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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谜团
从1993年以来,中国对外经济交往中一直存在一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数字迷宫: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同时实现“双顺差”的情况下,中国的外汇储备却出人意料地只有少部分增加。国家海关总署和外经贸部公布的数字显示,2000年我国外贸顺差达241亿美元,吸收外商投资近400亿美元,然而国家外汇储备仅比1999年增加了93亿美元,差额竟达550亿美元。难怪香港有学者惊呼:中国的外汇到哪去了?
资本外逃也称为资本转移,是衡量一国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反映其金融体系潜在危机的重要指标。据悉,世界头号资本外逃大国——俄罗斯,2000年贸易顺差近600亿美金,而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只增加了160亿美金,加上用于偿还外债的110亿美金,还有330亿美金不知去向。而在西方国家的银行里,正静静地躺着大量的俄罗斯外汇。西方有关部门给它算过一笔帐,过去10年里,俄罗斯的外逃资本达1000亿美元之巨。虽然我们不能简单地由此推断中国国内存在的资本外逃额的情况,但相关部门的测算结果表明:90年代以来,中国资本外逃额占GDP的比重仅小于俄罗斯,大于墨西哥和韩国。近年来我国资本外逃占GDP的比重远大于994~1995年处于金融危机中的墨西哥和1997年处于金融危机中的韩国。
资本为何不翼而飞
要探究资本超低空飞行的路线,首先必须区分中国资本外逃的两种不同性质:一种是“纯粹性”的资本外逃,即资本逃离本国时并未确定何时流回;另一种是“过渡性”的资本外逃,即资本外逃只是一个过渡过程,它们在国外“改头换面”之后,又通过正常渠道以“外资”的身份流回国内。当然,此后的流出便名正言顺多了。“纯粹性”资本外逃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数量控制型的外汇管制本身反而会存在“老鼠夹子效应”,即居民不愿将外汇汇回或留在国内,因为这将意味着他们会丧失今后用汇的灵活性。我国虽然于1994年已取消复汇率,1996年已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但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兑换外币仍实行严格管制,外汇自由买卖也仅能在几种世界主要货币之间展开。这意味着非国家允许的外汇资金流出的大门被牢牢关闭,这些资本也只能“水路不通走旱路”了。
第二、政策上的双轨制,使内外资企业在竞争上处于不平等地位。为了更多地吸引外资,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针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优惠政策,如在税收方面外资企业所得税负低于国内企业40%—70%;在外汇政策上,国内企业受国家外汇信贷指标的严格限制,而外资企业则可以直接向外借款,等等。体制的不足,诱使企业将资本转移到境外,再以假外资的身份回流到国内以获取高收益。
第三,资产的保密性。在目前国内收入严重不均的情况下,一些拥有巨额财产的人不敢“露富”以免引起社会的非议;另一类则是非法所得财产,比如贪污、受贿。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属国有资产的流失,一些企业的领导为了化公为私瞒天过海,利用政策的漏洞,有系统地将国有资产转移出去,此即所谓的“洗黑钱”。
第四、国内对人民币的贬值预期。理论分析表明:对未来货币贬值的预期与资本外逃数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人们对本币的贬值预期每相对上升一个百分点,该国的资本外逃就将增加8亿美元。结合我国实际,1994年我国实行汇率并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由1993年的1:5.8元人民币跌至1:8.45元人民币。受本币贬值预期影响,我国的资本外逃1995年就跃增至434.37亿美元,是1994年资本外逃数额的1.78倍。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又使人们对人民币产生一种贬值预期,因此,我国1997年的资中外逃数额又比1996年攀升了76.03亿美元。
资本外逃的四种方式
1、现金转移与地下结算系统。这类渠道即通常所说的“黑市”。由于现金转移或地下汇兑不留痕迹,为一些企业和个人采用。一是通过化整为零、逃避海关监管,将人民币或外币携带出境(或者换成古董、贵金属或其它贵重物品带到国外再变现)。在深圳,地下汇市的组织形式有多种,从街头神出鬼没的“行商”、“黄牛”到一些以珠宝店、杂货店作“门面”的“坐地商”,生意一度十分兴隆。他们每天将现金集中到较大的“行车”那里,而后“行车”又将资金集中在最后的“茅坑”手中统一调配,交易层次分明,组织相当严密。二是通过一些从事外汇金融中介服务的“地下钱庄”,从“地下”汇款路线汇出。一般是境内外以电传方式或电脑联网各自兑付,在国内收人民币,在国外将外币支付到其账户上。此类“黑市”的价格根据市场供求随时浮动,并且在相当一个范围内统一行动。据有关部门估计,在“地下汇市”和“地下钱庄”的背后,还有规模更大、更有组织的网络,其成熟程度令人难以想象。
2、借经常项目支付之名转移资本。由于通过地下渠道转移资本要支付较高的“黑市溢价”,借经常项目之名行资本转移之实是一种更为常用的方法。特别是在1996年底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之后,一些企业利用政策的放宽和管理中的漏洞,采取各种手法将资产转移到国外。一是通过非贸易渠道,如以支付佣金或国外旅游费用的名义,或者以外国投资者在我国的投资收益为名购汇汇出或携带出境。再比如,以支付投标保证金、海运、航运部门的国际联运费、邮电部门支付的国际邮政、电信业务费等名义向银行购汇或从其外汇账户中支出。而此类合同、文件和清单的真伪银行均难以核查。二是通过贸易渠道,制作货到付款、信用证及托收项下的假合同和假进口单据,骗购外汇汇往国外。特别是异地购付汇业务中,由于进口付汇核销的“二次核对”时间长、管理难度大,“假委托、真骗汇”、重复购汇现象十分突出。
3、在境外投资中大量转移资本。截至2000年底,外经贸部所统计的中国在境外兴办的企业达5356家,遍布世界139个国家和地区。但无论是企业的家数还是投资金额,中国和国外的统计数据之间仍存在很大差距。澳大利亚政府统计的中国在澳投资存量为19.56亿澳元,约合14.31亿美元,而中国的统计数字仅为3.26亿美元;新加坡政府统计的中国投资企业数为150家,而中国的统计仅为48家。美国商务部统计的中国在美投资的企业逾1000家,而中国的统计仅为218家。除此之外,国内在国外的不动产投资也相当多。上面一系列数字反映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在中国的对外投资中,有大量投资处于官方管理之外,它们可以说是资本外逃的一个现实见证。目前已有不少材料表明,一些国有企业通过在国外开办的投资公司或贸易公司将资金转移到境外,进而在自己名下设定了一批新公司,以达到转移利润和逃避税收的目的。有研究表明在美国和日本的许多中国企业,其盈利主要是靠赚国内公司的钱。而国内相当多的外贸企业之所以亏损甚至资不抵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转移资金才长期做如此“亏本”的生意。
4、借助境外融资实现资本外逃。一是先通过外商投资制造“外债”,将验资后的投资款或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再作为外债登记,使得下一步的资本流出成为合法。二是通过“平行贷款”在国外投资。一般是以外资企业或外资金融机构为中介,国内企业为对方提供国内人民币融资,国外企业向国内企业的国外分公司提供外汇贷款。或者与外商串通好高估外商投资的进口设备和技术的价值,低估中方对外投资资产的价值。这样,国内公司不仅可以实现对外投资,而且可以将收益全部留在国外。三是在向境外筹资过程中改变借款或证券认购与包销条件,将部分资金留在境外。
关键在于解决体制问题
国际经验表明,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不可能完全杜绝资本外逃,越来越多的因素将是政府无法控制的。资本的国际流动的动力在于在低风险下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对于我国而言,为了尽可能地降低资本外逃,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开放,创造并完善对资本有足够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从而使资本留驻国内而不是寻求外逃。以下几方面的经济举措是必要的:
1、保持稳定的政治经济局面,创造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留住国内资本。
2、逐步统一内外资的不同待遇,利用外资中由优惠政策导向向市场导向转变。美国并没有以减免税来吸引外资,却一直是世界上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取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实际上也是一种靠内资建设为重的务实态度,对我国这么大一个国家,应该依重于国内储蓄和资本来实现工业化,以外资代替内资来支撑经济续增长是一种“舍本逐末”的行为,不可能持久。
3、加强金融体制的改革,提高金融监管质量。加快国有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杜绝资本外逃漏洞的形式。加强外汇资金的管理,严格进出口审批制度,加强对打击资本外逃的立法工作,对不法逃、套汇者给予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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