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城乡关系论述及其对乡村振兴的启示
石玉昌1,2,李支援3
(1.龙岩学院 师范教育学院,福建 龙岩 364012;2.华侨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3.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 阜阳 236029)
摘 要: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关系的发展经历了形成、对立和融合三个阶段。建国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的发展大体上遵循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发展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思想为我国当前实施的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科学依据,是马克思恩格斯城乡关系思想在我国的新发展和具体应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从历史角度考察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这一复杂现实,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构建乡村振兴战略的治理模式;提高农村吸引力,建立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机制;同时要考虑当前面对的具体现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关键词: 马克思恩格斯; 城乡关系; 乡村振兴
城乡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关系,是在城市与乡村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包括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多方面关系的综合表现形式。本研究所讲的城乡关系,侧重于经济视角。历史上,城乡二元结构在我国长期存在,加之幅员辽阔,各地发展不均衡,拉大了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党和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城乡差距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我国正处于城乡关系的演变与乡村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1],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梳理城乡关系思想,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城乡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事实上,通过分析就会发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完全符合马克思城乡关系思想,是解决城乡差距问题的必然和可行路径,可谓新时代优化城乡关系的新探索。
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尽管以马克思的城乡关系思想为主题,但并非只限于马克思的个人思想,还包括恩格斯的城乡关系思想,我们讲“马克思的城乡关系思想”只是出于行文的方便,但在涉及到具体观点的出处时会进行明确的标注和说明,以免误导读者。在讨论城乡关系前,首先要明晰“城市”和“乡村”的具体内涵。这两个概念尽管耳熟能详看似无需多言,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简单。当我们试着考察“城市”和“乡村”这两个词汇的由来时,便会发现困难之所在。这一对大多数人来说极为熟悉的词语在不同领域的学者看来,其来源、内涵、变化和发展都有具体的、不同的指向,尤其是对“城市”的理解。即便是在同一个领域,对于它的定义也有不同甚至相对立的解释。比如,考古界和人类学家就对城市出现的时间存在很大争议。本研究的城乡关系并不涉及考古、人类学等领域,而是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进行阐述。我们发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并没有对城乡关系做专门的论述。他们对城乡关系的研究,散见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共产主义原理》《论住宅问题》《反杜林论》《资本论》等著作及部分书信中。但是,通过这些零散的论述,我们仍旧可以大致摸索出一条马克思城乡思想的脉络和体系。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对“城市”这个概念的使用是一贯的,而对“农村”和“乡村”两个词语并没有做明显的区分。这两个词语在文中多次出现,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可知,二者并没有本质的差异,本研究亦不对“农村”和“乡村”做区分。
采用界面张力消失法确定MMP,测试仪器选用德国KRUSS公司生产的高温高压表面张力仪DSA100 HP/PDE1700LL(最高测试温度为200℃、最高测试压力为70 MPa)。绘制表面张力与压力关系数据点,对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回归线与x轴交点,即为MMP[11]。
一、城乡关系发展的初始状态:萌芽
(一)原因
首先,城乡产生的根源要从生产力上找原因。人类社会早期,生产力水平较低,为了生存,先是以聚居的方式,主要依靠采摘、渔业和打猎(在原始社会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为生,从而保证了自身和种的延续。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质量,其外在表现则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即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人类生活的环境没有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还没有出现农村和城市。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分工(主要指社会大分工)——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活动便出现了。农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社会财富增多,使得一部人有可能并事实上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随着人口的聚集和物质财富集中于一处,“城市”——这一与农村渐渐产生差异并最终产生质的差异的“共同体”出现了。
其次,城市和乡村的形成是人类活动的、历史的过程,随着分工的出现而日益显现。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分析,人类历史上经历了三次大的社会分工,每一次大分工都对人类和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样,就使得“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2]。游牧民族的出现,扩大了人类流动的范围,商品的流通范围随之扩大。这是第一次大分工。第二次大分工是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农业和手工业部门在人类历史上出现了,生产的目的性更加明确,出现了商业生产及贸易。而且,贸易的范围已经不限于部落和边境,渐渐扩大到了海外贸易,商品流动的范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扩大。第三次分工具有决定意义,直接造成商业和工业的分离,“一个不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作为一个独立的职业产生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3]。”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城乡的分离”暗含的“城乡一体化”的最初状态,也就是说,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在分工没有发生的情况下,二者没有明显的区别而是处于“混沌”的彼此并未分离的状态,此时还没有“城市”也没有“乡村”的概念,因为这两个概念是相对出现的;二是指部门劳动的日益独立化,就是说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成为彼此不同的两种形式的劳动,这就造成了“分工活动”的日益具体、明晰和加剧;三是指城乡的分离和对立与分工密切相关。
城乡的产生,出现了两个差异悬殊的经济体,也出现了两种发展模式完全不同的异质体。城市代表的是先进的工业文明,它取代了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以一种崭新的姿态为社会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其发展势头之猛可谓空前,而农村仍旧保持着落后的生产方式,年复一年几近停滞,在城市发展的对比之下,农村成为落后甚至愚昧的代名词。如此发展,必然导致城乡关系的下一个阶段——城乡对立的出现。
再次,不容忽视的是,城市的出现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国内学者在论述城乡关系特别是城乡对立问题时往往语焉不详或一笔带过,似乎城乡关系的对立是突然出现的一样,没有对城市的演变详加分析。本研究认为,“城镇”在城乡形成的过程中起了过渡的作用。随着分工的形成,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活动日渐分离。一般说来,商业需要商人具有精明的头脑和相对聚集的人口,后者有利于资本流通的加速,特别是在交通不便和信息不发达的商业发展的早期;对于农业而言,则需要广阔的土地,以便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手工业则更多地具有商业的性质,它既需要商业中必不可少的交换环节,又需要生产和部分的流通环节。手工业和商业需要的相同条件均要求庞大的人口作支撑。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断增多,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在资本的刺激下,商业和手工业活动需要越来越多的同质性的人口逐步聚集在一起,这便形成了村镇。“村镇”具有城市和乡村的性质:一方面,它不拘于乡村,因为它需要更多的人口,往往同工业联系在一起。“大工业企业要求许多工人在一个建筑物里共同劳动;他们必须住得集中,甚至一个中等规模的工厂附近也会形成一个村镇[3]。”此时的“村镇”还不能称之为城市,因为还没有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的功能。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加之工人对各种生活需要的增多,“手工业者、裁缝、鞋匠、面包师、泥瓦匠、木匠都搬到这里来了”。随着时间的发展和工人自身的生活需要,“村镇变成小城市,小城市变成大城市[3]”。至此,城镇才演变为城市。本研究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城市”,侧重于从因分工导致的社会生产部门功能的充分发挥这一角度进行阐述,既要有众多相对集中的人口,同时要有满足这些人口需要的物质条件,后者必须以商业的相对发达为前提。学者郑宝祥的表述更为直接,“西欧国家封建社会初期,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并不发达,直到公元十至十一世纪,商品经济才逐渐活跃起来。随着市集的发展,有些市集便逐步发展成为城市[4]”。这里的“市集”并不仅仅是专门为商品交易而形成的临时性的交易场所,而更多的具有“城镇”即逐渐由临时的交易场所转变为固定交易场所的涵义,因此,这里的“市集”更多的带有“城镇”的意味。
第二类以长三角地区为代表:2004年10月西气东输一线工程投产后,为配合“西气东输一线”建设,长三角地区配套建设了一批9F级大型天然气发电项目,主要有江苏华电戚墅堰、华电望亭、张家港华兴、华能金陵,上海石洞口、上海漕泾以及浙江华电半山等电厂。
(二)后果
晶体管直流增益的测试电路,如图1所示。图中,利用外部电源和信号源给晶体管施加合适的集电极工作电压VCC、基极电压VBB,将电压转换为相应的集电极电流IC和基极电流IB。双极晶体管的直流增益为
二、城乡关系发展的中间环节:对立
(一)表现和后果
城市和农村的最终形成亦是它们对立的开始,城乡对立的表现与后果交织在一起呈现出来。一是城乡之间生产资料方面的巨大差别。通过前文可知,城市的形成需要大量的人口,随之必然是相应的生产工具的集中。同时,因为工厂的建立,资本大量聚集。由此城市成为生活便利,能够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集中地。而农村则不具备这些条件。因此,“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3]。”二是“城市病”的出现。“城市病”并不是一个新名词,它是随城市的出现而出现的,只是在城市发展的早期体现得并不突出而已。随着城市的发展,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其中,城市发展有了动力,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城市住宅紧张(伴随着工人住宅的恶劣)、城市污染、疾病蔓延等问题。“工人大批地涌进大城市,而且涌入的速度比在现有条件下为他们修造住房的速度更快,所以,在这种社会中,最污秽的猪圈也经常能找到租赁者[5]。”人口的增多,垃圾的处理便成问题,伦敦450万人的粪便处理曾一度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6]。人口集中,垃圾无法有效处理,助长了流行病的发生。“挤满了工人的所谓的 ‘恶劣的街区’,是周期性光顾我们城市的一切流行病的发源地。霍乱、斑疹伤寒、伤寒、天花以及其他灾难性的疾病……在那里几乎从未绝迹[5]。”三是对农业的不利影响。资本主义生产固然集中了大量的人力资本,但是这些资本并非天然存在,主要源自农村人口。也就是说,城市的发展是以农村人口的转移为代价的。这样的发展,必然“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7]”。四是人的相对固化,尤其是对工人造成的严重束缚。封建社会的作坊里的工作方式再也不能适应工业化的需要,因为这种方式无法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机器大工业要求每个操作流程尽量细化,整体的劳动被分割成若干个细小的部分,从而造成了工人技能的单一发展。“工场手工业把一种手艺分成各种局部操作,把每种操作分给各个工人,作为终身的职业,从而使他们一生束缚于一定的局部职能和一定的工具[8]。”也就是说,工人只能依靠工厂中的某一项技能活下去。与此同时,众多工人的生活地点大大地被固定在城市的工厂里,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早期和中期。
(二)原因
城乡对立的原因仍旧是生产力的发展,它与分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源自分工的不断细化。分工不但使传统的生产部门如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相对独立,事实上也造成了每个行业内部各生产环节的相对独立。资本的逐利性使得生产不断扩大,更细的分工是其必然要求。而工厂往往是同城市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它们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因此,城市集中了大量的人口、资本和便捷的生活条件,而农村,尤其马克思恩格斯时期的农村则不具备。城市和乡村的差距达到一定的程度,便造成了事实上的城乡对立,而这种对立正是分工造成的,它“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3]”。
三、城乡关系发展的未来趋势:融合
(一)表现
党的十八大至今,是城乡关系一体化和新型城乡关系形成的时期。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思想,标志着我国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实质阶段。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18]。农村的发展活力增强了,城乡差距逐步缩小。近年来,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补贴力度不断增大。农民几乎没有了农业上的负担,还能获得部分补贴如种粮补贴。农村在基层社会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束缚城乡流动的体制机制逐步破除,人口的流动性大大加强了,经济要素的交流越来越畅通。“融合”成为城乡关系发展的“主旋律”。“融合”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19]。一是要素融合。劳动力、资金和土地等要素可以双向自由流动。二是区域融合。城乡差距越来越小,出现了“农村城镇化”、“城中有农(花园城市、城市农业)”。三是生活方式的融合。城乡之间的生活方式没有了本质的不同,甚至出现了农村的生活方式在某些方面要优于城市的现象,如在农产品的食用上。
(二)原因
分工直接造成了城乡的分离,解决这一问题仍旧需要从分工上寻找答案,也就是“要看到那些将消除旧的分工以及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将使全部生产发生变革的革命因素已经以萌芽的形式包含在现代大工业的生产条件中[8]”。具体说来,城乡融合至少需要以下两个方面起作用。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科学技术发挥了巨大作用。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不是一个无条件的命题,它的实现“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这些条件还须详加探讨)[3]”。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蒸汽时代”,第一次工业革命蓬勃发展,众多发明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标志是电力的广泛使用,它使人类进入了“电气时代”。马克思恩格斯没能看到这个时代的完整面貌,但恩格斯敏锐地发现了“电力”在城乡融合中所起的重要作用。1882年,在慕尼黑电气展览会上,法国物理学家马·德普勒展示了米斯巴赫至慕尼黑之间架设的第一条实验性输电线路,这就意味着动力的远距离输送和使用成为可能,从而摆脱了工厂的选址要靠近能源集中地区的模式化要求。恩格斯在给爱德华·伯恩施坦的信中写道:“这一发现使工业彻底摆脱几乎所有的地方条件的限制,并且使极遥远的水力的利用成为可能,如果说在最初它只是对城市有利,那么到最后它必将成为消除城乡对立的最强有力的杠杆[10]。”另一方面,城市发挥了引领作用。消灭城乡对立,并不是简单地消灭城市,回到城乡不分的“混沌”状态。相反,在城乡融合的过程中,城市发挥了巨大的引领作用。马克思认为,作为经济的中心,城市集中了各种生产要素,包括机器和原料,熟练的工人,这些因素有利于城市的发展,也同样有利于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农业领域内,就消灭旧社会的堡垒——‘农民’,并代之以雇佣工人来说,大工业起了最革命的作用。这样,农村中社会变革的需要和社会对立,就和城市相同了。最墨守成规和最不合理的经营,被科学在工艺上的自觉应用代替了[7]。”同时,城市的发展代表着文明和进步,有利于提高整个劳动者群体的素质。如果说,前文所讲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的发挥是通过看得见的生产要素予以体现的话,那么,这里所讲的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主要是通过社会意识的带动。“如果没有大城市,没有大城市推动社会智慧的发展,工人决不会进步到现在的水平[3]。”
从前文的分析可看出,城乡形成、城乡对立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最终走向融合将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马克思的总体思路是:古代社会浑然一体、无城乡之间差别→私有制社会由于社会分工的加深而导致城乡之间的分离与对抗→废除私有制后,城乡之间由对立转为差别;随着社会主义迈向共产主义,人类逐步消灭这种差别,从而使城乡成为兼容两者之优势而又避免两者之缺陷的新的社会统一体[11]。”
(三)后果
众所周知,建国以前,我党的工作重心主要在农村,较少管理大城市,实施的革命策略是“农村包围城市”,这是基于当时我国的城乡严重对立这一状况确立的,农村由此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心。中国共产党清醒地认识到土地问题是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核心问题,因此,随着国内战争形式的转变,于1947年9月举行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在解放区开展了。1950年,中央政府根据解放后面对的新问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地主阶级被消灭,持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从此彻底被摧毁,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被改变,农民获得了政治和经济上的真正解放。到了1952年,全国除了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外,各地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完成,农民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地区的生产力获得了空前解放。这为城乡关系的顺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当然,城乡融合的最终实现既需要一定的时间,最重要的是需要生产力的提高,还需要具体的政策做支撑。当前情况下,走城乡协调发展、逐步融合的路子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城乡思想的演变逻辑,也为我国当前城乡关系的重构提供了重要依据。“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城乡融合在我国的创新和尝试。一方面,“乡村振兴”看似乡村单方面的振兴,实际上同样离不开城市,没有城市相关要素的支撑,乡村无法振兴,因此要将乡村振兴放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视角予以审视;另一方面,我国的城乡对立状态由来已久,当然,这里的“对立”应该视为中性词理解更为妥当,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城乡关系必将走向融合,而在这一过程中,工农结合、大工业的均衡分布以及科技的应用这三个条件(又不仅仅限于这三个条件)在我国已经具备,接下来是如何进行资源配置和统筹协调的问题。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符合马克思城乡发展的理论构建,亦符合我国当下的实际。
四、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城乡关系发展演变
本研究这样划分的依据主要是考虑到人在城乡关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们知道,人是社会关系中最活跃、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因素。城乡关系中“人”是最主要的角色。《国务院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和《户口登记条例》的颁布和实施限制了城乡人口的流动,造成了城乡二元格局逐步形成和固化。两个制度是对“人”这一最活跃因素的极大限制。因此,城乡关系发展不融合,甚至个别时期紧张状态的出现便不足为奇了。
(一)建国到改革开放(1949年—1978年)
一方面,无产阶级将肩负起城乡融合的使命。“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7]”,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绝妙之处。具体到城乡对立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从阶级使命的角度给予回应,他们认为,“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3]”。消灭城乡对立成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这不仅仅是一个历史使命和理论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分析了当时大城市的工业发展情况,认为只有通过城市和乡村的融合才能解决污染和疾病问题。同时,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对大城市的环境问题做了具体的描述,他认为消除城乡有其“实际基础”,单就解决伦敦的粪便问题就说明了这一点。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现实生活中,消除城乡的对立即城乡融合问题便成为题中应有之义,尽管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马克思举例说,“德国为了实现城乡分离这第一次大分工,整整用了三个世纪”,这是因为,“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5]。另一方面,城乡融合意味着私有制的消灭。私有制的消灭也即意味着分工的消灭。马克思认为,私有制是城乡分离和对立的根源。消灭城乡对立,必然要消除私有制,建立公有制。“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融合,使社会全体社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3]。”恩格斯分析了公有制的优势,他以公社为例,认为“公民公社将从事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将结合城市和乡村的优点而避免二者的偏颇和缺点[3]”。
周三(2018年10月31日),森科尔能源公司公布第三季油砂产量最新数据为47.61万桶/天,主要受强劲的作业可靠性和现场生产记录推动。
You cannot know the truth from ingredient list 8 48
新政权建立后,大城市控制在人民手中。早在1949年2月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明确指出,“由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的工作方式“已经完结”[12]。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变成了城市。“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策略结束了,我们转入了“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他对未来的城乡关系进行了设想,认为未来“城乡必须兼顾”[12]。刘少奇则从调动经济因素的视角审视城乡关系,认为要注重城乡之间的商品流通,“使城市工业品与乡村农业品相互交换的关系发达起来,灵活起来[13]”。总体来说,这一时期的城乡关系较为复杂。一方面,这与我国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有关,主要包括“三反”运动、“五反”运动、整风运动、反右斗争、“文革”等,受到“左”的错误思想长期干扰。频繁的政治运动直接影响了经济领域,城乡关系自然包括其中。另一方面,由于在城市管理尤其是在对大城市的管理上缺乏经验,加之受“苏联模式”的影响,以致于提出“苏联过去所走的道路正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榜样[14]”这样的主张,在城乡关系的处理上没有形成一贯的、稳定的发展方略。
具体来说,这一阶段可以细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49年到1952年的城乡“试探性”交流阶段。之所以讲“试探性”,主要是因为建国初,我党主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处理城乡关系发展。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城乡分离和对立,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是工农业发展不够高的阶段”的表现[3]。因此必然要大力发展工农业,也就是说,建国初期的城乡关系的发展有人为向马克思的城乡关系思想靠拢的倾向。因此,“我们党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城市领导农村,农村支援城市,统筹兼顾、城乡一体、促进城乡交流的思想[15]”。这种倾向的发展使得城乡人员流动加快,城市人口显著增加。城乡人员的流动必然使得生产要素不再拘于一处,它的自由流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城乡交流的良好态势。二是1953年到1957年城乡的逐渐阻隔阶段。随着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呈现了明显的不平衡态势。在工业方面,采取了苏联的发展模式,优先发展重工业。在农业方面,人为提前合作化进程,由1953年的农业合作化调整为1955年的超高速发展,导致经济发展过程中遗留了很多问题。农民丧失了农业剩余产品的自由支配,作为资本的农副产品的自由流动受到了限制。“国家通过城市粮食的定量供应,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直到禁止农民自由流向城市;1953年以后, 政府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 组织生产合作社向社会主义过渡,逐步限制了土地和人口的流动[16]。”城乡阻隔阶段正慢慢形成。195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进一步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指示》依据农村人口外流的情况进行了分类指导,总的来讲,大部分要回到原籍。这一政策的实施加剧了“城乡阻隔”的形成,城乡二元结构局面逐步形成。在这一阶段,也有过反思,如1956年毛泽东发表了《论十大关系》,对工农关系等进行了辩证分析,提出很多极有见地的主张,但随之被各种政治运动冲掉了,这些主张没能得以真正落实。三是1958年到1978年。1958年公布的《户口登记条例》人为地将人口分为“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户籍制度的严格执行固化了城乡二元格局,进一步限制了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加之政府实行的高度的计划调拨以及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机制,城乡之间的生产要素几乎完全禁锢。农民被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城乡交流几近停滞,相互隔绝的城乡二元格局可谓空前。总体来说,这一时期基本上是“画地为牢,壁垒森严,城乡分割,工农分离。虽然中间搞过几次改革……收效甚微”[17]。
(二)激发学习动机。激发学习者口语学习的积极性,教师应创造轻松和谐的课堂气氛,减轻学习者的心理焦虑,鼓励其大胆地开口∶根据口语任务的难易程度,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对学习者进行启发;对口语基础较差的学生,更应给予关注与款励,使其获得进步与成功的喜悦,以免其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倾向;同时,根据口语学习结果反馈的信息,调整口语教学活动,改进教学策略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的城乡关系发展趋势基本上与马克思的城乡关系发展思想相契合,大体上走了一条由城乡“形成”到“对立”再到“逐步融合”的路径。当然,每一个发展阶段的时间有长有短,具体到各个阶段的内部则更为复杂。其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既有探索也有徘徊,既深受他国的影响,也展示了独特的思考,加之个别时期政治环境的影响,甚至出现过反复,但是总体来讲,我们探索并走出了一条适合本国城乡关系发展的道路。
(二)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1979年—2011年)
这一阶段仍旧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79年到1983年,这一时期城乡二元结构开始松动。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实施,农民摆脱了人民公社的束缚,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调动,农村经济得到了空前发展。因为生产要素的流动,城乡二元矛盾得到了缓解。二是1984年到2001年,这一时期城乡发展出现“失衡”。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推动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移到了城市。“在农业内部,国家过分强调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小规模经营与大农业之间矛盾的出现;另一方面,在农业外部,国家对‘三农’实施了‘多取、少予’的政策,特别是‘三统筹、五提留’政策使农民负担直线上升,加之农产品价格涨幅赶不上农资价格涨幅,农民收入出现负增长[15]。”三是2002年以后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时期。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发展理念,将发展工业化与发展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起来,优先发展“三农”,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建立新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进而从根本上扭转城乡二元经济格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16]。2007年底,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注重农业的基础性建设,稳定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要“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7]。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制定了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提出要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新格局。城乡融合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钻机车为了安全下坡依照现有的措施,只能在下坡前将初始速度调低,越低越好,减少制动器的使用次数,但是车辆惯性会随着坡度的增加和延长而大幅度上升,行车速度依然会急速加快,如果再遇上连续弯曲公路,制动器依然要频繁使用,因此靠行车制动器来控制车速效果有限,而且还以降低车辆运输效率为代价。
(三)党的十八大至今(2012年—现在)
城乡融合的表现或预期主要包括:一方面,大工业的均衡分布。恩格斯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具备的便利的运输条件的角度进行分析的。便利的运输使得工业所需要的原材料可以不受地域的限制,因为地域而产生的劳动消耗可以由较高的生产力进行抵消。因此,“从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均衡的分布是消灭城市和乡村分离的条件这方面来说,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分离也不是什么空想[8]”。另一方面,工农逐步走向结合。《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9]。”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又作了具体的论述,认为要“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紧密的联系”,同时“以废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前提”[5],才能使农业人口得以解脱。
其间,首席办主任、产业经济岗位团队成员杨俊琦,会同邯郸市农牧局、饲料工业办公室、饲料协会的领导一起来到河北肽都集团考察对接,参观了中国唯一的多肽研究院和多肽产业园。该集团以小分子活性肽技术研究、生产与开发为一体,产品主要应用于无抗养殖、保健等多个领域。随后在肽都集团会议室召开了研讨会,就饲料企业面临的问题与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为邯郸市饲料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探索可行之路。
2012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对实施乡村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进行了明确部署。总之,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我国当前城乡关系发展的新态势提出的新命题,这一命题既符合马克思城乡关系发展的逻辑脉络,也符合当下我国的城乡发展实际,因此要在新时代不断推进,使城乡关系日趋融合。
五、马克思城乡关系思想对乡村振兴的启示
谈城乡关系问题,离不开我国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这一基本事实。截止到2018年底,我国还有5亿多农村人口。这一数字表面上是农村人口问题,其背后隐藏着农村和农业问题。它警示我们,农业农村问题不能妥善地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就仅仅停留在纸面和口号上。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从我国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后做出的准确判断,与我国的发展战略密切相关。按照十九大的部署,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小康,再经过15年的奋斗基本实现现代化,并于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全面小康、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三者依次递进、环环相扣,要稳步推进逐一实现。
(一)要从历史角度考察城乡对立的成因,认识到乡村振兴战略面对的复杂现实
历史上,我国的农业曾经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农村为城市的发展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建国后,国家出于战略的需要,曾一度实施“工业优先、城市偏向”的宏观调控政策,农业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包括农产品和土地,落后的工业局面得以改变,工业慢慢发展起来了。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剪刀差”让农产品转移到工业中,广大的农村从工业的发展中受益有限。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最为直接的体现之一就是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甚至是城乡收入的“悬殊”。这还仅仅是从收入的角度看,如果把城市发展中的与民争地、污染等问题考虑进去的话,城乡矛盾就显得更加突出乃至尖锐。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现实中,这一不争的事实都突显了问题的严峻。可以看到,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及工业与农业的关系问题交织出现,更加剧了问题解决的复杂性。
当前情况下,城乡全面、协调发展,就是要弥补农村在历史上造成的“短板”,让农村在城乡融合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乡村振兴战略正是解决城乡融合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不能忽略城乡二元结构在我国长期存在这一现实。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如同城市与农村的分离一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因此,理论上讲,不论是从乡村振兴战略的角度亦或是其他视角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都将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和艰难的过程。单就农村人口的城镇化问题,就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在人口城镇化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23]”。也就是说,城镇化的完全实现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直面难题并做充分的应对准备。另一方面,要看到我们面对的农村地区的各种具体而各不相同的实际状况。我国地域广阔,东西南北中,沿海和内陆,老少边穷地区,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造成城乡差距的原因也不能一概而论。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论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二)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构建乡村振兴战略的治理模式
城乡融合的目的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同发展。当前,城乡之间最大的差距就是生产力的差距。长期以来,以农业为主要收入的广大农村,在人的劳动能力和生产资料既定的情况下,缺乏先进的生产工具,改造自然的能力不强,从土地中获利有限。加之天灾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落后的事实长期存在。当前情况下,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当前,我国的农村至少有三种不同的类型[20]。一是东部地区的农村,主要位于沿海,具体指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这部分地区的农村因为地理位置优越、生产要素多元、实施的政策灵活,农村的城市化程度较高。事实上,这些地区的农民基本上已经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二是一般的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地区。三是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适合发展休闲农业和旅游的地区,这部分地区的土地尽管仍旧发挥传统农业生产的作用,但因为加入了休闲农业和旅游等附加条件,产生的效益远远大于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地区的农村。三种类型的农村并没有明显的泾渭分明的边界,主要按照利用城市中生产要素的多寡作为主要的划分依据。在这一划分标准下,第二种类型的农村占全国农村的80%以上。因此,提高传统农村的生产力是解决矛盾的关键。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也可以理解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内容即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其中“产业兴旺”指的是农村生产力要高,“生活富裕”指的是农民的生活水平要高。一方面,政府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真正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战略,探索和创新城乡结对方式,让农村成为以工业为主导的先进生产力的受益者;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21]”,使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攻坚战成为农村贫困治理的“一体两面”;在土地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实施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综合多种因素组建家庭农场,走“大农业”发展之路,让农民成为土地红利的最大受益者;探索新型房屋产权制度和户籍制度,从地缘上打破传统城乡二元格局,增加城乡居民的流动力度;建设“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从文化软实力的角度让更多的人记住乡愁,成为城乡融合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另一方面,政府要引导企业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中。资本具有趋利性,资本背后的企业是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主体。政府要因地制宜出台招商引资、减税等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农村或城乡结合部,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集中的产业园区,这样做会使多方受益。从政府的角度看,吸引企业入驻本地,能够增加税收;从企业的角度看,获得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如相应的减税政策能够提高利润,增加企业的知名度,就地招聘企业员工;从城镇发展来看,企业集聚的产业园区往往能带动和加速公路、电力等基层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带动周边商业如餐饮业的繁荣……总而言之,企业的参与要保证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让资本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当然,政府在引进项目时要严格论证,仔细甄别,尤其考虑产业对人口和环境的影响问题,坚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那些污染环境甚至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要严禁引进,坚决不能以牺牲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代价。
总之,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政府主导,逐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激发城市、农村、企业各要素的活力,借助科技和信息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21],进而逐步缩小、拉平城乡收入,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三)提高农村的吸引力,建立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机制
长期以来,由于城市具有便利的生活条件,能够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特别能够提供较多高收入的就业岗位,从而吸引了广大的农民到城市务工,“农民工”一词的广泛使用就是对这一现象的诠释。农民到城市务工,给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成为城市发展的必要动力。有些农民工逐渐落户到城市,成为城市中新的一员,这一现象在中小城市体现得尤为突出。当然,近年来,部分大城市也纷纷出台落户政策。特别是2019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出要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这些政策的出台,大大促进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但是,在这一现象的背后,看到的主要是城乡要素的单向流动,即只有或者主要是农村要素尤其是人口要素向城市的流动,较少有城市要素向农村的流动。这就产生了一个极为严峻的后果,那就是长此以往,农村人口逐渐减少的同时,留下的是广袤的农村土地和较少的人口如“空心村”现象的出现。农村产业如何兴旺?农民生活如何富裕?这将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极大挑战。因此,这就要转变农村向城市要素的单向流动,建立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机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强农村对城市人口的吸引力。政府要在广大农村地区对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事业加大财政投资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以医疗卫生和基础教育为重点的公共领域的保障。其实,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重视和投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当前情况下,尤其要在提高农村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必须走城乡融合的路子。以基础教育为例,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校教师的补贴力度,逐步完善学校间交流制度,探索城乡教师定期轮岗制度,缩小城乡差距。这些做法是促进城乡融合的必然要求,其效果能让农村居民亲身感受到;让外出务工者安心工作,让农村生活的居民安心经营农村、守住乡愁。小而言之,是为家庭生计,大而言之,是在延续乡村文明。反过来,农村经营好了,也才能让更多的来自农村的城市务工者返回农村,吸引更多的人才开发农村经营农村。如果忽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势必造成资源的严重不均,农村人口到城市读书、就医则成为一种必然,出现新的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村人口中的特殊人群如低保户、残疾人、孤儿等。当前,国家已将这些人群列为“精准扶贫”的照顾对象,他们每年固定获得相应额度的补助,但这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各地要依据实际,把国家的政策同本地的致富措施结合起来,确保他们能在养老、就业、教育等方面享有同其他人同等的权利。
(四)从当前情况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当务之急
农村人口不脱贫,乡村振兴便不能实现。要实现乡村振兴,当前阶段就是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党的十九大庄严承诺,到2020年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解决全国的贫困人口,到那时,乡村振兴战略仍旧需要继续实施,但当务之急则要求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完成。近年来,中央连续出台了多项扶贫政策,建立了规范的扶贫工作机制,对扶贫工作进行科学考核,对监督和评估机制不断完善,这些做法的综合运用就是要实现中国共产党作出的“全面进入小康”“一个都不能少”的承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努力下,全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少到2017年底的3046万人[22]。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在过去的一年中,“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386万,易地扶贫搬迁280万人[23]”。庞大数字变化的背后说明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正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这是“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观的最直接体现。同时,我国在贫困治理上的突出贡献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思想备受瞩目。国际舆论认为“中国在减贫领域的创新做法,对于全球减贫事业具有重要借鉴意义[24]”。同时也应当看到,我们在贫困治理上还有很重的任务需要完成。“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25]。”也就是说,在接下来的2年里每年要确保至少1000万人口脱贫才能实现整体目标,这将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巨大考验。事实上,也只有农村人口摘掉了贫困的帽子,乡村振兴才会有底气。也可以说,在马上就要到来的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极其重要而严峻的任务。当然,脱贫攻坚战的实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其他举措并不冲突,本研究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单列,主要考虑到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是第一要义。农村和城市一样,是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全面”就是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不能顾此失彼单方面发展以致差距越来越大,而是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对城乡协调发展短板的弥补。这一任务艰巨而繁重,也正因为如此,才能更加彰显解决城乡统筹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因此,必须把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能忽视农业,不能漠视农村,更不能歧视农民。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让农业成为有美好奔头的产业,让农村成为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空间,让农民成为有强大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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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 ′s discourse on urban-rural relations and its enlightenment on rural revitalization
Shi Yuchang 1,2,Li Zhiyuan 3
(1.School of Normal Education ,Longyan University ,Longyan 364012,China ;2.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Development ,Huaqiao University ,Xiamen 361021,China ; 3.Fuyang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Fuyang 236029,China )
Abstract :Marx and Engels believed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rural relations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formation, opposition and integr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rural relations follows the development theory of Marx and Engels generally. Marx and Engels' thought on urban-rural relations provides an important scientific basis for China's current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which is the new development and specific application of Marx and Engels' thought in urban-rural relations in China. To carry out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we should examine the long-standing urban-rural dual structure from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adjusting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developing rural productivity energetically, constructing the administrative mode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mproving the attractiveness of rural areas and establishing a mechanism for two-way flow of factors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t the same time, we must take into account the specific realities and resolutely win the battle against poverty.
Key words :Marx and Engels; Urban-rural relations; Rural revitalization
中图分类号: F2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816X(2019)06-0001-11
收稿日期: 2019-04-05
作者简介: 石玉昌(1985-),男(汉),内蒙古克什克腾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哲学方面的研究。
基金项目: 2018年福建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重大项目(FJ2018MGCZ006);2017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FJ2017C045)
(编辑:程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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