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大均之名本为法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名论文,之名论文,屈大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1)05-0064-07
屈大均于顺治七年庚寅(1650)弃诸生出家,后又还俗归儒。他出家前不叫大均,这是诸多文献资料可以证明的。例如《宣统番禺县续志》卷18《屈大均传》载:
屈大均,字翁山,又字介子……父宜遇,字澹足,幼遭家多难,寄食于南海邵氏,家精医理。大均生于邵氏,姿性异人……年十六以邵龙姓名补南海生员,号曰非池。宜遇于是携归沙亭谒庙,复姓屈氏……己丑父殁,大均削发为僧,事函昰于雷峰,名今种,字一灵,又字骚馀……①
吴道镕《广东文征作者考》卷6载:
屈大均,字翁山,又字介子,番禺人。隆武时补诸生,从陈邦彦游。邦彦殉节,大均弃诸生,从函昰于雷峰为僧,名今种,字一灵。②
汪兆镛《岭南画征略》卷2载:
屈大均,字介子,又字翁山,番禺人。父宜遇幼岁遭家难,寄食于南海邵氏家。大均生于邵氏,姿禀颖异……隆武元年,年十六,以邵龙姓名补南海学生员,号曰非池……父殁,大均削发为僧,时曾起莘开法雷峰,释名函昰,大均师事之,名今种,字一灵,又字骚馀。③
余祖明《广东历代诗钞》卷10载:
屈大均,字翁山。初名邵龙,号非池。又曰绍隆,字骚馀,又字介子。其曰冷君、华夫、三外野人、八泉翁、髻人、九卦先生、五岳外史,皆其号也。为僧时法名今种,字一灵。④
赵尔巽《清史稿》卷484载:
大均,字介子,番禺人。初名绍隆,遇变为僧,中年返初服。⑤
陈伯陶《胜朝粤东遗民录》卷1载:
屈大均,原名绍隆,字翁山,又字介子,番禺人……父宜遇,幼寄养于南海邵氏家,精医理。广州破,乃返沙亭……己丑,父殁。大均削发为僧,事函昰于雷峰,名今种,字一灵,又字骚馀。⑥
李景新《屈大均传》载:
屈大均,原名绍隆,或称邵龙,字翁山,一字泠君,又字介子,番禺人……父宜遇,幼寄养于南海邵氏家,精医理。广州破,乃返沙亭。大均亦生于邵氏……四年庚寅,桂王西幸,清兵围广州,大均乃削发为僧,事函昰于雷峰……大均法号今种,字一灵,又字骚馀。⑦
朱希祖《屈大均传》载:
屈大均,字翁山(《翁山文外》五《为翁生更名说》),一字泠君(《文外》五《自字泠君说》),又字介子(徐檙《小腆纪传·屈大均传》;道光中,番禺沈世良撰有《屈介子年谱》,未刊已佚),番禺人。屈氏自宋绍兴世居沙亭乡,父宜遇,则自幼寄养南海邵氏(《文外》七《先考澹足公处士四松阡表》),故大均生于西场(《广东新语》二《西场条》),初名邵龙(《屈氏族谱》),或曰绍隆(见《岭南诗存》小传)……(永历四年)二月,清兵围广州(《南疆逸史·永历帝纪略》),大均乃削发为僧,事函昰于雷峰,名今种,字一灵(吴映奎《顾亭林先生年谱》,《胜朝粤东遗民录》一)。⑧
综合以上传记材料,可知屈大均之父澹足公(宜遇)幼时曾被寄养于南海邵氏,以此之故,屈大均最初从姓邵,名龙;年十六始复屈姓,名邵龙(或作绍隆)。在番禺雷峰落发为僧后,法名今种,字一灵。至于他何时得名大均,上述诸资料都未予说明,但在其他文献资料中留有记录。钱林《文献征存录·屈大均》载:
屈大均,初名绍隆,字翁山,又字介子,番禺人。少为诸生,遭乱弃去为浮屠,为今种,字一灵,一字骚馀。中年返初服,更今名。⑨
陈颙庵(融)《读岭南人诗绝句》卷4载:
屈大均,本名绍隆,番禺。隆武时补诸生,从陈邦彦游。邦彦殉节,弃诸生,礼函昰为僧,名今种,字一灵。后返儒服,更名,字翁山。(介子、华夫,皆其别号。)⑩
邹崖逋者(何藻翔)《岭南诗存》卷1载:
屈大均,翁山,初名绍隆,番禺人。明末诸生,遭乱为僧,名今种,字一灵。中年返初服,更今名。(11)
《清史列传》卷70载:
屈绍隆,字翁山,广东番禺人。明诸生。遭乱弃去,为浮屠,名今释,后返初服,更名大均。(12)
叶衍兰《清代学者像传》第1集载:
屈大均,初名绍隆,广东番禺人。少为诸生,有声。遭明季之乱,弃去为僧,名今种,字一灵,又字骚馀。后返儒服,更今名,字翁山。(13)
上述文献资料的记载比较一致,都说屈氏是还俗后始更名大均。对此,学术界向来未见有异议,似已成定谳。但实际并非如此,且看下文述析。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需确定屈氏还俗的时间。对屈大均何时释除僧装,学者曾有不同说法。徐嘉炎《翁山诗集序》与朱希祖《屈大均传》均说康熙五年丙午(1666)屈氏在代州娶继室王华姜,是其返儒服之始,但汪宗衍《屈大均年谱》已辨其非。陈伯陶《胜朝粤东遗民录》则载屈氏弃僧服时在康熙五年丙午(1666)前,然未能考出确切年份。汪宗衍《屈大均年谱》把屈大均还俗系于他二次北游南返的当年,即康熙元年壬寅(1662),结论精当。按此年屈氏自岭外南返番禺,回乡省亲,曾作《北游初归奉母还居沙亭》记此事,见《翁山诗外》卷5。而在《翁山佚文》卷2《髻人说》中,作者明确写到自己从北方回来之后就告别了僧门:
……家贫母老,菽水无资,不可以久处山谷之中与鹿麋为伍。既已来归子舍,又不可以僧而事亲,于是复留发一握为小髻子,戴一偃月玉冠,人辄以“罗浮道士”称之。(14)
在《广东新语》卷12《屈道人歌》中,屈大均还提到自己是时“虽弃沙门服,犹称‘屈道人’,不欲以高僧终,而欲以高士始”(15)。屈氏“为道”的时间非常短暂,当“高士”没几天就还俗了。
屈氏还俗,是其人生的一个重要节点,确定这个节点,对下面的讨论甚为关键。因为只有弄清了他还俗的确切时间,我们才有可能判定他的哪些活动是以出家人的身份进行的,哪些活动是以在俗者的身份进行的。
笔者之所以断言屈氏还俗而更名大均说与事实不符,是因为屈氏在康熙元年壬寅(1662)之前就已自称大均。查屈氏的著述,“大均”之自称最早出现在他顺治十五年戊戌(1658)撰写的《御琴记》。顺治十四年丁酉(1657),屈氏以“出塞寻祖心禅师”的名义第二次北上(祖心禅师是他的法叔剩人和尚函可,顺治初年因在金陵“私携逆书”而被清廷逮捕,后被流放到辽阳千山)。次年,至京师,旋走济南,求李氏家藏的翔凤御琴观之,《御琴记》即为此事而作。文中记道:
戊戌之春,草泽臣大均,北走京师,求威宗烈皇帝死社稷所在,故中官吴,指万岁山寿皇亭之铁梗海棠树下。臣大均伏拜而哭失声。吴感动,留信宿其家。臣大均辄从吴询问宫中遗事,及内府所藏御器存亡……臣大均闻言,相与唏嘘泣下。久之,臣大均以事往济南,遂过李氏,求所谓翔凤御琴者而观之……臣大均捧之流涕,仿佛天威咫尺,伏拜不能兴……而杨太常者,岁逢先皇帝忌日,必从淮泗来,拂拭御琴,设玉座祭奠如礼。臣大均于是留济南逾月,会正经至,握手若平生好……正经时为僧,布衲芒屩,与臣大均遁荒之迹略同。(16)
陈伯陶撰《胜朝粤东遗民录》附录,则收有屈大均所作《张文烈行状》(原题很长,此处用简称),文末署“永历十三年岁次己亥仲秋番禺后学屈大均顿首拜撰”(17)。“永历十三年”,即清顺治十六年(1659)。
又,《翁山文外》卷8《自作衣冠冢志铭》载:
予于南京城南雨花台之北、木末亭之南,作一冢,以藏衣冠,自书曰:“南海屈大均衣冠之冢。”(18)
屈氏顺治十五年戊戌(1658)、顺治十六年己亥(1659)与顺治十七年庚子(1660)均曾在南京活动,故这篇文字,作于康熙元年壬寅之前无疑。
屈氏还俗前的交游,亦可证明他在还俗前已叫大均。顺治十七年庚子(1660),屈氏客浙江秀水,其友人朱彝尊曾作五律两首,一首题为《同杜浚、俞汝言、屈大均三处士放鹤洲探梅分韵》,另一首题为《同王二猷定登种山怀古招屈五大均》(《曝书亭集》卷4),两诗题均称屈氏为“大均”。而与此同时,其他友人题赠屈氏的诗词,却按佛门规矩,以他在天然函昰门下所用的法字“一灵”敬称之。如黄生有五律《赠一灵上人》、《雪夜怀一公》(《一本堂诗稿》),王士禛有七绝《寄一灵道人》(《带经堂集》卷8《庚子稿》),李绳远有五律《怀一公客山阴》、《寄朱锡鬯与一公、雪窦》(《寻壑外言》卷1);顺治十八年辛丑(1661),祁班孙有五古《十四夜,喜一公渡江,同客湖楼》(《祁彪佳集》附录《紫芝轩逸稿》),徐士俊有五律《赠粤东一灵上人》(《雁楼集》卷25),毛奇龄有词《法驾导引·送一灵和尚还罗浮》(《毛西河合集·词》卷3),曹溶有七律《送一公还罗浮》(《静惕堂诗集》卷33)。题中的“上人”、“师”、“道人”等,均是对佛门法师的尊称。这说明被朱彝尊称为“屈大均”的一灵还没有还俗。
得出屈氏还俗前已叫大均的结论,并不意味着我们对问题的讨论就可以结束了;因为既然屈氏在出家期间已得名大均,我们就有必要进一步深究:“大均”之称,是僧名还是俗名?
佛门规定,僧尼出家之后,必须斩断俗缘;出家人摈弃俗名,正是基于这样的要求。从事理上分析,屈氏得名大均既然是在出家期间,这个名字便只可能是僧名,而不可能是俗名;因为出家人取俗名既无必要,也不为戒律所允许。问题是,前引文献资料记载,屈大均礼天然函昰于雷峰、落发为僧之时,所取的法名为今种,而非大均。由天然函昰之师宗宝道独所开派的曹洞宗华首台系,是按“道函今古传心法,默契相应达本宗。森罗敷演谈妙谛,祖印亲承永绍隆”的法偈来传续法脉的,作为函昰的门徒,屈氏只能以“今”字来排辈,而不可能有其他形式的法名。怎么解释这个问题呢?
其实,屈氏一生的履历事迹十分复杂。他不仅先为僧后为道,既出家又还俗;而且在当和尚期间,除了在华首台系活动外,还加入过其他门派。且看顾炎武的学生潘耒《屈翁山复石濂书跋》的记载:
(屈氏)既以天然为师,转而师觉浪,欲与天然为雁行。天然诸法嗣不与,乃推奖石濂,认为同门,以压阿字、澹归,皆出私意;甚至代石濂作书,以触犯本师,何倒行逆施至是!(19)
潘耒《与梁药亭庶常书》还提到:
翁山本从天然剃染,复为觉浪门人,后返初服,与天然诸法嗣不相得。(20)
上引两则文字,披露了屈大均与其师父天然函昰及诸同门存在矛盾。研究这些矛盾及其产生的原因并非本文的任务,对于我们来说,知道这样一个事实便够了,那就是屈大均在“返初服”前已脱离天然函昰,转投到了觉浪道盛门下。觉浪,名道盛,时住南京天界寺,是曹洞宗天界系的核心人物,也是当时江南地区的遗民的精神领袖。作为清初的名僧,他在江南佛教界的地位,与天然函昰在岭南佛教界的地位约略相当。以天然函昰为核心的华首台系在曹洞宗中属寿昌支博山系,以觉浪道盛为核心的天界系在曹洞宗中属寿昌支东苑系,两系同出一源。觉浪道盛是晦台元镜的弟子,天然函昰是无异元来的再传弟子,而晦台元镜与无异元来又都是寿昌祖师、曹洞宗第二十六世无明慧经的弟子。也就是说,觉浪道盛与天然函昰在辈分上是法叔侄关系。屈大均脱离天然函昰而转礼觉浪道盛,造成了一个令人尴尬的局面,这便是使天然函昰与他的关系,由师徒变成了“法兄弟”!潘耒抨击他“欲与天然为雁行”,便是这个意思。
其他文献资料也可以证明屈氏在还俗归儒前改换门庭、由华首台系的成员变身为天界系的成员一事,并非空穴来风。例如,顺治十六年己亥(1659),钱谦益曾为屈氏作《罗浮种上人集序》(《牧斋有学集》卷21),文中有“上人归侍杖人”(21)之语,“杖人”为觉浪道盛别号(22),此为屈氏已成觉浪道盛门徒的明证。又屈大均还俗后,曾以“同门”身份,向广州的缙绅力证石濂大汕确是觉浪道盛的嗣法弟子。后来他与石濂大汕生隙,双方互相攻讦,他在给大汕的信——《屈翁山复石濂书》中,曾振振有词地说自己“洞上正宗三十四代祖师亦羞恶而不肯作”(23)。这句话,意思是说觉浪道盛曾有意嗣法于他,而他不屑于接受。觉浪道盛为曹洞宗第三十三代,天然函昰为曹洞宗第三十四代,如果屈大均不自以为是觉浪道盛的门人而自以为是天然函昰的门人,他就应该说“洞上正宗三十五代祖师亦羞恶而不肯作”。另外,屈大均在还俗之前,与天界系的成员曾有密切交往。例如,顺治十八年辛丑(1661),桐岑大灯有诗《送祁奕喜还山阴兼柬屈翁山》(《过日集》卷12)赠屈氏,而屈大均的《翁山诗外》卷5、卷6、卷7,则分别有《怀同岑》、《寄桐岑子》、《寄桐岑禅师》诸作。桐岑大灯是觉浪道盛的第十七法嗣。朱彝尊有七古《寒夜集灯公房听韩七山人弹琴兼送屈五还罗浮》(《曝书亭集》卷5),题中的“灯公”即是指桐岑大灯,而屈五则是指屈大均。同年,屈大均有诗《登秦山寄酬庐山无可大师》(《翁山诗外》卷4)、《越中寄庐山无可大师》(《翁山诗外》卷9)。无可,即明末的名士方以智,出家后礼觉浪道盛,名大智,字无可。这些事实,都可成为屈大均曾列觉浪道盛门墙的侧证。
屈大均是哪一年转投觉浪道盛门下的?文献资料并无确切记载。姜伯勤先生认为他顺治十三年(1656)“受菩萨戒于觉浪道盛”(24),恐有误。此年屈大均尚在广州海幢寺当宗宝道独的侍者,助老人著述,不可能在金陵受戒。笔者判断,屈氏转礼觉浪道盛,是在他顺治十五年戊戌(1658)初抵达金陵、与觉浪道盛相见之后,因为次年他就已经以觉浪道盛门人的身份,去找钱谦益为自己的诗集作序了。无论如何,屈大均转投觉浪道盛门下,不会晚于顺治十六年己亥(1659),因为这一年觉浪道盛已示寂。
在屈大均脱离天然函昰、转投觉浪道盛的真实性获得证明之后,一个问题很自然地就派生出来了,那就是——屈氏在天界系的法名叫什么?僧人出家之后,根据修行需要与个人因缘,可能会在不同的时期,拜认不同的师父,就好像今日的学生在不同的学习阶段会有不同的老师。按佛门规例,一名僧人,如果其薙染师、受戒师、嗣法师、依止师是同一人,他就只有一个法名——除非曾经易名;不然的话,他就有必要根据各位师父的宗派,以及本人在该宗派中的辈分,使用不同的法名。出家人有两个以上的法名,多是由于这个缘故。屈氏甫出家时所用的法名为今种,那是他在华首台系使用的名字;当他礼觉浪道盛受具、成为天界系的成员之后,这个法名显然就不适用了。他必须按新门派的规矩,另起一个法名。笔者断定,这个法名不是别的,是大均!为什么?因为曹洞宗寿昌支是按无明慧经创制的二十八字传灯法偈来分派的:“慧元道大兴慈济,悟本传灯续祖先。性海洞明彰法界,广宏行愿证真常。”天界系遵循未变,因此觉浪道盛的所有徒弟都是以“大”字来定辈的,如无可大智、竺庵大成、石濂大汕、叶妙大权、其天大浩、笑峰大然、桐岑大灯、范成大韶等等。《传洞上正宗三十三世摄山栖贤觉浪大禅师塔铭》文末列有觉浪道盛的27位嗣法门人,法名均为“大×”。就连记莂居士龚贤、刘馀谟,法名亦分别为大启、大印。与石涛、朱耷、弘仁并称“清初四大画僧”的髡残和尚,于顺治十五年戊戌(1658)从其他宗派投到觉浪道盛门下,所取新法名为大杲。髡残成为觉浪道盛门人的时间与屈氏相前后,髡残需要取一个新法名,屈氏显然也不可能例外。在天界系中,他取的新法名只能是“大×”。鉴于在屈氏见于史传的众多名字只有“大均”符合此要求,而且这个名字得自于他还俗前,笔者有理由作出上述推断。笔者的这个推论,其实是可以找到佐证的。清人魏宪编《诗持二集》收录了屈氏之诗,便把作者题为“释大均”。魏宪是顺治年间的福建诸生,后徙居于姑苏、金陵之间,以诗遍交海内名士,他对屈大均应当是很了解的。魏宪在屈氏诗的作者小传的末尾,还特意注明:“见《诗遇》选本。”这说明在他提到的这部书名《诗遇》的诗选中,也同样把屈氏署为“释大均”。笔者猜测,屈氏的另外一个字“骚馀”,很有可能是与大均之名相配的法字——众所周知,屈原字灵均,代表作为《离骚》。
读者或问:既然大均本是法名,那为何屈氏在为僧期间自称“屈大均”而不称“释大均”呢?为何其友人朱彝尊把他称为“屈大均”而不称为“释大均”呢?对此问题,笔者是这样理解的:首先,以俗姓加法名的形式称呼出家人,在禅教史上并不稀奇,六祖弟子南岳怀让的门人、唐代“洪州禅”的代表人物道一和尚,俗姓马,古今一直被称作“马祖道一”;近世的“情僧”曼殊博经,也因俗姓苏而被人称为“苏曼殊”。其次,以俗姓加法名的方式称呼出家人,在清初也是很常见的情形。顺治八年辛卯(1651),番禺诸生、天然函昰的俗家弟子林梦锡(法名今舒)作了一首五律,诗题为《曾诃衍、屈一灵再访》(徐作霖等《海云禅藻集》卷4),题中的“诃衍”,是天然函昰的第三法嗣今摩的法字,“曾”则是他的俗姓(今摩是天然函昰的俗子,原名曾琮)。“一灵”则是屈氏在天然函昰门下使用的法字,而“屈”是其俗姓。康熙十九年庚申(1680),屈氏曾作七律《送方即山之西宁》(《翁山诗外》卷9),“即山”是临济宗天童系高僧迹删成鹫初出家时使用的法字。迹删成鹫俗姓方,出家后初名光鹫,字即山。清初之所以有此种风习,与“有君有父”的儒教与“无君无父”的释教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融合有关。笔者曾就此问题请教过方外友人、韶关丹霞山别传寺主持释顿林大和尚,顿林方丈说,以俗姓加法名的方式称呼出家人,从前很普遍,清末民国虚云老和尚出来整肃佛门之后,这种情形才慢慢消失了。最后,屈氏本人喜欢屈姓而排斥释姓,也是原因之一。这一点,与屈氏出家后的心态有关。屈氏虽曾为僧十二年,但是在内心深处,自始至终都没有真正进入过佛门。他是因政治上失路而不得不逃禅的,当和尚只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外僧内儒”是他出家后的基本特征。他在《翁山佚文》卷2的《髻人说》供认,自己出家很久,仍不肯着僧装,后来虽然迫于形势而不得不做僧人打扮,但心中始终没有为僧的自觉意识。他在《翁山文外》卷9《书嘉兴三进士传后》说:“士大夫不幸而当君父之大变,僧其貌可也,而必不可僧其心。”(25)这种想法,到他出家后期尤其浓重,并最终导致了他还俗。因为只是“僧其貌”而没有“僧其心”,所以他对姓氏问题的认识与其他出家人也是迥异的。他在《翁山文外》卷10的《姓解》中说:
吾屈为岭南望族。予弱冠以国变托迹为僧,历数年,乃弃缁服而归。或问其故,予曰:吾为僧,则必舍其姓而姓释,吾以释之姓不如吾屈之姓之美也。吾为帝高阳之苗裔,虽至不才,亦犹贤于为迦文氏之徒也。且吾爱吾之姓,所以爱吾之祖与父。天使吾祖与父姓屈,复使我为屈氏之不才子孙。天之爱我亦甚矣,吾岂可以负之而姓释乎?(26)
这虽然是他还俗后的自白,但是无疑也代表了他出家时的思想。他自己不喜欢释姓,别人当然也就不以此姓来称呼他了。
综上所述,笔者的结论是,屈氏在为僧期间已有大均之名。他还俗后叫屈大均,是以僧名为俗名的结果。
至此,论文本来就该结束了,但笔者注意到,《翁山文外》卷7有一篇《先考澹足公处士四松阡表》,在表文中屈氏亦自称“大均”,而且提到他的两位胞弟,分别叫大城与大。而《翁山文钞》卷2《先夫人祔葬记》,亦有“大均与弟大城、大及孙明洪等十人实土”等语。这两则材料,对笔者的上述结论似乎构成了否定。
汪宗衍《屈大均年谱》把《先考澹足公处士四松阡表》的写作时间系于顺治六年己丑(1649);果真如此,那笔者的上述讨论就纯属多余了,因为这等于说屈氏出家前已叫大均。但笔者认为,这篇文字,绝无可能是屈氏顺治六年的作品!理由有六:其一,目前所可见的一切有关屈氏的传记,无一说屈氏出家之前就已叫大均,若把《先考澹足公处士四松阡表》的写作时间定在顺治六年,与文献记载存在冲突。其二,澹足公逝世,正值南明与清朝在岭南激烈角逐,当此乱世,屈氏最有可能是将父亲草草掩埋了事,而不会有在墓前立表的闲情逸致,当时他也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其三,阡表提到:“墓之下有鹅鸭地村,两弟大城、大以时巡行其际,毋使樵苏踯躅,牛羊牧之。”(27)屈氏为家中长子,澹足公逝世时,他才虚岁二十,其两弟两妹,大者不外十来岁,小者可能只有几岁,不大可能“以时巡行其际”。其四,阡表提到隆武二年丙戌十二月广州第一次失陷于清军后,“先考”要他“洁其身,所以存大伦也”,祭辞赞扬父亲“教儿不仕,大义所系”,而说自己“求仁不得,斯为罪戾”,这分明是多年后追怀往事的口气。其五,清顺治六年正当南明永历三年,其时岭南正在南明的掌控中,臣民提及永历帝,应称“今上”,但阡表却把他称“永明王”,这分明说明它是写于清朝治下。其六,阡表围绕澹足公窀穸周边的四松而作文章,文中写到:“敝庐在墓之南咫尺,相望依稀四松之声色在窗户间,每风雨大作,未尝不以四松摧折为忧,而以祷之于中灵也。”这也反映出表文是在澹足公下葬多年之后才撰写的。因此,很显然,汪宗衍《屈大均年谱》是把澹足逝世的时间与屈大均为父亲立阡表的时间相混了!《翁山文钞》卷2有一篇《先夫人祔葬记》,作于康熙三十二年癸酉(1693),其时屈大均年已六十四,文中亦提到屈氏父母合葬墓圹前之四松,笔者猜测,《先考澹足公处士四松阡表》,应作于这篇文字之前不久。
至于屈氏的两位胞弟分别叫大城与大,的确是一个问题。但笔者猜测,它们应当都是屈氏的两位胞弟在屈氏更名“大均”之后才取的新名。理由何在?兄弟三人,名字均为“大×”,而且后一个字都取“土”旁,这说明它们是按照某种整体构思拟定的。番禺《屈氏族谱》卷11《屈大均传》载,屈氏“年三十岁,始悟其非,乃从事吾儒,更名大均”,这个记载,出自其族人之手,应是可靠的。大哥之名为更改而得,两位弟弟自然也不例外,此其一。而且屈氏的所有从兄弟,都不是以“大”字来排辈,而是以“士”字来排辈的。例如,屈大均的同堂伯兄叫士燝,仲兄叫士煌,另外几位从兄弟分别叫士煜、士灼、士熺(《翁山文外》卷7《伯兄白园先生墓表》与《仲兄铁井先生墓表》)。邬庆时撰《屈大均年谱》时,曾就屈大均叫“屈五”一事向屈族后人屈沛霖(邬先生之表弟)咨询,屈沛霖的答复是:“十七世兆麟,长子士经,有胆力,娴武艺。隆武丙戌土寇围乡,挺身御战,屡获贼首,保守有功,乡人赖之。次子士望,一名士弦,任广西苍梧守备。兆麟胞弟襄,则士燝、士煌、士煜、士灼、士熺之父也。一家皆有志之士,先生与之意气相投,故与从兄行乎?”(28)此其二。事情的真相,本可求证于番禺《屈氏族谱》,但很可惜,这部几十年前还存世的珍贵资料,如今已下落不明(29)。
注释:
①梁鼎芬、丁仁长、吴道镕等:《宣统番禺县续志》,《中国地方志集成·广东府县志辑7》,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228—229页。
②吴道镕:《广东文征作者考》,太岁重光大荒落陬月(即1941年正月)揭阳孙家哲等校印本,第153页。
③汪兆镛:《岭南画征略》,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41页。
④余祖明:《广东历代诗钞》,香港:能仁书院丛书第一种,1980年,第1007页。
⑤赵尔巽:《清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3414页。
⑥陈伯陶:《胜朝粤东遗民录》,《莞水丛书》第4种,东莞:乐水园,2003年,第32页。
⑦⑧⑨欧初、王贵忱:《屈大均全集》第8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2108,2103,2098页。
⑩陈颙庵(融):《读岭南人诗绝句》油印本,第166页。
(11)邹崖逋者(何藻翔):《岭南诗存》,香港:至乐楼艺术发扬(非牟利)有限公司,1997年,第3页。
(12)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5699页。按,“今释”应为“今种”。
(13)番禺叶氏:《清代学者像传》,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第36页。
(14)(16)(18)欧初、王贵忱:《屈大均全集》第3卷,第471,300—301,146页。
(15)欧初、王贵忱:《屈大均全集》第4卷,第321页。
(17)陈伯陶:《胜朝粤东遗民录》,第320页。
(19)(20)(23)潘耒:《救狂砭语》,谢国桢:《瓜蒂庵藏明清掌故丛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204—205,56,196页。
(21)钱谦益:《牧斋有学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886页。
(22)《传洞上正宗三十三世摄山栖霞觉浪大禅师塔铭(节略)》:“师讳道盛,号觉浪,别号杖人。”(潘耒:《救狂砭语》,谢国桢:《瓜蒂庵藏明清掌故丛刊》,第105页)
(24)姜伯勤:《石濂大汕与澳门禅史——清初岭南禅学史研究初编》,北京: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83页。
(25)(26)(27)欧初、王贵忱:《屈大均全集》第3卷,第165,174,138页。
(28)邬庆时:《屈大均年谱》,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页。
(29)笔者曾向《屈大均全集》的主编之一王贵忱老先生询问过《屈氏族谱》的下落,王贵老说他早年曾看过这本族谱,并从卷11录下了《屈大均传》,后来族谱就佚失了。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莘汀村的党支部书记屈锦辉先生亦在2009年11月1日说道:“当地的屈氏族谱已经遗失,难以考究当地屈氏源流。”见谭家斌:《广州“屈原后裔”有大家》,http://www.zigui.gov.cn/2009-11/12/cms250330articl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