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教育版必修教材”中几个古汉语注释的质疑_使动用法论文

对“人民教育版必修教材”中几个古汉语注释的质疑_使动用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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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中国文化经典研读》和《先秦诸子选读》两本选修教材,选文数量适中,编排合理,注释详备,“思考·讨论·练习”或“思考与练习”题设计得比较好,因此深受广大师生欢迎。但笔者在执教这两本教材的过程中发现,有几条注释显得不够准确、恰当。现在不揣浅陋,特地把有关的句子列举出来,并加以适当的分析说明,以求教于方家和同行。

一、“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这几句出自《中国文化经典研读》中的《〈老子〉五章》。教材第17页注释②对句中“甘”字的注释为“与下文的‘美’‘安’‘乐’都是使动用法。”笔者认为这一注释不妥。

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是古代汉语中最常见的两种词类活用方法。所谓使动用法,指谓语中心语动词(含活用为动词的形容词和名词)具有“使宾语怎样”的意思的活用方法。动词、形容词和名词都有使动用法。由于它们原来的词类不同,作使动的时候,所表达的语法意义和词汇意义也不完全相同。作使动用的动词、形容词和名词,可译为“使……怎样”或“让……怎样”(当然,有的词也可以采用意译)。如“项伯杀人,臣活之”(《史记·项羽本纪》),句中的“活”是使动用法,具有“使宾语‘之’怎样”的意思。“活之”,即“使之活”,可译为“使他活着”(意译就是“救了他”)。所谓意动用法,指谓语中心语动词(由形容词和名词转化成的)具有“认为(以为)宾语怎样”的意思的活用方法。意动用法只限于形容词和名词的活用,动词本身没有意动用法。作意动的形容词和名词,可译为“认为……”或“以(把)……为(作为、当做)……”。(当然,作意动用法的形容词和名词,有的也可以采用意译)如“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孟子·尽心上》),句中的“小”是意动用法,具有“认为(以为)‘鲁’怎样”和“认为(以为)‘天下’怎样”的意思。“小鲁”,可译为“认为鲁国小”;“小天下”,可译为“认为天下小”。

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虽然语法功能基本一致,但二者是有明显区别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其一,使动用法能够使宾语在客观上产生某种动作行为,而意动用法则只是主观上认为具有谓语中心语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例如:

①君子之学以美其身。(《荀子·劝学》)

②于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战国策·齐策》)

例①中的“美其身”,即“使其身美”(使自己得到提高),是客观上产生的一种行为;而例②中的“美我”,即“以我为美”(认为我美),则只是主观上认为“我”具有“美”的性质。

其二,使动用法是“使宾语怎样”,是见于事实的,是具体的做法;意动用法则含有“认为宾语怎样”或“以为宾语怎样”的意思,只是存在于意念的想法或看法,客观不一定必然如此。例如:

①太后岂以为臣有爱,不相魏其?(司马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②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柳宗元《封建论》)

例①中的“相”是名词的使动用法,“不相魏其”,即“不让魏其当丞相”。“不让魏其当丞相”,是太后的一种具体做法,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例②中的第一个“君”是名词的意动用法,“无君君”,即“不把君主当做君主”。“不把君主当做君主”,只是一种想法,事实未必如此。

根据以上论述和课文第五章(《老子》第八十章)的文意,笔者认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几句中的“甘”“美”“安”“乐”四个形容词不是使动用法,而是意动用法。理由有二。

其一,理解为使动用法,语意与“使民”重复,翻译时四个词均无法译出使动词的特点。第五章描绘的是老子的社会理想。老子认为要实现他的社会理想,就要“使民”重视死亡,“使民”安土重迁,“使民”远离兵器,“使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几句前显然省略了“使民”二字。翻译时,如果补出“使民”二字,“甘”“美”“安”“乐”四个词是无法译出使动词的特点的,因为“使百姓使自己的食物甜美,使百姓使自己的衣服漂亮……”不但语气累赘,而且与前文的意思不符。但是如果理解为意动用法,那么这几句不仅很好翻译,而且“甘”“美”“安”“乐”四个词都可以译出意动词的特点。可以译为“使百姓认为自己的食物甜美,使百姓认为自己的衣服漂亮,使百姓认为自己的居所安适,使百姓认为自己的习俗快乐”。

其二,“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只是主观看法,并非事实。这是最重要的理由。

另外,“甘”“美”“安”“乐”四个词为意动用法,也是可以找到一些书证的。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通论(十一)》(中华书局,1981年版)介绍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时举了四个例子,其中一例就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该书在例句后面阐释说:“形容词用如意动,它后面的成分就是它的宾语。从意思上看,‘甘其食’就是以其食为甘,‘美其服’就是以其服为美。这也是非常精炼的句法。”(该书第346页)黄瑞云校注的《〈老子〉本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的注释③说:“……‘使人’二字直贯五句。使人复结绳纪事,无过高的生活欲求,以其饮食为甘,以其服饰为美,以其居处为安,以其习俗为乐。”从“以……为甘,以……为美,以……为安,以……为乐”的句式中,我们可以看出,《〈老子〉本原》的校注者黄瑞云也是把“甘”“美”“安”“乐”四个词视为意动用法的。此外还有一些其他书证,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二、“富而可求也”

此句出自《先秦诸子选读》第一单元的《〈论语〉选读》。教材第28页注释①对“而”字的注释为:“而,通‘如’,如果。”这就是说“如”是本字,“而”是“如”的通假字。这一注释欠妥。

笔者认为,做连词,当“如果”讲的“而”,是“本无其字”的假借字。这就是说,“如”不是“而”的本字,亦即“而”不是“如”的通假字。郭锡良、唐作藩等主编的《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1981年版)中说:“而,本是胡须(《说文》:‘须也,象形’),借用作表示语法关系的连词。”(该书第75页)向熹主编的《古代汉语知识辞典》(四川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在介绍“通假义”的两种情况的第一种情况时指出:“(1)通假义没有本字。如‘而’的本义是胡须,假借为连词。……”(该书第42页)这两本书的说法也间接地证明了笔者的观点。其实,“而”做连词,表示假设关系,当“如果”“假如”讲,在先秦时期已很普遍,除了《论语》中有这种用法外,《诗经》《孟子》《左传》等著作中也有这种用法。例如:

①人而无仪,不死何为?(《诗经·鄘风·相鼠》)

②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環,是无义无命也。(《孟子·万章章句上》)

③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表示假设关系,当“如果”讲的“而”不是“如”的通假字,理由主要有两条。其一,既然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和”“与”“又”“而又”等)、顺承关系(可译为“就”“便”“才”“然后”等)、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而且”等)、转折关系(可译为“却”“可是”“但是”“然而”等)、因果关系(可译为“因而”“所以”等)和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谓语中心语,可译为“地”“着”)的“而”不是通假字,那么表示假设关系的“而”也不应当是通假字。其二,常见的工具书中大都查不到“而”“通‘如’”的解释。下面就是一些常见的工具书对做连词表示假设关系的“而”的解释。

①连词。……7.如果。(《辞源》,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522页)

②连词。连接主语和谓语,含有“如果”或“却”的意思。(《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94页)

③连词。……3)表示假设,相当于“如果”。(《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365页)

④连词……九、“而”用于主语、谓语之间,表示强调或转折的语气,它所在的句子常用作表示条件或假设的分句。根据文义可译为“如果”“如果都”“却”等。(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古代汉语虚词词典》,1999年版,第121页)

⑤连词……十、连接分句,表示假设。用于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设的条件或情况,后一分句表示结果。用例较罕见。可译为“如果”“假如”等。(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古代汉语虚词词典》,1999年版,第122页)

一般地说,通假字在古代汉语工具书中都是有解释的,可是上述几部权威工具书却没有一部解释说“而”“通‘如’”的。这足以说明“而”不是“如”的通假字,亦即“如”不是“而”的本字。

三、“彼作矣,文王康之”

这两句本是《诗经·天作》里的诗句。这里选自《先秦诸子选读》第三单元的《〈荀子〉选读》,而《〈荀子〉选读》节选的是《荀子》中的《天论》篇。所以,确切地说,这两句选自荀子的《天论》。教材第69页注释⑤对这两句诗的注释为:“语出《诗经·周颂·天作》,意思是天造就高大的岐山,大王垦辟它。百姓在这里建新房,文王使他们得安乐。第一个‘作’意思是‘生’,第二个‘作’意思是建筑房屋。高山,指岐山,在今陕西岐山东北。大王,同‘太王’,周文王的祖父古公亶父。”东汉经学大师郑玄为毛诗所作的《笺》(又称《郑笺》)里说:“彼,万民也。……彼万民居岐邦者,皆筑作宫室以为常居,文王则能安之。”将“彼作矣,文王康之”两句翻译为“百姓在这里建新房,文王使他们得安乐”,显然源于郑玄的《笺》。尽管如此,但笔者还是认为这样翻译不妥。下面不避挑战权威之嫌,略陈己见。

首先,叙述对象不统一,结构混乱,前后缺乏连贯性。众所周知,“周颂”部分的三十一首诗都是西周统治者用于祭祀的诗歌,是用来赞颂周王朝祖先的“功德”的。《天作》全诗为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毛诗序》说:“《天作》,祀先王、先公也。”郑玄的《笺》说:“先王,谓大王以下。先公,诸盩至不窋。”“祀先王、先公”的诗,自然要赞颂先王、先公的“功德”。可是把“彼作矣”翻译为“百姓在这里建新房”,叙述的对象便变成了“百姓”,先王、先公的“功德”便变成了百姓的“功德”。既然“彼作矣”的“彼”翻译为“百姓”,那么,第五句中的“彼”无疑也要翻译为“百姓”,“彼徂矣”就要翻译为“百姓到过了”。这样翻译,诗歌叙述的对象一会儿是先王、先公,一会儿是百姓,不但赞颂祖先“功德”的主旨得不到突出,而且结构显得很混乱,前后缺乏连贯性。要知道,短短的一首祭祀诗(仅27字),中间是不可能随意改变叙述对象的,再说周朝统治者也不可能在祭祀祖先的时候赞颂百姓的“功德”。其次,指代突兀,不合常规。将句中的“彼”翻译为“百姓”显得十分突兀,也与“彼”的常见用法不符。“彼”可以作指示代词,也可以作第三人称代词。作第三人称代词,它所指代的对象通常要出现在前后文中,即前文要有交代或后文要有说明。“彼”作第三人称代词,当然可以用来指代“百姓”,但是《天作》一诗从头至尾都没有出现过“百姓”或相当于“百姓”的词(如黎民、庶民、布衣等)。所以,将“彼作矣”中的“彼”翻译为“百姓”是相当突兀的。其实,考查全诗不难发现,“彼作矣”中的“彼”是指代“大王”,“彼徂矣”中的“彼”是指代“大王”和“文王”。

再次,概念混乱,不合逻辑。既然“文王安之”的“之”当“他们”(百姓)讲,那么,末句“子孙保之”的“之”自然也应当作“他们”(百姓)讲,可是把末句翻译为“子孙保护他们(百姓)”,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其实,《天作》一诗中的“之”(“岐有夷之行”中的“之”除外)自始至终都是指代岐山。另外,前面已经讲过,《天作》从头至尾都没有出现过“百姓”或相当于“百姓”的词(如黎民、庶民、布衣等),因此将“文王安之”的“之”翻译为“他们”(百姓)也是突兀的。

也许正因为郑玄的《笺》所作的“彼,万民也”的笺注不够合理,所以现代学者对《天作》一诗的翻译大都不采用此说。笔者在写此文时查阅了几本《荀子》译注本和《诗经》译注本,其中没有一本书将“彼作矣”和“彼徂矣”中的“彼”翻译为“百姓”,也没有一本书将“文王康之”和“子孙保之”中的“之”翻译为“他们”(百姓)。潘嘉卓、聂翀译注的《荀子》(广州出版社,2004年版)对“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几句的翻译为:“上天形成了高山,是太王开辟发展了它;太王已经创立了基业,是文王安守着它。”(该书第85~86页)安继民译注的《荀子》(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对以上几句的翻译为:“上天创造了高大的岐山,太王使它大发展;太王建造了大都城呀,文王使它长平安。”(该书第288页)周振甫的《诗经译注》(中华书局,2002年版)对《天作》一诗的翻译为:“天生万物在岐山,太王治理它。太王建筑它,文王安定它。他们到过了,岐山有了平路,子孙安保它。”(该书第499页)

以上几本书的翻译,可以视为笔者的书证。最后还要说的是,注释⑤说“岐山,在岐山东北”,如此解释,没有把岐山的地理位置说清楚,等于没作解释。《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对岐山的解释是“在今陕西岐山县东北。山状如柱,亦称天柱山。……”(该书第2225页)。

四、“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

此句出自《先秦诸子选读》第三单元的《〈荀子〉选读》。如前所述,《〈荀子〉选读》节选的是《荀子》中的《天论》篇,所以,确切地说此句也是出自荀子的《天论》。教材第71页注释⑥将此句翻译为:“因此人的命运在于天,国家的命运在于礼。”笔者认为,把“人之命在天”翻译为“人的命运在于天”不妥。

“人的命运在于天”,意思就是人的命运决定于天,换言之,即人的命运是由天决定的。这样翻译显然与《天论》的主旨恰好相反。众所周知,荀子是古代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家,在《天论》中他对孔、孟的唯心主义天命观进行了精锐的批判,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思想。“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他承认自然界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同时,他又积极肯定人类的无穷力量和创造力,认为人类不应当只是消极地顺应大自然,等待大自然的恩赐,而应当积极地作出主观努力,认识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将“人之命在天”,翻译为“人的命运在于天”,就等于承认人的命运是由上天主宰的,人无法改变它。这就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完全背离了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教材的编者对此句作这样翻译,可能是为了坚持“以直译为主”的原则。翻译古代汉语以直译为主是对的,但是必须达到准确性的要求。郭锡良、唐作藩等主编的《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1981年版)中说:“所谓准确性,就是要求译文能把原文的意思准确地表达出来。这就首先要对原文有正确的理解。如果连原文的意思都理解错了,自然就谈不到用现代汉语准确地表达了。”(该书第674页)该书还说:“一般说来,古汉语的表达方式要比现代汉语简略,有一些古文的表达方式如果用直译的办法来译,就会感到不通顺甚至不好懂。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不能被原文束缚住,仍旧采取直译的办法,而是需要增加一些原文没有的词语或句子,使得原文的意思能够准确地表达出来。”(该书第676页)笔者认为,对“人之命在天”的翻译“就不能被原文束缚住”,需要增加一两个“原文没有的词语”,这样才能准确地表达原文的意思,才能使译文符合原文整篇文章的主旨,那么,“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到底该怎样翻译呢?下面两种翻译值得参考。

所以人的命运在于如何对待自然,国家的命运在于是否施行礼义。(潘嘉卓、聂翀译注的《荀子》,广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90页)

所以人的命运在于如何对待天,国家的命运在于如何对待礼义。(安小兰译注的《荀子》,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21页)

上述两种翻译,虽然不尽相同,但都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或说主观努力)对于命运的决定作用。人如果能够积极进取,努力认识“天”(大自然),掌握“天”的规律(大自然的规律),并利用“天”(大自然),就能一天天地进步,就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自己不努力,不去认识“天”(大自然),利用“天”(大自然),而只是指望“天”(大自然)的恩赐,就会一天天地退步,最后只会落得一个不好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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