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评价的概念、类型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概念论文,评价论文,类型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促进教育政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是当今世界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教育政策评价是教育政策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审查新的政策方案、调控政策执行资源、决定政策持续、修正或终结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不多见。有感于此,本文就教育政策评价的概念、教育政策评价的类型,明确了教育政策评价的功能,力图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教育政策运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供几许参考。
一、教育政策评价的概念
讨论政策评价的概念首先应考虑三条原则:(1)揭示政策评价的内涵;(2)明确政策评价的外延;(3)对政策评价内涵和外延的界说力求确切、简要。根据上述原则,本文给政策评价下这样的定义:
所谓政策评价(policy evaluation),是指按照一定的价值准则(c-riterion复数crireria),对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教育政策评价是公共政策评价的一个重要分支,根据彼得森的观点:教育政策研究没有比其它公共政策研究需要有特殊的概念或特殊的方法。因此,本文不妨给教育政策评价下这样的定义:所谓教育政策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教育价值准则,对教育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
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三个要点:
第一,强调教育政策评价的本质,即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所作出的“价值判断”。“评价”一词,英文evaluation,在词源上的含义为引发和阐发价值;《朗曼当代英语词典》解释为:计算价值或程度(to-cacilate the value ordegree of);台湾版的《中文大词典》对该词的解释是:平定其价值也”。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评价是一种认识与反映的过程。近年来,在我国哲学界,有人把人的认识过程分成“知识性认识”和“评价认识”两种类型。关于这两种类型的认识,李德顺在《价值论》一书中解释为:“知识性认识和认知以反映客体本身的规律和尺度为主导内容,它们是客体性认识的过程和规律;评价性认识和评价则以反映主体本身的需要和尺度为主导内容,它们是主体性认识的过程和结果。”“评价,特别是自觉的、有意识的评价,总是包含着对一定价值关系可能后果的预见、判断。”因此,评价不能简单称为描述过程,对事物简单地加以描述不能称之为评价。美国学者格朗兰德(N·E·Gronland)给评价下了一个极其简洁的定义:
评价=量(或质)的记述+价值判断
这里“量(或质)的记述”就是我们常说的事实描述,即对事物现状、属性与规律的客观陈述。所谓“价值判断”,就是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根据人的需要和愿望对事物作出的评断。在教育领域,主要看是否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因此,评价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高度统一。
第二,明确教育政策评价的对象、阈限。这一定义强调教育政策评价的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因素”。这段包括两层意思:其一是强调教育政策评价的重点是教育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即政策作为或不作为的后果,我们称之为后果评价(hnsequence evaluation)。它避免了只看政策方案之良窳,而不看实际产生的效果的错误倾向,对那些“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劣迹具有威慑作用。其二是强调构成教育政策变化的诸种因素。它包括对教育政策方案进行价值分析、可行性分析和结果预测分析,即政策执行前的预评价。因为政策方案的优劣直接决定政策执行后的产出。除此之外,还要对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进行评价,包括人、财、物、时、事、空、信息等方面的因素,即所谓执行评价。因为只有使这些因素充分整合、优化,才能产生最佳的效益。由此可见,它涵盖预评价、执行评价和后果评价三个层面,重点在后果评价。
第三,指出教育政策评价准则,即评价必须“按照一定的价值准则”进行。它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义,其一是为了加强教育政策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防止主观随意性;其二是指不同类别的评价对象,应该具有与之相应的评价准则,教育政策评价准则是人们在评价活动中应用于对象的价值尺度和界限,是评价或选择一个教育政策或方案的依据,是衡量教育政策的优劣、政策质量高低的尺度,是人们对教育政策规律认识的产物。
二、教育政策评价的类型
根据前述教育政策评价的定义,评价活动贯穿于整个教育政策运行过程。为了便于研究起见,结合教育政策运行过程的程序,本文把教育政策评价划分为三种类型:预评价、执行评价、后果评价。预评价(pr-ecede evaluation)是指政策执行之前的方案评价,旨在对设计的方案进行价值分析、可行性分析和后果预测分析;执行评价(implementation evaluation)是指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评价,旨在检视执行过程是否按原定政策方案进行?如果继续执行,是否能达到预定目标。后果评价(conse-qence evaluation)是指政策执行后的产出和影响的评价,包括政策效益评价、效率评价和影响的评价。
1.预评价
预评价就是对教育政策方案所做的分析。它主要是对设计的教育政策方案进行的价值分析、可行性分析和后果预测分析。价值分析主要是对政策目标满足社会或个人对教育需要的程度分析。在我国,最主要的也是最根本的,是看其是否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可行性分析就是对方案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条件进行分析。后果预测分析主要是对方案实施后出现的情况和实施后果进行预测,对可能付出的代价和可能获得的利益进行比较。
预评价的对象是教育政策方案,具有预测的性质。因为预评价依据的不是教育政策执行后已经出现的后果,而是以对政策问题和各种相关条件的分析为依据的,所以,预评价所作的分析,只能是对政策执行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可能取得的结果的一种预测。
教育政策预评价的作用在于:(1)在教育政策制定过程中为政策决定提供依据。在政策评价过程中,通过对各种方案全面的分析,比较出它们各自的优劣。选出最佳方案,作为此项政策的实施方案。(2)是合理配置教育政策资源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往往同时执行着多项政策。由于政策资源的有限性,政策决策者必须确定投入不同政策的资源比率。一方面可以使宏观决策者站在集体利益的角度,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另一方面可以防止出于局部利益的需要而对某些政策产生过渡投入。通过预评价,确认每项政策的价值,并决定投入各项政策的资源的优先顺序和比例,以寻求最佳的整体效果,有效地推动政府各方面的运作。
2.执行评价
执行评价就是检视教育政策执行过程是否按原定政策方案施行,其二是审核方案的继续执行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R·A·Snyder总结了政策执行评价所涉及的行为,计有以下几项:(1)督导并记录政策执行评价过程中依序所发生的事件,所采取的行动,所投入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2)根据政策预见设定的规范和要求,收集实际运作的情报信息;(3)发现或预测政策设计或执行中的缺陷和问题提出补充和完善的建议;(4)将政策如何运作的信息反馈给执行人员作为采取相应措施或调适运行机制的依据。其侧重点在于对执行过程和执行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核。
教育政策执行评价的作用在于:(1)预防性,通过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可以预防一些违反政策的活动滋长、蔓延;(2)保证性,通过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价,可以及时发现纠正执行中发生的偏差,保证正确的政策得以具体贯彻和实现,并保证后续的政策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和开展;(3)补救性,通过及时发现政策失误或执行活动的偏差,可以尽早采取措施加以补救,消除不良后果,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损失,并改进工作;(4)解释性,执行评价为解释或说明某一政策的效果或影响提供依据,正如L·L·Morris和C·T·Fitz—Gibbon所言:“如果我们不了解政策执行的情况,又怎么能解释政策的效果和影响呢?”
3.后果评价
后果评价是对教育政策执行后的产出(output)以及所产生的影响(impact)所作的价值判断。它包括政策效果评价、政策效益评价、政策影响评价等。教育政策效果就是对教育政策执行结果(outcome)实现教育政策目标的程度所作的评价,即是通过政策的实际结果和理想结果之间的比较,对政策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所进行的分析和判断。教育政策效益评价就是对政策效果和政策投入(impact)之间的关系所作的评价,以确定政策效果和投入之间的比例关系。教育政策影响评价就是对一项教育政策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所起的作用和产生的影响的综合评价,其中包括对教育政策的正效应和负效应、教育政策的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教育政策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所作的判断。后果评价依据的是教育政策执行后已经出现的结果,并根据这种客观现实判断政策的正确与否,以及政策的效应和影响而作出的总结性评价,具有总结经验教训的性质。
教育政策后果评价的作用在于:(1)它是决定政策持续、修正与终结的依据。政策执行并非政策过程的终点,政策执行了一段时间后,政策决策者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政策的去向。政策去向一般可分以下三种:第一,政策持续,即政策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而实践证明政策本身是卓有成效的,这时,政策以原有的方式继续执行下去。第二,政策修正,即政策决策者针对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正。第三,政策终结,即或由于政策问题已获解决,或由于政策环境发生某种突变而不得不完全停止政策的执行。无论选择上述哪一种政策去向,都需要对政策的实际后果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才能确定政策的真正价值。(2)它是激励和教育政策对象的有力工具。政策效果既涉及到人们利益的满足,又涉及到人们利益的调整,一般群众很难对它有全面的深刻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后果评价,使他们认清自己的利益和实现的途径,统一认识,自觉行动。(3)具有督导检查之功能。上级领导常常对下级实施有权评价,通过这种评价,可以发挥上级的权威作用,强化政府的施政能量,发挥督促、控制之功效。
虽然,预评价的主要目的在于了解方案的可行性,执行评价的主要工作在于检核运作过程是否按政策方案实施,后果评价的主要意图是评判目标达成度,但在实际操作中,三者绝非切然分开,而是相互联系、相互整合的有机统一体。预评价是基础,执行评价和后果评价是手段,最终是为教育政策效益的最大化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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