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深化文化哲学研究——从文化记忆到记忆文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论文,记忆论文,维度论文,哲学论文,两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与动物的记忆不同,人的记忆不仅是本能的活动而且还是人的主体性的活动,因而,人的记忆不可能完全是感性经验或表象的活动,而是注入了主体的因素,即记忆具有了理性的及目的性的因素。
一、文化无不是记忆的
既然“文化”在某种意义上是指“人化”,那么“文化记忆”也是指“人化记忆”。既然文化记忆是人所具有的并且只为人所特有的记忆,这种记忆就有文化本身所具有的历史性、目的性、发展性和载体性,更为重要的是,即使在经验表象及其行为的层面上,文化记忆便使得人的记忆与动物的记忆从本质上区别开来。
第一,文化记忆的历史性主要表现在文化的发展在使得人的生存、生活有了延续的同时,也使得记忆有了不同于动物记忆本能的传承,即记忆成为人的文化“遗传”中最重要的也是最主要的“基因”或“文化基因代码”。正是主要通过记忆,文化的历史才没有终止或中断,至少在人的精神活动中,文化的延续或演变没有出现根本性的“空场”,没有发生总体性的“塌陷”。文化与记忆各自给予对方的历史性,使得人类无论是整体还是个体,都把文化与记忆的结合体,即文化记忆当成了人的生存、生活的一种功能、一种结构和一种符号,特别是文化有机体乃至文化共同体的心理“屏护”。在很大程度上,文化记忆往往比个人的或个体的记忆甚至比个人的或个体的生命还要久远和深切。随着时间的延续和空间的拓展,文化记忆的历史性及历时性本身也成为文化的一种标志,更有可能成为文化历程中一种具有见证意义的“活化石”。
第二,文化记忆的目的性主要证明了在人的生存、生活中,一般来说记忆都是有目的的,即为了保护自我、适应环境、开创新生活,无论记忆的整体还是记忆的局部,大致都有鲜明的旨趣。文化记忆的目的无非在于促动并推进与文化结为一体的人的形成和发展,亦即把人的全部生存活动置入文化的畛域,把人的特定生活的演进嵌入文化的格局。换言之,人的记忆是与文化的自立、自觉、自律、自为有着无可解脱的关联。文化记忆的目的性与其说是来自文化(或者说是人化)演进的目的性,不如说是来自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之间的双向互动,特别是来自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相互渗透和相互创造,进而文化主体的客体化与文化客体的主体化的彼此包含和有机统一,使得文化记忆不仅仅体现在文化主体的生存力量的增强和生活本质的提高,而且标志着文化客体的现实范围的延伸和历史水平的扩大。文化记忆目的性的不断强化,文化记忆的主体性因素的不断深化,必然会进一步推动文化总体的分化,也必然会进一步丰富文化形态的多样。
第三,文化记忆的发展性确切地证明了文化和记忆的发展。文化记忆的发展既是一个流动生成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上升的进程。如上所述,记忆使得文化的发展具有了“再现”出以往文化时间和“浮现”出以往文化空间的功能。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过去的和现有的文化及其相关方面都有可能在记忆那里以感性经验的途径及富有理性因素的方式“复制”出来。文化记忆的特点,集中表现在文化记忆的发展性上,准确地说,文化记忆的发展性表明,这种记忆不仅是重复的和积累的活动,而且还是进取的甚至质变的活动。所以,文化记忆表现在它不只是重现、追述文化的过去,还会取舍、选择文化的现在所应记取的方面,还有可能对文化的未来作出记忆上的预示或调整。文化记忆更有可能在对于已有的和现有的文化总体上进行凸显或淡化的调整或处置之际,使得文化在其自身的发展中无不铭刻有文化记忆的烙印。在上述这些过程中,文化记忆本身的发展性也得以充分显现,这种发展性置身于文化总体的发展之中,从本质上证明了文化记忆的发展与文化的发展是同向同步的,而不可能是南辕北辙的。
第四,文化记忆的载体性是使文化记忆之所以可能、之所以必然的一个客观依据。显然,文化记忆作为人的主体性活动之一,也是一种对象性活动的记忆,即文化记忆是有着其文化对象或称之为文化载体的记忆。换言之,一切文化都具有记忆的标志或记忆的踪迹。一部文化史上所呈现出的传说、象征物或符号、仪式、书籍、媒体、文献资料(如档案等)、规范以及理论学说,无不富有超越个人生命、生活时空的记忆指向,无不赋予显现、维系、延续文化自身的记忆凝聚。文化记忆这种寄身于并显现于一定的文化对象或载体的特性,带来了文化记忆仿佛具有“跨时代”、“超地域”的诸多属性。文化记忆的载体性本身就说明了任何文化记忆活动都不可能是文化主体单一的或单向的活动,而一定是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之间的双向运动。具体地说,文化记忆一定是通过其对象化活动,不仅完成文化记忆自身的方方面面,而且把文化记忆作为一种客观的活动“中介”于或“联结”了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的关系或对应之中。同时,文化记忆的载体性还表明,它自身具备的对象化程度对于文化生活的特定作用和对文化事业的特定影响,并且以一定的、有形的对象或载体为标志,大致完成了文化记忆的功能价值。
二、记忆又无不是文化的
人的记忆本身作为一种文化,不仅仅显现为文化记忆,而且还构成为记忆文化。因为,人的记忆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在实践决定记忆的前提下,人的记忆与实践是互动共向的,即人的记忆随着实践的扩大与深化而从最初的浅显记忆状态或本能记忆状态转变为越来越深切和越来越能动的记忆状态,后一种状态实际上就是记忆文化。正是通过记忆文化这个“基点”,不仅实践及其发展相应地拥有了记忆的因素或轨迹,而且记忆本身也成为实践的一个要素,甚至直接就是实践能力的一种“参数”,以及实践主体素质的一种“指标”。当文化记忆向记忆文化转化时,记忆自身很有可能就把其对于文化或其相关方面的再现、追述、延续和“加工”转变成为活生生的记忆文化,因而,记忆本身成为一种对象性的甚至实在性的文化形态。从文化记忆到记忆文化,这是记忆发展的一大飞跃,即由抽象的、泛化的记忆衍生出具体化的、对象性的记忆。尽管在历史和现实中,记忆文化与文化记忆之间是密不可分而结为一体的,但是,记忆文化既包含于文化记忆之中,又把自身相对独立地表现为一种历史性的、客观性的、特殊性的文化。文化记忆所体现的是文化对于记忆的影响,所凸显的是文化所生成的记忆;而记忆文化所体现的是记忆对于文化的作用,所凸显的则是记忆所生成的或所制约的文化。
人的记忆一旦运行开来,特别是那些超出个人或个体性记忆之上的群体记忆或集体记忆一旦运行开来,既会给文化带来上述的作用,也会根据记忆自身的运作规律,基于记忆与某种群体或集体的生活之间的作用,形成在历史和现实中不可忽视的记忆文化。随着历史步入现代和走向未来,文化不但包含了记忆的生活和记忆的演进,而且这些记忆本身必然显示为某种活生生而又富有蕴涵的记忆文化,它们主要表现为记忆方式、记忆凝结、记忆取向、记忆品格、记忆实验、记忆导引、记忆价值和记忆评说,以及记忆研究和记忆理论。在文化总体充满了无尽的矛盾、危机和灾难,充满了无限的机遇、希望和理想的今天,如何看待记忆,也就意味着如何看待文化,如何看待人自身的一切。
相比较于文化记忆的特性,记忆文化的下述特性尤为值得关注:
其一,记忆文化的取向性。虽然人们往往把记忆当成经验表象的活动,但记忆在成为文化及其发展的一个基本因素之后,它不但会不断趋向理性的目标或者由目的性活动所制约,而且它会愈益显示出特殊的价值成分,表现出记忆对于文化所特有的意义。不难看出,人们是否记忆、记忆什么、为了什么记忆和怎样记忆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具有记忆的取向性,都表征出记忆主体(包括记忆个人和记忆群体)面对着记忆的对象或问题不是被动消极和无能为力,而是有所选择和评判,并力图有所作为的。更有可能的是,基于一定的文化体验,记忆主体会放大或缩减记忆的对象或问题,强化或削弱记忆对象或问题的有关方面,甚至会“抢救”濒临灭绝的记忆线索及“记忆出土文物”,或者回避有目共睹的事实,淡化众所周知的过去。这里,记忆及记忆文化的取向性与其说是根源于记忆的对象,不如说是取决于记忆主体与记忆对象的价值关系。
例如,在汉语世界里,人们对于所记忆的“事实”的解说和把握就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性,更带有随之而来的意义确定性。以某种取向为中心的记忆文化来讲,“事实”(fact)作为实在发生、出现和具有的事物或状况,可以把它划分为已经完成的“事件”,也可以把它当成过去进行或现在正在进行的“事务”,也可以把它当成尚未完成而具有某种倾向或趋势的“事态”,也可以把它当成未有预料到的“事故”,还可以把它当成掺有诸多情感因素的“事情”,更可以把它当成已经完成但仍为人们所萦怀的“故事”。由此可见,“事实”在记忆主体那里,已经不是所谓简单而可任意处理的对象。从某种角度来看,从事实到文化的过程,由于经过记忆的中介,事实已不可能是纯粹的事实了,而是由文化所介入的事实;而从真理到价值的过程,由于通过记忆的涉入,真理已不可能是主体之外的真理了,而是被价值所导向的真理。因此,下述结论就不难理解:越是可记忆的,就越是有价值的;反之,越是有价值的,就越是可记忆的。这一点,已为记忆文化的无数事实所证明。
其二,记忆文化的能动性。记忆形成其自身的文化并且运行之后,不但对于记忆对象有着种种的取舍、“筛选”和转换,而且对于记忆所置身于其中的文化的过去、现今和未来发生作用,即人们凭借着一定的或特有的记忆来从事文化活动,并以这样的或这类的记忆制约着相应的文化活动。在此意义上,记忆已经走出了经验表象的范畴,成为文化活动的一个因素,成为文化活动及其主体回顾过去、综观现今、展望未来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更主要的是,记忆还成为文化活动“打通”时间的分疏和空间的隔离的一条“捷径”。这样,记忆所具有的能动性在很大意义上逾越了时间的限定和空间的限定,至少在意识层面上使得文化活动不会转瞬即逝,并且反过来也使得记忆不会飘忽不定。在相对分化的意义上讲,记忆与文化的相互能动作用,成为对二者各自来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过程。
必须指出的是,在记忆的文化过程或文化的记忆过程中,由于社会某些势力或社会某些条件的制约,不但记忆的内容、方式、结果和过程会发生演变,而且记忆的趋势、导向、品位和表征也会发生更改。对于记忆,倡导或抑制什么,解构或遮蔽什么,凸显或淡化什么,这些都致使记忆的能动性不仅深刻反映出记忆的当下性,也具体地折射出记忆的功利性。概言之,记忆的文化与文化的记忆都反复表明了记忆不是纯粹主观的。
记忆的能动性还畸形地表现在记忆的对立面——失忆(遗忘)。无论是作为记忆的消失或终结,还是由于外界刺激的淡化而使经验表象的再现发生蜕化,更不用说出自特定目的的“人为”结果,失忆都是记忆的反面“印证”或记忆的颠倒了的“印迹”,正如记忆会不断地扬弃失忆于自身之中而走向更新、更大、更高的记忆。失忆不只是记忆所付出的某种“代价”,还是记忆演变的一个自我反观。在失忆有可能把记忆推向异化的地步时,即反记忆之际,这也就很有可能带来或实现记忆的变革。
其三,记忆文化的变革性。记忆在其自身发展中会出现不断充实、修正甚至不断推翻已有的记忆而开辟新的记忆的努力,即记忆的变革。这种记忆的变革若说是缘于记忆对象及记忆内容的变化,还不如说是基于记忆主体的自新,更不如说是来自记忆本身的多方位的变革,以及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记忆所处的文化的变革。虽然记忆的这种变革还主要是一种文化意识的作用,更多地表现为文化心理的活动形式,但记忆的这种变革还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种是上面所提到的对于文化的变革,这种变革主要表现在物质的或物化的层面;另一种则是记忆本身对于其他文化意识形式的作用,这可以看成是作为一种文化意识形式的记忆对于整个文化意识形式的变革。又如,人们在考察和变革一定的文化时,记忆所起到的变革往往是其他文化意识形式所无法企及的。在一定意义上,考察和变革一定的文化,既是考察和变革一定文化下的生活方式,也是考察和变革由这种文化所影响的记忆活动。显而易见,每当文化发生比较重大的变革及转折时,人们的记忆在随着发生相应的变化之际,也会进一步产生或出现前所未有的记忆内容,反过来还会进一步去展开和推动崭新的文化。所以,我们现今强调记忆文化的变革作用,是非常适时和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