚至联合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所组成,这些企业以某一家或几家重点骨干企业为核心,以某一种或某几种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实行分工协作。
4、金融开发中心。在国际国内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已是世界各国产业经济集团的普遍做法。此外,产业经济集团还要以国内金融机构作为后盾,要么这种金融机构进入产业经济集团内部,要么通过一种经济合同关系,使某一金融机构对产业经济集团提供经常化、制度化的支持。
5、跨国经营中心。过去,汕头组建的外向型企业集团主要是为了发展贸易、扩大出口,它们在国外没有分公司,也没有参股企业,实际上缺乏国际企业的基本功能。八十年代后期开始有了一些起步。今后,汕头产业经济集团的对外区域经贸活动不仅包括商品贸易,而且包括生产要素流动,并把生产要素流动,尤其是对外投资、技术出口和劳务输出突出起来。与此相适应,在国外的各种形式的分公司和子公司应该构成一个庞大的经营网络,在产业经济集团内部,信息开发中心、技术开发中心、产业开发中心、金融开发中心和对外服务中心,都要围绕跨国经营活动展开,服务并服从于跨国经营活动的需要。
6、对外服务中心。对外经济活动实践性强、质量要求高,产业经济集团需要一批从事国际运输、国际保险、国际结算的公司,为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它们或者直接隶属于产业经济集团,或者以一种经济合同关系作为“联合体”的成员之一。
就组建方式看产业经济集团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股权式产业经济集团,它是通过资金关系形成的,即以大型企业为核心,通过控股、持股、控制一批子公司、孙公司、关联公司,形成庞大的集团;二是合同式产业经济集团,它是通过合同关系形成的即众多大中小型企业。由于经济技术的密切联系或经济活动中的相互需求,以一种经济合同关系共同组织起来,形成庞大的集团;三是混合式产业经济集团,它是通过资金关系和合同关系形成的,即核心层是股权式的,外围层是合同式的。产业经济集团形成以后,当地政府应赋予其地位和作用相适应的权限,如在产品出口、境外办厂、引进外资、外汇留成、人员出国等方面都应当享有比一般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并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产业经济集团特殊政策,以代替赋予地方行政区域的特殊开放政策,由产业经济集团对国家或汕头经济特区进行财政包干,以代替地方行政区域对其进行的财政包干。
第三,驱动市场经济运作,逐步和国际市场衔接起来。
从市场体系看,它包括商品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市场一旦由一国或某地区扩大到世界范围,其商品、资金、技术、劳务、房地产也就随之国际化了。从市场机制看,其核心是指价格运行机制,它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到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从市场空间看,它有一个空间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即由区域“块块”市场到全国统一市场,再到国际经济市场。从市场主体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法人。进入九十年代,为了推进汕头对外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育、完善市场经济已成为当务之急。从长远看,加速下列“两个转向”将是难点所在。
1、由汕头特区内地区“块块”市场向汕头统一市场的过渡。为了打破区域“块块”市场,关键是发展汕头特区里“块块”市场之间的横向合作,在合作中形成汕头统一市场。如果前面所说的组建产业经济集团为汕头统一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的话,那么,汕头特区“块块”市场之间的合作则为组建产业经济集团创造了有利环境。两者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
2、加快汕头统一市场与国际经济市场的对接。汕头对外开放经济是以竞争性的国际市场为其活动舞台的,而国际市场又是汕头经济实力的最终“裁判”。同时,只有按照国际惯例而不是根据汕头本地区方式办事,汕头才能在国际交换和国际竞争中占有较多的优势地位。因此,实现汕头市场和国际市场衔接,既是对外经济一体化开放的需要,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第四,制订汕头对外经济合作的总体战略,积极地有步骤地推进跨国产业合作的发展,使合作逐步地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迈进。
今后的合作在战略上需要从零散的无序的合作向综合的产业配套系列合作发展;从高消耗的劳动密集型的合作向高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合作过渡;从主要在贸易、制成品、生产、资金方面的合作扩大到科技、原材料、元器件、农业、基础设施、劳务、服务管理、海洋开发等领域的全面合作。汕头地区在关税、贸易、法律等方面需要制订一套高度透明的配套政策,使跨国经贸合作能够在相互协商、适度优惠的政策环境中展开。
最后,汕头须处理好经济发展战略中“内向”和“外向”的关系。
中国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国内市场广阔。根据这样的国情,汕头在积极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国内资源、技术和资金的利用,加强国内市场的开发与完善。汕头是中国大陆沿海对外开放的前沿,是中国参与亚太次区域产业协作的主要阵地,然而,这决不意味着汕头要割裂与内地的经济联系,相反,必须把内地作为自己稳固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基地,作为扩大对外经济合作的大后方。特别利用沿江(如西江、珠江沿岸)、沿边(如大西南)、沿线(铁路干线)地区的经济地理优势,一起参与国际合作,克服汕头和内陆腹地之间的“板块结构”,使汕头对外经济开放形成一个有序、有机的一体化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