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路论文,和谐发展论文,生态论文,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走具有中国特色生态文明的现代化道路,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赋予环境保护最重要、最根本的时代重任,是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以人为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是指导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灵魂。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它包括自然生态问题、人的精神生态问题,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生态文明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而且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前提。
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着人类文明与自然演化的相互作用及其结果。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文明的进步也影响着自然的结构、功能与演化,经历了由和谐到失衡、再到新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在原始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由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这种和谐更多地表现为人对自然的敬畏和被动服从,和谐关系的主导因素是自然。到了农业文明时期,人与自然关系在整体上保持和谐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的、区域性的不和谐。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产力的逐步提高,人类开始不安于自然的庇护和统治,在利用自然的同时试图改造和改变自然,而这种改造和改变往往伴随着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破坏性。工业文明的出现,使社会生产力有了质的飞跃,人类利用自然的能力极大地提高。这时,人类对自然的理念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由“利用”变为了“征服”,“人是自然的主宰”的思想占据了统治地位。笛卡尔就认为,借助科学“我们就可以使自己成为自然的主人和统治者”。但是,令人叹惜的是,由于盲目自大,人类成了破坏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体,对自然的征服和统治变成了对自然的掠夺和破坏,对自然资源无节制的大规模消耗,带来污染物的大量排放,最终造成自然资源迅速枯竭和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能源危机、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气候变暖、荒漠化、动植物物种大量灭绝……,灾难性恶果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也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峻的挑战。
征服自然在给人类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的灾难,这与当初人类征服自然的初衷显然是背道而驰的。这一巨大的反差使人类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与观念。革命导师站在了这一思考的前列,从哲学和实践的层面深入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在《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批判黑格尔时指出,他只看到了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恩格斯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都报复了我们。”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相处,马克思说过:“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恩格斯认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人类对自身与自然关系的反思和认识迅速升温,1972年,联合国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郑重声明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的同时,也承担着维护自然的义务;九十年代以后,以《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二十一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气候变化国际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为代表的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和国际公约的问世,标志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
追求和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大道中生,和而不同。学者们普遍认为,与西方文明的“争”字特质相反,中华传统文化的特质在于一个“和”字。这种“和”的哲理,充分体现在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儒家的“仁义”思想和佛家的“慈悲”精神之中。而最形象、最生动的表述,则要数“太极图”。在太极图中,阴阳鱼合抱共含,两条鱼的内边结合得天衣无缝,外边则共同构成一个正圆。这个太极图告诉我们,第一,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着两个对立面;第二,两个对立面相互包含,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第三,两个对立面协调吻合,共同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这三点内涵中,第三点最为重要,因为从中可以引申出这样一个道理:在一个统一体中,凡是有利于对方的,便有利于整体的和谐统一,最终有利于自己;反之,凡是有损于对方的,便有损于整体的和谐统一,最终有损于自己。学者把它称为“太极和谐原理”。这个原理,对于认识和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极为深刻、极为重要。人类本来就是大自然中的一员,人类起源于自然、生存于自然、发展于自然,人与自然本是一个不可须臾分离的有机整体,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题中之意。整体是基,共处是形,和谐是本。破坏自然就是损害人类自己,保护自然就是呵护人类自己,改善自然就是发展人类自己。
本质上看,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过程就是发展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和谐的重要性是在它受到破坏之后才更加深刻地被人类所认识,更为重要的是要采取行动去扭转和改变造成不和谐的因素,寻求和建立新的更高层次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运动着的矛盾统一体,由和谐到不和谐,再到更高层次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规律。今天我们所讲的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绝不是要回到原始社会式的和谐,而是要在社会生产力有了飞速发展、社会财富快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基础上,寻求和建立与之相适应、相匹配的新的更高水平的和谐。和谐会伴随社会进步而不断升华,因此,人与自然和谐的本质是动态的、演变的,追求和谐的过程就是人类不断认识自然、适应自然的过程,是人类不断修正自己的错误、调整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也就是人类在不断发展自己、提高自己的同时不断改善自然、完善自然的过程,是一个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在当今世界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关键,是端正人的思维,校正人的认识,调整人的发展行为。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类的发展。人,既是自然中的普通一员,同时也是自然中的特殊一员,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最终归宿,还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发展。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的目的在于合理和科学地运用自然规律为人类服务,调整和改善人与自然关系是为了更好地认识自然,进而更好地利用自然。人与自然关系发展演变到今天,自然已经受到了人类太多的伤害,如果只是一味地坐等大自然的自行修复而不是给自然恢复的机会,就难以从根本上重新建立人与自然之间新的平衡与和谐。幸运的是,人类认识到不和谐的危险,并开始调整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不仅要严格地保护自然,尽快地恢复自然,更重要、更急迫的是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运用自然规律去科学地修复自然,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进程中,保护自然是基础,恢复自然是目标,改善自然是关键。那种一切以人类为中心去盲目地“征服”自然的认识和实践是错误的,是主观唯心论的认识论;而那种人类只能服从自然、在自然面前无所事事同样是错误的,是机械唯物论的认识论;只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推动人类文明向更高形态的认识和实践迈进,才是唯一正确的。
生态文明是世界新潮流。按照一般推理,生态文明应在发达国家首先兴起,因为生态危机的发生和危害首先在那里体现。但是,建设生态文明构想却没在那里诞生。原因在于:一是经典的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强大物质基础,技术和资金优势,使本国的生态危机得到缓解;二是西方工业文明本身也具有一定的修正发展错误的能力,但难以自发地转向生态文明,工业文明巨大的利益诱使着前进的方向;三是因为西方资本主义不断向不发达地区转移生态成本,西方失去了发展生态文明的机会。
工业文明从他出现时候起,就因其弊端而成为许多思想家反思和批评的对象。卢梭曾对使工业文明过分膨胀的工具理性侵蚀人的道德理性、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发出警告。马克思、恩格斯更是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所导致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异化作出过深刻的反思。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人们开始了有意识地寻求新的发展模式的过程。人类对生态文明的选择,就是当代人类在探索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程中逐渐明确下来的。
1972年,在罗马俱乐部发表的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中,就提出了均衡发展的概念。所谓均衡发展,一是要把人类的发展控制在地球承载能力的限度之内,二是要缩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实现人类的共同发展。这实际上就是可持续发展观的雏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是人类建构生态文明的纲领性文件。该报告的独特价值在于:第一,用“可持续发展”这一包容性极强的概念,总结并统一了人们在环境与发展问题上所取得的认识成果,使它们构成了一个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有机整体,从而把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第二,第一次深刻而全面地论述了20世纪人类面临的三大主题(和平、发展、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把它们当作一个更大课题(可持续发展)的内在目标来追求,从而为人类指出了一条摆脱目前困境的有效途径。这是一次巨大的飞跃。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是人类建构生态文明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最广泛和最高级别的承诺,而且还使可持续发展思想由理论变成了各国人民的行动纲领和行动计划,为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人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之子。由自然孕育、哺育了人类,使人类得以产生和发展。发展使人类变得不断强大,强大又使人类自我意识膨胀,使自然之子自以为是自然的主人,向自然索取没有限制,破坏生态平衡没有限制,因而引发生态恶化。人类需要重新审视自己,人类不仅要利用自然、开发自然,更要爱护自然、尊重自然,既要考虑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其它物种生存、发展的需要,人类和自然要协调发展。正是这种清醒,推动着人类文明进行着一场深刻的变革。人们把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研究和实践活动推上当今社会发展主旋律的位置,进而成为全球性的时代潮流。过去我们不由自主以物质繁荣为追逐目标,很少考虑将来人均到底消耗多少资源,才算建设成一个中国特色的发达社会,这就涉及我们的心中究竟何谓发展。接下来的路如何走,不提到文明发展的高度上,已经解决不了。
生态文明不仅仅关乎环境污染,还涉及到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甚至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怎么对待自己的家园。如果说环境整治是在应对自己造成的麻烦,那么生态问题,是站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高度,反思自己的历史足迹,研判自己的未来走向。严峻的生态环境情况表明,不追求生态文明的更高境界,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结果很可能是大多数人还没有享受到工业文明的成果,而工业文明的代价却已把我们引向绝路。所以,我们必须强调科学发展观,突出发展的全面性、可持续性,协调性。这已经超越了工业文明,是生态文明的要求。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自己的内在需求和谐,也已经属于生态文明的内涵。换言之,中国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必须在生态文明视野下,来看待发展问题。不仅包含工业文明的内涵,也体现出生态文明的进步理念,这正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特色”之所在。西方失去机会,就为中华民族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机会。
一部人类文明史,也是一部人与自然关系史。伴随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我们改造自然的能力空前提高,通过对资源的获取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极大地推动了物质文明的发展,迅速地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但与此同时,也加速了对自然资源耗竭和环境的急剧恶化,长此以往,难以为继。我们正面临着新的抉择:是延续过去的思路继续走下去,抑或是寻求一条新的道路,重新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提出,是走向现代化中国的回答。
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尚无范例可循,从理论到实践都需要作艰难探索。生态文明与工业文明,首先分野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工业文明立足于对自然的征服和改造,而生态文明则要求人类寻求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因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建设生态文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修正工业文明弊端,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和经济规模,即使我们采用各种末端治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严重的环境影响。要真正实现与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需要大规模开发和使用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实现对自然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这样的根本转变不是一个国家可以完成的,需要中国应该和其它致力于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国家协同努力。
对于尚处于工业化时期的中国,挑战是巨大的,但作为后发国家,积极借鉴和吸收他国经验,更是一次超越现实的重大机遇。因此,我们必须抓住历史机遇,采取积极措施,推进生态文明的进程:
在思想上,要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结构的意识,将环境保护作为新时期推进发展的主要任务。“科学发展看环保,和谐社会看民生”要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
在政策上,要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切入解决环境问题。只有将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意志的战略高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问题。在发展政策上,要抓紧拟订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经济政策体系,应当采取总体制度一次性设计、分步实施到位的办法,使鼓励发展的政策与鼓励环保的政策充分融合。在发展布局上,要遵循自然规律,开展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工作,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功能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要求确定不同地区的发展模式,引导各地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在发展规划上,要进一步优化重化工工业的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在措施上,要实行最严厉的环境保护制度。要象控制人口、保护耕地一样,实行最严厉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与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和环境保护管理决策相一致的环境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凡是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和产品一律淘汰;凡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允许新建;凡是超标或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是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地区一律实行“区域限批”;凡是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受到严惩。最严厉的制度,包括严格的法律制度、环境标准、训练有素的执法队伍、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等。核心要求是杜绝一切环境违法行为,要让任何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个人和单位补偿环境损失。绝不允许少数人发财,人民群众受害,全社会买单的情况一再出现。
在行动上,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环境。环境保护是全民族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千军万马齐心协力保护环境的局面。一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守法经营意识。将环境保护列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青少年环境基础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宣传,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环保部门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总体设计部”,其他有关部门是环境保护事业的共同建设者;要加强环保部门的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体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者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舆论监督。四是形成科技创新与科学决策机制。针对现阶段的环境污染形势和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环境的迫切愿望,要不断加大全球性、区域性、流域性等前瞻性重大环境问题的成因与演化趋势的研究,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形成国家、地方政府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的监控、预警技术体系,带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理性地借鉴国际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积极参与全球性、区域性环境保护活动。五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搭建平台,鼓励公众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六是加强基层社会单元的环保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社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使每个公民在享受环境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法定义务。
和谐是生态文明的灵魂,是指导当今社会发展实践,引领未来社会发展,贯穿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真谛。人类曾经在追逐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破坏了发展的和谐,修正自身错误的智慧往往又因为眼前利益的诱导而失去方向,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以至于将自己带入了空前的危机中。然而,当我们冲破了利益障碍,认识到和谐中蕴含的无限生机时,经过洗炼的智慧将会更加坚定,并转变为指导社会发展的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从不和谐向和谐转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生态文明必将推进中国社会走上健康、和谐、稳定、快速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轨道,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