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传媒与公共治理:以杭州为个案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杭州论文,个案论文,传媒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传媒的政治社会功能是多重学科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其间从微观视角阐释传媒透过个体而创生社会价值,进而间接考察其政治社会功能的研究路径,如强调传媒提供给个体认知事物的方式,①是个人感官延伸,因而影响着人们“组合和行动的尺度与形态”;②与从宏观视角阐释传媒的公共性,进而直接审视其政治社会功能的研究路径,如强调传媒作为公共领域的一种形式,③塑造公共舆论的责任,④两者间似乎相去甚远。然而从中观的社会行动视角,考察现代传媒的公共治理效用,则可将前两者的考察视角相对调和,将传媒的个性与公共性取向适当结合,进而勾勒现代传媒公共治理功能建构的模式与路径。本文即以这种社会行动视角,考察杭州市民主促民生的传媒经验,论释现代传媒公共治理功能建构的内在机理与路径。
一、作为公共治理重要维度的现代传媒:规范性意义探讨
现代传媒具有多重的功能向度。然而,作为公共治理之维的现代传媒,其功能不仅限于满足个体消费价值的商业化、娱乐化取向;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信息,导引公众交往,促成社会公共行动,进而以民主化的方式,推进民生事业发展。这便是公共治理过程中传媒与民主、民生事业发展,三者间可以期待的一种良性的逻辑关联。这种逻辑关联中有对传媒的规范性要求:即,对民主责任的承担与对民生事业的关注。
(一)民主责任承担:公共治理过程中传媒与民主的相关性
公共治理是多重社会主体,包括社会公众,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的论证、决策与管理的集体行动的动态过程;公共治理的实质是集体行动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民主化。现代传媒的公共治理功能首先显现在传媒的民主责任承担的规范性特征之上。传媒与民主的相关性是在传媒的民主责任承担的治理框架内生成。
作为现代现象的民主,⑤在很多论者看来,天然与报纸、杂志、广播网络、电影等现代传媒的发展正向相关。⑥20世纪以来,广播、电视等电讯传媒介入人们的政治社会过程,使政治选举、宣传、动员等获得便捷的工具;而当下以电脑、信息技术为核心构成的网络传媒方式则更带来民主参与更直接的路径。⑦这些政治社会的实践使人们在工具性意义上认识到传媒与民主政治的关联性。
然而,作为公共治理之维的现代传媒,是在其民主责任承担的治理框架内与民主密切关联的。这种责任承担首先呈现于现代传媒建构起开放的、言论交往的空间,进而导向参与治理的社会行动。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最高形式的自由是按照自己的良心自由地了解、自由阐述和自由辩论”。⑧作为公共治理之维的传媒正是在人们相互之间的言论交往的公共行动中,使人们按照自己的良心自由地了解、阐述和辩论,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管理的过程,进而建构起传媒与民主的相关性的。民主无论是被理解为主权者之间的“社会契约”,⑨还是被理解为凝聚“公意”的社会过程,⑩其根本立足点在于平等而自由的主体间的一致与共识,而这必须以主体间自由地了解、阐述与辩论为根据。当传媒导引人们以正直、诚实的良心,自由而平等地相互交往,进而为公共治理的社会行动中的一致与共识提供正当性源泉;此种意义上,传媒堪称是民主的社会行动的动力。
其次,传媒的民主责任承担仍表现于上述言论与交往的社会行动过程中,传媒行动所固守的价值取向之上。这些取向包括:1)信息公正透明;2)守望社会伦理道义;3)证成公共性的民意诉求。公共治理的过程是要以社会为主体,以社会公众的意愿为核心,在公共行动的过程中实现公共事务的善治。传媒社会行动坚守稳定的价值内核,是公共治理在社会过程中展开,公共事务在公意中实现善治的重要前提。而这些价值取向,也是传媒与民主关联的关键要素。
(二)民生事业关注:公共治理过程中传媒与民生的相关性
公共治理是治权从国家政治场域向社会生活场域下移的过程;是将生活世界中社会公众的需求满足,定格为公共事务的主题论证、决策实施的核心依据的过程。因此,社会民生议题的公共化是公共治理的一个重要层面,即,在基层的社会生活过程中,促使多重的社会主体共同行使治权,以社会公共行动界定民生需求,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治理之维的现代传媒,其治理功能便自然显现于对社会民生事业关注的规范性特征之上;传媒与民生也正因此在公共治理的过程中相互关联。
民生即“人民的生活、社会的存在、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11)民生成为现代社会所关注的价值取向,有深层的社会发展规律的根据:“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12)因此,应然层面上,民生是政治社会过程的一个重要前提。然而,政治社会实践中,并非所有时代,民生都得到应有的重视;现代传媒并非自始便与民生事业相关。只有在公共治理的时代,传媒才完成了其自身从传统媒介的精英化向现代传媒的大众化的嬗变,并拓展其民主民生的功能:1)从传统文字、印刷传媒到现代广电、信息网络传媒,现代传媒已摆脱一元化的精英、权力控制,走向社会主体构成多重性,以及主体价值偏好多元化;(13)2)主体构成多重性与价值偏好多元化,在传媒市场化、大众化的背景下被进一步放大,使复杂的社会民生现象与多元的公众民生诉求成为现代传媒关注的重要命题。(14)3)现代传媒的民生关注与现代公共治理进程中民生议题的公共化两相交汇,致使现代传媒嵌入公共治理的社会过程,并承担起推进民生事业发展的治理功能。
因此,作为公共治理之维的现代传媒,是一种人为建构的社会行动的过程:以传媒为独特的社会行动空间,导引人们相互了解、辩论、形成观点,进而激活民主参与的行动,直至促成社会生活场域民生议题的论证与实施的公共化。这种社会行动的过程中,传媒既是社会个体的感官延伸与社会认知的途径,也是公共性社会责任的承担者。而民主责任承担与民生事业关注,则规定了作为公共治理之维的现代传媒所建构的社会行动的外在形式与实质性内涵,从而将它与单纯的娱乐、商业化传媒、和政治统治工具化的传媒区别开来(如表1)。新世纪以来,杭州以传媒作为建构民主行动的场域,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的进程,正是现代传媒的公共治理功能建构的实践性探索。
二、以现代传媒建构民主民生的社会行动:杭州公共治理的重要维度
以现代传媒促进民生,并在民生事业发展进程中促成民主性的公共价值实现,建构现代传媒与民主、民生三者间良性的逻辑关联,这是杭州新千年以来以民主促民生的城市公共治理经验。考察此种经验,有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意义。
(一)以传媒导引民主民生的社会行动:现代传媒的实体化功能创新
作为公共治理之维的现代传媒,以民主责任承担与民生事业关注为其规范性特征。这首先意味着现代传媒实体化功能创新,亦即超越其工具化的传播功能,而将传媒嵌入政治社会的制度规则、组织系统之中,以传媒建构实体化的社会行动,进而使传媒演进为公共治理的重要维度。新千年以来,杭州市在推进社会公众多层面参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实践中,积极探索这种现代传媒的实体化功能创新,并以传媒导引民主民生的社会行动,建构传媒的公共治理功能。
新世纪以来,杭州市以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为发展目标:满足社会民生需求,提升民生幸福,是核心的价值选择。此种目标下,以多维度的公众交往与参与的过程,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是杭州公共治理的核心行动机制。而这一行动机制中,现代传媒是导引杭州市民主民生的社会行动的重要场域:在民生事业的各个方面,以党政界、知识界、行业界与媒体界“四界联动”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化的、灵活的、富有弹性的组织形式,以交往互动、协同合作的社会集体行动模式,推进民生事业的发展。
杭州民生实践中,传媒的基本功能承担是作为信息服务的载体,使民生事业发展有充分的信息依据。同时,作为公共治理之维的传媒,更嵌入在杭州民生实践的民主过程之中,并经由实体化功能创新,建构其“基本服务延伸”的功能:(15)即建构其作为市民与党政界、知识界、行业界相互交往、沟通的平台功能;强调经由传媒平台,政府在有关民生事业的决策与行动中,能够问计、问需、问情、问绩于民;并使传媒演进为公共治理的制度性构成要素,成为民生事业发展进程中公众民主参与的社会行动场域。
杭州作为社会行动场域的媒体实体化功能创新的具体形式包括:(1)正式制度化的公众服务电话热线:如12345市长热线电话,96345便民服务热线,96666效能监督电话等,以电话为媒介开通民生诉求向行政系统表达的通道;(2)非正式、具有内在制度(16)特征的民意的传媒征集与表达:如,实行网络投票,城市发展中很多重要的民生项目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杭州网、生活品质网等网络开设民意投票窗口;手机短信投票,公开特定的短信接收平台,对特定的民生项目接收公众的意愿表达等;(3)非正式、具有内在制度特征,以传媒建构民生决策的透明政府:如,有关民生决策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网络直播,涉及民生决策事项的网络官民对话等;(4)促进协商的新的组织形式与社会集体行动模式:如都市快报的“民主促民生圆桌会议”,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民生交流谈话节目《我们圆桌会》,杭州网的“杭网议事厅”等网络平台等,都以不同途径,使市民、专家学者、相关行政部门及民生项目建设主体,以新的组合方式,形成不同的社会集体行动的格局,促成官民之间,党政界、知识界、行业界人士等相互之间对特定民生项目的对话交流与协同行动。
(二)嵌入治理过程的传媒中的社会行动:传媒推进民生实践的功能取向
经由上述各种实体化功能创新形式,杭州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实践中,现代传媒嵌入在治理的社会行动之中,并呈现民主责任承担与民生事业关注的规范性特征,建构了现代传媒公共治理的功能取向。
1.传媒行动引领社会民生的意义创设。民生由人们对社会生活意义的界定而始,社会民生意义的内涵创设,是公共价值实现之始。然而“……意义是为主体而存在的,如果没有主体的关注和参与,意义就不会存在”。(17)建构公众参与民生意义界定的交往过程,使主流的社会民生意义得以证成,至关重要。杭州民主促民生实践,始终以传媒导引的公共行动促成社会公众对民生意义的关注,使公众以传媒为平台,参与、交往,创设社会民生意义。
对于杭州,界定民生意义就是探讨城市生活品质内涵,形成公众理解与认同;传媒是达成这一目标的行动场域。报纸、期刊,如杭州日报、钱江晚报、《杭州》杂志等,成为杭州人提炼民生诉求、探讨民生意义、推进民生发展的行动空间。学习型社区、和谐创业、杭州城市环境等众多社会民生主题,都通过这些传媒,并结合短信接收平台、热线电话等,激发公众参与讨论并证成意义取向。而“生活品质网”与“生活品质视厅”,则是杭州展示健康、向上的民生态度、界定社会民生意义的网络平台:市民文化、城市价值、历史文化传承、生活细节中的优雅等杭州人的民生风貌都得以整合提炼。
2.传媒行动促成民生事业的公共行动。杭州经验中传媒的公共价值还呈现在对民生事业发展的公共行动的组织、协调与推动上。现代社会实践结构的变迁,致使个人在流动、分工的社会情境中,面对在“去集体化”、“去组织化”,以及个人生活碎片化的风险。(18)民生实践所面临的困境之一即在于组织公共行动,在公众的协调合作之中推进民生事业发展。而杭州则以传媒组织、协调公共行动,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其中最具特色的是“杭网议事厅”网络平台的民生行动。
“杭网议事厅”由杭州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杭报集团等主办,杭州网承办的杭州市民主促民生网络互动平台;是国内首个由党委、政府和媒体联办,兼顾民生项目的“办事”与“议事”的网络频道。“杭网议事厅”设置问计于民、网上服务、民生恳谈、新闻发布等十余个栏目。“杭网议事厅”使得党委、政府、传媒、学者专家、普通市民联接成一个公共行动的互动网络,在众多的民生议题上,如杭州市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延安路的综合整治、大学生创业、外来打工者的精神家园建设等,各方主体可以共同参与、表达诉求、申述观点,使得公众的民生诉求能够得到关注,使政府的民生决策能够符合民生实际的需要,使推进民生事业发展的公共行动得以协调、展开。
3.传媒行动成就民生事业的理性协商。公共治理是要使社会资源与利益在公众的参与过程中,实现公平合理的配置。然而,公众参与民生事业的过程,也将带来非理性的利益冲突,进而带来公共治理的困境。对于公众参与的公共治理过程而言,重要的是要有促成理性协商的公共性价值实现的行动机制。(19)杭州以传媒作为理性的公共运用与公共协商平台,在民生利益冲突过程中建构共识,使利益冲突转化为利益协调,进而使传媒演进为理性协商的公共性价值实现的空间。
这具体表现在:利用传媒推出“以民主促民生”栏目,使传媒成为多重社会行动主体的沟通平台,提供主体间理性协商、民主互动的路径。这些栏目如:杭州日报的《市民议事广场》、杭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的“市民议事厅”、杭州市电视台综合频道的“民意晒场”、杭州网的“民生在线”等。它们直接介入社会公众民生实践中的利益冲突:资源配置的分歧、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的争端等,导引理性协商;同时保持中立,守护社会良知,倡导社会民生常识,进而使公众在理性中形成一致与共识,实现民生善治。以2007年杭州市旧危房改造工程,光复路148号五楼三住户分卫生间的事件为例。光复路148号是五层筒子楼,工程改造中每层增建两个卫生间,以改善每层住户原共用一个卫生间的状况。五层三住户却因卫生间分配引起冲突:各方因通风、采光、距离远近等理由,不能达成共识的分配方案。三住户所在社区多方努力无果。2008年2月16日,杭州日报推出首篇报道,呼吁公众参与讨论分配方案。此后,杭州报业和文化广播电视集团介入,开辟专栏,组织网上讨论,全面追踪,并为市民出主意、提意见而提供热线电话、短信、网络投票等渠道。连续三周媒体介入,公众借助媒体提供理性方案,促成三家协商,并理性和解。
三、传媒行动与民主民生:公共治理传媒之维建构的杭州经验
杭州市经由现代传媒的实体化功能创新,使传媒能够承担民主责任,关注民生事业发展,进而使传媒成为民生事业发展的公共治理的重要维度,实现传媒的公共价值,促进了民主、民生的共同发展,其中经验值得阐释。
(一)传媒行动之于民主民生的正效应:杭州的成功经验
1.传媒之于民主民生的场域效应。场域“是指各种由各种位置所构成的一系列客观关系所形成的社会空间和网络……”(20)政治社会的过程是由不同位置上的社会行动者,在不同的关系网络中建构起的政治社会行动场域间的互动过程,如政治权力场域、市场权力场域、社会权力场域等;而这些场域之间则形成社会意义与价值取向的争夺态势,进而决定着社会资源与利益的分配方式。以此考察杭州市民生事业发展的公共治理过程,传媒作为社会公众表述、界定社会民生意义的行动空间,发挥社会权力的场域效应:经由“四界联动”,在多重主体介入的过程中,在传媒的场域中所证成的社会民生意义,导向党政系统的政治权力场域的民生决策,使社会资源以公众期许的方式流动,使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显现民主性特征。
2.传媒之于民主民生的社会交往效应。传媒促进社会资源以公众期许的方式流动,仍然与传媒之于民主民生的社会交往效应相联系。首先,社会生活的意义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社会行动者有其自身的行动理性,在理性的行动者之间建构共通的意义与价值取向,则必须建构有效的社会交往模式;(21)杭州以传媒导引民主民生的社会行动过程,正显现以传媒交往建构生活意义的效应。其次,交往促进理解、协商与公共行动。各有自利倾向以及社会偏好的社会个体,之所以能够采取一致的公共行动,是因为共同参与、社会交往,在社会主体间建构起理性的正义感与责任感,(22)使他们更易于相互理解、妥协与协商,进而采取公共行动。而杭州市现代传媒的实体化功能创新则正是将传媒作为独特的交往场域,使理解、协商成为可能,使民主与民生的公共行动更具有效率。
3.传媒之于民主民生的治理效应。立基于传媒意义创设的场域效应,及其促进理解、协商与公共行动的社会行动效应,杭州市传媒的实体化功能创新承载了公共治理的效应。治理是多重社会主体介入公共事物发展的进程中,多方协同互动、平等合作,进而实现公共事物的善治过程。(23)杭州市以现代传媒作为民生实践的民主化行动场域:创设意义与促成社会交往;并使这一场域直接介入民主民生的公共治理过程之中,推动民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这一过程中,媒体既是一个中立的社会行动者与社会公众、党政机关、专家学者等形成互动;同时也是众多社会主体平等互动、协同合作的互动空间;公共治理的多重参与、民主责任承担与民生事业关注效用从中生成。
(二)传媒行动之于民主民生效应的局限性:杭州实践的限度
尽管杭州市经由现代传媒的实体化功能创新,承载民主民生的治理功能;然而,作为公共治理的重要维度,杭州的传媒实践仍然有其限度。
1.噪音与强音:场域效应的限度。传媒作为建构社会民生意义的场域,最为重要的是守望社会伦理道义,证成真实的民意诉求,以公开、公正的信息为基础,建构具有公共性的理性表述的空间;亦即,要引导理性的公共运用,摒弃社会民生意义的大众与精英操纵。(24)前者在媒体空间中往往表现为非理性的“噪音”,后者表现为强势行动者利益导向的“强音”;两者都将在一定的程度上扭曲真正的社会民生需求,影响符合公共性需求的社会民生意义的创设,因此作为公共治理之维的传媒,必须有过滤强音与噪音的制度机制。而从目前杭州市民主民生的实践来看,四界联动的实践过程对于社会民生的意义创设尽管富于成效,传媒作为一个意义创设的场域尽管具有其实体化功能创新的成就,然而,在杭州市民主民生的实践中,传媒场域仍有待健全过滤“噪音”与“强音”的有效行动机制。
2.公众交往能力的鸿沟:交往效应的限度。传媒作为公共交往场域,创设社会民生意义,证成理性共识、促进理解、协商与公共行动,承载社会治理功能,必须以传媒场域中社会公众平等的交往能力的运用为前提。(25)这种平等的交往能力,一面体现于公众的媒介素质,即鉴别、运用传媒信息,参与传媒行动等过程的个人能力;(26)另一面体现于赋予公众实际参与媒体行动的路径与条件等方面。对于杭州市而言,尽管传媒作为一种民主民生的制度性要素的功能已得以确立,然而,社会公众之间接近传媒、利用传媒参与民生活动的交往能力仍存在巨大鸿沟,对于社会公众的平等的传媒交往能力的建构,即在公众的媒介素质提升和给公众以传媒行动参与民生事业创设更好的条件与路径等方面,仍有待改进。
3.制度化的规则体系的互动衔接不足:治理效应的限度。治理是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化规则体系相互衔接而促成的,多重社会主体协同互动的社会行动过程。(27)这种持续的互动既表现在不同的行动场域中社会主体间持续的互动交往;也表现在各种行动场域中为主体间互动提供保障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化的规则体系间精切的互动衔接。以治理的这一标准来审视杭州传媒民主行动促民生的治理实践,可见杭州实践目前更多的是前一类型的互动;而后一种类型的互动,即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化的规则体系间的互动衔接仍有待整合提炼:如,如何将网络投票、官民对话等媒体行动纳入常规化的决策系统,如何使公众介入民生实践常态化等,仍需要较为复杂的制度化规则改进。这些无疑制约着传媒行动的治理效应。
四、总结与探讨
杭州市以现代传媒促民主民生发展的实践经验,对于民生事业发展的民主化推进的制度创新提供了很多借鉴。立足杭州经验,可以探讨建构公共治理的现代传媒之维的机理与路径。
(一)以传媒行动建构合作治理网络:现代传媒嵌入公共治理的内在机理
整个20世纪,等级制、层级化的官僚制是政府提供社会民生服务的主流组织模式。在官僚制内部,信息与社会资源纵向流动,经由等级制的行政命令传递,传动整齐划一的专业化科层行动。在这种官僚科层制的层级化结构中,社会民生事业的发展模式是行政主导型的模式,社会公众的民生诉求,无法即时性地传达到民生事业的实践过程中去,公众社会行动并未被导向民生事业实践过程。民生事业的公共治理模式不可能成为实践的选择。
新世纪以来,随着政治社会结构的变迁,权力结构的分散化、组织界限的扩张与相互渗透,社会问题的全球化与地方化情境并存,社会人群的多元性、流动性增强,整齐划一的官僚科层制“一方治百病的模式就必须让位给那些个性化的特制模式”,日益复杂的社会情境强迫公共机构探索各种新的治理模式;(28)而在这些治理模式的探索过程中,强调政府与多元的社会组织系统与社会公众协同合作、结成平等伙伴关系的社会行动网络的治理模式逐渐兴起,(29)公共治理成为民生实践的主流模式。杭州市适应地方性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以现代传媒的实体化功能创新激活民生事业发展的民主行动,推进杭州民生实践的公共治理:在传媒的独特场域中促成社会民生意义的界定、社会交往与公共行动的协调、社会民生问题的理性协商。这一过程最关键处是经由传媒行动建构起社会合作治理的行动网络:社会民生不仅是政府单方的决策与资源配置的行动,而是在传媒场域中经由“四界联动”、公众参与、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过程中完成;此中不同位置上的行动者结成互动的理性行动网络,确保民生事业发展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因此,杭州的民生实践中,承担民主责任、关注民生事业发展的传媒行动,在根本上是一种建构社会合作治理网络的要素,嵌入在城市公共治理的过程之中。杭州经验所证成的传媒促民主民生的模式的精髓即在于此。
(二)传媒场域的行动、参与、网络:建构公共治理现代传媒之维的路径
基于传媒承载治理功能的杭州经验,可以总结建构公共治理现代传媒之维的若干路径。1)以实体化功能创新建构传媒场域的公共行动。使传媒承担民主责任、关注民生事业,必须超越传媒工具化、消极性的信息传播功能,建构传媒实体化、积极性的社会行动功能,使传媒在特定的时空中演进为社会行动场域,嵌入到现实政治社会的组织、制度与行动系统之中。2)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激活传媒民生事业关注的场域效应。传媒的实体化功能创新,以及其作为公共行动的场域建构,根本而言在于其创造吸纳社会公众参与的条件与路径,从而传媒成为社会行动与交往的“公共能量场”,(30)进而演绎其民生意义界定,民生事业推进的功能。在此,创设多元化的传媒场域的公众参与的路径,提升公众的传媒素质至关重要。3)以规则体系的互动衔接,巩固传媒的嵌入功能,建构合作行动网络。现代传媒作为社会行动与公众参与的独立场域,其治理功能是透过其对现实的政治社会过程的嵌入而实现的;而这种嵌入又是经由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各种制度规则体系的互动衔接而建立的。因此探索这种衔接,尤其是将传媒行动引向正式的行政决策与实施过程的制度规则创新,至关重要。而建构传媒嵌入功能的核心目标,是要建构公共治理的合作行动的网络;因此,促成多方主体平等参与、协同行动、合作交往的制度规则创新也必不可少。当传媒场域的公共行动与现实的政治社会行动透过规则体系创新相互联接,合作治理的社会行动网络在传媒行动中得以协调、展开,传媒场域中的“噪音”与“强音”便可以剔除,传媒行动的治理效应便得以拓展。
注释:
①[美]尼尔·波兹曼著:《娱乐至死》,章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3页。
②[加]马歇尔·麦克卢汉著:《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16~33页。
③(24)[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68~97、280~291页。
④Elisabeth Noelle-Neumann,The Spiral of Silence:Public Opinion—Our Social Skin,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4.
⑤[美]查尔斯·蒂利著:《民主》,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9年版,第27页。
⑥Lipset,Seymour Martin,Some Social Requisites of Democracy: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3,No.1.Mar.,1959,pp.69—105.
⑦徐珣:《网络民主:公共协商与制度创新》,《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41~47页。
⑧[美]亨德里克·房龙著:《宽容》,迮卫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155页。
⑨[英]约翰·洛克著:《政府论》,瞿菊农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7~80页。
⑩[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1~70页。
(11)孙中山著:《三民主义》,岳麓出版社2000年版,第167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67页。
(13)章辉美:《传媒与社会变迁》,《江汉论坛》2004年第3期,第123~125页。
(14)朱寿桐:《民生新闻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9~232页。
(15)王国平主编:《培养社会复合主体研究与实践》,杭州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
(16)[德]柯武刚、史漫飞著:《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韩朝华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19页。
(17)[法]阿莱克斯·穆奇艾利著:《传通影响力》,朱嘉宁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
(18)郑杭生:《社会实践结构性巨变的若干新趋势》,《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第109~115页。
(19)(25)[美]詹姆斯·博曼著:《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黄相怀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33、92~94页。
(20)布迪厄著:《法律的力量:迈向司法场域的社会学》,强世功译,《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99页。
(21)[德]哈贝马斯著:《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8~33页。
(22)[美]卡罗尔·佩特曼著:《参与和民主理论》,陈尧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24~25页。
(23)(27)俞可平编:《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52~70、5页。
(26)冯钢:《媒介素质与社区文化建设的关系》,《新闻界》2005年第1期,第26~27页。
(28)(29)[美]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威廉·D.埃格斯著:《网络化治理:公共部门的新形态》,孙迎春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8~21页。
(30)[美]查尔斯·J.福克斯、休·T.米勒著:《后现代公共行政》,楚艳红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8~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